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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概说(4)

细说汉字:1000个汉字的起源与演变 作者:左民安


会意字的类型各家说法不一,我认为主要的不过五种:

1.同体会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样的象形字所组成的会意字。比如“众”字,“三人为众”,表示人多的意思。“森”字,“木多貌”。“惢”(音琐)字,“心疑也”,三心二意怎能不疑?“淼”字,“水大也”,表示水多的意思。

2.异体会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象形字所组成的会意字,这种会意字在整个会意字中占绝对的多数。比如“莫”字,就是“暮”字的本字,表示太阳落进草丛之中,天快黑了。再比如“休”字,甲骨文的结构左边是“人”,右边是“木”(树),就是会“人依树而息”之意。

3.改变形体会意。这就是说,一个字可以通过它本身的增加笔画、减少笔画或改变形体来表示新的意思。如“”字,“家”中空了一半,就是“寂静”的“寂”字的异体字。根据这种减笔的会意方法,广东人就造了一个方言字“冇”(mǎo冒),把“有”字里面的两笔挖掉了,表示“没有”的意思。

4.组合解释会意。也就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非象形字,以象形方式组合来会意的方法。比如不“上”不“下”为“卡”,上“小”下“大”为“尖”,四、方、木为“楞”,山、高为“嵩”等。

5.反文倒文会意。是把一个字或反写或倒写而产生新的意义。比如反“从”为“比”,反“后”为“司”。再如,甲骨文中画一个人站着即为“大”,而倒过来即为“屰”,也就是“逆”字的本字,是“不顺”的意思。“人”的头朝下当然不顺了。

(四)形声。形声又叫“谐声”。《说文解字》是这样下定义的:“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清朝著名文字学家段玉裁注解说:“‘以事为名’,为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江’、‘河’二字以‘水’为名,譬其声为‘工’、‘可’,因取‘工’、‘可’之声而成其名。其别于指事、象形独体,形声合体。”这段话不仅准确地解释了什么是形声字,而且还说明了形声字和象形字、指事字在结构上的不同。

我们知道,象形法或者会意法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世界上许多事物和抽象概念是很难用象形或会意来表示的。比如,“鱼”是整个鱼类的总称,但是鱼的种类却是成千上万,显然不能为每一种鱼造一个字。再说各种鱼的样子又很相似,文字毕竟不是图画,就是用象形字来表示的话,也是难以从字形上一一加以区别的。于是,就出现了“形声”法。用“鱼”字边表示鱼的总类,再借用原有的字作为读音来表示鱼的种类,如“鲤”、“鲫”、“鳝”、“鳗”等。有“形”有“声”,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形声字。

形声字的形符本来是象形符号,可是由于汉字的不断发展,不仅看不出象形的样子,就连表类属的意义也有不少的改变。比如“豹”是兽类,它与昆虫没有一点相似之处,但它的形符却是“豸”(zhì志,是没有脚的虫子)。“蝙蝠”是老鼠一类的动物,可是又写成“虫”字旁。“蛟”和龙是同类,可是也加上了“虫”字边。这是同古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和理解受到一定局限分不开的。

形声字越到后世发展越快,据统计,汉代的《说文解字》共收字9353个,其中形声字7679个,约占总数的80%;宋代的《通志·六书略》共收字24235个,其中形声字21343个,约占总数的88%;清代的《康熙字典》共收字47035个,其中形声字42300个,约占总数的90%。在现在通用的新简化字中,形声字也占绝对多数。

(五)转注。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这个定义不好理解,所以后人各有各的解释。笔者的看法是:所谓“建类一首”,就是指的同一个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几个部首相同的同义字可以互相解释。比如在《说文解字》里,“老”与“考”就是一对转注字,它们都属八卷上的“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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