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9.1 定义是任意的吗?(2)

民主新论:下卷|古典问题 作者:乔万尼·萨托利


有人也许会反驳说,我忘记了只有约定性定义才是任意的,除此之外还有辞典定义。然而,求助于辞典定义并不能提供真正的帮助。我们不妨搜罗一堆辞典,当我仔细查阅了这些辞典之后,我会发现,对不同的人来说,民主竟能成为如此纷杂不一的东西,我甚至不得不断定它包含着一些相互矛盾的涵义。那么下一步怎么办?假如为了安全起见,我就不会走什么下一步。我的研究将以如下说法告终:东边的人所说的民主,就是西边的人所说的独裁,如此而已。这是个能够接受的结论吗?如果是,那就没有什么民主理论可言了。其实,假如这也算是论证,那就再多想也无益了。我们所要做的只是搞个民意调查,看看人们被教导信奉什么,从中得出的统计数字能使我们确定获胜的多数。然而,主张用百分比解决问题会更糟,这等于把问题最终交给了一种argumentum baculinum(“谁有棍棒谁有理”)去解决。就是说,无论什么人,只要征服了世界就将发布真理。这时任何辞典都将按征服者的界说去定义民主,这样一来,有一种约定将成为正确的辞典定义。

让我们通过一个提问重新思考整个问题吧。什么是定义的真值?具体而言,什么是民主定义的真值?在这个问题得到解决之前,民主理论是不会有立足之地的。不错,哲学界的气氛已不像1940和1950年代那样“约定主义”了,但政治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们发现,约定主义的信息就其表面价值而言,仍然包含着极好的便利条件。它为他们省掉了许多麻烦,为漫不经心地使用术语提供了神奇的庇护。它还使创新,或者更妙,使我所说的“求新癖”,成了世界上最轻松的事情。几乎任何政治学学者现在都会提到,定义既不真也不假,仅仅是一些说明如何使用语言的约定。当然是这样——但仅此而已吗?

正如密尔对“定义”的定义所示,他很清楚词义可能是辞典上的,也可能是约定性的,但他认为两者没有重大区别。这是个疏漏吗?我想不是。不妨问一句,辞典给出的词义是从何而来?也就是说,辞典定义是哪一种定义?显然,辞典不过是一些被普遍接受的约定的清单,我们在辞典中所能找到的仍然是一些约定。唯一的不同在于,辞典定义源自古老的惯例,而约定性定义则是提议将来遵守新的惯例。然而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是在谈论惯例。可见,如果说约定性定义是任意的,辞典定义同样如此。因此可以说,同意辞典定义是正确的或错误的,仍会带来问题,因为我们有关某些人如何实际使用某个词的报告——不是定义——也可以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它仍是一种约定,从而只能在功利基础上予以接受或拒绝。

另外还可证明,在辞典定义和约定性定义之间还有另一些区别。首先,辞典定义是不规范的(例如它没有说明应当以何种方式使用民主一词),而约定性定义却是正当的或规范的,因为它告诉我们应当或不应当如何理解该词。不过这是个似是而非的说法。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像编辞典那样,或以如实照录的方式,求助于权威性的标准作者,从而很容易得到“正当性”。这两种定义的另一区别是,辞典定义是非个人性质的定义,是“我们的回答”,而约定性定义是主观的定义,即“我的回答”。但这一区别仅仅是表面的。从表面价值来看,我所说的始终是而且仅仅是我所说的,也就是说,所有的定义都是“我的定义”,但是如果我所说的还有什么价值的话,那么无论用什么样的文字表达方式,它不能仅仅是满足我这个自我的“我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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