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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戒“悦谀成风” (2)

清代官德丛谈 作者:李文海


喜欢阿谀奉迎的人,不但在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会迅速变脸,就是在平时,也常常是两副嘴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媚上者必欺下”。对上是一副面孔,对下则又是另一副面孔。“事上则俯首鞠躬,临民则逞志作威。”(陈宏谋:《学仕遗规补编》,卷3)“小人之事上也,必谄以媚;其待下也,必傲以忽。”(陈宏谋:《从政遗规》,卷上)人们不必惊诧于他们面目变化之神速,因为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官与民、上司与下属之间,前者对后者的颐指气使、呼幺喝六,同后者对前者的低眉顺眼、胁肩谄笑,都是天经地义的。他们看似冰火不容的两种面目就合乎逻辑地统一在这种卑劣陈腐的意念之中。

大凡好谀之人,总是特别热衷于沽名邀誉。做表面文章,图热闹好看,真正关乎老百姓痛痒、民生疾苦的事,却漠然置之。有时甚至会打着“便民”的旗号却干着“病民”的勾当。汪辉祖《学治臆说》就讲了这个道理:“一有沽名邀誉之私,其奉我以虚名虚誉者,即导我以偏好偏恶,而便民之事,亦且病民。”(卷下)方大湜《平平言》也说:“官不可好名。实者,名之形;名者,实之影。一味好名,则纯盗虚声,毫无实际,必至名裂而后已。”很明显,这里所讲的“官不可好名”,决不是说当官的不必看重和珍惜自己的名声,而是说不要一门心思地去沽名钓誉,欺世盗名,最后落得个图虚名而得实祸。所以,为政“宜崇实效不宜务虚名”,实在是一条至理名言。

说到底,能不能杜绝好谀之风,关键在于官员们是不是能够真正实心任事,办事的出发点究竟是“为民”还是“为名”?对于这一点,老百姓心里其实是一清二楚的。高廷瑶《宦游纪略》中有一段话,讲得极为精彩:“不可沽名邀誉。到任时做一二事以市名,后将不继,前此皆假矣。进锐退速,名岂能久?惟地方一切利弊,或因或革,实心实力办去,实至而名自彰。百姓愚而最神,所为为名也者,百姓知之;所为为民也者,百姓无不知之。”(卷下)一个封建士人,竟能以如此明白的语言,宣称素被视作“愚民”的老百姓,其实是“愚而最神”,他们对官员们的所作所为,“为名”抑或“为民”,统统都心知肚明,一眼可以看穿,这样的识见在当时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但这却是一个千真万确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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