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蒙:教育的目的(1)

简易经 作者:谷园


|经文|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噬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六四】困蒙,吝。

【六五】童蒙,吉。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直译|

【蒙卦】亨通。不是我求童蒙,而是童蒙求我。初次占问,可以告诉;再三占问则为亵渎,亵渎则不告诉。有利贞固。

【初六】启蒙,利用典型,脱去桎梏,急于前往将有憾惜。

【九二】包容蒙昧,吉祥;娶妻,吉祥;儿子能治家。

【六三】不宜娶此女,一见富帅男子,便失自身,娶其无利。

【六四】困于蒙昧,有所憾惜。

【六五】儿童启蒙,吉祥。

【上九】以打启蒙,不利于攻击,利于抵御。

【大象】山下出泉,蒙卦;君子要果行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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