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改革相适应,福利制度中的很多内容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包括医疗、养老、教育,以及住房等,市场的作用大大加强。原先由单位负责的退休金开始实行城市统筹,随后个人缴费账户出现,养老金制度被引入,国家、企业、个人成为养老以及医疗、失业等保险的共同负担者。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阶段始于1995年。由于不同部门之间在一些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1995年3月的改革同时提供了两套不同的具体操作方案,并允许地方自由选择甚至适当修改。从1997年到1998年,中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掀起了一个高潮。
1996年,确立了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养老金制度。还是在这一年,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老年人应有的权益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老年人特别是为处在特殊困境下的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另外,在“社会福利社会办”的精神指导下,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等。20世纪80年代初,上海尝试基于社区服务的“孤老包户组”实践,1985年民政部总结和推广了这一做法,随后,我国大、中、小城市全面铺开社区服务工作,使城市的敬老院、老年活动室等老年人福利机构有了新的突破。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机构养老一直是上海市政府的重点项目。从1990年开始,上海市区敬老院以及收养人数出现陡增态势,敬老院比1985年增加了近5倍,这一数字在1995年再次翻番。
(3)2000年以后:养老福利政策密集快速出台
1999年中国开始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以后,国家发展思路出现重要转变,民生与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关注重点。2000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翌年7月,国务院又发布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该纲要强调要把老龄工作的重心放在社区、基层,还提出了一些发展指标:①医疗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老年人体育健身参与率达到40%~50%。②照料服务。城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农村乡镇敬老院覆盖率达到90%。③服务培训。建立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60%~80%,要求经过考核,持证上岗。④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在校老年学员人数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1倍,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1~2所示范性老年大学。
此后,民政部于2001年开始启动“全国社区养老服务星光计划”(以下简称“星光计划”)。“星光计划”实施三年,全国城乡共新建和改建社区“星光老年之家”32490个。从“星光老年之家”的功能看,包括文化娱乐、图书阅览、体育健身、医疗康复和老年课堂等基本服务项目;发达地区“星光老年之家”还设置了院舍住养、日间照料、入户服务、紧急援助、信息咨询等服务内容。
2000年以后,养老政策由重视机构建设发展为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随着“十二五”规划出台,2012年初,国务院下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这一年是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政策出台最为密集的一年。国家明确提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一步步走向深入,传统养老方式正在向社会化养老模式转变。
2000年以后,公正和公平、尊严与帮助等理念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愈益突出和重要。老人的权利诉求从局部而表面渐渐走向普适而深入,与此同时,养老福利供给的地区差异也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