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行事,先自审其可,不差于宜[1]。宜行此事,而人欲易之,当说宜易之理。若使彼语殊佳者,勿羞折遂非也[2]。若其理不足,而更以情求来守,人虽复云云,当坚执所守,此又秉志之一隅也。
【注释】
[1]不差于宜:指事情可行。
[2]勿羞折遂非也:不要感到羞耻而否定自己。
不须行小小束修之意气,若见穷乏而有可以赈济者,便见义而作。若人从我,欲有所求,先自思省,若有所损废,多于今日,所济之义少[1],则当权其轻重而拒之。虽复守辱不已[2],犹当绝之。然大率[3]人之告求,皆彼无我有,故来求我,此为与之多也。自不如此而为轻竭,不忍面言,强副[4]小情,未为有志也。
【注释】
[1]所济之义少:接济(他的)道义少。
[2]守辱不已:古人认为求人是自贬之事,守辱即折节自辱,求告之意。守辱不已,即请求不停。
[3]大率:大多数。
[4]强副:强,勉强;副,符合。
夫言语,君子之机。机动物应,则是非之形著矣,故不可不慎。若于意不善了[1],而本意欲言,则当惧有不了之失,且权忍之。后视[2]向不言此事,无他不可,则向言或有不可。然则能不言,全得其可矣。且俗人传吉迟、传凶疾[3],又好议人之过阙[4],此常人之议也。坐中所言,自非高议,但是动静消息,小小异同,但当高视,不足和答也。非义不言,详静敬道,岂非寡悔之谓?人有相与变争,未知得失所在,慎勿豫[5]也。且默以观之,其是非行[6]自可见。或有小是不足是,小非不足非,至竟[7]可不言,以待之。就有人问者[8],犹当辞以不解,近论议亦然。若会酒坐,见人争语,其形势似欲转盛,便当亟[9]舍去之,此将斗之兆也。坐视必见曲直,党[10]不能不有言,有言必是在一人[11];其不是者方自谓为直,则谓“曲我者有私于彼”[12],便怨恶之情生矣!或便获悖辱之言[13],正坐视之[14],大见是非而争不了[15],则仁而无武,于义无可,当远之也。然大都争讼者,小人耳,正复有是非,共济汗漫[16],虽胜,可足称哉?就不得远,取醉为佳[17]。
若意中偶有所讳[18],而彼必欲知者,共守大[19]不已,或却以鄙情[20],不可惮此小辈,而为所搀[21]。以尽其言[22],今正坚语[23]不知不识,方为有志耳。
【注释】
[1]不善了:不完全了解。
[2]后视:事后审视。
[3]传吉迟、传凶疾:指好事传得慢,坏事传得快。
[4]阙:通“缺”,过失。
[5]豫:参与。
[6]行:行将,即将。
[7]竟:最后。
[8]就有人问者:指有人向自己询问。
[9]亟:急切。
[10]党:通“倘”,如果。
[11]有言必是在一人:说话必然会肯定一方。
[12]曲我者有私于彼:否定我的人一定和对方有私交。
[13]或便获悖辱之言:或者确定听到了错误的言论。
[14]正坐视之:(只是)端坐看着(争辩)。
[15]大见是非而争不了:旁观是非争吵不绝。
[16]共济汗漫:指(和小人争论是非就是)共同进行一场漫无边际的争论。
[17]就不得远,取醉为佳:就,靠近。靠近(争论的人群)不如远离(他们),喝醉更好。
[18]若意中偶有所讳:如果言语含义中偶尔触犯了忌讳。
[19]守大:守其大端。
[20]却以鄙情:以常情推却。
[21]搀:指束缚、裹挟。
[22]以尽其言:任由他说。
[23]今正坚语:现在当坚持说(不知不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