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炜的研究证明了上述观点:两家企业的工会都更倾向于扮演管理者和个人之间的“纽带”角色,而非工人利益的代表;企业工会得不到上级工会的有效帮助,工作能否开展基本上取决于工会主席的能力、关系、忠诚度以及管理方的态度,“总的来说,面对强势的管理方,工会的力量就显得十分有限”,A企业工会的任何工作都要经过管理者的批准,而B企业的工会工作几乎完全停滞,工会被排除在劳动过程之外;工人内部的分化与分层进一步弱化了工会的代表性与作用,两家工会都没有接纳占工人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临时工与劳务工参加。面对种种变化,工会领导已经认识到他们无能为力的被动并希望变革,但工会的角色还基本处于原来的政治体制框架中,并出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人内部分化”。
加拉格尔更是发现,外国直接投资自由化最终导致国家权力进一步增强、市民社会(尤其是劳工阶层)弱化和政治改革被延缓。虽然对劳动争议数据的比较证明,“与推行民主化时期的台湾工人相比,中国大陆的个人在持续的威权统治下所受的压制更小”,但国家对劳动力理性化、正式化、商品化的要求,促使中国的工会进一步边缘化,“后社会主义国家劳工的弱势表明,社会主义工人组织尤其未能为抵抗全球资本主义的攻击做好准备”。
就在2010年7月,“全总”发文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但我们必须注意到,由于弹性劳动制度产生了众多难以被工会纳入的临时性劳工、人力资源管理和工作协商等其他“无工会管理模式”的替代选择的存在、工会的性质和工会之间的联合程度各有不同等各种因素,工会对工人工资的保护与提升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有限的。这就需要我们去反思和重拾工会存在的真正意义与作用:是简单化地理解为争取和保证经济利益,还是要进一步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推动公民社会与公平正义的生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