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往往是在战争中被俘获的敌人。从9世纪到11世纪,奴隶的数量很大——“最终税册”①列举有个庄园拥有70多名奴隶——但不大像是我们所认为的那种比较近代的灭绝人性的奴役制度,比如不像美国南方的那种奴隶制度。奴隶是财产,可以变卖,可以卖不少钱:一个健康的男性奴隶值8头牛。但奴隶也可以拥有财产、结婚,在社区范围内自由迁移。古英语中奴隶叫做thrall。我们受到感情的支配时,会说自己“沦为感情的奴隶”(enthralled),就是这个道理。
中世纪的庄园往往很分散。11世纪有一位大乡绅名叫乌尔弗里克,他在英格兰各地拥有72处财产。连较小的庄园也常常分成几处。因此,中世纪的家庭总是在不停地迁移,它们还往往是很大的家庭。王族家庭很可能拥有500名仆人和扈从,重要的贵族和高级教士家庭也不大可能少于100人。由于人数如此众多,带一家人去吃饭和给一家人送饭同样方便,因此几乎总是处于流动状态。一切都设计得便于移动(这就是为什么在法语和意大利语里,“家具”一词分别是meubles和mobili)。所以,家具往往是朴素的、轻便的,完全实用的。用威托尔德·赖布津斯基的话来说,家具“被看成是器具,而不是宝贵的个人财产”。
要求轻便也解释了为什么许多旧的箱子和衣箱都有半球形盖子,是为了在旅行途中不会积水。衣箱的最大缺点是,为了拿到箱底的东西,你先得把上面的东西拿出去。过了相当长的时间——直到17世纪初——才有人想到要在里面装抽屉,于是衣箱就变成了五斗橱。
即使在最好的房子里,地面一般也就是在光秃秃的泥土上铺一层草茎。正如荷兰神学家兼旅行家德西迪里厄斯·伊拉斯谟在1524年简明扼要地归纳的:草茎里什么都有,狗和人的“唾沫啦,呕吐物啦,尿啦,洒掉的啤酒啦,残羹剩饭啦,以及其他说不出口的肮脏东西”。在通常情况下,每年要铺设两次新的草茎,但旧的一层是很少清除的。因此,伊拉斯谟沮丧地接着说:“底下那层很可能20年不去动。”实际上,地面是个很大的巢穴,深受昆虫和出没无常的老鼠的喜爱,也是个滋生瘟疫的良好基地。然而,厚厚的地面通常是威望的标志。法国人谈到某个富人时常说,他是个“禾秆齐腰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