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助推措施的最大疑问不在于他们不愿接受家长式监管,而是存在另一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动机不纯。很多人本能地反对家长式监管,哪怕形式比较温和,也有具体的例证。虽说有些例证是假设的情况,但他们的理由是政府行为涉及非法因素。
我们不希望政府出台这样的规定:在默认的情况下选择在任者,特别说明要选举其他人或者候选人本人出现在选票亭的情况除外。假设为了人口普查统计的需要,除非公民声明他们属于其他人种,否则一律登记为白人,这样又会出现怎样的情况呢?我们还可以想象在某个教育宣传活动中,政府决定把信奉特定宗教的成员所犯的罪行毫无保留地告诉民众(比如告知天主教徒或者犹太教徒的罪行),或者政府决定使用生动的形象来说服民众选择政府青睐的利益群体生产的产品等情况。
所有上述例子,问题都不在于政府的家长式监管,而在于政府使用助推措施要实现的不合法的目的。政府不应该使用投票的规则来巩固自己的统治,也不能滥用职权给特定的宗教群体创造利益,或者玷污特定宗教群体的名声,政府也不能告诉人们哪个企业的产品更合适。这些例子很重要,因为它们给那些稍有越轨现象的政策设定了限制。不管是强硬作风,还是温婉手段,只要结果违法的家长式监管就是违法的行为。正因如此,人们反对家长式监管方法,但这并不代表我们要否决一切家长式监管措施。关键是我们要明白哪些家长式监管方法该反对,哪些需要支持。
人们的理智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全面接受政府的家长式监管方法,但是这个简化政府工作的项目需要明智的选择架构以及能够推进人们健康、长寿和便利的助推手段。自由意志和选择是美好生活的核心。因此,人们往往更青睐于温婉派家长式监管方法。但是,哪怕非法的监管行为是为了解决合法的问题,这类现象的存在也不能阻挡政府官员寻找最好的方式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的努力,即便这意味着政府的决策会影响人们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