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郎:好难的问题啊!我本来就不太了解“正义”的意义。
老师:那我们先来确认“正义”的意义吧。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正义”,其实就是“公平”。
纯子:原来如此。这样的话,要去假设极端或不足的状态的确很困难。
一郎:咦?为什么?
纯子:如果比公平均分的分量拿得多是不正当,但拿得少就不能说是不正当吧?
一郎:原来如此。
老师:亚里士多德是这么说明的:“正义虽可称之为中庸,不过和其他同为中庸的优良性格的情况不同。正义的意义单纯只是位于两个极端不正当的正中间位置。所谓的正义,指的是正当之人选择正当行为,和他人或两个他人之间,根据本身应得资格以比例分配的性格倾向。”
稻夫:现代也继承了这样的正义理论吧。
老师:现代理论当然深受亚里士多德影响,我想有机会再来介绍现代的正义理论。那么,让我们进入第六卷吧。在这里,卓越智慧成为探讨的问题,也就是一直被称为“智慧美德”的概念。亚里士多德又把这样的概念一分为二:“理论性的”与“实践性的”。
纯子:所以,智慧分成两个种类啰。
老师:是的。优于理论智慧的为“理智”,优于实践智慧的为“思考辨别”。理智,是针对事物进行演绎判断的理论性思考。这点应该没问题吧。那么,所谓的思考辨别又是什么呢?
一郎:印象中,好像是贤人必须具备的要素呢。
老师:真是个好说法。所谓的贤,等于拥有思考辨别的能力。让亚里士多德来解释的话,具备思考辨别能力,就具备卓越能力,得以正确判断何者为善。
纯子:这么说来,高智商罪犯就不算是贤人吧。
老师:不算啰。因为不管头脑再怎么好,若不以善为目的,便不能称之为贤。就这层意义而言,优秀的性格与思考辨别的关系密不可分。所以,亚里士多德才会说,孩子也可能拥有理智,但是思考辨别必须凭借经验与年龄的增长才可能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