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日本建立了一个以《灾害对策基本法》为主、分为五大类的法律体系,各种分门别类的配套法规加在一起有上百部。此外,在中央与地方救灾机制、防灾救灾的网络机制(包括报警、无线通信等)、防灾日常演练机制等建设方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16年前发生导致65万座建筑物受损的阪神大地震后,日本已先后3次修订《建筑基准法》,并对全国所有道路、桥梁和住宅进行检验和加固。
防灾意识超强、防灾预案完备、防灾机制成熟、防灾资源充足,这是外界对日本的普遍评价。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此次地震引发的浪高十几米、二十几米甚至四十米高的海啸,轻而易举地冲破了日本减灾的防线,吞噬了几万鲜活的生命。地震和海啸衍生出的核泄漏,让世界为之意外,为之震惊。
汹涌的海啸,越过岩手县釜石市号称世界最大最深的防波堤,宫古市田边地区高达10米的防波堤被海啸摧毁。不少相信抗震房功能的市民,在自己的家里躲过了地震的袭击,却被无情的海啸卷走……
关于核灾难,日本及世界相关国家值得反思的地方也很多。
福岛核事故和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辐射量都远远超出7级对应的标准,但两者有明显不同。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人为失误致使正在进行的链式反应失控,继而发生大爆炸,放射性物质无遮蔽地冲向天空,造成周边环境大破坏。而福岛第一核电站在地震来袭后,成功启动了快速停堆,中断了链式反应。从维护核安全角度看,反思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核电站的选址务必更加慎重。
二是今后要增加应对小概率事件和事件叠加情况的考虑。日本核危机是特大地震、特大海啸、全厂断电、应急柴油机损毁、辅助给水系统瘫痪等一系列小概率事件同时发生造成的。对于这种事件同时发生的状况,人们显然准备不足。
三是要确保应急组织的有效性。福岛核事故后,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在应对上仍显得慌乱,比如备用移动柴油机无法立即连线工作、部分测量仪器停止传输数据、辐射监测混乱、辐射检测结果上下波动较大等。
四是要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和企业的安全文化。一个独立的监督体系至关重要。日本政府多次批评东电公司,认为他们的数据不准,但一国政府过度依赖运营商单方的数据,本身似乎就存在问题。另外,有报道说东电公司曾有安全检查作弊和伪造安全记录等行为。
五是要坚持信息公开。核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接受全社会监督
六是需要建立区域性核安全协调沟通机制。东电公司在没有事先通报的情况下,向海中直接排放上万吨低浓度放射性废水,引发邻国不满。这其中或许有时间紧迫的因素,但也同时说明当今世界缺乏一个核安全跨国(境)协商机制。
最后,我们回过头来再说——地震。近来,世人的印象是人类居住的星球上似乎地震有些“扎堆”,但科学家们却不这么认为。
统计发现,自2004年年底以来,全球共发生3次里氏8.8级及以上级别地震,印度尼西亚、智利和日本先后遭受重创。而自1900年以来,全球里氏8.8级及以上级别地震总共也不过7次。为何6年发生3次特大地震?大多数科学家认为,这“仅仅是统计学上的偶然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