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托克维尔和他的著作(1)

约法传统与美国建国 作者:林国基


北美独立之后51年,也就是距今53年,托克维尔发表了他的《论美国的民主》这本政治哲学领域中堪称珍稀之品的经典之作。他的这本书处于当今时代与共和国的早期时代的中间时段,而关于共和国的早期时代,我们只能从诸如华盛顿、汉密尔顿、杰斐逊、亚当斯和麦迪逊这些国父们的作品中予以了解。这本书提供了一种衡量的尺度,用以检测这个共和国自诞生之日直到这位欧洲最为有名的批评家到此一游之时以来半个世纪的变迁,它也同样可以衡量托克维尔游历美国之后迄今另外半个世纪发生的变迁。

这是一本经典,正因为它是经典,人们可以自由地予以审视而用不着担心有损作者的声誉。人们越是捧读此书,就越是倾慕于作者的敏锐、分析的精致以及在推理方面展现出的那种优雅的精确,也倾慕于其风格的澄澈,尤其倾慕于作者对真理的爱以及对自身观点的升华。托克维尔的这部作品不仅文雅,而且审慎;不仅高贵,而且富有启发性。在他那一代人中,也许没有谁能像托克维尔那样,以如此富有吸引力的外表包裹起如此深沉的智慧。

不过,我们在此并不仅仅将这本书看作艺术的典范和伦理箴言的仓库,也将其视为对合众国政府和人民的一幅绘画和批评。在将其作为50年前美国状况的证据之前,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这本书的可靠度。

首先,这本书对美国民主的描绘在许多问题上都已经不再真实,不仅如此,而且在某些问题上,书中的描绘从来就不真实。也就是说,一些描绘是真实的美国,但关于普遍的民主则并非真实;另一些描绘是真实的普遍民主,却并非真实的美国。有必要指出我们在托克维尔的绘画中发现的这些错误的原因,因为这些错误正是有志于类似任务的研究者们必须予以反对的。托克维尔并没有在美国获得广泛阅读,在美国,对国家制度的科学、历史和哲学研究刚刚起步,尽管对宪法的法律研究由来已久。托克维尔在他那个时代的英格兰乃至法国的读者更少。但是,他关于美国政府和人民的观点则已经深入我们思想的底层,我们似乎已经无法挣脱他的影响,因此,为了从这些思考中获益,我们必须将他的结论和预言交付一种不妥协的但也充满敬意的考察。

这本书的缺陷归于三项原因。托克维尔的理智属于强烈且敏锐的那一类,但是,驱动此种理智的却是对先验或者演绎方法的偏爱,他的观察能力迅捷且活跃,但是这并没有让他引导他的推理,而是相反地跟从他的推理。一旦仔细考察他的方法,我们就不难发现,他引证的事实与其说是构成他的结论的源头,倒不如说是只是为了彰显他的结论而已。他仔细而彻底地研究过美国。但是他对这项研究缺乏必要的准备。他对英格兰的了解在外国人当中可谓出类拔萃,但这却不能够说明美国制度中究竟有几许的英格兰要素,也不能说明究竟在何种程度上仅仅从美国制度的英格兰源头出发来进行解释是恰当的。

托克维尔就美国进行写作,并意图充分而忠实地描述美国。但是他的心灵却在法国,对法国的思考一直占据着他的内心,从而无形中,他描绘的每一幅美国图景都沾染上了法国色彩。这使得他把那些仅仅是非法国的东西都认定为非常态的;也使得他赋予那些似乎可以用来解释法国事件的现象不恰当的重要性,或者就是因此事件而提出警告,但这些警告则不过是用来遏制法国式的危险的。

托克维尔在导言中揭示了他的方法。他描绘了一幅关于一个民主民族的充满奇想的画面,其基础则只是一些一般性的原则,并转向法国状况,随后便告诉我们,他在美国身上试图寻找那种民主的类型,也就是民主本性,呈现为民主的典范形态。“我承认,在美国我看到了比美国自身更多的东西:我在寻找一幅民主本身的肖像,它的渴望、它的性格、它的偏见、它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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