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非裔美国文学的发展
非裔美国文学是指由非洲人后裔在美国以英语创作的文学作品。作为美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非裔美国文学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产生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作品,在书写自身文化传统的过程中,体现了对自由、公正、独立等美国主流价值观的追求与坚守,为美国文化的多样性乃至世界流散文学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独特贡献。
据记载,1619年,第一批非洲黑人踏上美国的土地,之后的非洲奴隶贸易为北美大陆输送了大量黑奴,美国南方种植园的扩大再生产再次引发大规模的奴隶买卖,为更好地控制、奴役黑人,南方很多州制定了视奴隶为财产的规定,禁止黑奴接受教育,因此,黑人的书面文学创作与作品出版相对较晚。目前能够确定由非裔美国人创作的散文作品最早发表于1760年,最早的诗歌作品出现于1746年,是露西·泰莉(Lucy Terry)创作的《巴尔斯之战》(Bars Fight);哈蒙(Jupiter Hammon)的第一首诗歌《夜思》(An Evening Thought:Salvation by Christ With Penitential Cries)出版于1760年;但是学术界普遍认为,菲莉斯·惠特莉(Phillis Wheatley)创作的《关于宗教、道德诸主题的诗歌》(Poems on Various Subjects,Religious and Moral,1773)才是非裔美国文学的开始,开创了非裔美国文学(与批评)传统,也开启了黑人女性文学传统。为更好地从总体上把握非裔美国文学的发展脉络,本文尝试把非裔美国文学的发展分为以下几个重要阶段,鉴于国内学术界对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以来的非裔美国文学研究较多,成果也较为丰富,因此,本文重点介绍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之前的非裔美国文学的发展。
非裔美国文学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重要阶段是奴隶叙事作品的大量涌现及其发展。虽然18世纪末美国通过独立战争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但是在文学与文化方面依然深受欧洲,特别是英国的影响,以爱默生为代表的美国学人,在1837“美国学者”的演讲中就提出美国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以及文化独立问题,几乎与爱默生齐名的另一位著名超验主义神学家帕克(Theodore Parker)在1846年的一次演讲中哀叹美国文学的悲惨处境,指出美国目前还没有自己稳定的文学,“我们的学术著作模仿外国,没有反映我们的道德、行为、政治或宗教,也没有反映我们的河流、山川与天空,没有体现我们泥土的芬芳”。3年后,他在论“美国学者”的演讲中明确指出,内战前由美国黑人创作的“奴隶叙事”是真正美国本土的、独创的文学类型。他认为早期反映烈士与宗教受害者生平的作品,主人公全都是基督徒以及一些圣者与虔诚之人,无论是希伯来文学还是异教文学中都还没有出现这样的美国故事:即发生在美国,由美国黑人奴隶书写的逃奴生平故事。“美国所有原创的罗曼司都在这些故事里,而非白人的小说里。”关于奴隶叙事由谁书写,向谁言说,表达了什么主题,在非裔美国文学传统中具有什么地位等问题,深受非裔美国学术界的关注,“阐释这种文学类型的本质与功能,解释这些叙述再现的世界的结构”成为奴隶叙事研究的两个重要方面。盖茨教授指出,在人类遭受奴役的历史长河中,只有美国黑人奴隶创造了一种文学类别——即奴隶叙事,他们一旦获得自由,就在北方废奴主义者的慷慨鼓励与帮助下,进行创作,批驳那些所谓黑人没有写作能力,因而低劣的观点,印证了他们反对奴隶制、追求自由与知识的努力。因为内战前促进奴隶叙事创作的重要动力就是反对奴隶制,因此,他们往往采取美国读者比较熟悉的关于奴役与自由的常规观点、意象与修辞手法,维护美国传统的文化理念与价值观,崇尚人生而自由的理念,重视西方文明中的基督教信仰,强调家庭的核心地位,以及个人主义与独立精神等,赢得了美国社会的普遍关注。
虽然学术界重点关注内战结束之前的奴隶叙事,但是1865年之后的奴隶叙事作品,1930年代美国联邦作家计划收集的口述文本,以及1960年代以后出版的“新奴隶叙事”作品也是奴隶叙事文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非裔美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1865年之前的奴隶叙事大致可以19世纪30年代为分界点,分为两个阶段。由于道格拉斯的《美国奴隶道格拉斯的生平自述》(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an American Slave,1845)影响甚大,人们普遍把它作为奴隶叙事的典型与标志,成为衡量其他奴隶叙事的标准文本。奥内(James Olney)认为,19世纪30年代之前的奴隶叙事并非仅仅局限于美国本土,而是涵盖全球,在更加广阔的大西洋区域的历史背景下进行,记述叙述者在非洲、欧洲与美洲的活动,而且与冒险故事及皈依基督教的叙事类型极其相似。1760年在波士顿出版的《哈蒙叙事》(A Narrative of the Uncommon Sufferings,and Surprizing Deliverance of Briton Hammon,a Negro Man)是第一部美国奴隶叙事作品,这一阶段出版的其他重要奴隶叙事作品还有:葛洛尼韶(Ukawsaw Gronniosaw)的《非洲王子葛洛尼韶极其特殊的生平叙事》(A Narrative of the Most Remarkable Particulars in the Life of James Albert Ukawsaw Gronniosaw,An African Prince,as Related by Himself,1770),马兰特(John Marrant)的《黑人马兰特叙事》(A Narrative of the Lord's Wonderful Dealings with John Marrant,a Black,1785),古瓜诺(Ottobah Cugoano)的《关于奴隶制邪恶的思想与情感》(Thoughts and Sentiments on the Evil of Slavery,1787),艾奎亚诺(Olaudah Equiano)的《艾奎亚诺:一个非洲黑人的有趣生平记述》(The Interesting 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Olaudah Equiano,or Gustavus Vassa,the African,written by Himself,1789),以及杰(John Jea)的《非洲传教士约翰·杰的生平、历史与无与伦比的苦难》(The Life,History,and Unparalleled Sufferings of John Jea,The African Preacher,1811)。但这一阶段的奴隶叙事以《艾奎亚诺:一个非洲黑人的有趣生平记述》最具代表性,为后来的奴隶叙事文类奠定了重要基础。
艾奎亚诺出生于尼日利亚,被非洲同伴绑架卖给白人奴隶贩子,他的足迹遍布西印度群岛、美国和英国,他参加过英国海军的战斗,依靠自己的智慧与能力,最后赎买了自己的自由。这本书不仅描绘了艾奎亚诺在美国弗吉尼亚州遭受的非人待遇,而且花费大量时间详细描绘了他皈依基督教的经历,以及所参与的许多军事行动及其在死亡航道上的经历等,在英国废奴主义者中非常流行。他对奴隶贸易罪恶的揭露,对终结1807年的奴隶贸易法案发挥了重要作用。1857年前,这本书在英国、荷兰与德国发行36版之多,足见其影响之大。盖茨认为,艾奎亚诺的叙述成为19世纪美国奴隶叙事形式的原型,其追寻自由之旅与其从口头表达走向书面表达的旅程同步,而且他的自我再现策略极大地影响了1865年之前的其他黑人奴隶叙述。作为极具自我意识的作家,他所发展的两种修辞策略,如交错比喻以及使用两种不同的声音(作为过去的囚徒与现在的叙述者),被广泛应用于19世纪的奴隶叙事作品中,在自我再现方面罕有其匹。
19世纪30年代至1865年内战结束之前,特别是19世纪50年代逃奴法案的通过所引发的关于“亲奴”或“废奴”的热议,促进了奴隶叙事作品的写作与出版。“到1850年,几乎所有黑人所写的或关于黑人的书,在英国和美国都有很大市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当属道格拉斯发表于1845年的《美国奴隶道格拉斯的生平自述》,具备许多奴隶叙事作品的共同特征,如作品配以画像且有作者自己的签名,还有一些证明材料或别人的序言与前言、诗意的铭文等;在叙述层面,作品以“我出生于某地”开始,描写了奴隶们经常遭受残酷的男主人、女主人或监工鞭打;此外,本书也记录了奴隶学习读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遭遇的挫折与障碍,揭露了号称“基督徒”的奴隶主的伪善。奴隶叙事作品中不可或缺的当然是叙述奴隶的逃亡,以及猎奴队与猎狗紧随其后的追捕等,最后描绘奴隶成功逃往北方的喜悦,他们会用一个新的姓氏,作为自由人获得一种合适的新的社会身份,然后再对奴隶制进行反思。这一阶段奴隶叙事最突出的特征主要有:学习读写,掌握读写能力;敢于反抗奴役,并成功逃亡;特别强调个体的自我再现。在当时几乎没有图书销售超过500本的情况下,奴隶叙事作品往往成千上万册地销售,具有比较大的社会影响。比如说《美国奴隶道格拉斯的生平自述》就是这一类作品广受欢迎的绝好例证,前5个月的发行量就有4500册,前两年在美国的销售量达1.1万册;在英国发行了9版,到1860年在英国和美国共销售了3万册,可见其流行之广、影响之大。1865年内战结束前,美国出版了87部奴隶叙事的书或小册子,平均每年1.3部;1866~1901间,共出版了54部前奴隶的叙事作品,平均每年1.5部。19世纪50年代成为非裔美国文学史上的第一次文艺复兴,美国的杂志甚至抱怨说,当时整个文学氛围都仿佛染上了黑人味。
但是1865年内战结束以后,奴隶叙事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首先,大部分前奴隶叙述者都不像道格拉斯那样是全国闻名的黑人,或参加过反对奴隶运动的人;其次,叙事的主题也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内战前的奴隶叙述者把奴隶制作为邪恶、不公的起源,内战后的叙述者则认为,无论是奴隶制的错误还是后来的其他错误,都远非那么单一,而是更加复杂、细腻、多样;再次,大约有四分之三的作品都没有道格拉斯、布朗(William Wells Brown)、雅各布斯(Harriet Jacobs)等内战前奴隶叙事作品中的英雄反抗模式,因为内战后的大多数奴隶叙述者都没有进行暴力反抗,或策划逃脱奴役。尽管如此,他们大都没有在遭受奴役时丧失自己的目标,也没有屈服与绝望,他们虽然承认那些逃脱奴役的人具有尊严、道德与勇气,但是那些选择不冒险逃亡的奴隶同样具有自己的尊严与英雄气概。布鲁斯(Henry Clay Bruce)在《新人》(The New Man,1895)中回忆道:“成千上万高尚的、斗志昂扬的奴隶,像他们的主人一样具有自尊,他们勤勉、可靠、真实,……,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无助的状况,而且知道,在这片法律治下的土地上,他们没有任何权力。”布鲁斯明确拒绝内战前奴隶叙事作品的主题——仿佛因为奴隶制妨碍了奴隶在智识、道德与精神方面的发展,他们就必须以反叛、逃离等行动,才能证明、维护自我;他认为,即便很多奴隶没有奋起反抗或逃到北方,他们也有自己的尊严。内战后的许多前奴隶叙事作品中有许多被动抗拒邪恶主人的事例,他们也跟内战前的奴隶叙事中的人物一样保护自己的尊严。
内战之后的奴隶叙事所表现的尊严常常源自勤奋地完成任务的自豪,及其所体现出来的坚韧、虔诚与诚实,以及作为负责的家庭成员的好品质。如果说内战前道格拉斯通过对卡维(Edward Covey)等人的抗争体现了理想的黑人英雄主义,那么内战后的亨利(George Henry)等人则通过承受苦难,证明自己既是黑人,也具有人的优秀品质。伦道夫(Peter Randolph)的作品《从奴隶小屋到讲坛》(From Slave Cabin to the Pulpit,1893)概括了个体的自我成就与社区进步的结合,强化了许多内战后奴隶叙事中的进步内容。因此,1865年后的许多奴隶叙事都在发问:是否已经实现自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自由?这依然是不确定的、待完善的问题。
囿于当时的历史文化语境,内战前很多人(包括北方人)对奴隶制的认识与态度比较矛盾,奴隶叙事也更多地强调作者个体遭受的伤害,以及他们渴望获得自由与逃离奴役的正当性,捍卫自我表达的能力,拥有完整人性;内战结束以后的大部分奴隶叙述者,特别是那些选择宗教与教育为职业的人,他们更多的不是为了个体,而是为了黑人群体的利益呼吁。以布克·华盛顿(Booker T.Washington)为例,他的创作更加重视为别人取得的成就,而非聚焦个体的发展。
奴隶叙事并非男性的特权,非裔美国女性也积极参与其中,发展、丰富了奴隶叙事创作与研究中的性别维度。普林斯(Mary Prince)是第一位发表奴隶叙事的女性,她于1831年在伦敦出版了23页纸的故事,虽然叙事简短,但是彻底改变了奴隶叙事这一文类的内涵与表现方式。尽管她也采用了人们熟知的“我出生于某地”这种经典的传统奴隶叙事套路,但是与道格拉斯等男性奴隶叙事故事不同之处在于,她让读者清楚地知道,黑人女奴遭遇的性虐待与性剥削纯属家常便饭,奴隶主对黑人母亲与自己孩子之间的天然情感,以及对她们与自己情人之间关系的粗暴破坏也是司空见惯。此外,她明确指出,奴隶并非白人所认为的那样都是些牲口,没有人的情感,他/她们也是人,渴望获得自由,那些说黑人奴隶很幸福的人不是无知就是在欺骗。如果说普林斯的创作开启女奴叙事的先河,那么雅各布斯(Harriet Jacobs)的《女奴生平》(Incidents in the Life of a Slave Girl,1861)则把奴隶叙事推向了高潮。她大胆借鉴、融合了当时特别流行的两种主要文学形式:感伤小说与奴隶叙事,以令人痛苦的细节,着重揭露让她自己和另外一位女黑奴每天都提心吊胆的性剥削;此外,她修改了两位著名男性作家艾奎亚诺和道格拉斯的奴隶叙事模式,直接面向女性(包括白人女性)读者进行创作,与她所继承的男性文学传统拉开距离。安德鲁斯指出:“这部作品不仅是19世纪中叶的重要黑人女性自传,也是非裔美国文学传统中的重要自传作品。”
1936年,美国政府资助设立了为期2年的联邦作家计划,采访并记录了2000多名前奴隶的故事,为我们认识、了解奴隶叙事的基本特征及其变化积累了丰富的资料。此外,奴隶叙事文类对(非裔)美国作家的创作也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著名非裔美国作家埃里森获得国家图书奖的作品《看不见的人》(Invisible Man,1952),斯泰伦(William Styron)获得普利策奖的作品《特纳的自白》(The Confessions of Nat Turner,1967),哈利(Alex Haley)获得普利策奖和国家图书奖的作品《根》(Roots,1976年),莫里森获得普利策奖的作品《宠儿》(Beloved,1987),以及琼斯(Edward P.Jones)获得普利策奖的作品《已知世界》(The Known World,2003)等都是极其重要的代表性文本。
简而言之,内战前的奴隶叙事以反叛、质疑、反思奴隶制,强调美国黑人需要提高读写能力,以创作的方式证明自己的人性,并为后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历史资源与创作灵感;内战后出现的非裔美国中产阶级叙述更加重视黑人之间的自我改善,不再像内战前奴隶叙事那样把白人的善意作为黑人种族进步的有效工具。
除奴隶叙事之外,19世纪的其他重要非裔美国作家与作品还包括内战前沃克(David Walker)鼓励读者反对奴役、反对奴隶制的小册子《呼吁》(An Appeal to the Coloured Citizens of the World,1830),反映了早期黑人民族主义的思想;布朗(William Wells Brown)的第一部非裔美国小说《科洛泰尔,或总统的女儿》(Clotel;or,The President's Daughter,1853)和第一部非裔美国戏剧《逃往自由》(The Escape;or,A Leap for Freedom,1858);德莱尼(Martin R.Delany)发表的《美国小屋》(Blake;or,The Huts of America,1859);非裔美国女作家哈珀(Frances Ellen Watkins Harper)同年出版的短篇小说;威尔逊(Harriet E.Wilson)的长篇小说《我们的黑鬼》(Our Nig;or,Sketches from the Life of a Free Black,1859)等。此外,19世纪末的重要非裔美国作家邓巴(Paul Dunbar)获得举国认可与国际声誉,他对非裔美国民俗与方言的使用,对后来的非裔美国作家产生了重要影响;他虽然在当时主要以黑人方言诗为时人所知,但也采用标准的诗歌语言与形式创作了许多抒情诗及虚构作品,成为第一位职业黑人作家,他的小说《诸神的游戏》(The Sport of the Gods,1901)开创了反映城市黑人生活的作品的先河。同时期的另外一位重要黑人作家切斯纳特(Charles Chesnutt)发表了2部短篇小说集和3部长篇小说,积极探索内战后美国南方复杂的种族关系与社会身份问题。
20世纪初非裔美国作家更加关注种族问题,对如何改善黑人民族的命运进行思考。华盛顿(Booker T.Washington)的《从奴役中奋起》(Up from Slavery,1901年)虽然在形式方面继承、借鉴了道格拉斯的《美国奴隶道格拉斯的生平自述》,描绘了教育对黑人的重要性,鼓励黑人在现有体制下的渐进发展,但是缺乏道格拉斯的批判意识与反叛精神。在反对华盛顿只追求经济条件改善而放弃黑人政治权益的过程中,杜波伊斯(W.E.B.Du Bois)等十分重视艺术的宣传功能,倡导文学为提升黑人种族服务的思想,陆续发表了《黑人的灵魂》(The Souls of Black Folk,1903)、《黑人艺术的标准》(“Criteria of Negro Art”,1926)等作品,不仅分析讨论了非裔美国人的双重意识问题,而且预言般地提出美国20世纪的最大问题是种族问题的著名论断。约翰逊(James Weldon Johnson)也认为,唯有文学与艺术创作能够证明黑人在智力方面不逊色于白人,有助于提升黑人的社会地位,改变白人的种族偏见,他的小说《前有色人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an Ex-Colored Man,1912年)探讨了黑人与白人之间身份转换的可能性及主人公的双重意识问题,他在编选的《美国黑人诗选》(The Book of American Negro Poetry,1922年)的前言中,赞美黑人文化的表达能力,重视黑人的民俗与黑人土语与白话。洛克编选的《新黑人》(The New Negro,1925)质疑白人的美学标准,重视培养黑人的种族自豪、自我表达与文学实践,提出黑人的自信与自我表达问题,因此,“新黑人”为一个时代命名,成为哈莱姆文艺复兴的标志;但是也有批评者指出,《新黑人》忽略了1920年代由加维(Marcus Garvey)领导的美国黑人群众运动,也很少收录激进主义者具有社会主义思想的作品。
杜波伊斯、洛克和约翰逊属于1920—1930年代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也称为“新黑人运动”(New Negro Movement)——的重要引导者和参与者,不仅推动了文艺创作,而且深化了对种族问题的思考,重点探索种族与艺术、历史、性别、阶级、政治、社会学等之间的关系。这一时期,黑人作家创办刊物,如《危机》(The Crisis)、《机遇》(Opportunity)、《信使》(The Messenger),得到一些白人与黑人赞助人的热心帮助,为年轻黑人作家提供创作园地,来发表、出版他们的诗歌与小说作品。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其他重要作家及其作品主要有图默(Jean Toomer)的《甘蔗》(Cane,1923)融人物素描、散文随笔、诗歌和短篇故事于一体,极具实验性特点;休斯(Langston Hughes)被誉为“哈莱姆桂冠诗人”,积极借鉴黑人爵士乐的主题与节奏进行创作;费希尔(Rudolph Fisher)的《术师死去》(The Conjure-Man Dies:A Mystery Tale of Dark Harlem,1932)经常被视为第一部非裔美国侦探小说;瑟曼(Wallace Thurman)的《莓子愈黑》(The Blacker the Berry:A Novel of Negro Life,1929)是第一部涉及同性恋的非裔美国小说;理查森(Willis Richardson)的《拾荒老妪的财产》(The Chip Woman's Fortune,1923)是第一部在百老汇上演的非裔美国非音乐剧。民俗学家和小说家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是哈莱姆文艺复兴的杰出代表,融南方黑人民俗于小说创作之中,《他们眼望上苍》(Their Eyes Were Watching God,1937)成功地塑造了珍妮等新时代的黑人女性人物形象。
总的来说,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比较复杂,学术界对其的认识与评价也不一致。有的学者认为它开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1918年,结束于1937年;也有学者指出,哈莱姆文艺复兴主要分为2个阶段,1921—1924年为第一段,重视黑人的宣传,1924—1931为第二段,其中白人的经济赞助发挥着重要作用,1929年大萧条开始以后,由于白人的赞助减少,哈莱姆文艺复兴也随之衰弱,并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谢泼德-约翰逊(Cherene Sherrard‐Johnson)甚至认为,是哈金森的研究发明了哈莱姆文艺复兴,使其成为美国与非裔美国文学史与知识史的亚领域。
作为非裔美国文学发展过程中的第二个重要阶段,哈莱姆文艺复兴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对其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哈莱姆文艺复兴在非裔美国文学发展史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成为1950年代开始、1960年代达到高潮的黑人艺术运动的先声;而持否定态度的学者则认为,哈莱姆文艺复兴只是一种昙花一现的时尚,无非是哈莱姆地区的黑人爵士乐、夜店与酒吧吸引了许多好奇的白人游客来此观光、寻欢作乐,而且很快被1929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彻底葬送,并没有创作出多少能够留给后人的丰厚遗产的艺术杰作。瑟曼(Wallace Thurman)曾经指出,白人批评家对黑人作家非常苛刻,评价甚低,认为他们不过是些训练有素、在公共广场跳舞的杂耍狗;赖特(Richard Wright)在《黑人文学的蓝图》(“Blueprint for Negro Literature”,1937)中指出,哈莱姆文艺复兴只不过产生了一些衣着光鲜的贵宾犬,奴颜婢膝地向白人证明自己并不低劣。埃里森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非裔美国小说,不仅主题狭隘,而且畏首畏尾,像卡伦、麦凯、费希尔、赫斯顿、瑟曼与福赛特等作家全都在表达战后的繁荣与新的中产阶级意识,而且通常都是道歉似的口吻,表达中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而非黑人工人和农民的观点,除了休斯以外,都无视黑人民俗的存在,也无法体会黑人民俗形式的意象与象征;此外,也大都回避心理描写,没有涉及政治意识,对黑人群体与美国相关的很多深层问题都避而不谈,没有抗议,即便有,也是基于狭隘的民族主义立场。总之,他认为,20年代的非裔美国创作不仅文学性不够,而且政治方面不够成熟。
但是从非裔美国文学发展史的角度来看,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具有独特的思想价值,其艺术贡献也不容忽视,因为之前的绝大多数非裔美国作家都不得不屈服于当时极其严苛的种族歧视与隔离政策,他们主观上难以摆脱历史的局限,客观上也难以出版与白人主流价值观相悖或不相适应的作品。虽然与20世纪60年代的黑人艺术运动和20世纪70年代的黑人女性主义等发展阶段相比,此次运动没有统一的纲领或口号,把年轻黑人作家联系起来的也不是某一哲学观点或文学理论,而是他们共同的社会经历,但是他们对种族与艺术、历史、性、性别、阶级、政治、社会学与哲学等之间关系的探索反映了时代的新发展,成为非裔美国文学发展历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阶段。
20世纪40—60年代,非裔美国代表性作家主要关注黑人的不公正遭遇,强调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更加青睐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风格的赖特(Richard Wright)、佩特里(Ann Petry)和海姆斯(Chester Himes)等。赖特的小说《土生子》(Native Son,1940)塑造了暴力特征明显的主人公别格,彻底颠覆了温顺的“汤姆叔叔”形象,自传作品《黑孩子》(Black Boy,1945)借鉴了19世纪奴隶叙事追求自由的主题与形式。佩特里的《大街》(The Street,1946)和海姆斯的《他要是抱怨就让他走》(If He Hollers Let Him Go,1945)与赖特的抗议小说一脉相传,海姆斯也是著名非裔美国侦探小说家,其哈莱姆侦探小说系列广受好评。此外,关注黑人社区普通黑人喜怒哀乐的布鲁克斯(Gwendolyn Brooks),因诗集《安妮·艾伦》(Annie Allen,1949)成为第一位获得普利策诗歌奖的非裔美国诗人;埃里森(Ralph Ellison)探索黑人主人公寻找自我人生旅程的小说《看不见的人》(Invisible Man,1952)获得国家图书奖;以批评赖特的抗议小说为学术界瞩目的鲍德温(James Baldwin)不仅结集出版多部文集如《土生子札记》(Notes of a Native Son,1955)和《下次是火》(The Fire Next Time,1963)等,也创作了多部小说,如代表性作品《向苍天呼吁》(Go Tell It on the Mountain,1953),第一部公开触及同性恋主题的非裔美国小说《乔万尼的房间》(Giovanni's Room,1956),以及探讨双性恋、黑人与白人之间的性行为等主题的小说《另一国度》(Another Country,1962);年轻剧作家汉丝贝利(Lorraine Hansberry)描写黑人家庭反对种族隔离,挑战种族歧视的作品《阳光下的干葡萄》(A Raisin in the Sun,1959)获得纽约剧评人奖。
美国民权运动催生的黑人艺术运动与黑人权力运动明确提出追求黑人的团结、黑人的民族身份等主张,渴望创造一种新的历史、象征、神话与传说,创立自己的黑人美学。这一阶段,黑人艺术家们开始创办自己的黑人剧院,发表充满火药味的诗作。著名代表人物,诗人兼剧作家琼斯(又名巴拉卡,Le Roi Jones/Amiri Baraka)的《荷兰人》(Dutchman,1964)获得奥比奖,布林斯(Ed Bullins)三获奥比奖。其他重要诗人有桑切斯(Sonia Sanchez)、科特斯(Jayne Cortez)、奈特(Etheridge Knight)、罗杰斯(Carolyn M.Rodgers)和乔瓦尼(Nikki Giovanni)等。自传方面的代表作品有《马尔科姆·X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Malcolm X,1965)及穆迪(Anne Moody)的《成年于密西西比》(Coming of Age in Mississippi,1968)。重要的小说有里德(Ishmael Reed)以戏仿方式调侃黑人文化民族主义的《胡言乱语》(Mumbo Jumbo,1972),和盖恩斯(Ernest J.Gaines)的小说《简·皮特曼小姐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Miss Jane Pittman,1971)等。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黑人女性主义,进一步推动了非裔美国文学的繁荣,成为非裔美国文学发展过程中的第三个重要阶段。重要代表作家主要有安吉洛(Maya Angelou)及其自传《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I Know Why the Caged Bird Sings,1969);沃克(Alice Walker)的代表作《紫色》(The Color Purple,1982)描绘了非裔美国社区内部的问题,特别是黑人男性对女性的压迫问题,她对赫斯顿的关注与考古,推动了黑人女性主义的发展;199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里森始终关注黑人社区内部的矛盾与问题,重视对普通黑人生活的再现与描绘,陆续发表多部作品,其代表作《宠儿》(Beloved,1987)获得多项大奖,不仅深化了对非裔美国历史与记忆的思考与再现,而且成功地激励其他年轻非裔美国女作家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此外,还有著名女性主义诗人洛德(Audre Lorde)、普利策诗歌奖获得者,美国桂冠诗人达夫(Rita Dove),小说家马歇尔(Paule Marshall)、金凯德(Jamaica Kincaid),剧作家尚格(Ntozake Shange),和第一位获得雨果奖和星云奖的非裔美国女性科幻小说家巴特勒(Octavia E.Butler)等。她们的创作不仅关注白人与黑人之间的种族问题,而且反思黑人族群内部男性至上的观念对黑人女性的压迫与伤害,丰富了非裔美国文学的性别维度。
非裔美国男性作家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小说家怀德曼(John Wideman)获得多种奖项,其自传《兄弟与守护人》(Brothers and Keepers,1984)是20世纪晚期最具创意的作品,约翰逊(Charles R.Johnson)的《中央航道》(Middle Passage,1990)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戏剧方面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因《无处成名》(No Place to be Somebody,1969)获得1970年普利策戏剧奖的第一位非裔美国剧作家戈登(Charles Gordone),1973年获得托尼奖的沃克(Joseph A.Walker),和因《士兵的报酬》(A Soldier's Pay,1981)获得普利策奖和纽约戏剧批评界奖的富勒(Charles H.Fuller,Jr.)。但是最具代表性的剧作家当属威尔逊(August Wilson),他以十部作品涵盖20世纪十个不同的时段,探讨了不同时期非裔美国人的个体、家庭与社区生活及其与历史的联系,分别以《栅栏》(Fences,1985)与《钢琴课》(The Piano Lesson,1987)两次获得普利策戏剧奖。
进入21世纪,非裔美国文学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不仅创作主题多样,而且创作手法与风格多变:既有许多作家继续关注奴隶制及种族隔离制度等历史问题,也有许多作家关心大迁徙运动对黑人的影响,以及城市化过程中黑人面临的新的身份认同与种族歧视问题;既有现实主义的杰作,也有许多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风格的作品,在小说、诗歌和戏剧领域都有非常突出的表现,多次获得各种大奖,成为美国族裔文学中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如琼斯(Edward Jones)探讨奴隶制时期黑人奴隶主问题的小说《已知世界》获得普利策奖;怀特黑德(Colson Whitehead)的小说《地下铁路》(The Underground Railroad,2016)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与普利策小说奖;贝蒂(Paul Beatty)的小说《出卖》(The Sellout,2016)获得美国三大文学奖之一的书评人协会奖及英国的布克奖。美国桂冠诗人特雷休伊(Natasha Trethewey)的诗集《黑人卫士》(Native Guard,2006)讲述了内战时期美国联邦军队中一个全部由黑人士兵组成的部队的故事,获得2007年普利策诗歌奖。帕克斯(Suzan-Lori Parks)因探讨黑人男性兄弟家庭关系的剧作《赢家/输家》(Topdog/Underdog,2001)成为第一位获得普利策戏剧奖的非裔美国女剧作家。读者有理由期待,非裔美国文学在反思种族、性别与阶级的时代背景下,在质疑种族的社会建构特征的进程中,会创作出越来越多的杰作,为美国乃至世界读者深入了解族裔的多元性特征提供更多更好的优秀文本。
全球化进程中的非裔美国文学研究
虽然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即使在学术界,人们也很少使用“全球化”这个词,但是16世纪欧洲的殖民拓展,19世纪欧美工业化浪潮推动世界经济市场的重新划分,特别是20世纪以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科技、军事、金融、贸易、通讯等领域的全球扩张,使得世界仿佛变得越来越小,成为所谓的“地球村”。人们普遍认为:“全球化意味着信息和通讯技术爆炸,市场经济迅速扩张,人口急剧变化,全球范围内的都市化和向更加开放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向。”仿佛世界已经变得“标准化、现代化和去边界化”,但由于全球化进程的加剧,人们的本地意识也逐渐提高,像是一个悖论,“只有经过全球化,地方的公民才能痴迷于自己当地的独特性”。
欧美学术界从“西方化”,到“现代化”再到“全球化”的话语生产与阐释,预示着过去强势的“西方霸权”话语慢慢柔化为突出西方文明的“现代化”话语,并已经逐渐过渡到“更加包容”的“全球化”表述。杜维明教授指出,20世纪50年代出现在美国的现代化理论断言,肇始于现代西方的“现代化”进程在其转型潜力中实际上蕴涵着“全球化”主题,他认为:“这种从空间性的西方化观念向历时性的现代化观念的转换是耐人寻味的,它意味着我们不能把最早出现在西欧的发展进程,如工业化,仅仅视为‘西方的’东西,因为这个进程在其发展中卷入了日本、俄罗斯、中国、土耳其、印度、肯尼亚、巴西和伊朗等地区。出于这个理由,我们最好以那种非地缘的、历时性的现代化观念来取代全球化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鲜明的西方化特征。”杜教授明确反对现代化理论“必然会朝着一个共同进步方向发展”的假定,即“从长远观点来看,世界将汇合为一个单一文明。既然这个进程是由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引导的,因此,从根本上来说,现代化就是西方化,特别是美国化”。杜教授认为,这种说法只具有表面上的说服力,因为正如一些思想家所说,现代性的特征和成就绝不仅仅是西方或美国的发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公民社会和个人权利是否代表了人类的普遍愿望,尚是一个有待论证的事情。”
作为20世纪世界经济的领跑者、科技发展的主力军,以及西方文明与西方文化霸权的代表,美国成为全球化进程中的主要推动力。但是在美国国内,欧美主流意识形态所宣扬的价值观与文明观,却映衬着约占美国人口15%的黑人所遭遇的种族偏见与歧视。著名非裔美国小说家赖特认为美国黑人的国内经历类似于受西方殖民压迫与奴役的其他民族,“并建立包括心理学在内的种族附属理论”。伴随着西方列强在非洲的殖民及奴隶贸易,以及启蒙运动以来对非洲文化以及非洲黑人偏见与歧视的加深,美国的黑人也经历了从遭受奴役到争取自由、从作为3/5的人到成为完整的自由公民、从显性的奴役与迫害到隐性的歧视等阶段。另一方面,美国黑人的文学创作也经历了模仿、证明、表征、文化认同等诸多阶段,而非裔美国文学研究也经过哈莱姆文艺复兴以及黑人艺术运动等的洗礼,到20世纪70年代,已在尝试认同非洲文明与非裔美国文化传统,构建非裔美国文学传统,挖掘被埋没的黑人作家(特别是女作家),彰显非裔美国文学特征,体现与主流美国文学研究的差异与联系,为全球化进程中关于种族与族裔性研究提供丰富的语境与资料。
构建非裔美国文学传统
对于文学研究来说,全球化孕育了一个新的时机,“历史、政治和理论发展的结合,迫使人们从新的角度观察迄今为止模糊不清的文学理论(史)的特性,全面重申文学和文学批评的角色与功能”。本文借鉴《霍普金斯文学理论和批评指南》对非裔美国文学批评进行简要勾勒,即(1)20世纪70年代以前,“对早期美国黑人文学批评最好的介绍是作者们自身的主张,而不是试图‘诠释’美国黑人文学的批评”,以及“美国黑人文学批评本质的问题或许是黑人文学本质概念的演变与文学艺术之间的关系”;(2)1977—1990年,非裔美国文学批评越来越有意识地以文学性及理论为分析依据,“对美国黑人文学作品采取更有理论依据的批评方法”以及“出现了强有力的美国黑人女性文学理论与批评”;(3)1990年之后通过拓展《非裔美国文学:课程的重构》,再现“文化研究、女性主义、心理分析和酷儿理论所产生的广泛影响”。在此大批评框架内,本文重点强调目前国内学术界较少关注的“非裔美国文学教育”与“非裔美国文学考古”。
非裔美国文学教育
自1773年黑人女奴惠特莉(Phillis Wheatley)出版诗作(她也是当时出版文学作品的第二位美国女性)以来,美国黑人出版了许多独具美国本土特色的奴隶叙事作品,并几乎与19世纪上半叶勃发的新英格兰文艺复兴同时出现一个小的高潮;20世纪以来,他们在诗歌、小说与戏剧创作等方面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非裔美国文学研究成果也相继问世。1971年,黑人学者特纳指出,尽管非裔美国文学研究不像非裔美国文学创作那么悠久,但是也并不比正规的美国文学研究年轻多少,后者也不过到19世纪90年代以后才在美国获得学术声望。而美国内战结束前2年,前奴隶布朗(William Wells Brown)就在《黑人:其祖先、天才与成就》中描写了早期非裔美国作家的成就;到1915年,黑人作家的语言就在被隔离的黑人学校中被黑人学生们阅读、记忆、背诵、研究、推崇,因为非裔大众需要发展对自己所具有的价值的自信与自豪。3个半世纪以来,被隔离的生活处境造成他们的心理创伤:黑人族群普遍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不是美国人,甚至不是人。客观地说,在大部分学校,非裔美国文学可能依然是黑人历史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学使用的材料,历史学家与社会科学家仿佛只是在使用文学来解释自己的学科,“对他们来说,文学只是教学策略的一部分”。因此,斯特普托和费希尔在1979年出版的《非裔美国文学:课程的重构》中开门见山地指出,在“过去20年出版的许多非裔美国文学与批评选集中,很少有专门对文学进行严肃讨论的,更没有专门强调与非裔美国文学课程设置直接相关的问题”。
非裔美国文学教育的普遍缺失与发展的相对滞后也可以从盖茨教授对非裔美国文学的回顾中得到印证。盖茨指出,20世纪20年代初,著名黑人大学(霍华德大学)的英语系主任伯奇(Charles Eaton Burch)首次把《黑人生活的诗歌与散文》引入课程;1930年代中期,著名黑人学者约翰逊(James Weldon Johnson)成为第一位在白人大学(纽约大学)教授黑人文学的黑人学者。盖茨认为,如果说在20世纪60年代末以及整个70年代,非洲或非裔美国文学还需要自我辩护,如果说1970年代盖茨在英国剑桥大学读书时想以“黑人文学”为对象撰写自己的博士论文,而导师竟然不屑一顾地反问:“告诉我,先生,啥是黑人文学呀?”那么到了1990年代,非裔美国文学研究即便不说是从边缘走向了中心,至少可以说走向了被广为接受的领地,因为1985年以来,《现代语言学会》的求职信息告诉我们,美国很多英语系都在提供非裔美国文学、非洲文学,或后殖民文学的教授岗位。盖茨牵头编写《诺顿非裔美国文学选集》(1996)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要让那些借口没有合适的黑人文学选集,不愿开设非裔美国文学课程的学校或老师没有借口,有所选择。
尽管人们对非裔美国文学传统的认识不一,但是大都会同意作家埃里森表述的下列主题,即“对奴隶制的记忆,解放的希望,被盟友出卖与复仇,南部重建后我们以前的主人强加的蔑视,为出卖辩护而流传的北方和南方的种种神话,做一个美国黑人都必须牵涉这些。”非裔美国文学大都反映了上述主题,斯特普托和费希尔认为,所有重要的非裔美国作品都反映了美国黑人对自由与读书识字能力的追求,最典型的文本当推道格拉斯的《道格拉斯自述》(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an American Slave,1845)与杜波伊斯的《黑人的灵魂》(The Souls of Black Folk,1903)。他们明确指出,“如果真有非裔美国文学传统存在,那不是因为有一长串可观的作者与作品的名字,而是因为那些作者与作品都在共同寻求自己的文学形式——混合了不同的文类——在历史与语言方向指向一种共享的难以现有类型归类的神话。”
非裔美国文学考古
伴随着全球化时代各民族对自身文化传统的重视与族裔因素的强调,与许多受压抑被埋没的第三世界国家的作家与作品重新进入读者的视线、成为经典一样,在非裔美国文学内部,对黑人女作家的文学考古也成绩斐然,最具代表性的当推沃克(Alice Walker)对赫斯顿的“重新发现”。作为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赫斯顿出版了4部小说,2部民俗,1部自传,是美国最重要的非裔美国民俗收集者,也是黑人妇女主义思想的重要先驱。在著名诗人休斯笔下,赫斯顿是聪明、可爱的代名词,能做许多其他人类学家无法做到的事情,是美国优秀的民俗收集者,对许多青睐她的富裕的白人朋友而言,她是完美的“黑鬼”(darkie):天真、单纯、甜美、幽默,而且很黑。但是哈莱姆文艺复兴之后,她很快淡出人们的视线,晚景凄凉,沃克的采访者告诉她,赫斯顿最后贫病交加,死于营养不良,人们筹钱安葬了她,连块墓碑都没有;也有采访者说她得了中风,死于福利院。
1973年8月15日,为了更好地接近那些熟悉赫斯顿生活的人,沃克冒充赫斯顿的侄女,首先来到她的出生地佛罗里达州的伊顿维尔探访,问当地学校是否教授赫斯顿的作品,当地市政厅的工作人员回答说自己读了她的所有作品,但是这儿大部分人对赫斯顿一无所知,对她的伟大成就也是一无所知。与沃克同行,研究赫斯顿作品的白人女性夏洛特·亨特说,这儿的宗教信徒认为赫斯顿私人生活不够检点,觉得他们不会读赫斯顿描写他们的作品。沃克来到伊顿威尔,与当地唯一了解赫斯顿的默斯丽夫人交谈之后,才得知赫斯顿在佛罗里达的南部小镇去世,后来移葬在自己的家乡。为了找到赫斯顿最初的安葬之处,沃克与亨特一起来到南部,从当地殡仪馆了解到赫斯顿墓地的大致方位,最后在一片杂草丛生、毒蛇出没、毫无标记的地方找到了可能是赫斯顿墓地的地方。非常神奇的是,由于无法确定具体方位,沃克不得不向苍天呼吁,大声地一遍又一遍地喊着“佐拉”“佐拉”(赫斯顿的名字),喊得同行者毛骨悚然。可能是苍天显灵,后来居然发现一个尺寸大小最像墓坑的地方,从而推测这可能就是赫斯顿当年的安葬之处。为了铭记这位文学先辈、黑人妇女主义的先驱,沃克不惜花重金请人竖起一块墓碑,上面刻着“佐拉·尼尔·赫斯顿,‘南方天才的小说家、民俗学家、人类学家’,生于1901,卒于1960”的碑文。
作为赫斯顿“侄女”进行此次文学考古的沃克确实从心里把赫斯顿当作自己的文学前辈,也认为她是所有非裔美国女性的前辈。通过实地采访,沃克真正认识到,为什么赫斯顿对学校的种族融合政策一点也不感兴趣,因为赫斯顿自己的家乡伊顿威尔是个全部由黑人组织的高度自治的社区,根本就不需要什么黑白种族融合,有人撰文攻击赫斯顿说她对学校的种族融合没有热情完全是无知之举,因为在她自己的家乡伊顿威尔,说什么黑人自豪感等等一点也不新鲜。此外,沃克也梳理了其他研究者对赫斯顿的评价,对赫斯顿的艺术天赋高度赞赏或扼腕叹息,比如说邦坦普斯(Arna Bontemps)认为,早在许多趣闻轶事在赫斯顿《骡子与人》以及其他作品中发表之前,她妙趣横生的小说就成为当地的传奇,在不同环境下可能会流布更广,人们的关注点如果略有变化,这些故事就可能十分畅销;海铭威(Robert Hemenway)指出,赫斯顿对自己的民俗学价值被拒绝,特别是被黑人社区拒绝,非常伤心,对自己无法把非裔美国世界观转换成小说形式非常沮丧,最后不得不放弃。沃克对赫斯顿的遭遇也感同身受,认为:“即便是今天,作为艺术家与黑人妇女也在很多方面降低而非提升我们的身份;但是,我们还是要做艺术家。”
1977年以后,新一代美国黑人学者,如盖茨、贝克等人提出借用西方文艺理论与批评成果,研究黑人文学文本,构建黑人文学传统;巴巴拉·克里斯汀、巴巴拉·史密斯、霍滕丝·斯皮勒斯,以及沃克与莫里森等学者与作家,以黑人女性主义为武器,重新阅读美国黑人文学文本,对性别与性属的关注渐趋深入,从早期关注被遮蔽的黑人女作家如赫斯顿,关注黑人男性作家对女性的忽视,发展到研究黑人女作家对性/倾向的表达,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史密斯(Barbara Smith)认为,黑人批评家应该(1)在黑人妇女写作中探索性与种族政治;(2)假定有可以证明的文学传统;(3)解码源于作家的政治、社会与经济经历的黑人女性文学中常见的主题、母题与概念;(4)审视这个文学中特殊的黑人女性语言;(5)证明这一现存传统不会把白人/男性文学思想的观点或方法嫁接到黑人女性艺术的宝贵材料上;(6)尝试创新,并勇敢地追寻黑人女性文学模式;(7)坚持文学作品的政治含义并与黑人女性的实际状况相联系。当然史密斯的这种立场也被批评为具有本质主义的局限,没有认识到无论是民族、性别还是种族身份都不是由生理本质决定,而是由文化差异造成的。
盖茨教授进行了一项更大的文学考古工程与发现之旅,在为19世纪黑人女作家朔姆堡图书馆系列丛书(The Schomburg Library of Nineteenth-Century Black Women Writers)所作的序言中,他回顾了1773年惠特莉出版第一部诗集以来,非裔美国文学的发展,认为她不仅开创了非裔美国文学(与批评)传统:“对惠特莉诗歌接受的历史即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的历史”,而且开启了黑人女性文学传统,因为在19世纪,惠特莉与黑人文学传统合二为一,成为黑人文学传统的代称;在为《我们的黑鬼》(Our Nig;or,Sketches from the Life of a Free Black)所作的序言中,盖茨指出,本书描述了内战前作为契约仆人的自由黑人在北方遭遇的白人种族主义,与当时白人废奴主义者以及自由黑人揭露南方奴隶制暴行的“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在为《女奴叙事》(The Bondwoman's Narrative)所写的引言中,盖茨详细分析了这部作品的作者、出版时间,以及作品主题,认为它与绝大多数出版于内战前,由废奴运动成员编辑、出版、发行的奴隶叙事不同的是,此书是黑人女性逃奴独立完成的第一部黑人小说,“有助于年轻一代学者前所未有地更好地接近奴隶更加本真的内心深处”。这些细致的文学考古与梳理工作,为确立非裔美国文学传统与阐释框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种族的形成
非裔美国文学创作与批评始终关注种族与族裔因素,对种族问题的看法也大致体现创作者与研究者基本的价值趋向。杜波伊斯基于自己的思考与研究,早在1900年7月,就在题为“致世界各民族”(To the Nations of the World)演讲中提出,20世纪美国的问题是种族分界线问题,因为“无论将种族看成是生理意义上还是社会建构的范畴,想要理解和阐明它在文化形成中的表现,就必须理解种族在美国是如何出现的”。他在《种族的保护》(The Conservation of Races,1897)中详细指出:“人类历史表明,包括肤色、毛发和骨骼在内的这些纯粹的体质差异,在解释不同群体的人在人类进步中所起的不同作用时,只能起到些微的说明作用。”杜波伊斯用社会学和历史学术语来界定种族,避免同时代的种族主义者的生理决定论,预示了20世纪后半叶勇于向种族的科学依据发起挑战的研究工作。但是,安东尼·阿皮亚在《未完成的论辩》(The Uncompleted Argument,1984)中指出,杜波伊斯从未成功超越种族的生理学,而只是将其掩盖在他的社会学和历史学构架之下。不过,他的努力依然为我们指出了20世纪早期的民族范式向生理决定论者发起的挑战。
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著名社会学家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和霍华德·怀南特(Howard Winant)《美国的种族形成》(Racial Form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1986)一书突出强调种族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建构,代表了一个多元的种族批评理论家群体,包括阿皮亚、盖茨和戴维·西奥·戈德堡等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他们共同强调种族的社会建构,认为“种族一词的含义在全社会范围内——包括在集体行为和个体实践中——得到界定和经受考验。在这一过程中,种族的种类自身得以形成、变形、毁灭和再生。我们用‘种族生成’这一术语来指称这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经济和政治力量决定了种族类别的内容和重要性,反过来种族的意义又影响了这些类别。这一界定表述的关键在于,将种族当作各种社会关系的‘中轴线’,而不能将其归于或缩减为某一更广泛的类别或概念”。奥米和怀南特还详细描述了族裔(ethnicity)理论的三个不同阶段,即20世纪30年代之前为第一阶段:民族—族群的思想观点被看作是对生理种族主义者的直接挑战;第二阶段为自由式阶段,从20世纪30年代到1965年,以社会同化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为中心;第三个阶段为1965年之后,出现了集体抵制争取种族权利的新保守主义。他们最终放弃了这一范式,因为它将种族缩减为族裔的一个元素,他们想要将种族作为一个独立的中心范畴来对待,因为仅仅把它当作族裔的一个特征,就无法把握少数种族群体的具体特征。
正是由于欧美主流学术界对种族问题所采取的新保守主义倾向,1987年,马丁·波纳尔出版了《黑色雅典娜:古典文明的亚非源泉》(Black Athena:The Afroasiatic Roots of Classical Civilization,Vol.I),才会在学术界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该书通过认真比对希腊历史与文明研究中的“古典模式”与“雅利安模式”,颠覆了19世纪30—40年代以来欧洲中心主义所营造的话语范式,引发人们对种族的知识生产与话语权力的反思,是主流学术界内部实践后殖民主义理论的一次内爆。波纳尔追溯希腊源头时惊讶地发现,古希腊真的相信公元前1500年被埃及与腓尼基殖民,而且希腊文化的形成有赖于埃及、腓尼基等亚非地区文化的滋养;这种“古典模式”在希腊文化的古典时期与希腊化时期非常流行,直到19世纪初才被推翻。他坦言自己所学的希腊历史远非像希腊自身那么古老,而是1840年代和50年代才形成,而且与对埃及的排斥及19世纪北欧爆发的种族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而19世纪初视希腊本质上是欧洲或雅利安的“雅利安模式”才开始形成,此模式否认、质疑埃及与腓尼基殖民希腊的历史事实;“极端的雅利安”模式在19世纪90年代以及20世纪20—30年代两次反犹高峰时蓬勃发展,达到高潮,19世纪的进步与科学话语范式也发展、巩固了这种模式。反对“古典模式”的学者竭力抹杀埃及与迦南对古希腊文明形成的贡献,他们认为,希腊文明的起源始于公元前14—13世纪之间印欧语系的白人种族由北方的迁入,而不是早期非洲和亚洲文明的流变。
为了更加有力地批驳“雅利安模式”的卫道者,波纳尔出版《黑色雅典娜》的第二卷,用大量翔实的资料,如语言、建筑、科技、艺术等方面的大量证据,指出希腊文明发展时期所受亚非文化的影响。刘禾教授1992年在《读书》杂志撰文介绍这场关于西方文明起源的论争,认为波纳尔对希腊文明源头的探寻一方面融入了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萨伊德等人对欧洲中心主义与文化霸权的强烈批判,另外一方面也是对黑人人类学的学者所发起的黑人中心运动的呼应。陈恒在《中华读书报》(2001年5月9日)撰文《黑色雅典娜的挑战》,尝试客观地评价波纳尔的成就,引用著名西方学者如伟大的科学史专家乔治·萨顿关于“希腊科学的基础完全是东方的,不论希腊的天才多么深刻,没有这些基础,它并不一定能够创立任何可与其实际成就相比的东西。……我们没有权利无视希腊天才的埃及父亲和美索不达米亚母亲”,并引证怀特海的话,“我们从闪族人那里继承了道德和宗教,从埃及人那里继承了实践”,认为他尽管有“修正历史”之功,但是也有矫枉过正之处,如单方面地强调了亚非文化对希腊文明的影响,却忽略了希腊文明对东方文化的反哺与贡献等。
尽管批评者甚众,但是波纳尔关于种族的知识生产与建构说,进一步提醒读者增强对西方话语霸权的认识,为非裔美国文学研究进一步关注种族构成与族裔特征提供了思想武器。1989年莫里森(Toni Morrison)发表“不可言说之不被言说:美国文学中的非裔存在”,指出“非裔美国文学的在场及其对非裔美国文化的意识既复兴了美国的文学研究,也提升了其研究标准”。在1992年结集出版的《在黑暗中嬉戏:白人性与文学想象》一书中,莫里森指出,黑人被泛非主义他者化的处理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关注作为替身与实现者的泛非主义角色。因为泛非主义的存在,美国白人知道自己自由,而非遭受奴役;强大,而非无助;具有历史,而非无历史;清白无辜而非令人诅咒;能够逐步实现命运而非盲目进化。其次,对泛非主义习语的差异化处理。莫里森指出,通过不规范的拼写故意把它弄得很生疏,从而把黑人的对话解释成陌生、疏离的方言,故意让读者莫名其妙,从而“成为违法的性行为、疯狂的恐惧、排斥与自我厌恶的标志与工具”。再次,利用泛非主义角色来发明出“白人性”,并强化其寓意,“从战略性的高度利用黑人角色来定义白人角色,并提升白人角色的质量”。最后,把泛非主义叙述(即讲述某个黑人的故事,其被束缚及/或被拒绝的经历)变成冥想自己人性的手段。莫里森特别强调指出:“需要分析泛非主义叙述如何被用于论述伦理道德、社会及普世的行为准则,主张并定义文明与理性。这种类型的批评表明,泛非主义叙述被白人用于为黑人的无历史(history-lessness)与无语境(context-lessness)提供历史语境。”
1993年,著名英国黑人学者保罗·吉尔罗伊(Paul Gilroy)的《黑色大西洋:现代性与双重意识》(The Black Atlantic:Modernity and Double Consciousness)出版,在宏观层面关注当代关于现代性的书写忽略了对种族与族裔性的关注,在微观层面关注具体作家与作品的分析,旨在批判流行于黑人政治内外对种族纯洁性的危险迷恋。但是到了2000年,吉尔罗伊的《反对种族:超越种族分界线的政治文化成像》(Against Race:Imagining Political Culture Beyond the Color Line)出版,回顾了法西斯主义者和超民族主义者以种族的名义实施的残暴行为,建议宣布放弃种族,因为这种宣布放弃“似乎正代表了对于种族学继续犯下和容忍显而易见的错误的最好的民族式回应”。吉尔罗伊难以认同族裔和文化比种族更能精确地在人们当中作出社会区分这一判定,他不像奥米和怀南特那样由于族裔容纳了种族的重要性而拒斥族裔,吉尔罗伊认为族裔和种族本身一样是一个无用而虚假的范畴,认为“我们可以从这一事实中获取额外一份勇气,即种族思想的支持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难以回答种族学产生以来就使他们困惑不解的基本问题:如果种族是一种对人们进行分类的有效方式,那么究竟有多少种族呢?现今很少谈及‘蒙古人种’。”
吉尔罗伊“反对种族”的新观点与当下的所谓“后—种族”都引起学术界的广泛争论,但是问题在于,在种族主义依然存在的社会氛围中,“反对种族”不仅在学术研究方面失去方向,而且在社会、政治、经济方面无助于改变种族歧视之实。“种族可能是一种虚构的幻象,但种族歧视却是强有力的事实。我们生活在一个种族主义的世界里,种族歧视以各种实质的形式影响我们的生活——在街区内划定特殊区域,公共教育的质量,公平待遇与就业机会,等等。”在为2001年版的《种族的重要》(Race Matters)所写的序言中,韦斯特特别强调,没有哪个民族像黑人民族那样在心理与生理两个方面遭受系统的控制:学会恨自己;美国的恐怖主义(吉姆·克劳法与私刑)以及美国的野蛮行径见证了美国对黑人人性与众不同的摧残。
结 语
全球化进程加深了各民族的本土化意识,催生了文化多元主义,并反映在文学研究方面,为人们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方法,以及对其他民族批评理论资源的借鉴,进而帮助人们重新审视自己的文学传统。非裔美国文学研究在对话“种族”的同时,关注性别与性征,建构自己的文学传统,丰富了全球化话语,为建设中国主体的外国文学研究提供了参照。
新世纪非裔美国文学研究的新动向
引 言
惠特莉1773年出版诗集以来,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以后,非裔美国文学创作十分繁荣,随之兴起的非裔美国研究在关注历史的同时,越来越关注文学,因此,非裔美国文学批评也是成绩斐然。继20年代哈莱姆文艺复兴以来,特别是经过60年代以后的黑人艺术运动、70年代的黑人美学及之后的新黑人美学,以及黑人女性主义批评等思潮的冲击与洗礼,非裔美国学者借用欧美主流的文学批评理论成果,发展具有黑人文学与文化特点的文学批评模式,丰富了多元的美国文学研究。欧文(Hazel Arnett Ervin)主编的《1773—2000非裔美国文学批评》(1999)把非裔美国文学创作与批评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1773—1894年为第一阶段,重点关注教育vs.本性的问题,探讨非洲人的后裔是否天生愚钝,或只是没有受教育使然;(2)1895—1954年为第二阶段,关注非裔美国文学到底应该是艺术还是宣传这一问题,尝试界定非裔美国文学的功能:应该重视文学的宣传功能还是审美功能?(3)1955—1975年为第三阶段,强调文化自治与理解黑人诗歌、戏剧、小说与批评的关系,重视非裔美国作家的责任所在;(4)1976—2000年为第四阶段,重视非裔美国文学的美学价值,尝试重构黑人性与边界,以及后现代主义等问题,关注评价非裔美国文学的方式。哈佛大学著名黑人教授小盖茨(Henry Louis Gates Jr.)的《请告诉我,先生……什么是“黑人”文学呀?》(1990)一文,也把民权运动以来非裔美国文学批评分为四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的黑人艺术运动,反对新批评的形式主义,以“新非洲”本质主义对抗欧洲的普世本质主义;(2)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借用形式主义与解构主义理论,以形式主义的有机论回应黑人艺术运动的社会有机论;(3)第三阶段可以“新黑人美学”来概括,黑人文学批评借用后结构主义理论,以及源自黑人的本土文化理论,重新界定社会与文本;(4)第四阶段为黑人研究,可以视为美国研究内部的一种自我批判,认为“黑人”与“白人”这些概念不仅相互构成,而且是社会生产的。“非裔美国研究”或“黑人研究”项目自70年代在美国许多高校建立以来,在界定非裔美国文学研究的主题、艺术形式以及研究方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学科。进入21世纪,非裔美国文学研究在延续传统的同时,又有哪些新的变化,本文以芝加哥大学英语教授沃伦(Kenneth Warren)2011年出版的专著《何谓非裔美国文学?》(What Was African American Literature?),以及论文《存在非裔美国文学吗?》(“Does African-American Literature Exist?”)等为基础,尝试简要分析新世纪非裔美国文学研究的新动向。
何谓非裔美国文学及其讨论
沃伦教授的《何谓非裔美国文学?》通过分析1925—1950年《族谱》(Phylon)杂志三个重要时段的批评文章,并分析乔治·斯凯勒(George Schuyler)的小说《不再黑》(Black No More,1931)、杜波伊斯的自传作品《破晓时分》(Dusk of Dawn,1940)以及迈克尔·托马斯(Michael Thomas)的小说《斯人已逝》(Man Gone Down,2007)等黑人文本,指出,非裔美国文学(African American Literature)随着吉姆·克劳种族隔离时代的结束而自然结束,因为非裔美国文学一直因抗争吉姆·克劳种族隔离而存在。
沃伦在本书第一章第一段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从历史上来看,我们所知道的非裔美国文学或黑人文学是晚近的产物,“因此,我的论点是,随着隔离、歧视美国黑人的吉姆·克劳法在法律上的结束,非裔美国文学也随之磨蚀,尽管有时候人们没有明确觉察”。2011年2月24日,他在《存在非裔美国文学吗?》文章的第一段再次明确指出:“历史地来看,我们称之为非裔美国文学或黑人文学的集体事业是晚近的产物——实际上只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而且它已经结束。对于这一事实,我们既无须遗憾也无须痛惜。”在论文的第二段,他进一步详细指出:“非裔美国文学是具有明确历史时段,即在宪法所认可、以吉姆·克劳法为人所知的种族隔离时代的文学。其间南方的大部分地区剥夺了美国黑人的公民权,南方各州的宪法修正案对此予以强化,美国最高法院1896年的‘普莱西对弗格森’案(Plessy V.Ferguson)以臭名昭著的‘隔离但是平等’的判决予以合法化,在50、60年代,以及70年代初期逐渐走向衰落,吉姆·克劳种族隔离法以及人们对它的抗争引发并塑造了我们所知道的非裔美国文学实践。无论我们喜欢与否,非裔美国文学都只是一种吉姆·克劳现象,也就是说,从后—吉姆·克劳世界的观点来看,非裔美国文学已成为历史。”
2010年年底,在《何谓非裔美国文学?》出版前接受采访时,沃伦教授已经预料到读者可能会对他的这些观点感到吃惊。他对非裔美国文学的这种“釜底抽薪”式的决然态度,以及有点“耸人听闻”的措辞很快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以及起许多学者的质疑。
美国迪拉德大学著名非裔美国教授杰瑞·沃德(Jerry Ward)很快撰文予以回应,并指出“这种预言虽然奇怪但并不新鲜”,因为早在20世纪50年代理查德·赖特就曾经以“美国的黑人(Negro)文学”为题对欧洲观众发表演讲,认为如果真的出现黑人(Negro)表达与美国表达完全融合,那么这种混合足以说明黑人(Negro)文学真的消失了。因此,沃德教授指出,预言非裔美国文学的终结取决于两种因素:“如何定义非裔美国文学,以及由谁来定义”。作为《剑桥非裔美国文学史》(2011)的主编之一,沃德指出沃伦教授的矛盾之处,因为在后者负责撰写的“非裔美国文学与新世界文化”(“African American Literatures and New World Cultures”)一节中,沃伦教授明确指出:“尽管各种公开的种族压迫形式已经渐趋减弱,但是离我们宣告种族在美国社会活动中已经没有任何作用的时刻还为时尚早。”
沃德教授认为,赖特并没有说黑人表达与美国表达的融合就需要谋杀一种族裔文学,并把它的身体送往太平间,——这种行为将导致美国文学的死亡,并使文学史家成为文化考古学家,因为美国文学的本质在于统一中的多样性。沃德教授警告说,文学史家们在阅读沃伦教授的文章时要特别当心,因为有些早熟的预言虽然令人振奋,但有时却非常迷惑人。
2011年6月13日,《洛杉矶书评》发表了“什么是非裔美国文学?”座谈会上的几篇文章。伊利诺伊大学迈克尔斯(Walter Benn Michaels)所著的《阶级》一文,从黑人经济地位的角度对沃伦教授《何谓非裔美国文学?》中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不存在白人种族主义消失之说,因为今天占总人口13%的非裔美国人中,穷人的比例达到23%,而占总人口65%的白人中,穷人的比例只有42.5%。最近美国的失业率显示,黑人男性的失业率为16.8%,而白人男性的失业率仅为7.7%。“所以后—吉姆·克劳时代的黑人男性比白人男性更容易贫穷,(或)失去工作,更难获得体面的健康护理,或上大学,或参与分享美国中产阶级的利益。”迈克尔斯指出,沃伦教授也清楚地知道,“后—吉姆·克劳社会比过去的吉姆·克劳社会更加不平等。1952年,美国工资收入最高的前10%只略高于总收入的30%,而今天则超过将近50%;收入最高的黑人比例仍然过低,而收入最低的黑人比例依然过高”。因此,正如沃伦教授本人在书中所指出的那样,种族和过去一样依然很重要,当今的非裔美国文学甚至出现对吉姆·克劳的结构性怀旧。《何谓非裔美国文学?》“把非裔美国文学托付给过去,不是因为它想否认种族不平等的存在,而是因为想质疑我们承诺解决问题的政治。它想说的是,因为种族仿佛不重要,所以我们可以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好;而不是种族仿佛很重要,但我们做得更糟糕”。
宾州州立大学的尼尔森(Aldon Lynn Nielsen)认为,如果真如沃伦教授所言,非裔美国文学只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那么也可以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非裔美国文学,因为沃伦本人认为,存在文学作品并不必然表明文学的存在。因此,尼尔森反问,在非裔美国文学领域,谁又会满意这种粗暴的定义?沃伦教授虽然在他的著作中涉及对许多作品的分析,但是从未提供非常充分的、有说服力的答案。
尼尔森认为,盖茨教授对非裔美国文学有一段经典的界定,被人广为引用——沃伦也引用了这一段:“与几乎其他任何文学传统都不同的是,非裔美国文学传统是对18与19世纪断言非洲人后裔不会也不能创作文学的一种回应。”此定义对目前这场辩论的重要性在于,“如果我们选择接受盖茨的这种论点,那么我们一定也要接受其隐含的意义,即作为非裔美国文学存在的理由,这种‘回应’可能有一天会烟消云散”。尼尔森认为,早在1926年,乔治·斯凯勒就在“黑人艺术的废话”一文中大胆宣称,现在没有,也从来没有过什么非裔美国文学。因为他认为,没有什么黑人艺术,所谓黑人只不过是些黑乎乎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而已。另外一位著名黑人批评家阿米瑞·巴拉卡(Amiri Baraka)在《黑人文学的迷思》(The Myth of a Negro Literature)中指出(遗憾的是沃伦没有引用),确实不存在斯凯勒批评的这种文学,因为巴拉卡的判断是,非裔美国文学不是像沃伦所说的那样回顾过去,而是面向未来。
尼尔森认为,如果该书更名为“What Was Negro Literature?”还比较妥帖——盖茨教授本人也认为用Negro Literature代替African American Literature作为标题或许更能为人接受,但是如果这样做的话,它就不会迅速成为影响甚大的《高等教育新闻》网上论坛的主题,或者出现《洛杉矶书评》上的一组回应文章。更不用说,它成为许多专业讨论会上一些小组热议的话题,比如说,2011年,MLA年会就有专门的小组讨论,《非裔美国评论》杂志也将围绕此主题推出相关回应文章。
与质疑者相比,肯定者也大有人在。波士顿大学的贾勒特(Gene Jarrett)教授认为,《何谓非裔美国文学?》无疑是最近几年出现的关于非裔美国文学文本与批评的最引人注目的著作之一,其论点涉及的范围与陈述的精致进一步巩固了沃伦作为我们时代最重要的一位思想家的地位。
加州大学河岸分校爱德华兹(Erica Edwards)的“追本溯源”一文讨论了沃伦教授用过去式“was”来描述非裔美国文学,需要依赖对历史的双重主张,即,首先,非裔美国文学是作为对吉姆·克劳种族隔离特定历史环境的回应而产生的;其次,作为不连续但又可以确认传统的非裔美国文学的当代魔术,背叛了对种族团结的非历史渴望,因为吉姆·克劳法时期结束后,不可能再天真地如此要求。爱德华兹认为《何谓非裔美国文学?》寻求质疑目前学术界广为接受的这种共识,即“吉姆·克劳还没有结束,民权运动以后,最明显的种族隔离与种族歧视让位于各种更加隐蔽,但是更加有害的种族主义的各种表现”。他认为沃伦教授的论点是,在吉姆·克劳法不再有效的社会,就不再有因此而产生的文学,“当种族身份不再是法律,它一定要么是历史要么是记忆——也就是说,它一定要么过去是而现在不是,或者曾经有段时间是,而现在依然弥漫在我们周围”。爱德华兹认为,通过暴露当代学者对种族与非裔美国文学的错误理解,沃伦希望展示的是,我们热恋过去会妨碍我们精确地解释黑人写作的历史以及当代的不平等,并“挑战我们不要热衷后—种族幻想从而放弃非裔美国文学,而要更加坚决、更加有想象力地构建对我们当前负责并作出回应的文学理论与阅读”。
反思:时间与内涵
上述关于《何谓非裔美国文学?》的反思与分析,无论是赞同还是反对,人们都会关注沃伦教授提出的两个问题。一是关于“非裔美国文学”存在的时间;二是对“非裔美国文学”内涵的界定。作为资深的非裔美国文学研究者,沃伦教授当然十分熟悉非裔美国文学史及其重要作家、作品,他为何要“别出心裁”地提出“非裔美国文学”已经终结这一命题?这对新世纪非裔美国文学研究有何意义?
根据盖茨教授的分析,由于18世纪西方启蒙运动对理性的追求使得文学与艺术成为检验一个民族是否文明的标志,因此,1773年惠特莉诗集的出版标志着非洲人后裔和白人一样富有理性和人性,其意义不是杰弗逊等人可以用文学性不足等而简单地予以否定的;其后的许多奴隶叙事作品,特别是道格拉斯的《自述》对废奴运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最终废除奴隶制具有舆论先导作用,在非裔美国文学史上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因此,非裔美国文学的社会意义不容忽视。迟至1979年出版的《非裔美国文学:课程的重构》(Afro-American Literature:The Reconstruction of Instruction)还在呼吁要更加侧重文学,因为过去20年出版的许多非裔美国文学与批评选集很少重视文学批评。
诚如沃伦教授所言,非裔美国文学研究中确实存在着极力把非裔美国文学的历史往后追溯的做法,比如说,2001年出版的《非裔美国文学的起源:1680—1865》(The Origins of African American Literature,1680-1865)就指出,本研究的非同寻常之处在于“把非裔美国文学的起源置于历史语境中,这一语境包括非洲与美洲的口头传统、欧洲的习俗、美国的种族关系以及政治能动性。通过检视白人与黑人作者的大量作品,我发现非裔美国文学的起源在于黑人与白人作家的合作,源于他们共同创造的所谓‘非裔美国文学存在’”。2011年出版的《剑桥非裔美国文学史》指出:“我们不是把非裔美国文学的起源置于美国而是置于非洲大陆。我们的历史构建开始于主要是西非不同族裔部落的口头与书写实践,他们的非洲身份形成于经过中央通道及随后散居美洲的过程中。”
沃伦教授清楚地知道,根据当下的文学批评标准,他的论点仿佛是错误的,因为许多研究都想把非裔美国文学的起源再往前追溯,并予以合法化。“有些著作认为,可以通过黑人作者有意无意地重写源于非洲大陆的修辞实践、神话、民间传说与传统来定义非裔美国文学文本;有些则根据它与奴隶制的持续论争来定义非裔美国文学,甚至把当代黑人文学视为受奴役的黑人以令人难忘的方式对付残忍的死亡之旅——中央航道的手段。总之,美国内战前的废奴主义者已经引用并鼓励黑人文学方面的成就,以驳斥对黑人种族低下的指责。然而,总的来说,他们想证明黑人能够创作文学,但是不需要创作截然不同的文学。”
20世纪70年代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盖尔的论述部分地佐证了沃伦教授的观点,他指出:“早期黑人作家忽略自己的历史与文化,尝试模仿白人的模式进行创作。除了德莱尼(Martin Delany)以外,早期小说家的世界——如布朗(William Wells Brown)、韦波(Frank Webb)、沃特金斯(Frances Ellen Watkins),以及诗人的世界——如惠特莉(Phillis Wheatley)、哈蒙(Jupiter Hammon)与霍顿(George Moses Horton)均模仿蒲柏、卡莱尔与拜伦这样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除了韦波以外,他们都是废奴主义者,为解放黑奴而战,几乎完全采用了他们白人同盟军的写作习惯、语言与世界观。
小休斯顿·贝克虽然认为非裔美国文学理应更早为人关注,但他对早期非裔美国文学的评价也不高,1971年,他在《美国黑人文学》中列举了约翰逊(James Weldon Johnson)以及布朗等学者的观点,指出:“我们一定要看到,这些早期作者的作品几乎没有什么文学价值,技巧乏善可陈,在主题与内容方面亦步亦趋地模仿大家公认的那些模型。而且从更大意义上来说,这些早期作品非常失败,因为他们没有能够真诚地反映美国黑人的经验。这些早期、有意识的文学艺术家如此专注于只是模仿那些模型,如此专注于复制那些白人作者的诗语与虔诚关注的东西,因此,他们没能描绘人类苦难的处境、恐惧与渴望,也就是说,缺乏杰作的构成要素。”
如前所述,沃伦在书中多次提到非裔美国文学存在的时段,指出:“如果1896年‘普莱西对弗格森’案标志着为非裔美国文学的出现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吉姆·克劳时代的开始,如果1954年‘布朗对学校董事会’案预示着合法的种族隔离结束,则有助于阐明这一事实,即如果从一开始非裔美国文学就致力于破坏令其产生的条件的话,那么美国最高法院在通常被称为‘密西根法案’的‘格鲁特诉勃林格尔’案(Grutter v.Bollinger)、‘格拉茨诉勃林格尔’案(Gratz v.Bollinger)的决定,以及2007年在‘社区学校学生家长诉西雅图第一学区教育委员会’案(Parents Involved in Community Schools v.Seattle School District No.1)的判决,让我们得以观察到黑人写作领域已经发生以及正在发生的事情,因为非裔美国文学已经结束了。”
笔者认为,对非裔美国文学起源的探讨与人们对非裔美国文学内涵/功能的认识与界定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直到20世纪60年代的黑人艺术运动,“主流”的非裔美国文学批评大都关注文学的社会与政治功能,并在黑人艺术运动以及黑人美学运动中达到高潮,自20世纪70年代末新黑人美学运动兴起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一代非裔美国作家更希望能够突破种族的限制进行创作。小说家与评论家埃利斯(Trey Ellis)认为,新一代黑人坦然承认自己既喜欢吉姆也喜欢莫里森,预示着超越种族与阶级、更加开放的新黑人美学的到来。这不是说埃利斯及其同辈不会遇到种族歧视,而是他们更加淡然,埃利斯认为:“对我们来说,种族主义属于坚固,几乎没有变化的常数,既不会让我们吃惊,也不会激怒我们。……我们不是说种族主义不存在,而是说它不能成为一种借口。”
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非裔美国文学研究者所强调的这种淡然正是沃伦教授所追求的,他认为,非裔美国文学作为一个独特的实体仿佛即将结束,向离散、跨大西洋、全球化以及其他形式的转变,隐隐预示着其独特的界限已被侵蚀。“因此,我的论点是,非裔美国文学不是一种超越历史的实体(我们这儿描述的变化已经发生),而是说非裔美国文学本身即是在文学实践领域对已经基本上无法获得的条件作出回应的一种表象的修辞策略。”他无法忍受类似恰尔斯在乔治亚州一家鲍德斯连锁书店的经历。2006年,在为《纽约时报》撰写的《他们的眼睛盯着淫秽》一文中,恰尔斯说自己走进书店里面标示为“非裔美国文学”的陈放区时,满目所见简直不堪入目,一排排一架架图书都是耸人听闻的封面,通常是半裸的身体摆着有点色情的姿势,伴以手枪等犯罪生活的象征。“我觉得自己走进了一家色情店,只不过这些淫秽是为我的族人而作,也是由我的族人生产的,而且被叫做‘文学’。”这些“非裔美国文学作品”不正是非裔美国作者与出版者共谋,“迎合”市场需求(隐含种族歧视与偏见的)的最好表现吗?
其实上述不堪入目的“非裔美国文学”也有其明快的一面,在题为《什么是非裔美国文学?》一文中,厄雷(Gerald Early)乐观地指出其健康的外在表现与充满希望的未来。首先,黑人读者的成长意味着黑人作者可以只为黑人读者写作;其次,自诩为黑人精英的人无法把自己的趣味强加给他的读者,黑人所梦想的自治在文学方面开始出现,黑人文学现在受市场驱动,而非像过去那样受制于有文化的白人和黑人;再次,这种文学无须再像过去那样受累于进行政治抗议,或为黑人种族进行特殊的人性诉求,或证明其历史与文化的价值。
结 语
由沃伦教授这部新作引起的关于“何谓非裔美国文学?”的讨论,对当今处于所谓“后种族”时代的美国反思文学的作用与功能极具现实主义,为人们思考非裔美国文学创作与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拓宽了思路,回应了20世纪初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哈莱姆文艺复兴以来非裔美国文学应该是艺术还是宣传的讨论。新黑人美学运动兴起之后,非裔美国文学创作与批评都呈现出更加多元的态势,学者们普遍同意,20世纪最后30年非裔美国文学的显著特征之一是重新重视说故事与口头表达(orality),“非裔美国文学重新定义了作为美学与社会力量的艺术的意义与功能,特别是1980年以来,更加重视基于表演的表达模式。作家们有的直面种族,有的则间接甚至根本不涉及种族,他们前所未有地审视或重新审视阶级、性别、性与黑人团体内部关系等问题”。
林登·巴雷特认为,20世纪80年代的非裔美国文学批评遵循德克斯特·费希尔与罗伯特·斯特普托在《非裔美国文学:课程的重构》中提出的观点,通过明显的理论性原则开始定义其自身,强调非裔美国文学生产的话语复杂性。20世纪90年代的非裔美国文学批评则把《课程的重构》的批评平台加以拓展,目睹了文化研究、女性主义、心理分析和酷儿理论所产生的广泛影响。此外,美国黑人文学批评在社会学和话语两个极端之间形成的长期张力在90年代常常被认为是批评实践的一个具有促进作用的核心问题,社会学和话语两个极端之间的张力构成了非裔美国文学生产中的一个有益因素。
总之,新世纪非裔美国文学创作与批评呈现出的多元的发展态势,必将随着美国社会的大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但其同时关注文学的社会意义与美学价值的原则不会改变,体现了非裔美国文学传统的精髓。盖茨教授指出,用当下的标准来看,惠特莉等早期非裔美国诗人仿佛全都想赢得基督徒读者的心,虽然他们的虔诚与表达在今天看来毫无新鲜之处,但是其社会意义不可小觑,其献身于人类尊严的精神不会过时。这也必将是非裔美国文学的生命力所在。
非裔美国文学研究在中国
虽然早在1864年,美国诗人朗费罗的短诗《人生颂》就被翻译成中文,并颇具影响,但是国内关于美国文学,尤其是关于非裔美国文学的介绍、翻译与研究要晚得多。现有材料表明,1933年7月美国著名黑人诗人休斯访华之后,国内关于非裔美国文学的介绍与研究逐渐增加,并伴有强烈的“拿来主义”特征,深受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重点关注种族政治,突出“非裔美国文学的战斗功能”。1993年当代著名非裔美国女作家莫里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国内美国文学研究者更加关注黑人文学,特别是黑人女性文学,不仅研究对象扩大,而且研究内容增加、研究主题深入、研究视角与方法多样,研究成果丰富。本文简要梳理1933年以来中国学者对非裔美国文学创作与批评的关注,及重视种族政治的研究视角,以期进一步推动非裔美国文学研究在中国的深入。
1949年前休斯与赖特在中国的译介
中国外国文学研究的第一步是外国文学作品的翻译,根据阿英先生的考证,“译印西洋小说,现在所能考的最早时间,是在乾隆的时候,约当公历1740年左右”。虽然1840—1896年仅有7部域外小说译作出版,但是其后情况发生很大变化,“从1896年《时务报》开始译介域外小说,到1916年五四一代作家崛起前夕,新小说家大约翻译出版了800种外国小说”,“英国小说占的比例最大,共有293种”,美国小说共有78种,包括林纾和魏易合作翻译的斯托夫人的《黑奴吁天录》(1901),以及华盛顿·欧文的《拊掌录》(1907)。
虽然《黑奴吁天录》是美国白人作家关于黑人的文学,但是林纾在《黑奴吁天录》的“例言”与“跋”中提出的翻译设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暗合非裔美国文学在中国的译介与研究原则,也在更大范围内,符合当时国人接受域外小说的主旨,为我们认识非裔美国文学在中国的译介与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林纾认为:“余与魏君同译是书,非巧于叙悲以博阅者之眼泪,特为奴之势逼及吾种,不能不为大众一号”,“吾书虽俚浅,亦足为振作志气,爱国保种之一助。海内有识君子,或不斥为过当之言乎?”灵石的《读〈黑奴吁天录〉》也指出两人“且泣且译,且译且泣,盖非仅悲黑人之苦况,实悲我四百兆黄人将为黑人续耳”。“嗟乎!我黄种国权衰落亦云至矣。四百余州之士,仅在列强之势力范围,四万万之同胞,已隶白人之奴隶册籍。我黄人不必远征法、美之革命与独立,与日本之维新,即下而等诸黑人,能师其渴望自由之操,则乘时借势,一转移间,而为全球之望国矣。”可见译者借美国小说抒发个人乃至于民族忧虑的苦心终为读者认可,并赢得积极的回应。在1898年3月1日致许同蔺的信中,王国维指出:“若禁中国译西书,则生命已绝,将万世为奴矣。”清末民初翻译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王克非教授认为:“从1890年到1919年这30年,是迄今为止,介绍外国文学最旺盛的时期。”但是“从五四运动到1950年,也是30年。在这30年中,外国文学译本的出版,很可能反而少于前一个30年”。由于受时人重视英国文学、轻视美国文学的影响,非裔美国文学的译介更晚,但随着1933年7月美国黑人诗人休斯的访华出现一个小的高潮。
根据王建开先生的研究,非裔美国文学的译介因著名黑人诗人休斯访华出现了突破性的进展。许多刊物,如《小说月报》《前锋月刊》《语丝》,以及《文学生活》等既刊载了关于黑人文学的论述性文章,也登载了一些译文。休斯访华后,《文学月刊》《世界文学》等集中介绍了黑人戏剧方面的新作,《文学》《文艺》等刊物翻译发表了黑人诗歌与小说。其中翻译介绍最多的黑人作家是休斯,《诗歌月报》《译文》《文学月报》与《文艺》等刊物都发表过他的小说与诗歌,《文学》杂志还刊出他的两幅照片及亲笔签名手迹。休斯之外,最受国人关注的美国黑人作家是赖特(Richard Wright),对他的介绍也非常及时,几乎和美国同步,他1940年出版代表作《土生子》(Native Son),《西书精华》当年9月第3期便有译介;其自传体小说《黑孩子》(Black Boy)1945年出版后,《鲁东文艺》第2年初即刊载了中文译本。
而且为了适应国情需要,在译介外国文学的过程中始终把黑人文学单独列举,“塑造出一个既是受欺压的另类、又是抗争者的形象,以适应国情的需要”,而且随着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需要,交替出现受压迫与反抗的形象。
总的来说,当时关于黑人文学的评论文章不是很多,杨昌溪的《黑人文学》对非裔美国文学做了较为系统的介绍,傅东华撰写的《休士在中国》一文,用了很大的篇幅论述休斯的诗歌成就,不仅概述了他的成长过程,而且分几个阶段具体分析了他的创作,比如说他以具有唯美倾向的诗集回击白人优越论等,“文章评论的每一阶段均有译诗片段为例,十分详尽,对了解黑人文学很有补益”。
此外,允怀的《黑人文学在美国》(1935)重点分析了非裔美国文学的“原始性”特征,及其在美国文学中的重要地位。他所说的原始性,是指黑人文学在内容形式上,较之“文明人”的文学更少受纪律成规的束缚,较之“文明人”文学更为自然而少造作,因此,原始性的含义,实际等于“创造性”或“创始性”,而“创始性却正为构成国民文学的主要条件,是使一种人民的艺术所以有异于别种人民的艺术的东西。
1949—1979年,战斗的非裔美国文学在中国的译介
如上所述,1949年前,国内虽然主要关注英国文学,但是1930年代开始重视美国文学的译介,非裔美国文学译介最多的是休斯的一些短诗和赖特的两部小说,重点强调美国黑人遭受的歧视与压迫,以及他们的抗争。
1949—1979年间,美国文学的译介依然少于英国文学,而且主要关注自然主义与现实主义作家及其作品,根据《1949—1979翻译出版外国文学著作目录和提要》(1986)提供的数据,此间作品被翻译得最多的美国作家分别是马克·土温(翻译出版30部/次)、杰克·伦敦(23部/次)、德莱塞(11部/次)等。
尽管非裔美国文学的译介与研究对象有所拓展,但是基本都围绕一个主题进行:配合国内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政治斗争,揭露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种族歧视政策。翻译作品主要有:赖特的《黑孩子》(朱琦译,1951);《黑人诗选》(邹绛译,1952)——译者根据《美国黑人文选》等书选择13位诗人的31篇作品译出;《黑人短篇小说选》(施咸荣译,1954)——译者根据1934年休斯的短篇小说集《白人暴行录》和莫斯科出版的《黑人短篇小说集》等译出;《黑人短篇小说集》(黄钟译,1955);《黑人诗选》(张奇译,1957);杜波伊斯的《黑人的灵魂》(维群译,1959);雪莉·格雷汉姆的《从前有个奴隶》(贝金译,1959);以及阿历克斯·哈利的《根》(陈尧光等译,1979)等。
此外,国内还翻译出版了少量涉及黑人生活的文学作品,如法斯特(Howard Fast)的《自由之路》(范之龙译,1950);布朗(L.L.Brown)的《铁城》(高华译,1953);汤克(H.Tank)的《四十九经度》(叶君健译,1953);法斯特的《孩子》(徐汝椿、陈良廷译,1954);马克·吐温的《傻瓜威尔逊》(常健译,1959)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张万里等译,1954);希尔德雷斯(Richard Hildreth)的《白奴》(李俍民译,1961);考德威尔(Erskine Caldwell)的《七月的风波》(王金铃译,1979);米切尔(Margaret Mitchell)的《飘》(傅东华译,1979)等。张子清先生介绍说,1977年12月,南京大学外文所付印《七十年代美国黑人文学简介》单行本,非常了解美国黑人文学动态。
这一阶段出版的与美国黑人有关的文艺理论方面的著作只有一部译作——杰罗姆(V.J.Jerome)的《好莱坞电影中的黑人》(黄鸣野、卓文心译,1953)。
在当时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对非裔美国文学的介绍与研究与当时的政治环境密不可分,目前能够查到的相关研究成果非常有限,如李敦白《被奴役民族的灵魂——评杜波伊斯〈黑人的灵魂〉》(1959);王多恩的《从美国黑人文学创作驳黑人低劣论》(1963)转引了雪莉·格雷汉姆的观点,高度评价了非裔美国文学悠久的历史与成就:“要是没有黑人的丰富多彩、生气蓬勃和优美的诗篇与歌曲的话,美国文学在广度、质量与数量三方面都远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成就。”施咸荣的《战斗的美国黑人文学》(1965)重点强调了非裔美国文学的抗争。“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内重新开始介绍美国黑人作家与作品,如谢榕津《七十年代的美国黑人戏剧》(1978)指出:“它用戏剧形式,较为真实地反映了美国广大黑人群众反对种族歧视、种族压迫和反对侵越战争的英勇斗争。”此外还有《休斯的两首诗》(杨江柱),《根》(杨静远),以及《〈根〉被控剽窃》(鸿国)等介绍性文章。
1980—1993年,种族的非裔美国文学在中国的译介
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裔美国文学的译介逐渐增加。1980—1993年,国内研究者关注的依然主要是非裔美国文学的种族政治——这与当时国内大的社会政治环境非常吻合,“但就学术研究和文化思辨而言,这尚为起步阶段,对英语文学乃至外国文学介绍和评论几乎不是作为文学欣赏或专业学术,而是作为一种大众思想文化运动出现的”——在研究对象、作品译介、研究方法等方面都相对狭小、单一,重点关注和介绍那些已有定评的黑人男性作家,如休斯、赖特、埃里森,以及新锐黑人女性作家如沃克、莫里森等人,研究者主要包括施咸荣、王家湘、高云翔等人,介绍非裔美国文学的刊物主要有《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外国文学》《当代外国文学》《美国研究》《读书》等。此外,学术界也开始翻译、介绍非裔美国文学理论与批评成果。
施咸荣很早就关注非裔美国文学,1983年翻译出版赖特的《土生子》,1986年与董衡巽等人合作编写了《美国文学简史》,比较全面地介绍了非裔美国文学的代表作家与作品,比如说,不仅介绍了1773年公开发表诗作的菲利丝·惠特莉(评论界普遍认为,她是第一位著名美国黑人诗人),而且介绍了1746年女黑奴路西·塔利西写的第一首诗,以及1760年女黑奴裘必特·哈蒙在英国发表的第一首诗。此外,他还撰写了《美国黑人的三次文艺复兴》(1988)、《美国黑人奴隶歌曲》(1990)和《美国黑人奴隶纪实文学》(1990)等研究文章,为推动国内的非裔美国文学研究作出比较大的贡献。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美国黑人女作家的研究甚至超过黑人男作家,王家湘教授的译介几乎和美国同步,他为了推介当代新锐女作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如《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作品初探》(1988),《论爱丽丝·沃克的小说艺术》(1988),《评当代美国黑人女作家波勒·马歇尔》(1988),《在理查德·赖特的阴影下——三四十年代的两位美国黑人女作家佐拉·尼尔·赫斯顿和安·佩特里》(1989),并翻译了《访小亨利·路易斯·盖茨》(1991)等。
素有美国黑人桂冠诗人之称的兰斯顿·休斯一直为国内学术界所关注,高云翔以其为研究对象,撰写了《美国黑人桂冠诗人兰斯顿·休士的诗歌创作》(1983)和《引吭呼正义,振臂掷投枪——评兰斯顿·休斯文集〈早安,革命〉》(1986),比较全面地介绍了休斯的生平与创作。他同时撰写了《美国早期的黑人文学》(1984),简要地介绍了非洲黑人的悲惨遭遇,指出被贩卖到美国后,他们的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两种不同的传统——非洲文化和美洲文化或欧洲文化,然而,他们却处于不能合法地继承其中任何一种文化的窘境。他的《美国“黑人文艺复兴”大事记》(1986)一文,客观地介绍了20世纪20年代聚集哈莱姆区的黑人诗人、小说家、剧作家、画家、音乐家等以诗歌、小说和戏剧为主要形式从事文艺创作的盛况。
为论述方便,笔者根据时间顺序,按照概括研究、诗歌、戏剧、小说、文学理论与批评这几大类,整理这段时间的非裔美国文学研究,由于涉及的小说家较多,所以小说部分又细分为黑人女性小说家与黑人男性小说家。
概括研究:
主要分两类:美国文学的简要介绍,例如,贲秋华与秦建华的介绍文章《美国黑人文学初探》(1989)和《二十世纪美国的黑人作家》(1993);关于哈莱姆文艺复兴的概述与介绍,例如,单子坚《哈莱姆文艺复兴文学概述》(1992),陈海宏《十九世纪晚期美国黑人的“文艺复兴”》(1992)和陈许《美国黑人文学简论(上)——美国文学类型与流派研究之五》(1993)等。
诗歌研究:
除了高云翔之外,许多学者也十分关注休斯及其他黑人诗人,赵毅衡编选的《美国现代诗歌》(1985)收录了休斯、麦凯、吐默以及布鲁克斯的诗歌译文,叶子在《读书》杂志介绍休斯的传记《兰斯顿·休士传第一卷:一九〇二—一九四一》(1987)追溯休斯在中国的译介,认为“至今还没有见到谁能比他更善于运用黑人的强烈音乐韵律、语言和感情,以之入诗的他写的诗满是黑人带有泪花的笑语,幽默隽永,哀而不怨”。曾卓、田寨耕、彭予等分别由点到面地介绍休斯的诗作:《黑人谈河流》(1984)、《兰斯顿·修斯及其黑人诗》(1993)以及《兰斯顿·休斯:美国黑人的歌手》(1991)。此外,邹绛、彭予等人对美国黑人诗人勒鲁瓦·琼斯(1992)、丽塔·达夫(1990)予以译介。张子清的《美国当代诗歌的两支生力军》(1991)比较详细地介绍了美国黑人诗歌及其发展脉络,认为美国当代黑人诗歌在保持黑人传统诗歌特色的同时吸收现代派诗艺,随着美国黑人社会地位逐步提高,黑人诗歌的基调和形式也逐步变化。他指出,如果把19世纪南北战争时期的黑奴歌曲、20世纪初邓巴及其同代人的黑人诗歌、20年代哈莱姆文艺勃兴时期黑人诗歌与第二次大战后的黑人诗歌进行比较,读者会清楚地发现黑人诗歌基调变化的主要图线:悲伤—忧郁—自豪—充满战斗激情,而艺术形式由黑人的民歌民谣、布鲁士乐灵歌逐渐演变为现代派诗歌。
戏剧研究:
虽然相比较而言,美国黑人戏剧发展较晚,作品也没有黑人诗歌与小说丰富,但是相关的介绍也不少。既有面上的总体介绍,如苏红军《绚丽多姿、生气勃勃的美国当代黑人戏剧》(1985)介绍了70年代美国黑人戏剧的繁荣,郭继德的《美国黑人戏剧文学》(1988)以及《八十年代的美国戏剧走向》(1993);也有对具体剧作家的介绍与评析,如李习俭《美国剧坛上空一颗璀璨的新星——黑人剧作家奥古斯特·威尔逊》(1991)认为威尔逊是美国最伟大的黑人剧作家,是80年代美国戏剧界最了不起的巨匠。汪义群《当代美国戏剧》(1992)一书比较全面地回顾了黑人戏剧的发展,介绍了在杜波依斯的倡导下,1923年美国出现的第一个黑人剧院,虽然觉得50年代之前的剧本“表现的角度各不相同,但是都从各个方面反映了黑人的生活和斗争,在人物形象的塑造、语言的运用和戏剧结构的安排上都比以前更加成熟”,并重点介绍了洛兰·汉丝贝丽的《阳光下的干葡萄》(1959)、勒罗伊·琼斯(即巴拉卡)的《荷兰人》,和布林斯(Ed Bullins)和肯尼迪(Adrienne Kennedy)等人的作品。
小说研究:
关于美国黑人小说的译介与研究,女性小说家方面重点关注的是沃克与莫里森,男小说家方面重点关注的依然是赖特和埃里森等人。
王逢振在《读书》(1983)上为国内读者介绍了第一位获得普利策奖的黑人女作家沃克,董鼎山(1986)也简要介绍了黑人女作家所受的种族与性别歧视,秦湘(1987)、仲子(1988)、杨仁敬(1989)、乔国强(1990)等也都对沃克的《紫色》以及她的《卖文生涯》予以介绍。吕文斌(1990)认为沃克的《梅丽迪安》突出的艺术价值在于作者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塑造了以梅丽迪安为代表的黑人妇女群体形象。杨金才《焕发黑人女权主义思想光辉的杰作——试评艾丽丝·沃克的〈紫色〉》(1993),和翁德修《黑人女权主义文学与〈紫颜色〉》(1993)特别重视《紫色》中的女权主义思想。杨金才认为,这部作品“以新颖的构思及其激进的女权主义思想深得文学评论界的青睐”。翁德修指出:“妇女主义是艾丽斯·沃克在探讨美国黑人妇女问题时对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性运用。她把美国黑人妇女的不幸归结为种族歧视与性别歧视共同作用的结果,把妇女改善处境的重点放在寻找自我、解放思想和彼此的关心支持上,用相互的谅解和沟通来谋求男女关系的理想化。”
此时关于莫里森的介绍与研究也开始起步,仲子在《读书》(1988)杂志介绍她的最新获奖作品《宠儿》,冯亦代也在《读书》(1992)上介绍她的新作《爵士乐》,王黎云对她的《最蓝的眼睛》(1988)进行评述,罗选民对她的《宠儿》(1993)进行分析。1993年10月7日,莫里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何建文(1993)撰文予以介绍、报道,杜志卿在《国内托妮·莫里森作品的译介述评》(2005)中整理了莫里森在国内的翻译情况,资料比较翔实,可资参考。
除了王家湘教授对美国黑人女作家马歇尔、赫斯顿以及佩特里的介绍外,吴家鑫(1987)也对赫斯顿进行分析,认为她以锐利的笔锋深刻地反映了美国黑人的苦难,表现了他们的理想与追求,并介绍了文学界对她创作的忽略,以及20世纪70年代美国女权运动以后,文学界对她的正名。
关于黑人男小说家的介绍也比较集中,主要包括赖特、埃里森、鲍德温以及《根》的作者哈利。
作为最早在我国被翻译、介绍的一位美国黑人小说家,赖特对美国种族问题的思考有着自己的独到见解,国内学者也主要围绕种族政治与艺术再现解读他的作品,吴持哲(1993)介绍了赖特的创作道路,对他1940年代取得辉煌的文学成就之后,人们对他的诘难进行分析;王诺、费凡(1992,1993)介绍了“土生子”别格的出现改变了忍辱负重、逆来顺受的黑人形象,并分析了赖特与埃里森大量运用象征的特点,以及他们对白色以及白与黑对比的高度敏感;丘上松(1989)与朱安兴(1989)介绍了赖特的“对话小说”《女仆》中的对话艺术,以及《杀影子的人》中的种族和欲念的悲剧。
1953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以来,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梁羽(1982)、章祖德(1986)、陈辉(1992)等人从不同角度对这部小说进行介绍;顾汉燕(1990)与王立礼(1993)认为这部小说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单纯反对种族歧视的范围,实际上小说在更加广泛的意义上提出了现代社会中大部分人都面临的问题:即人的异化问题;韦小伟、金尚利(1993)指出,从“看得见的人”到“看不见的人”这一过程,展示了人对自我形象的塑造和自我意识的探索,这部作品通过黑人的遭遇来喻示现代人的普遍困境。此外,吴冰(1985)撰写长文,比较全面地介绍了詹姆士·鲍德温及其创作,聂珍钊(1989)介绍了《根》与非虚构小说。
钱满素主编的《美国当代小说家论》(1987)收录了3篇关于非裔美国文学的研究文章,如吴冰的“杰出的黑人作家——詹姆斯·鲍德温”,王群的“拉尔夫·埃里森与《看不见的人》”以及胡允桓的“黑色的宝石——黑人作家托妮·莫瑞森”,钱满素在“美国当代小说概论(代序)”中对非裔美国文学的介绍与描述非常精到,“现在,很多黑人作家为了保持其民族性,非常重视民间文学,正致力于挖掘本民族的神话传说”,并指出,“总的来说,黑人文学是比较积极的,常常为主人公把门敞开着,准备让他们迈入新的生活。在他们看来,生活还是可以改变的。美国文学中,黑人文学明显不那么悲观颓丧,这正反映了黑人本身的生气”。
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
虽然之前已有少量关于美国黑人作家与艺术家文学创作与批评方面的译介,如关于杜波伊斯、鲍德温、沃克、莫里森以及文艺复兴的介绍与访谈等,但是非裔美国文学理论与批评真正开始被关注却是在1990之后,其中程锡麟和王晓路两位教授以持续的热情,极大地推动了非裔美国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在中国的深入。1991年,程锡麟发表书评,介绍了1989年出版、由小休斯顿·贝克主编的《20世纪90年代非裔美国文学批评》,1993年发表文章,分析黑人美学崛起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文化背景,介绍了黑人解放运动和黑人艺术运动对黑人美学的形成与发展的促进作用。1993年,王晓路发表关于《黑人文学与文学理论》的书评,关注黑人文学理论的支点及美学特质问题,此外,凡提、张晓全翻译了小亨利·路易·盖茨的文章《黑色世系:关于符号与巧言示意猴的批评》,介绍盖茨及其喻指理论。
翻译介绍:
根据中国版本图书馆编的《1980—1986翻译出版外国文学著作目录和提要》提供的信息,外国文学出版社以及上海译文出版社等陆续翻译出版了许多美国黑人经典作品,如赖特《土生子》(施咸荣译)、赖特《黑孩子》(程超凡译),埃里森《看不见的人》(任绍曾等译),鲍德温《向苍天呼吁》(霁虹、宏前译),艾丽斯·沃克《紫颜色》(陶洁译),托尼·莫里森《所罗门之歌》(胡允桓译)、《娇女》(王友轩译),盖恩斯《简·皮特曼小姐自传》(紫军译),休斯《大海》(兰斯顿·休斯自传)(吴克明、石勤译),马格丽特·沃克《欢乐》(黄宏荃等译),哈珀·李《百舌鸟之死》(舒逊译)、哈珀·李《白与黑》(王健译),安·佩特里《被通缉的女人》(刘绪贻、刘末译),哈里斯·佐尔《白兔和他的敌人》(美国黑人童话)(柴纪堂译),陈冠商编选《警长的子女》(美国黑人短篇小说集),葛崇岳译《智谋的兔王》(美国黑人童话)等。
《当代外国文学》《外国文学》《读书》等杂志也翻译出版了赖特、马歇尔以及莫里森的一些作品,如赖特《大孩子离家》(田静译),《火与云》(微秀译),《河滩上的血泊》(吴持哲译);托妮·莫里森《心爱的》(选译)(秦湘译),波勒·马歇尔《致外祖母达度——我的怀念》(秦湘译)等。
虽然与1994年以后的非裔美国文学研究相比,这一时段的研究主要关注种族因素,研究主题与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研究内容相对集中于经典作家与作品,仍需要深化,但是其为以后丰富、多元的非裔美国文学研究作了很好的历史铺垫,值得关注。
1994年以来的非裔美国文学研究
莫里森199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国内美国文学研究者更加关注黑人文学特别是黑人女性文学,不仅研究对象扩大,而且研究内容增加,研究主题深入,研究视角与方法多样,研究成果丰富。以莫里森研究为例,自王守仁教授发表第一部研究专著《性别·种族·文化:托妮·莫里森与二十世纪非裔美国文学》(1999)以来,关于她的专著与博士论文就已经超过20部。
如果说国内学术界1994年前主要关注非裔美国文学中的种族政治,而对性别少有关注的话,那么之后则十分重视非裔美国文学中的性别因素,女权(女性)主义成为和种族政治同等重要的主题。随着西方文艺理论与文学批评在中国译介与研究的深入,研究者开始利用西方当下的文学批评理论,梳理非裔美国文学自身的文化传统,关注其与非洲文化传统,以及与美国文学/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并在美国历史以及西方历史的大背景下,研究黑人文学自身的特性,及其与黑人个人身份建构,乃至与黑人民族身份、黑人文化身份建构之间的关系。如果说1994年之前的译介与研究因为成果比较少,几乎可以悉数列出的话,那么现在必须采取归纳的方法予以综述。
研究对象扩大
非裔美国文学研究对象的扩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发掘“旧人旧作”,介绍“新人新作”。如果说1994年前只关注几个著名作家,如杜波伊斯、赖特、休斯、埃里森,那么现在有更多的美国黑人作家与批评家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最引人注目的是对赫斯顿的介绍与研究——“其受重视程度仅次于诺贝尔奖获得者莫里森”,人们不仅探讨她为何被遗忘以及被重新发现的原因,也关注她笔下的女性人物形象,及其黑人文化身份与种族文化身份的构建。袁霁(2001)指出,探究赫斯顿被遗忘的原因,可以更好地为人们了解赫斯顿本人和她的作品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杨金才(2002)指出:“赫斯顿的文学实践,作为一种超越时代的文化意识,无论其文化个性还是艺术独创性都不失为美国文学传统的一部分。”文培红(2004)认为,赫斯顿在作品中深刻地揭示了当时黑人社区内存在的鄙视自己黑皮肤的黑人种族主义思想对黑人灵魂的腐蚀作用,力图唤醒黑人对自己身份的肯定和热爱。王建平(2007)认为,来自异文化的压力与传统文化的萦绕使非裔美国人面临种族身份认同的困惑,赫斯顿思考黑人种族身份认同问题,并憧憬人类各种族相互依存、和谐共处的多元文化景观。程锡麟教授的专著《赫斯顿研究》(2005)为普及、深化赫斯顿研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说1994年以前,人们重视杜波伊斯作为社会活动家在反对种族歧视,维护世界和平方面所起的作用,那么现在人们开始对他的文学成就与贡献予以关注与研究。郭晓洋(2007)通过对杜波依斯的介绍及其“双重意识”概念的解释,阐述了美国黑人的内在心理冲突问题和困惑所在,指出杜波依斯“双重意识”的概念是欧洲浪漫主义和美国超验主义的产物,从象征意义和比喻意义两方面讨论了“双重意识”的内涵,分析了黑人文学作品中同化和分离之间出现持续张力的原因,强调了杜波依斯提出的“双重意识”的重要作用。
在介绍“新人新作”方面,张子清教授的《二十世纪美国诗歌史》(1995,2018)比较全面地介绍了许多美国黑人诗人及其作品,追溯了“美国黑人诗歌的基本特色”,分不同时段介绍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过渡时期的黑人诗歌及其代表诗人”,如保罗·罗伦斯·邓巴;“两次世界大战之间黑人诗歌的勃兴”;“新黑人文艺勃兴时期的重要诗人”,如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克劳德·麦凯、琼·图默、梅尔文·托尔森、斯特林·布朗、兰斯顿·休斯、阿纳·邦当、康梯·卡伦;以及“后现代时期的美国黑人诗歌”,重点介绍了罗伯特·海登、杜德利·兰德尔、格温朵琳·布鲁克斯、依玛莫·阿米里·巴拉卡、海基·马杜布第、玛雅·安吉罗、妮基·乔瓦尼、丽塔·达夫。周维培教授和郭继德教授分别介绍了20世纪美国黑人戏剧:周维培(1997)回顾了黑人戏剧传统:如作为黑人戏剧源头的部落娱乐形式,以及对白人喜剧形式与内容进行的借鉴与模仿,并重点介绍了三四十年代黑人剧作家与黑人戏剧团体,如30年代创作成就最高的兰斯顿·休斯与西奥多·沃德,以及40年代《土生子》的成功改编与上演,并介绍了40—70年代主要黑人戏剧家与作品。郭继德教授(2009)也介绍了40年代以来的美国黑人戏剧,如《阳光下的干葡萄》,并重点介绍了80年代的查尔斯·富勒(Charles Fuller)和奥古斯特·威尔逊(August Wilson)这两位剧作家。吴文泉(2005)则介绍了查尔斯·富勒《一个黑人中士之死》在中国的演出情况。王家湘教授的《二十世纪美国黑人小说史》(2006,2017)比较全面地介绍了20世纪美国许多重要黑人小说家,填补了许多美国黑人小说研究的空白,为人们继续研究提供了指南。此外,《世界文学》、《外国文学动态》(现在更名为《外国文学动态研究》)、《译林》和《外国文艺》等杂志每期都以或大或小的篇幅介绍当前外国文学的最新动态,读者得以很快了解当代非裔美国文学发展的最新动向与成果。
研究内容增加
1994年之前国内学术界以译介为主,之后研究成果明显增加。之前以小说、诗歌、戏剧为主,现在则增加了新的研究文类:黑人自传。许德金(2005)从宏观角度对1900年以来的美国黑人自传研究状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指出目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赵白生(2002)以道格拉斯自述为例,指出黑人自传的使命书模式,并指出该自传的3个阐释策略:制度的系统定性、传记事实的类型归纳和象征性自我的打造;焦小婷(2008)介绍了哈利特·雅各布斯《一个奴隶女孩的生活经历》对传统奴隶叙事模式的超越和升华。
1994年之前国内学术界主要介绍20世纪黑人小说,现在则追溯到18世纪的黑人诗歌,并结合黑人的身份诉求与族裔特点进行分析。王育平、杨金才(2005)在《冲突与融合——评惠特莉诗歌中的两种声音》中,探讨了惠特莉诗歌中蕴涵的“黑”“白”两种声音,并进一步阐释了两种声音的并存对构建其独特文化身份的重要意义;而《从惠特莉到道格拉斯看美国黑人奴隶文学中的自我建构》(王育平、杨金才,2005)则分析了惠特莉试图借黑人身份和白人文化的融合建立自己的独立身份;道格拉斯则强调自己作为黑人的异质性身份,以此来获取自由和独立的过程,及其所采取的不同策略。
1994年之前比较注重作品的主题与风格研究,如董俊峰《六千万黑人冤魂的投诉——〈娇女〉主题初探》(1994),胡全生《难以走出的阴影——试评托妮·莫里森〈心爱的人〉的主题》(1994),邹溱《〈紫颜色〉中的颜色与主题》(1994)。现在则重点关注人物形象的塑造及其文化内涵,以及美国黑人对个人身份乃至民族身份的诉求与建构。宫玉波(2003)探讨了美国文学中黑人男性形象从主张殉难牺牲,到暴力复仇,再到融合统一的演变轨迹。蒋欣欣(2002)探讨了黑人女性从认同男性主体意识,到反抗男权社会,再到超越女性传统命运的寻找自我的历程。朱小琳(2007)指出,对社会的救赎和对制度的叛逆是非裔美国女性文学形象的主要特征,非裔美国女性作家以其特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经验共同创造了这些形象,旨在为同种族的非裔女性树立典范,唤醒她们的女性意识,从文学和政治两个方面为非裔美国女性的解放提供蓝本。张立新(2005)认为,黑人文化身份认同的困惑不仅导致了美国黑人个人人性的压抑、心理扭曲和畸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美国社会内部美国白人与黑人社会、文化冲突的重要根源;黑人对于自身文化身份的困惑、怀疑和追求成为研究美国文学与文化的重要线索。江宁康(2008)认为:“美国当代黑人文学叙述围绕着身份困惑和文化寻根不断进行探索,在对黑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自我身份进行反思的过程中,黑人叙述已经在当代文坛上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在艺术创新上也显示了非洲文化渊源的丰厚和多彩。”罗良功(2003)以休斯的诗歌创作为例,分析其对践踏黑人民族文化的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批判,通过界定黑人民族的自我属性与美国性的统一、溯源非洲和美洲文化、发掘迥异于白人文化传统的表现形式,反映其建构黑人民族文化的理想。
研究视角多样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种西方文艺理论与文学批评流派被大量翻译成中文,非裔美国文学研究的视角渐趋多样,由过去强调自然主义、现实主义因素,到精神分析(杜志卿)、神话原型批评(杜平,易立君)、复调小说(肖腊梅)、现代主义(李琴)、后现代主义(王烺烺、林元富)、魔幻现实主义(习传进)、新历史主义(王玉括)、后殖民主义(都岚岚)、生态批评(李美芹)、身体政治(王玉括,应伟伟)、空间(申昌英)等等。其中女性主义研究尤为突出,如程锡麟《谈〈他们的眼睛望着上帝〉的女性主义意识》、曾竹青《〈寻找母亲花园〉的黑人女性主义传统——兼谈爱丽丝·沃克的黑人女性主义观》、章汝雯《从〈秀拉〉看托尼·莫里森的女性主义观点》、曾艳钰《美国黑人文学中女性形象的嬗变》等。如果说90年代中期以介绍为主的话,如《美国现代黑人诗歌》(张子清,1994)、《二十世纪美国黑人诗坛》(彭予、马丽娅,1994)、《面对黑色美国梦的思考与抉择——评〈跨出一大步〉和〈阳光下的干葡萄〉》(张冲,1995)、《非裔美国文学近况》(王晓路,1994)、《文坛奇葩——非裔美国文学》(徐强云,1994),那么近来总结综述性的研究明显增加,如《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黑人文学的特点》(胡笑瑛)、《美国40年代黑人文学》(乔国强)、《美国诗人反战运动综述》(罗良功)、《美国黑人女性创作语境在国内沃克、莫里森研究中的缺失》(唐红梅)、《黑人文学的美学特征》(王莉娅)、《20世纪美国非裔文学发展的三次高潮》(习传进)、《当代非裔美国文学的寻根热潮》(曾竹青)、《新世纪国内美国文学研究热点》(任虎军)、《国内托妮·莫里森〈秀拉〉文学批评和接受的特点及成因研究》(刘惠玲)、《托妮·莫里森研究在中国》(杜志卿)、《美国黑人女性文学》(翁德修,杜岚岚)、《美国黑人女性主义》(周春)、《压抑的符码,权力的文本——美国黑人妇女刻板形象分析》(吴新云)、《重负下的美国主要裔族文学——评“赵汤之争、鲍德温与赖特反目、质疑契约论”》(张军)、《非裔美国文学中的地理空间及其文化表征》(王玉括)、《当代非裔美国小说的历史总结》(朱刚)、《美国非裔文学研究的政治再现与审美困境》(朱小琳,2013)、《美国非裔文学研究在中国:现状与问题》(谭惠娟,2013)、《美国非裔文学:2000—2016》(罗良功,2017)、《种族之战?文化之战?经典之战?——从丽塔·达夫与海伦·文德勒的论战说起》(王卓,2017)等。此外,许多研究者开始关注黑人文学与非洲文化传统(孙静波),及其与西方文化传统的关系(段慧),开始重视黑人音乐布鲁斯等与黑人文学的关系,如《论黑人音乐与兰斯顿·休斯的诗歌艺术创新》(罗良功)、《布鲁斯音乐与黑人文学的水乳交融——论布鲁斯音乐与拉尔夫·埃里森的文学创作》(谭惠娟)、《论艾利丝·沃克短篇小说“1955”的布鲁斯特征》(王晓英)、《布鲁斯——独特的黑人文学叙事风格》(于静)、《布鲁斯:美国黑人忧伤的音乐和文学诉说——布鲁斯及其在〈看不见的人〉和〈所罗门之歌〉中的运用》(郝俊杰)等。
研究主题深入
如果说1994年之前主要关心种族的政治因素,如种族歧视、种族压迫、黑人的牺牲与抗争,那么现在开始关心种族的历史、社会、精神、心理等文化因素,着重研究黑人形象、黑人性、种族身份,同时开始关注黑人之间的暴力现象,并尝试分析其潜在原因;由过去忽略性别到重视性别因素:从忽视女性到强调女权与女性主义,同时指出性别的种族政治以及性别之争背后的种族因素等;从注重文本分析到重视黑人文学理论与批评的介绍与研究。
非裔美国文学的种族政治一直是我国研究者关注的焦点,20世纪初林纾译介《黑奴吁天录》,读者对黑人的遭遇感同身受,这种移情以及接受者的共鸣开启了30年代对休斯大规模介绍的先河——当时译介的重点是黑人的悲惨遭遇;到了40年代重点译介的是赖特反映种族歧视与压迫以及黑人抗争的作品;20世纪60年代更加强调黑人文学的战斗性,并对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研究有着持续的影响。无论是研究赖特、休斯,还是研究沃克与莫里森,黑人文学的种族政治一直是研究者关注的焦点:无论研究的角度如何不同,最后的落脚点几乎总是回到种族政治这个基点上——当然这一点也不难理解,美国著名黑人学者杜波伊斯在《黑人的灵魂》(1903)一书中指出,20世纪,美国的问题是种族问题,是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问题。1994年以来,研究者在关注种族政治的同时,开始把种族与历史、社会、文化等联系起来考量,曾竹青(2002)指出,当代美国黑人作家追寻历史,实际上是在寻找黑人的文化归属,他们对历史的重新书写和阐释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对中心话语或主流文学经典的修正作用;王湘云(2003)以《宠儿》为例指出,黑人要走出历史阴影,既要勇敢面对自己屈辱的历史,又要为了现在和未来忘掉历史;陈法春(2003)指出,美国黑人文学对白人种族主义的抗议,和对作为社会理想及价值观念的美国梦的认同以及追求并存。美国黑人对自己文化的弘扬是他们努力从美国社会边缘走向中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强调白人文化冲击的同时,探究黑人文学与文化传统,着眼于黑人文学自身的构建。王守仁(1999,2000)在关注黑人文学中性别与种族政治的同时,始终关注白人文化对黑人心灵的冲击与侵蚀,在多篇阐释莫里森的论文中,探讨了抵御白人文化冲击,保留黑人文化,构建黑人文学传统的途径;朱梅(2008)以莫里森的短篇小说《宣叙》为例,分析该小说借记忆拒绝遗忘、反省自我的主题。目前已有几位学者开始思考黑人之间的暴力问题,反思暴力背后的种族与文化原因,朱小琳(2008,2009)指出,莫里森的小说频繁地表现了美国黑人的反社会暴力行为,从否定暴力到洞悉暴力根源再到同情和谅解,在对暴力的思考中重新审视黑人的种族苦难和历史,试图通过展现暴力根源和人性的冲突来为非裔美国人寻找身份和政治权力的努力伸张正义。新世纪以来,国内学术界已经开始反思“种族”本身,在反思种族的生物属性与社会建构特征的同时,研究种族的“想象色彩”。笔者曾经重点介绍当代非裔美国作家埃弗雷特的小说创作及其对种族问题的别样思考与文学表征,如《文学戏仿与种族想象》(2011)、《种族:想说忘记不容易》(2015),以及《对话、反思、质疑——埃弗雷特的小说创作研究》(2018)等。
1994年以来,关于非裔美国文学理论与批评的研究成果也逐渐增加,关注的重点是关于哈莱姆文艺复兴、黑人美学与黑人女性主义,以及黑人文学理论家、批评家贝尔·胡克斯、休斯敦·贝克以及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等学者的研究成果。
作为非裔美国文学史上第一次颇具影响的文学、文化与艺术运动,哈莱姆文艺复兴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国内学者借鉴国外研究成果,在介绍的同时,开始反思其与美国主流文学及文化背景的关系(王家湘,1999;孙胜忠,2003),进而分析其对黑人种族形象的影响,以及在国际上对“黑人特性”运动的影响(黄卫峰,2007)。而作为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与黑人权力运动的文化再现,黑人美学在对美国的种族主义以及白人中心主义进行批判的同时,很快发展成为新黑人美学,其对“美学”普世价值的追问与质疑依然是当代学者关注的焦点,程锡麟和王晓路两位教授的介绍与综述必将推动此项研究的深入。程锡麟教授2014年发表的“黑人美学”,比较全面地介绍了“黑人美学产生的历史文化语境,梳理并评述了黑人美学两代学者的主要论著及观点,指出他们对修正美国文学经典、建构非裔美国文学经典和传统以及建构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理论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于黑人文学批评家,国内研究者比较关注胡克斯的黑人女性主义,她的多部著作已经被翻译成中文,如《女权主义理论:从边缘到中心》(2001)与《激情的政治:人人都能读懂的女权主义》(2008),成为分析黑人女性文学的重要理论参照。而别具特色的贝克的布鲁斯理论与盖茨的表意、讽喻理论,为人们更好地认识黑人文学与西方文学批评提供了有益的视角。对于贝克的布鲁斯理论,国内研究者也主要关注其理论的基本意义、文化哲学思想和文本阐释的审美维度(习传进,2003),以及黑人语言运用及其与文化的关系(黄晖,2004)。对于盖茨的理论,既有基本理论框架的介绍(王晓路,1995),也有具体的分析,“给美国非裔文学批评带来了系统性的分析框架,使其摆脱了欧洲白人中心论的影响。他的喻指理论有开创性的艺术价值”。但是也有研究者指出其理论构建的偏颇之处:“对文本不确定性的过分强调。”还有学者予以总结性述评《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研究述评》。此外,关于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的总体论述也逐渐深入,袁霁对非洲中心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的介绍,黄晖对20世纪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的归纳总结,以及李权文对非裔美国文学理论经典化历程的描述为读者全面领略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的主要流派,以及从理论的建构、解构到重构这一逐步成熟的阶段,加深人们对边缘话语和少数族裔话语的理解与认识。特别是著名非裔美国文学研究专家李有成先生关于美国族裔文学与文化研究的系列专著,如《逾越:非裔美国文学与文化批评》(2015)、《他者》(2013)、《离散》(2013)、《记忆》(2016)等,为提升非裔美国文学研究的理论水平与批评实践提供了重要参照。
结 语
随着我国教育与文化方面对外交流的日益扩大,目前国内非裔美国文学研究在介绍新人新作等动态方面已经几乎与美国同步,但是由于文化的隔阂,以及研究视角的局限,我们依然无法摆脱“紧随其后”的缺陷。目前非裔美国文学研究的文类依然主要是小说,诗歌与戏剧方面的研究文章还是很少;研究对象依然比较有限,主要还是莫里森、埃里森、沃克、赫斯顿、赖特、休斯等著名作家;与美国的黑人文学研究者相比,我们在“黑人民族主义”“历史与记忆”“创伤研究”“性政治”(如同性恋研究)、“跨大西洋研究”以及“跨国界研究”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有的只是简单涉及,很多方面还没有开始;非裔美国文学对美国种族主义的抗争,对白人(欧洲)中心主义的反思,特别是对发展黑人自己的文学与文化传统的重视,及其对于中国文学与文化建设的借鉴意义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阐释。
笔者非常赞同陈众议先生的观点:“在我们这个还有民族国家之分,还有政治经济乃至军事冲突的世界里,外国文学翻译研究终究是为了了解地拿来,为了我们自身文化的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借鉴。”我们在追踪美国同行研究的同时,必须思考,如何体现中国研究者的文化立场,回答中国学者为何要研究非裔美国文学,我们应该研究些什么,我们的研究应该如何有别于美国的研究者等根本问题。我们必须从跨国界的角度,反思21世纪中国非裔美国文学研究的重点与特点,以期对非裔美国文学研究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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