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姻缘:月下牵线结良缘

心若幽兰,品如秀竹:杨绛传 作者:朱致翔


(一)初识钟书

缘分真是妙不可言又触之不及,似乎人只要一降生,他的缘分就已经注定了。在此之前,无论多少人与他擦肩而过,无论多少人为他驻足,都无法令他心生涟漪,只要与那个人见上一面,他就知道,他的心是属于那个人的。谁都无法改变,谁也无法阻止。这种莫名的羁绊也许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杨绛的好友蒋恩钿正就读于清华大学,得知杨绛来到北京后极力邀请她来清华大学相见。燕京大学与清华大学相隔不远,考完试后,杨绛再也按捺不住了,便急着要去清华。一来,清华大学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地方;二来,那里还有一位自己相识多年的好友。正巧,同行的孙令衔想要去清华看望表兄。于是,两人便结伴同行。两人在校门口分道,杨绛去古月堂见蒋恩钿,孙令衔去找他的表兄。

与杨绛相见后,蒋恩钿自是不胜欢喜,但同时又有个疑问:杨绛为何不来清华借读呢?杨绛原以为清华是国立大学,不愿意接收美国教会大学的学生,可没想到借读清华根本无须考试,只要有个住处就行了,而且蒋恩钿也愿意为她从中接洽。

没过多久,孙令衔带着他的表兄来到了古月堂门口。这位表兄就是钱钟书。这也是杨绛与钱钟书的第一次见面,可仅此一眼,他们心中便认定了对方。在此之前,杨绛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她可以笃定她愿意跟眼前这个人相伴到永远。此情此景似乎在杨绛心中定格了,多年之后,她依旧能够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画面:

他身着青布大褂,脚踏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

至于钱钟书对杨绛的第一印象,他后来回忆说:

颉眼容光忆见初,

蔷薇新瓣浸醍醐。

不知腼洗儿时面,

曾取红花和雪无。

其实杨绛早就去过钱钟书的家,只是当时未曾与钱钟书见面,也不知道他是何许人。早年间,杨绛一家曾暂住无锡沙巷,后来杨荫杭不幸身染伤寒。病愈后,一家人就开始合计着另换住处。杨绛曾跟着父母到流芳声巷的朱氏宅看房子,而钱钟书一家此前曾在此居住。

蒋恩钿帮杨绛办好了借读手续,杨绛就转入清华借读,其余四人则留在燕京大学。

虽然几天前在古月堂门口两人只是匆匆一见,甚至都未曾开口说话,但是对方的身影一直在各自的脑海里不断闪现,似乎只要一闭眼,眼前就能出现二人初见时的情景。两人都没有直接去找对方,而是向孙令衔打听消息。这样做最合适了,既免除了见面时的尴尬与羞涩,又能够得知对方的习惯和品行。

然而,孙令衔却在不经意间向两人传达了一个错误的信息,这让他们立马坐立不安起来。孙令衔对钱钟书说,杨绛已经和人恋爱了;对杨绛说,钱钟书已经和人定亲了。

孙令衔的话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只是有些言过其实了。杨绛和费孝通是多年的同学,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费孝通早就对杨绛心生爱慕,直至暮年,还写文章称杨绛是他的初恋。只可惜襄王有意,神女无心,杨绛也曾明确地回绝过他:“朋友,可以。但朋友是目的,不是过渡;换句话说,你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不是你的女朋友。若要照你现在的说法,我们不妨绝交。”晚年的费孝通曾登门拜访杨绛,扶她上楼梯,杨绛借此机会说:“楼梯不好走,你以后也不要再‘知难而上’了。”

而钱钟书定亲一事也是有说法的。其实,杨绛在启明女校上学的时候就听说过他的这位“未婚妻”,只是未曾与她见过面。至于对她的印象,几乎都是从旁人那里听来的,有的说她面容姣好,有的说她调皮可爱,有的说她生性好动不谙世事……而钱钟书呢,杨绛早就听蒋恩钿说起过,说他是一个大才子。说起他的才学,怕是整个清华大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杨绛虽然心里掩盖不住对钱钟书的好感,但是对那位未曾露面的“未婚妻”仍有所顾虑。

可事实上,钱钟书与这位姑娘可以说是关系甚微。虽然双方家长都赞成这门婚事,可钱钟书从来没有答应过。

之后,钱钟书和杨绛两人开始有书信来往,相约在工字厅见面。一见面,钱钟书就说:“我没有订婚。”杨绛也连忙答复道:“我也没有男朋友。”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字,但是没有人比他们更能明白其中的含义。

(二)携手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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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与钱钟书可谓是郎才女貌,犹如一对金童玉女,很快,他们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而此时,杨绛在清华大学的借读生活也进入了尾声,二人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去还是留?

七月,杨绛完成了在清华的学业,顺利从东吴大学毕业。钱钟书给她的建议是,趁着暑假的时间好好复习功课,争取考上清华研究生。当时钱钟书即将升入大学四年级,如此一来,他就可以与杨绛一同在清华校园多待一年。

这何尝又不是杨绛的梦想呢!与一个相爱的人携手走在自己神往的学府里,这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可是美梦如同泡影,终究会有幻灭的一天。现实的打击永远那么令人猝不及防。

杨绛深知以自己目前的水平和精力要想在短短几个月内将清华本科四年的功课全部温习一遍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单是从头至尾看一遍也需要不少时间。所以,她做出了一个艰难又无奈的决定—回苏州工作。她也试图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留下,然而做出这个抉择是一种必然。

回首过往人们会发现,自己在人生关键时刻的选择大多都是错的,但又无可奈何。我们永远无法设想自己如果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会是什么结局:也许一片光明、一帆风顺;也许蜿蜒崎岖、满目狼藉……可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个做出选择的当下,相信自己做出的选择一定是最切合实际的,哪怕是一时兴起。

回到江南后,杨绛在亲戚的介绍下进入上海华德路小学任教。她原以为当小学教师应该非常轻松,闲暇的时候还可以看看外国文学。当她正式进入工作岗位的时候,才发现全然不是这么回事。每一位教师都要做例行的身体检查,还需要打三次预防针。不幸的是,杨绛打完最后一次预防针后就得了荨麻疹,皮肤上出现了很多疙瘩,而且一直没有好转的迹象。之后的几天,她一直带病工作,身体乏累不说,光是备课、上课就让她觉得有些力不从心了。她发现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

几天过后,杨绛趁着学校放假抽空回家看看父母。与天下所有母亲一样,当唐须荌见到杨绛第一眼时,她的眼泪就留下来了,她不忍女儿在外面受苦,于是极力劝说,希望杨绛可以辞掉这份工作。教师岗位在当时的社会里可以说是“金饭碗”,除了每月的薪资,还有各种额外福利。普通老百姓是享受不到这种公职人员的待遇的,所以总有很多人千方百计地想挤入这个行列里。

母亲的话无数次在杨绛的耳边响起,她很清楚,以自己现在的状态实在无法胜任现在的工作。所以,她毅然而然地辞掉了这份在众人看来稳定安逸的工作。在她眼里,教育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最重要的事情,她一刻也不想耽误孩子们的成长。

在家养病的这些时日里,杨绛也曾产生过放弃考研的念头。她写信告诉钱钟书,说自己不想考清华了。钱钟书得知此事后时常来信劝说杨绛,希望她可以重拾课本。说的次数多了,也说得杨绛有些心烦了。钱钟书何许人也?他是清华出了名的才子。杨绛知道自己辩不过他,所幸不回信了。这可把钱钟书急坏了,他以为杨绛从此以后再也不会理他了。不过,没过多久他们就和好了。为了寄托相思之情,钱钟书还作了不少诗,其中一篇写道:

缠绵悱恻好文章,粉恋香凄足断肠;

答报情痴无别物,辛酸一把泪千行。

依穰小妹剧关心,髾瓣多情一往深;

别后经时无只字,居然惜墨抵兼金。

良宵苦被睡相谩,猎猎风声测测寒;

如此星辰如此月,与谁指点与谁看。

困人节气奈何天,泥煞衾函梦不圆;

苦雨泼寒宵似水,百虫声里怯孤眠。

相思对于一对恋人来说是致命的疾病,单凭鸿雁传书已难解心头的思念。新年伊始,钱钟书趁着寒假南下江苏与杨绛相见。在钱钟书的帮助下,杨绛顺利考进了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在这期间,钱钟书的书信一直没有间断过,可杨绛回信寥寥无几。他无奈地感叹道:别后经时无只字,居然惜墨抵兼金。是杨绛惜墨吗?任何一个女子在面对这样一份火热而厚重的爱情时都会有些手足无措。在钱钟书的《围城》中也能找出似曾相识的画面来:方鸿渐给唐晓芙写了十来封书信,最后也只收到一封回信。

后来,杨绛的一封回信不小心被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接收了。他早就发现了钱钟书的异常举动,只是心照不宣。出于对儿子的关心,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拆开了那封信。当他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不禁对这位写信的女子青眼有加。信上说:

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

如此一来,钱钟书与杨绛的关系算是被摆上台面了,两人之间的那一层薄纱算是被彻底戳破了。1933年,两人在双方亲朋好友的见证下订婚了。无论在任何人看来,这桩婚姻都是天作之合。杨绛与钱钟书的恋爱是自由恋爱,从相识到相知,再到订婚,都没有经过第三人,然而他们还是选择了传统婚姻的流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杨绛回想起这件事时自己都有些茫然,她已然忘却了当时订婚的场面了,也忘记了是如何订的婚,忘却了在座的都有哪些朋友,只是记得从那以后,她就是钱钟书的未婚妻了。

九月,杨绛前往清华大学上学。此时,钱钟书已经从清华毕业了。他申请了英庚款留英奖学金准备出国留学,然而奖学金申请条件中有一项需要申请人有两年的授课经验,这让他有些措手不及。随即,他便应聘到上海光华大学担任讲师。

自此,两人又分隔两地了。

来年春天,钱钟书特地赶到北京看望杨绛,杨绛也抽了空陪他游览北京的名胜古迹。钱钟书虽然也曾在北京待了数年,但他一直深居简出,极少出游。因此,除了学校附近的地方,北京城于他而言也算是一座陌生的城市了。在杨绛的陪同下,钱钟书显得格外兴奋。其实,出游最重要的不是目的地,亦不是景色,而是与谁一起。初春,寒意尚未退去,花草仍被冰雪封冻着,不过这些都冷却不了两颗年轻、炽热的心。只要阳光穿透云层照射下来,他们的脸上依旧能浮现出笑容来。幸福发自于人的内心深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春节假期过后,钱钟书又要回上海教书了。他将这几天的感受全写在了一首诗里:

分飞劳燕原同命,

异处参商亦共天。

自是欢娱常苦短,

游仙七日已千年。

对于杨绛而言,她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能够在自己梦寐以求的学府进修是她最享受的一件事。她说:

我在许多学校上过学,但是最爱的是清华大学;在清华大学里,最爱清华图书馆。

后来,杨绛回忆起在清华大学读书的那段时日,除了一个人,还有一个地方让她念念不忘。那就是清华的图书馆。

对于一般人而言,图书馆是最容易被人忘却的。很多人极少去图书馆,即便去了也只是看书,没有谁会在意图书馆本身。正如一个人在一个闲暇的午后去了附近的一家咖啡厅喝了一杯摩卡,倘若有人问他,咖啡好不好喝,他可以马上回答好喝或者不好喝。如果有人问他,你知道哪儿有只猫吗,他或许要想上一阵子,或者直接回答不知道。很简单,因为人专注的东西不同。去图书馆是为了看书,去咖啡厅是为了喝咖啡,仅此而已。但是,这不是杨绛的风格。她记忆中的图书馆是有故事的。

只可惜一直被杨绛视为神圣殿堂的图书馆并没有见证她和钱钟书的爱情。当她还是一个借读生时,他们并没有在图书馆里相遇过;当她成为清华的研究生时,他已经离开清华了。

此时,杨绛的文学创作水平已到达一定的高度了,这与她的老师—著名文学家朱自清先生—分不开。她曾在朱自清的课堂上完成了自己的处女作《收脚印》。任何一位作家对自己的第一部作品一定会有深刻的印象,直至暮年杨绛仍记忆犹新:

这是我在朱自清先生班上的第一篇课卷,承朱先生称许,送给《大公报·文艺副刊》,成为我第一篇发表的作品。

朱自清也曾将杨绛的一篇习作《璐璐,不用愁》推荐给了《大公报·文艺副刊》。很快,这篇作品就发表了。她的文章描写细腻、情感动人,后被林徽因选入《大公报·文艺副刊·小说选》中。同期入选的还有沈从文、萧乾、老舍等著名作家的作品。这对于一个初入文坛的作者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励和荣耀。

2

几乎每一对新人在结婚的时候都希望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与自己心爱的人举案齐眉直到青丝转成白发。然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白头到老对一部分人来说几乎成了一种奢望。无论如何,惨淡收场总是让人难以接受。即便自己已经预料到会有那样的结局,但当这样的结局真正摆在眼前时仍然会心痛如刀绞。所以,杨绛是幸运的。他们的感情是如此纯粹,以至于两个人的心里都只留得下对方一个人。

有人用这样一句话描述一段真挚的爱情: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过,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当杨绛把这句话读给钱钟书听时,钱钟书回答道:“我和他一样。”杨绛也回复说:“我也一样。”

1935年,钱钟书在上海光华大学完成了为期两年的授课任务,再次申请了英庚款留学奖学金。同期报名的学生有290人,其中不乏佼佼者,而他心仪的专业—英国文学—却只接收一个人。这就意味着,他将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然而这一切很快就化为乌有了。不少同学听闻钱钟书填报了英国文学专业后都纷纷转报其他专业去了,在他们心里,钱钟书早已成了他们的“劲敌”。果然,钱钟书不负众望,以87.95分的优异成绩被录取。

杨绛得知这件事后自然是喜出望外。即便自己还没完成研究生的学业,即便自己所在的学科没有留学奖学金,她毅然决定自费出国留学,陪伴在钱钟书左右。她非常了解钱钟书,如果让他一个人出国留学,她不放心。所以,她想先与钱钟书完婚,再随他一同出国。

下定决心后,她与自己的导师商量用论文来代替考试,未等毕业便提前回家了。由于事情突然,杨绛甚至没来得及给家里写信告知父母自己不日要回家,便开始匆忙收拾行李了。火车抵达苏州时已过中午了,当她领了行李雇车回家时已是下午三时了。

总有人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不可言明的联系,无论离家多远。在杨绛踏入家门之前,父亲杨荫杭就隐约地感觉到她今天要回来。当天中午,杨荫杭刚刚睡下就觉得杨绛要回家了。于是,他立马起身朝唐须荌的房里走去。到了那儿时才发现,房间里空无一人。他并没有灰心,以为杨绛是因为担心打扰他而跑去其他房间了。他又去找,结果只发现唐须荌一人在屋子里做活。

杨荫杭问:“阿季呢?”

唐须荌回答说:“哪来的阿季?”

“她不是回来了吗?”

“这会子怎会回来?”

杨荫杭只得回房继续睡觉,可是怎么也睡不着。

杨绛一下车,把行李丢在门口,便飞速跑向父亲的房间。杨荫杭“哦”了一声,然后下了床,说:“可不是来了!”他与杨绛说起这件事,还自鸣得意地说:“真有心血来潮这回事。”自此,他终于明白“曾母啮指,曾子心痛”是怎么一回事了。他原本以为父母与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两者之间的确存在着某种联系,但是各自有各自的生活,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隔阂。然而,这种看似无懈可击的隔阂,在情感面前却不攻自破。

面对着逐渐老去的父母,杨绛心里有些不舍。不知何时,皱纹已深深地镶嵌在母亲的眼角了,而且只会越来越深,越来越多。年少时与众兄弟姐妹一起嬉闹的场景已然不复存在,家里似乎少了些什么,一下子变得冷清了起来。也不知从何时起,父母突然变得沉默寡言了,也许是大家一时间找不到契合的话题吧。这是成长带给人的烦恼。

父亲倒像是看透了杨绛的心思一样,劝她放宽心,放手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她想起自己曾经在小说里塑造过的一个人物—璐璐,虽然主人公在两个男孩之间抉择不定,但是说到底还是对两种不同生活模式的抉择。最后,主人公还是选择了一种开放式结局—出国留学。杨绛目前的处境与小说中的主人公有不少相似之处,但是她比主人公幸运,她心里有自己的打算。

1935年7月13日,杨绛与钱钟书在苏州庙堂巷杨家举办了婚礼。杨荫杭主婚,张一各证婚,杨桼为伴娘,孙令衔为伴郎,鲜花礼炮,掌声不断,场面好不热闹。一对新人踏着《结婚进行曲》,携手走过红毯,互相交换戒指,并在结婚证书上盖上各自的印章。

当天宴请的宾客几乎都是良师益友,有同学不远千里从清华大学赶来,但是这些人当中她只能记住个别人,其余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也记不清了。但是有一个人,却让她印象极为深刻。这个人就是她的三姑母杨荫榆。后来,杨绛回忆起这位三姑母时,她毫不避讳地说:

我不大愿意回忆她,因为她很不喜欢我,我也很不喜欢她。

杨荫榆也参加了杨绛的婚礼,可是她的装扮却让众人觉得匪夷所思。按理说,参加亲朋好友的婚礼应该穿喜色的衣服,可她却穿了一身白夏布的衣裙和白皮鞋。说得不好听些,她并不像是来参加婚礼的,倒像是来吊丧的。当然,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穿着如此不合时宜的衣服来参加婚礼。但是杨绛还是选择体谅三姑母,认为她是因为许久未曾添置新衣裳或者不知道原先那些款式已经过时了而选错了衣服。

其实,杨荫榆也是一位可怜的人,可以说是生不逢时,怀才不遇。要不是出生在那个战火连天的年代,以她的才能或许早该有所作为,起码也不至于处处碰壁。婚姻的失败、工作的不顺致使她的性格变得有些孤僻,行为处事实常出人意料。面对这样一位对人生充满否定的人,杨家人选择处处避让,更多的是同情她不幸的遭遇。

酒过三巡,宾客散尽,杨绛随钱钟书回到无锡钱家。在钱家,两人按照中国传统的婚嫁礼仪又举办了一次中式婚礼。

不幸的是,那一天虽然是黄道吉日,但也是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杨绛和钱钟书一直都穿着厚厚的礼服,在接二连三的酒席过后,两人终于因为体力不支而病倒了。钱钟书病得更重,高烧不退。

传统的婚嫁礼仪中新婚夫妻需在结婚三日之后一起回女方家见长辈。但是,因为病情的缘故,两人都没有如期回到苏州杨家。这让杨绛的父母不免有些失望。所以,当杨绛身体稍有好转时,她便叫上小姑子一起回娘家。此时,钱钟书正在做出国前的培训。

从杨家出来时,杨绛心里倍感沉重。当然,她那时候也不会料想到那一次与母亲短暂的相见竟是最后一次了。她将母亲送给她的衣服收好,放进行李箱中,以免出国前因为时间匆忙而落下了。在杨绛心里,这不是一件普通的衣服,其中包含着母亲无尽的思念与关怀。当时的杨绛一定无法体会母亲送衣服时的心情,或许当她为人母时才会明白吧。这件衣服与她儿时收到的那枚崭新的银元一样,成了她最重要的物品。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短短几行字,却道出了天下父母对子女无尽的牵挂。

没过多久,杨绛和钱钟书便要启程了。他们来不及回苏州杨家一趟,只得在无锡乘火车出发。火车经过苏州站时,杨绛突然泪如雨下,她能清晰地感觉到父母在想她。如果可以,她想即刻跳下火车,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家中,向他们道一声离别。可是这一切都不可能实现了。

三姐送他们上了邮轮。由于杨绛的护照上写的是杨季康小姐,所以她与钱钟书被分到不同的船舱。但这丝毫不影响她与钱钟书的感情。多数时间,他们都在一起谈论古今。这让为期一个多月的海上旅程显得不那么枯燥。

邮轮经香港,过新加坡,经由苏伊士运河进入大西洋,最后抵达英国。

(三)国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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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新婚夫妻都希望有一场蜜月旅行,能够让两个热情似火的人可以互诉心声。对杨绛来说,这漫长的海上航线并不是一段愉快的旅程,但是她并没有觉得疲惫,因为钱钟书总是会给她带来惊喜。途中,她也曾感到过迷茫,但是很快,心里的这些阴霾便被和煦的海风吹散了。她坚信自己的选择。

这段看似无尽的旅程更像是一次人生的洗礼,所有的前尘往事都被辽阔的大海阻隔了,他们可以心无旁骛地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享受每一次获得新知识的喜悦。

游轮登陆伦敦后,他们并没有急着去牛津大学报到,而是选择先在伦敦游玩一番。牛津大学的开学时间是在十月初,而他们从八月中旬便登船出发了,至今九月还未过,所以他们仍有不少时日可以自由支配。

当时,钱钟书的堂弟钱钟韩和钱钟纬已在英国留学。他们听闻钱钟书带着杨绛已到达伦敦时便急忙赶来相见。远在异国他乡,能与亲人相见,各自的感受也唯有他们自己清楚。人生四大乐事: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钱钟书一下子占了其中三条,这样的幸事是可遇不可求的。为此,他特地作了一首诗《伦敦晤文武二弟》:

见我自乡至,欣如汝返乡。

看频疑梦寐,语杂问家常。

既及尊亲辈,不遗婢仆行。

青春堪结伴,归计未须忙。

在伦敦小住的这段时日里,他们参观了大英博物馆和几个有名的画廊以及蜡像馆。

未等开学,他们便收拾行李赶往牛津大学。钱钟书的入学手续已经办妥,他将进入埃克塞特(Exeter)学院学习文学。杨绛是自费留学的,所以在学籍问题上需要多方接洽。她本想进入女子学院学习文学,只可惜文学专业的招生已经满额了,只有历史专业还有几个名额空缺。她不想将就着学习历史专业,更不想像以前一样听从命运的安排选择自己不喜欢的专业,所以,她选择在牛津大学做一个旁听生。

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此一来,她便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对于一个喜欢读书和研究文学的人来说自然不会错过这座堪称世界第一的图书馆—博德利图书馆,这里收藏图书的种类之繁多几乎超出了她的想象。自1611年起,英国书业公司但凡出版新书都会赠送一册给博德利图书馆。钱钟书在得空的时候也会来这里。对于他们而言,似乎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强烈的求知欲望。自然而然,图书馆成了他们心里的“老地方”。钱钟书甚至戏称它为“饱蠹楼”。

出国前,杨绛想着,既然自己不能公费出国留学而自己又希望有机会可以出国深造,那就索性与钱钟书一同出国,借着他的光,还能节省一些费用。

但是,所有的一切并没有向着她所设想的方向发展。学校并没有给他们提供宿舍,他们需要自己寻找房子。最后,他们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找到合适的住房,房东叫“老金”。同住的还有两位来牛津大学访问的医学专家,一位姓林,一位姓曾。跟国内的租房情形不同,这里的房东除了每天会帮房客收拾房间外还会提供伙食。杨绛难得可以享受一下安逸的时光。

然而意外总是不期而遇。他们刚住进老金家没多久,钱钟书就跟牛津这片神圣的土地来了一次亲密之吻。他在下公共汽车时没站稳,一不小心人就跌倒了,还磕断了半颗门牙。回来时,他一直用手帕捂住嘴巴,鲜血几乎浸湿了整块手帕。正所谓,关心则乱。杨绛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知该如何是好。幸亏邻居是医生,在他们的建议下,杨绛陪同钱钟书到附近的牙科诊所将剩下的半颗牙齿拔出,镶上假牙。在杨绛看来,生活中的钱钟书完全像是个小孩。

这件事让杨绛突然明白了生活真正的含义:不幸的事情总会发生,我们应随时做好准备。在伦敦生活的消费极高,很多地方都需要花钱。如果她想报考其他的学校,那么两人势必要分居两地,如此一来,他们的花销便成倍提高了。当然,还要留一部分钱来应对一些“小插曲”。当时,杨绛的父亲患有高血压,身体一直不是很好,母亲则一直在旁照顾。念及父母,她不想再给家里增加负担。所以,他选择安心地做一个旁听生。

开学后,每一个自费的留学生都领到一件黑色的背心,背面还有两根黑色的布条飘带。钱钟书虽然申请了英庚款留学奖学金,但对牛津大学来说,他仍是一个自费生,只是他的学费不需要自己出。上学路上,随处可见穿着这种黑色背心的留学生,这让杨绛羡慕不已。作为旁听生,她没能领到这样一件衣服。旁听课程的时候,看着其他同学穿着黑色背心坐在课堂中央听讲而自己只能坐在一侧旁听,她心里隐隐有一丝自卑。

她向钱钟书诉苦,钱钟书则笑她身在福中不知福,拿出自己的课程安排表给她看,还给她看了以往的论文。杨绛这才庆幸自己是旁听生而不是正式生,否则她也将面临繁重的课业压力。尽管她可以以此为乐,但她终究还是觉得自己没有受过系统的培训,无论如何总有所欠缺。钱钟书却觉得自己课业压力过大,以至于没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用来阅读。

在牛津大学,除了上课,还有一门功课是必须要完成的,否则就拿不到学位证书。这门功课就是“吃饭”。这里的吃饭是有讲究的,每人每个星期必须在学校的食堂吃四到五次晚饭。其实,学校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判断学生是否在校。倘若有人周二的晚饭没在食堂吃,那么校方就会认为他那天不在学校,而且会被记过处分。所以,有不少同学感叹:吃饭比上课还重要。钱钟书曾戏说:

获得优等文科学士学位之后,再吃两年饭,就是硕士;再吃四年饭,就成博士。

牛津大学的学制与国内大学有很大的不同。在牛津大学,每一学年分为三个学期,每个学期为两个月,其间有一个半月的假期,第三个学期结束后有长达三个月的暑假。

有不少同学选择在假期出去游玩,也只有钱钟书一人能够耐下性子继续读书。这的确是他一贯的作风,在清华大学读书的时候,他也不曾去一些名胜古迹游玩,最后还是在杨绛的陪同下参观了一些地方。

相较而言,杨绛倒是显得开朗些。每天她都拉着钱钟书去屋外走走,每次总去一些未曾到过的地方,他们称之为“探险”。后来,“探险”便成了两人的习惯。他们喜欢在安静的小巷或郊区闲逛,偶尔也到大街或者闹市凑热闹,不过几乎都是走得慢,看得多,兴致来的时候也会去商店里看看。对于他们来说,看看一些人、一些事、一些物亦有一番别样的感受。

牛津这个地方的确适合居住,这里到处充满人情味,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被一声声问候打破了。假如你走在街上,遇到一个邮递员,恰好你有一封从远方寄来的信,那位邮递员就会解下包,找到那封信,然后亲手交给你。你可以留意一下旁边是否有小孩向你讨要邮票,当你把邮票递给他们时,他们会真诚地向你道谢。偶尔你还会碰到几个警察,他们全都身穿制服,戴着白色手套,笔挺地走在大街上。他们会挨家挨户查看门窗是否关好,对于那些忘记关门窗的人,他们会耐心地提醒。夜晚,回到住所后,你可以打开一本书,安静地享受阅读带来的快乐。

新生的课外活动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大家互相请吃下午茶。在此之前,杨绛全然不知外国还有这样一门礼数,因此她也不会泡茶。大家便教杨绛如何取茶叶、如何添水:

先把茶壶温过,每人用满满一茶匙茶叶:你一匙,我一匙,他一匙,也给茶壶一满匙。四人喝茶用五匙茶叶,三人用四匙。开水可一次次加,茶总够浓。

品茶讲究意境,除此之外,大家也相互闲聊。钱钟书虽然不喜欢经常外出游玩,但他却爱玩文字游戏。所谓的文字游戏,就是用几个有趣的词语写成一首打油诗以调侃对方。这样的方式也就只有在好友之间才能进行,因为对方足够了解自己,全然不会曲解自己的意思。至于诗的内容,谁都没有在意,只是一笑了之。为此,向达曾说他“口剑腹蜜”。其实向达也是出于好意,他担心钱钟书直言不讳的品性有时候会让自己受挫。关于这个问题,钱钟书也曾和杨绛探讨过。杨绛说:

我们和不相投的人保持距离,又好像是骄傲了。我们年轻不谙世故,但是最谙世故、最会做人的同样也遭非议。

她和钱钟书以此自解。

钱钟书的性格与杨绛的父亲有些相似,都认为大丈夫理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当时有一位叫史博定的富翁请他们到家里做客,杨绛和钱钟书都去了。其间,那位富翁有意让钱钟书放弃英庚款留学奖学金,改读哲学,顺便可以做其弟弟的助理。富翁的弟弟是一位汉学家,在牛津大学任研究员。结果,钱钟书断然拒绝了。杨绛心里明白,让他放弃祖国的奖学金,他是万万不会这么做的,即便面对再大的利益诱惑。

2

不知从何时起,老金的饭菜越来越不合胃口了,一些偏英式的饭菜全然不符合钱钟书的饮食习惯。这些杨绛一直看在眼里,她很担心钱钟书的身体。读书做学问是一件非常耗费精力的事情,如果营养得不到补充,只会让他事倍功半。所以,杨绛想搬去一个有厨房的地方,这样便可以自己做饭,伙食上也能得到改善。钱钟书打趣说:“你又不会做饭。”杨绛回复说:“我相信总能学会。”

在老金家,他们只有一个房间,这样很不方便。这里时常会有钱钟书的朋友登门拜访,一次总要花上两三个小时。杨绛没有地方去,只得坐在一旁。如此一来,她便没有时间读书了,这对她来说简直是一种浪费。

杨绛开始留意报纸上的招租广告,但是看了好几个地方都不太满意。这些房子都在郊区,离牛津大学甚远,来回的路上要花费不少时间。在一次“探险”时,杨绛偶然看到一幢住房的墙壁上贴了一则招租广告。等她第二次从那儿经过时,那则广告又不见了。这并没有让杨绛灰心,而她也是真心喜欢那幢房子的。于是,她鼓起勇气,按响了门铃。她心里早就想好了一段说辞以应对房主人的责备,因为不请自来总显得有些冒昧。若是因此而造成房主人的不悦,杨绛心里也会自责。但是就此放弃可不是她的性格,无论如何她也要尽力一试。

她没有料到的是,房主人竟然没有责备她,只是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象征性地问了几个问题,便带她上楼看了房子。房主人叫达蕾,是一位年长的女士。

这套房子虽然是从大房子里隔出来的,但是卧室、起居室、厨房、浴室一应俱全。卧室前有个大阳台,站在那儿能看到下面的花园。而且这里离学校很近,离图书馆也很近,借书还书都很方便。

第二天,杨绛叫了钱钟书来看房子,他只看了一眼便决定在此住下了。虽然这套房子的租金比老金家的要高些,但是只要不超过预算,他们都是可以接受的。

圣诞节过后,他们便搬进新家了。当天,两人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才将所用物品归置好。光是整理书籍便花了大部分时间,当然,这也是他们最宝贵的物品。深夜已至,钱钟书累得倒头就睡,杨绛也已体力不支,但她却辗转难眠。

当她醒来的时候,钱钟书已经将早餐端到床前了。杨绛怎么也没有想到,平日里连自己的起居都要别人照料的钱钟书竟然会给她做早餐,而且花样还不少:水煮蛋、面包、奶茶,还配有黄油、果酱和蜂蜜。从初到伦敦至今,这是杨绛吃过的最丰盛的一顿早餐了。其中原因有二:一来,今天的早餐的确味道不错,分量也足;二来,这是钱钟书特地为她做的,光是这份心意便足以让人觉得暖心。

住房不远处有一家食品杂货店,里面有各种食品。挑好自己想要的食品后,不必急于付钱,也不必自己来提货,老板会拿出一个小账本,把所有的账目记在上面,每半个月记一次账,东西则会由一个小男孩送过来。每天清晨,他们都会送当日的牛奶来。店里刚做了面包,小男孩也会送过来,拿到时还热乎着。

杨绛从来不拖欠账款,只要老板送来账本,她都是当即付款。老板为人也挺实在。杨绛如果不小心挑选到了一些不新鲜的东西,店主就会告诉她实情,然后建议她过两天再来,到时候会有新货。当然,店里进了一些新鲜的东西,店主也会告知她。

新家的厨房并不大,厨具也不全,佐料也是缺三少四的,但是这些都阻挡不了杨绛做菜的热情。钱钟书想吃红烧肉,杨绛自知厨艺不佳,特地向同学们取经。厨房里没有合适的刀具,她只能用剪刀将肉剪成小块,并且在同学的指导下下了锅。由于第一次做红烧肉,加之操之过急,结局可想而知。她想起母亲在做饭时时常用文火炖煮,渐渐地她也明白其中的奥妙。其实做菜如做人,有些菜需要猛火快炒,有些菜需要文火慢炖,有些事需要当机立断,有些事需要反复思索,这就需要自己能够把握好其中的度。常言道,张弛有度。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做红烧肉时,她便不那么慌张了,改用文火慢煮。没有黄酒,她便改用雪利酒。出锅时,成品不错。做菜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只要掌握了其中的奥妙就能一里通百里明,适用于任何一道菜肴,无论是蒸煮闷炖,还是煎炒烤炸。

然而,对食材的不了解也让她闹了不小的笑话。有一次,杂货店的小男孩送了一些新鲜的扁豆过来。一开始,杨绛还以为是平常吃的毛豆,需要剥了壳才能食用。当她剥了一颗时才发现这并不是毛豆,壳很厚,里面的豆子几乎小到看不见。原来这种扁豆是连壳一起食用的。还有一次,经过杂货店的时候,她买了一些活虾回来。她之前没做过虾,以为要用剪刀先剪去虾的胡须和脚。没想到,她一刀剪下去,那只虾竟然活蹦乱跳起来,足足把她吓了一跳。她把这事告诉钱钟书,还说以后再也不吃虾了。

渐渐地,杨绛做的菜越来越可口了。原本学做饭是为了改善伙食,或者说抱着一种贪玩的心态去做饭,钱钟书吃得开心,她也开心。可是,久而久之,做饭成了杨绛的一项专职工作。这对她来说或许不是一件好事,那就意味着她每天要在这上面花很长的时间,难免会耽误她学习。她曾打趣说,一个人要是不吃饭那该有多好啊!这就好比一个忙于工作的人在想要是晚上能不睡觉那该有多好一样。然而钱钟书却不以为然,他觉得饭还是要吃的,即便潇洒如神仙,但也应识人间烟火,不然实在是无趣。后来,钱钟书在《赠绛》的一首诗中这样写道:

卷袖围裙为口忙,朝朝洗手作羹汤。

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谷方。

这与他先前说的话有矛盾,可这种矛盾是出于对杨绛的关爱。

这段时间是杨绛最快乐的日子,平淡的时光里,有钱钟书和书相伴,夫复何求。

3

暑假的时候他们打算到伦敦和巴黎去转转,也算是一次“探险”。于是,收拾心情,轻装出发。

远行的意义并不只在于走过多少地方,见过多少风景,与多少人吃过饭、打过招呼,而在于自己内心的感受:见过广阔天地时的感受,看到芸芸众生时的感受,以及面对自我时的感受。

当时钱钟书受邀参加第一届“世界青年大会”,杨绛亦接到邀请,让她担任共产党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在瑞士的日内瓦召开,两人一同乘坐火车前往。一路上,杨绛非常兴奋。与往常出席的活动不同,这一次,她是有身份的。

在日内瓦的时候,只要一得空,他们仍然会去“探险”。有一次,他们经过了一条山路,来到莱蒙湖边。他们本想沿着湖岸绕一圈,可是走远了的时候才发现湖面之宽广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其实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当你的见识仅局限于一个小地方时,你决计不会料到世界竟会如此之大;当你的见识越来越广时,你会发现自己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大,越来越难以解决。那么,你还愿意回到从前吗?可事实上,你是回不去的,你的所见所闻不让你回去,你思考问题的方式在无声无息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便你的人可以回到当时那个地方,你的心境决计不会是当时的心境。这就好比在湖边行走,当你退回起点时,你会发现湖面依然宽广,你仍旧无法走到对岸,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回伦敦前,他们在巴黎小住了一个星期,盛澄华接待了他们。当时他正在巴黎大学上学,所以特地向杨绛和钱钟书介绍了巴黎大学。学校有个规定,若要从巴黎大学拿到学位证书需要有两年的学历。在盛澄华的帮助下,他们在巴黎大学注册了。学校的管理较为放松,不需要像牛津大学一样要求学生必须“按时吃饭”。所以,他们有了双重身份:既是牛津大学的学生,又是巴黎大学的学生。

这个假期,他们收获颇丰。他们不仅完成了一次远游,还有了第一个孩子。于钱钟书而言,这两件事都意义非凡。作为一个父亲,孩子的意义自然是不必多说的,这是爱的结晶,是上天的恩赐,是家庭中的一个重要成员。远行的本身也让他获益匪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其实并不存在矛盾,反而是相辅相成的。有句话说得好:要么旅行,要么读书,心灵和身体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人生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一路上会遇到很多人,会做很多事,其中不乏很多是错的,会有喜悦,亦会有遗憾。

一个即将降临的新生命是人生旅途的起点,于杨绛和钱钟书而言,却是人生中的重要转折点。这就意味着,从此时此刻起,他们将肩负起养育孩子的责任。这种责任将伴随一生。

杨绛一直认为这是上天对自己的厚爱,不早不晚,在最恰当的时候。一开始,她以为当前的孩子仅仅存在于胎腹之中,不会影响自己做学问。但后来她才明白,这与她想象中的全然不同。正如果树开花结果,秋天的果实凝结了整棵树全部的养分,而作为母体,它是心甘情愿的。这就是母爱。

母爱之伟大在于无私,在于不求回报地付出,在于甘愿为新生命而消亡。当然她并没有消亡,只是不能像以前一样全身心地投入到阅读当中了。

即将成为母亲的杨绛的心情是复杂的,她开始想象着宝宝出生后的生活:一家三口一起去法国,孩子寄养在乡村农户家,自己和钱钟书继续在巴黎大学进修,周末可以去郊区看望孩子。这样的画面温和、宁静。

她有时也问钱钟书到底喜欢男孩还是喜欢女孩,钱钟书回答说:“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其实杨绛倒是希望将来的女儿像钱钟书,而不是像自己。可转念一想,若是女儿真像钱钟书,那会是什么模样呢?对此,她会心一笑。

钱钟书对杨绛可谓是关怀备至。他特地找到了妇产医院的院长,希望院长能安排一个最专业的医生。院长是一位女医生,也接生过不少孩子,她知道有些产妇对医生的性别有要求。于是,她问道:“要女的?”

钱钟书镇定地回答:“要最好的。”

院长安排了斯班斯大夫为杨绛的主治医生。他家离杨绛的住房很近,这样也方便咨询。他预计宝宝将在5月12日降生,而那一天正是乔治六世的加冕日,所以,他称呼这个宝宝为“加冕日娃娃”。不过这位英国女王好像并不吸引宝宝的注意,过了预产期数日,杨绛还是没有分娩的迹象。

5月19日,当她从病床上缓缓苏醒时,她已经完成了一次生命的洗礼。虽然身体极度疲倦,但她的心情依旧是快乐的,她很享受此时此刻。

护士见她醒来,惊奇地问她:“你为什么不叫不喊呀?”

杨绛气定神闲地说:“叫了喊了还是痛呀。”

护士听得一头雾水,“中国女人都通情达理吗?”

有护士甚至问:“中国女人不让叫喊吗?”

其实护士们不知道,这种通情达理正是中国千万个传统女性的素质。无论她们身在何方,无论面对何事,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与顽强拼搏的毅力是深深地镌刻在灵魂当中的。

很快,她又睡了过去。她再次醒来后不久,钱钟书也来到了病房。护士抱了刚出生的宝宝来。据说,这个宝宝是在牛津出生的第二个中国婴儿。

她从护士口中得知钱钟书已经是第四次来医院了。当时,他的课业非常繁忙,但他仍然放心不下杨绛和孩子,只要一得空就往医院跑。第一次来医院的时候,医生只告诉他杨绛生了个女儿,但没有让他们相见;第二次来时,杨绛的麻醉期还没有过;第三次来时,杨绛又睡过去了;第四次来时,恰好赶上杨绛清醒过来。

钱钟书看到女儿时自然是喜不自胜。他仔细地看了一下自己的女儿,欣喜地说:“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这是他发自肺腑的感言,亦是欢迎一个新生命的到来。

当得知钱钟书已经来来回回走了七趟时,杨绛心里很是心疼。医院虽然离住处不远,但是没有直达的公交车,钱钟书必须依靠步行。临行前,杨绛特意叮嘱他坐车回家。

杨绛在医院住了三个多星期,住的是单人病房。出院前,护士带她看了一下普通病房。普通病房的房间很大,有三十二个床位,床尾处连接着一个摇篮,那是宝宝睡觉的地方。这里的床位全住满了,其中一位妈妈生了一对双胞胎。杨绛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不过又有些不幸。不幸的是,她不能像这些妈妈一样与自己的孩子朝夕相伴,她虽然能听见孩子的哭声,但不是随时都能看到自己的孩子。这对一个初为人母的妈妈来说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情。

钱钟书一个人住在家中。杨绛不在身边,他的生活可想而知。他时常会犯一些小错误,或是把墨水洒在桌布上,或是不小心打翻了台灯。每次到医院时,他总是垂头丧气的。杨绛则安慰他说:“不要紧。”果真,他就安心了。

在钱钟书心中,杨绛的这句“不要紧”犹如一颗灵丹妙药,给他的心灵带来慰藉。当然,他是深信不疑的。

在伦敦的时候,钱钟书的脸上生了一颗疔。他很着急,担心会留下疤痕。杨绛却说:“不要紧,我会给你治。”她从护士那里学了热敷的方法,每隔几个小时就帮他做一次热敷。没过几天,那颗疔还真不见了。

出院后,杨绛的生活起居都是由钱钟书照料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料想到一个满腹经纶的清华才子竟然会“洗手做羹汤”。

其实,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由许许多多平凡的、琐碎的小事组成的。一个幸福的家庭在于夫妻双方都愿意帮对方分担责任,一起努力经营生活。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平淡只是表象,他们的心中永远充满着热情。

4

经过两年的刻苦学习,钱钟书终于拿到了牛津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当然,其间也免不了不少波折。牛津的论文口试难度很高,如果没通过那就拿不到学位证书。钱钟书虽然通过论文口试,但是论文则需要重写。

1937年8月,就在他们的女儿出生后的第一百天,杨绛和钱钟书带着女儿离开牛津,前往法国巴黎大学继续他们的求学生涯。

圆圆是他们女儿的小名,因为称呼起来特别顺口,寓意也好,所以就一直叫了下去。圆圆的真名叫钱瑗。

圆圆刚出生时就经历了一段危险时期。新生婴儿的第一声哭喊是非常重要的。宝宝在母体内时,通过脐带与母体连接,肺部是不需要呼吸的。婴儿的第一声哭喊则证明宝宝的肺部已正常运作,能够进行独立呼吸了。然而,圆圆却一直没有哭,这是非常危险的。护士们使出了浑身解数终于让她哭了出来。她的哭声很响,犹如一声巨雷打破了这寂静的产房。所以,护士们称她为“高歌小姐”。相比两年前来牛津求学时的情景,这一次,他们是放松的。之前由于对未来迷茫,在经历了漫长的海上航行后,心中的那些憧憬变得些许模糊了,如同身处一片陌生的树林,四周迷雾渐起,遮蔽了天空和阳光,你永远不知道前方会是什么样的地方,你也不知道一路上会遇到多少困难,但是你必须大步向前。现在不同了,因为他们是确定的,而且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任何一个女人在荣升为母亲的时候,她的内心便会变得异常坚定,即便电闪雷鸣也无法将她击垮。

渡轮抵达法国后,一位港口管理人员走上了船。在拥挤的人群中,他一眼就看到了抱着孩子的杨绛。他先让杨绛下船,其余人则依次排队下船。过海关的时候,工作人员也对他们非常友好,很快就给了一个“通行”。这是法国留给杨绛最深的印象。

来火车站迎接他们的是盛澄华。他不仅帮他们办理好了入学手续,还帮他们找好了公寓。公寓的条件很好,女主人咖淑夫人待人也挺好,而且烧得一手好菜,杨绛和钱钟书都赞不绝口。虽然杨绛家有自己的厨房,但是一开始,他们还是选择在咖淑夫人家里吃。她家的饭菜很丰盛,菜品的种类很多,光是吃一顿饭几乎就要花费两个小时。杨绛觉得很不划算。饭菜的价格很便宜,他们完全可以接受,只是觉得有点浪费时间。后来杨绛就自己做饭了。

巴黎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很多,其中林藜光、李伟夫妇是杨绛在清华时的同学。恰巧他们也有一个刚出世的儿子,与圆圆同年同月生。杨绛经常和李伟一起聊天,多半还是讨论孩子。巴黎大学的很多学生有了孩子后都将孩子寄养在乡间或者送入托儿所,因为他们实在没有时间抚养。说到这个问题时,李伟认为有能力还是自己抚养为好。她听说孩子们在托儿所里很不自由,什么事情都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了时间就不能做了。这让她感到很心疼,杨绛也是如此。当杨绛还不是一个母亲的时候,她也想过把孩子寄养在别人家,自己和钱钟书则一起在学校读书;如今她已是一个母亲了,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看待问题的态度竟然转变得如此之快。

邻居住着一个公务员太太,她的丈夫经常出去工作,留下她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她没有孩子,经常来杨绛家串门,也喜欢抱抱圆圆。她很想把圆圆带回乡间抚养,为此,她特地给杨绛描绘了一幅唯美的乡间图画:绿色的蔬菜、新鲜的牛奶、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当然,杨绛并没有答应。那位公务员太太还把圆圆睡觉的小床搬到她家,那天晚上圆圆就在她家过了夜。圆圆一反常态,睡得很安稳,可是杨绛和钱钟书却一晚没有合眼。

在巴黎大学读书的这一年是杨绛和钱钟书最自由的一年,这与巴黎大学崇尚自由的人文精神密不可分。钱钟书可以适当地放下繁重的学业,专心于阅读。他的阅读范围很广,法文、德文、日文、英文、意大利文等都有涉猎。杨绛则把自己的重心放在孩子身上,毕竟孩子还未满周岁。一年之后,她发现自己的法文水平竟然落后于钱钟书了。不过,她全然不在乎这些,她在乎的是圆圆的每一个第一次,以至于时隔数十年,她仍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点点滴滴:

我把她肥嫩的小手小脚托在手上细看,骨骼造型和钟书的手脚一样一样,觉得很惊奇。钟书闻闻她的脚丫丫,故意做出恶心呕吐的样儿,她就笑出声来。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会认识是自己。她看到我们看书,就来抢我们的书。我们为她买一只高凳,买一本大书—丁尼生的全集,字小书大,没人要,很便宜。她坐在高凳里,前面摊一本大书,手里拿一支铅笔,学我们的样,一面看书一面在书上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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