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则

幽梦影(精装版) 作者:[清] 张潮 著;韩中华 注


第九则

原典

鳞虫中金鱼,羽虫中紫燕(1),可云物类神仙。正如东方曼倩(2)避世金马门,人不得而害之。

原评

江含徵曰:金鱼之所以免汤镬(3)者,以其色胜而味苦耳。昔人有以重价觅奇特者以馈邑侯(4),邑侯他日谓之日:“贤所赠花鱼,殊无味。”盖已烹之矣。世岂少削圆方竹杖者哉!

注释

(1)紫燕:也称越燕,体形小而多声,颔下紫色,营巢于门楣之上,分布于江南。

(2)东方曼倩:东方朔,字曼倩,平原厌次(今山东惠民)人,西汉文学家。武帝时为太中大夫。性格诙谐滑稽,善辞赋,名篇有《答客难》。

(3)汤镬:煮着滚水的大锅。古代常作刑具,用来烹煮罪人。

(4)邑侯:县令。

译文

鳞甲类动物中的金鱼,鸟类中的紫燕,可以说是物种里的神仙。就像避开世间是非的东方朔,别人不能伤害到他。

评析

金鱼以其耀目的外观而成为人的赏玩之物,而燕子身形俊美,筑巢于人家,两者都能远避天敌,与人和谐相处,与能够以金马门待诏的身份避祸存身的东方朔,可谓其道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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