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夫
“你最欢喜吃什么菜?”
这是个最简单而又最复杂的问题,因为这里所指的菜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菜,而是有美食、美味的含意。食物一旦上升为美食,那就成了一种艺术,其功效就不仅仅是疗饥,而是一种出于生理需要的艺术欣赏。吃的艺术是一种多门类的综合学科;是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生理学、心理学的混合体。欣赏美食,就像是欣赏艺术表演。欢喜不欢喜,一是要看艺术的本身,二是要看各人的欣赏水平,三是要看各人的欣赏习惯,四是要看在什么场合,什么环境,什么气氛,与谁共赏及欣赏的频率,等等。
先说这菜的本身。菜要讲究色、香、味、形,但要以味为主。色、香、形是通过视觉与嗅觉使人兴奋起来,品味才是欣赏的开始。就像听音乐,舞台上的灯光布景、艺术家的风度等都只属于视觉上的美感。等到乐声一起,你就会完全沉浸于美妙的旋律之中,而忘记了舞台和灯光的存在。音乐和戏剧的饕餮之徒,甚至不看舞台,而是闭上眼睛在那里静静地聆听。吃也是如此,食物一旦进入口中,色和形就不存在了,香混入味中,吃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对味的体验。已故的苏州老作家周瘦鹃先生在宴席上从来不说“吃”,而是说“尝尝味道”。此乃个中人语,是和闭着眼睛听戏一样。由此可以回答“你最欢喜吃什么菜?”答曰,只要是味道好的菜我都欢喜;不仅是我欢喜,大多数的人也会欢喜。孔子曰:人之于味有同嗜焉。
人之于味有同嗜,可以理解为人人都欢喜吃,都欢喜吃味道好的东西。那么,什么叫味道好?怎么辨别?
答曰,这就要看各人的敏感程度了。音乐家对声音特别敏感,作家对形象特别敏感,美食家的味觉也特别灵敏,这恐怕是有某种基因在起作用。除此之外就要由你的“吃历”来决定了,不登高山,不见平地,好与不好、好与更好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比如说你曾经吃过鲫鱼汤,此种鲫鱼是活的,生长在没有污染的淡水里,美味!后来又吃到鲫鱼汤,鱼也是活的,但却是在受到轻度污染的淡水中长大的,或者说虽然是在未受污染的淡水中长大,但已在冰箱中放了三天,那就不美了,缺少那种难以言喻的鲜味。当然,如果鱼是在一种受污染比较严重的淡水里长大的,那就糟了,不能吃,有一股火油味。这就是有比较才能识别,如果你从来就没有吃过未受污染的鱼,你就不能辨别活鱼和死鱼、污染和未受污染的鱼之间有何区别,还可能会误认为原来就是这样的。
以上对于味的辨别是属于菜的本身。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主观的因素可以影响人对美味的判别。诸如各人的饮食习惯,是否有吃的需要,与谁共进美餐,进餐的环境,等等。如果是二三知己相逢,临窗设宴小酌,相互间只叙友情,不发牢骚……那,每个菜都可以加十分,只要那鱼汤中没有火油味。设若为了应酬而赴宴,菜很高级,人不熟悉,相互间无话可说,没话还要找话说,甚至心怀鬼胎,曲意奉承,想通过吃来达到什么目的,这时候,即便菜的味道是极品,恐怕也要拿掉一个最高分,加上一个最低分。
近些年来,在欣赏美食方面还产生了一个社会学的问题,即有部分人欣赏美食的频率太高,差不多日日赴宴,甚至一日两顿,这就使得味觉疲劳、迟钝,什么菜都没有味道,样样菜都是老一套。按理说此时应该暂停,在家里吃一点粗茶淡饭,消除疲劳,休养生息。不行,不得不停地吃喝。这些人作为一股强大的消费力量,正在左右着饮食市场,为了适应这一部分顾客的需要,目前的饮食市场上出现了一种菜系,此种菜系不属于四大菜系也不属于八大菜系,姑妄名之曰“摇滚菜系”。此种菜系有两大特点:一是味重,使用蒜泥、香料、芥末、香菜等辅料和调味品,用重味来刺激那已经疲劳、迟钝的味觉神经。二是随意性很大,竞相发明新奇而近于怪异的品种,用以替代那老一套。不过,这恐怕也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因为经常性地刺激也会使神经麻木,反复出现的奇异也就成了平常,到时候又要在一种新的形式下复归。
“你最欢喜吃什么菜?”变数虽然很多,但也有一点是不大容易变的,那就是各人的饮食习惯,改变习惯可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管你走多远,你对家乡的菜都很怀念。自己家里的菜,吃了一辈子也没有“够”。天天赴宴,菜很高级,三天下来就会把吃饭当作受罪。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干部中流行着一句顺口溜,“不怕廉政,只怕连顿”,上顿连着下顿地吃喝,实在是一种受罪。中国人的大吃大喝恐怕是从没吃少喝派生出来的。当然,也有一些人是“只怕廉政,不怕连顿”,那是因为连顿的时间太长了,天天吃喝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三天不吃喝就会“淡出鸟来”。
“说了半天,你到底最欢喜吃什么菜?”
答曰:“自己家里的菜。”
这倒不是说我家的菜特别好(也不差),习惯恐怕是主要的。我常常出差、出国,有时候还参加国际、国内的美食展、美食节,那都不乏佳肴美味。一旦回到家里,如果是春天的话,老伴儿肯定已炖好了“腌笃鲜”(这是苏州人每年春天必食之肉汤。原料为鲜肉、咸肉、春笋。辅料为少量火腿片、香菇。放在沙锅中加水煨炖,笋切成块状,后放。咸肉最佳者为自制之暴腌肉,即在清明节前将肉腌制、阴晾风吹。此种暴腌肉不宜久存,只能吃到清明。苏州人专为腌笃鲜而制),我喝了一口汤,长嘘一口气:“啊,吃遍天下,还是回家!”
见报日期:199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