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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全集》序言

书评书序 作者:戴逸


《李鸿章全集》序言[*]

李鸿章(1823—1901)字少荃,安徽合肥人。青年时代曾在北京从曾国藩问学,道光二十七年(1847)成进士。不久,太平天国起义,在南中国点燃起燎原大火,李鸿章以翰林院编修由京回乡组织团练与太平军作战,升至道员后投曾国藩幕府。曾国藩攻下安庆后谋增兵力,命李鸿章在安徽募组淮军,1862年春李鸿章赴上海,旋署江苏巡抚,与列强合作,练军购械,与湘军东西夹击太平军,攻陷苏州、常州。太平天国失败,李鸿章因功封一等肃毅伯。

1865年曾国藩受命攻捻,李鸿章继其后任两江总督。曾国藩作战无功,李鸿章继之,将捻军镇压下去。

1870年李鸿章出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常驻天津,时列强打开中国门户后,激烈争夺中国的主权利益。天津为北京门户,清政府虽已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然上层官僚畏避外国,视中外交涉为畏途,因而大部分对外交涉付之北洋大臣,李鸿章任职达25年之久,“中外系望,声出政府上,政府亦倚以为重”(《清史稿》卷411《李鸿章》)。

李鸿章在晚清政治舞台上活跃40年,这40年国际形势十分险恶,列强侵略中国,步步进逼,中外交涉频繁,战火连绵,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中国社会一方面在外国的侵略下正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另一方面又开始萌生了具有近代性质的各种新因素。这是一个复杂、多变、充满苦难的社会转型期。用李鸿章的话来说,是“三千年一大变局”。李鸿章的思想和活动都是为了应对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变局,是这个时代的产物。

作为19世纪下半期办理洋务的领军人物,李鸿章经管事务之多,涉及领域之广,在当时的同僚中罕有其匹。在军事领域,他先后创建了淮军和北洋水师两支近代化的武装。在经济领域,早期的四大军工企业他办了三个——江南制造局、金陵机器局、天津机器局,并干预福州船政局的管理和人才培养;后来又创办了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漠河金矿、津沪电报总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等民用工业,并率先在中国倡建铁路。在文教领域,他主持了多起赴美、赴欧留学生的派遣。以他为首的淮系集团,因而也成为几个洋务集团中实力最强者。至于外交领域,从19世纪70年代起,他代表清政府经办了一系列对外交涉:天津教案、中日建交、中秘华工交涉、琉球事件、马嘉理案和《中英烟台条约》、《中法新约》、《马关条约》、《中俄密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辛丑条约》。以至于在当时外国人的眼里,李鸿章就代表着清政府,甚至只见李鸿章而不见清朝皇帝。梁启超则更是把他在李鸿章死后不久写成的《李鸿章传》别称为《中国近四十年大事记》,认为李鸿章是近代“独一无二之代表人也”。李鸿章一生的活动几乎可以看作晚清历史的一个缩影。不了解李鸿章,就不能深入了解19世纪下半叶的中国,也不能深入研究中国近代史。

李鸿章一生的是非功过,在他生前与身后已有大量评论,见仁见智,褒贬不一。就其对外交涉和反侵略战争而言,他主张妥协退让一味求和,出让领土主权,贻误国家,挫伤了全国军民反侵略的积极性与爱国精神,咎无可辞;就其创办工厂、矿山、轮船、电报、铁路、新式军队和教育而言,他引进了许多西方的新事物,在学习西方方面跨出了重要一步。可以说,李鸿章为中国早期的近代化事业做出了历史贡献,但他的引进和改革局限在器物的层面,未曾触及政治制度层面,这是他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所致。判断历史活动家的功绩,不是根据他们有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应根据他们比其前辈提供了哪些新的东西。

历史科学的本质特点是依靠大量、确凿的史料进行研究。花大力收集、考订、梳理史料,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才能深入探索历史人物的思想、行为和心态,理解他们的处境、困难以及他们的判断、决策和采取的措施。李鸿章过世已105年,但尚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李鸿章全集》问世,这不能不是研究工作中的一大缺陷。过去虽有吴汝纶所编《李文忠公全书》,此书卷帙浩繁,达165卷700余万字之多,却并非完璧。我青年时开始研究中国近代史,花费许多时间阅读此书,感到奇怪的是:前期中期的资料相当丰富,到甲午战争时几乎戛然而止,没有提供什么重要的信息。吴汝纶是一代古文名家、李鸿章的机要幕僚,他在编辑此书时抱定宗旨,要为李鸿章辩诬止谤。他在给潘藜阁的信中说:“自倭事起至今,傅相为中国士夫所唾骂,此由政府扬其焰,而后进之士,闻声和之。弟以为傅相经营远略卅年,前十年事具在奏稿。中十年,则奏稿尚或假手幕僚;至总署信函,则全系亲笔。后十年,则机要事件,皆在电报,亦不肯倩人代办,必出亲裁。现拟将此三者辑录成书,则历年支持危局,力求富强之苦心,具在简册,亦止谤之一道也。”(吴汝纶:《尺牍》卷一《答潘藜阁》,《吴汝纶全集》第三册,133页,合肥,黄山书社,2002)他又在给周馥的信里说:“某区区欲删定合肥文集,不欲使贤相身后令名淹没于悠悠之口,以为功名本末具在此书也。”(吴汝纶:《尺牍》卷一《与周玉山》,《吴汝纶全集》第三册,151页)这就是编纂的目的。吴汝纶编的稿本比较详细,达1 700多万字,还编有一个简本,简本中的部分奏稿,以《李肃毅伯奏议》为名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李鸿章在世时曾石印刊行。吴死后,其侄婿廉泉拟刊印其详本,可能因篇幅太大,经费不足,又大加删砍,将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中失败和以后一段失意时期的文稿及其他机密文件大多删汰,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印行,仍用吴汝纶主编之名,即为通行近一百年的《李文忠公全书》。其删削之多,令人意外,吴原编1 700多万字,而行世之《李文忠公全书》只有700多万字。

吴汝纶所编详本长期保存在李鸿章的合肥老家中。1949年李氏后裔将详本携至上海,当时正在参与筹建上海图书馆的顾廷龙先生独具慧眼,将详本与刊行本比对,发现详本所收文稿超过刊行本甚多,其价值之珍贵自不待言,因将此辗转搬运、险遭湮灭的吴汝纶原编详本保存珍藏。20世纪80年代起,顾廷龙先生多次呼吁新编并出版《李鸿章全集》,供研究者使用。安徽教育出版社一向热心支持学术著作与珍贵资料之出版,尤重视本省的乡梓名人,视新编出版《李鸿章全集》为己任,醵集重金,独家组织编纂出版事务,顾老出任主编,邀我襄助他的工作。我对李鸿章研究饶有兴趣,欣然承诺,忝附骥尾,略尽绵薄。1998年顾老逝世,但他为《李鸿章全集》保存收藏,倡议整理,制订编纂计划与体例,尽心尽力,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这部新编《李鸿章全集》自1992年秋申请立项,1993年4月在北京组成编辑委员会,正式启动编纂整理工作以来,忽忽已历14寒暑,参加成员有京、沪、皖、鲁、粤等省市史学、图书、档案和出版部门的30余位专家学者,并得到全国各有关图书、档案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全体同志的通力合作,终于形成现在这样一部洋洋大观,包括奏议、书信、电报、诗文四大部类共计2 600余万字的文献巨著。在字数上超过行世一个世纪的《李文忠公全书》近4倍,也超过吴汝纶原编详本近1 000万字。内容涉及晚清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思想、文化、教育各个领域。其中许多文字非李鸿章亲自撰写,而是出于幕僚之手,但应是秉承李的意旨,或是经李阅后改定。在自古至今已出版的个人著作中,篇幅之巨、字数之多,堪推第一。这次新编的《李鸿章全集》,除全部包含吴汝纶原编未刊的1 700多万字详本之外,又有许多新的内容。李鸿章去世之后,有各种李氏文稿出版,光绪三十一年(1905)李鸿章之孙李国杰编印了《合肥李氏三世遗集》,其中《李文忠公遗集》收录了李鸿章的诗文;民国五年李经方、李经迈出资,将李鸿章另一个机要幕僚于式枚保存的李鸿章信稿32册石印出版,题名《李文忠公尺牍》;民国七年李鸿章的同乡兼门生黄书霖把他所保存的李鸿章在咸丰三年(1853)到同治元年(1862)致曾国藩的亲笔信札28通和便笺3通交给坊间石印,题名《合肥李文忠公墨宝》;商务印书馆1957年12月出版的《捻军史料丛刊》第二集和1958年6月出版的第三集,分别收录了《李鸿章信稿》《李鸿章信稿补遗》,这实际上就是刻本《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里散失的同治四年(1865)至六年三月的部分,由当时李鸿章的幕僚钱恩棨,携带回原籍江苏太仓,1954年江苏省文管会在接收前太仓图书馆的资料时发现,经江世荣先生整理考订后出版;1960年3月,中华书局出版年子敏先生根据潘鼎新儿子潘永龄保存的李鸿章给其父的145封信,以及安徽社科所历史研究室从安徽博物馆辑录李鸿章残缺信稿4封整理而成的《李鸿章致潘鼎新书札》;1984年,合肥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征集到李鸿章致吴赞诚信稿12封;1986年,苏州大学历史系资料室发现李鸿章于光绪十六年(1890)信稿1册共57封,前者经戴健,后者经董蔡时、陈珍棣先生整理后,分别刊载于是年的《安徽史学》;1989年,广东省丰顺县政协《丰顺文史》第二辑发表了由江村先生整理的《李鸿章致丁日昌函稿》102封;1992年,由天津档案馆和南开大学分校档案系编辑、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天津租界档案选编》里,存有李鸿章为列强在天津设立、扩充租界的各种批札以及当时地方官给李鸿章的禀帖10余件;1997年6月《近代史资料》总91号,刊发了辽宁博物馆藏《李鸿章手札》25封(刘金库整理);1998年,武汉出版社出版了由王庆成先生编著的《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其中收录了他在英国伦敦图书馆藏“戈登文件”里发现的李鸿章致戈登的函、札和批复11件;2004年7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由上海图书馆历史文献研究所编的《历史文献》第七辑,收录了辽宁省图书馆藏李鸿章函稿26封(王清源整理)。另外,还有一些零星发表的李鸿章佚稿。总共出版的字数在七八百万字之间,现一并收入新编《李鸿章全集》中。

除了以上收录已刊行者之外,新编《李鸿章全集》中收录的未刊李氏文稿尚有:上海复旦大学图书馆所藏18册李鸿章信稿,上海博物馆所藏李鸿章致亲友函稿,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李鸿章李瀚章兄弟函稿》等。

吴编李氏文稿中数量最大的是奏稿,由幕僚抄录,基本上按一月一册,从同治元年(1862)四月担任江苏巡抚起,到光绪二十年(1894)底止,一共348册。甲午以后,李鸿章到北京任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投闲置散时期,他未能像在直隶总督、北洋大臣任上那样再雇请数量众多的幕僚,所以从光绪二十一年(1895)《马关条约》签约后到二十五年(1899)底的奏稿没有底本。到了光绪二十六年(1900)他短暂出任两广总督,又有6册《粤督奏稿》,此外还有上海图书馆长乐路书库的两大册奏稿散页。经过将近一年的整理,我们发现,这些奏稿虽然都经过吴汝纶的圈阅,留下编选的痕迹,但有不少部分只有月份而无准确日期,更缺乏朱批或上谕。直到我们看到了档案中所藏李氏奏稿,两相对勘,才能核定时间,编入本书。

编纂过程中,特别重要而令人振奋的是查找到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代军机处录副档和宫中电报档中包含的大量李鸿章的奏稿、电稿。当我们编纂工作开始时就意识到大内档案中必有李鸿章的文稿,但其种类、数量以及有无损毁,心中无数。且分散在浩如烟海的档案海洋之中,查找不易。我向时任第一历史档案馆馆长的徐艺圃同志请求并多次商议,承蒙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大力支持,由馆中四位专家从1993年年底起,花费近三年时间进行搜集、辑录、复印,结果惊人!一共从军机处录副档案中辑录各种奏折和附片9 600余件、4万多页,从宫中电报档中辑录和复印9包。

另外还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发现了一套较完整的李鸿章任直隶总督期间的题本也有约3 000万字,于1996年10月全部复印,妥运至合肥。档案馆的这一重要发现,扩大了此书的篇幅,大大提高了此书的质量。可以把当年李鸿章草拟奏稿的底本与给清廷的进呈本对校,比较其异同,又可以看到皇帝皇太后的朱批,了解清廷对具体事件的态度和处理措施。应该说这对研究者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但也因此而打乱了我们原来的工作计划,大大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不得不将李氏家藏的底本与档案中的进呈本一一对勘,补其缺讹,剔其重复,核准时间,考订异同,编纂工作遂延宕14年之久。

这部分题本是直隶总督向皇帝上报直隶地方各种事务的例行公文,在封套上盖上直隶总督的官印,严格说虽然不能算李鸿章本人的文字,但以李鸿章的名义上奏,它对研究直隶当时的吏治和省情,颇有价值。面对这样一大堆珍贵的资料,我们又喜又忧。喜的是新编《李鸿章全集》又增加了许多新资料,更加丰富充实了;忧的是工作量又要加大,题本如果全出,字数要增加将近一倍,体例上也要做重大调整;加之出版社财力有限,全部收入《李鸿章全集》,势所不能。好在每份题本上都附有一份内容摘要,也就是所谓“贴黄”,每份数百字到千余字不等,言简意赅,基本能反映题本正文的内容,经与各位专家反复研究,决定整理部分“贴黄”,约260万字,作为奏稿的附录部分收入新编《李鸿章全集》。这就是目前我们这部新编《李鸿章全集》的大致规模。

首先,在编纂体例方面,吴汝纶所编,分奏稿、电稿、函稿三大部类。新编全集则在三部类之外,以《李文忠公遗集》为基础,广泛搜集李鸿章散存民间的遗诗佚文、碑铭谱序,另成一“诗文”部类。在处理各部类的编排时,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奏折,除了正折与附片外,还有诸如清单、附在折片后的上谕或者朱批、军机处寄谕、照会、条陈节略等大量非李鸿章本人的文字;电报也同样录存了不少别人的来电。对于这些文字,本着李氏全集应以李氏正文为中心的原则,在经过仔细校勘后,均以另号字体排附于正文后的适当位置,以更为明晰一事之原委。对此,编纂凡例有详尽的说明,兹不赘述。

校勘方面需要做一些说明,尽管《李鸿章全集》收集范围极为广泛,但对李鸿章文稿的来源及其真实性坚持严格把关。如在清理上海图书馆藏李鸿章档案时,发现一册在书目登记卡上登记为《李鸿章日记》,原书封面题名为《过目不忘》的稿本。鉴于以前曾有赝品出现,李鸿章有无日记传世已经成为一桩历史疑案,编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经过多方慎重论证,从笔迹、行文格式、内容记载各种因素确定,此件非李鸿章亲笔,亦不符私人日记之体裁,而属于要事备忘录,与江世荣所编《捻军史料丛刊》中的李鸿章大营《军情》《军报》同属一类,具有较重要的史料价值,故将其整理后作为附录收入集中。

其次,在版本校勘上采取稳慎的态度,以四大部类中字数最多的奏折为例,上海图书馆的幕僚抄本底稿一共有12 000余件折、片,而军机处录副档的9 600余件,虽不足以涵盖前者,但它因附有朱批,是被清廷最高当局阅过并有明确表态的正本;两相对勘,其中还有2 300余件是上图抄本所未见的,除了补上光绪二十一(1895)至二十五年(1899)散失的以外,主要是涉及边防军事、人员保荐、对外交涉等军机大计,不能假手于幕僚,必须由李鸿章亲笔拟稿,即所谓密折(片),弥足珍贵。就拿密保人才一项来说,通过上千件保举属吏将弁的折片,可以清楚地显示:李鸿章作为淮系集团的首领,是如何网罗人才,左提右携,集结成这样一个近代最庞大洋务派实力集团的。因此,我们在校勘中,以军机处录副档作为首选底本,其不能覆盖的上海图书馆抄本部分,仍照原稿保留;录副件中有字迹潦草难以辨识和脱漏衍误之字,经与上海图书馆抄本对勘辨正后,加以校注。通过这样对勘,绝大多数折、片校准了上奏日期,而在折、片之后,又大都附有抄录的朱批,反映了最高当局对李鸿章呈报各事的处理意见,这在由幕僚抄录的上海图书馆底本里是没有的,从而使得整部奏议更加精确和科学。

最后,在文稿的句读和审议中,采取以校注、简注为主,避免蛇足式的繁注、详注;有关文字校勘中的增、删,则一律以符号标明,以收一目了然之效。

综上所述,我相信,这样一部规模宏大、收集齐全,集30多位专家,以14年之久,广搜精编的跨世纪史料文献的问世,对于推动清史和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能发挥的作用和影响,将会弥久而愈深。


注释

[*]原载《清史研究》,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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