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辑 无声默片

自导自演 作者:陈环


第二辑 无声默片

愿你被打击的时候,记得你和身边的人的珍贵,抵抗恶意与偏执。愿你在迷茫的时候,记得坚信美好。愿你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神说,要有光。你成了我的光。而你太强烈,带给我的只有晒伤。隔着遥远的时空,你看明月我读诗。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一想到1994年,第一反应是开挂了,应该是上帝说我想看电影了。《阿甘正传》横扫奥斯卡各大奖项,生不逢时的《肖申克救赎》,你要是第二年上映,这些奖项也不会旁落别家。别急,还有原创剧本经典《低俗小说》、卡梅隆和施瓦辛格的《真实的谎言》、斯皮尔伯格《辛德勒名单》和《侏罗纪公园》、爱德华·兹威克《燃情岁月》、吕克·贝松《这个杀手不太冷》,天哪,好莱坞这年疯掉了。咱国产的也不赖啊,《活着》、《大话西游》、《阳光灿烂的日子》、《霸王别姬》、《重庆森林》、《东邪西毒》、李连杰版的《精武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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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起1994年,其实上面只是一个引子,在我心中这一年最重要的,却是魔岩三杰。这年春天,他们几乎是同时推出自己的专辑,窦唯的《黑梦》、何勇的《垃圾场》、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1994年的12月17日晚上8点,历史上似乎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一场一样。魔岩三杰,当时在香港乐坛算是些生脸,现场没有华丽的装扮,甚至所有人忘记手持荧光棒。这场长达三个半小时的演唱会,几乎全程都陷入了疯狂的状态,可以想象一下迈克尔·杰克逊开演唱会的场景,差不了多少。就连现场的工作人员和保安都陷入激动的情绪之中。以至于后来有人回忆,在香港,从来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样疯狂。

全场是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据说现场有不明真相的黄秋生、不明真相的王菲、不明真相的黄耀明……我怀疑王菲在那时真正爱上了窦唯,哪怕后来没在一起,天后心中的最爱,永远是窦唯。

红磡现场有一段很搞笑,窦唯可能是太嗨了,唱歌的时候记不得歌词,然后就在现场傻笑着啦啦啦的带了过去,表情又傻又天真,现场不明真相的群众和他一起,啦啦啦的顺带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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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我喜欢的张楚。

提到张楚,不得不提专辑同名主打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那还是读初中的时候,学校的广播放了这首歌,清澈而干燥的旋律一直记在脑海里,后来读高中的时候,放学闲逛,进了一家录像厅,里面放着香港红磡演唱会的视频,那时候我们青春飞扬、无所畏惧,台上的人永远都是那么英俊,连梦想都那么坚强。

在张楚活跃的那个时代,只要是乐队的演出,基本上都会定位为摇滚歌手。那时候分类也没有现在这么严格和明细,不管金属硬摇死亡之类,只要家长们觉得不健康,统一称为:摇滚。

都说许巍和朴树是音乐诗人,比起张楚华丽的诗意、沧桑的唱腔,比如《西出阳关》《姐姐》《天空角落》……听他的歌很多遍的人,都会觉得张楚的风格很难定义,但他一直在摇滚圈里混,混得逍遥自在。

又觉得张楚应该是个民谣歌手,区别于校园的那种民谣,不流行,不局限。

张楚不唱了,让人绝望之际,悲怆不已。哪怕你像年轻的时候躁躁的样子。也只能在录像里、碟片里才能寻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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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窦唯,离不开王菲。最近一次有窦唯的消息,是有人拍到了他抱着背包在地铁里的样子。如果他不是王菲的前夫,我相信,他可能就会被当成一个老北京的老炮儿,可他又偏偏是摇滚巨星。在外面人看来,他沉入了水底,无法自拔。

可是在中国文人的词汇里,“归隐山林”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情。文艺青年看窦唯,自带“桃花源”的诗意。你认为他要闹点动静才合情合理,我倒觉得,他已经与世界和解,已经成仙了。

虽然演唱会少了,可是专辑照旧经常出。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这八个字形容他,最妥帖的。

2013年专辑《殃金咒》做了回黑金属,讲地狱。2014-2015年专辑《天宫图》和《天真君公》讲神仙,讲天宫。骨子里天真的窦唯,种花和遛遛胡同。按说他是最适合与王菲一起终老的。说不定俩人到老了还就走到了一起,爆炸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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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开始以为“魔岩三杰”是一个组合名,就像以为“四大天王”也是一个组合一样。在这个组合里,听的最少的,可能就是何勇了。

直到他销声匿迹很久,才翻出他在1994年春天出的《垃圾场》,其实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朋克,应该叫作民谣。又可爱、又混蛋,稚嫩地穿梭在世俗的世界里。桀骜不驯的样子,浑身的精气神都留在了1994年12月份的香港红磡体育馆。那个桀骜不驯的少年,征服了世界。

“啊,朋友再见,如果我在生活中牺牲,请一定把我忘记。”何勇应该可以称为中国摇滚朋克第一人。

1994年香港红磡演唱会表现最好的就是何勇。演唱会结束之后,王菲接受海外媒体采访的时候说,“给内地长脸了”。

1994年的何勇,就像一个孩子,像璀璨的火焰一样,在天空中燃烧。

关于周杰伦音乐里最真实的含义

繁华如烛烟一丝飘零你风度翩跹

雪白华发落下当你如我一世心愿

自在卸落黄金盔甲幻化成残缺卷帘

不愁带血屈服通往青春散场黎明前

金色招牌笑容变僵拖长身影如昨天

宣泄纠缠无辜理睬背弃眼神未愁眠

雨过后相依为命黄昏如屋檐

那些风花雪月是你一生潜意识的离缘

雨过后重复编织紫色如门帘

那些不尽体贴是我一生羽化蝶的经验

红烛前,那张脸

是我努力描绘的画卷

红烛前,那张脸

是我接近厮守的成全

我们一起去过天堂相守百年婵娟

灯蕊带笑意爱不释手的红颜

你偏爱停滞时间一半彩绘一半缘

再回头看见绿池惹怒似红莲

红烛前,那张脸

是我努力描绘的画卷

红烛前,那张脸

是我接近厮守的成全

我们一起飘零烟巷相伴阴晴月圆

红烛滴凄泪反复斟酌的新鲜

你偏爱停滞时间一半彩绘一半缘

再回头看见绿池惹怒似红莲

——《红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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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夏天,我写过一首歌,叫作《红烛前》。当时在北京后海的音乐制作人,帮我写的曲子,可惜Demo发给我之后,没有保存,我试过无数次地去哼唱这首歌。一次次自己机械地重新点上一支烟,漫不经意地将烟的粉末洒落在淡黄色的稿纸上,那种神态至今让我难以置信,自己是否还在清醒着,是否还有那段曾经有过的音乐的梦想。温暖的风从窗外飘过来,阳光斜斜地洒落在吉他上。曾经在大学的时候自学过吉他,手指上全是硬邦邦的老茧,发狂一般去追摇滚或民谣,而我早已经确定了那段生活最浪漫的梦想是什么。

今晚刚刚把《中国新歌声》更新的节目看完,姑且不论节目做得怎么样,一帮“矮矬穷”在大牌的导师面前,希冀能够将自己的梦想之路走得更远,回头看来,算上之前的《中国好声音》,竟然没有一个人走上红星之路,引领着中国潮流音乐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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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刚刚高考结束,从同学那里得到的磁带,听到了关于他的第一首歌《爱在西元前》,然后开始这十几年的追逐,回想那一天,至今仍有些如梦似幻,小镇里岁月流逝,清澈的勇气,洗涤过的回忆。我记得你,骄傲地活下去。

不知道是先入为主,还是别的原因,每年夏天或是秋天,不变的期待,总是等待着他的唱片发行,每一张专辑总觉得离自己好近,编曲不奢华,词曲却魔幻,以至于很多人都跟不上他和文山的节奏,逐渐掉了队。而我却发现自己一直跟着他的节奏不去厌倦那千篇一律的吟唱,无论当红歌手还是新网红,都在往死里包装自己、宣传自己,巴望着多聚集一点人气,在这个暗流汹涌的时代里或许每个人最终都仅仅是上帝手中的一枚棋子。

我一直很喜欢Jay在麦克风前拽拽的样子,包括他在演唱会中“奚落”好友刘畊宏、小麦还有其他,堂而皇之地让所有人趋之若鹜地爱上他,又让更多的人去鄙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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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念不忘的是《世界末日》里那一段,“想笑,来伪装掉下的眼泪,点点头承认自己会怕黑;我只求,能借一点的时间来陪;你却连同情都不给;想哭,来试探自己麻痹了没;全世界,好像只有我疲惫;无所谓,反正难过就敷衍走一回;但愿绝望和无奈远走高飞。”

这首歌,我曾经用吉他自弹自唱,好友帮我录进了盘子,可惜,找不着了。

我突然觉得悲哀,改变一个人,多么的容易,改变一个人,又是那么的简单,就像Jolin与Jay恋爱多年,又分手多年。我猜是好事者在2007年世界巡回演唱会,让俩人同台演唱那一首《给我一首歌的时间》,看着Jay像一个小丑一样在Jolin身边手舞足蹈,招牌式的机械动作,一声一声敲进俩人内心的拍点,没有人可以阻止俩人内心的爱情,即便是《倒带》和《彩虹》两人各自的慢歌代表作,都是一问一答的天作之合,深处繁华,婉约迂回。

最后竟然是上辈子拯救了全人类的昆凌让Jolin泪洒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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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他特别的R&B风格,不同于嘻哈,却是爵士乐最完美的元素。

我相信这是他引领亚洲乐坛,最独特的存在。

对于R&B来说,尤其是Jay的R&B,赋予的最美好的意义和迟到的喝彩声并不能改变当初它所面临的窘境,即便是从淡江中学一直到如今,发烧友心中20世纪40年代和20世纪50年代的R&B歌手及唱片公司更多的是将注意力放在娱乐性方面,并不是致力于推广多元化的艺术作品。因此在R&B的全盛时期,相似的和声、进行模式以及编曲构成,都能在《以父之名》的曲调里找到了它们的元素。在他的很多专辑里,依然保留了摇滚乐、灵魂乐和说唱乐中极其重要的部分。

我相信,喜欢他的人,这是神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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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很多人追着,追着,就忘记了。

你忙忙碌碌,为活着而忙,为忙而活着。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便是要从一个唱别人歌的人变成一个别人唱我的歌的人,可惜后来,这些梦想到底去了哪里,我竟然连回忆都懒得去回忆了。也只有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泪水打湿了枕巾。

生命的过程注定了是从激越到安详,由绚烂到平淡,一切情绪上的激荡终究会过去,一切彩色的喧哗终会消隐。

冷然的清醒,超逸的豁达,不安的安逸,永恒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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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找到这首《红烛前》,竟然能发现方文山的影子,当然了,与文山的距离那是很难逾越的,即便几乎他写的所有的东西我都读过。

我相信,台湾人在中文里从文言到白话那段最美的继承,大陆人很难企及。感谢文山。不仅仅是Jay经常挂在嘴边的中国风。花了几年的时间研读楚辞汉赋,研究宋词,知道古人填词最美的内涵。我觉得文山是后现代至少是当代填词脱俗的高手。

即使你不喜欢周杰伦,你也应该喜欢方文山。就像你不喜欢小怪兽,也会喜欢奥特曼。就像你不喜欢小猪佩奇,也会喜欢阿斯特利贝加戴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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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雨》:瓶子里的茉莉,叶子不再绿,像越走越远的回忆。

这是一句谁看了也会收藏的句子,不仅仅是押韵,而是想象。你可以没有颜值,你可以穿破旧的衣服,但内心有着对梦想长久的执着和付出,就会有属于自己的明天。

下午的时候,我发了一句朋友圈: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难寻。有人告诉我这是赵文婧唱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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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句Jay的歌词来结束:

海鸟和鱼相爱,其实只是一场意外——《珊瑚海》。

记忆中你还是原来模样,归来已是鬓如霜

如果有耐心听完全人类都觉得是好声音的莫里康内的音乐,那么一定能想象出来电影开头那维系四分半钟的电话铃声而为什么不愿意去快进。接近四个小时的超长电影,要说最真实的感想,哪怕是你在深夜里,长舒一口气看着天花板上的倒影,相信全身起满的鸡皮疙瘩全都不够用的。让人最遗憾的是电影的主流中文译名没有用《义薄云天》,看上去犹如水浒没有用《聚义好汉》的名字似乎一样,可到头来,分明是戏院里那一阵阵呛人的鸦片味道,在时空交错里,营造冰冷的交易。一晃神,面条从帅气的青皮少年变成一个满脸沧桑心中装满故事的中年大叔,极力遮掩鬓角白色的银发,殊不知极具野心的眼神里老早就能看出那一丝初见端倪的感情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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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往事》是我电脑硬盘里唯一没有删除过的美国电影。上高中第一次在录像厅里看过,那时候印象最深的是黛博拉,心中的爱人正如她所说:我的爱人如此英俊、皮肤像黄金、双颊如香草,虽然好几个月没有洗过脸,他的眼睛依旧如鸽子般明亮,双腿如大理石一般结实,总而言之他是那样的可爱。

也可能喜欢到此为止,像极了高中时候看的《流星花园》。刚开始时候的若即若离、鼻子发酸的爱情,像极了高中时候自诩为“萌芽系”的文学青年,总幻想着牛仔裤的破洞里秀出来青铜色的皮肤。

电影最终的时候,黛博拉卸下埃及艳后的妆容,是整个电影最伤感的高潮,如果去对应的话,黛博拉应该对应《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米兰、《血色浪漫》里的周小白、《西游记》里的女儿国国王、《乡村爱情故事》里的女神谢大脚。幸亏青春结束前戛然而止,我们才没有见到米兰、周小白还有女儿国国王老年的样子。

上高中的时候在想,真正的爱情怎么那么美。面条精心布置的奢华法餐,沙滩边的浪漫和深情表白依旧掩盖不了他内心的龌龊和繁殖力。我首先想到的是,情怀。与其说是一群小混混在成长,不如说是岁月在流淌。看完之后天昏地暗,一时间难以从电影中走出来。我最搞不清楚的是,一个个小痞子的故事,怎能叫《美国往事》?

我是深信《血色浪漫》是受了《美国往事》的影响,尤其是钟跃民骑车冒死救李奎勇那一段,还有李奎勇临终前说给钟跃民的那一段话:有一个你倍儿喜欢的姑娘站在你跟前死说活说非要脱了衣服跟你睡,你能受得了?我们俩就那么搂着过了一夜,什么都没干。第二天什么都没说就分开了。也对啊,既然知道以后不能在一块,就什么都别说了呗。钟跃民问奎勇:如果让你再活一次的话,你还愿意当你自己吗?奎勇说:我呀我还想当李奎勇,还住在这破院里边,伺候我妈,玩命挣钱,养我媳妇还有我儿子。

全剧最感人的一段,泪奔到极致。

就像面条最后和麦克斯的一段对话。友情重新上路,可容颜已老。附上最后的微笑。

就像最伟大的诗人巴勃罗·聂鲁达所说的:我坦言我曾历尽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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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舍不得的角色是多米尼克,曼哈顿大桥下,霸哥的一颗子弹击中了他,结束了他少年的奔跑。面对着面条、麦克斯等一帮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优雅和娴静地说了一句“Noodles,I Slipped”(面条,我滑到了)。冷酷又让人心疼,一个孱弱的小黑帮的心里装着偌大的无畏的世界,那美好的声音转瞬即逝,比一颗子弹的声音清脆地响彻在空中的时间,还要短暂。

一点都不像“江南七怪”韩宝驹被欧阳锋杀死之后,在郭靖的怀里写下“杀我者乃……”郭靖想你有那么多时间为嘛不写欧阳锋仨字呢?省得蓉儿又去破案,牵扯出第二部杨过将他两口子视为一生的仇人。好电影就是好电影,多米尼克的最后一句话,美好得无法用言语去形容。

尽管,面条因此在监狱里待了很多年。我相信他在监狱里每天都在想着当年他挖了个洞,偷偷地欣赏黛博拉翩翩起舞。刚开始的时候,就觉得面条和黛博拉的爱情应该是全剧最大的彩蛋,一直到最后,发现终究不是。

猫和老鼠相爱,奥特曼和怪兽相爱,飞鸟与鱼相爱。这种爱情,神奇,却不可能。记忆中的你,依旧是年轻时候的模样。归来,却是满鬓霜。自由的本质是希望和盲目,勇气和德性无不来源于此。

就像工作之后再去看《美国往事》的感觉一样,尽管电影里一次次相遇、一次次梦碎,对往事不堪回首,相逢并未一笑,恩仇并未泯灭。一切静下来的时候,只有面条躺在中国戏院里,抽着鸦片熏着满屋的味道。

无关于故事,只关乎于人生。之于至尊宝冷静的怀抱里热情的心、紫霞仙子炽热的爱与悲凉的现状。以至于三十五年之后,面条心中依旧两件事情无法释怀,一是多米尼克的死,一是黛博拉的美丽。即使曼哈顿大桥成为无数影迷悲伤之地,即使黛博拉对镜哭花了眼睛。

菲茨杰拉德在他那本伟大巨著《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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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似水华年,到老了,是一醉方休还是鸦片迷雾下那浑浑噩噩的迷境。这才发现,越清晰,离得越远;想得越多,愈加模糊。

神说,要有光。你成了我的光。而你太强烈,带给我的只有晒伤。或许我们一直在驱赶胸中永恒的孤独,还有挥霍掉的美好。见面的时候情浓于血,分别的时候却是淡如茶。

一将功成万骨枯,哪怕是没有成功过的将,也有万骨枯。譬如宋江、亚瑟王。总之,重情的人容易在乎,越在乎就越柔弱,越柔弱越容易失去。

多么希望电影定格在那一刻,面条偷看黛博拉跳舞的桥段。多么希望至尊宝与紫霞初识的时候化为永恒。多么希望周小白被钟跃民撩情的时候,一许终生。

即使毫无希望,即便是荒唐,或者是悲哀,也要真诚。往事如梦,随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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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还那一句话,很感人。麦克斯跳进水里戏弄面条,面条以为好兄弟溺水惊慌失措的时候,麦克斯来了一句好朋友才会说的话:What would you do without me?(没有我,你怎么办?)

就因为这句话,我从来没有给身边的朋友推荐过这部电影,哪怕在朋友圈里,也舍不得将这部我没有看懂的经典之作分享给别人。我也相信严歌苓是研究过《美国往事》,才有了创作《芳华》的原始的冲动。你那结尾比哭还悲情的笑容,即使没有被奥斯卡青睐,又如何?

不解释,留下悬念,自己品。这种感觉,意犹未尽。很明显,如果你看不懂的话,这部片子在你心中就是这样的定位:一群小瘪三的故事。

如果你看得很明白的话,你会明白,剧终前,面条和麦克斯说的最后一句话:I've got nothing left to lose(我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

接下来,如何获得信仰

泰伦斯·马力克在2011年执导的剧情片《生命之树》告诉我们,你只要去相信上帝就好了,或者退一步说,你一开始不信、彷徨,然后看见一些相信上帝的人最后得了幸福喜乐、得了救赎,你自然就会感悟,随后加入信众的行列。总归,建立信仰其实并不需要理由,要么自始而然,要么中途顿悟,信了就好。于是我在《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电影里,重新拾取了关于这段故事的回忆,其实更早些的时候,读过加拿大作家扬·马特尔的这部同名小说,我就写过相关的书评,分析人类的完整灵魂是如何分化成灵性和兽性,又在上帝的手掌中,将二者放在风雨飘摇的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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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导的《一九四二》里张涵予饰演的安西满在教堂里,遇到了蒂姆·罗宾斯客串的梅甘神父。神父告诉他,任何时候都不应该质疑上帝,应该圣歌、祷告……重拾自己的信仰。这些口头的说教在心理咨询师眼里,只不过是更像廉价的地摊货一般的鸡汤而已,建立信仰,需要恐惧取代的勇气。

在我看来,扬·马特尔的原著与李安导演的电影一起为这个故事圆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在影片的最后,成家立业的派与作家朋友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你更喜欢哪个故事。”

“我更喜欢老虎的那个。”

“对,所以你追随上帝。”

……

也可以这么理解,《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其实回答了电影《禁闭岛》结尾的那个天问:“是像野兽一样活着还是作为一个好人死去?灵魂中的兽性与灵性能否同时拥有?”《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给的选择是:做一个活着的好人,心中住着一只野兽,感谢上帝赐予我灵魂,也感谢野兽的本能让我的灵魂延续。

我在书中就已经找到答案,毫无疑问,第二个故事才是真正发生的事情。可是,这是最重要的吗?贯穿始终的,需要观众与两位大师一起找寻的,恰恰是最重要的答案——那就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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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印度电影里,一言不合就尬舞的场景,《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可能是我唯一没有看到突然有人跳出来载歌载舞的电影。李安的骨子里,还是带着东方人的内敛在里面,恰如其分,虐心生存,电影里的两个故事,都有关于派的心理变化。

两个细节,一是派用渔网抓住一条大鱼的时候,大鱼的色彩瞬间从彩色变化成灰色。在信仰的世界里,对于从不食肉的素食主义来说,影片很好地诠释了原著中对于生存与信仰透彻的描述,仿佛神灵的闪现和泯灭的过程,派的痛哭也是对神的忏悔和感恩。还有个细节,像极了《阿甘正传》里丹中尉坐在桅杆顶上,面对着暴风雨与上帝对话。此刻的阿甘和老虎一样,被暴风雨震撼,欲望全然变成了恐惧。

上帝会看着你,在你弹尽粮绝最绝望的时候帮助你,可是你却不能将上帝的帮助当作安逸的理由,别忘了,你是有罪的。所以,派一直在说:I'm sorry。《阿甘正传》的丹中尉最后跳进了深海里仰泳的镜头,那一刻,他也正与上帝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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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用寻找象征意义的读法去看《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电影或者原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你会累死。事情就是事情,为什么一定要有意义,为什么一定要意味着什么?它只是发生而已,没有别的。

这里插一句,我最早读的是英文原著,一直搞不清楚《Life of PI》,为什么会被翻译成《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随你咋想,两个故事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发生了。你把它当成励志的故事,它就是励志的故事:你把它当成爱情故事,它还真就是一个少年爱情的酸涩剧;你把它当成冒险故事,它还真就是一个离奇的探险故事……

微妙吧?是不是就像读《红楼梦》一样,谁看都有个不同的想法,谁都会在书中喜欢上一个人。我最烦后人研究“红学”的解密,你说啥都是对的,哪怕有人反驳你,毕竟作者早就不在了,曹雪芹先生(这里我的观点是冒辟疆)总不能从棺材里跳出来和你对质吧?《红楼梦》是自带仙气的,满面诗情画意的,刘心武先生非要把小说读成摩斯密码。这也不是我喜欢各种索引派的原因。

百家讲坛,就是各家云云。说归说,总要有点道道。别到最后你分析的都是满纸荒唐言,弄得我一把辛酸泪。

我倒有个“分析论”,分享给大家。例如读《红楼梦》,你把它和同期小说《北宋史传》《云合奇踪》《玉娇梨》《好逑传》《平山冷燕》等等这类小说的一样看就得了,我相信曹雪芹先生写作的时候,绝没有想到你们如此解读,他哪知道后来成为四大古典名著,他哪知道养活了那么多伪“红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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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作家不是思想家,大家都简单点。毕竟,信仰是在心中的,不在戏中。

提到信仰,绕不开汪曾祺先生的《受戒》。有人说,汪老先生太懒,这部短篇要是加把劲写成个长篇,那后来还有《白鹿原》《废都》什么事啊。可是那不一样,《受戒》的篇幅,短篇够承载了,再长?就废了。

这篇小说,我相信大家都看过N遍了,大概说下,《受戒》故事非常简单,就是一个男孩跟舅舅进了一个不讲清规戒律的寺庙做和尚,喜欢上了一个小姑娘,在“受戒”回来的路上和小姑娘“私订终身”的故事。关于小说的主人公,其实是最费解的,有人跳出来跟我说,“不是明海嘛?”

也不对,就如《天龙八部》,金大侠是借段誉引出芸芸众生、天龙大侠,而汪老先生是借助明海,引出他30年前的一个梦。

表面上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其实是对过去逝去的隐隐作痛。明明是受戒,却没有请清规戒律,明明讲的是一群和尚,他们却可以杀猪、吃肉、娶媳妇、不守规矩。

林书宇根据几米的同名绘本《星空》导演的电影,里面就有小美坐在山石上,在水流中踩小杰的脚的情节,特别动人。情节取材于英子用自己的脚丫踩明海的光脚。多幸运,明海当了和尚受戒了也照样能爱。

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像不像之前热播的《我的前半生》:“我不要,我不要,请把你的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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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少的地方就很适合流浪,你看不见万家灯火,自然也不会为没人为你留灯而伤感。

我们受过的教育越多,读的书越多,经历越多,懂得越多,想要的越多。信仰就变得不那么现实了。

满满的平静,美好的信仰。

用《受戒》的最后来结尾:芦花才吐新穗,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发着银光,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支一支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文学最纯净的一段结尾,如梦似幻,涤荡浮华。

老应的江湖

我很少专门写某一个人,也很少写地产圈的事情。毕竟在这个圈子整整待了十年,待烦了,也待腻了。前些日子一篇圈内人写的关于地产圈油腻的职业经理人,写的很不错,真就把做地产的一帮人扒得一干二净放在阳光下,真实,贴切。下午的时候,和老应在微信上聊了一会,老应让我也写写他的故事,我便应允了。说实话,写人物,我不太擅长,那就试着用具象的手法吧,不用半点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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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应认识,应该是2013年的年底,在滁州,他刚入职一家准上市地产公司。那是公司在滁州的第一个项目。那时我才知道,他刚从公务员堆里出来,转行做地产。当时我不太看好。

做我们这行,做得久了,就变得油腻了。

油腻到什么程度?半路出家做我们这行的,仿佛来跟我们抢饭碗的。地产圈里,尤其是做营销的,用南京话说,自负得一比吊糟,眼睛朝天。

这是他正儿八经做的第一个项目。项目名字还是我给起的:艺境山城。这应该是我最值得自豪的事之一。

记得我给他的项目起了不少名字,拖拖拉拉一直没定下来。

在金鹏酒店那天晚上,我俩喝多了,在楼道里聊会天,我问他,项目名咋说?他来了句,就这样吧。

于是,就定这名了。其实我明白,他心里有着数呢。

我和老梁说过,老应是绝对是能装的高手,明明心里有数,却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保不齐背后做了多少功课。这是我们地产圈子里最缺乏的东西。

地产营销这个行业,谁不是半路出家?大学里也没有这个课程,做任何行业、学任何专业,都可以投身到这个行业,赶上市场行情好,赶上公司业绩好,转身就是大师了。我最看不惯那些把行情当成能力的人,离开一家公司七八年还整天挂在嘴里曾经的业绩。

看不惯归看不惯,这是这个行业的通病,过去的业绩没有一个专业的HR平台给你如实的记录,剩下的,不就靠你一张嘴来吹吗?

这一点,老应算是我的老师。

我对他的欣赏,来自于他喜欢听专业的人的意见,也喜欢照着对他胃口的思路去玩。就像上高中时候,语文老师教我们如何写好作文,就是找好范文,先抄写个十来遍,然后再写,哪怕照葫芦画瓢,准不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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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爱喝茶,尤其是功夫茶。我觉得是装,没见过他坐在沙发上,一壶一壶地泡茶。烟不抽,酒量却惊人,经常看他喝得面红脖子粗的给我们讲他过去的故事。

家里还有一瓶同山烧,五斤装的,我是喝不习惯,老应送的。

同山烧,产自浙江诸暨一个叫同山镇的地方。号称江南小茅台,典型的高粱酒,有点酱香型的味道。

每次从诸暨回滁州,他总会在车里装上几瓶。他说他是一个有情怀的人。

在浙江,诸暨人有着南方的北方人之称,因为在诸暨不论男男女女,大多都很豪放,酒也如此。老应说,同山烧,劲烈如刀。每年同山烧都举办文化节,千户酿酒,万人品酒。用当地产的高粱做原料,水取自汲龙水,恒温窖藏。典型的南派酒。

酒如人,人如酒。

一晃,好几年没和他一起喝酒了。

朋友之间,好久没喝酒,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喝酒上头,那是喝多了,再好的酒,你喝个三斤试试。我一直以为喝酒脸红的人能喝,而且可以一直喝。

老应说,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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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项目结束之后,他去了浙江另外一家地产公司,派去了六安。

夏天的时候见过一面,状态感觉好多了,更加的忙碌了。去年和今年,很多房企大幅度扩张,疯狂拿地,高周转地融资拿地,对职业经理人来说,压力越来越大。

他总在愁,这样是不对的。总不看好未来的中国房地产。

这点我嘴上反驳,内心是认同的。房子和医疗,老百姓最需要的两大公共资源,总归要回归老百姓自己手里的,哪能成为赚钱的工具呢。

说归说,还是得劝他。毕竟这个行业是我们吃饭的工具。该随波逐流还得随波逐流,由不得半点清高。

情怀这东西,老应骨子里,绝对是有的。

我看过他发的朋友圈,示范区打造的样子,绝对有品位,比几年前见他刚开始做项目的时候高多了。

背后付出的东西,谁又能看到呢?

他想过几年就退休,我说你五十岁还没到就想着退休。可能是船夫不懂屈原的屈,凡人不了解海子的海吧。

过了听见邓丽君的歌都会觉得是靡靡之音而偷偷摸摸的纯真时代,也就没了在大学里兴建诗社青梅煮酒论时代的意气风发。

这几年,他做的地产项目不多,但每一个也都算是精品。这些动容的情怀不应该被忘记,就像我们经常高呼精神食粮无法填饱肚子一样。

隔着遥远的时空,你看明月我读诗。

我今天跟他说过两年,我将换个行业,他说他会在朋友圈为我的地产职业生涯做一个告别。那我也希望未来老应在一个新的领域打拼,再见到喊了一声,“这不那谁嘛。”

六点四十五的服务区奇思妙想

很少有人知道,世界上第一条高速公路是希特勒修建的。那是1932年开通,位于科隆与波恩之间,长约30千米的一条高速公路。而中国的学者普遍认为,世界上最早的高速公路是中国人修建的,始建于公元前212年,距今足足有2000多年的历史,由秦始皇责令大将蒙恬监管修建。它就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秦直道”,据说最宽处有60米,最窄的地方也有20米,可见宏伟程度,也因此,秦直道在当时与万里长城齐名。我相信,服务区也是与高速公路同步诞生,就如同驿站,快马扬鞭地跑上半天,总要有地方喝口水歇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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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公路,对我来说,印象最深的便是服务区,人来人往,你能遇到数不清的人,数不清的人也能遇到你,所有人都没有闲暇的时间去欣赏旖旎的风光。关于服务区里面的短暂时光,情节构思异常的简明扼要,全是语言明快的抖包袱,几个或数个独立的小故事组成,其中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感情根本不靠酝酿。

武侠电影里,店小二见到客人的第一句,“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很多人闹不清是什么意思。按说住店是过夜,打尖是钟点房。打尖即打火、生火之意,歇上一刻或半晌、吃点热乎的,还得走。这样看来,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就是“打尖”了。只不过服务态度没有店小二那么热情罢了。

在服务区吃得最多的,便是方便面了。据说方便面在外国人来,是中国人可以超过“四大发明”的玩意,最早是汉朝的韩信发明,当时行军打仗嘛,加上水一煮,便可以使食用,总比啃树皮、吃草根强上很多。现代的方便面也就是我们如今看到的方便面,是出生于中国台湾的华裔日本人安藤百福发明的。要是没有方便面这么方便的玩意,是很难想象绿皮火车上、服务区的人都吃啥。

一位呼伦贝尔的兄弟给我带过几包压缩牛肉干,我是从来没有尝过这么香的牛肉干。他告诉我,这是成吉思汗当年行军打仗的必备品。我让他给我邮了许多包,一直放在车里,在服务区吃方便面的日子,我是过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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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如果有时间,我应该会写一部关于服务区的情景剧,就像《武林外传》的套路,每回都有形形色色的落魄高手或是逆天高手入住同福客栈。血脉延自古龙、金庸,上官云顿对应功夫片巨星尚格云顿、平谷一点红对应中原一点红、华山掌门岳松涛对应岳不群、郭巨侠对应郭靖、慕容嫣出自《东邪西毒》、扈十娘是杜十娘和扈三娘的混合体……

实际上,上一个十年的网络写手,大都是“70后”“80后”一代的段子回忆。我琢磨过,场景越简陋越好,画面越敞亮越好,情节天马行空,细节点到即止,喜爱老武侠剧的孩子,经典中寻找原型,天性解放不厌其烦。年少之后再无年少,武林之后再无武林。

就像江湖中没有恩仇,江湖中没有险恶,到最后,怀仁之心感化,武侠就在身边。

秀才在屋顶搂着郭芙蓉说过的一句话很到位:一辈子很短,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可这种心情很长,如高山大川,绵延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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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武林外传》是上一个十年的网络剧的集大成,毫不为过。宁财神,是一个很有情趣的厨子,在《武林外传》里,你给他50块钱,他能做出1000块钱的爽口佳肴;在《龙门镖局》,你给他1万块钱,他也只能做出500块钱的普通饭菜。我看过《鲁豫有约》有一期采访宁财神,他说过一句话至今记得,我写情景剧,就是追求剧中那种毫不做作又小题大做的突兀。

提到宁财神,绕不开早期的“榕树下”一批写手。俞白眉娶了代乐乐后做了话剧,《分手大师》《房前屋后》《延安爱情》一批经典;安妮宝贝一路畅销,《七月与安生》《莲花》《春宴》;韩寒、慕容雪村、李寻欢就更不用提了,大众文学的载体,往往让底层百姓通往成功的路。

至于后来的“榕树下”为何落寞,这里不多聊了。聊起的都是伤感的青春。至今还能找到几篇十几年前在“榕树下”发的散文和小诗,现在读来,淡淡的文青味,渐行渐远的纯真风格。粗浅一点地说吧,朱威廉把“榕树下”卖给贝塔斯曼也是无奈之举,在线文学,终究敌不过阅读习惯。

人生苦于迷茫,只不过不愿意媚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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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点四十五的高速服务区,雾霭弥漫,和光同尘,与时舒卷,戢鳞潜翼,思属风云。想起了很多的朋友。

嘿,兄弟!我们好久不见,你在哪里?

嘿,朋友,如果真的是你,请打招呼!

美若黎明,春风十里

受够了那些浮躁喧嚣的、装深沉的伪嘻哈铁粉们狂欢,似乎很享受那种很干净的音乐,譬如每个人学生时代都会遇到的那种清纯的小女生,成绩优异、温柔淡定、声音优雅。像极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里的沈佳宜。从不多言几句,浮躁社会里很美好的清流。这首《美若黎明》让我循环地在车里播了好几天,Beatles(披头士乐队)的《Hey jude》穿插旋律,渐冷秋季里,如华丽的服装,落满桂花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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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我还算是《中国好声音》(包括孪生兄弟《中国新歌声》)铁粉,从第一季一直追到现在,我还是欣赏真实和深刻、自由不妥协地诠释对音乐的态度。那首让刘欢潸然泪下的《从前慢》,叶炫清演绎得刚刚好,很简单,没有撕裂的高音拉分,不忙碌,不奔波。

当代流行音乐中最难把控的是在平衡中找平衡,在声音的极致体验中以意境、以灵魂赋予鲜活。印象中流行音乐该有的木耳肩的白衬衫,身后灵动的如蝶儿一般的翅膀,秋月一帘秋梦,春风十里不如你。让生活慢下来,不单单是最美好的愿望,用心,人人都可以做到。

《从前慢》的词作者木心有一段话:有时候站在路边看着人来人往,会觉得城市比沙漠还要荒凉。每个人都靠得那么近,但完全不知道彼此的心事,那么嘈杂,那么多人在说话,可是没有人认真在听。

当快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浮躁离我们越来越近。中午点了外卖,到了一点半才送到,然后尝了尝豆角,竟然有点生涩。记得上学时候和女朋友通信的时候写过这样一句话:一首歌,慢慢打造你生活的钥匙和精致的锁,你的样子,真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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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安妮特·西蒙斯在书里写道:“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证明,情感是人们做决策的决定性因素,而非理性和逻辑。”成人青春的悲哀在于,面对世界,原本不求而得的,纵使我们耗尽气力,最终也变得求而不得。

前段时间在追《春风十里不如你》,可能这是我近些年追电视剧唯独没有选择快进的一部剧,有人说每个人都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或是几个影子。每个人都有心机,每个人都有明显的缺点,每个人都那么的单纯。灵动有如小红、机智有如秋水、大气有如赵英男。我相信冯唐在写这本原著《北京,北京》的时候,不一定如九把刀浪漫,几经坎坷、无限怀念。

风,从南到北,无可依偎。最好的爱,是在你心里常青。不管岁月如何腐朽,到最后,秋水可恨之人的可怜之处,便是注定一无所有,孤独终老。小红洒脱直率,敢爱敢恨,青春最好的8年,都爱着一个男人,无怨无悔。

我读过原著,一半是身体前史,一半是精神正传。

前半段是欢愉的说笑,后半段是青春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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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婷的经典爱情诗《致橡树》,贯穿整部剧始终。文艺青年张嘴就来,很多感情阴差阳错,兜兜转转。就像郭沁的《美若黎明》,深刻地看清你的怕和爱,治愈你的担忧和恐惧。宅男爱死了妖刀,从开始到最后,压制辛夷大半辈子,傲娇,强势,不常吐露真心。但生死面前,不离不弃,人前美成花,背地哭成狗,展现一个女人超乎想象的韧性。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岁月如何腐朽,我确定,在你心里,我四季常青。

冯唐的笔下,才是青春该有的模样;九把刀的笔下,才是清纯到爆的梦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开始放弃了,受够了《一起去看流星雨》的狗血爱情剧。当一个人书写自己亲身经历的时候,不走心,也能动人,何况是经历丰富,干过各种傻事,冒过各种傻气,回想起军训时期的青涩懵懂,帽檐相撞,暧昧在青春模样里,妥妥的每人都是谐星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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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如果青春没有青涩,有什么好回忆的。

总之这些年,过得像未老先衰,足够怡人的回忆,难免存在于荷尔蒙不安分的年代。

嘴上相互嫌弃,又互相离不开,明明相爱不愿意错过一生。

看过冯唐的一篇博客:

“那时候,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激素分泌正旺,脑子里又没有多少条条框框,上天下地,和飞禽走兽最接近。但是,这些灵动很快就被所谓的社会用大板砖拍了下去。双目圆睁、花枝招展,眼见着转瞬就败了。”

带不走的,就留在回忆中,其实也挺好。

身体骚动的魔力与成长的历程共鸣。此刻铭记。

我当语文老师的那五个月

至今还有身边人不信,我在合肥某中学高三当过五个多月的语文代课老师。直到我把安徽省教育局统一发的、如假包换的、钢印戳的厚厚的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拿在他们面前的时候,这才有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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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不信,你翻看一下我的文章《回想奚城》就知道了。这篇是我大四时在巢湖某乡镇实习的经历,原文发表在《扬子晚报》,报社编辑很负责地打电话到我实习的中学核实情况,方才给印发。

回头想想,还真是后怕,我这结结巴巴的口条,高三那年咋报了师范学校呢?原先的理想是进个音乐学院或是电影学院的,当老师?我应该压根都不会想。

从头捋,我爸是我们村的小学老师,当地没有幼儿园,我四岁的时候,就被拖进了学校,经历了小学、初中、高中的无数次留级,获得最多的,是同学的数量。直到二十四岁那年,我在合肥某学校开始高三语文代课。放学后,我看着空荡荡的校园,心想,我这辈子已经有二十年留在了学校呐!

我永远忘不了隔壁年级班主任靠着后门折了根扫地的大扫帚的枝,望着天空剔牙的情景,那画面真的是醉了。也忘记不了数学老师给同学们初次介绍我的时候,说了一句:前面的同学提醒下中间讲话的同学不要吵到后面睡觉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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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毕竟过去了十一年,代课老师的那几个月,很多细节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每天事情很多,抄教案、备课文、写幻灯片,还有改作业、布置作业。当然了,办公室政治,也是逃离不了的。

教师的编制,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这只萝卜装进这个坑,基本上就安全了,除非你头脑发热来个“高铁扒门”,否则基本上很难出局。每个学校、每个年级的教师编制名额都是限定的,插进来一个,要么有人退休,要么有人调离,要知道公办学校,无论任何时候,都是很吃香的。

办公室里几个比我稍早进来的,总感觉老气横秋的样子,原本不大的年纪,也就二十岁出头,非要穿个黑衣夹克,肥大的裤子,澄亮的皮鞋,腰带系到肚脐眼,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我突然想起《士兵突击》里,袁朗跟许三多说过的一句话:“我才三十岁,我还没玩够呢。”

是啊,我当时在想,我才二十多岁,就得掉进这个油腻腻的氛围里,每天如机器一般,照着教案讲课的顺序,像综艺节目对台词说唱本一样,给这群稚嫩的学生们灌输着应试的诀窍吗?

况且,我又不是一个应试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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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学生还在嗷嗷待哺、如饥似渴地让你告诉他们高考如何应试,怎样才能考上高分。我发现在大学里潜心修炼的现代当代文学、古汉语文学、外国古代文学……在这里一点儿用都没有。有次,隔壁学校同年级组比我资格老的同事前来例行旁听课,心想机会来了,给各位老师展示展示古典的功底。听完课,一位拉着我的手,哥们,您讲的太深了,李白就是李白,他是唐朝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你管他是出生在碎叶还是祖籍陇西成纪?你管他是酒精中毒还是同性恋呢?

留下我一脸发懵地站在班级门口,一阵风吹过,原本打了发胶的发型,硬生生地被吹乱了。

没办法,高考就是考试,题山题海给练出来的,你在课堂上瞎扯淡,对于最后的考卷来说,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直到若干年之后,我还经常做梦梦到高考,如同噩梦,瞬间惊醒。

一个不会考试的老师,根本就不是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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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能记得学校的校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只要手上有粉笔,哪里就会有黑板。

关于《战狼2》的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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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一直坚持每周踢上一场足球赛,随着三伏天的到来,踢球的时间就只能安排在更晚的时间,今年不是大赛年,欧冠之后,就没有比赛期待了。去年好在有欧洲杯可以去熬夜,今年的三伏天,竟然过得如此漫长,像极了流逝在时空里的烟火,憋屈地仰望在平行的时空里,看不见左右的潮来潮往。突然发现明年就是世界杯了,2014年里约热内卢的夏天还历历在目,转眼间,四年就这么过来了。记忆中第一次看世界杯,是1990年意大利之夏,印象最深刻的是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然而在国足精英尽遣之后,才发现世界是如此之大。时人评价“三战三声长叹,九球九曲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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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出奇的热,连续两周每天40度左右的高温,白天哪里都不想去,就在家里,空调打开,追着剧或者在电脑前码字。习惯了熬夜,也习惯三更半夜点外卖,喝点啤酒,容易睡着。这个年纪,开始到了战胜失眠的时候了。

新上映的电影,《战狼》的呼声最大,朋友圈里刷屏的都是破十亿的赞誉。凯瑞告诉我,他在电影院看《战狼》的时候,哭了六次,这是我听过的哭的频率最高的了。我倒是觉得,国产电影开创了拿明星娱乐国家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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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前几年追的美剧《反击》,吴京拍的《战狼》的枪战画面,简直是小儿科。况且投入也不一样,炒作新闻写着吴京卖了别墅拍《战狼》,可曾想,《反击》里每一个演员,光特训,就花了300万美元。态度不一样,用心不一样,结果肯定不一样。

这几年把《反击》从第一季追到第五季,关于人性的描写,《战狼》与它异曲同工,倒是《我是特种兵》也曾山寨过这部美剧的情节,却模仿得阴阳怪气,如果同样的题材,抛开爱国主义情结,老美拍出来的《战狼》,会是什么样?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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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不好影评,也没那个本事写影评。本来看电影,就是很遭罪的事情,尤其是近视眼戴着眼镜,再卡上个3D眼镜,更加的别扭,看完电影,还要和别人胡话一大堆,那得多累。看完就结束,顶多发个朋友圈,告诉别人,看过这电影了,别在我面前说这说那了。

说到吴京,前些年,对他并不怎么感冒,同样是京城出来的习武弟子,没有李连杰的帅气,自然发展得没有他那么顺利和经典。最早看过《太极宗师》,那还是读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觉得演陈少琪的樊亦敏,应该是很多少男心中的女神,倒是吴京,没有给人留下太大的印象,这些年,这部还算经典的电视剧,比起同时代的《小李飞刀》来说,很多人应该淡忘了,唯一还算有点印象的就是相貌平平、演技一般的吴京练习太极拳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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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带着困意看完《战狼2》的,唯一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竟然在剧中,插曲了美国乡村音乐和流行音乐歌手LeAnn Rimes的《Amazing Grace》。

我是在2009年前后喜欢上她的歌。两座格莱美奖,四座Billboard音乐奖,加上全美音乐奖,三座ACM音乐奖,TNN还有CMA等大奖连续肯定,众多音乐大佬对她的评价是一个永恒的声音,一个歌坛的传奇。老吴在他自拍自导的电影里插了她的代表作,是不是个人也喜欢着她的嘹亮的嗓音里充满着内心纤细的力量,那一瞬间,每个音符,肉麻。

很喜欢这首歌,也很喜欢LeAnn Rimes,能在嘹亮空灵的音域里,听到那份最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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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和平,张翰在电影里说听到炮声就很兴奋,说实话,我们虽然不是生活在和平的年代,却生活在和平的国家。

这一点,必须感恩。我相信饱受战乱之苦的叙利亚难民,是特别羡慕天天抱着手机、玩着微信、无所事事却怨天尤人的我们。

很多事情,你没经历过,就不知道什么是苦难,什么是幸福。

就像《唐山大地震》电影里,徐帆的一句经典台词:没了才知道什么是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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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扯远了,但是也不远。

你可以享受和平年代的红利,但没有资格挥霍。

你可以享受和平年代的幸福,但没有理由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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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肖申克救赎》的朋友,应该能记得Andy用唱片,在广播里放的莫扎特创作的著名喜歌剧《费加罗的婚礼》。

至今萦绕在耳边,久久没有散去。无法用语言形容。

别说话,用心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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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总结一下《战狼2》吧。还不错,有幽默,有笑点,就是太夸张,枪林弹雨主角都不死,主角光环太甚。没有其他。

桃花庵下桃花仙

上午一个哥们发信息问我,为什么我的公众号的名字叫桃花蔡。我想了半天,才告诉了他。我喜欢唐伯虎的一首诗《桃花庵歌》,那天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想到了蔡文姬,随便写的。其实可能只有我知道,这个桃花蔡的英文缩写对我来说有着很深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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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回到宿舍,总要干的事情是和郑二、魏三斗地主。自从有了创作灵感,晚上斗地主结束之后干的事情就是写写文章,听听歌。他俩闲,我让他俩开始看书,啥书都看。《读者》《意林》《故事会》……甚至还有《母猪养殖技巧》。都被他俩带回了宿舍翻阅。

突然想起了《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从新兵连到了红三连,硬是用满血的状态改变了另外哥几个懒散的风格。修了一条路,一条架在他们心中的路。

聊起《桃花庵歌》这首诗,相信看过周星驰版《唐伯虎点秋香》的都有印象。“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二十九岁那年唐伯虎中了解元,相当于北京市高考第三名,妥妥的进个机关单位。

“三杯浑白酒,几句话衷肠。何时归故里,和她笑一场。”惹得大明万千女性为他泪奔。四大才子之首,更是组成大明朝一个超级大V号,众星追捧。

《唐伯虎点秋香》电影里,秋香对他三笑留情,我看了N遍,思来想去,秋香也不一定对他暗送秋波,是老唐自作多情罢了,那个年代,女孩子总体还是很矜持的。

如果你不确定一个人是不是喜欢你,那她就是不喜欢你。老唐要是早想透这一点,就不会把秋香给追到手。姑且认为是秋香改变了他,因为男人都喜欢自作多情。哪怕美女的一个眼神示意,也会认为别人对自己有意思。《桃花庵歌》里有一句最霸气:“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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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流行影视剧,沾“花”边的也挺多。《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那年花开月正圆》,还有更柔一点的《春风十里不如你》。我挺喜欢《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的昆剧水墨画的感觉,剧情倒没入戏,代沟原因,看不大懂。

孙俪这几年是火了一把,从最早看她的《玉观音》,到给我印象最深的《血色浪漫》周晓白。《甄嬛传》《芈月传》更是成了宫廷教母。今年的《那年花开月正圆》拍得还真就不错,著名服装艺术大师叶锦添亲自操刀。江湖卖艺的周莹,本应该一身泥土,浑身世故,给叶大师包装完之后,白白净净、脆生生的样子,似乎又看到了宫廷小燕子,透着大西北的风格,注入美学,不能像《白鹿原》《平凡的世界》尘土垢面,拉低格调,还真就复古的灯芯绒与这些大咖搭配到极致,舒服、毫无违和感。

看完《那年花开月正圆》前十来集,感觉《大宅门》《乔家大院》可以退下神坛了,到后面,剧情开始沉淀,人性的美和时代的变迁,三言两语的商战。你无法想象克己复礼的赵白石会满脸娇羞地向周莹表白,更扯的是周莹在商场取得巨大成功之后,低三下四地对沈星移说:你收了我吧。这里不得不夸夸陈晓,我这个合肥老乡,是不是自从娶了女神一般的陈妍希之后,调教有加,有了谢霆锋的人生演技了。

总之感觉,商战弱智,感情冗长。我家夫人是个评价电视剧的高手,我俩一起在追着这部剧,快结束的时候,我发信息问她的观点。她只一句,差点把我笑岔气:你看好吧,照这个节奏,最后光绪都会爱上周莹。

牛顿说过“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的话,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正如三国时期,曹操并非一开始就是曹操的,没有袁绍吕布刘备郭嘉荀彧,也就没有后来的曹操。这是一个系列,如果暖男吴聘没有提前领盒饭,就没有了后面那么多“周莹的男人”闪光之处。甄嬛式、芈月式的女性形象,跃然荧屏。说到女性作品,还是《琅琊榜》高级许多,别总是女性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样的戏码,显得肤浅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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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怪,连当代怀旧电影,也变得那么柔情。就像上个月我整夜在追的《春风十里不如你》,都说我们“80后”在里面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我还真没发现,原本以为秋水有点像我,但仅仅都喜欢诗是不对的。叫春风十里,还不如叫一代人的葬礼。

看到这部剧的名字,我想到杜牧的诗“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很多少女和伪文艺青年拿来装还是可以的,就像白开水也可以解渴、自来水可以解渴、咖啡也可以解渴,牛栏山二锅头也不是不可以。

说到里面最喜欢的角色,又有特色的,就是“妖刀”了。肖红单纯、敢爱敢恨,帅气潇洒,燕三娘、赵敏、潘金莲又何尝不是?赵英男,拍照时不怕脸大、包装成女汉子,其实心中柔弱无比,紫薇、姚笛、周芷若、谢大脚又何尝不是?妖刀的角色风格,还真少见。一直认为小玉是妖刀给逼走的,看到最后每个人的结局,小玉在上海滩做生意身价上亿又何尝不是妖刀让她真正地认识这个社会?

我给妖刀的定义:有着上帝的视角,上帝的机智,观世音菩萨的爱。说她假正直、真虚伪的人,再把冯唐的《北京北京》好好看一遍吧。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你又不是演员,别设计那些情节。我看了很多冯唐的作品,他是一个能把自己逗笑的作家,又能把自己惹哭的作家。网上有人将《春风十里不如你》与《人民的名义》里的人物性格大对比,看完能笑到哭,这里我就不将它们照搬过来了,每一行字都得自己手打才有感觉。

那段说的,妖刀如果是男的,就是年轻一点的高育良。笑不起来的人,再好好想象一下年轻时候敢爱敢恨做事潇洒的高书记吧。

春风十里不如你,也不如我。

前半生的肥皂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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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比较清闲,尤其是进入夏天,每年夏天,我都会休息上一阵子,权当是放暑假了。今年没有世界杯、奥运会或者是欧洲杯,倒是不喜欢追肥皂剧的我,因为上学的时候喜欢亦舒先生的作品,能从她的很多作品里读出来那一代作家从内地移居香港的共性的文字,她的叙事略高于张爱玲,又不偏执于表面的故事化效果,也能感觉到琼瑶的口水文字的风格,总是把婚恋置于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很轻巧,很灵动,不亚于地摊文学的言情小说,倾国倾城,或许她眼中的爱情、婚姻,她压根就没有见过。

很早的时候就听说过《我的前半生》这部作品,很喜欢她这本作品的名字,很形象,不看内容就能感觉这应该是一部励志的自传,抑或是前半生的感悟,看了几集电视剧,觉得有点不对劲,这不是她生活的年代能够写出来的内容,很多人可能会以为亦舒先生应该年纪在四十岁左右,度娘查一下,你就会发现她竟然是1946年生人,吃惊吧?我赶紧在网上买了这本书,花了三天的时间看完,这个时候佩服的不是亦舒了,反而更加佩服编剧,似乎除了书本的名字没换,就完全和亦舒没有任何关系。可是试想一下,如果是亦舒自己编剧来拍呢?会不会拍出一部《情深深雨濛濛》或者《像雾像雨又像风》来?

这里,很佩服这个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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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电视剧中,子君的家庭出生是樊胜美式的,人品教养和不学无术是曲筱绡式的,最终可能以为离了婚剪了头换身造型,就摇身一变成了安迪。

我的感觉,现在的肥皂剧,进入了拉美文学的魔幻时代。屏幕上的一切让我感觉到害怕,如果不是剧透,想破脑袋也想象不到下一集到底会怎样。

但是从朋友圈的评价就能看出来,大部分人还是很买账的,这部剧前半部分,很多人同情子君,祝福子君,没过几天,就开始有人在骂子君,说她抢了闺蜜的男朋友。我开始绝望,不停地绝望,以至于晚上开始失眠,我佩服马伊琍的演技,不管是戏中还是戏外,从《奋斗》《双城生活》《北上广不相信眼泪》一直到她如何聪慧地处理文章出轨姚笛。可是,她太不适合了,至少她的味道,太不亦舒了。

总之,没有亦舒那种做人最要紧的是姿态好看的讲究,无论到任何境地,姿态一定要好看,不能在任何时候失态。要知道,1982年《我的前半生》在香港首次刊印发行,全港都在讨论亦舒女郎,那个年代,我还没有出生呢。谁知道三十多年之后,竟然在剧中发现那么多的惶恐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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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鲁迅先生作品的人,就能轻而易举地从剧里发现有鲁迅的影子。很多主人公的名字是从鲁迅先生的《伤逝》中选取的,“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因此亦舒的作品中,她想描写这样一个子君,一个独立的女性,不需要任何拐杖也能在这个世界生存。而不是像电视剧里所说的,被富有的老公抛弃,不择手段地抢来一个更富有的老公才能叫作成功。

也许,她根本没有成长,反而在倒退。

这也许是编剧的高明之处,描写了现如今我们的价值观,我们这个社会的价值观。这样的一部剧,发现竟然受到很多女性的欢迎和赞赏,我感觉无力透顶,哪怕像我一样,这么有空的时候,读两本亦舒的原著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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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快11点,腾讯视频重播的时间是凌晨,我依旧在等待着,毕竟是最后一集。今晚在发小的灶台鱼喝了几杯小酒,就赶着回到家中,等着这最后一集。我这是怎么了,看完会不会后悔?

路上的时候,我发了朋友圈,我想问问,迫不及待地想问问大家,到底结局是什么?包括网上的段子,开始蜂拥而至,很多商家在借机广告。

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这是一个所有人都在硬撑的年代。

谁都想把自己最牛的一面展现给所有人,谁都想把鸡汤重复一遍然后告诉所有人。

不如安安静静地读读书,充实一下自己,冷静一下自己。脚踏实地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告诉身边每个人,告诉他们我们的小幸福,也就足够了。引用海子的诗: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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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剧最不应该黑的是职场的女性。

唐晶一生自爱,对闺蜜掏心掏肺,最终却是一个睁眼的瞎子。

当然了,所有的人,都不应该黑,你没这个资格。所有人的离开,我们需要的是默默地祝福,好好地道别,哪怕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相见,精神支柱,是自己,还有家庭。足够了。

《士兵突击》里,成才评价许三多:三呆子,你是一棵树,枝繁叶茂,我把自己活成一根电线杆,光秃秃的,我该去找自己的枝枝蔓蔓了。

我觉得好笑就够了

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带背景音乐的人,例如《天龙八部》乔峰出场,宁采臣,独有《直到世界的尽头》的三井寿,《爱的小夜曲》里的所有小伙伴,甚至还有新闻联播主持人、脑白金的老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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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袁华是整个电影最大的彩蛋,《夏洛特烦恼》全班人马悉数登场,唯独袁华自带背景音乐登场,不知道费玉清听到了《一剪梅》在这里出现会怎么样,更高潮的是《好运来》的桥段,整个节奏,似乎没来得及打磨,自带的背景音乐都是那么匆匆忙忙。

袁华和秋雅仿佛是为了出场而出场,为了播放一剪梅而播放,或许无厘头的周星驰喜剧风格优雅地重现,这一次开心麻花的初衷没有那么明显,你开心就好,你来过就好,如果能笑出眼泪,笑不露齿,那更高明。

《夏洛特烦恼》让我重新认识了《一剪梅》,《羞羞的铁拳》让我重新认识了《好运来》。

2

英国喜剧大师罗温·艾金森说过:每部经典的喜剧片,不可能每个笑点都能让人发笑,甚至,有些人看喜剧片从来不笑。

笑过劲头了,那就是哭了。这不影响电影的喜剧效果,或是成为经典。

3

喜剧的最核心的内在,是悲剧。

远的不提,就看周星驰的电影,每部电影里有一个有血有肉的悲剧人物。让人怜悯,让人同情,让人感动。远的还有卓别林,早年的无声默片电影,让人发笑、让人潸然泪下。

4

或许《羞羞的铁拳》想表达什么,但又没说出来。

笑过之后,只能伸着脖子如看客一般,马小和艾迪生的悲,拉伸得不是那么明显。这不仅仅是开心麻花的问题,而是中国电影的通病。

5

花点钱,花点时间,去电影院坐上两个小时,图个痛快,何必那么较真。

中国电影的未来,交给影评的人,交给真正关心的人。我很希望最好还能有沉默思考的声音,甚至有泪光闪现的时刻。笑中有泪,抹完眼泪再笑,这就是人生。这部电影还没有到达《驴得水》的高度,当你遇到某件事情,除了内心里的自带音乐,时机尚未成熟,我们得准备得充分一点。

6

无论是《勇士》的汤姆·哈迪、乔尔·埃哲顿还是《激战》的张家辉、彭于晏,饰演拳击手的男演员们,就连站在艾伦对立面演反派吴良的薛皓文都是一身腱子肉、青筋暴起式体格。松弛肌肉的艾伦,没有见到坐下来腹部都不带褶子的钢铁腹肌带来了强大的视觉冲击。

矛盾处理的BUG依然很多,看完电影,没有笑到爆的可以微信转发的段子,一句毫无违和感的“你过来啊”,尴尬瞬间无下限,浮夸又很努力。

7

说说“卷帘门”的副掌门沈腾。

掌门东哥的两次失踪,所有人欢欣雀跃,包括那只鹰被熬挂了之后。大胡子胖子在高速插小广告,露脸五分钟就去领盒饭,老梗的集体回忆里,观众大快人心,卷帘门师兄弟出人意料地伤心欲绝,用舞台剧的风格极致地将老梗新梗改装到电影里。这让我想起了这几年高质量的舞台剧:《我在天堂等你》《暗恋桃花源》《驴得水》……

8

最后想说冯导是可以的,《芳华》延期上映是正确的选择。

冯氏喜剧还算是识趣,喜剧嘛,尤其是电影,我觉得笑笑就够了。

相信未来

郭路生,笔名食指,1948年出生于北京,新诗歌的第一人。代表作《相信未来》。

1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上初中的时候,得来了一本中册的《平凡的世界》,破破烂烂的,像是被狗啃过。记得那是我从生产队公厕里偷来的,那时候还不懂书里那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人物和不平凡的历史,但书里极度匮乏的物质生活条件和饱满的精神生活深深地吸引着我。到后来我读北岛、顾城、舒婷、食指、江河、杨炼、梁小斌一大批那个年代的诗人的作品,真切地感受到那个时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读者也有一千个孙少平。基于人的成长的《平凡的世界》,每个人都可以从孙少平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远远不要低估那个时代的精神的力量,默默无闻又迎来世上的万般荣辱,还能踏踏实实的。《士兵突击》许三多从钢七连通过层层考核升到了老A,临走的时候给新来的新兵讲了他父亲给他说的一段话:“我要告诉你们要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情,做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好好活”。

每次给员工培训的时候,总会提及这句话。我从小就是怯弱的人,可能是来自最底层的农村,怕被人看不起,怕得到又怕失去,患得患失。孙少平一个人最后去吃非洲黑馍馍,喝别人剩下的汤的时候,就感觉在写我自己。虽不至于穷困潦倒,但在人前总是自卑得要命。又想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一段“保尔在远方用兄弟般的眼神望着他”,心中无限的力量油然而生。直到上大学的时候,有了很多的机会去读书,接触了很多在农村的时候接触不到的东西,我开始喜欢上了Beyond那代表青春与激情,代表生命的力量。

朋友圈里流行一段话: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上大学时候,教现当代文学的老师给我们说过关于路遥的一件事:当写到田晓霞消失在洪流中那一刻,路遥内心的悲伤已崩溃决堤,他伏案泣不成声道:“田晓霞死了!”灵魂至高无上的那一瞬间,又让我想起了《不再犹豫》里面的一句歌词:“问句天几高,心中志比天更高,自信打不死的心态活到老。”路遥是写这本书累死的,再给他一次机会,我相信他还会选择写这本书而累到吐血而死。

不得不说看完这本书心中充满感动,一直都想给这本书写下点自己的文字,不轻松,也不艰难,远方、草原、山脉、落日、晚霞,仍然是当年的景象。天空是永恒的,大地是永恒的,幸福却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流逝了。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却不是一个美好的世界,海明威说过,“这是个美好的世界,值得我们为之奋斗”。我相信所有人看到《夏洛特烦恼》的最后,夏洛一直搂着马冬梅响起金志文演唱的主题曲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动容。

真正美好的人和事,就在身边。选择珍惜,相信未来。

2

“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一直都很怀念大三那会儿,文学社在校外租了个院子,像北京的四合院一样。我们一帮兄弟在院子里,整天做的事情就是写诗、谈诗,我怕是以后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像极了二十世纪八十年那个对诗歌狂热的年代。那时候我们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我们会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我们会在哪里立足,甚至都不知道我们做的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有什么用处。

那时候我们铅印的报纸、杂志还有集子,大都保留了下来。毕业这十来年,搬家了很多次,一直都没有丢弃。有时候打开,挨个翻翻,发霉的墨印味道,怀念那时候的文笔,怀念那时候单纯、稚嫩的性格,还有一丝固执。

我是最后一个离开院子的,离开的时候,到处一片狼藉,其他的兄弟们随着毕业而四散,后来再也没有机会重聚。接着我也开始背着大包小包去合肥找工作,这么多年,再也没有那种让我能够发现那时候精神上最美好的事情。甚至还有想来很窘的场景,在阶梯教室朗诵着我的诗,给学弟学妹们聊海子顾城还有食指。

如今这个年代,至少是现在,那一丝平凡,都已经远去。所有人都会以物质去评论价值观,没了那种不完美有缺憾的幸福,那种在精神里找寻困难与抗争的平衡,生命在徐徐前行,不会为任何人停留。记得有一句歌词:“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晴时有风阴时有雨,争不过朝夕又念着往昔,偷走了青丝却留住一个你。”

我见过安逸不愿意打破枷锁,探索又何尝不是对时间的折磨。记得顾城有句诗:“人可以生如蚁而美如神。”回想这些年离开院子的成长,可以不去成功,却因为我们的平凡而不会放弃去追求,因为追求让我们变得不一样。就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里柯景腾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我希望我的存在使这个世界变得不一样”。

我本打算把这篇文章写得逗点,却变成了心灵的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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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我要用手撑那托起太阳的大海,摇曳着曙光那支温暖漂亮的笔杆,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人生的轨迹,也可能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一样。有高潮,有低谷,如歌里所唱:岁月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好的坏的都是风景,别怪我贪心,只是不愿醒,因为你只为你,愿意和我看,云淡风轻。

有时候还得回头看看自己的成长,走得快了,东西丢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现在你宁愿去关心一个网红每天的鸡毛蒜皮,也不愿意去走进每个平凡的人心中最真实的世界。我们曾以为刻骨铭心的爱情会真的永恒。可时间的力量是如此强大,若干年以后,不管是你想要深深铭记的还是你想要彻底忘却的,都已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王冕的一首诗: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至高的境界,让我们知道了未来何去何从。这样的探索,永不停滞。

有教育学专家专门研究如此贫困的孙玉厚为什么养育了两个如此优秀的儿子,从书中一个细节就能找得到答案:兰香在桥头捡到一元钱交给父亲,硬是被父亲攥住小手腕在桥头的寒风中等失主整整一个下午。平凡的生活,不是挥刀朝向弱者,变得尖酸刻薄、市侩精明,精神经历过苦难,才练就了刚毅优秀的品格。

想起了电影《海上钢琴师》说的,“拿钢琴来说,键盘有始也有终。有88个键,错不了,并不是无限的。音乐是无限的。在琴键上,奏出无限的音乐”。人生不在于你得到了多少东西,而在于你在这奋斗的过程中心灵是否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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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坚定地相信未来,是我相信未来人们的眼睛,它们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它们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不管人们对于我们腐烂的皮肉,那些迷途的惆怅、失败的苦痛,是寄予感动的热泪、深切的同情,还是给以轻蔑的微笑、辛辣的嘲讽。我坚信人们对于我们的脊骨,那无数次的探索、迷途、失败和成功,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是的,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评定。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一百种品茶的美

文字这个东西很奇怪,表达出来的感情,总是不那么尽兴。要是缺失了文字的表达,感情的宣泄会无计可施。字里行间只说三分,余下七分得靠自己去品。有次,我从南京坐火车去宜春,上铺的陌生人和我聊了一路的茶文化,可惜当时没有茶具,不然当时我俩就开始品茶了。茶是一种文化,多年以前,我理解的茶是口渴了,得喝水,不然呢,喝水还有那么多的讲究和门道。我素来是反对把喝茶说得玄而又玄的,本身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感受世界的缤纷多彩,所谓的“茶道”,只不过从这快乐的本身里,看这个世界罢了。

你看那漂浮在茶杯里的茶叶,浮游得肆无忌惮,像极了在世上浮浮沉沉的人,有缘起、有缘灭。身在凡尘,怎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到底什么时候是谷底,什么时候是巅峰,都是邂逅与相遇发生的。品完之后,原来经过煎熬,也有芬芳。

矫情的人,总会将万事万物联系在一起,找到他们的共性和答案。譬如说吧,世上最流行的三种饮品,居然都是苦的,白酒、咖啡和茶。细想,还真有点道理。至于茶道的形式,便是经历这开始的苦涩过程,变得更加从容。形式方法,就好比受戒的人吃素吃斋、抄经悟道、心中念佛,终究殊途同归。而如若将形式当成它的内容,只能在门口徘徊、止步,进不了门内半步。纵使念经千遍、断珠万捻,却没有一遍讲到心中,只在耳边徘徊。

我在想,茶道的复杂和烦琐,即便有一百种喝法,终究是美好的东西。捧在手心,身在其中,关乎自己的思考与感动。主人招待的心、伴客契合的缘。有些东西,一辈子只有一次的缘分,就像茶的味道一般,错过了,就错过了。也如一起喝茶的人一样,一起喝茶的时候在想,还会有下次,人生那么长,定会相见,却不曾想,一别之后,很多人永难再聚。热闹散场,天各一方。

会生活的人都会珍惜。去年我最大的收获是老领导给我释义一个普通的词“活在此刻”。我在前面说,缘分本来就是稍纵即逝的,前一刻饮完此杯,下一刻可能再没有精力念及过往,此刻只关注细细品味茶香,当成身边最美好的事情去对待,坐拥天堂、何求窄门?

我经常和身边的朋友说起,聚在一起,就认真地交往,相娱欢聚,事当珍惜。人生本无常,漫不经心,总会忽略了眼前此刻最美的阳光。对待人,用心,认真。有时候,一生也只有一次缘分,所以喝好眼前的茶,倾尽所有的心气。

《源氏物语》里早逝的夕颜,即使和源氏公子相聚的场景也在描写中有淡淡的伤感,别说“旦夕祸福”,就是眼下的欢情也只是蜉蝣一梦。命运如此,谁也不亏欠谁,如果有些注定是只能相会一次的人和事,就让它过去吧。品的时候,大快朵颐;爱的时候,不顾一切。

人生应该如桃花一般绽放,如桃花一般凋零,一瞬即永恒。简单说,事事不会有下次,心存感激,珍惜此刻,尽情把握。

引用七堇年一首诗作结尾:

“殊不知这世上回首之间

便是人走茶凉

因此要记得

感情这碗浓茶

一定要趁热喝”

灵魂深处的一步之遥

姜文拍的《一步之遥》里马走日说过这样一句话:“找个爱人,不是和他一起死,而是和他一起生。”

张艺谋的《红高粱》有一句独白:“后来,我把高粱铺平了,她就躺下了,躺下我就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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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说自己人生看的第一部艺术电影是《处女泉》,连续看了两次,仿佛被导演夺走了童贞,他看不太懂,但是大受震撼,他已经过早地窥探了这个世界的秘密。我们总是带着十分的羡慕与崇敬之情去看李安拍过的电影,每一部巅峰之作,总会以为上天曾对他有过什么偏爱,每一部的开头和所有人的人生一样,普普通通,足以叫人忽略。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当一切可能被证明都不可能时,最后的不可能就是可能。”就像李安拍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似乎别无选择,四周都没有路,然后这条路终究会通往何方,走过了,才会知道。不停地去经历短暂的风光,然后是窒息的绝望。

这里不得不提到著名电影大师,英格玛·伯格曼。他说过,没有任何艺术媒介可以像电影一样,描绘梦的本质,尤其具体的东西展现在眼前,具象的展现。栖息在电影的土壤里,真实与模糊,有一种超自然的对世界的反省。他的作品中,最震撼的梦世界是《野草莓》,我看了数遍,1957年柏林电影节颁奖典礼领取金熊奖的时候,剧透了该片的剧本是英格玛·伯格曼在住院疗养期间写的,尤其是住院时候很多有趣的故事,都记录在案,以至于电影中的情节令人不寒而栗,或在垂死挣扎又在回忆与现实之间相互纠缠。

大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迷恋于宗教对于人性的思考,那时候觉得《圣经》是唯一的一本书,里面是黑白片,没有任何色彩,我接触过《第七封印》,我思考的问题总能在迷恋这种风格中寻找到答案,可是没有人能告诉我未来怎么去活。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他曾经伤害过的这些女人们,都赶来为他送行,说明这个男人仍有可爱之处。我在前面的文章中有提及古龙,古龙临别的时候,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没有一个女人来看望他。以至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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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都是些长得不怎么好看的人吧。不然怎么会吹捧所谓虚无的灵魂而大肆贬低颜值呢?好看的皮囊如今花点钱,可多可少,几件奢侈品衣物包包,去韩国整个容,满大街去看看,并不缺好看的姑娘。然而有趣的灵魂,丰富的阅历,超高的智商情商,别的不说,就幽默这一点,还真的没几个人具备。王尔德说过,只有肤浅的人才不以貌取人,世界至真的秘密就是那最表面的东西,而非在那看不见的一面。

以至于现在有专家开始研究朋友圈的心理学。各种有趣的灵魂、诗和远方、精致的生活,矫情得一塌糊涂,装不嫌累啊?我看着都累,看本书就看本书,非要挑个封面拍照晒一下;旅游就好好旅游,现在的物质条件,我相信大部分人除了月球火星没办法去其他地方谁都可以去,你非要在朋友圈说是在净化心灵;跑步就跑步,非要配上一大段鸡汤文。一沓沓的书,好像充实成了一个长者,俯视这浮躁的世界;平淡的旅游,被你写成了一部西行漫记,充满了奇妙和偶遇;一边跑个步一边举个手机,看着路边匆匆的路人,充实到脱胎换骨。

朋友圈有一句很“伤人”的话:炫耀什么就缺什么。

浮躁的社会丈量着浮躁的人生。轻浮爱约的哥们,成熟稳重的大叔,混吃等死的宅腐男,爱穿女装的程序员小哥,享受被圈养的小奴姐姐……正是千变万化的不同人格才组成了我们这个有趣的世界。也就有了李安、伯格曼、马龙·白兰度们在用电影艺术的手段,告知所有人,活得自在就好,与众不同,有深度不肤浅。就像每一个去过韩国的网红们有一句口号:试图把自己区别于同类流水线产品。真实,又很残暴,与所有别于自己的人,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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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突然蹦出来很多付费听艺术课、历史课还有各种其他。我加入微信群里,听过几节课,你别说,还真有点能够可以独自去欣赏西方古典主义文化的能力了。看上去与深厚文化底蕴的大师一步之遥,可这一步,可能需要走几万年。有个段子,就这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有文化的人会在此刻场景就能在脑海里浮现,文盲会拿出手机咔咔地狂拍。

多懂点东西,没坏处,你不了解军事,张局座说啥你也不觉得有趣;你不懂得文学,你又怎么明白叶倩彤声音的魅力;你不懂音乐,你又怎么明白窦唯的忧郁与骨子里的宁静。实际上,写鸡汤的人,为了对仗工整,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我也不能免俗。最近流行的薛之谦的《演员》,最好的演技就是什么都没有演。如今在哪里,我们都是演员,配合你演出,从来没有视而不见。《中国合伙人》里,佟大为饰演的角色在影片中朗诵过一段马龙·白兰度的台词,相信所有人印象深刻,但对马龙·白兰度的名字,很多年轻人已经很陌生了,据说他演的电影,很少有人跳着快进看的,这里推荐大家有时间去看看,例如《码头风云》《欲望号街车》。张艺谋说过,马龙·白兰度的演技连阿尔·帕西诺、罗伯特·德尼罗也未曾达到过,可见其演技极其精湛。

一步之遥的差距,也是差距。聊起张艺谋,在他所有电影里,《红高粱》是我的最爱,《活着》诚然伟大,但在当年《霸王别姬》和《蓝风筝》的夹击之下,它并不出奇。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红高粱》又开始火了一回。记得大学上文学课的时候,我的一篇关于红高粱的论文,被系里的副教授高声赞扬,现在已经记不得当年写的文字模样了,只记得脑海里唢呐的声音和高度酒的现实浪漫。1989年的老电影,它本身有多么华丽风光,酒庄的人酿酒时是要唱歌的,唱那种很“乡土气息”的歌: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在咱的手,好酒。巩俐演的九儿是最漂亮的女人,姜文演的余占鳌是最帅的爷们。张艺谋和莫言的强强联手,轿子从高粱地边抬过,巩俐掀起红盖头笑的样子,那个年代,所有人大胆,浪漫,为自己活。

当豆儿在九儿倒下去奔跑的一刻,从九儿的红棉袄到豆儿的红肚兜,从罗汉爷爷的敬酒歌到豆儿的敬酒歌,从十八里红中爷爷的尿到豆儿的尿,生命以另一种姿态得以延续。

梦境未央的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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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着眼睛,低空飞行,总是在黑白的空间里找寻彩色的调性。到处都是黑白的,拼命地想睁开眼睛,即便是不经意间就荡漾出春夏秋冬的幻象,一层白雾给冰凉的礼物镀上温暖的包装。遇到许多场景,大都是曾经遇见过或者是经历过的,很想在梦里听到声音,哪怕是熟悉的噪音,都是幻觉,或喜或悲,或泣或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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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在一篇博客里,见过这样一句:梦是一个人的前世。

你懂的东西,都是前世之作。梦里始终见不到真实的模样,只有一点点残存的记忆一直到天明。身体缓慢地飞行,像是在绸缎似的水面上,仔细去看又是风在呼吸,云在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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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红楼梦》,最喜欢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情欲风韵的可卿亲自为宝玉展开西施浣洗过的纱丝。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宝玉乃假,顽石才真。

太虚幻境实乃一场梦,红楼的梦,警幻仙子主持的离恨天之上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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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坐枫林下,云峰映落辉。松径丹霞染,幽壑白云归。

致敬我们终将变得油腻的灵魂

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听说《芳华》是改革开放之后,国产电影的巅峰。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城市的灯红酒绿,路边落寞的颜色,毫无违和感的零星的小雨,最后留下的是“人生到处何相似,恰似飞鸿踏雪泥”的不知从何说起。突然感觉很无力,也很简单,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从头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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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所有影视剧的调调一样,刘峰和小萍,总是那么不合群。韩剧里经常出现,日剧里也滥到死,国产的电影,也依旧严丝合缝。对爱慕虚荣的人来说,毁灭是唯一的结局,不同的是,所有的人都会遭受无穷无尽的嘲讽,或者辛辣,或者卑微。哪怕千疮百孔的注脚,在复杂的人性剖析过程中,被糟蹋得一塌糊涂。

紧接着,一浪又一浪的时代特有的使命,竭尽所能地让人世故、让人油腻,更加让人变得圆滑。即便你从来没有想过妥协。尽管我们想过被善待的日子,包括与生活握手言和、达成默契,可对于坚守着来说,难道仅仅是无所畏惧、不怕凋零?

导演冯小刚在一年前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过,“这是拍给父母那一代人的电影”。可我知道,这部电影,适合任何一代人,包括未出生的一代。我们终其一生,在浪潮里疯狂地游弋,只是不愿意灵魂变得那么油腻与世俗,灵魂纯粹,不离不弃。

我们能做的,不仅仅是热爱这个时代,热爱生活,更重要的是如何迎接即将到来的油腻。变成一个中年的油腻的大叔,世故、圆滑,任何东西看不上眼,到底意难平。内心的纯粹与文艺,变成一块油腻腻的肥肉,捧在手中,难舍难弃。

希望你待人温和,识别善良,珍爱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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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影里越战的六分钟,这是很难得的一段画面,我相信在将来的影视剧的地位中,这六分钟也是至关重要的。要知道,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已经很少知道这段历史具象的资料了,唯独能想起的只有《高山下的花环》,还有小时候看过一本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人民文学》里有关于老山的战斗。

在这一点上,冯小刚取得了一个重大的突破,是关于正视历史,以及不能忘却的历史。时间拉回到1979年的西南边境,银幕上血光四溅,中弹的身体,凄厉的哀号,那一瞬间,我的大脑是眩晕的,那段久违的历史的震撼,是一件极好的事情。把血色和浪漫集中到一起,我相信是圆了作家都梁的一个梦想,要知道,在电视剧《血色浪漫》和《士兵突击》里,关于越战,表现的仅仅是口头上几句台词,戛然而止。

也能从《阿甘正传》里关于美军与越共的战争中,看到那段残酷的岁月,尤其是在热带雨林中,战争的真实与残酷,也许只有经历的人才能懂得那瞬间的生离死别。只不过冯导在文艺和战争的表现中间,依旧是文工团风格,火候还是欠缺一些。我们到底是通过人来看历史,还是通过历史来看人?是芭蕾舞鞋和军用胶靴的毫无违和的组合。

芳华反映那个时代的一些剪影,看你是积极或是消极地解读每一个情节或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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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冯导表达的是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可电影的本身,却没有那种集体的创伤。一个时代从母体中出生,对历史的癫狂和对清纯的缅怀,可能老去的,是瑕不掩瑜的因人而异。

尊重个体,而不是盲目地崇拜。

那个时候的爱情是被禁锢的,男女之间的触碰也是禁锢的,由于禁锢而产生的这种美真的非常动人,会让人感觉,任何情感,任何美的东西都是带有一点哀愁的。

我相信父母那一代人看了之后,更加像是青春的回忆。即使我家阿佑这代人长大后再听TFboys的歌跟我们现在听周璇这些歌手,区别还真不大。

其实跟时代没多大关系,归根结底还是严歌苓与冯小刚擅长打磨人性。

珍惜身边少之又少的单纯善良的人,远离油腻的人。

心机用来防身,不要用来伤人。多读书,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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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说严歌苓,她的书,温柔极致,刀刀见血。像鲁迅一样,负责记录这个时代的挣扎、彷徨与呐喊。又记录了这个时代的一飞冲天、一落千丈。她看透了这个时代的人们盲目地崇拜、盲目地攀比,生如蝼蚁却不自知。却不知道,任何光鲜的平步青云都有着粉身碎骨的注脚。一个时代散尽了,她和他们的芳华也褪去了颜色。

其实我更喜欢电影原著的名字《你触碰了我》。

自导自演的偶像剧

好莱坞“编剧之父”罗伯特·麦基有一句经典名言:人的经验比知识宝贵,年轻的编剧毕业头十年应该去开出租车,关心世界,保持愤怒,四十岁就能写出杰作。印证着那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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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里有一个不常见面的哥们,三年前去了北京,有段时间我俩经常在手机上聊天。他告诉我,他进了一家剧本工作室,最近在改编东野圭吾的一本小说。我发语音信息问他,写剧本难吗?他告诉我,一个故事不断地重新推翻重新写,总有一天会灵光乍现。

于是我在网上买了几本姜伟的剧本,还有一本海岩的《五星饭店》和《玉观音》。挑挑拣拣看上几遍之后,发现写剧本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其实人不都这样。事实上做着不得不做的合情合理的选择,心底里总是渴望着荒谬和反常。我开始观看奥斯卡的获奖电影,每天晚上回到宿舍,跟做家庭作业一样,挨个看,挨个写心得体会,竟然把这个当成一种习惯了。

电影剧本是讲求套路的,一个顺风顺水的高富帅爱上了一个来路不明的美女,然后这个美女带出了一串男甲、男乙、男丙,做出了很多超乎常理的事情,而高富帅也因为追求爱情,掉进了深渊,后来美女得了不治之症,俩人备受生活的摧残远离幸福的生活。要是实在过意不去,把悲剧写成正剧或戏剧,也简单,观众不都喜欢美好的解决嘛,来个意外之财,来个遗产继承,俩人双宿双飞,远离世俗逍遥快活。

基本上,情节的套路往往远离生活,高出生活也罢,低于生活也罢。基本上和台词水与不水有很大关系。像葛优、舒淇这些影帝影后级的人物,据说他俩对台词很少NG,一遍足矣,现场照样掌声雷动,为什么?人家有生活嘛。咱天天闷在家里,孤芳自赏就是没有营造,没有生活。

人活得越宽敞,风格才越多元化,世界很大,保持好奇,每天都重新审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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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的时候,我和朱礼贤是“铁磁”。十几年前上大学,除了谈恋爱、网吧打游戏,基本上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还有就是在宿舍通宵打牌,有次我俩把一个月的生活费全输光了,我们便守在宿舍门口,见到认识的人,掀开饭盒挖上一勺,就这样顽强地生活了一个月。萧伯纳说过,人生有两种悲剧,一种是万念俱灰,一种是踌躇满志。没钱吃饭的时候万念俱灰,挖饭的时候,踌躇满志。

生活有时候,把它当成喜剧过,还是蛮潇洒的。

以至于每次吃饭的时候,都不敢浪费。特别是点外卖的时候,经常控制不了量,剩下很多,身边的哥们总说,这一盒,在1942年,能救活半个村子。

我开始把生活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特别是穷开心的生活。后来想想,总是那么的睿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个东西上,都有一个日期,鱼子酱会过期,酱牛肉会过期,连一卷卫生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不会过期的?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回忆。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人与你擦肩而过,也许你现在对他一无所知,也许有一天和他会成为知己,也许你俩现在生死绝交,说不定哪天又成为生死之交。

一天阿佑翻床底下的杂物包的时候,把我俩上高中时候传递的纸条给翻了出来,“AADD,DCAB,BBAB,CCDD,DACA。大题等一会!”上学时候的我俩坐前后座,考试时候经常传递纸条,除了传答案,后来又传悄悄话,从来没有被老师发现过。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学的双曲线、函数、诱导公式,天文、地理无所不通。回头看看现在,和高中时候比,跟一个不学无术的废物几乎没啥区别。

用九把刀小说《那些年》沈佳宜的一句话来释义,人生本来很多事情就是徒劳无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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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活得开心,过得有意义,也就足够了。

改变世界的人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特立独行的观点,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无可奈何的人生观,每个曾经想改变这个世界的人,结局都可能会被这个世界所改变。这个冬天,我们都被冻得半死不活。到处都有圆着谎言,说着借口,最后结局无法收拾的时候,都变得更加市侩,打着发财的旗号,带领着无数老百姓,演着电视剧里才有的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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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去电影院,总是喜欢坐在第一排的中间位置,有人问过我,我的回答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我喜欢把电影院当成自己家的感觉。一个人坐在第一排,就像深夜在客厅守着电视机看西甲联赛一样,那种感觉,像是进入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无所畏惧,无所防备,谁也管不着。

楼下有个当地最好的电影院,临近半夜的时候,看电影的人很少,经常给了我包场看电影的快感。抱着一大桶爆米花,一大瓶可乐。我其实更喜欢牛栏山二锅头的,如果我带上一瓶进去,再提上一袋猪头肉和鸭脖子,会不会被人骂成是神经病,一个文艺范的神经病。我喜欢深夜在汊河的街头闲逛,人很少,和新街口相比,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我只能从我认识的这些年卖房子人的嘴里,了解到汊河未来的模样,即使我知道他们连汊河的春夏秋冬都没有经历过,但我喜欢听他们说,说得我都想笑,活在他们给我描绘的世界里,还真有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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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在文章里提到那位来自呼伦贝尔的老大哥,他给我带了一块猛犸象的化石,很珍贵。他还告诉我今年过年他不打算回家过年了,就留在这里,这里卖房子总比老家放羊要赚得多。所以他只能一步步地妥协,每次与儿子视频结束的时候,我能看到他在一旁偷偷地抹眼泪,即使不知道未来是万丈深渊还是康庄大道,我总是不厌其烦地鼓励他。我会告诉他,你今年一定要留在这里过年,我给你准备热气腾腾的饺子,一瓶又一瓶牛栏山二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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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从北方来汊河的人,很少有人会回去,大都会留在这里过年,甚至在这里安家。我决定每年陪他们一起过年,除了准备酒菜,更重要的是在酒过三巡之后,让他们听一听腾格尔的歌、刀郎的歌,还有汪峰那首《北京北京》。其实都一样,乡曲在每个人心中如神一般的存在着,不温柔,不贤惠,仅仅是一种软弱的存在。

也许他们会生活得一直孤独,也许我们会一起真正见到这里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给所有的伙伴们带来的红利将是无与伦比的华丽,是用任何辞藻都无法形容的。

但是你们依旧会离开这里。

用属于自己的方式离开。

只是将来离开了,不知道自己会去哪里。

从《猎场》看如何花式虐职业经理人

今年好的电视剧还算比较多,几乎每个月都有一到两部还算有点儿味道的。有人总结了,看电视剧的人慢热、耐心、慢性子,看电影的人急躁。今年商业大片层出不穷,还算可以的,也就《战狼2》了。今年的电视剧各种花式虐,怼着各个行业地虐。《猎场》的主题还算新颖,刚开始还很好奇,如此强大的阵容,想赢得豆瓣高评分,那得靠剧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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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聊聊胡歌。

从最早看他的《仙剑奇侠传》,到后来发生车祸毁容,然后再复出。大家都在担忧《猎场》的收视率,可你还知道之前的《琅琊榜》在各大排行榜的高调封神吗?那是他从车祸后,真正的复苏,我一直想,除了胡歌,应该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完美地演绎梅长苏。

他俩命运相似,几近重叠,各有各的劫难,各有各的浴火重生。容颜回不去,只能求蜕变。正如一个大师说过,皮囊难以修整,那就用思想去填满它吧。《琅琊榜》是我近几年看过的,最有质感的一部国产电视剧,上一部,应该就是《潜伏》。

隐忍、沧桑,又荡气回肠,天下负你,我不负你。多少人,因为李逍遥与他相识,因为梅长苏而深爱,因真实的胡歌而追随。

演技不在高低,得到完美契合的角色才是根本。

如今的《猎场》,只不过挑战一下从来没有过的职场的崭新题材。虽然我刚开始看到第十集,还不足以评头论足。成败未可知,收视才是万恶之源。

很多电视剧能火往往不是因为演员的演技、剧本的缜密,更重要的是生要逢时。之于《亮剑》开启抗战剧、《潜伏》开启谍战剧、《甄嬛传》开启后宫剧……

使劲地想一想,《猎场》逢时了吗?

这部剧拖了两年才播,应该是有点道理的,好的作品需要厚积薄发。记得2015年的时候我在嘉善带团队卖房子,当时该剧在附近取景,身边的同事就有跑过去看片场的,女孩子看见胡歌兴奋地哇哇大叫。

要知道,现代职场剧,重要的就是一波三折、家庭伦理、情感纠纷揉和在一起,像泡沫一样,越吹越大,折射的彩虹般的光芒,到了该绽放的时候,“嘭”的一声破灭。

《猎场》也不能免俗,通篇高潮一波接一波,任凭剧透,剧透了你也不会相信,这绝对是高手的编剧。查了下,原来就是《潜伏》的编剧,难怪呢。

收视率越高的电视剧,做到让人意料之外并不难,但难的是如何让这个意料之外成为情理之中。

众口铄金,众人辨明不了真假。

指鹿为马,他人改变不了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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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前几集,似乎是《奋斗》和《蜗居》的生存欲望再现。

没办法,首先得活下去。是竭尽全力的大事情。庆幸的是,胡歌饰演的郑秋冬,复杂的人性挣扎的过程,很完美,如同一个隐身人,穿梭于都市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能从他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这样的生命力,光耀灵魂、毫不掩饰、高深莫测。

伏笔还是有点多,像我这样的追剧达人,竟也无法判断下一秒的剧情进展,况且这又不是三观不正的狗血编剧,通常品德有瑕疵的角色结局总不能天遂人愿。

总之,雅俗共赏,层次还算饱满,醍醐灌顶,发人深省。

孙红雷作为剧中的关键人物,犹如余则成的老成,一个字:稳。

很收敛的性情,张力十足。只不过剧中每个人的死亡都带来主角新的生机。恰如《潜伏》里的剧情。老白的去世,郑秋冬迎来了短暂的爱情幸福;陆桥山被除掉之后,余则成地位更加稳固。

很难说这是一种呼应,至少编剧将人物的一贯状态,刻意地诠释出来,朴素又不廉价。

按说罗伊人的角色,应该如翠萍一样。可是通篇却没有熊青春出彩,活生生地变成了左蓝。导演如说相声一般,不停地抖包袱,玩花样,到底谁是女主角,可能他心里也没个数。

剧中有一句台词,挺有意思:眼前解决不了的问题,都可以交付给未来,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它必将写出最完美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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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场》依旧各种花式虐职场。

猎头和谍战,还真有点相似的色彩。它与《潜伏》有太多的雷同,雷同到骨感的美丽。

想要深藏不露,就得扛住藏都藏不住的苦头。余则成是,化名覃飞的郑秋冬也是。

我是一开始听说有美剧的风格,后来才脑补了很多严肃、考究的都市题材。

都市题材最容易展现的就是职场,最难展现的,也是职场。职场对生活在城市里的外地人来说也好,本地人也罢,都是我们这代人逃离不了的生活元素。

想在一个大城市落脚,得上班吧,得找个写字楼一平方米不到的位置坐下吧。成天想着升职,每天跟刚认识的新同事打成一片。生活是艰难的,非要西装革履地去掩饰。生活由不得你去插科打诨。若开局平淡,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去。天天想着发大财,拿着万把块钱的手机挤着公交车,被上司骂得狗血淋头照旧埋头苦干,大不了打开前程、智联招聘网站,找些心理的宽慰。

受够了,就去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还能受,那就继续在那一平方米的格子间里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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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这部剧反复出现的《挪威的森林》。

我和这本书,也有着多年的缘分。

情节很简单,说的不过是一个男的与两位女子的爱情故事。这里面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规模宏大的格局,有的只是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淡淡的孤寂的格调。

村上春树的小说,总是文艺感十足,你能于细微之处听见一个文艺男在银杏树林里,脚踩满地的银杏叶发出的窸窣的声音。

主角渡边君,身边有一对性格截然相反的女人,直子和绿子。前者安静,后者躁动。喜欢直子和绿子的人,五五开。在两者之间挣扎,那是世间常态。

书里渗透着日本战后一贯的性文化和自杀文化的直视感。

有人能看到无边的孤独,还有歇斯底里的悸动。第一次读的时候,血脉喷张,面红耳赤。仿佛看日本小电影一般。

据说,现在小学生中间在偷偷传阅着这本书,老师们得管管了。少年时代,还真就得离《挪威的森林》远点,不到四十岁,你理解不了。那些大胆的性爱描写,仅仅是点缀,断章取义地去读的话,村上会恨死你的。

我忽然想起《红楼梦》也有类似的情节,这怎么能影响它成为世界名著呢?

回到书里,其实我觉得渡边君自始至终都深爱着直子。绿子只是他在忙碌地追求中,暂得喘息的一个停靠点。

人人都有一片森林,有人在此静谧相遇,有人在此悄然别离。

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和海子诗里描写的一样,在看待爱情、理想、死亡的问题上,出奇的一致。

局限地说,生活还是少一点细腻。

人生犹如一列火车,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人也会无声地下车,在车上的你,最美好的事情,便是温存。

就如《肖申克的救赎》里安迪写给瑞德埋在橡树下的一封信:Hope is a good thing, maybe the best of things.希望是美好的,也许是人间主善。

不要习惯于终日阴冷,反倒觉得太阳刺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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