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自导自演 作者:陈环


第二辑 无声默片

愿你被打击的时候,记得你和身边的人的珍贵,抵抗恶意与偏执。愿你在迷茫的时候,记得坚信美好。愿你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神说,要有光。你成了我的光。而你太强烈,带给我的只有晒伤。隔着遥远的时空,你看明月我读诗。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一想到1994年,第一反应是开挂了,应该是上帝说我想看电影了。《阿甘正传》横扫奥斯卡各大奖项,生不逢时的《肖申克救赎》,你要是第二年上映,这些奖项也不会旁落别家。别急,还有原创剧本经典《低俗小说》、卡梅隆和施瓦辛格的《真实的谎言》、斯皮尔伯格《辛德勒名单》和《侏罗纪公园》、爱德华·兹威克《燃情岁月》、吕克·贝松《这个杀手不太冷》,天哪,好莱坞这年疯掉了。咱国产的也不赖啊,《活着》、《大话西游》、《阳光灿烂的日子》、《霸王别姬》、《重庆森林》、《东邪西毒》、李连杰版的《精武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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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起1994年,其实上面只是一个引子,在我心中这一年最重要的,却是魔岩三杰。这年春天,他们几乎是同时推出自己的专辑,窦唯的《黑梦》、何勇的《垃圾场》、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1994年的12月17日晚上8点,历史上似乎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一场一样。魔岩三杰,当时在香港乐坛算是些生脸,现场没有华丽的装扮,甚至所有人忘记手持荧光棒。这场长达三个半小时的演唱会,几乎全程都陷入了疯狂的状态,可以想象一下迈克尔·杰克逊开演唱会的场景,差不了多少。就连现场的工作人员和保安都陷入激动的情绪之中。以至于后来有人回忆,在香港,从来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样疯狂。

全场是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据说现场有不明真相的黄秋生、不明真相的王菲、不明真相的黄耀明……我怀疑王菲在那时真正爱上了窦唯,哪怕后来没在一起,天后心中的最爱,永远是窦唯。

红磡现场有一段很搞笑,窦唯可能是太嗨了,唱歌的时候记不得歌词,然后就在现场傻笑着啦啦啦的带了过去,表情又傻又天真,现场不明真相的群众和他一起,啦啦啦的顺带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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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我喜欢的张楚。

提到张楚,不得不提专辑同名主打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那还是读初中的时候,学校的广播放了这首歌,清澈而干燥的旋律一直记在脑海里,后来读高中的时候,放学闲逛,进了一家录像厅,里面放着香港红磡演唱会的视频,那时候我们青春飞扬、无所畏惧,台上的人永远都是那么英俊,连梦想都那么坚强。

在张楚活跃的那个时代,只要是乐队的演出,基本上都会定位为摇滚歌手。那时候分类也没有现在这么严格和明细,不管金属硬摇死亡之类,只要家长们觉得不健康,统一称为:摇滚。

都说许巍和朴树是音乐诗人,比起张楚华丽的诗意、沧桑的唱腔,比如《西出阳关》《姐姐》《天空角落》……听他的歌很多遍的人,都会觉得张楚的风格很难定义,但他一直在摇滚圈里混,混得逍遥自在。

又觉得张楚应该是个民谣歌手,区别于校园的那种民谣,不流行,不局限。

张楚不唱了,让人绝望之际,悲怆不已。哪怕你像年轻的时候躁躁的样子。也只能在录像里、碟片里才能寻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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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窦唯,离不开王菲。最近一次有窦唯的消息,是有人拍到了他抱着背包在地铁里的样子。如果他不是王菲的前夫,我相信,他可能就会被当成一个老北京的老炮儿,可他又偏偏是摇滚巨星。在外面人看来,他沉入了水底,无法自拔。

可是在中国文人的词汇里,“归隐山林”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情。文艺青年看窦唯,自带“桃花源”的诗意。你认为他要闹点动静才合情合理,我倒觉得,他已经与世界和解,已经成仙了。

虽然演唱会少了,可是专辑照旧经常出。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这八个字形容他,最妥帖的。

2013年专辑《殃金咒》做了回黑金属,讲地狱。2014-2015年专辑《天宫图》和《天真君公》讲神仙,讲天宫。骨子里天真的窦唯,种花和遛遛胡同。按说他是最适合与王菲一起终老的。说不定俩人到老了还就走到了一起,爆炸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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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开始以为“魔岩三杰”是一个组合名,就像以为“四大天王”也是一个组合一样。在这个组合里,听的最少的,可能就是何勇了。

直到他销声匿迹很久,才翻出他在1994年春天出的《垃圾场》,其实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朋克,应该叫作民谣。又可爱、又混蛋,稚嫩地穿梭在世俗的世界里。桀骜不驯的样子,浑身的精气神都留在了1994年12月份的香港红磡体育馆。那个桀骜不驯的少年,征服了世界。

“啊,朋友再见,如果我在生活中牺牲,请一定把我忘记。”何勇应该可以称为中国摇滚朋克第一人。

1994年香港红磡演唱会表现最好的就是何勇。演唱会结束之后,王菲接受海外媒体采访的时候说,“给内地长脸了”。

1994年的何勇,就像一个孩子,像璀璨的火焰一样,在天空中燃烧。

关于周杰伦音乐里最真实的含义

繁华如烛烟一丝飘零你风度翩跹

雪白华发落下当你如我一世心愿

自在卸落黄金盔甲幻化成残缺卷帘

不愁带血屈服通往青春散场黎明前

金色招牌笑容变僵拖长身影如昨天

宣泄纠缠无辜理睬背弃眼神未愁眠

雨过后相依为命黄昏如屋檐

那些风花雪月是你一生潜意识的离缘

雨过后重复编织紫色如门帘

那些不尽体贴是我一生羽化蝶的经验

红烛前,那张脸

是我努力描绘的画卷

红烛前,那张脸

是我接近厮守的成全

我们一起去过天堂相守百年婵娟

灯蕊带笑意爱不释手的红颜

你偏爱停滞时间一半彩绘一半缘

再回头看见绿池惹怒似红莲

红烛前,那张脸

是我努力描绘的画卷

红烛前,那张脸

是我接近厮守的成全

我们一起飘零烟巷相伴阴晴月圆

红烛滴凄泪反复斟酌的新鲜

你偏爱停滞时间一半彩绘一半缘

再回头看见绿池惹怒似红莲

——《红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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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夏天,我写过一首歌,叫作《红烛前》。当时在北京后海的音乐制作人,帮我写的曲子,可惜Demo发给我之后,没有保存,我试过无数次地去哼唱这首歌。一次次自己机械地重新点上一支烟,漫不经意地将烟的粉末洒落在淡黄色的稿纸上,那种神态至今让我难以置信,自己是否还在清醒着,是否还有那段曾经有过的音乐的梦想。温暖的风从窗外飘过来,阳光斜斜地洒落在吉他上。曾经在大学的时候自学过吉他,手指上全是硬邦邦的老茧,发狂一般去追摇滚或民谣,而我早已经确定了那段生活最浪漫的梦想是什么。

今晚刚刚把《中国新歌声》更新的节目看完,姑且不论节目做得怎么样,一帮“矮矬穷”在大牌的导师面前,希冀能够将自己的梦想之路走得更远,回头看来,算上之前的《中国好声音》,竟然没有一个人走上红星之路,引领着中国潮流音乐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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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刚刚高考结束,从同学那里得到的磁带,听到了关于他的第一首歌《爱在西元前》,然后开始这十几年的追逐,回想那一天,至今仍有些如梦似幻,小镇里岁月流逝,清澈的勇气,洗涤过的回忆。我记得你,骄傲地活下去。

不知道是先入为主,还是别的原因,每年夏天或是秋天,不变的期待,总是等待着他的唱片发行,每一张专辑总觉得离自己好近,编曲不奢华,词曲却魔幻,以至于很多人都跟不上他和文山的节奏,逐渐掉了队。而我却发现自己一直跟着他的节奏不去厌倦那千篇一律的吟唱,无论当红歌手还是新网红,都在往死里包装自己、宣传自己,巴望着多聚集一点人气,在这个暗流汹涌的时代里或许每个人最终都仅仅是上帝手中的一枚棋子。

我一直很喜欢Jay在麦克风前拽拽的样子,包括他在演唱会中“奚落”好友刘畊宏、小麦还有其他,堂而皇之地让所有人趋之若鹜地爱上他,又让更多的人去鄙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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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念不忘的是《世界末日》里那一段,“想笑,来伪装掉下的眼泪,点点头承认自己会怕黑;我只求,能借一点的时间来陪;你却连同情都不给;想哭,来试探自己麻痹了没;全世界,好像只有我疲惫;无所谓,反正难过就敷衍走一回;但愿绝望和无奈远走高飞。”

这首歌,我曾经用吉他自弹自唱,好友帮我录进了盘子,可惜,找不着了。

我突然觉得悲哀,改变一个人,多么的容易,改变一个人,又是那么的简单,就像Jolin与Jay恋爱多年,又分手多年。我猜是好事者在2007年世界巡回演唱会,让俩人同台演唱那一首《给我一首歌的时间》,看着Jay像一个小丑一样在Jolin身边手舞足蹈,招牌式的机械动作,一声一声敲进俩人内心的拍点,没有人可以阻止俩人内心的爱情,即便是《倒带》和《彩虹》两人各自的慢歌代表作,都是一问一答的天作之合,深处繁华,婉约迂回。

最后竟然是上辈子拯救了全人类的昆凌让Jolin泪洒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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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他特别的R&B风格,不同于嘻哈,却是爵士乐最完美的元素。

我相信这是他引领亚洲乐坛,最独特的存在。

对于R&B来说,尤其是Jay的R&B,赋予的最美好的意义和迟到的喝彩声并不能改变当初它所面临的窘境,即便是从淡江中学一直到如今,发烧友心中20世纪40年代和20世纪50年代的R&B歌手及唱片公司更多的是将注意力放在娱乐性方面,并不是致力于推广多元化的艺术作品。因此在R&B的全盛时期,相似的和声、进行模式以及编曲构成,都能在《以父之名》的曲调里找到了它们的元素。在他的很多专辑里,依然保留了摇滚乐、灵魂乐和说唱乐中极其重要的部分。

我相信,喜欢他的人,这是神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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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很多人追着,追着,就忘记了。

你忙忙碌碌,为活着而忙,为忙而活着。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便是要从一个唱别人歌的人变成一个别人唱我的歌的人,可惜后来,这些梦想到底去了哪里,我竟然连回忆都懒得去回忆了。也只有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泪水打湿了枕巾。

生命的过程注定了是从激越到安详,由绚烂到平淡,一切情绪上的激荡终究会过去,一切彩色的喧哗终会消隐。

冷然的清醒,超逸的豁达,不安的安逸,永恒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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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找到这首《红烛前》,竟然能发现方文山的影子,当然了,与文山的距离那是很难逾越的,即便几乎他写的所有的东西我都读过。

我相信,台湾人在中文里从文言到白话那段最美的继承,大陆人很难企及。感谢文山。不仅仅是Jay经常挂在嘴边的中国风。花了几年的时间研读楚辞汉赋,研究宋词,知道古人填词最美的内涵。我觉得文山是后现代至少是当代填词脱俗的高手。

即使你不喜欢周杰伦,你也应该喜欢方文山。就像你不喜欢小怪兽,也会喜欢奥特曼。就像你不喜欢小猪佩奇,也会喜欢阿斯特利贝加戴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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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雨》:瓶子里的茉莉,叶子不再绿,像越走越远的回忆。

这是一句谁看了也会收藏的句子,不仅仅是押韵,而是想象。你可以没有颜值,你可以穿破旧的衣服,但内心有着对梦想长久的执着和付出,就会有属于自己的明天。

下午的时候,我发了一句朋友圈: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难寻。有人告诉我这是赵文婧唱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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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句Jay的歌词来结束:

海鸟和鱼相爱,其实只是一场意外——《珊瑚海》。

记忆中你还是原来模样,归来已是鬓如霜

如果有耐心听完全人类都觉得是好声音的莫里康内的音乐,那么一定能想象出来电影开头那维系四分半钟的电话铃声而为什么不愿意去快进。接近四个小时的超长电影,要说最真实的感想,哪怕是你在深夜里,长舒一口气看着天花板上的倒影,相信全身起满的鸡皮疙瘩全都不够用的。让人最遗憾的是电影的主流中文译名没有用《义薄云天》,看上去犹如水浒没有用《聚义好汉》的名字似乎一样,可到头来,分明是戏院里那一阵阵呛人的鸦片味道,在时空交错里,营造冰冷的交易。一晃神,面条从帅气的青皮少年变成一个满脸沧桑心中装满故事的中年大叔,极力遮掩鬓角白色的银发,殊不知极具野心的眼神里老早就能看出那一丝初见端倪的感情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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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往事》是我电脑硬盘里唯一没有删除过的美国电影。上高中第一次在录像厅里看过,那时候印象最深的是黛博拉,心中的爱人正如她所说:我的爱人如此英俊、皮肤像黄金、双颊如香草,虽然好几个月没有洗过脸,他的眼睛依旧如鸽子般明亮,双腿如大理石一般结实,总而言之他是那样的可爱。

也可能喜欢到此为止,像极了高中时候看的《流星花园》。刚开始时候的若即若离、鼻子发酸的爱情,像极了高中时候自诩为“萌芽系”的文学青年,总幻想着牛仔裤的破洞里秀出来青铜色的皮肤。

电影最终的时候,黛博拉卸下埃及艳后的妆容,是整个电影最伤感的高潮,如果去对应的话,黛博拉应该对应《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米兰、《血色浪漫》里的周小白、《西游记》里的女儿国国王、《乡村爱情故事》里的女神谢大脚。幸亏青春结束前戛然而止,我们才没有见到米兰、周小白还有女儿国国王老年的样子。

上高中的时候在想,真正的爱情怎么那么美。面条精心布置的奢华法餐,沙滩边的浪漫和深情表白依旧掩盖不了他内心的龌龊和繁殖力。我首先想到的是,情怀。与其说是一群小混混在成长,不如说是岁月在流淌。看完之后天昏地暗,一时间难以从电影中走出来。我最搞不清楚的是,一个个小痞子的故事,怎能叫《美国往事》?

我是深信《血色浪漫》是受了《美国往事》的影响,尤其是钟跃民骑车冒死救李奎勇那一段,还有李奎勇临终前说给钟跃民的那一段话:有一个你倍儿喜欢的姑娘站在你跟前死说活说非要脱了衣服跟你睡,你能受得了?我们俩就那么搂着过了一夜,什么都没干。第二天什么都没说就分开了。也对啊,既然知道以后不能在一块,就什么都别说了呗。钟跃民问奎勇:如果让你再活一次的话,你还愿意当你自己吗?奎勇说:我呀我还想当李奎勇,还住在这破院里边,伺候我妈,玩命挣钱,养我媳妇还有我儿子。

全剧最感人的一段,泪奔到极致。

就像面条最后和麦克斯的一段对话。友情重新上路,可容颜已老。附上最后的微笑。

就像最伟大的诗人巴勃罗·聂鲁达所说的:我坦言我曾历尽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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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舍不得的角色是多米尼克,曼哈顿大桥下,霸哥的一颗子弹击中了他,结束了他少年的奔跑。面对着面条、麦克斯等一帮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优雅和娴静地说了一句“Noodles,I Slipped”(面条,我滑到了)。冷酷又让人心疼,一个孱弱的小黑帮的心里装着偌大的无畏的世界,那美好的声音转瞬即逝,比一颗子弹的声音清脆地响彻在空中的时间,还要短暂。

一点都不像“江南七怪”韩宝驹被欧阳锋杀死之后,在郭靖的怀里写下“杀我者乃……”郭靖想你有那么多时间为嘛不写欧阳锋仨字呢?省得蓉儿又去破案,牵扯出第二部杨过将他两口子视为一生的仇人。好电影就是好电影,多米尼克的最后一句话,美好得无法用言语去形容。

尽管,面条因此在监狱里待了很多年。我相信他在监狱里每天都在想着当年他挖了个洞,偷偷地欣赏黛博拉翩翩起舞。刚开始的时候,就觉得面条和黛博拉的爱情应该是全剧最大的彩蛋,一直到最后,发现终究不是。

猫和老鼠相爱,奥特曼和怪兽相爱,飞鸟与鱼相爱。这种爱情,神奇,却不可能。记忆中的你,依旧是年轻时候的模样。归来,却是满鬓霜。自由的本质是希望和盲目,勇气和德性无不来源于此。

就像工作之后再去看《美国往事》的感觉一样,尽管电影里一次次相遇、一次次梦碎,对往事不堪回首,相逢并未一笑,恩仇并未泯灭。一切静下来的时候,只有面条躺在中国戏院里,抽着鸦片熏着满屋的味道。

无关于故事,只关乎于人生。之于至尊宝冷静的怀抱里热情的心、紫霞仙子炽热的爱与悲凉的现状。以至于三十五年之后,面条心中依旧两件事情无法释怀,一是多米尼克的死,一是黛博拉的美丽。即使曼哈顿大桥成为无数影迷悲伤之地,即使黛博拉对镜哭花了眼睛。

菲茨杰拉德在他那本伟大巨著《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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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似水华年,到老了,是一醉方休还是鸦片迷雾下那浑浑噩噩的迷境。这才发现,越清晰,离得越远;想得越多,愈加模糊。

神说,要有光。你成了我的光。而你太强烈,带给我的只有晒伤。或许我们一直在驱赶胸中永恒的孤独,还有挥霍掉的美好。见面的时候情浓于血,分别的时候却是淡如茶。

一将功成万骨枯,哪怕是没有成功过的将,也有万骨枯。譬如宋江、亚瑟王。总之,重情的人容易在乎,越在乎就越柔弱,越柔弱越容易失去。

多么希望电影定格在那一刻,面条偷看黛博拉跳舞的桥段。多么希望至尊宝与紫霞初识的时候化为永恒。多么希望周小白被钟跃民撩情的时候,一许终生。

即使毫无希望,即便是荒唐,或者是悲哀,也要真诚。往事如梦,随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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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还那一句话,很感人。麦克斯跳进水里戏弄面条,面条以为好兄弟溺水惊慌失措的时候,麦克斯来了一句好朋友才会说的话:What would you do without me?(没有我,你怎么办?)

就因为这句话,我从来没有给身边的朋友推荐过这部电影,哪怕在朋友圈里,也舍不得将这部我没有看懂的经典之作分享给别人。我也相信严歌苓是研究过《美国往事》,才有了创作《芳华》的原始的冲动。你那结尾比哭还悲情的笑容,即使没有被奥斯卡青睐,又如何?

不解释,留下悬念,自己品。这种感觉,意犹未尽。很明显,如果你看不懂的话,这部片子在你心中就是这样的定位:一群小瘪三的故事。

如果你看得很明白的话,你会明白,剧终前,面条和麦克斯说的最后一句话:I've got nothing left to lose(我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

接下来,如何获得信仰

泰伦斯·马力克在2011年执导的剧情片《生命之树》告诉我们,你只要去相信上帝就好了,或者退一步说,你一开始不信、彷徨,然后看见一些相信上帝的人最后得了幸福喜乐、得了救赎,你自然就会感悟,随后加入信众的行列。总归,建立信仰其实并不需要理由,要么自始而然,要么中途顿悟,信了就好。于是我在《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电影里,重新拾取了关于这段故事的回忆,其实更早些的时候,读过加拿大作家扬·马特尔的这部同名小说,我就写过相关的书评,分析人类的完整灵魂是如何分化成灵性和兽性,又在上帝的手掌中,将二者放在风雨飘摇的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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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导的《一九四二》里张涵予饰演的安西满在教堂里,遇到了蒂姆·罗宾斯客串的梅甘神父。神父告诉他,任何时候都不应该质疑上帝,应该圣歌、祷告……重拾自己的信仰。这些口头的说教在心理咨询师眼里,只不过是更像廉价的地摊货一般的鸡汤而已,建立信仰,需要恐惧取代的勇气。

在我看来,扬·马特尔的原著与李安导演的电影一起为这个故事圆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在影片的最后,成家立业的派与作家朋友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你更喜欢哪个故事。”

“我更喜欢老虎的那个。”

“对,所以你追随上帝。”

……

也可以这么理解,《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其实回答了电影《禁闭岛》结尾的那个天问:“是像野兽一样活着还是作为一个好人死去?灵魂中的兽性与灵性能否同时拥有?”《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给的选择是:做一个活着的好人,心中住着一只野兽,感谢上帝赐予我灵魂,也感谢野兽的本能让我的灵魂延续。

我在书中就已经找到答案,毫无疑问,第二个故事才是真正发生的事情。可是,这是最重要的吗?贯穿始终的,需要观众与两位大师一起找寻的,恰恰是最重要的答案——那就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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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印度电影里,一言不合就尬舞的场景,《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可能是我唯一没有看到突然有人跳出来载歌载舞的电影。李安的骨子里,还是带着东方人的内敛在里面,恰如其分,虐心生存,电影里的两个故事,都有关于派的心理变化。

两个细节,一是派用渔网抓住一条大鱼的时候,大鱼的色彩瞬间从彩色变化成灰色。在信仰的世界里,对于从不食肉的素食主义来说,影片很好地诠释了原著中对于生存与信仰透彻的描述,仿佛神灵的闪现和泯灭的过程,派的痛哭也是对神的忏悔和感恩。还有个细节,像极了《阿甘正传》里丹中尉坐在桅杆顶上,面对着暴风雨与上帝对话。此刻的阿甘和老虎一样,被暴风雨震撼,欲望全然变成了恐惧。

上帝会看着你,在你弹尽粮绝最绝望的时候帮助你,可是你却不能将上帝的帮助当作安逸的理由,别忘了,你是有罪的。所以,派一直在说:I'm sorry。《阿甘正传》的丹中尉最后跳进了深海里仰泳的镜头,那一刻,他也正与上帝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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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用寻找象征意义的读法去看《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电影或者原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你会累死。事情就是事情,为什么一定要有意义,为什么一定要意味着什么?它只是发生而已,没有别的。

这里插一句,我最早读的是英文原著,一直搞不清楚《Life of PI》,为什么会被翻译成《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随你咋想,两个故事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发生了。你把它当成励志的故事,它就是励志的故事:你把它当成爱情故事,它还真就是一个少年爱情的酸涩剧;你把它当成冒险故事,它还真就是一个离奇的探险故事……

微妙吧?是不是就像读《红楼梦》一样,谁看都有个不同的想法,谁都会在书中喜欢上一个人。我最烦后人研究“红学”的解密,你说啥都是对的,哪怕有人反驳你,毕竟作者早就不在了,曹雪芹先生(这里我的观点是冒辟疆)总不能从棺材里跳出来和你对质吧?《红楼梦》是自带仙气的,满面诗情画意的,刘心武先生非要把小说读成摩斯密码。这也不是我喜欢各种索引派的原因。

百家讲坛,就是各家云云。说归说,总要有点道道。别到最后你分析的都是满纸荒唐言,弄得我一把辛酸泪。

我倒有个“分析论”,分享给大家。例如读《红楼梦》,你把它和同期小说《北宋史传》《云合奇踪》《玉娇梨》《好逑传》《平山冷燕》等等这类小说的一样看就得了,我相信曹雪芹先生写作的时候,绝没有想到你们如此解读,他哪知道后来成为四大古典名著,他哪知道养活了那么多伪“红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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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作家不是思想家,大家都简单点。毕竟,信仰是在心中的,不在戏中。

提到信仰,绕不开汪曾祺先生的《受戒》。有人说,汪老先生太懒,这部短篇要是加把劲写成个长篇,那后来还有《白鹿原》《废都》什么事啊。可是那不一样,《受戒》的篇幅,短篇够承载了,再长?就废了。

这篇小说,我相信大家都看过N遍了,大概说下,《受戒》故事非常简单,就是一个男孩跟舅舅进了一个不讲清规戒律的寺庙做和尚,喜欢上了一个小姑娘,在“受戒”回来的路上和小姑娘“私订终身”的故事。关于小说的主人公,其实是最费解的,有人跳出来跟我说,“不是明海嘛?”

也不对,就如《天龙八部》,金大侠是借段誉引出芸芸众生、天龙大侠,而汪老先生是借助明海,引出他30年前的一个梦。

表面上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其实是对过去逝去的隐隐作痛。明明是受戒,却没有请清规戒律,明明讲的是一群和尚,他们却可以杀猪、吃肉、娶媳妇、不守规矩。

林书宇根据几米的同名绘本《星空》导演的电影,里面就有小美坐在山石上,在水流中踩小杰的脚的情节,特别动人。情节取材于英子用自己的脚丫踩明海的光脚。多幸运,明海当了和尚受戒了也照样能爱。

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像不像之前热播的《我的前半生》:“我不要,我不要,请把你的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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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少的地方就很适合流浪,你看不见万家灯火,自然也不会为没人为你留灯而伤感。

我们受过的教育越多,读的书越多,经历越多,懂得越多,想要的越多。信仰就变得不那么现实了。

满满的平静,美好的信仰。

用《受戒》的最后来结尾:芦花才吐新穗,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发着银光,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支一支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文学最纯净的一段结尾,如梦似幻,涤荡浮华。

老应的江湖

我很少专门写某一个人,也很少写地产圈的事情。毕竟在这个圈子整整待了十年,待烦了,也待腻了。前些日子一篇圈内人写的关于地产圈油腻的职业经理人,写的很不错,真就把做地产的一帮人扒得一干二净放在阳光下,真实,贴切。下午的时候,和老应在微信上聊了一会,老应让我也写写他的故事,我便应允了。说实话,写人物,我不太擅长,那就试着用具象的手法吧,不用半点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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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应认识,应该是2013年的年底,在滁州,他刚入职一家准上市地产公司。那是公司在滁州的第一个项目。那时我才知道,他刚从公务员堆里出来,转行做地产。当时我不太看好。

做我们这行,做得久了,就变得油腻了。

油腻到什么程度?半路出家做我们这行的,仿佛来跟我们抢饭碗的。地产圈里,尤其是做营销的,用南京话说,自负得一比吊糟,眼睛朝天。

这是他正儿八经做的第一个项目。项目名字还是我给起的:艺境山城。这应该是我最值得自豪的事之一。

记得我给他的项目起了不少名字,拖拖拉拉一直没定下来。

在金鹏酒店那天晚上,我俩喝多了,在楼道里聊会天,我问他,项目名咋说?他来了句,就这样吧。

于是,就定这名了。其实我明白,他心里有着数呢。

我和老梁说过,老应是绝对是能装的高手,明明心里有数,却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保不齐背后做了多少功课。这是我们地产圈子里最缺乏的东西。

地产营销这个行业,谁不是半路出家?大学里也没有这个课程,做任何行业、学任何专业,都可以投身到这个行业,赶上市场行情好,赶上公司业绩好,转身就是大师了。我最看不惯那些把行情当成能力的人,离开一家公司七八年还整天挂在嘴里曾经的业绩。

看不惯归看不惯,这是这个行业的通病,过去的业绩没有一个专业的HR平台给你如实的记录,剩下的,不就靠你一张嘴来吹吗?

这一点,老应算是我的老师。

我对他的欣赏,来自于他喜欢听专业的人的意见,也喜欢照着对他胃口的思路去玩。就像上高中时候,语文老师教我们如何写好作文,就是找好范文,先抄写个十来遍,然后再写,哪怕照葫芦画瓢,准不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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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爱喝茶,尤其是功夫茶。我觉得是装,没见过他坐在沙发上,一壶一壶地泡茶。烟不抽,酒量却惊人,经常看他喝得面红脖子粗的给我们讲他过去的故事。

家里还有一瓶同山烧,五斤装的,我是喝不习惯,老应送的。

同山烧,产自浙江诸暨一个叫同山镇的地方。号称江南小茅台,典型的高粱酒,有点酱香型的味道。

每次从诸暨回滁州,他总会在车里装上几瓶。他说他是一个有情怀的人。

在浙江,诸暨人有着南方的北方人之称,因为在诸暨不论男男女女,大多都很豪放,酒也如此。老应说,同山烧,劲烈如刀。每年同山烧都举办文化节,千户酿酒,万人品酒。用当地产的高粱做原料,水取自汲龙水,恒温窖藏。典型的南派酒。

酒如人,人如酒。

一晃,好几年没和他一起喝酒了。

朋友之间,好久没喝酒,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喝酒上头,那是喝多了,再好的酒,你喝个三斤试试。我一直以为喝酒脸红的人能喝,而且可以一直喝。

老应说,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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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项目结束之后,他去了浙江另外一家地产公司,派去了六安。

夏天的时候见过一面,状态感觉好多了,更加的忙碌了。去年和今年,很多房企大幅度扩张,疯狂拿地,高周转地融资拿地,对职业经理人来说,压力越来越大。

他总在愁,这样是不对的。总不看好未来的中国房地产。

这点我嘴上反驳,内心是认同的。房子和医疗,老百姓最需要的两大公共资源,总归要回归老百姓自己手里的,哪能成为赚钱的工具呢。

说归说,还是得劝他。毕竟这个行业是我们吃饭的工具。该随波逐流还得随波逐流,由不得半点清高。

情怀这东西,老应骨子里,绝对是有的。

我看过他发的朋友圈,示范区打造的样子,绝对有品位,比几年前见他刚开始做项目的时候高多了。

背后付出的东西,谁又能看到呢?

他想过几年就退休,我说你五十岁还没到就想着退休。可能是船夫不懂屈原的屈,凡人不了解海子的海吧。

过了听见邓丽君的歌都会觉得是靡靡之音而偷偷摸摸的纯真时代,也就没了在大学里兴建诗社青梅煮酒论时代的意气风发。

这几年,他做的地产项目不多,但每一个也都算是精品。这些动容的情怀不应该被忘记,就像我们经常高呼精神食粮无法填饱肚子一样。

隔着遥远的时空,你看明月我读诗。

我今天跟他说过两年,我将换个行业,他说他会在朋友圈为我的地产职业生涯做一个告别。那我也希望未来老应在一个新的领域打拼,再见到喊了一声,“这不那谁嘛。”

六点四十五的服务区奇思妙想

很少有人知道,世界上第一条高速公路是希特勒修建的。那是1932年开通,位于科隆与波恩之间,长约30千米的一条高速公路。而中国的学者普遍认为,世界上最早的高速公路是中国人修建的,始建于公元前212年,距今足足有2000多年的历史,由秦始皇责令大将蒙恬监管修建。它就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秦直道”,据说最宽处有60米,最窄的地方也有20米,可见宏伟程度,也因此,秦直道在当时与万里长城齐名。我相信,服务区也是与高速公路同步诞生,就如同驿站,快马扬鞭地跑上半天,总要有地方喝口水歇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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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公路,对我来说,印象最深的便是服务区,人来人往,你能遇到数不清的人,数不清的人也能遇到你,所有人都没有闲暇的时间去欣赏旖旎的风光。关于服务区里面的短暂时光,情节构思异常的简明扼要,全是语言明快的抖包袱,几个或数个独立的小故事组成,其中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感情根本不靠酝酿。

武侠电影里,店小二见到客人的第一句,“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很多人闹不清是什么意思。按说住店是过夜,打尖是钟点房。打尖即打火、生火之意,歇上一刻或半晌、吃点热乎的,还得走。这样看来,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就是“打尖”了。只不过服务态度没有店小二那么热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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