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语丝”的语丝(代序)

海德堡语丝(增订本) 作者:金耀基 著


“语丝”的语丝(代序)

董桥

今日学术多病,病在温情不足。温情藏在两处:一在胸中,一在笔底;胸中温情涵摄于良知之教养里面,笔底温情则孕育在文章的神韵之中。短了这两道血脉,学问再博大,终究跳不出奔奔荡荡的虚境,合了王阳明所说:“只做得个沉空守寂,学成一个痴汉。”金耀基兄谈德国社会学家韦伯,说他一向要人“像人一样”去应付时代的问题,意思也很浅显,说的还是人心中那一星温情;他听出德国小城的钟声分外悠扬,竟也蓦然忆起剑桥大学圣约翰书院的钟声,忆起华兹华斯的诗:“那钟声,一声是男的,一声是女的!”学术处理的是时代中“人”的课题,学者论学不敢动之以情,终致痴,泥足虚境,直是自寻短见。

我读金耀基论学论政论人的著述,常会想起程明道的话,相信学者的确须先识仁,笔底一字一句于是浑然与物同体;这不是说做学问先要“满腔子是恻隐之心”,而是说学者要有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是非之心,然后经纶宰制,文章与天下相驰骋。耀基兄写《剑桥语丝》、写《海德堡语丝》,应的正是这个因果,难怪无意得之却篇篇得意,都成温情所寄的妙品了!

Maxime Feifer写过一本谈观光史的书,提到诺曼底Mère Poulard客栈的炒蛋。那天,游客都在客栈饭厅里吃晚饭,突然,大家一窝蜂跑去炉边围观一个年轻厨子炒蛋。她说,厨子的手艺毫无特别之处,只因客栈当年的老板娘以炒蛋出了大名,如今虽然早就过世了,家传炒蛋一样令游客慕名而来。她说,观光客一向自甘给旅游手册牵着鼻子走,客地的寻常景物,终于都蒙上一层神秘的异国情调,祖传秘方变成神话了。耀基兄不是游客,他身在客地,却始终没有堕落成围观炒蛋的观光客。他是个“异乡人”;是个文化香客。游客但求把自己摄进风景明信片的彩色神话之中;“异乡人”则宁可用自己胸中祖国文化的酒杯,去品尝别种文化的神韵。他天天傍晚到海城咖啡馆去,“主要还是贪图个闲静,倒不是故意找那份‘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心境;其实,在现代社会,谁又不是‘异乡人’呢?”他说。

文化香客进香之余,既可领修典籍,讲社会之学,又可联想翩翩,踩沙沙的落叶。黄公度光绪初年奉使随槎,在日本住了两年,与日本士大夫交游,又讲其书、习其事,写成《日本国志》和《日本杂事诗》,都浑稽博考,卓尔自成一家言,赢得知堂老人佩服他“对于文字语言很有新意见,对于文化政治各事亦大抵皆然”。我读金耀基的《剑桥语丝》,读《海德堡语丝》,都曾无端觉得那是英德两国的一段文化学术史,兼且游览政治社会之今昔风貌,其中温情所寄之处,更十足是一组杂事诗!昔日袁中道论文章得失,至今读来不嫌其旧:“不知率尔无意之作,更是神情所寄。往往可传者,托不必传者以传。以不必传者,易于取姿,炙人口而快人目。班马作史,妙得此法。今东坡之可爱者,多其小文小说。其高文大册,人固不深爱也,使尽去之,而独存其高文大册,岂复有坡公哉?”

金耀基的高文大册我一一读过,《从传统到现代》、《中国现代化与知识分子》、《中国民主之困局与发展》、《大学之理念》等等,的确都是写得非常漂亮的学术著作:“可劝可戒,可喜可愕,可以广见闻,可以证讹谬,可以祛疑贰。”可是,作者既受过剑桥Don的熏陶,成了“在历史中漫步的人”,当然也就不难欣赏各种性情的书和读书人:“你不止在图书馆可以看到傅斯年式的‘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那种严肃的执著的读书人;也可以在剑河垂柳下、格兰斯德草野上看到林语堂式的一边看浮云流水、一边抽板烟阅书那种飘逸不泥的读书人。”这样,他既写得出高文大册,也写得出小文小说。

Julian Evans编过一部纪游短篇小说集,集名叫Foreign Exchange,收了十个短篇,背景分别是墨西哥、古巴、希腊、诺曼底、科西嘉、所罗门群岛、安普利亚和苏联等。编者在序文里说,写这些纪游短篇故事起因于一种简单的概念:所有纪游之作都有杜撰的小说成分(All travel writing is fiction);此说虽然夸张,可是,环顾古今中外写游记写得好的作家,大半不是诗人小说家,就是笔底常带温情的散文家,拜伦的The Road to Oxiana,Norman Lewis的A Dragon Apparent,Patrick Leigh Fermor的Roumeli,读来都生动如小说;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自见幽趣,《徐霞客游记》处处是绮丽的联想,杨衒之的《洛阳伽蓝记》冷笔热笔收放自如;至于当代西方小说家如索尔·贝罗、保罗·瑟洛的游记,内地散文家黄裳的《金陵五记》,文学加工之老到,也实在可观。

说游记有杜撰的成分,指的想来不是作者向壁虚构,无中生有,而是触景生感的那个“感”字,恰似夏承焘纪游长短句里说的:“若能杯水如名淡,应信村茶比酒香。无一语,答秋光,愁边征雁忽成行。中年只有看山感,西北阑干半夕阳!”杜撰的不是“杯水”,是“名淡”;不是“村茶”,是“酒香”;不是“征雁”,是“愁边”;不是“山”,是“感”。这好像耀基兄在《剑桥语丝》自序里说的,他写这些文章不时有“诗的冲动与联想(我不会吟诗,但在剑桥时,我确有济慈在湖区时的那份‘我要学诗’的冲动)”。他的文字刚里带柔,早入了品,绝非偶然!

可是,游记写“感”最忌陈烂。张岱《西施山书舍记》说土城以西施得名,是造园者一肚皮学问典故无处着落的明证;匾额如“响屟廊”、“脂粉塘”,门帖如“沼吴伯越”、“锦帆苧罗”,把西施、范大夫句句配合,字字粘捻,见者无不哕噫欲呕!耀基兄的“金体文”掌握分寸最是恰巧,几股浓烈的浪漫情怀,都能忍住了笔以淡远取之。这是本事。

我常想,写文章像造园,要“借”要“用”,但不可伤其天然趣味:“后之造园者,见山脚有石,加意搜剔,未免伤筋动骨,遂露出一片顽皮,是则好事者之过也。美人浴起,脱巾露髻故妙,而冠笄贴钿,亦未始不妙。”张宗子短短几句话泄尽天机,不由你不警惕。说到文章的“借”和“用”,在金耀基的两本《语丝》里完全见出造化来。他不讳言落墨之时总会联想起万里外的故国神州,甚至往往不知道笔下多少写的是德国,多少写的是中国:“人可以斩断‘过去’,但不能不生活在‘历史’中”,在艾墨尔的林边,他想起俾斯麦,想起大陆上的“文化大革命”。他写剑桥,感情也始终还是中国的:在阵阵书香的剑桥街头,他看到的是台北重庆南路飘香书城里的王云五;路过剑城古旧的高楼巨厦,枣红杏白的春意之中,他怀疑那是杜工部诗中的锦官,是太白诗中的金陵,是王维乐府中的渭城。

有了中国文学的涵养,他的文字没有病容;有了社会学的修业,他中年的看山之感终于没有掉进奔奔荡荡的虚境里去;有了现代社会异乡人的情怀,则他勇以针对人类的异化输注理性的温情。他在德国圣山的哲人路上见到几个少男少女埋头在满地黄叶中找栗子,依稀记起江南逃难的童年岁月,在田野中剪野菜,在山溪里抓鱼虾,就是没有捡过栗子;于是,他也弯身用树枝在层层残枝败叶丛中,找起栗子来了:“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这是文学的神韵,是社会学的视野,是文化的倒影,更是历史多情的呢喃,都在金耀基的胸中和笔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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