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例
一、本书完全依照西方传记的体例,记述李鸿章一生的事迹,并加以判断评论,使今后的读者了解其人。
二、中国的旧式文体,但凡是记述一个人的事迹,或是以传记的形式(以描述人物故事为中心),或是以年谱的形式(按年月记载人物生平),或是以事略的形式(记述人物与相关事件的梗概)。这些都是纪事性质的,不作评论褒贬,就算有所点评也是附于文后。这样夹叙夹议的形式,其实是司马迁首创的,《史记》中的《伯夷列传》《屈原列传》《货殖列传》等篇目都是如此。后世之人缺乏历史见识,不敢跟着学。笔者愚钝,只能偷师太史公遵循其写作精神而谋篇布局。
三、四十年(1861—1901年)来,中国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几乎都和李鸿章有关系。因此,笔者为李鸿章作传,便不能不以作近代史的笔法和心力来进行。笔者对于时局略微有些浅见,不敢隐讳,目的不在于前人,而在后世。只可惜时间仓促,旅途之中没有资料可以参考,记述中有错误之处在所难免,希望以后有机会补充勘正。
四、在平吴之役(镇压太平天国时的江苏战事)的记述中,湘军事迹占据了很大篇幅,看似冗词赘句,其实是由于淮军与湘军之间的关系极为繁杂,不这样着墨就不能充分展现当时的形势,请读者见谅。
五、《中日马关条约》《中俄密约》《辛丑条约》都转载了全文,是因为李鸿章生平事迹的前因后果与这些公文有着密切联系,所以不怕行文拖沓,还是全部收录进去。
六、李鸿章在中国背负了诸多毁谤,笔者与他,在政治上是公敌,私下也不过泛泛之交,绝对不会存心为他鸣冤叫屈。因此书中诸多为其开脱辩护的言论,虽然与一般世俗的观点不同,却完全出自记录历史的公平之心;否则,何必虚耗人力付梓印制?英国著名首相格林威尔曾呵斥为其画像的画家:“照我的真实相貌去画!”这才是所谓真相。我写这本书,自信不至于遭到格林威尔的呵斥。若李鸿章能感受得到,想必也会含笑九泉说:“这小子是我的知音。”
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1901年12月26日)
著者自记
自李鸿章之名出现于世界以来,五洲万国人士,几于见有李鸿章,不见有中国。一言蔽之,则以李鸿章为中国独一无二之代表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