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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言:理论基点

清代中国的男性与女性:《红楼梦》中的性别 作者:(澳大利亚)李木兰Louise Edwards 著; 聂友军 译


第一章
导言:理论基点

中国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红楼梦》(又称《石头记》),在中国与西方学术界已经有相当多的研究。事实上,《红楼梦》研究本身就有一个令人敬畏的称号——“红学”。[1]“红学”的研究视角不一而足,从清代的讽喻说到当代西方的结构主义解读层出不穷。然而,因应女性主义(或称女权运动)这一20世纪社会现象的出现,“红学”出现了一个空白。这就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阙如。而我正希望借助本书来填补这一空白。本书援用性别作为社会体系构成上的一个基本类别,在此基础上展开分析。

小说本身引导我们进行如此分析。因为小说叙述了一个清代贵族家庭错综复杂的生活细节,其中充满了性别规则的信息。在《红楼梦》中,性别特权是如何通过一系列性别话语得到维持的,以及因这些特权而造成的矛盾是如何得以调停的,都有详尽的描述。比如,最重要的主题之一是小说主人公贾宝玉与他的两个表姊妹——林黛玉和薛宝钗——之间的三角恋情。基于个人与家族的双重考量,最终选择了宝钗作为宝玉的新娘。而这正是批评家挖掘性别意识的沃土。同样,小说对气派、富有的贾氏家族走向衰落的描写是另一个同等重要的主题。在此我们读到儒学框架内的品行端正与社会公平观念,这就必然涉及身处一定语境、具有性别角色的个体选择是否实现加诸自身的社会功能期待。支撑小说结构的另一条线索是十二位年轻女性——“金陵十二钗”——命运的曲折。[2]这些年轻女性被描绘为都有着悲剧的宿命,并且随着小说的进展,每个人的命运都得到拆解。通过对四百余位人物的描写,小说提供了一个纵横交错的空间,涉及广泛的阶级差别与性别差异。在这个意义上,小说所反映的社会广度与道德深度前所未见。以下诸章拟提供更详尽的事例,说明小说为女性主义批评家提供了便利。因为他们致力于进行性别分析,这恰与小说不同侧面的主题相契合。

这一方法必将带来非历史主义的危险。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西方历史上特定阶段的产物,将它运用于清代中期的文本,这种尝试或许值得怀疑,因为有以当代西方价值观评判中国清代之嫌。那些价值观所表达的是对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两性关系的度量。随着我进一步细致地分析自己的理论根基,这一点将会变得更加明显。但我并不在这个意义上评价《红楼梦》及其作者;而是要考察权力的性别分野在小说中是如何得以阐明的,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的批评家是如何对它进行评价的。当代中国内地,不时出现一些《红楼梦》批评,在他们那里,《红楼梦》被看做——用我们的当代概念来说——男女平等或阶级斗争的表现。事实上,撰著本书最大的动机是对当代中国那些批评方式的反应。这样一来,问题不再是“曹雪芹是萌芽期的女性主义者吗”,或者“《红楼梦》是原始的女性主义文本吗”;而是变成“曹雪芹是如何反映他生活时代的性别意识的”,和“性意识与他们必须履行的权力差别是怎样让自己看起来自然、正常的”。

因此,我不会就曹雪芹对两性间权力和特权的刻画与我们自己的看法进行比较,尽管我们就同一问题有普遍接受的观点,也有自己的期待。这种比较除了奚落“红学”外别无增益。而我感兴趣的则是审视《红楼梦》展示清代性别的方式,旨在理解男女不平等是如何被合理化,并变得可接受与“正常”的。在这一方面,我的研究不是向既有的小说分析挑战,能够对“红学”的范围做些拓宽就不错了。作为一部复调式小说,对《红楼梦》进行单一的、定于一尊式解读是不适宜的,而实际上多样性的理解更受欢迎。我将多元化视为“红学”的优势而非弱点。鲁迅对早期“红学”语带讥讽、不屑一顾。他在胡适、俞平伯、顾颉刚等人所谓的“新红学”中发现,起决定作用的是研究者个人的人生哲学,而不是科学的客观性。[3]鲁迅写道:“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4]那么接下来该是女性主义学家看见性别话语。关于小说的“意义”,如此众多的视角反映出《红楼梦》在文学经典中的地位优势。曹雪芹的驾驭能力当然可以从异彩纷呈的“红学”样式中反映出来,因为文本自身已经证明它是一个极具弹性的意义生产者。

[1] 吴士昌在其影响深远的英文著作《论红楼梦》中指出,“红学”作为一个术语有相当早的起源,大约出现于1870年代中期的北京文人圈。参见Wu Shichang.On the Red Chamber Dream.Oxford:Clarendon Press,1961,p.4。

[2] 被称为“金陵十二钗”的十二位女性是: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王熙凤、秦可卿、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贾巧姐、妙玉和李纨。“十二钗”指小说中的年轻女性,习惯上用它专指上述十二位特定的女性。该词的语源可以追溯到南朝梁代(502—557)的一首诗。梁武帝萧衍写过一首名为《河中之水歌》的爱情挽歌,表达自己无法与相爱的人结合时的哀叹。萧衍以妇女佩戴的十二件头饰为喻,指代一群美丽的女子,这是曹雪芹援用该表达法的渊源。参见王涛等:《中国成语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第627—628页;王力编:《中国古代文学词典》(第三卷),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982页。

[3] 顾颉刚为俞平伯的拓荒性著作《红楼梦辩》撰写的序言指出,胡适《红楼梦考证》与俞平伯《红楼梦辩》的出现,代表着“旧红学的打倒,新红学的成立”。见“顾序”,俞平伯:《红楼梦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9页。

[4] 鲁迅:《〈绛洞花主〉小引》,《鲁迅全集·集外籍拾遗》,上海:鲁迅全集出版社,1938年,第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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