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趟火车之旅的序幕

远行译丛:老巴塔哥尼亚快车 作者:[美] 保罗·索鲁 著,陈朵思,胡洲贤 译


一趟火车之旅的序幕

旅行是一幕消逝的场景,一场孤独的旅程,沿着变形的地理棱线,进入全然的遗忘。

流浪变成何种模样?

既然它逃开了我们所有人。

然而旅行书恰恰相反,孤独者回归日常生活,绘声绘色地描述他用空间做实验的故事。旅行书是最简单明了的一种叙述,是一项解释,为出现和消失的理由自圆其说。它是一种律动,规律来自字词的堆积重复。印象的消退是锐不可当的,但少有完全不存于记忆者。然而,传统上会浓缩旅行书写,一如许多小说,从中间起头,猛地就把读者放在奇乡异国,却不先领他前往该处。一本书的开头可能是“白蚁把我的吊床当点心吃掉了”,抑或“从巴塔哥尼亚的山谷往下深入,尽是灰色奇岩,满载着洪水遗留的千古刻痕及裂缝”。干脆从触手可及的地方随机取出三本书,查看一下开头句:

一八九八年三月一日近正午时分,我首次发现,自己进入了非洲东岸蒙巴萨那险象环生的狭窄海湾。(《察沃的食人魔》,J. H.帕特森著)

“欢迎光临!”路边硕大的广告招牌如是说。此时,车子已完成了螺旋状的登高之旅,从南印度平原的酷热,一下子跃入近乎天赐的凉爽。(《保护下的乌迪》,莫利·潘特—道恩斯著)

从房间的阳台上,我可以一览加纳首都阿克拉的全景。(《你属于哪个部落?》,阿尔贝托·莫拉维亚著)

可是,我向来的疑问在这几本旅行书(也在大多数旅行书)里避而不答:你是怎么抵达那儿的?连动机都不提,欢迎的序幕就已然揭起。前往的过程其实与抵达一样缤纷多彩。不过,好奇心本身已蕴含着拖拖拉拉,因而拖拖拉拉被视为一项奢侈(可是,有什么好急的呢?),我们已习惯生活就是一连串的到达与道别、成功与失败,而其间种种是不值一提的。帕尔纳索斯山的顶峰是众所瞩目的焦点,但较低的斜坡呢?我们并非对离家的过程全无信心,但相关文字少得可怜。离别被形容成恐慌的一刻,在机场大厅验票的瞬间,或是舷梯旁笨拙的亲吻,然后一切寂静无声,直到“从房间的阳台上,我可以一览加纳首都阿克拉的全景……”

旅行,其实是另外一回事。打从醒来的那一瞬间,你就在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迈进,每一段路程(譬如和咕咕钟擦肩而过,顺着富尔顿进入费斯威)都领你更接近目的地一步。《察沃的食人魔》的背景是二十世纪初的肯尼亚,描写狮子吞食印第安铁路工人。但我敢打赌,一本更加细腻精彩的书原本大有可能诞生,内容则是从南安普敦到蒙巴萨的海上之旅,只不过,帕特森上校基于个人种种因素,并未着手撰写。

旅行文学已变得微不足道。典型的开场是,从飞机倾斜的机身,闹剧似的把鼻子紧贴着舷窗往下望。这种逗笑的开场,这种特意加强的效果,已太为人所熟悉,连谐仿都近乎不可能。他们是怎么说的?“下方,横卧着热带草原、洪水没顶的山谷、宛如百衲被的农田。当飞机穿过云层,我可以瞧见蜿蜒攀往山丘的泥巴路,以及小得近似玩具的车辆。我们绕着机场飞,当飞机降低准备着陆,我看见了壮观的棕榈树、收成的农田、寒酸人家的屋顶、用简陋栅栏连缀在一起的方形田野、宛如蝼蚁的人类、五彩缤纷的……”

我从不以为这种臆测有任何说服力。每当飞机降落时,我的一颗心早悬到了喉咙口。我担心(难道你们不会吗?)下一秒钟大伙儿即将坠机。我一生的片段在眼前迅速闪过,错失与伤感的种种枝节小事,短促地浮现心头。然后,某个声音响起,告诉我请留在座位上,直到飞机完全降落。等到飞机抵达停机坪,播音器会放出电影《月亮河》的交响组曲。我猜想,如果我有勇气四处张望的话,也许可以看到一个旅行文学作家在振笔疾书:“下方,横卧着热带草原……”

话说到这儿,到底那趟搭机之旅是怎生风貌?也许确实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搭飞机的经历大多无事可说。值得一提的事件显然跟灾难脱不了关系,所以人们才会以否定句来定义“愉快的搭机体验”:你没碰上劫机,你没遇到坠机,你没呕吐,你没迟到,机上的食物不会让你皱眉头。基于以上种种,你心怀感激,感激使你松了一口气,导致内心一片空白。这也说得通,因为,搭机的乘客等于是时空旅人。他爬入内铺地毯、散发强烈消毒液气味的通道,系好皮带,准备返乡或离家。时间变短了,或者该说时间扭曲变形了,使他从一个时区离开,然后在另一个时区出现。打从他踏入通道,把膝盖紧靠在前座,僵直身子的那一刻起——打从他离去的那一刻起,他的心思就专注于抵达。当然了,前提是他还有任何感觉的话。就算他凝睇窗外,所见除了如北极冻原般的云层外,绝无他物,上方则是宽广的空间。时间被巧妙地遮蔽:没有任何景物值得一瞧。因此,许多人对搭飞机一事满怀歉意。他们说:“我真的很想把那只塑料怪兽抛到脑后,改搭三桅帆船。我要站在船尾甲板上,让海风吹拂我的头发。”

其实无需道歉。搭飞机也许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旅行,但确实是项奇迹。只要付得起机票,搭上正确的电扶梯(以波士顿的洛根机场为例),任何人都可以变出七峰山的峭壁,或因尼斯弗里的岛湖——不过,有一点必须声明清楚:搭电扶梯上行的短短一段路,也许比整趟航行加起来,更能丰富心灵且富有旅行的风味。其余的——外国异地,也就是构成抵达的种种,只剩下那条连结飞机与恶臭机场的上下活动梯。如果乘客把这一类型的转乘视为旅行,写入书中呈给大众,那么读者遇见的第一个外国人,不是搜身的海关人员,就是移民入境检查处蓄有胡须的恶魔。尽管,搭飞机已跃升为世界的流行,我们仍必须哀叹:飞机使我们对空间不再敏锐;我们遭受束缚,一如身着盔甲的恋人。

显而易见,我感兴趣的是在早晨清醒之后的故事:从熟悉到有点陌生,到颇为新奇,到全然不识,最后置身于奇乡异地。重要的是旅途,而非抵达;是旅行,而非降落。我自觉上了旅行书籍的当,并怀疑自己抗拒的事物到底是什么。我于是决定做个实验:亲身前往旅行书上提到的国家,随着火车,从马萨诸塞州的梅德福向南奔到不能再远的地方;在一般旅行书开始的所在,画下本书的句点。

反正我没别的事好做。我的写作生涯渐受肯定,刚写完一部小说,有两年足不出户了。我寻觅着别的写作题材,却发现非但没有走上正途,反而在曲路上不停徘徊。我痛恨严寒的天气,我需要阳光,而且我目前没有工作——所以,还有什么能阻止我的脚步?我在研究地图之后发现,从梅德福的家园到阿根廷南部的巴塔哥尼亚大草原之间,似乎有条绵延不绝的轨道,火车可直通埃斯克尔小镇,之后便毫无铁轨踪迹。若想前往火地岛,火车是不得其门而入,但在梅德福和埃斯克尔之间,铁路繁似星斗。

抱着流浪的情怀,我踏上第一班火车,一般人搭这班列车是为了上班。他们下车,他们的火车之旅已然终结;我留在车厢,我的火车之旅,刚刚开始。

  1. 位于巴塔哥尼亚北侧。
  1. 位于希腊中部,希腊神话中为祭祀太阳神阿波罗之地。
  1. 位于英国南方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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