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村社区概述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农村社区服务”、“农村社区保障”、“城乡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正式提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建设,首先应该清楚农村社区含义、农村社区的特征以及新时期建设农村社区的背景及意义。
第一节 农村社区的含义及特征
一、农村社区的含义
农村社区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内,由从事农业生产的非密集人口,以一定的社会关系组成的农村区域社会。它不仅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社区形式,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一直是人类活动的主要形式。即使是在今天,世界范围内仍有相当大比例的人生活在农村社区里。农村社区是以农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区。它是由一定的人群、一定的地域、一定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一定的管理机构和社区成员的认同感等要素构成的社会实体,它既是农村社会的组成部分,又是农村社会的缩影。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合理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过程。
科学理解农村社区的基本含义,还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1.农村社区是一个社会实体。农村社区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结构体系。它不仅包括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而且包括由这些人口所构成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不仅包括人们的经济生活,而且包括政治、文化生活;不仅包括经济关系,而且包括血缘、地缘等其他社会关系;不仅包括一定的地域,而且包括人们赖以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农村社区是一个由人群、地域、生产和生活设施、管理机构和社区成员的认同感等要素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了农村社会的最基本内容,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都可以在农村社区内反映出来,人们能够透过农村社区观察到千变万化的农村社会现象,能够倾听到农村社会生活浪潮发出的细微呼声。从范围上看,任何一个农村社区都是农村社会的一部分,是农村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换句话说,整个农村社会是由若干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所构成的。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从农村社区建设入手。
2.农村社区具有多重功能。作为社会实体的农村社区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概括地说,一是具有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组织、协调、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作用。二是具有政治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各类社区组织,推进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作用。三是具有文化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担负着发展教育事业、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功能。四是具有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组织具有维护本社区的治安秩序、调解民间纠纷、管理计划生育、维护社区的社会稳定等项职能。五是具有社会建设的功能。例如,农村社区组织要依法办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本社区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等。农村社区功能的多重性是由社区内容的多样性和农村居民的多方面需求所决定的,也是农村社区作为社会实体的一种反映。它要求我们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统筹兼顾农村社区各方面功能,要可持续地强化农村社区的各主要功能,努力使全体农村居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3.农村社区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是农村社区产生、存在的前提,是农村社区经济社会生活的创造者,是农村社区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因而是农村社区的主体。这就要求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村居民的首创精神,保障农村居民的各项权益,促进农村居民的全面发展,努力做到社区建设为了农村居民、社区发展依靠农村居民、社区建设成果由农村居民共享。
4.农村社区的基础性经济活动是农业生产。如果说城市社区的经济基础是二、三产业的话,那么,严格意义上的农村社区的基础性经济活动则是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劳动是多数农村居民的主要职业活动;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着农村社区的特点;农业生产的变化,包括在农村产业结构中的地位变化,从根本上决定着农村社区的变化。一部分农村社区转变为城镇型社区的根本原因在于社区二、三产业取代了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
二、农村社区的特征
当前开展好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仅要了解农村社区的基本含义,而且还应该把握当今我国农村社区的主要特征。
1.当今我国农村社区正处在现代化、城镇化进程之中。农村产业结构从单一农业生产结构向农业生产基础上的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转变;大批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日趋旺盛。这个特点要求我们把发展乡镇企业,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促进农村城镇化健康发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
2.当今我国农村社区具有多元类型。如果从生产职能角度划分,也就是按照社区具有的主要生产职能进行分类,可大体划分为农村、林村、牧村、渔村等。其中,农村(狭义农村)是指以从事种植业为主的人们组成的社区;林村是指以从事林业为主的人们组成的社区,往往以林业为主;牧村是指以从事畜牧业为主的人们组成的社区,有的也兼营农业或副业;渔村是指沿海或湖畔以从事水产业为主的人们组成的社区。如果从法定地位角度进行划分,也就是按照是否是一个法定性社区来进行分类,可大体划分为自然村和建制村两种类型。前者是指自然形成的村落社区;后者是指在自然村落的基础上,出于村民自治和社会管理需要而设置的农村社区,也就是村民委员会辖区共同体。它或者是由一个自然村组成的,或者是由相邻的几个自然村组成的,或者只是一个大自然村落的一部分。但就全国农村而言,由相邻的几个自然村组成一个建制村的情况最为普遍。如果按照不同村落的地位作用划分,还可以将农村社区大致划分为村落社区和集镇社区,以及基层村落社区和中心村落社区等不同类型。农村社区类型的多样性特征,要求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因地制宜。
3.当今我国农村社区人口聚居规模相对较小。人口聚居规模是衡量一个社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通常是指聚落人口(居民点人口)的多少。与城市社区相比,农村社区人口聚居规模小是其显著特征之一。根本原因在于,作为农村基础性经济活动的农业生产必须在大面积的土地上进行,致使农民不可能像城市居民那样大规模聚居于一处,而只能小规模分散居住于多处。这个特点给我们完善农村社区管理、发展农村社区服务提出了一系列客观要求。
4.当今我国农村社区中的家庭功能比较突出。农村家庭不仅担负着养育、赡养、消费、文化娱乐等多项职能,而且还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单位和农村组织的重要构成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农民家庭普遍成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家庭之所以适宜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是因为它的一些最基本特征能够比较充分地满足农业活动提出的多重要求。不仅如此,由于家庭地位的重要性,在农村社会生活中,个人往往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参加组织活动,社区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也往往把家庭视作承受任务的单位,并不直接论及个人。尤其像家族、邻里、经济合作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等,大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构建起来的。因此可以说家庭是农村社区的细胞。这个特点要求我们把通过和谐家庭建设转化家庭的社会功能,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5.当今我国农村社区中的血缘、地缘关系依然具有基础性作用,但业缘关系的作用日益凸显。自古以来,血缘、地缘关系就是农村社区具有基础性意义的社会关系,农村社区组织基本上是以这两种纽带结合起来的。时至今日,农民们遇到生产、生活困难,往往首先求助于亲族、邻里、街坊帮助解决。这些情况表明,血缘、地缘关系依然是农民生活的社会支持系统。因此,农村的家族(宗族)和邻里群体表现着顽强的生命力。不过,也应该看到,处在现代化、城镇化进程中的我国农村,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居民间的业缘关系正在不断扩充、增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既要进一步发挥血缘、地缘的良性功能,限制其负面功能,又要培育发展业缘关系,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6.在社会学中对农村社区的特征基本是按照下述几个方面概括的:
(1)地域特征或地缘关系
地域是农村社区首要的特征,其特点是社区受地域自然环境的直接支配作用较强。农村聚落点总是限定在特定空间的范围之中,不仅农作物的种植带有地域性,而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带有地缘的色彩。在现阶段,村落仍是我国农村社区的基本单位。村落社区的形态与规模受到自然环境因素如山川形势、气候、物产、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限制,如黄土高原的窑洞村落、青藏高原和内蒙古草原的帐篷村落,平原地区的普通的农村村落等等,都显示了不同自然环境条件下的地域特征。又如我国南方山区由于地势起伏、山陵绵延、道路狭窄、人多地少等原因,村落的规模一般都较小;而北方则土地平坦、畜力丰富,村落的规模都比较大。农村也因此具有较多较广的自然景观。
(2)人口特征
这个特征与地域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农村社区区别于城市社区的主要特征。中国农村人口的总量是十分庞大的,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最新统计,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但是由于中国幅员辽阔,绝对数量很大的农村人口,散居在广大的地域上,人口密度就相对较低,人口的流动率相对较小。如果人口密度提高,其职业必然会出现分化,形成集镇或城镇,从而失去农村的意义。农村中的主要职业是务农。由于职业稳定,交通不便,信息不畅,文化不发达,农村人口的移动范围小和频率低,交往范围狭小,人们在世代定居的社区中度过一生。在这种社区中社会生活比较定型,人口的同质性较高。
(3)经济特征
农业是农村中的基本产业,它是一种历史最悠久的产业,大约在七八千年前,农业已经遍布全球。农业经济的特点是直接和自然的物理要素打交道,包括土地、河流、海洋、气候、动植物。这里,土地性质和数量、气候的变化、动植物的品质和疫情,都在相当程度上支配着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农业生产在很长时期内依赖再生能力,生产技术落后,主要是人力,其次是畜力,经济活动也比较简单。商品经济不发达,存在着相当比重的自然经济。当然,在现代化农业生产条件下,通过广泛采用机械化生产、进行人工水利设施建设、使用化肥和农药,改良作物和牲畜品种,可以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不过在中国,由于耕地缺乏,人口众多,农业机械化程度低,故而农业生产、农村社区生活对自然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也不能改变农业经济生活的有机性。
(4)文化特征
主要表现在农村社会组织系统和农村社会规范系统。从组织方面来看,农业经济生活的有机性,具体表现为对劳动力的季节性要求,提供和培养这种劳动力的自然是家庭。因此家庭是农村社区组织的中心。当农村社区中各种正式组织尚不发达的时候,农村家庭不仅是经济生活(生产、交换和消费)的中心,而且是社会交往、教育和娱乐的中心。从社会规范方面来看,传统农业生产是一种低层次的经验型的生产,社会规范的功能就是要延续已经取得的传统经验。不仅生产经验要在社会规范中得以延续,社会的其他方面经验也要在社会规范中得以延续。因此,农村的社会规范是传统取向的。农村文化活动的物质条件较差,文化生活水平较低。
(5)人际关系特征
传统中国农村社区具有“血缘群体”的社会关系特征,“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血缘群体与农村社区的联系是内在的,也是现实的。说它是内在的,是因为最初的村落,实际上就是血缘群体的定居地,这一点,今天人们仍然可以从“李家庄”、“赵家村”这类村落名称上看出来。说它是现实的,是因为传统农村由于自然经济的特点,家庭成为基本生产单位和初级的农村组织,但是为了抗御自然风险和社会动乱,适应生产和社会的两种需要,家庭必然结成更高一级的组织形式,这在农村只能是血缘群体。血缘关系及其亲属群体是一个人和一个家庭最可靠的关系资源和社会后盾。血亲、姻亲,以及由于世世代代血亲、姻亲关系形成的复杂网络,是农村社会关系的核心和联系纽带。农村中血缘群体的形态,最重要的也最基本的是家族。家族有家长和家属,后者必须服从前者。在家族之上可能还有宗族。宗族是比家族更严密更严格的组织形式,有族长和族产。宗族已不是初级群体,而是具有正式组织结构的次级群体。血缘关系的交往原则是“差序格局”,在这个差序格局中,以个人为中心,分布着距离不同的关系网络层次,其中亲缘关系越近的人所处的网络层次也越近。最近的是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稍次,叔侄关系更次等等,逐级推演直至同宗不同门的远亲。
同时,农村社区还有一种重要的人际关系,就是邻里关系。邻里由于相互之间交往较多,相互帮助的需求与实现频繁,因此,在感情上比较接近,逐步形成一个守望相助、共同生活的小型群体。邻里是除了家庭之外的农民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对农民个人来说,最初的家庭之外的社交场所是邻里间进行的,邻里也是个人身份的一种标志,个人不但是属于家庭的,也是属于邻里的。在一个传统的社区中,不和邻里交往的家庭是不具有社会意义的,也难以独立应付他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邻里之间同样有认同感,这种认同同样表现在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上。这种基于地域关系而建立起来的邻里关系,是一种对农民血缘关系的补充。在农民的生产、生活、社会整合方面,发挥了互助、情感交流、形成群体规范的重要作用。
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差序格局和以邻里关系为基础的合作格局,都可以称为农村的初级社会关系。
当然,以上对于农村社区特征的概括是一般化的。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第一,由于中国幅员广阔,各地区差异极大,因此不同地区的农村社区的特征也有很大不同。即便是在同一个区域内,也有“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的特点,也就是说,每一个农村社区,都可能有它某一方面的独特性。第二,在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农村社区出现了诸多新的特征。虽然这些新特征中的某些特征还是一种动态性的、现在进行时的,因而可能是不定型的,但是它仍然代表了一种新的发展趋向。
三、当前农村社区呈现的新特征
有许多学者对是新时期的农村社区的诸种新的特征,进行了生动地描述。具体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地域特征方面,其自然边界日益模糊化
主要是指在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其耕地日渐减少,而新型的工商业建筑如工厂、商品交易市场、商店、旅馆、饭店和游乐场等大规模兴建,甚至已经毗连成片,以往村庄的自然边界即使还存在,也不再具有以往的意义了。特别是在一些城郊村,与城市的边界更加模糊甚至完全取消。
2.经济特征方面,出现了农产品的基本市场化和产业结构的变化
中国最广大的地区虽然仍是农村,但在中国国民生产总值中,农业比例已经非常小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今天的农村已经不再是自给自足的经济了。农民的种子、化肥、农业机械都是来自城市或城镇,甚至来自更遥远的地方。在生产许多产品时,农民的目光便盯着城市甚至国外的市场。他们使用了电和各种电器,使用了汽油、煤油或柴油;在许多地方,甚至浇地的水都要购买——今日中国农民的生活在很多方面都已经同城市连接在一起了,他们已经构成了现代工商社会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的农民和农村现在其实更多是捆在市场上,就整个中国而言,已经是“市场中国”了。
市场化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专业化。即使是在传统农业内部,市场经济对于社会分工和规模经济的要求,也改变了过去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分工不细密、靠传统经验就可以进行的经济行为特征,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许多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业方面的“专业县”、“专业村”、“专业户”。专业化不但体现在生产方式方面,也体现在生活方式方面。一个朋友在农村的母亲去世后,其丧事是由一个专业化的组织承办的,事主只要交代了待客人数和标准,其他诸如搭棚、桌椅、餐具、食材、厨师、乐队等,都由这个组织负责。同时,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包括工业、商业、建筑、运输、服务、旅游业等新型产业。甚至在一些发达地区的村庄,已经没有了传统的农业,一些乡村和农民创办的其他类型的企业,规模和水平已经十分现代化。
3.人口特征方面,开始了剧烈的社会分层和大规模的流动
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人民公社时期单一的“社员”,如今转变为农民、企业工人、农民企业家、私营业主、乡村管理者、外出务工者等,农村社会具有了多元性、复杂性、流动性和竞争性。我们很难说清楚,现在的“农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概念,这个群体究竟包括了哪些人。通常说“农民”是一个户口概念,这种户口标志一种身份,这部分人生活在中国城市身份体系特有的福利制度之外。但是,在城市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农转居”(农业户口转变为居民户口和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正在成为一种潮流,许多转为居民的原村民仍然被称为“农民”,成为“失去了土地也失去了农业户口的”农民。如果说“农民”是个职业概念,专指以农业为职业的社会群体,但是,现在被称为“中国农民”的这个人群显然不这样单纯。在这个变迁分化的时代,人还是那些人,村还是那个村,但是,农民不再是过去的农民,村庄不再是原来的村庄。传统村民的含义不再一致,传统村庄的结构也不再完整。这种乡村结构分化的过程,是中国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重要部分。整体来看,中国乡村的社会构成已经和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中国农民开始了大规模的流动与迁徙。中国农村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有大量富余的劳动力,这些富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据有关机构的估计,当前农村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合计超过5亿人,其中农业仅需要1.2亿人,在沿海和城市打工的有2.5亿人。这种转移的农民开始是青壮年劳动力,季节性的或阶段性的外出打工,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农民工”。后来,有一部分农民工就在城市定居。甚至不限于青壮年农民,有的农民举家搬迁,成了新市民。由于众多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许多农村成了“空壳村”,留守的都是些妇女、老人和儿童。这造成了很多问题,比如农村人才“断层”现象突出。同时也造成了农村的社会治安问题、家庭安定问题、养老问题、教育问题,等等。
同时也有另一种人口现象,就是外来人口向农村的流入。例如,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外来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地原有人口,如广东东莞。当然,从城市化的角度看,类似东莞这样的地区,已经不再是农村。
4.在文化特征方面,日渐信息化和多元化
村庄开放带来与外界资源、信息的充分交流,特别是人口的流动,为过去相对稳定的村庄生活带来了诸多变量。这些变量不仅改变村民的日常生活,也在改变村庄内外部关系,改变乡村社会治理的过程和结构。遥远的西方国家如何进行一场战争、如何处置一个紧急事件,都被村民直接关注并成为议论评点的题目,而乡村内部的事情,农民所受到的影响则可以直接转化为某种价值和行动。从信息传播看,农民获得外部信息变得快捷方便,大量的国家政策通过大众传播工具发布,传统的逐级传达文件似乎变成多余,普通农民往往比县乡干部更懂得政策。政策传播不再被官员“垄断”,基层政府“领导”农民的难度显著增加。从农民与政府的互动看,农民更有力量反作用于政府,当农民为某些事情而抗争冲突时,如选举纠纷、征地纠纷、环境破坏、干部腐败等问题,因为信息共享,农民变得更加容易组织起来。因为与外部的联系变得方便,农民也更加容易获得外部的支持。比如,一场村民与乡镇政府的征地谈判,农民往往有远在北京上学、在上海经商的村里人在政策信息、斗争技巧、上访资金的支持,甚至有国外人士、媒体的直接关注介入。这个时候,基层政府面对的,不再是孤独无援的几十个普通村民,而可能是一种巨大深远的社会网络。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应该认真考虑如何调整行为,改善与乡村社会的互动。
但是农村的文化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找回并强化了某些传统的文化。特别是可以被称为文化遗产的那些传统文化形式,在式微了多年后,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又被挖掘出来,得到了重视,甚至得以振兴。比如河北抚宁县的吹歌、昌黎县的大秧歌、唐山的皮影戏。最明显的,是东北地区的“二人转”,不但在农村复兴,而且登堂入室,成了全国人民的欣赏对象。全国各地的农村,基本都出现了这种传统文化的复兴。如果没有特殊的文艺形式,那么也会表现在习俗方面。特别是在一些“乡村旅游”的农村,地方习俗成了吸引游客的一个重要内容。
对于农村文化传统的回归现象的原因需要进行仔细的分析。它们也许是现代化过程中农民自身文化需求的一种反映。在以电视媒体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城市文化向农村的侵袭中,农村在表现了初期的慌乱后,逐渐重整旗鼓,开始以消极的和积极的两种形式来对抗这种城市文化的来袭。消极的比如说打麻将,在许多农村,打麻将成了农民消遣的最主要的方式。积极的就是上述重振传统文化形式。
农民在富裕后,开始有了自己独立的文化需求和这种需求能够被满足的能力。于是,最符合他们文化特征的一些传统的文化形式,就具有了新的生命力。农民实际上也是通过这种独特的文化,来强烈地表达这一社会阶层的独立性与力量。
但它们也可能是农民基于利益考虑的一种商业方式,即通过这种文化形式,与外界进行某种交换,以获取利益。就像和服对于日本人、韩服对于韩国人一样,许多我国少数民族的服装也许只是在节日或特殊场合才穿上,平时的服装早已是西装或便装。但是,这种民族化的服装习俗如果对旅游有用的话,那么它也可以复兴。这后一种情况,其实也有相当大的积极意义,它使得农村文化可以反过来影响城市人群,满足城市人群的文化需求,从而实现了城乡之间的一种文化交流。同时,在文化方面出现的变化中,也有一些是不好的,如封建迷信的回潮。
5.在心理和人际关系特征方面,逐渐理性化与利益化
农民的职业分化导致了利益的分化,而利益分化则是利益表达的基础。如果从心理和人际关系角度看,许多学者特别提到了中国新农村的人际关系“理性化”的趋向。当年梁漱溟和费孝通先生曾以“伦理本位”和“差序格局”来指称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所谓“差序格局”,与“伦理本位”义同,是指每个传统的中国人都被一层一层的人伦关系所笼罩,而人伦关系是一种人无可选择的血缘关系)。在今日农村,“差序格局”即使还存在,其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即原本紧紧地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差序格局正在变得多元化、理性化,亲属之间关系的亲疏越来越取决于他们在生产经营中相互之间合作的有效和互惠的维持。而这种改变,极可能向农民日常生活渗透,其最终结果是:“理性全面进入农民生活”。
理性化和利益化可能会导向正向结果,比如农民的民主意识的提高。只有出现了利益的分化,农民才更有可能要求利益表达的方式和程度。他们希望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身要求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他们努力寻求保护自己利益的方式,自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这成为农村基层自治的基础。
这种理性化和利益化也可能导致复杂的情况。特别是在人际关系上,这种理性化过程中的特点是:家庭的解体,姻亲关系日渐重要,有选择地走动亲戚,朋友关系的广泛存在及其亲戚化,兄弟关系的疏远,日益严重的农村养老问题,生育子女的理性考虑,父母与子女分家,传统习俗和仪式迅速衰落等等。重要的是,在差序格局解体的时候,人们自己选择关系,这种关系的选择,依他们的理性算计。市场经济和现代传媒则为农民提供了进行理性算计地交往朋友的理由。人际关系与经济利益越来越紧密地挂上了钩。
农民的分化和职业的变化在农民交往方式上带来的最大变化是交往标准的差异性增大。农民开始走出村庄,接触到不同的人和许许多多新生事物,因而思想更加开阔,更愿意接受新生事物,则是一个普遍的趋势。这种以利益为核心的心理与行为特征的出现,虽然是基于“理性化”,但往往是一种私利的理性化。就个人的理性而言,其实有两种,一种可以称为公共理性,一种则是个体理性。前者是一种关注公众利益的理性,后者是关注个人利益的理性。在个人更加自由的条件下,个体理性的最大化,有时反而不如在个人自由不足条件下,集权或威权对公众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所能够提供的保障。
比如,在新时期,在这种“理性化”下,我们看到了农村传统的“守望相助”的传统在许多地方被销蚀,甚至农村养老问题也日益严重。由于农民社会关系“原子化”的基本特点,在其生产过程中,也出现了不能进行合作从而使共同利益甚至社会利益受损的普遍现象。比如农民不能组织起来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也不愿向土地作更多投入。无论是农村基层工作者还是农村的老农,都认为现在的农民“变懒”了。在这种利益化的指引下,农村人际关系呈现了复杂性,比如,在许多地方,宗族势力不是消解了,而是强化了,同时出现了新的利益团体。
但是,无论我们对农村人际关系理性化的评价如何,它都是农民个体的“理性”选择,因而有它的合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从来都是“理性化”的,不过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价值观。人们可以批评农民的某些“计算”过于斤斤计较于私利和目光短浅,但如果从农村的社会环境中去看待这种心理和行为现象,必须承认,农民个体利益的重建以及基于个体利益的“理性化”,构筑了农民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总体上有着积极的进步意义。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农村所出现的新的特征,从根本上说,是在国家和社会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的现代化进程中的时代背景下,自然而然地发生的。这种新的变化还在继续着。但无论如何,由于中国国情,农村和农民将始终存在,并始终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存在,所以,它必将始终保持自身独有的自然、社会、文化特征。同时,城乡二元结构虽然已经在全社会的进步中日益弱化,但也必然在相当时期存在。因此,农村社区的特征除了它自身天然具有的那些之外,也会长期带上社会政治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