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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帽记

成长是痛,也是幸福 作者:蒋勋,钱钟书,莫言 等 著


失帽记

余光中/文

二〇〇八年的世界有不少重大的变化,其间有得有失,这一年我自己年届八十,其间也得失互见:得者不少,难以细表,失者不多,却有一件难过至今,我失去了一顶帽子。

一顶帽子值得那么难过吗?当然不值得,如果是一顶普通的帽子,甚至是高价的名牌。但是去年我失去的那顶,不幸失去的那一顶,绝不普通。

帅气、神气的帽子我戴过许多顶,头发白了、稀了之后尤其喜欢戴帽,一顶帅帽遮羞之功,远超过假发。丘吉尔和戴高乐同为“二战”之英雄,但是戴高乐戴了高帽尤其英雄,所以戴高乐戴高帽而乐之,所以我从未见过戴高乐不戴高帽。

戴高乐那顶高卢军帽丢过没有,我不得而知。我自己好不容易选得合头的几顶帅帽,却无一久留,全都不告而别。其中包括两顶苏格兰呢帽,一顶大概是掉在英国北境某餐厅,另一顶则应遗失在莫斯科某旅馆。还有第三顶是在加拿大维多利亚港的布恰花园所购,白底红字,状若戴高乐的圆筒鸭舌军帽而其筒较低:当日戴之招摇过市,风光了一时,后竟不知所终。

一个人一生最容易丢失也丢得最多的该是帽与伞。其实伞也是一种帽子,虽然不戴在头上,毕竟也是为遮头而设。而两者之所以易失,也都是为了主人要出门,所以终于和主人永诀,更是因为同属身外之物,一旦离手离头,几次转身就被主人忘了。

帽子有关风流形象。独孤信出猎暮归,驰马入城,其帽微侧,吏人慕之,翌晨戴帽尽侧,千年之后,纳兰性德的词集亦称《侧帽》。孟嘉重九登高,风吹落帽,浑然不觉,桓温命孙盛作文嘲之,孟嘉也作文以答,传为佳话,更成登高典故。杜甫七律《九日蓝田崔氏庄》并有“羞将短发还吹帽,笑倩旁人为正冠”之句;他的《饮中八仙歌》更写饮者的狂态:“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尽管如此,失帽却与风流无关,只和落拓有份。

去年十二月中旬,香港中文大学图书馆为我八秩庆生,举办了书刊、手稿展览,并邀我重回沙田去签书、演讲。现场相当热闹,用媒体流行的说法,就是所谓人气颇旺。联合书院还编印了一册精美的场刊,图文并茂地呈现我在香港时期十一年(一九七四—一九八五年),在学府与文坛的各种活动,题名《香港相思——余光中的文学生命》,在现场送给观众。典礼由黄国彬教授代表文学院致辞,除了联合书院冯国培院长、图书馆潘明珠副馆长、中文系陈雄根主任等主办人之外,与会者还包括了昔日的同事卢玮銮、张双庆、杨钟基等,令我深感温馨。放眼台下,昔日的高足如黄坤尧、黄秀莲、樊善标、何杏枫等,如今也已做了老师,各有成就,令人欣慰。

演讲的听众多为学生,由中学老师带领而来,讲毕照例要签书,为了促使长龙蠕动得较快,签名也必须加速。不过今日的“粉丝”不比往年,索签的要求高得多了:不但要你签书、签笔记本、签便条、签书包、签学生证,还要题上他的名字、他女友的名字,或者一句赠言,当然,日期也不能少。那些名字往往由索签人即兴口述,偏偏中文同音字最多。“什么what?恩惠的惠吗?”“不是的,是智慧的慧。”“也不是,是恩惠的惠加草字头。”乱军之中,常常被这么乱喊口令。不仅如此,一粉丝在桌前索签,另一粉丝却在你椅后催你抬头,停笔,对准众多相机里的某一镜头,与他合影,笑容尚未收起,而夹缝之中又有第三双手伸来,要你放下一切,跟他“交手”。

这时你必须全神贯注,以免出错。你的手上,忽然是握着自己的笔,忽然是他人递过来的,所以常会掉笔。你想喝茶,却鞭长莫及。你想脱衣,却匀不出手。你内急已久,早应泄洪,却不容你抽身疾退,这时,你真难身外分身,来护笔、护表、护稿、扶杯。主办人焦待于旋涡之外,不知该纵容或喝止炒热了的“粉丝”。

去年年底在中文大学演讲的那一次,听众之盛况不能算怎么拥挤,但也足以令我穷于应付,心神难专。等到曲终人散,又急于赶赴晚宴,不遑检视手提包及背袋,代提的主人又川流不息,始终无法定神查看。餐后走到户外,准备上车,天寒风起,需要戴帽,连忙逐袋寻找。这才发现,我的帽子不见了。

事后几位主人回去现场,又向接送的车中寻找,都不见帽子踪影。我存和我,夫妻俩像侦探,合力苦思,最后确见那帽子是在何时、何地,所以应该排除在某地、某时失去的可能,诸如此类过程。机场话别时,我仍不死心,还谆谆嘱咐潘明珠、樊善标,如果寻获,务必寄回高雄给我。半个月后,他们把我因“积重难返”而留下的奖牌、赠书、礼品等寄到台湾。包里层层解开,真相揭晓,那顶可怜的帽子,终于是丢定了。

仅仅为了一顶帽子,无论有多贵或是有多罕见,本来也不会令我如此大惊小怪。但是那顶帽子不是我买来的,也不是他人送的,而是我身为人子继承得来的。那是我父亲生前戴过的,后来成了他身后的遗物,我存整理时所发现,不忍轻弃,就说动我且戴起来。果然正合我愿,而且款式潇洒,毛色可亲,就一直戴下去了。

那顶帽子呈扁楔形,前低后高,戴在头上,由后脑斜压向前额,有优雅的缓缓坡度,大致上可称贝瑞软帽(beret),常覆在法国人头顶。至于毛色,则圆顶部分呈浅陶土色,看来温暖体贴。四周部分则前窄后宽,织成细密的十字花纹,为淡米黄色,戴在我的头上,倜傥风流,有欧洲名士的超逸,不止一次赢得研究所女弟子的青睐。但帽内的乾坤,只有我自知冷暖,天气越寒,尤其风大,帽内就越加温暖,仿佛父亲的手掌正护在我头上,掌心对着脑门儿。毕竟,同样的这一顶温暖曾经覆盖过父亲,如今移爱到我的头上,恩佑两代,不愧是父子相传的忠厚家臣。

回顾自己的前半生,有幸集双亲之爱,才有今日之我。当年父亲爱我,应该不逊于母亲,但小时我不常在他身边,始终呵护着我、庇佑着我的,甚至在抗战沦陷区逃难,生死同命的,是母亲。肌肤之亲,操作之劳,用心之苦,凡她力之所及,哪一件没有为我做过?反之,记忆中父亲从来没打过我,甚至也从未对我疾言厉色,所以绝非什么严父。不过父子之间始终也不亲热。小时他倒是常对我讲论圣贤之道,勉励我要立志立功。长夏的蝉声里,倒是有好几次父子俩坐在一起看书:他靠在躺椅上看《纲鉴易知录》,我坐在小竹凳上看《三国演义》。冬夜的桐油灯下,他更多次为我启蒙,苦口婆心引领我进入古文的世界,点醒了我的汉魄唐魂。张良啦,魏征啦,太史公啦,韩愈啦,都是他介绍我初识的。

后来做父亲的渐渐老了,做儿子的也长大了,各忙各的。他宦游在外,或是长期出差数下南洋,或担任同乡会理事长,投入乡情侨务;我则学府文坛,烛烧两头,不但三度旅美,而且十年居港,父子交集不多。自中年起他就因关节病苦于脚痛,时发时歇,晚年更因青光眼近于失明。二十三年前,我接中山大学之聘,由香港来高雄定居。我存即毅然卖掉台北的故居,把我的父亲、她的母亲一起接来高雄安顿。

许多年来,父亲的病情与日常起居,幸有我存悉心照顾,并得我岳母操劳陪伴。身为独子,我却未能经常省视侍疾,想到五十年前在台大医院的加护病房,母亲临终时的泪眼,谆谆叮嘱“爸爸你要好好照顾”,实在愧疚无已。父亲和母亲鹣鲽情深,是我前半生的幸福所赖,只记得他们大吵过一次,却几乎不曾小吵。母亲逝于五十三岁,长她十岁的父亲,尽管亲友屡来劝婚,却终不再娶,鳏夫的寂寞守了三十四年,享年,还是忍年,九十七岁。

可怜的老人,以风烛之年独承失明与痛风之苦,又不能看报、看电视以遣忧,只有一架古董收音机喋喋为伴。暗淡的孤寂中,他能想些什么呢?除了亡妻和历历的或是渺渺的往事。除了独子为什么不常在身边。而即使在身边时,也从未陪他久聊一会儿,更从未握他的手或紧紧拥抱住他的病躯。更别提四个可爱的孙女,都长大了吧,但除了幼珊之外,又能听得见谁的声音?

长寿的代价,是沧桑。

所以在遗物之中竟还保有他常戴的帽子,无疑是继承了最重要的遗产,父亲在世,我对他爱得不够,而孺慕耿耿也始终未能充分表达。想必他深心一定感到遗憾,而自他去后,我遗憾更多,幸而还留下这么一顶帽子,未随碑石俱冷,尚有余温,让我戴上,幻觉未尽的父子之情,并未告终,幻觉依靠这灵媒之介,犹可贯通阴阳,串联两代,一时还不至于将上一个戴帽人完全淡忘。这一份与父共帽的心情,说得高些,是感恩,说得重些,是赎罪,不幸,连最后的这一点凭借竟也都失去,令人悔恨。

寒流来时,风势助威,我站在岁末的风中,倍加畏冷。对不起,父亲。对不起,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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