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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杂种”之涵义及其作为“胡人”的修饰语

唐诗与唐史论集 作者:谢思炜 著


“杂种”与“杂种胡人”——兼论安禄山的出身问题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安史叛军首领安禄山被学者认定为出身于粟特人,有关粟特人在安史之乱中的动向和作用也成为史学界讨论的议题。其中,杜甫诗在言及安史叛军时屡次使用“杂种”一词,也被作为重要史料引用。本文试图对这一概念的相关史料做进一步梳理,并进而对安禄山出身为何被记载为“杂种胡人”提出解释。

一、“杂种”之涵义及其作为“胡人”的修饰语

杜甫在涉及安史之乱的诗作中共有三处使用了“杂种”一词:

胡尘踰太行,杂种抵京室。(《留花门》)

杂种虽高壁,长驱甚建瓴。(《秦州见敕目薛三璩授司议郎毕四曜除监察与二子有故远喜迁官兼述索居凡三十韵》)

社稷苍生计必安,蛮夷杂种错相干。(《承闻河北诸道节度入朝欢喜口号绝句十二首》之二)

陈寅恪《以杜诗证唐史所谓杂种胡之义》一文,根据《旧唐书·安禄山传》“营州柳城杂种胡人也”、《史思明传》“营州宁夷州突厥杂种胡人也”及《张光晟传》“杂种胡”自京师还国事,认为:“杜少陵与安史为同时人,其以杂种目安史,实当时称中亚九姓胡为杂种胡之明证。”

在陈氏之前,日本学者桑原骘藏《隋唐时代来往中国之西域人》考察昭武九姓胡之安氏,指出安禄山应有部分粟特血统。在陈氏之后,蒲立本(Edwin G.Pulleyblank)根据亨宁(W.B.Henning)的研究指出,安禄山的原名轧荦山(或阿荦山)是粟特语roxan的转写,义为光、光辉

陈文称:“唐人当日习称九姓胡为杂种胡,杂种之目非仅混杂之通义,实专指某一类种族而言也。”但未解释为何九姓胡会蒙此“杂种”之名。蒲立本认为这是对与突厥混居的粟特人的一般称呼,并引《旧唐书·地理志》伊州“隋末西域杂胡据之”,谓其首领史万年是已加入北突厥的粟特人,因与突厥通婚,或多或少在种族上与其相混,而被称为杂胡

其后,黄永年撰文指出:“‘杂胡’、‘杂种’、‘杂类’、‘杂夷’、‘杂人’、‘杂户’这类名词,只是若干少数民族的统称,月氏馀裔以至昭武九姓胡种族不一,自可被以‘杂种胡’之称,而‘杂种胡’则不一定是月氏馀裔昭武九姓胡,二者不好等同。”并引樊衡《为幽州长史薛楚玉破契丹露布》“东胡杂种君长之郡”,谓其指奚、契丹、室韦之类,认为杜诗“杂种”应指安史主力奚、契丹、同罗等

上述讨论已相当充分,但对“杂种”一词的来源尚无清楚解说,对其词义也存在某种误解。需要追问的是,已被学者普遍接受的“杂种胡”一词,真的是唐人对某部族的特定称谓吗?据文献考察,用“杂种”一词指称外族,始见于《后汉书》,主要用于描述西羌诸部。如《西羌传》:“(滇良)于是集会附落及诸杂种,乃从大榆入,掩击先零、卑湳”;“至元和三年,迷吾复与弟号吾诸杂种反叛”;“于是滇零等自称‘天子’于北地,招集武都、参狼、上郡、西河诸杂种,众遂大盛”;“且冻、傅难种羌等遂反叛,攻金城,与西塞及湟中杂种羌胡大寇三辅。”《西羌传》又有“别种”、“诸种”、“种人”等语,可知“种”即种族、族属之义。“杂种”与“诸种”、“别种”之义略同,指诸多部落;视具体语境,又指部落集团中别出或附属、归属之部落。《唐会要》卷九六“薛延陀”:“初,延陀请以其庶长子曳莽为突利失可汗,居东方,所统者杂种;嫡子拔灼为四叶护可汗,居西方,所统者皆延陀。”此义尤为明显。可见“杂种”一词并无“混血”、通婚或后代以之詈人之义,其本义也并非混居、杂居,而只是众多族属、诸多部落之义。与蛮、夷等词相比,“杂种”一词属中性词,就本义而言显然并无任何贬义。

但在后人笔下,“杂种”也被用来泛指蛮夷。如《魏书·张彝传》载彝上表称:“海东杂种之渠,衡南异服之帅。”《南齐书·东南夷传》史臣云:“至于南夷杂种,分屿建国。”《晋书·李雄载记》史臣曰:“况乎巴、濮杂种,厥类实繁。”从这些用例来看,黄永年认为杜诗“蛮夷杂种错相干”乃统指当时四裔民族,是有根据的。

“杂种”如果与“胡”相连缀,是否有特定所指呢?《后汉书》有“杂种羌胡”之称,又称:“令将杂种胡骑休屠黄石屯据要害。”《陈书·殷不害传》谓:“(侯)景兵士皆羌、胡杂种。”《隋书·裴矩传》载矩《西域图记序》:“故知西胡杂种,僻居遐裔。”由于《后汉书》等文献往往羌、胡连称,因此以上诸例仍是指羌胡诸部,“杂种胡骑”也并非特指某一种族。

此外,还有“杂胡”一词。《三国志·魏书·仓慈传》:“又常日西域杂胡欲来贡献,而诸豪族多逆断绝。”《魏书·高车传》:“上郡以西诸鲜卑、杂胡闻而皆应之。”从文献使用来看,此词可用于指西北各族。故《隋书·突厥传》称:“突厥之先,平凉杂胡也。”蒲立本所引《旧唐书·地理志》伊州之“西域杂胡”,以“西域”作为限定,因此可能是指昭武九姓胡,但仍被包括在西北诸族“杂胡”之中。

那么,唐代文献中的“杂种胡”一词是怎么来的呢?《旧唐书·安禄山传》、《史思明传》原文称其为“杂种胡人”、“突厥杂种胡人”,显然是以“杂种”作为修饰语冠于“胡人”之上。杜诗三例均只称“杂种”,并非“杂种胡”。只有《安禄山事迹》称安禄山“营州杂种胡也”,此外则有《旧唐书·张光晟传》一例:“建中元年,回纥突董梅录领众并杂种胡等自京师还国。”这两处的“杂种胡”很可能是一种临时词语组合,也可能“胡”下脱去“人”字。

“杂种”一词在唐代还有其他多个用例:或与“东胡”连称,如黄永年所引樊衡文;还可指“鲜卑”,与“稽胡”并称,如代宗《命郭子仪等备边敕》:“宜令子仪以上郡北地、四塞五原,义渠稽胡、鲜卑杂种,马步五万众,严会栒邑,克壮旧军。”还可指出身铁勒部族的仆固怀恩,如于邵《贺斩逆贼仆固玚状》:“伏以前件贼夷狄杂种,素无令望。”阙名《贺仆固怀恩死并诸道破贼表》:“逆贼怀恩者,毡裘杂种,出身微贱。”亦可泛指东北诸族,如权德舆《刘公墓志铭》:“(贞元)十九年,林胡率诸部杂种,浸淫於澶蓟之北。”可见“杂种”一词在唐代仍可用来指称北方或四裔之族,故杜诗以其与“蛮夷”连用。不过从以上用例来看,该词这时已多少含有贬损或蔑视之义。

《旧唐书·张光晟传》之“杂种胡”还国事,《册府元龟》卷三六七所载为:

张光晟为振武军使,德宗建中元年八月,光晟杀回纥之归国者。初,回纥继至,有九姓胡杂之,通名回纥,凡千馀人。……光晟乃勒兵围拥回纥,并群胡皆杀之。

《新唐书·回鹘传》则作“始回纥至中国,常参以九姓胡,往往留京师,至千人”。不难看出,《新唐书》之“参以”,即《册府元龟》之“杂之”,此盖出于宋子京之修润。陈寅恪谓《新唐书》可证“杂种胡”即九姓胡,实际这条记事恰好证明“杂种”之称仅仅是因九姓胡是“杂”于回纥之中的他族。从以上诸例来看,“杂种胡”之文仍无外乎涵义较宽泛的“杂种胡人”之义,很可能只是略去或讹失“人”字,并没有像“杂种”、“杂胡”二词那样作为固定词汇使用。所谓“杂种胡”,实不能用以代称九姓胡,也非某一族之特指。在后出的《新唐书》、《资治通鉴》等文献中,这一说法完全消失,也恰好印证了以上所论:并非司马光等人不理解此词涵义,而是根本没有这种固定说法。今学者因受“杂种胡”之说强烈影响,征引《旧唐书》等史料时往往径称安、史为“杂种胡”,而略去其下“人”字,以讹传讹,不可为据。

也许是注意到“杂种胡”之称缺少充分的史料依据,有学者转而采用较早时期已有的“杂胡”一词来指称安禄山及其相关族属;也有人试图将“杂种胡”概念扩大为包含其他一些族类,甚至构拟出一个“亦胡亦蕃”、异种通婚的族群。这一思路可能最早源自蒲立本有关“杂种”一词的含糊解释,也源于由此词后起义所造成的一种普遍误解。根据以上文献考察,笔者认为,在有关粟特人问题的讨论中,确实不宜再使用“杂种胡”一词;“杂种”一词实与混血无关,没有充分史料根据,也无法假定在中国北方曾经有一个十分活跃的庞大的混血族群。即便在唐羁縻州内或成为城傍部落,那些归附或附属部族也是以自为统领的部落聚居形式生存或迁徙,只可能有一些商队和流民在其间出入。安禄山本人为混血儿,只是暗示了其父母出身可能非同一般。

二、杜诗及其他唐代文献中的“胡人”概念

安禄山是有粟特血统的胡人,这一观点自20世纪以来逐渐获得学者公认。但《新唐书》记其为“营州柳城胡”,《资治通鉴》记其为“营州杂胡”,对《旧唐书》史料进一步简化,说明二书作者对其族属并无更清楚的认定。即便是作为早期史料的《安禄山事迹》和《旧唐书》,在记述其早期事迹时也只追述到随其母“在突厥中”为止,并未明确其族为昭武九姓胡。所以,如果认为杜诗“杂种”一词所指为九姓胡,则必须假定一重要前提,即诗人清楚知道安禄山的族属,也就是假定这一知识在当时为社会广泛所知,因为杜甫不应掌握某种特殊秘密。这一假设能否成立呢?为此有必要考察杜甫所有涉及安史叛军的叙述。

除“杂种”一词外,杜诗中用来指称安史叛军的词汇有“胡羯”、“东胡”、“逆胡”、“胡尘”、“胡虏”、“胡骑”等,单言“胡”字也往往指叛军;其他言“群胡”、“胡马”,有时指叛军,有时非是;仅言“胡人”、“胡儿”、“胡商”等,则多为泛言,非指叛军。“胡羯”即羯胡(杜诗中“胡羯”、“羯胡”互见,说明二词属并列组合,均为泛称),此词的含义及其与“柘羯”等词的关联,陈、黄二人的解释也完全不同,牵涉材料较多,这里暂不讨论。“东胡”是就叛军反地而言,也指参与叛军的东北各族。其他用“胡”指称叛军,则均为泛指,表明其中多有外族,在理解上本没有任何问题。但自20世纪以来,学界有一个重要观点,认为“胡”原指北方民族,到六朝以后转而专指西域诸国。其中引用唐代史料较著名的有《安禄山事迹》所载安禄山与哥舒翰的对话(亦见《旧唐书·哥舒翰传》):“我父是胡,母是突厥女。尔父是突厥,母是胡,与公族类颇同,何得不相亲乎?”还有《资治通鉴》上元二年“考异”引《蓟门纪乱》高鞠仁杀胡事(亦见《安禄山事迹》):“鞠仁令城中杀胡者皆重赏,于是羯胡俱殪……高鼻类胡而滥死者甚众。”根据这些史料,有学者认为北方游牧系统的“胡人”到唐代已正式退出中原汉人的观念;也有学者认为安史叛乱中人们所称“胡人”、“羯胡”是指西域胡人,进而对安史叛军的族属构成提出新说,从各种途径试图证明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粟特血统胡人。如果按照这些观点,杜诗中的“胡”字自然需要重新解释,并有可能与有关“杂种”的考证构成新的解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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