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种”与“杂种胡人”——兼论安禄山的出身问题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安史叛军首领安禄山被学者认定为出身于粟特人,有关粟特人在安史之乱中的动向和作用也成为史学界讨论的议题。其中,杜甫诗在言及安史叛军时屡次使用“杂种”一词,也被作为重要史料引用。本文试图对这一概念的相关史料做进一步梳理,并进而对安禄山出身为何被记载为“杂种胡人”提出解释。
一、“杂种”之涵义及其作为“胡人”的修饰语
杜甫在涉及安史之乱的诗作中共有三处使用了“杂种”一词:
胡尘踰太行,杂种抵京室。(《留花门》)
杂种虽高壁,长驱甚建瓴。(《秦州见敕目薛三璩授司议郎毕四曜除监察与二子有故远喜迁官兼述索居凡三十韵》)
社稷苍生计必安,蛮夷杂种错相干。(《承闻河北诸道节度入朝欢喜口号绝句十二首》之二)
陈寅恪《以杜诗证唐史所谓杂种胡之义》一文,根据《旧唐书·安禄山传》“营州柳城杂种胡人也”、《史思明传》“营州宁夷州突厥杂种胡人也”及《张光晟传》“杂种胡”自京师还国事,认为:“杜少陵与安史为同时人,其以杂种目安史,实当时称中亚九姓胡为杂种胡之明证。”
在陈氏之前,日本学者桑原骘藏《隋唐时代来往中国之西域人》考察昭武九姓胡之安氏,指出安禄山应有部分粟特血统。在陈氏之后,蒲立本(Edwin G.Pulleyblank)根据亨宁(W.B.Henning)的研究指出,安禄山的原名轧荦山(或阿荦山)是粟特语roxan的转写,义为光、光辉。
陈文称:“唐人当日习称九姓胡为杂种胡,杂种之目非仅混杂之通义,实专指某一类种族而言也。”但未解释为何九姓胡会蒙此“杂种”之名。蒲立本认为这是对与突厥混居的粟特人的一般称呼,并引《旧唐书·地理志》伊州“隋末西域杂胡据之”,谓其首领史万年是已加入北突厥的粟特人,因与突厥通婚,或多或少在种族上与其相混,而被称为杂胡。
其后,黄永年撰文指出:“‘杂胡’、‘杂种’、‘杂类’、‘杂夷’、‘杂人’、‘杂户’这类名词,只是若干少数民族的统称,月氏馀裔以至昭武九姓胡种族不一,自可被以‘杂种胡’之称,而‘杂种胡’则不一定是月氏馀裔昭武九姓胡,二者不好等同。”并引樊衡《为幽州长史薛楚玉破契丹露布》“东胡杂种君长之郡”,谓其指奚、契丹、室韦之类,认为杜诗“杂种”应指安史主力奚、契丹、同罗等。
上述讨论已相当充分,但对“杂种”一词的来源尚无清楚解说,对其词义也存在某种误解。需要追问的是,已被学者普遍接受的“杂种胡”一词,真的是唐人对某部族的特定称谓吗?据文献考察,用“杂种”一词指称外族,始见于《后汉书》,主要用于描述西羌诸部。如《西羌传》:“(滇良)于是集会附落及诸杂种,乃从大榆入,掩击先零、卑湳”;“至元和三年,迷吾复与弟号吾诸杂种反叛”;“于是滇零等自称‘天子’于北地,招集武都、参狼、上郡、西河诸杂种,众遂大盛”;“且冻、傅难种羌等遂反叛,攻金城,与西塞及湟中杂种羌胡大寇三辅。”《西羌传》又有“别种”、“诸种”、“种人”等语,可知“种”即种族、族属之义。“杂种”与“诸种”、“别种”之义略同,指诸多部落;视具体语境,又指部落集团中别出或附属、归属之部落。《唐会要》卷九六“薛延陀”:“初,延陀请以其庶长子曳莽为突利失可汗,居东方,所统者杂种;嫡子拔灼为四叶护可汗,居西方,所统者皆延陀。”此义尤为明显。可见“杂种”一词并无“混血”、通婚或后代以之詈人之义,其本义也并非混居、杂居,而只是众多族属、诸多部落之义。与蛮、夷等词相比,“杂种”一词属中性词,就本义而言显然并无任何贬义。
但在后人笔下,“杂种”也被用来泛指蛮夷。如《魏书·张彝传》载彝上表称:“海东杂种之渠,衡南异服之帅。”《南齐书·东南夷传》史臣云:“至于南夷杂种,分屿建国。”《晋书·李雄载记》史臣曰:“况乎巴、濮杂种,厥类实繁。”从这些用例来看,黄永年认为杜诗“蛮夷杂种错相干”乃统指当时四裔民族,是有根据的。
“杂种”如果与“胡”相连缀,是否有特定所指呢?《后汉书》有“杂种羌胡”之称,又称:“令将杂种胡骑休屠黄石屯据要害。”《陈书·殷不害传》谓:“(侯)景兵士皆羌、胡杂种。”《隋书·裴矩传》载矩《西域图记序》:“故知西胡杂种,僻居遐裔。”由于《后汉书》等文献往往羌、胡连称,因此以上诸例仍是指羌胡诸部,“杂种胡骑”也并非特指某一种族。
此外,还有“杂胡”一词。《三国志·魏书·仓慈传》:“又常日西域杂胡欲来贡献,而诸豪族多逆断绝。”《魏书·高车传》:“上郡以西诸鲜卑、杂胡闻而皆应之。”从文献使用来看,此词可用于指西北各族。故《隋书·突厥传》称:“突厥之先,平凉杂胡也。”蒲立本所引《旧唐书·地理志》伊州之“西域杂胡”,以“西域”作为限定,因此可能是指昭武九姓胡,但仍被包括在西北诸族“杂胡”之中。
那么,唐代文献中的“杂种胡”一词是怎么来的呢?《旧唐书·安禄山传》、《史思明传》原文称其为“杂种胡人”、“突厥杂种胡人”,显然是以“杂种”作为修饰语冠于“胡人”之上。杜诗三例均只称“杂种”,并非“杂种胡”。只有《安禄山事迹》称安禄山“营州杂种胡也”,此外则有《旧唐书·张光晟传》一例:“建中元年,回纥突董梅录领众并杂种胡等自京师还国。”这两处的“杂种胡”很可能是一种临时词语组合,也可能“胡”下脱去“人”字。
“杂种”一词在唐代还有其他多个用例:或与“东胡”连称,如黄永年所引樊衡文;还可指“鲜卑”,与“稽胡”并称,如代宗《命郭子仪等备边敕》:“宜令子仪以上郡北地、四塞五原,义渠稽胡、鲜卑杂种,马步五万众,严会栒邑,克壮旧军。”还可指出身铁勒部族的仆固怀恩,如于邵《贺斩逆贼仆固玚状》:“伏以前件贼夷狄杂种,素无令望。”阙名《贺仆固怀恩死并诸道破贼表》:“逆贼怀恩者,毡裘杂种,出身微贱。”亦可泛指东北诸族,如权德舆《刘公墓志铭》:“(贞元)十九年,林胡率诸部杂种,浸淫於澶蓟之北。”可见“杂种”一词在唐代仍可用来指称北方或四裔之族,故杜诗以其与“蛮夷”连用。不过从以上用例来看,该词这时已多少含有贬损或蔑视之义。
《旧唐书·张光晟传》之“杂种胡”还国事,《册府元龟》卷三六七所载为:
张光晟为振武军使,德宗建中元年八月,光晟杀回纥之归国者。初,回纥继至,有九姓胡杂之,通名回纥,凡千馀人。……光晟乃勒兵围拥回纥,并群胡皆杀之。
《新唐书·回鹘传》则作“始回纥至中国,常参以九姓胡,往往留京师,至千人”。不难看出,《新唐书》之“参以”,即《册府元龟》之“杂之”,此盖出于宋子京之修润。陈寅恪谓《新唐书》可证“杂种胡”即九姓胡,实际这条记事恰好证明“杂种”之称仅仅是因九姓胡是“杂”于回纥之中的他族。从以上诸例来看,“杂种胡”之文仍无外乎涵义较宽泛的“杂种胡人”之义,很可能只是略去或讹失“人”字,并没有像“杂种”、“杂胡”二词那样作为固定词汇使用。所谓“杂种胡”,实不能用以代称九姓胡,也非某一族之特指。在后出的《新唐书》、《资治通鉴》等文献中,这一说法完全消失,也恰好印证了以上所论:并非司马光等人不理解此词涵义,而是根本没有这种固定说法。今学者因受“杂种胡”之说强烈影响,征引《旧唐书》等史料时往往径称安、史为“杂种胡”,而略去其下“人”字,以讹传讹,不可为据。
也许是注意到“杂种胡”之称缺少充分的史料依据,有学者转而采用较早时期已有的“杂胡”一词来指称安禄山及其相关族属;也有人试图将“杂种胡”概念扩大为包含其他一些族类,甚至构拟出一个“亦胡亦蕃”、异种通婚的族群。这一思路可能最早源自蒲立本有关“杂种”一词的含糊解释,也源于由此词后起义所造成的一种普遍误解。根据以上文献考察,笔者认为,在有关粟特人问题的讨论中,确实不宜再使用“杂种胡”一词;“杂种”一词实与混血无关,没有充分史料根据,也无法假定在中国北方曾经有一个十分活跃的庞大的混血族群。即便在唐羁縻州内或成为城傍部落,那些归附或附属部族也是以自为统领的部落聚居形式生存或迁徙,只可能有一些商队和流民在其间出入。安禄山本人为混血儿,只是暗示了其父母出身可能非同一般。
二、杜诗及其他唐代文献中的“胡人”概念
安禄山是有粟特血统的胡人,这一观点自20世纪以来逐渐获得学者公认。但《新唐书》记其为“营州柳城胡”,《资治通鉴》记其为“营州杂胡”,对《旧唐书》史料进一步简化,说明二书作者对其族属并无更清楚的认定。即便是作为早期史料的《安禄山事迹》和《旧唐书》,在记述其早期事迹时也只追述到随其母“在突厥中”为止,并未明确其族为昭武九姓胡。所以,如果认为杜诗“杂种”一词所指为九姓胡,则必须假定一重要前提,即诗人清楚知道安禄山的族属,也就是假定这一知识在当时为社会广泛所知,因为杜甫不应掌握某种特殊秘密。这一假设能否成立呢?为此有必要考察杜甫所有涉及安史叛军的叙述。
除“杂种”一词外,杜诗中用来指称安史叛军的词汇有“胡羯”、“东胡”、“逆胡”、“胡尘”、“胡虏”、“胡骑”等,单言“胡”字也往往指叛军;其他言“群胡”、“胡马”,有时指叛军,有时非是;仅言“胡人”、“胡儿”、“胡商”等,则多为泛言,非指叛军。“胡羯”即羯胡(杜诗中“胡羯”、“羯胡”互见,说明二词属并列组合,均为泛称),此词的含义及其与“柘羯”等词的关联,陈、黄二人的解释也完全不同,牵涉材料较多,这里暂不讨论。“东胡”是就叛军反地而言,也指参与叛军的东北各族。其他用“胡”指称叛军,则均为泛指,表明其中多有外族,在理解上本没有任何问题。但自20世纪以来,学界有一个重要观点,认为“胡”原指北方民族,到六朝以后转而专指西域诸国。其中引用唐代史料较著名的有《安禄山事迹》所载安禄山与哥舒翰的对话(亦见《旧唐书·哥舒翰传》):“我父是胡,母是突厥女。尔父是突厥,母是胡,与公族类颇同,何得不相亲乎?”还有《资治通鉴》上元二年“考异”引《蓟门纪乱》高鞠仁杀胡事(亦见《安禄山事迹》):“鞠仁令城中杀胡者皆重赏,于是羯胡俱殪……高鼻类胡而滥死者甚众。”根据这些史料,有学者认为北方游牧系统的“胡人”到唐代已正式退出中原汉人的观念;也有学者认为安史叛乱中人们所称“胡人”、“羯胡”是指西域胡人,进而对安史叛军的族属构成提出新说,从各种途径试图证明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粟特血统胡人。如果按照这些观点,杜诗中的“胡”字自然需要重新解释,并有可能与有关“杂种”的考证构成新的解释链条。
然而,一旦将有关“胡”字的考释推展到这种程度,问题便随之而来:除了杜诗,其他唐诗、唐文中出现的“胡”字是否都应当如此解释呢?显而易见,学者所说的“胡”的词义转变是有条件的。像“胡”这种使用非常广泛且频繁的词,其早期文献中的词义是很难被完全替代的。上述史料中的例子均属于所谓对文有别、统言则一,“胡”与突厥对言是指西域胡人,但同时仍可用以统言北方、西方诸族。因此《隋书·突厥传》称突厥其先“平凉杂胡”。《旧唐书》载高祖宴突厥颉利可汗和南越酋长,称:“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崔融《拔四镇议》谓:“夫胡者,北狄之总名也。”如果认为“胡”与突厥完全对言而不互含,这些说法将如何解释?其他以“北胡”称突厥,以“东胡”称契丹、奚等族,言北方诸族用“胡骑”、“胡马”、“胡尘”、“胡虏”、“群胡”之语者,其例不烦枚举。到目前为止,恐怕还没有学者敢于断言所有这些“胡”字所指均为西域胡人。“不教胡马度阴山”,此“胡马”难道是来自西方?由此可见,除非有其他证据,在杜诗或其他唐代文献中出现的“胡”都不能简单判断为西域胡人。由杜诗所用诸“胡”字来看,诗人对叛军的认识只限于笼统的“胡人”概念,没有证据表明他所言“杂种”或“胡”是指西域胡人或九姓胡。
《旧唐书·地理志二》“幽州大都督府”:“自燕以下十七州,皆东北蕃降胡散诸处幽州、营州界内,以州名羁縻之,无所役属。安禄山之乱,一切驱之为寇,遂扰中原。”其中出现了“降胡”字样,按照上述观点有可能被人附会为“杂胡”、九姓胡迁居幽州、营州附近的证据。但据学者考察,这些由内附蕃族构成的城傍兵主要为契丹、靺鞨、奚、室韦、突厥等部落,“降胡”不过是对它们的统称。
三、杜诗中有关粟特人的叙述
以上是杜甫有关安史叛军的描述。除此之外,杜甫对在唐代十分活跃的粟特人或西域胡人是否有所认知呢?在杜诗中,至少有一处曾提及这一族群,即《黄河二首》之一:
黄河北岸海西军,椎鼓鸣钟天下闻。铁马长鸣不知数,胡人高鼻动成群。
此诗之“黄河北岸”,被明清之际的钱谦益附会为雍王至陕州、往“河北”见回纥可汗。其实,“河北”是陕州属县,与此诗毫不相关。此诗言“胡人高鼻”,明显是指西域胡人。但此处描写与安史叛军无关,当是指河曲六胡州故地之“高鼻”胡人。
《旧唐书·地理志一》关内道灵州大都督府下记述调露初置六胡州;“(开元)十一年,克定康待宾后,迁其人于河南、江淮之地。……二十六年,自江淮放回胡户,于此置宥州及延恩、怀德、归仁三县”。《玄宗纪》、《王晙传》等记述了开元九年兰池州康待宾反叛的经过。叛乱平定后当地胡人被迁往河南、江淮,后放回。灵州开元中置朔方节度使,有三受降城在河外。诗云“黄河北岸”,即指灵州,而“海西军”则指自此迤西诸军镇。灵州所辖六胡州以及凉州等地,正是九姓胡聚居地区。
此地胡人在安史叛乱爆发后曾短暂被牵涉进叛乱。据《旧唐书·郭子仪传》,至德元载十一月,阿史那从礼以同罗、仆骨五千骑出塞,诱河曲九府六胡州部落数万,欲迫行在。郭子仪与回纥首领葛逻支往击败之,斩获数万,河曲平定。《资治通鉴》至德元年引陈翃《汾阳王家传》:“禄山多谲诈,更谋河曲熟蕃以为己属,使蕃将阿史那从礼领同罗、突厥五千骑伪称叛,乃投朔方,出塞门,说九姓府、六胡州,悉以来矣。甲兵五万,部落五十万,蚁聚于经略军北。”阿史那从礼对六胡州部落的策动并未成功,河曲很快被平定。
次年,在灵州之西的凉州,又发生有九姓商胡参与的叛乱。据《旧唐书·肃宗纪》及《资治通鉴》记载,至德二载正月,武威郡九姓商胡安门物等叛,杀节度使周佖,被讨平。杜甫至德二载作《送长孙九侍御赴武威判官》诗云:“去秋群胡反,不得无电扫。”似是兼指朔方、河西的这两次动乱。记载称“甲兵五万,部落五十万”、“聚众六万”,未必全部为九姓胡,因为其部本来即附属于突厥,阿史那从礼的主要策动对象也是其同族同罗部,武威之乱则有兵马使盖庭伦参与,但由此也可见从河西走廊直到河套地区散处九姓胡人之众,所以杜诗言其“动成群”。这两次骚动或叛乱,或者受到安史叛军的策动,或者与其形成呼应,但都很快被唐军瓦解或平定,未构成更严重的威胁。杜甫在诗中以“高鼻”称之,有关其活动的叙述自成脉络,并未与安史叛军混淆。
史料所载被安史驱使参与叛乱的部族为同罗、契丹、室韦、奚等,学者据新旧《唐书·地理志》等考幽州、营州城傍蕃族尚有靺鞨、新罗等,亦受安禄山驱使。不排除唐初以来有不少九姓胡人因各种原因进入东北,但其人数无法与六胡州故地九姓胡部落相比。而且如安禄山本人的例子所显示的,这些人是以个人身份而非整个部落迁居于营州。在安禄山专制三道近十年间,也不排除有若干九姓胡人成为其属下,甚至担任较高军职。但除安禄山本人外,叛乱的核心集团中没有其他九姓胡人(史思明的族属不同于安禄山,亦非九姓胡,从新旧《唐书》记事中也可判断),重要将领中也没有人可以肯定为九姓胡。叛军中确有一些安姓将领如安守忠、安太清等,全部被算作粟特人,但其实可能是安禄山所养假子。《资治通鉴》载:“禄山使其将安忠志将精兵军土门,忠志,奚人,禄山养为假子。”《安禄山事迹》载:“禄山养儿王守忠、安忠臣等。”据此类推,禄山养假子甚多,都应冒以安姓。如《资治通鉴》至德元年二月所记常山之战中降于李光弼的安思义,亦非安禄山亲族,否则李光弼不会受其降并加礼遇。安守忠、安太清的出身史料均无说明,如果二人是安禄山亲族,应该有所交代,所以很可能也是假子。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各种史料,在安史叛军的重要作战中,不但没有任何九姓胡成军参与作战的记录,甚至也没有提及任何冠有此族属称谓的人物。因此,认为粟特人作为一个族群在安史叛军中构成一种重要力量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对个别人是否有粟特血统的讨论无法影响这一基本史实。
四、安禄山出身为何被记载为“杂种胡人”
那么,杜甫或当时一般民众对安禄山本人的族属出身到底是如何认知的呢?很显然,民间所知不可能超出《肃宗实录》等官方文献所根据的材料。安禄山出身的正式说明,应当保存在《安禄山事迹》所提及的史思明令伪史官官稷一所撰《禄山墓志》中。《事迹》作者引用了该墓志的片段,应当见过原文。如果该文有更清楚说明,自然应加以利用,或像引《墓志》“祖讳逸偃”那样,校勘其不同。由此判断,《墓志》对安禄山出身的说明应该没有超出《事迹》、《旧唐书》所述。
唐代有很多被任命为边帅和高级将领的蕃人,史料有关其出身的说明,一般包括族属和落籍地两部分。其中史传往往偏重前者,如高仙芝“本高丽人也”,哥舒翰“突骑施首领哥舒部落之裔也”;也有记述兼具两部分的,如李光弼“营州柳城人,其先,契丹之酋长”,王思礼“营州城傍高丽人也”。碑传墓志的记述一般要更为详细。很可惜,《唐书》中九姓胡出身的人物传很少,《旧唐书·李抱玉传》载其上言“臣贯属凉州,本姓安氏”。《新唐书·李元谅传》:“李元谅,安息人,本安氏。”仅此二例。此外,学者对粟特人的墓志材料进行了充分调查。李鸿宾共调查了22块粟特人墓志。刘惠琴、陈海涛调查了39块墓志,将其中有关家世渊源的描述分为自觉类型、过渡类型、认同类型三种。荣新江调查了67块墓志(笔者据该文统计,其中有部分是否为粟特人当存疑),以安史之乱为界,指出此前粟特人墓志不回避其胡人出身,其后则多讳言出身,或偷换地理概念,采用类似汉人的郡望。学者所说的认同类型或讳言出身,客观上反映了入唐粟特人汉化程度的加深。安禄山本人的汉化程度是很深的(虽不识文字,但通“六蕃语”,充当互市牙郎),但他是否有讳言出身的情况呢?
在不讳言其胡人出身的墓志中,安姓人物言及出身的常见文字是:“西域安息国人”(安万通),“出自安息国”(安令节),“其先安国大首领”(安菩)。将先祖追溯至汉末安息王子入侍,在唐初安姓胡人中似乎已成为一种惯例。学者认为这是受中原门第观念影响,生搬硬套的结果。李元谅(安元光)《新唐书》有传,又有墓志,尤可资比较,其墓志称:“其先安息王之胄也……家于凉州,代为著姓。”李抱玉和李元谅均自称凉州人,事出有因。《元和姓纂》卷四“安氏”:“姑臧凉州:出自安国,汉代遣子朝,国居凉土。后魏安难陁至孙盘娑罗,代居凉州。”其他安氏人物也多自称“武威郡人”、“凉州姑臧人”,入华安姓人以凉州作为其郡望。其他安姓人物有自称“张掖人”、“河南人”、“长安人”、“长沙人”,或是其迁居地。
入华粟特人主要散居于河西走廊和河套地区(六胡州)。《何文哲墓志》称“世为灵武人”,《新唐书·康日知传》称“灵州人”,透露二人出身于六胡州。安姓人物中,安附国之子安思恭任鲁州刺史,安菩为“六胡州大首领”,但均未以灵州或六胡州为籍贯。与这些墓志相对比,据现有材料来看,其一,没有证据显示安禄山自称安息国后裔;其二,也没有材料表明他自称凉州姑臧人;其三,尽管有学者推测其继父安延偃是自鄂尔多斯(六胡州)突厥部落中脱逃至营州,但也没有材料表明他自称灵州人或六胡州人。《旧唐书》本传和《安禄山事迹》称其为营州柳城人,应当就是他自称的籍贯或出身地。其爵号“柳城郡开国公”,也证实了这一点。
根据新旧《唐书》等史料,以营州柳城为落籍地者,有靺鞨酋帅突地稽之子李谨行,契丹人李光弼,高丽人王思礼,世事契丹之柳城胡人李怀仙,以及安、史二人。碑志所见有康阿义屈达干柳城人。李怀仙被称为胡人,与安、史二人情况较类似。但他是因世事契丹而落籍柳城,李姓也是契丹人姓氏。康阿义屈达干尽管被一再指认为粟特人,但实属突厥部落,因此落籍柳城。史思明则被明确称为“突厥杂种胡人”(《新唐书》称“宁夷州突厥种”),当是突厥别部。据以上各种材料来看,非东北诸族而著籍柳城者,只有安禄山一人。其籍贯不同于已知的入唐其他粟特人,而与东北诸族出身者同,其中原因究竟何在?
蒲立本曾考证安禄山并非出生于营州。实际上,据《安禄山事迹》其母无子、祷神应而生禄山的传说来看,禄山必生于突厥部落中。尽管安禄山承其继父之姓,并不否认自己为胡人,但并未采取安姓凉州姑臧之郡望,而以其发迹地为籍贯。其堂兄弟安思顺则从军西北,后为朔方节度使。可见安禄山是个人前往营州,而非跟随某一部族。他的这种活动方式符合入唐粟特人的行为特点,即以个人身份经商或从事某种特定职业。他著籍柳城的“本地化”行为,很可能是他在成为幽州节度使后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强化对属下的号召力而有意为之。这也反过来证明,安禄山在发迹直至发起叛乱的过程中,并无利用其粟特人出身的意图,甚至有意淡化或回避这一点。个中原因在安禄山与哥舒翰的有名对话中已透露出来:
……(哥舒)翰应之曰:“古人云:野狐向窟嗥拜,以其不忘本也。敢不同心焉。”禄山以为讥其胡也,大怒,骂翰曰:“突厥敢如此耶!”
原来在当时诸族观念之中,“胡”的地位要低于突厥。安禄山即使贵为边帅,仍在意别人以此讥笑他。由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有关安禄山诞生的“祷轧荦山神”神话只与突厥有关(“突厥呼斗战神为轧荦山”),而没有任何粟特因素。粟特各国本为弱小部族,长期受突厥统治,在游牧民族崇尚武力的背景下,很可能因其散居、经商的生活方式而被视为低人一等。安禄山不以“安息国人”自称,原因正在于此。他不同于那些早期入唐的粟特人,而是长期生活在突厥环境中,对这种身份差别有着亲身感受。
现在再来看所谓“营州柳城杂种胡人”这一说法,这是史传对安禄山出身的正式记载。但在个人墓志中,应不会使用“杂种胡人”这一概念(迄今所见墓志中也无此说法)。笔者认为,史传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说法,恰恰是因为安禄山在某种程度上讳言其出身,不自承为“安息国人”。安禄山本人无疑想借助“突厥斗战神”的神话来树立自己的威望,但这一神话与任何安息国或粟特人因素相互排斥,因此在其《墓志》或其他有关其出身的说明中不能不将后者排除。史传在缺少明确依据的情况下,只好把安禄山归入“杂种胡人”。这里的“杂种”,也仅仅是别种、别部之义。杜甫和唐代一般人对安禄山族属的了解,大概也只限于此。
《历史研究》2015年第1期
- 《续古逸丛书》影印《宋本杜工部集》卷二,第11页;卷十,第25页;卷十四,第13页,商务印书馆1957年。
- 原载“岭南大学国文学会”《南国》庚寅年(1950)第2期,收入《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53页。
- 桑原骘藏《隋唐時代に支那に來往した西域人に就ぃて》,《内藤博士還曆祝賀支那学論叢》,京都弘文堂1926年;收入《桑原騭藏全集》第二卷,岩波书店1968年,第270—360页。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多引用该文并有所补充,三联书店1957年,第12—27页。
- Edwin G.Pulleyblank:The Background of the Rebellion of Au Lushan,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5,p.15.蔡鸿生《唐代九姓胡与突厥文化》上编“唐代九姓胡”曾引用蒲立本此说,中华书局1998年,第39页。
- Edwin G.Pulleyblank:The Background of the Rebellion of Au Lushan,pp.104-105注释1。
- 黄永年《“羯胡”“柘羯”“杂种胡”考辨》,《文史》第8辑(1980年),收入所著《文史探微》,中华书局2000年,第320页。
- 《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879、2881、2886、2895页。
- 李桂枝《论“种”》一文指出:“‘种’的本义当指‘宗种’、‘种姓’,即指某一家族的男姓血统后裔。就‘种’的本义而言,它相当于后世的‘姓’、‘氏’。”又考察“同种”、“别种”的涵义,认为:“凡称‘别种’者,其部落首领必不与集团首领或政权最高统治者同姓。”《民族史研究》第1辑,民族出版社1999年,第52、66页。笔者认为,“杂种”的含义与“别种”近同,但有时统指诸多部落。
- 《唐会要》卷九六,中华书局1955年,第1728页。
- 《魏书》卷六四,中华书局1974年,第1429页。
- 《南齐书》卷五八,中华书局1972年,第1018页。
- 《晋书》卷一二一,中华书局1974年,第3049页。
- 《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第2895页;卷七六《循吏传·任延》,第2463页。
- 《陈书》卷三二,中华书局1972年,第424页。
- 《隋书》卷六七,中华书局1973年,第1578页。
- 《三国志》卷十六《魏书·仓慈传》,中华书局1982年,第512页。
- 《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第2313页。唐长孺有《魏晋杂胡考》一文,所考限于与匈奴有关各部,计有屠各、卢水胡、羯胡、乌丸、乞伏、稽胡。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年,第382页以下。
- 《隋书》卷八四《突厥传》,第1863页。
- 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卷上,中华书局2006年,第73页。
- 《旧唐书》卷一二七《张光晟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573页。
- 《全唐文》卷四八,中华书局1983年,第534页。
- 《全唐文》卷四二五,第4336页。
- 《全唐文》卷九六二,第9995页。
- 《全唐文》卷五〇五权德舆《故幽州卢龙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支度营田观察处置押奚契丹两番经略卢龙军等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司徒兼中书令幽州大都督府长史上柱国彭城郡王赠太师刘公墓志铭》,第5139页。
- 《册府元龟》卷三六七《将帅部·机略》,中华书局影印1960年,第4363页。
- 《新唐书》卷二一七《回鹘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6121页。
- 关于粟特与突厥的瓜葛,蔡鸿生《唐代九姓胡与突厥文化》一书专门论及。其他相关研究还有程越《粟特人在突厥与中原交往中的作用》,《新疆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荣新江《粟特与突厥——粟特石棺图像的新印证》,《西北民族论丛》第4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23页等。蒲立本推测安禄山来自“胡将军安道买”所在的鄂尔多斯粟特移民地,并根据其母出于突厥贵族阿史德氏,认为其父安延偃可能卷入了716年默啜之子被阙特勤清洗的事件中,禄山被其叔父安波注(思顺之父)救出(Edwin G.Pulleyblank:The Background of the Rebellion of Au Lushan,p.19)。
- 此说肇自王国维《西胡考》(《观堂集林》卷十三《史林五》,中华书局1959年,第606页以下),吕思勉等人基本赞同其意见。美国学者谢弗(E.H.Schafer)在《唐代的外来文明》中的表述较有代表性:“在中世纪,包括在唐代,‘胡’主要是用于称呼西方人,特别是用来指称波斯人……在字义上也由单指粟特人,引申为指称伊朗人。”吴玉贵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8页。
- 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卷上,第84页。
- 《资治通鉴》卷二二二,中华书局1956年,第7110页。《考异》又引《河洛春秋》,有很大出入。故黄永年认为此段记事不可信。其实,《旧唐书》卷一九四《突厥传上》载阿史那思摩“貌似胡人”事也很著名:“始毕、处罗以其貌似胡人,不类突厥,疑非阿史那族类。”(第5163页)
- 参见李鸿宾《“胡人”抑或“少数民族”》,收入《唐朝的北方边地与民族》,宁夏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87页。
- 如对康阿义屈达干、李怀仙、史宪诚等人族属的考察,可参见荣新江《安史之乱后粟特胡人的动向》,《暨南史学》第2辑,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02—123页;钟焓《安禄山等杂胡的内亚文化背景——兼论粟特人的“内亚化”问题》,《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1期第67—84页;等。
- 《旧唐书》卷一《高祖纪》,第18页。
- 《全唐文》卷二一九,第2216页。
- 《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二》,第1527页。
- 参见李锦绣《唐代制度史略论稿》第三部《军事制度·“城傍”与大唐帝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56页以下;王永兴《唐代经营西北研究》8《论唐代前期幽州节度》,兰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71页。
- 《宋本杜工部集》卷六,第4页。
- 钱谦益《钱注杜诗》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31页。
-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第1415、1418页;卷八《玄宗纪上》,第182页;卷九三《王晙传》,第2988页。
- 唐人所言海西,或指辽海西,即河北;或指东海西,即淮扬;或指西海,即西北边地,如张说《苏摩遮》:“摩遮本出海西胡,琉璃宝服紫髯胡。”岑参《北庭作》:“孤城天北畔,绝域海西头。”(《全唐诗》卷九〇、二〇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31、474页)
- 有关六胡州九姓胡的研究,可参见张广达《唐代六胡州等地的昭武九姓》,收入《西域史地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249—279页;荣新江《北朝隋唐粟特人之迁徙及其聚落》,收入《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三联书店2001年,第93页等。
- 《旧唐书》卷一二〇《郭子仪传》,第3451页。
- 《资治通鉴》卷二一八,第6986页。
- 《旧唐书》卷十《肃宗纪》,第245页;《资治通鉴》卷二一九,第7015页。
- 《宋本杜工部集》卷二,第18页。
- 《资治通鉴》卷二一九,第7015页。
- 参见李锦绣《唐代制度史略论稿》第三部《军事制度·“城傍”与大唐帝国》,第256页以下;王永兴《唐代经营西北研究》8《论唐代前期幽州节度》,第371页。
- 其中有关康阿义屈达干身份的讨论争议最多。且不论康氏在叛军中并不属于高层核心集团,颜真卿《康公神道碑》(《全唐文》卷三四二,第3474页)即明确称其“先世为北蕃十二姓之贵种”,实难附会为西域胡人入北者。其所统部众则明显为突厥部落。向达在引用此项史料时,亦不能不说康氏“盖为突厥所化久矣”(《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第15页)。岑仲勉《突厥集史》明确谓向达引文“部落之雄者康”断句失误,否定其与康国人有关(中华书局2004年,第854页)。突厥有姓名汉译以康为首字者,如《旧唐书》卷一《高祖纪》:“(隋大业十三年八月)癸巳,至龙门,突厥始毕可汗遣康稍利率兵五百人、马二千匹,与刘文静会于麾下。”(第3页)又卷六七《李靖传》:“(贞观三年,)颉利可汗不虞于靖……其所亲康苏密来降。”(第2479页)康苏密又见卷一〇五《杨慎矜传》。以上二人尚未见有指为粟特人者。康阿义屈达干之名明显非汉名,而为译音,与康国人入唐以康为姓者的取名方式完全不同。颜真卿碑称其“姓康氏”,恐为附会或误解,由此误导今人。
- 《资治通鉴》卷二一七天宝十四年十月,第6936页。
- 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卷上,第81页。
- 森部丰《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ラシア世界の歴史的展開》共列举安史军中粟特系武人29人(关西大学出版部2010年,第94页)。其中安姓9人,除安禄山外其他均存疑;史思明及史定方二人应排除,康阿义屈达干及康没野波应排除,何思德原存疑;李怀仙柳城胡人,除此外无证据说明其为粟特人。馀下14人,何千年等只有姓氏线索,诸人身份亦仅止将、守将、大将,均非安史集团上层。
- 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卷上,第73页。
- 《旧唐书》卷一〇四《高仙芝传》,第3203页;同卷《哥舒翰传》,第3211页。
- 《旧唐书》卷一一〇《李光弼传》,第3303页;同卷《王思礼传》,第3312页。
- 《旧唐书》卷一三二《李抱玉传》,第3646页。
- 《新唐书》卷一五六《李元谅传》,第4901页。史宪诚、何进滔、康日知被认为是粟特人。但《旧唐书·史宪诚传》称“其先出于奚虏”,是否为粟特人当存疑。《旧唐书·何进滔传》称其“灵武人也”,《新唐书·康日知传》称其为“灵州人”,均无族属说明。
- 李鸿宾《唐代墓志中的昭武九姓粟特人》,《文献》1997年第1期,第121—134页;刘惠琴、陈海涛《从家世渊源观念的变化看唐代入华粟特人的汉化——以墓志材料为中心》,《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0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45—154页;荣新江《安史之乱后粟特胡人的动向》,《暨南史学》第2辑,第102—123页。
- 参见刘惠琴、陈海涛《从家世渊源观念的变化看唐代入华粟特人的汉化——以墓志材料为中心》,《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0辑,第149页。
- 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贞元〇三〇《大唐故尚书左仆射赠司空李公墓志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754页。
- 林宝撰、岑仲勉校记《元和姓纂》(附四校记),中华书局1994年,第500页。
-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一辑,三秦出版社1994年,第283页。
- 《文苑英华》卷九二〇李至远《唐维州刺史安侯神道碑》,中华书局1966年,第4844页。
- 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景龙〇三三《唐故陆胡州大安君墓志》,第1104页。
- 参见Edwin G.Pulleyblank:The Background of the Rebellion of Au Lushan,p.19.
- 《全唐文》卷二五《封安禄山东平郡王制》,第289页。荣新江《安史之乱后粟特胡人的动向》根据《大唐博陵郡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柳城县开国伯常乐安公曰禄山”的署衔,认为本姓康氏的安禄山自称瓜州常乐郡望(《暨南史学》第2辑,第110页)。此说疑点颇多。安禄山的生父及本姓本来就是一大疑案,他既然冒安姓,就不应再使用他姓郡望。唐代有郭知运、王君为瓜州常乐人(见《旧唐书》本传),但未见入唐康国人有以常乐为郡望者。《安天王之铭》的“常乐安公”仅此一见,其他文献所载安禄山封爵均无此二字,疑此为一种美称。
- 颜真卿《康公神道碑》,《全唐文》卷三四二,第3474页。
- 《元和姓纂》卷六“史”:“河南:本姓阿史那,突厥科罗次汗子。”岑仲勉校:“《旧纪》二,武德四年,太宗率史大奈、窦建德。阿史那单称史者,在纪年中似以此为始见。”(《元和姓纂》〔附四校记〕,第825页)突厥人以史为姓者十分常见。出身铁勒别部的仆固怀恩被称为“杂种”,而铁勒久附属于突厥。因此,史思明被称为“突厥杂种胡人”并不奇怪。此“胡人”不能理解为西域胡人,而是北狄的统称。
- Edwin G.Pulleyblank:The Background of the Rebellion of Au Lushan,p.18.
- 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卷上,第84页。按,此段对话《旧唐书·哥舒翰传》作“野狐向窟嗥不祥,以其忘本也”,《资治通鉴》卷二一六作“狐向窟嗥不祥,为其忘本也”。仍当以《事迹》所记为正确。哥舒翰之言在表示善意,强调“不忘本”,即不忘其胡人出身(二人均有一半胡人血统)。
- 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卷上,第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