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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婚姻

杨树达讲汉代婚丧礼俗 作者:杨树达 著


第一章 婚姻

第一节 议婚

欲为婚,夫家或介者先请于女家,或得请。

《汉书》九十七上《孝宣许后传》云: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者令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张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

《后汉书》三十二《樊鯈传》云:弟鲔为子赏求楚王英女敬乡公主,鯈闻而止之,曰:“建武时,吾家并受荣宠,一宗五侯。时特进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贵宠过盛即为祸患,故不为也。且尔一子,奈何弃之于楚乎?”鲔不从。其后楚事发觉,帝追念鯈谨恪,又闻其止鲔婚事,故其诸子得不坐焉。

《后汉书》八十三《逸民·戴良传》云: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

或不得请。

《汉书》八十《淮阳宪王传》云:赵王复使人愿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汉书》九十三《董贤传》云:王闳妻父萧咸,前将军望之子也。久为郡守,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贤父恭慕之,欲与结婚姻,闳为贤弟驸马都尉宽信求咸女为妇,咸惶恐不敢当。私谓闳曰:“董公为大司马,册文言允执其中。此乃尧禅舜之文,非三公故事,长老见者莫不心惧。此岂家人子所能堪耶!”闳性有知略,闻咸言,心亦悟。乃还报恭,深达咸自谦薄之意。恭叹曰:“我家何用负天下,而为人所畏如是?”意不说。

《后汉书》七十八《宦者·单超传》云:徐璜兄子宜为下邳令,暴虐尤甚。先是求故汝南太守李暠女,不能得。及到县,遂将吏卒至暠家载其女归,戏射杀之,埋著寺内。

《魏志》二十一《王粲传》云:粲父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进以谦名公之胄,欲与为婚,见其二子,使择焉,谦弗许。

亦有发议自女子之亲族者,亦或许。

《汉书》一《高帝纪》云:吕公者,好相人。见高祖状貌,

因重敬之,引入,坐上坐。酒阑,吕公因目固留高祖。竟酒后,

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臣

有息女,愿为箕帚妾。”酒罢,吕媪怒吕公曰:“公始当欲奇

此女,与贵人。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

吕公曰:“此非儿女子所知。”卒与高祖。吕公女,即吕后也。

《汉书》四十《陈平传》云:及平长,可取妇,富人莫与者;

贫者,平亦愧之。久之,户牖富人张负有女孙,五嫁,夫辄死,

人莫敢取,平欲得之。邑中有大丧,平家贫,侍丧以先往后罢

为助。张负既见之丧所,独伟视平,平亦以故后去。负随平至

其家,家乃负郭穷巷,以席为门,然门外多长者车辙。张负归,

谓其子仲曰:“吾欲以女孙予陈平。”仲曰:“平贫不事事,

一县中尽笑其所为,独奈何予之女!”负曰:“固有美如陈平

长贫者乎!”卒与女。

或不许焉。

《后汉书》八十三《逸民·梁鸿传》云:鸿归乡里,势家

慕其高节,多欲女之,鸿并绝不娶。

又有由女子自主之者。

《汉书》三十二《张耳传》云: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谓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为请决嫁之。女家厚俸给耳。

《汉书》五十五《卫青传》云:平阳侯曹寿尚武帝姊阳信长公主,寿有恶疾,就国。长公主问:“列侯谁贤者?”左右皆言大将军。主笑曰:“此出吾家,常骑从我,奈何?”左右曰:“于今尊贵无比。”于是长公主风白皇后,皇后言之,上乃诏青尚平阳主。如淳曰:“本阳信长公主也。为平阳侯所尚,故称平阳主。”

《后汉书》八十三《逸民·梁鸿传》云: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鸿闻而聘之。

若不待父母之命而私奔,则见怒于其父母。

《汉书》五十七《司马相如传》云:临邛多富人,卓王孙僮客八百人,程郑亦数百人。乃相谓曰:“令有贵客,为具召之。”并召令。令既至,卓氏客以百数。至日中,请司马长卿,长卿谢病不能临。临邛令不敢尝食,身自迎相如,相如为不得已而强往,一坐尽倾。酒酣,临邛令前奏琴,曰:“窃闻长卿好之,愿以自娱!”相如辞谢,为鼓一再行。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时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心说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令侍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与驰归成都,家徒四壁立。卓王孙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杀,一钱不分也!”人或谓王孙,王孙终不听。

夫家择妇,有以形相者。

《汉书》八十九《循吏·黄霸传》云:始霸少为阳夏游徼,与善相人者共载出,见一妇人。相者言:“此妇人当富贵。不然,相书不可用也。”霸推问之,乃其乡里巫家女也。霸即取为妻,与之终身。

有以才贤者。

《华阳国志》卷十中云:阳姬,武阳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闭狱。杨涣始为尚书郎,告归,郡县敬重之,姬为处女,乃邀道扣涣马讼父罪,言辞慷慨涕泣。涣恳告郡县,为出其父,因奇其才,为子文方聘之。

有以门第者。

《汉书》九十三《董贤传》云:王闳妻父萧咸,前将军望之子也,久为郡守,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贤父恭慕之,欲与结婚姻。

有以吉祥者。

《汉书》九十七下《外戚传》云:中山卫姬,平帝母也。父子豪。子豪女弟为宣帝婕妤,生楚孝王;长女又为元帝婕妤,生平阳公主。成帝时,中山孝王无子,上以卫氏吉祥,以子豪少女配孝王。树达按:成帝所谓吉祥,盖以卫氏女多嫁皇室生子女故也。

有以赀财者。

《汉书》四十《阵平传》云:见前。树达按:平以妻贫家女为愧,而欲得五嫁夫辄死之女,意在赀财明矣。

妇家择婿有以形相者。

《汉书》一《高祖纪》云: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臣有息女,愿为箕帚妾。”

《汉书》四十《陈平传》云:张负曰:“固有美如陈平长贫者乎!”

《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一引《吴书》云:陶谦字恭祖,丹阳县人。甘公出,遇之涂,见其容貌,异而呼之,住车与语,甚悦之,因许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闻陶家儿游戏无度,如何以女许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后必大成。”遂与之,后为徐州牧。

有以才贤者。

《汉书》三十二《张耳传》云:父客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

《后汉书》七十三《公孙瓒传》云:瓒为人美姿貌,大音声,言事辩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

《后汉书》八十四《列女传》云: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

《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一引《郑玄别传》云:故尚书左丞同县张逸,年十三,为县小吏,君谓之曰:“尔有赞道之质,玉虽美,须雕琢而成器,能为书生以成尔志否?”对曰:“愿之。”乃遂拔于其辈,妻以弟女。

《华阳国志》卷十下云: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有男女尚未生而父母即约为婚姻者,则后世指腹为婚之习也。

《后汉书》十七《贾复传》云:复北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创甚。光武大惊,曰:“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至若以一时政治关系而约婚姻,盖特例云。

《史记》七《项羽纪》云: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

《后汉书》二十一《刘植传》云:时真定王刘扬起兵以附王郎,众十余万。世祖遣植说扬,扬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纳郭后。后即扬之甥也,故以此结之。

民间狡黠者或以一女许数家,往往涉讼焉。

《潜夫论》五《断讼篇》云:或妇人之行,贵令鲜絜,今以适乙矣,无颜复入甲门,县官原之,故令使留所既入家;必未昭治乱之本原,不惟贞絜所生者之言也。贞女不二心以数变,不枉行以遗忧,一许不改,盖所以长贞絜而宁父兄也。其不循此而二三其德者,此本无廉耻之家,不贞专之所也。若然之人,又何丑吝!今婚姻无相诈,非人情之不可能者也,是故不若立义顺法遏绝其原。诸一女许数家,虽生十子更百赦,勿令得蒙,一还私家,则此奸绝矣。不则髡其夫妻,徙千里外剧县,乃可以毒其心而绝其后,奸乱绝则太平兴矣。

两家门第以相当为主,故有士大夫与宦官为婚姻者,则为时讥毁。

《后汉书》四十四《胡广传》云:及共李固定策,大议不全,又与中常侍丁肃婚姻,以此讥毁于时。

寒微之家得与士大夫为婚,则必蒙其援助。

《华阳国志》卷十中《阳姬传》云:姬,武阳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闭狱。杨涣始为尚书郎,告归,郡县敬重之。姬乃邀道扣涣马讼父罪,言辞慷慨涕泣。涣奇其才,为子文方聘之。结婚大族,二弟得仕宦,遂世为宦门。

至汉之末世,著姓不欲与王侯为婚,盖特异之事也。

《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云:故姓族之殷不与王侯婚者,不以其五品不和陸,闺门不洁盛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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