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节 婚仪

杨树达讲汉代婚丧礼俗 作者:杨树达 著


第二节 婚仪

婚仪亦如古之六礼,首纳采。

《汉书》九十七下《外戚·孝平王皇后传》云:莽欲依霍光故事以女配帝,太后意不欲也。莽设变诈,令女必入,因以自重,太后不得已而许之。遣长乐少府夏侯藩、宗正刘宏、少府宗伯凤、尚书令平晏纳采。师古曰:“纳采者,《礼记》云:婚礼,纳采,问名,谓采择其可者。”

《后汉书》十下《懿献梁皇后传》云:纳采雁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惠栋《补注》引《汉杂事》云:以黄金二万斤、马十二匹、玄绩谷璧以章典礼。

《后汉书》十下《献穆曹皇后传》云:操进三女宪、节、华为夫人,聘以束帛玄五万匹。

《后汉书》八十四《列女·皇甫规妻传》云:规卒时,妻年犹盛,而容色美。后董卓为相国,承其名,聘以辎百乘、马二十匹,奴婢钱帛充路。

《艺文类聚》引郑众《婚礼谒文》云: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

百官纳采,用玄、羊、雁等礼物凡三十种。

《通典》五十八云:后汉郑众百官六礼辞大略同于周制,而纳采女家答辞,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称前人,不云吾子,皆云君。六礼文皆封之,先以纸封,表又加以皂囊,著箧中,又以皂衣箧,表讫,以大囊表之,题检文,言:谒表某君门下。其礼物凡三十种,各有谒文,外有赞文各一首。封箧表讫,蜡封,题用皂帔盖于箱中,无囊表,便题检文,言:谒箧某君门下,便书赞文,通共在检上。礼物:案以玄,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嘉禾,长命缕,胶,漆,五色丝,合欢铃,九子墨,金钱,禄得香草,凤凰,舍利兽,鸳鸯,受福兽,鱼,鹿,乌,九子妇,阳燧。

物有谒文,

《通典》五十八云:总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党。雁则随阳。清酒降福。白酒欢之由。粳米养食。稷米粢盛。蒲众多性柔。苇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须禄。长命缕缝衣。延寿胶能合异类。漆内外光好。五色丝章采,屈伸不穷。合欢铃音声和谐。九子墨长生子孙。金钱和明不止。禄得香草为吉祥。凤凰雌雄伉合俪。舍利兽廉而谦。鸳鸯飞止须匹,鸣则相和。受福兽体恭心慈。鱼处渊无射。鹿者禄也。乌知反哺,孝于父母。九子妇有四德。阳燧成明安身。又有丹为五色之荣,青为色首,东方始。严可均云:此即谒文之约文。盖礼物三十种各有谒有赞,各题在检上。

婚礼谒文,

《艺文类聚》四十引郑众云: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问名,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纳言,谓归卜吉,往告之也。纳征,用束帛,征成也。请期,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有赞文。

《艺文类聚》九十一引郑众《婚礼谒文赞》云:雁候阴阳,待时乃举,冬南夏北,贵有其所。

《艺文类聚》八十五又引云:粳米馥芬,婚礼之珍。

《太平御览》八百四十又引云:稷为天官。

《御览》九百八十九又引云:卷柏药草,附生山颠,屈卷成性,终无自伸。

《初学记》二十七又引云:嘉禾为谷,班禄是宜,吐秀五七,乃名为嘉。

《御览》八百三十又引云:长命之缕,女工所为。

《初学记》二十一及《御览》六百二又引云:九子之墨,藏于松烟,本性长生,子孙图边。

《御览》八百三十六又引云:金钱为质,所历长久,金取和明,钱用不止。

《御览》九百十三又引云:舍利为兽,廉而能谦,礼义乃食,口无讥愆。按:以上为雁,粳米,稷,卷柏,嘉禾,长命缕,九子墨,金钱,舍利兽九物之赞也。

《艺文类聚》九十二又引云:雌雄相类,飞止相匹。按:此二语严可均谓是鸳鸯鸟赞,是也。

《艺文类聚》八十九又引云:女贞之树,柯叶冬生,寒凉守节,险不能倾。按:严可均云:《通典》所载礼物三十种,自玄至阳燧仅二十九种,而无女贞,岂脱此一种邪!抑女贞即九子妇邪?当考。

次问名,

《艺文类聚》四十引郑众《婚礼谒文》云:问名,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

次纳吉,

《艺文类聚》四十引郑众《婚礼谒文》云:纳吉,谓归卜吉,往告之也。

《汉书》九十九《王莽传》上云:太后不得已,听公卿采莽女。莽曰:“愿见女。”太后遣长乐少府、宗正、尚书令纳采见女。还,奏言:“公女渐渍德化,有窈窕之容,宜承天序,奉祭礼。”有诏遣大司徒、大司空策告宗庙,杂加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谓康强之占,逢吉之符也。”树达按:《汉书》此条兼纳采问名纳吉三事。见女则已问名矣。策告宗庙,杂加卜筮者,问名之后归卜也。卜吉之后,当往告莽家,是为纳吉,史文略不具。

次纳征,所谓聘金,即纳征钱也。

《艺文类聚》四十引郑众《婚礼谒文》云:纳征用束帛。征,成也。

《汉书》九十九《王莽传》上云: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为钱二万万。”莽深辞让,受四千万,而以三千三百万予十一媵家。群臣复言:“今皇后受聘,逾群妾无几。”有诏复益二千三百万,合为三千万。……加后聘三千七百万,合为一万万,以明大礼。孔光等曰:“纳征钱乃以尊皇后,非为公也。”……莽乃复以所益纳征钱千万遗与长乐长御供养者。

又《王莽传》下云:进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为皇后,聘黄金三万斤。

《后汉书》十下《献烈梁皇后传》云:于是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

《汉官仪》云: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

《宋书·礼志》云:尚书朱整议: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

《汉书》五十九《张安世传》云:及曾孙壮大,贺为取许妃,以家财聘之。

《汉书》八十《淮阳宪王传》云:赵王复使人愿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次请期,次亲迎。

《艺文类聚》四十引郑众《婚礼约文》云:请期,请吉日将迎。亲迎谓成礼也。树达按:《仪礼·士昏礼》云: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郑注云:主人辞者,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方使使者往,辞即告之。按:请期其名,告期其实,特古人故为谦让,故曰请期耳。

《汉书》九十七《孝平王皇后传》云:太后遣太师孔光、大司徒马宫、大司空甄丰、左将军孙建、执金吾尹赏、行太常事太中大夫刘歆及太卜、太史令以下四十九人赐皮弁素绩,以礼杂卜筮,太牢祠宗庙,待吉月日。明年春,遣大司徒宫、大司空丰、左将军建、右将军甄邯、光禄大夫歆奉乘舆法驾迎皇后于安汉公第。宫、丰、歆授皇后玺绂,登车称警跸,便时上林延寿门,入未央宫前殿。树达按:待吉月日者,盖已请期而告于宗庙也。奉乘舆法驾,谓亲迎也。

古诗《孔雀东南飞》云: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媒人下床去,诺诺复尔尔,还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谈大有缘。府君得闻之,心中大欢喜,视历复开书,便利此月内,六合正相应,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按:此为婚期由夫家定之之证。

夫家贫者,妇家或假贷币以为聘。

《汉书》四十《陈平传》云:张负卒与女,为平贫,乃假贷币以聘。

若官吏助民礼聘,

《后汉书》七十六《循吏·任延传》云: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贫

无礼聘,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及长吏为僚属集聘妇之赀,盖皆特例也。

《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一李固助展允婚教云:告文学师:议曹史展允笃学贫苦,慈孝推让,年将知命,配匹未定,闻之怆然,甚闵哀之。夫冠娶仕进,非所以己,允亲兄弟无意,亦朋友不好事之罪也。前遣师辅为允娶,云谭处士等各欲佐助,迄今未定出钱千率。先大夫天府内史守助佐干及谭掾等其欲议朋友少征条名目,允贫也,礼宜从约,二三万钱足以成婚。

以中国重纳聘,故虽外国王尚公主,必具聘礼焉。

《汉书》九十六下《西域传》云:乌孙使使献马,愿得尚汉公主,为昆弟。天子问群臣,议许,曰:“必先内聘,然后遣女。”乌孙以马千匹聘。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又云:元康二年,乌孙、昆弥因常惠上书:愿以汉外孙元贵靡为嗣,得令复尚公主,结婚重亲,畔绝匈奴,愿聘马骡各千匹。……遣使者至乌孙先迎取聘,昆弥及太子、左右大将、都尉皆遣使,凡三百余人入汉迎取少主,上乃以乌孙主解忧弟子相夫为公主而遣之。

女子将嫁,家人具衣饰。

《汉书》九十七上《外戚·孝宣霍后传》云:母显既使淳于衍阴杀许后,显因为女成君衣补,治入宫具,劝光内之,果立为皇后。

古诗《孔雀东南飞》云:阿母谓阿女: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汝,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举!阿女默无声,手巾掩口啼,泪落便如泻。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袂裙,晚成单罗衫。

装送有丰,

《后汉书》八十四《列女传》云: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装送资贿甚盛。

又云:汝南袁隗妻者,扶风马融之女也,字伦。融家世丰豪,装遣甚盛。及初成礼,隗问之曰:“妇奉箕帚而已,何乃过珍丽乎!”对曰:“慈亲垂爱,不敢违命。君养欲慕鲍宣、梁鸿之高者,妾亦请从少君、孟光之事矣。”

《汉书》九十六下《西域·乌孙传》云: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

有俭。

《后汉书》八十三《逸民·戴良传》云: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疏裳布被竹笥木屐以遣之。

《北堂书钞》引《汝南先贤传》曰:戴良嫁女,以竹方笥为严器。

豪家有媵以侍婢者。

《后汉书》八十四《列女·鲍宣妻传》云:装送资贿甚盛,宣不悦,谓妻曰:“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贱妾侍执巾栉。既奉承君子,唯命是从。”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归侍御服饰,更著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

《东观汉记》十八《朱晖传》云:为郡督邮,太守阮况当嫁女,欲买晖婢,晖不与。

《华阳国志》卷十下云:礼珪,成固陈省妻也,生二男,长娶张度辽女惠英,少娶荀氏,皆贵家豪富,从婢七八,资财自富。

大抵汉人嫁娶多失于奢靡,故识者恒以为讥云。

《盐铁论·国病篇》云:葬死殚家,遣女满车。富者欲过,贫者欲及,富者空减,贫者称贷。

《汉书》二十八下《地理志》记秦俗云:嫁娶尤崇侈靡。

《汉书》七十二《王吉传》云:世俗聘妻送女无节,则贫人不及,故不举子。

女将行,家长致戒。

《汉书》四十《陈平传》云:张负卒与女,负戒其孙曰:“毋以贫故事人不谨!事兄伯如事乃父,事嫂如事乃母!”

既行,家人送之。

《东观汉记》七《城阳恭王祉传》云:祉初名终,父敞为嫡子娶翟宣子女习为妻,宣使嫡子姬送女入门。

豪家往往车骆驿,奴僮夹引。

《潜夫论》三《浮侈篇》云:富贵嫁娶,车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竟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汪继培云:各

十当为骆驿。

婚曰,夫家受宾客之贺,

《汉书》五十二《田蚡传》云:蚡取燕王女为夫人,太后诏召列侯宗室皆往贺。婴过夫,强与俱。酒酣,蚡起为寿。

《汉书》九十九《王莽传》云:莽兄永有子光,年小于莽子宇,莽使同日内妇,宾客满堂。

《初学记》十四引蔡邕《协和婚赋》云:良辰既至,婚礼以举,二族崇饰,威仪有序,嘉宾僚党,祈祈云聚,车服照路,骖如舞。

飨客以酒肉。

《汉书》七《宣帝纪》云:五凤二年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为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勿行苛政!

《汉书》四十《陈平传》云:张负卒予子,为平贫,乃假贷币以聘,予酒肉之资以内妇。

《华阳国志》三《蜀志》云:资我丰土,家有盐铜之利,户专山川之才,居给人足,以富相尚,娶嫁设太牢之厨膳,妇女有百两之徒车。

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

《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云: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泆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汙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

甚至有以缚捶之故至于杀人者。

《意林》及《太平御览》八百四十六引《风俗通》云:汝南张妙会杜士。士家娶妇,酒后相戏,张妙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至死。鲍昱《决事》云:酒后相戏,原其本心,无贼害之意,宜减死。树达按:会谓妻。

灵帝时,更有作魁櫑唱挽歌之俗。

《续汉书·五行志》注云:灵帝时,京师宾婚嘉会,皆作魁櫑,酒酣之后,续以挽歌。魁櫑,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国家当急殄瘁,诸贵乐皆死亡也。

若权贵娶妻,则郡国皆遣使致礼庆。

《后汉书》八十三上《方术·李郃传》云:时大将军窦宪纳妻,天下郡国皆有礼庆,郡亦遣使。

已婚三月,妇见于祖庙。

《汉书》九十七下《孝平王皇后传》云:皇后立三月,以礼见高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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