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七)

我们那些傻乐傻乐的小青春 作者:漫步云


(七)

“香蕉他个巴拉,晕他个大舅妈,过瘾吧,哈哈。”阳子自得其乐,在经历那样的激烈争吵后,她一扫阴霾,或者不是阴霾只是愤怒,似乎一切都没发生过,所有的盘子、杯子、桌子、椅子都完好无损地在那里。时光就是这样一台神奇的机器,看似一如从前,其实早已天庭一天,人间万年。

1993年,我们的脸庞还很稚嫩,把无法无天的德行渗透到生活的每一处。体育课我和阳子在学校后面操场上共商“国家大计”,捧着格子本写写画画,草稿纸满地,微风扬起发丝,阳光透过树叶荡漾在我们同样稚嫩的身上,映照着两张对中华五千年浩瀚文化虔诚肃穆的脸孔。班主任站在窗口露出会心的微笑:“我明天在礼堂拐角的地方等你们,11点50分你就以请教问题为由负责引‘大脑袋’过来,57分你们正好到,我56分开始装晕倒……”

此间相隔十年,漫长的时光,改变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容颜。回首从前,我们盘旋在不远的低空,安静观赏一串串脚印勾勒的走向,像看着陌生人,任内心翻江倒海地汹涌澎湃,再多遗憾,再多叹息,也无动于衷。

“等下账单拿过来就更过瘾了。”我看着正算得满头大汗的服务生愁眉不展,“早知道我就不来了。”

“得了吧,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白吃哎。”阳子一语中的,“讲个笑话听听吧。”

“都什么时候了?”

“北京时间14点04分。”她扬了扬戴在白皙手腕上的精钢手表,笑得美艳动人,如雪的肌肤,像飘浮在明朗天空的云朵,美轮美奂,搭配精致如雕刻的五官,跟刚刚雷霆大发的女人绝对判若两人。阳子果然是个天生的乐天派,明明早知道是过来捉奸,一路上的表现更像是过来喝喜酒。所有的一切在她看来不过是过眼云烟,不及格、罚扫教室、挨皮带、挂科、处分、车祸……所有好的坏的,她都可以一笑而过、一哭而过、一气而过,不会牵连到下一秒,她的心应该是一个并联电路,任何故障都只是一条分支,不会干扰其他线路的正常运转,把控情绪的能力永远是那样的卓尔不凡,就像掌控孙悟空于股掌的如来佛祖。我跟着她一起干的坏事罄竹难书,今天不过是她众多恶作剧里的冰山一角而已,她今天的表现与往常无异,看不出任何破绽,可是我的心连带脚上的伤,像是被蜜蜂蜇了,麻麻地疼。他们父女俩之前感情那么好,这一次也会相安无事吗?大头儿子小头爸爸最后的结局是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对不对?

“话说全班新生自我介绍,一男同学走上讲台:‘我叫尤勇,来自北京,我喜欢下棋!’说完就下去了。下一位是个女生,只见她娇羞地走上讲台,忐忑不安地自我介绍:‘我……我叫夏琪,我喜欢游泳。’完了,五十块,谢谢。”我对她伸出一只手。

彼时,整个餐厅只剩下我们孤零零的一桌,经历了那样一场恶仗之后还能平心静气吃饭的,全世界也只有我们了吧。在被罚的黑屋子能够睡得鼾声震天,站在走廊上不忘给同学做鬼脸,刚挨完打泪眼汪汪还能吃下两个烤红薯……

“最近跟颜子健怎么样?”

“还那样吧。”喝了口水我回答。

“你们真准备就这么下去啊?你就这么自信?”

“那当然。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他也不可能背叛我。”我高傲地一挺腰身。

“你就美吧你。等全世界的女人也都死光了吧。”

我想起昨晚奇怪的梦,便一五一十地告诉她,纯粹是闲着无聊。

“你们年纪大了的女人总是容易疑神疑鬼的。”她不以为然,明明她刚刚还站在反方,说得好像我多大她多小,我是她大姨妈似的。

“你个年纪小的死孩子还真是不懂事。”我扬手打她,“得,算我没说。”

“谁让你傻啊,偏偏挑了他,我说你眼睛有病还是脑子有病啊?”她还不罢休。

“贫贱不能移你知道不知道。”我顿时一身浩然正气,“你少在这里不识人间烟火,我们穷人家的孩子,你以为都有你千金大小姐的好命啊?”

“我不是扶贫嘛。”我接着说。

“哎,七月要过完了吧?你有没有打算换个口味?”

“什么意思?”

“算算日子,五个月过去,花心大少该重出江湖了啊。”

倒是我微微一惊。

我身边能够称得上花心还是大少级别的人非春一航莫属,跟阳子整个半斤八两,这两个人的罪状列了一张A4纸,难分伯仲。一男一女,绝对俩黑白无常,俩死孩子仗着家财万贯不知残害了多少祖国的幼苗。春一航在婴儿时期只有当异性抱时才不会哭,学会走路后也只会追着穿裙子、高跟鞋的女孩子跑,能打酱油了以后帮人打酱油的殷勤只属于异性。《楚留香传奇》、《戏说乾隆》最热播时,大冷天春一航扇着折扇,白衣飘飘英俊潇洒地站在学校门口的大石头上,咧着缺了门牙的嘴带着郑少秋式的笑容等着班花出来,冷风飕飕地还打折扇,那时就能看出苗头。春一航超强的学习能力和创造力从来就不是浮夸,落后闭塞的小镇,电视是我们连通外界的唯一桥梁,他超前的时尚素养泛滥得不可收拾,“墨镜”他第一个戴,跟阳子的水彩笔指甲异曲同工,黑衣黑裤,油头粉面,二八分头,松松垮垮的大孔针织毛线衫,牛仔裤提到胸部以上,以为自己是四大天王之一,帅得掉渣。

最“杯具”的是,疾恶如仇的我自懂事起就已经认识他了,就像我认识阳子一样,我一个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想跟他们划清界限都不行。这大约就是所谓的劫数吧。

“是啊。不说我都要忘了,不是离预定时间还有一个月吗?”

“不清楚,反正听说这次还带了个洋妞回来。”她冷不丁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乐不可支的样子仿佛带回来的是个洋娃娃。

同住一个屋檐下,春一航家绝对是我们大院里的首富。小时候,小霸王游戏机、《葫芦娃》《三国演义》画册、黑白电视机从来都是他们家先买,我、阳子、冬彦妮自带板凳和饭碗去他们家蹭看蹭吃,牺牲色相被他拉小手或亲上一口。就连后来上学,因为穿着“紧跟潮流”,他也一直是小女生们公认的白马王子,玉树临风不说,他老爸老妈在我们高中时更是走出了我们村,走向了镇,使他也成了贝勒贝壳之类的皇亲国戚。只不过那小子风流成性,整个一西门庆转世,所到之处片甲不留,身边美女已经长江后浪推前浪,更新换代了无数批,却仍有一干美女前仆后继,听传言还有一女的要死要活为他自杀过好几次,我听着都寒心。

“回来结婚?”

“Bingo。不就是不爱读书嘛,他又不傻。你以为人家难忘旧情,还回来找你吗?”阳子典型的幸灾乐祸,乱点鸳鸯谱。

“得了吧你,结就结呗。”不知道我的镇定看起来有几分故作的成分,“怎么,您老对他有意思?那去拆散他们好了,这事你拿手。然后你们一个豪门公子,一个暴发户千金,门当户对的一对璧人,肥水不流外人田,也省得去祸害别人了。”我说。

言辞天衣无缝,心底却多少有些失落。虽然并非男女朋友,但毕竟那么多年跑江湖的感情在。捉迷藏时,我一头栽进米缸里,是他活学活用司马光砸缸的“智慧”,奋勇砸烂了我们院里唯一的大米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拖出了倒插在米缸里的我,截止深入学完大米和水的不同物理属性之前,我一直把他奉为我的救命恩人,对他的临危不惧和机智应变仰望不止,感恩戴德。虽然为此我们家整整吃了一个月的沙子饭,缺的大门牙也是拜那次所赐,现在讲话都漏风。我生命中第一个为我唱歌的男孩也是他,还是乐器演奏。每逢颜子健不够浪漫时,我总会不厌其烦满目春色地跟他描述当年的情景,清晰记得春一航拿起他爸爸的军号喇叭,古铜色掉漆的喇叭口,鼓着腮帮子为我唱歌时的含情脉脉:“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自动屏蔽掉后来大煞风景的一个屁。后来,当成为音乐艺术家种子选手的他拎着吉他、古筝演奏时,尽管我肉体上听得头昏脑涨,但精神上依然保持高度的春心荡漾,也不管他的弹奏姿势媲美琵琶精,古筝又与东方不败不相上下。

早前他出国当交换生,组织了一帮人环球旅行,我们也保持着每周一封邮件的联系,他在西半球,我在东半球,他在北美洲,我在亚洲,关系被四大洋中最大的海洋拦腰斩断,原来他已经遇见了对的人。不过,像他那样的花心大少,就算丢了一件也能马上找到另一件让他开心的玩具。从小到大,他看上的女人又岂止两位数,我们,何足挂齿?

“但是,那家伙怎么舍得结婚呢?是奉子成婚对不对?发生了什么事?”

“谁知道呢。”

就像心里那些莫名其妙又微不足道的小失落,或许那时我就嗅到了微微离别的气息。人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就越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使着不断向前,开始一段没有退路的旅程,走着走着,我们就散了,走着走着,梦想也丢了,激情找不着了。挥别校园,又与简单、真诚、明媚、梦想、豪情万丈一一挥别,这些只有青春才特有的符号,被时间的年轮碾过,定格成缤纷相框里做旧的照片,取而代之的是披挂了一身的戎装、一肩勋章、钢筋水泥城市,麻木不仁的面孔之下,夜深人静,微凉夜风的清冷街道,毫无顾忌、毫不设防的一群人,唤起我们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偶尔,翻看记忆相片时想起,就像想起同桌的你。再也回不去了,可生活还在继续啊。

生活啊,这就是我们打不败逃不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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