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谈球论艺

徐坤文集(5卷):春上明月山 作者:徐坤 著


谈球论艺

张梅:你那酒汪汪的玫瑰色女狐狸眼睛

跟广州女作家张梅第一次见面,是在1998年世界杯足球赛开赛前夕。她们一行人出访欧洲,集结于京城。饯行的酒席宴上,我叨陪末座。正是薄暮时分,喝酒的好气氛。别人喝啤酒,我们俩要了一瓶北京醇。酒一喝上,就有了感觉。张梅说:“我就喜欢像你这样见面烟酒不分家的。”我呢,也是酒逢对手千杯少的喜悦。但因时间紧迫,她要出行,我要看球,不敢畅饮,只能用一瓶酒垫垫底,相约等她回来时再喝。

从欧洲转来时,她却因旅途劳顿,在首都机场直接转飞了广州。

又一年夏天,不知什么名目,大闲人和大忙人张梅竟能在京有一段闲散的滞留。于是免不了一干酒友每日觥筹交错,再续前缘。却说那日,艳阳高照,两人被好友李师东拉去京郊某部队养鱼场钓鱼,中午免不了一场军民相见欢似的酒宴交战。喝的是京酒,度数低,不太适应。小战士好不容易遇到两个女酒鬼,姐一声妹一声紧逼着相劝得急。我俩也是从小就对解放军叔叔有崇拜之感情的,也未拿捏,痛快应战。几个人很快喝掉三瓶。当即小兄弟们或去呕吐或倒头去睡,我们则继续去池边钓鱼。晚上回来,又一个朋友宴请,酒却无论如何喝不动了,头痛欲裂。方知是中午的酒劲泛上来,暑热,喝了快酒,外加逞能,犯了喝酒的大忌。于是散了歇息。说改天重喝,一定要把感觉喝回来。

两天以后,终于又有了机会,名目是给她饯行。长城饭店酒家,聚了一干好友。李敬泽兄拎来了家藏多年的两瓶茅台,兴安兄端来一瓶窖藏的上好葡萄酒。茅台毕竟是茅台,况且又是深藏多年、世风不曾日下时的醇厚,先一入口,就是绵软,渐而甘洌,渐而强劲,渐而暴戾,渐而深长,渐而缠绵,渐而欲仙欲死,渐而不知今夕何夕、今年何年……迷离醉眼里,恍见眼前张梅,活脱脱一张旧上海三十年代的洇黄月份牌:兰花指,酡红脸,二郎腿,水蛇腰,摩尔烟,一双酒汪汪的玫瑰色女狐狸眼睛,电光闪闪。谁跟她对眼儿谁倒下。唯我还勉力维持与她推杯换盏。

几瓶白的红的下肚,仍不尽兴,给喝得挂了起来,是喝酒进程里最不爽的阶段。于是又喝掉一瓶小糊涂仙。意犹未尽,众人打车到三里屯酒吧,落座,吩咐酒保将泛着泡沫的新鲜啤酒斟上。一小口一小口地呷着麦芽冰啤酒,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体己话,塌着长长的懒腰,迷蒙倒伏于桌上,醉猫和醉狐狸一般,缓缓转动手中酒杯,开始谈文学,谈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隔壁女孩子用咿咿呀呀的唱段陪伴:莫道年少,今朝秋来早……蓦地明白,不知不觉,喝的,却已是中年的酒了呵!少不更事时,总看别人醉。觥筹交错之中,是别人的高潮,满世界的热闹,也都是别人的,吾辈只有当看客的份,往往还要陪出一副侍酒小女子的谄媚假笑。端的是惨淡人生!

这酒,却只有到中年时,才让女人家品出了一点点分量和意趣。第一口酒吻过,那热辣的、滚烫的、粗壮的、艰涩的、刀锋一般的快感,飞快在唇上抹过,刹那间鲜血淋漓,割出无数道热血梅花飞溅!呵,杯酒酬唱,醽醁人生!一剑封喉之际,饮者的心灵有多么的宽阔!

那就挥手作别吧!带着朝闻道夕死足矣的酣态,各自登程,冲进城市夜色深处茫茫的繁华与荒凉。今朝有酒,莫问前程;今夜有酒,无论路上发生什么,也便都无所畏惧了啊……

2000年1月4 日

(《青年文学》2000年封二,《清气乾坤》专栏)

李敬泽: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

你对你那永恒的热情岂不感到厌倦?(1)

笔走龙蛇在时尚的卷首中扭结盘桓。

啊,不要再提那令人陶醉的华年。(2)

你呜咽倒伏的卷发激起青年们心中的火焰,

他们蝴蝶的尖叫焦虑了整个世纪的文坛。

你对你那永恒的热情岂不感到厌倦?(3)

你点燃你左右逢源滴水不露的小烟儿,

将空心儿的赞美一圈圈喷吐向蓝天。

啊,不要再提那令人陶醉的华年。(4)

你很有意义的小废话和慢条斯理的发言,

呻吟出庄严弥撒仪式上的悦耳歌篇。

你对你那永恒的热情岂不感到厌倦?(5)

(合唱:)

把那酒杯斟上,把那网络连线我们就开盘,

你把那枯燥僵涩的批评揉摸得滑润性感。

你对你那永恒的热情岂不感到厌倦?(6)

啊,不要再提那令人陶醉的华年。(7)

2000 年8 月17日

(《青年文学》2000年封二,《清气乾坤》专栏)

毕飞宇:哺乳期的父亲

飞宇瘦了,瘦得满脸只剩下两排齐展展的牙。那会儿他刚刚“坐完月子”,抽空来天津蓟县参加《小说月报》百花奖的发奖会。时值隆冬,寒风呼啸,出门活动不大方便,众人便躲在暖烘烘的屋子里聊大天。飞宇带着极其罕见的叙事热情,嘴不停闲,只要一有人在场,他就会本能地跟人把话题扯到新出生的孩子身上,嘴里吐出来的关键词儿全是:尿布、奶瓶、婴儿黄、小孩儿大便的颜色、孩子的眼珠儿会追随大人的说话声音转……座下跟他连声应和的,是另一个“坐完月子”已满一年的兴安。兴安跟他交换看法说:带孩子弄一身的奶臭,自己闻不出,等到出门后再进屋,嚯,真闻不得!所以月子科里,每逢出门他就使劲往身上洒香水。

坐在去清东陵参观的车里,飞宇又忧心忡忡,自言自语地念叨:我小孩喝奶,边喝边玩,总是喝到一半就凉了,只好放下,重新去热,热好,他又没了兴趣吃,真愁人。旁边有过来人父亲说:你就同时预备两个奶瓶,轮换着给他喝。飞宇若有所思点头,连声说:哦,对,对。短暂的几天里,他每天必打一个电话回家,问孩子情况。散会后过天津时本可以留下玩一玩,但飞宇须臾不敢耽搁,匆匆往南京走,说是想孩子,要自己回去带。别人带,不放心。

其时,他的获奖作品正是《哺乳期的女人》。后来这篇文章还得了鲁迅文学奖。

今年春上在南京又见到他,脸上多了一点肉,一笑两个酒坑。一见面,说:我儿子会骂妈妈叉了。去扬州的车里,一路又听他在说儿子:小家伙已经开始讨人嫌,大人正写字,小孩蹑手蹑脚过来,伸出一根小指头“噗”地在键盘上按一下,就把他一天的工夫全弄没了。说是气,然而哺乳期父亲的脸上分明洋溢着旁人无法懂得的幸福。

当了父亲的毕飞宇写作风格跟以前有了明显不同。我更喜欢和推崇他前期那些有强烈美学旨皈的、超验的、满怀着对历史的释疑和沉迷的作品。后来,他文章里渐渐就充满了烟火气,以及对人性体贴入微的柔情。常能见这样的句子:六一节领儿子去买玩具,我儿子在柜台前高兴得像个贼……

哺乳期完全改变了父亲们的思维和内分泌。父亲们显得既幸福,又迷茫,兢兢业业恪守着一份袋鼠式的哺乳事业,且行径都有些大同小异。在去郊区旅游的车里,父亲李师东眉飞色舞,向众人传授哺育胖墩儿子的经验:要到赛特买一种进口原装的意大利通心粉,然后要到燕莎去买专门与面相配的三十四块钱一瓶的进口肉酱,而后煮的过程不要超过三分钟;给小孩做鱼要选择刺少的黑鱼鱼肉,削成薄薄片,快速滑熘……父亲李师东最经典的拒约口头禅是:嗳,嗳,我今晚去不成,待会得到学校接小孩儿……另一个哺乳期父亲名叫李洁非(化名荒水)的,电话拒约时则永远是低沉着一副沙哑嗓音说:不行啊,去不了,我得在家带孩子……

可是再听听那些身为人母的又怎么说呢?

徐小斌说:好的,我肯定按时到。孩子有他爸带着呢。

赵凝说:行。待会儿我打个车去。孩子送他奶奶家去了。

……

再后来的情形,就是满北京,能看见女人跟女人一起扎堆聚会的多了。她们泡酒吧、下饭馆、编杂志、做节目、飙车、钓鱼、划船、登山……玩得不亦乐乎。任何一个公共场合,都能发现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工作游玩的身影。而那些哺乳期的父亲们,家庭负担太重,别人也不太好意思再带他们玩。他们也就只能越发专心地在家哺乳。

这世道,说变就变了呢……

1999年11月29日

(《青年文学》2000年封二,《清气乾坤》专栏)

李洁非:天涯·明月·刀

这个人,横跨僧俗两界;

这个人,走过八九十年代的中心与边缘;

这个人,不说话。

说话的人并不可怕,总会留下话语的缝隙可钻;

不说话的人,将浑身的破绽都封死了,无法找到进入他的穴道。

也将奉命写他印象记的人逼到“画说”的绝路上。

二十岁就闯江湖的,三十岁时就必然老掉;

更难以忍受的,是行走时的孤独。

没有对手,便左手对右手。

左手剑,右手刀。

剑,晃出剑花,修身养性,是玩;散淡,轻慢,似一个玩世不恭的坏小子。

刀,刀刀见血,直逼七寸,是活着;出手时极快,超出了速度和时间的极限,一刀也就将人定位。

无数看客,心怀叵测,欲看一个“以子之盾,攻子之矛”的热闹,窃盼他的刀和剑厮杀起来。

然而诸种幸灾乐祸,却一直没有得到实现。

因为,刀和剑都已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一个人,左手和右手是轻易打不起来的。

……一条顺流而下的江船上,“猎艳队”的高手纷纷举止狂放。唯这人心怀不乱,眼波不撩,只挟一盘棋,袖手清谈,昼夜与人对弈。末了,告别酒宴上,这人只超拔一唱:我坐在城楼观山景,眼见得城下乱纷纷……

一曲出口,立即惹得芳心倾情。别人的努力顷刻之间都成了铺垫。

……

天涯·明月·刀

荒水·洁非·剑

……

君知天地干戈满,

不见江湖行路难。

出手如梦?

一握成拳!

1998年12 月27日

(《青年文学》2000年封二,《清气乾坤》专栏)

叶舟:在地为马,在天如鹰

一、相见

1.在叶舟的诗集《大敦煌》的第137页,夹着一张十年前我顺手搁放的暂充书签的便条,就是宾馆床头柜上搁置的那种常见便笺。那上边的抬头是“敦煌市悬泉宾馆”。便笺底下,压着的是叶舟的诗《青海湖》——“心灵的继承者!/这野花沸腾的水面多么宁静”;便笺上边,有我涂抹的零星句子:“刀子中的刀子/你是/男人中的男人/王中之王”。

用铅笔,也是宾馆床头柜上跟便笺配套的短铅笔。

2.十年后,为了写这篇叶舟评记,我重新翻阅《大敦煌》,于是乎便与这张古老的便笺不期而遇。纸笺已经发黄,而铅笔字迹仍然清晰。

3.一折小小的便笺,见证了岁月,也见证了当年,一个文学女青年为一个诗人迷狂的过程。

4.还是要从这首《青海湖》说起。

5.“心灵的继承者!/这野花沸腾的水面多么宁静”。

——《青海湖》开篇的诗句,轰然作响!它构成了我跟诗人叶舟的第一次相遇。

6.1998年秋季,我跟随西南军区的队伍进了一次西藏。有过进藏经历的人都知道,人在高原时,顶礼膜拜,奋力向上,同时又头疼缺氧,生不如死;一旦回到平地,事后的回忆咀嚼里,全是圣洁的唱诵与光荣,很容易犯上“西藏控”。那种高原情结会持续一两年高烧不退。更有甚者,像当年同去西藏的刘醒龙兄,“高原控”一直延续了十几年,一提西藏就大脑缺氧、眼泪汪汪!醒龙兄终于在今年秋天又上去了,上去之后果然激动,含泪发短信,写诗,诉说被高原提升的海拔高度。

7.在地球的高地,无人处,理想主义者和浪漫主义情怀的人群纷纷萍聚撞击。站得越高,脑袋越大。世界在太阳穴里嗡嗡作响。

8.我的西藏情结也持续了大概一年之久。回来后疯狂阅读有关西藏的书籍。某一天,在一家小书店的不起眼角落里,发现两本《西藏旅游》杂志,彩色铜版纸印刷,精美漂亮。我立刻如获至宝,站在架前翻阅。蓦地,《青海湖》,那些带着海拔、带着高原寒气与凛冽的诗句,咚咚咚撞击我心扉:

心灵的继承者!

这野花沸腾的水面多么宁静。

野蜂凄艳

蝴蝶呼喊

一阵阵高入天堂的狂雪引人入胜。

9.站在原地,逐字逐句读着,水汽潋滟诗句,写的仿佛不是青海湖,是西藏纳木错,我到过的那个有着海拔4700米高度的高原神湖。

10.像十万散失的马群——

披挂了精神的经幡。

哦,我内心的气象和海拔将毁于一旦

——《青海湖》

11.被这样的句子迎面击毁,痴痴的,呆呆的,一时竟不知今夕何夕、今年何年。高原上的峥嵘岁月扑面而来。将这两本杂志买下,回到家中,之后做了件更加痴迷的事情:将《青海湖》一字一句抄写,用那种湖蓝色的西湖水印信笺,然后寄给同去西藏的女作家川妮。当时她还在成都军区服役。沉浸在“西藏控”里的我俩,回来后还时不时互相写个信,回忆一下高原什么的。

12.川妮很快回信,由衷赞叹:诗人真他娘的伟大!

13.那个年代、那个岁数的文学女青年的为诗癫狂为人笑,由此可见一斑。

14.从那时起,就记住了一个叫“叶舟”的诗人。同期杂志还刊了他的另外一首诗《打铁打铁》。这么刚硬又翩翩的诗,作者一定是那种外表粗糙、内心细腻的西部大汉吧?或如我们在高原上见到的红脸膛藏族男子?

15.有机会一定要见一见这个名叫叶舟的诗人。

16.隔年,机会来了。又有一次跟随北京作家队伍去敦煌的旅行。先到兰州,要有一个程式化的两地作家对谈。看到预先发的与会者名单上有“叶舟”两个字,不禁眼前一亮:就要见到写诗者本人了!等到两边人马安定下来坐好,我偷偷打听哪位是叶舟。有人指向对方人群。顺手指的方向一看,跟想象中的形象相反,却是一个安静的白脸青年。不像西部汉子,却像古代南方遗留下来的白面书生。

17.看他瘦削的身材和面庞,我暗想:他哪里来的那么大力气,锻造出那么有力量的诗句,胸腔里能藏得下雷霆万钧?

18.轮到要说话时,我说:来到甘肃,与作家都不太认识,就是想见见叶舟,很喜欢他的诗,还曾经抄录下来与朋友共赏。现在终于见上了!我非常高兴……

19.叶舟接话说:我们在北京见过。

20.底下人群“轰”的一声笑起来。北京这边小怪话就起来了:瞧瞧,瞧瞧,献媚没献好吧?见过人还装作不认识。

21.我的脑袋也“嗡”的一声大了,无地自容,赶紧自我解嘲说:是吗?可能是当时人太多,不记得了。人记不住,却能清醒地记住你的诗。

22.同时,心里却在愤愤:不插话,给人留点面子,会死吗你?!

23.下会以后,才去握手寒暄,问他:我们什么时候见过?叶舟说:去年,在民族大学旁边,张颐武兄组织的饭局上。

24.他这样提示,我仍记不得曾经的相见。颐武兄的气场,那叫一个大啊!雄震万里,笼盖八方。有他在场的场合,哪还有别人什么事儿哟!统统成了蹭饭的蹭会的蹭镜头的,摆设。别人互相记不住,也是应该的。

25.好在,现实生活当中,叶舟是个随和柔软的人,对朋友很尽心。不一会儿,酒宴上一喝起来,就把前嫌忘了。

26.一场指认的笑话,还是让北京方面军取笑揶揄了我一路。

27.我们的队伍还要继续往西部腹地深处走。临别,叶舟赠我诗集一册,《大敦煌》。

28.今日我再翻这部诗集时,发现,除了有我自己的数处眉批,整个扉页都是空白。竟然连个“请惠存”“请指正”的字样都没有。

29.足见,当年,那个写诗的小子,那个白脸青年,内心何等狂傲、狷介、不羁、怠慢!

30.“那正是他的黄金时代,是他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大胆狂徒、醉鬼和侠客时代。”——十几年后,李敬泽在《叶舟小说集·序:鸡鸣前大海边》里这样说。

二、《大敦煌》

31.《大敦煌》就这样碰巧伴随了我的敦煌一路行。既是行游指南,更是精神指北。漫长的路途,翻到哪页读哪页。有时临睡前的小憩时刻,我和同屋的女作家轮换着朗诵他的诗,《敦煌的月光》《敦煌十四行》,献给常书鸿的《敦煌小夜曲》,献给张承志的《致敬》……

32.“大雪封山,只剩下我和敦煌/于最后一片草原,占山为王。/诗歌的王,女儿敦煌。”——《大敦煌·卷一·歌墟·西北偏北》

33.“哦,当日光渐近/ 屋梁或玫瑰的传唱:日光渐近——/这悄然的引领,只为青年知道/这神示之上的预支,只为美德听取。”——《致敬》

34.这些淬火的诗句,撞得人眼睛生疼。简直是要吐血的写法,一口,两口,喷涌,飞溅,喷薄而出,一直抵达命定的高度。

35.写完这部诗集的人,我想,应该气绝身亡。

36.有评论为证——颜俊:《叶舟诗歌中的速度》,见《大敦煌·附录》

37.有关“叶舟”的词条:“七印封严的书卷。/这白脸青年抱紧的药箱:在地为马/在天如鹰”—— 《大敦煌·卷一·歌墟》

38.果然,在诗人的举念、青春的盛会、祝颂和祷词都已供奉和捐献之后,在新世纪的黎明和曙光里,小说家叶舟开始呈现。俱形。

三、羊群入城

39.对于诗人叶舟来说,假如,诗是一种攀登、永无止境的上行,那么,小说的下坡路,就是直接通往死亡的。珠峰登顶的人,往往死在下山的途中。

40.叶舟用写诗的句子,来策划小说,语言仍然凛冽、倨傲,充满内在的紧张和爆发力。他用起承转合的情节,用故事的戏剧性逃脱了注定下山乏力的命运。

41.《羊群入城》《目击》《两个人的车站》……仍是一片诗歌的阵仗,处处燃烧有《大敦煌》余烬的火光。像一个蓦然闯入的孩子,以自己顽强的逻辑,不肯与生活和解。

42.到了2006年,他摸到了下山营地,节奏舒缓,平心静气,宣布登顶后的撤离已然成功。评论家雷达这样评介叶舟20余万字的长篇情感悬疑小说《案底刺绣》:“叶舟是著名诗人,他一旦着迷起小说,这个诗人的主体和小说便出现了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并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文本。因为,诗人小说家的想象力比一般人的想象力飞翔得更远。诗人的敏感洞烛了小说,对人性的挖掘会产生幽深的影响,诗人灼热的目光面对女性,使女性更加美丽。《案底刺绣》一书,就是小说跨上了诗人想象力的产物。”

43.作为小说家的叶舟,里里外外,完全是一副入世的样子了。在小说的会议上,也常见到他。在《十月》杂志那次笔会上,一见面就看他愁眉苦脸、心事重重,问是怎么回事,说是儿子在学校打架,被老师找上门来。我们一群写小说的不可救药世俗主义者齐声拱火,说:这有什么!男孩子,就该打架!大不了,你去代表家长承认错误,给人家赔偿赔礼道歉不就完了嘛!叶舟想了想,好像觉得也对,这才是生活的逻辑。于是眉头舒展,高高兴兴跟我们喝酒去了。

44.2010年,叶舟的中篇小说《姓黄的河流》,写出了类同《大敦煌》的雄厚气象。在杂志上读过之后,我立即给他发去短信,赞这是一部中国版的《朗读者》。当然,也许他自己并不愿意这样被比附。

45.《姓黄的河流》是他十年下山、十年磨砺,励精图治、肝胆相照之作。他已经技巧圆熟,指挥调动有力,想象力丰沛,对母语遣词造句有讲究,自如地将跨文化情境、悬疑色彩、诡异情节……这些好小说里该有的元素都运用起来,构建了属于他自己的一个“文化论”的王国。

46.在地为马、在天如鹰的诗人!

这一地鸡毛、醉生梦死的小说时刻,

可还记得,

那野花沸腾的水面,

曾经多么的宁静?

2010年10月24日

阿来:侬本多情

话说1997年年底京城的严冬,一个叫阿来的一脸沉静的藏族青年,端坐在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作协10楼的会议室,听一群学者、诗人宣判《尘埃落定》——一本奇书的命运。他面如重枣,色如佛陀,眉间一颗醒目吉祥痣,表情亦僧亦俗,深棕色的衣袍,鞋子上蒙着尘土,仿佛已经走过很远的路,磕无数等身长头千山万水跋涉到此。

尘埃落定。嘉绒草原初霁的雪地和啁啾啼叫的画眉,一下就把在座汉人们的心擒住。谁也不知道这个格萨尔王的后代、年轻的游吟诗人是从哪里来的,他吟唱的一段近代藏民边贸史也仿佛熟悉又陌生。精致、绵长的汉语纪事,不仅有甲骨和雕版的硬度,更有丝绸和羊皮卷的柔软,还加上了酥油青稞酒的香醇。人们都被这部说唱史诗迷住了。

谁能想到,这却是一次半民间性质的青春聚会,到会的拥趸,几乎都是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人们更无法想象,彼时,在1997年底开这个会时,《尘埃落定》的书还压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印厂没出来。人们看到的,还仅是《小说选刊·长篇增刊》上选摘的20万字书稿。

当然,就连阿来自己也没想到,不出几年,这部陌生藏族青年的陌生作品,就成为文学史上负有盛名的经典。

那次会,应该是可以载入当代文学史的一次聚会。在2010年的今天,在哪里还可以找到不花钱,完全出于热爱而给一个陌生作者和陌生的书开个研讨会的事情吗?没有了。而在那个时代,都说是商品经济大潮铜臭滚滚的时代,竟然还有那样一群年轻人,有信仰,有决心,尊重和崇拜文学,将写作当成神明,每每看到一部好书,读到一篇好文,就由衷喜悦奔走相告。他们将读书当成这一群人心有戚戚站在时代高地的接头暗号。

《尘埃落定》这部从1994年完成之后就在各出版社之间艰难游历的书,直到1997年才由《当代》编辑周昌义、洪清波将“疲惫的书稿”带回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高贤均看后称赞是部好小说,决定出版。出版社将订数定在很冒险的一万册。

当此际,中间出现一个人,对阿来这部经典的问世和后来的举世闻名起了巨大的助推作用。他就是当时《小说选刊》的编辑关正文。当时他常为他们的《长篇小说增刊》到各出版社抓书稿,高贤均向他力荐《尘埃落定》,他看过后决定先选20万字发。刊物出来后,又是这个关正文张罗要开个《尘埃落定》研讨会,并且决定“不要老面孔,不要老生常谈,刊物送到新派评论家手中,还送了一句话:有谈的再来,没谈的不必勉强来。效果是奇异的,研讨会本定在40个人左右,结果来了60多人,很多人是知道了《尘埃落定》这部书来研讨会旁听的,很快报纸上陆续出现关于评价《尘埃落定》的文字…… 这下该出版社坐下来商量对策了”(见责编脚印的回忆录:《阿来和〈尘埃落定〉》,2003年12月29日央视国际网)。

脚印女士大概还不知道,刊有《尘埃落定》的杂志还是由关正文自己开着车子挨家挨户送的,那情景相当感人!那次会,除了人文社的几个年轻编辑外,记得李敬泽、戴锦华、崔艾真、徐小斌等都去了,都发了言。我那篇发言文章题目叫《小说,作为一门叙事的艺术——读〈尘埃落定〉》,首先高度表扬阿来作为一个藏族作家,比汉族作家还要纯熟的汉语思维和表达;然后分析他的整个知识结构,就是受到《史记》以降的汉民族文学文化传统,以及欧美从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到米兰·昆德拉的性政治解构主义风格的影响;最后提到,以傻子为主角的故事,稍有一点文学史常识的人读起来都不陌生,比方说辛格的《傻瓜吉姆佩尔》,比方说君特格拉斯的《铁皮鼓》,比方说历史书记官的舌头两次被割比之于司马迁受阉刑……

阿来的写作可以说是继承了先锋派的叙述手法,同时又避免把自己对语言的纯熟敏锐把握当成杂耍技巧炫耀,而是采取更为平实贴近的态度,把所有的机锋、所有的才情,都在看似朴拙实则精道的叙事中加以掩藏。他运用他从前写诗的经验,将小说中的对话和描述处理成诗一般的有韵律的形式,但是比诗更自由;在隐喻的处理上更加明朗和豪放,段落结局处一些对历史的叩问和反诘时时呈现有华彩的调式;其对历史颠覆和反讽的面目在抒情式挽歌的豪华盛宴里总是欲盖弥彰。其间并无任何哗众取宠的噱头或添加某种媚俗的商业发酵剂,而是将小说真正当成一门语言的叙事艺术来做。从这一点上说,阿来也为今后的小说创作提供了一个方向,为那些业已瓦解的宏大叙事的恢复提供了一点信心,也同时辟出了一道可能险胜的蹊径。

我之所以要大段摘引1997年12月写下的对阿来的评价,目的无非是为了借阿来大师出点小名,也顺便佩服一下那个年代“我们村儿里的年轻人”先!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是那么纯净、纯粹、心无旁骛,连喜欢也是由衷而纯洁的。如今,已过不惑之年的我们,再也无法激情燃烧的阅读某部书,然后抱着虔诚之心第一时间写出有硬度的评论。一如年届知天命之年的阿来,再也不会写出饱含青春气息的、抒情华美的《尘埃落定》,而是写出有如摩挲转经筒、参禅入道般的《空山》,写出大众欢乐文化辞典《格萨尔王》。

那次会议之后跟阿来也没有什么来往。无意中在一篇冉云飞与阿来的谈话录里见阿来说过这样的话:“在不少评价《尘埃落定》的评语中,我个人比较看中女作家徐坤所认为的我所做的努力,是在探讨一种取胜的险道。当然这种取胜并不完全是像竞技体育那种夺冠后的胜利感。”

这是发表在1999年第5期《西南民族学院学报》上的文章,他这样的谈话,让我不禁有了点小得意,也让我跟阿来心有戚戚焉。此时的《尘埃落定》还没获茅盾文学奖呢,所以阿来还可以提及一下晚辈女作家的文章。等到获奖以后,评的人多了,俺就挤不上咧,哪还能入阿来的法眼哦。

有关我的这篇书评,还有个后续的小故事,后来在刘庆邦的文章里又见提及。庆邦2005年发表在《山花》杂志《有关徐坤的几个片段》里说:“她有一篇评介《尘埃落定》的文章,我是偶尔读到的。看徐坤文章里流露出的那股子高兴劲,仿佛《尘埃落定》不是阿来写的,而是她徐坤写的。近年来,我很少看长篇小说,一是长篇小说太多了,看不过来。二是有点时间我还想着炮制自己的小说呢。出于对徐坤的信任,我把《尘埃落定》找来看了,一看就放不下。谁不想承认也不行,这部长篇真的很棒。”

当然,摘引这段文字,还是为了满足一把自己的小虚荣心,顺便也是到阿来那里请请功,让他知道俺是最早替《尘埃落定》鼓与呼做广而告之的人儿呀!连刘庆邦这种老实人都说好,那还能不好吗?2000年,《尘埃落定》摘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桂冠。从此,书的命运和人的命运都要发生深刻转变。必须的!

鲜花、掌声、哗哗的版税、大师的桂冠,各种荣誉及官场头衔……纷至沓来。

然而,阿来这个藏回混血的汉子,有着巨大的定力,他的自在修为,已然进入很深的境界。往后的日子,我跟阿来在一些采风开会的场合频频相见,就体会到俗世之中一个肉身的阿来:含蓄的,多情的,叼着粗大古巴雪茄的,总背着巨大单反炮筒对准花花草草拍照的,已经像将军一样挺着小肚肚的,开会坐主席台时不如老干部那样能坐得住,而是每小时至少要借故离席跑两次厕所去外廊抽烟的……形形色色的阿来,品貌簇新。

然而,另一个“金胎”的阿来,却永远于文字中呈现:宽阔、厚重、内敛、精进、深沉、笃定……他能时时重起梵烟,却也世世侬本多情。别忘了,他也是仓央嘉措的传人啊!

阿来就是这么一个有宗教情怀的作家,一个歌者,他以汉语诗的方式在大地上吟唱,以美妙动人的回藏舞步在异质文化中穿行。

2010年9月1日

邱华栋的猎户星

很难想象邱华栋会有这么细致长久的耐心,给我们展现出一部如此灿烂的表现历史与异质文化的小说。他的新长篇《戴安娜的猎户星》(《十月·2003年长篇小说增刊》刊载),文中呈现的绵密细致的肌理、优雅超然的风度,读后都不禁令人生疑:这个持重沉稳的邱华栋,还是不是我们所熟悉的那个少年才子邱华栋?!

从这部他精心打造的小说里,我们可以品味出,岁月的淘洗,已经凿平了华栋身上许多的锋芒和躁动,使得我们的朋友邱华栋,更加老道、随缘、线条圆润、流畅,也比以前更加温和了。这是多么的令人慨叹!时间倏忽而过,韶华将逝,华栋已然不是那个整日在酒吧里书写城市欲望的毛头小伙儿,而是成为有着深厚艺术功底和扎实文化素养的青年老作家。多数像他这样很小就开始写作成名的童星,大都走不出“16岁的才子,20岁的明星,30 岁的老不死”这一条古训,总是频频地一拨又一拨新秀涌起,而后又都是亮了一下相之后,写着写着人就没了。在一条道路上成名太早,厌倦也就来得快。在这一点上,少年才子邱华栋完全是个另类和异数。他已经将文学创作视作自己的不归路,先是做了刻苦的艺术训练和准备,然后带着宏大的理想和抱负,一头钻研进来,并孜孜以求,在成长过程中又在不断努力地学习,直至最后修成正果。在这部新长篇里,我们看到了华栋超越自己的努力,并跟他一起欣赏到了成功的风景。

在完成了一系列的城市欲望化生活的书写之后,邱华栋给自己设计的一个“中国屏风”系列,试图找到更高的坐标系,在全球化语境中,展示文明和文化间的冲突。这是极其旷远和廓大的文学策略和目标,在旁观者看来,几乎是这个物欲时代人力所不能及的。而华栋却已然悄悄开始上路了。他的这种长途跋涉的起点,就是这部《戴安娜的猎户星》,十分平静地将目光从当下热气腾腾的现实生活,转向了清寂的历史,转向了异质文化。从二十世纪中叶出版的一个英国外交官夫人在中国新疆生活的传记出发,以历史上存在的真实人物和事件为原型,展开了他多方位的关于历史和文化差别的想象。整个写作的缘起,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因为戴安娜的传记中有关新疆的那部分描写,激起了他对自己幼年和少年时代在新疆生活的回忆。“新疆阳光的气味、空气的感觉、大地的风貌都重新涌现,”他说,“对于我的出生地的回忆和探询,这促使我开始寻找这本回忆录文字背后的东西,最终,我写出了这本小说。”(邱华栋:《戴安娜的猎户星·后记》)。

的确,这是别有用心的取材,也是对自己既定成果的挑战。在写作里,他又一次回到了新疆中亚腹地,回到了他的出生地。以前我们只知道他擅长于城市的书写,塑造名利场上光怪陆离的景致和那些被欲望纠缠的各色人等。而新疆——这块他一直深埋心底的宝藏,从来秘不宣人,不肯轻易拿出来。如今,却借由一部他者的回忆,宏大地在我们面前展开,有着雪山起舞戈壁奔腾一般的既轰鸣又阒寂的交响效果。

在小说所构筑的两个世界——戴安娜的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里,相比于女性内心世界的微小细腻而言,外部世界的绚丽更引人入胜、蔚为壮观。首先是他对史料的搜集和运用,是十分严谨细致而有节制的。诸如二十世纪中叶西方与东方的关系的考证,包括印度从英国统治下的独立以及苏俄与中国新疆的关系;同时还有新疆与内地的关系,包括国共两党对新疆的态度以及二者的对立;另外还有英国与苏俄的关系、印度与中国(新疆)的关系,等等。一系列的历史线索都被疏密有致地整理运用,有效地写进戴安娜的生活背景以及内心思考中。年轻一代作家中,很少有人有能力有兴趣站在这样一个历史与文化的高度来回溯和反思历史。

而对外部世界自然景观的描述,则更是这部书中最出神入化的部分。对新疆家乡出生地的回忆、眷顾、热爱、留恋,致使华栋对古老山川大地风貌反复咏沓、吟颂,读后令我眼前长时间是一片炫目的洁白,几近于雪盲的效果。那是由冰川、冰谷、雪山、冰岩构成的世界。还有新疆中亚地带独有的炽热的阳光,肥美的草甸,枯黄的戈壁,怡人的绿洲,大地上的气味、颜色和声音……他对景物如此迷恋,不放过任何一处可能的铺陈、渲染,不放过任何一处细小的描绘,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内心里带着对万物至高无上的顶礼膜拜!

在叙述一个外籍女人的心理活动时,写作者选取了独特的视点。因为出场人物少,人物关系相对简单,故事情节也相对单纯,无非是戴安娜跟其丈夫的登山活动以及领事馆里简单的日常生活,戴安娜跟年轻的柯尔克孜族向导塞麦台“发乎情,止乎礼”的爱情关系,等等。因此,作者采取了电影的写法,用景物的丰富来映照人物的内心活动。

在描写人物活动时,作家就像一个导演又如同摄影师,不断调度着镜头,外景不断推移,场景从她儿时生活的印度(这里有毗湿奴教派的扎格纳特游车节,教徒恒河沐浴场面,丛林狩猎场景),延伸到她的家乡英国宁静的小镇,然后镜头推摇,依次摇过大坂,摇过南亚次大陆,摇过中亚腹地,来到喀什葛尔,来到新疆,来到作者最拿手描绘的地方。这些视觉画面的刺激,使得人物的内心世界变化,如同这里的景深一样显得富有层次、更加立体。同时,对人物的往世前生的书写,给小说增加了神秘感和宗教氛围。作者让戴安娜的前生是一个新疆王朝的公主,而塞麦台的前生恰是公主的恋人,让现实人物的虚拟之爱在前生得到肉体上的欢娱和满足。最后塞麦台为救戴安娜,被雪崩埋在冰缝里而死的情节,更是书中最有华彩、最动人的篇章。

在发表这部长篇小说同时,同期的《山花》(2003年第8期)上,还看到邱华栋的两个短篇《收藏家》和《靠近你》,实在也是妙不可言,体现了一个真正成熟的小说家的写作。小说故事仍旧是写城市的,然而对人物内心气质抓得十分准确,故事跌宕,文笔摇曳。掩卷之后,感觉已经从中认不出从前那个握笔急驰的邱华栋了。这是一个沉静、内敛的另外的邱华栋,也许是由于他正在遥远的城外诗意地栖居,远离了城市中心地带那翻卷的巨大的欲望旋涡,因而才能真正看清了生活的本质。

从《戴安娜的猎户星》开始,从前那个天才无畏的青年,结束了自己一段内心飘摇的历史,更加深沉、淡定、自然而又超然地走向了人生以及创作的新阶段。

2003年10月1日

好人刘庆邦

如今在中国文坛提起刘庆邦的名字,简直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是他的短篇,早已自成境界,多数作品像《鞋》《梅妞放羊》《响器》等等已成名篇。这些都是批评家们该发的言论,无须我们这些写印象记的人赘言。

印象当中,庆邦是个讷于言、敏于行的人。平常他的话不多,一般在人多的场合,无论是集体出游还是聚会饮宴,总听不到他的声音,仿佛他这人并不在场。但每逢开口,必有妙语警句或噎人之语。就像他的小说,总是不声不响,却总是那么地道,透着股厚重底蕴和顽强坚韧性,还有眯缝起眼睛笑的那么一股聪明、狡黠的劲儿。

庆邦的祖籍是河南。关于河南人,北京当地多有恶评,最著名的要数董存瑞炸碉堡的段子,英雄人物最后喊的一句话是:“不要相信河南人。”但是对庆邦,相熟的朋友见面总爱逗他说:“你不像个河南人。”如同人们对上海男人说一句“你不像个上海人”那样,调侃之中是实在的褒奖。庆邦听了这话,每每也不言语,只是一味地坏乐。河南籍的刘庆邦实在是个老实人,偶尔还有一点蔫儿坏,笑时不露齿,两腮憋出酒窝,眼睛眯成一条缝。出门总是背一个军挎,夏天的时候是军挎配白衬衫,冬天或者春秋季节就是军挎配小立领的唐装。草绿色的小军用书包几乎成了刘庆邦的标志性装扮。这个纪念物,是否在表明他在怀恋当年——他青春年少时代挤在红卫兵大哥哥姐姐们中间去韶山、去北京大串联的经历?不得而知。只知每逢他给我们这些后生讲起他那段“准红卫兵”历史时,往往都是眉飞色舞,深深自我感动和陶醉。

跟庆邦相识一晃已经有些年头。他是北京作家里受众人爱戴的一个。为人和善,有师长之风。庆邦是个喜欢喝慢酒、说慢话的人。每逢有几个对脾气的朋友把酒围炉而坐,推杯换盏,酒热耳酣,庆邦就脸色微酡,情绪渐渐入港,话也就慢慢绵长。有一年,一个文友送了他一箱“酒鬼”,我们几个爱喝酒又平常说话慢的人就跟他沾了光,跟着足足喝了一秋天又一冬天好酒。那真是幸福的好时光。闲来无事庆邦就喊我们喝酒,有时提拎着酒到作协林斤澜老人家里喝。林老也是慢慢说话、慢慢品酒的人,再加上庆邦的慢慢悠悠,我们就一边小酌,一边听他们讲古道今,味道十分醇厚。有时也抱着酒到“九头鸟”去,跟湖北的辣子叫劲;有时就随便捡就近的小酒馆,要几个没什么名堂的下酒小菜,朋友间慢慢叙旧,话时短时长,酒时慢时快,不知不觉,四五个人,两瓶酒喝光了。散时,醉醺醺的,有点明白“人散后,一弯新月天如水”的意趣。

2000年,我有幸跟庆邦同时签约于北京作协,成为“合同制作家”,差不多属于是“一个单位”的了,在大会小会上更经常碰面。每年年终述职时,庆邦总是高产大户。听他叨咕他的那些巨大的创作量,每年总是十几个短篇,外加中篇,外加每篇小说几乎都被各家选刊转载一遍,全中国的文学刊物上,可不就频频闪烁、每每闪耀“刘庆邦”这个光辉名字嘛!那时候他还要边写作边主持煤矿文联的一部分工作,其工作的辛苦及其写作的勤奋程度可想而知。

庆邦的文章也跟他的人一样,也是娓娓道来,不急不徐,浓描细画,充满了艺术上的悠久耐心。把他的作品连成序列,就会发现,除了写矿工题材,写那些生活在地球底层人们的人性、人情以及彼此间的仇杀与宽宥等等之外,再有就是写女性题材他也是个大拿。当今活跃在文坛上的男性作家中,写女人写得好的还真就是寥寥无几。2003年年初在北京国际饭店召开的《小说选刊》发奖会上,《中国妇女》杂志社的两个小女记者手捧刊物到处送人,而且提出专门要找写女性题材的作家赠送。选刊的老师就把小女记者领到台前领奖的苏童和毕飞宇跟前,说:“喏,这就是你们要找的关心妇女题材的老师。”接着又四下寻摸着,说:“庆邦来了吗?刘庆邦来了没有?”

呵呵。不知后来庆邦接到那份反映妇女生活的刊物没有。看来他关心妇女题材的创作,已经为人所认可。

说他是男作家中最会写女性题材的几个人之一,几乎没有人会否认。周作人曾经说过,考察一个男人的品性,一个是看他对待宗教的态度,一是看他如何对待女人。庆邦文章中对女人有充分的体恤、关爱、善待,有悲悯之情和同情之心,往往将她们形同自己的姐妹。他的众多故事的主角都是女性,而且是乡村原始生命力旺盛、个性充分发展的女性。像《嫂子和处子》《姐妹》《不定嫁给谁》《相家》《女儿家》等等中的女主角,都是这类角色。故事都是在男女关系中展开,因而具有了一定的紧张感,并调动起读者对结局的预期。

《嫂子和处子》中的两个女人——二嫂和会嫂在民儿面前的强悍、盛气凌人、恃强凌弱、强迫就范,让一个出身不好的年轻人失去了童子之身,这简直就是一个很好的反女权的性政治文本。在这里,“强奸”的主角是由女性担当的,男性是被欺凌与被强奸的弱者。《姐妹》里来自同一个庄上的福梅和福兰,先后嫁到外乡以后开始还好得跟姐妹一般,后来因为彼此不经意说了各自的底细,一个说另一个小时候到了12岁还尿床,另一个说对方小时候曾偷过队里的红薯,因而两人交恶,事态进一步扩大之后两人发展成仇人。所谓“姐妹情谊”就因为彼此揭短的一句话而崩塌。庆邦在此得出的最深刻的结论是,人到了一个新地方后,都不愿意带着自己过去的影子,尤其是那些属于阴影的部分。因此福梅后悔把福兰也引荐嫁到庄上来,“她把陈庄的闺女拉扯到卞庄,等于把她的底细也拉扯过来了。一个人走到哪里,你的底细老是像影子一样跟着你,终归不是什么好事”。(刘庆邦:《姐妹》《十月》2001年第2 期刊载)文中写的虽然是两个女人的关系,实际上还是写“政治”,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政治。

在这些意旨深远的小说中,庆邦似乎总是适时地对女权主义的理论进行不动声色的反诘。甭管她们叫嚷的什么“姐妹之邦”情谊之类的,实际上纯粹都是瞎扯,在人的行为因素中,“利益”才是至关紧要的,不管男人女人,谁欺负谁,谁强奸谁,谁跟谁好或者不跟谁好,最终都要服从于利益原则。

而另一类至真至纯的乡间女子形象的刻画,则充分表明了刘庆邦的美学原则。像《鞋》里给对象做鞋的姑娘守明,《梅妞放羊》里边的梅妞,《响器》里吹大笛的姑娘高妮,她们都天真未凿,充满人性的善良和质朴。几个故事本身不让我们惊异,我们惊异的却是作家对于女性心理的细腻把握和逼真描绘。若说《响器》和《鞋》里人与音乐合一、人在恋爱阶段的思维还算比较好展现的话,那么梅妞在与小羊羔亲昵嬉戏时产生的身体萌动就不那么好表达了。庆邦却也能给写得惟妙惟肖,还稍微有那么点“情色”色彩,真不知道他对女人的全身心的深刻理解是从哪里来的。

其实,我最早读的刘庆邦的作品是他的《家道》和《走窑汉》,那是充分显示作家的思想深度和刻写力度的作品,已经得到了专家和读者的一致称赞,获得过多方面的好评。接续《家道》这一系列的是《葬礼》和《户主》等与作家自身经历密切相关的作品,它们是从作家血液和血缘深处流淌出来的东西,情深意切,感人至深!而接续《走窑汉》系列的是《神木》《幸福票》《在牲口屋》一类,那也是作家生活经历的又一种见证,而且是刻骨铭心的生活往事。对于矿井和矿工生活的描写,将会是他终生挥之不去的题材。相比之下,他的那些描写女性生活的题材,倒像是顺手拈来,毫不费力,想表达什么意思,就借着这些女人们的形象表达一些什么意思,一般不会让自己的感情和别人的情绪伤筋动骨,在艺术上也是纯熟、老到,倒有点像炫技的意思了呢!

在新的一年的总结会上,庆邦的身份已经是北京作协的专业作家。在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了他那更加巨大的创作生产量之后,他抚今追昔,不由自主发感慨:倘若不努力工作,便无以对得起这份职业。他说他甚至连每年的大年初一,一大早起来,也还是照常要坐到书桌前进行创作。勤奋工作不光成为了一种个人生活习惯,同时也在表明他对生活的热爱和感激。善良的人总会有好的回报的。祝愿庆邦在新的一年里龙马精神,万事大吉!

2003年4月18日

南方的王干

1

用“南方”这一地理方位来标识王干,盖是由于受了他的新著《南方的文体》的启发。“橘生淮南而为橘,逾淮北而为枳。”中国南北学术风格传统的差别,便是将南方的帅哥才子,一律做成北方的领袖萎人。王干因其生与长都在南方,荫着南方树木的葳蕤,吸附着南方秀水的氤氲,因而灵动,因而茂盛,因而稠密,因而耐力持久,因而能在风头浪尖上随中国的新文学思潮颠簸跌宕直干到今。

也许会因而难腐或不朽?

某日,一群文友包括王干等在京都的酒吧闲聚,众人以猜谜益智的方式来打发盛夏夜晚燠热的时光。其中戴诗人口拈一谜“气死太监”,用来打一人名。众人皆奋力憋住心底的洞明,竭力装出一本正经的哑然。其间一名叫徐坤的女性,因不胜酒力也不明机关,晕头涨脑地瞪着酒杯脱口而出说:“不……是王……干吧?”

“轰”的一声,坏蛋们强忍住的笑一下子全都给引爆出来。戴诗人恶作剧成功似的连笑不止,王干也跟着众人暧昧地笑,露出他一粒粒整洁细腻的南方小玉米牙,非但不恼,嘴角还暗暗上翘出几分宽容的骄傲。

2

其实,这篇文章换一个跟王干更熟悉点的人来做更为合适,比方说,任意一个跟他一道从新时期一步一步扎扎实实走过来的男女青年文人。大概他们每一个人都会信口讲出一大串有关“成长的烦恼”的好玩故事给观众听。指派我来完成这样一项任务,故事就会多少显得有些支离破碎、不甚连贯。因为,我在1996年仲夏见到王干时,王干已经“老”了。

所谓“老”了:(1)是指相对于当年他站在王蒙家院子里的枣树下,一脸阳光灿烂,如同北方暖冬里一株小树般极力向上挺拔的青春情景而言。几年的时间过去,王蒙家的院子里依旧有两棵树,一株,是枣树,另一株,还是枣树。

据可靠资料记载,王蒙跟王干进行十次对话的日子,具体应是在1988—1989年之交。其时,王干也就是28岁左右吧?28 岁,在我不甚可靠的阅读记忆当中,当是钱钟书归国任西南联大外文系教授,开始萌发写作《围城》之念的时候;也是李敖决定不再穷经皓首追踪先师足迹,而是另辟蹊径“造反”,以别一种方式进行文化突围的时候;还是胡适被选为北大英文部教授会主任,预备挑起“问题与主义”论战的时候……此等罗列并无他意,只是感慨“自古英雄出少年”时代之不可追。生不逢时,当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的文人的命定际遇。若非如此,王干那一支充满朝气与灵秀的笔书写的将是怎样的“别一种历史”,谁也不敢轻易对此妄言。

然而,命定的辉煌想躲也躲不开。至少,王干28岁时的这一部《对话》,已经作为“《新时期十年文学大观》的简写本”(批评家蒋原伦语)而当之无愧地载入中国二十世纪末文学批评史。

(2)也是指经过十多年的文学批评实践,王干已经建立起他自己独立于京派、海派两大文化脉络之外的,一种新型的批评写作文体:南方的文体。用他自己的话说,“南方的文体不是一个流派,也不是一个‘主义’,更没有宣言,他是评论的一种状态,一种犹如蝉之脱壳之后的新状态。南方的文体是一种作家的文体,是一种与河流和湖泊相对应的文体……”(王干:《寻找一种南方文体·自序》)。

王干用这样一种方式给自己的批评定位,足见他的智慧和聪颖。是文体而不是体系,这样既避免了打正面的遭遇战,免受一切所谓“正统”学人的攻讦诘难,同时又聪明地给自己确立了从边缘向中心突进的某种可能。实际上已经不是“可能”,而是一种既定的事实,他已经用他十余年来的创作批评的实绩,赫然矗立在中心的位置上了(用北京老百姓的话讲,就是已经成“腕儿”,已经有“款”了),他的南方文体不再是一种稚嫩粗疏的假设,而是这些年来一直伴随着他的批评的武器,是一种切实的强有力的批评方法上的沿革。他以一种流动的、描述性质的批评本文,向我们传统的固态思维提出挑战。在学院圈子里做科,卷子通常是被从后往前审阅,先查引用了多少拉丁洋文,再查掉书袋子的数目。做着做着学问,猛一抬头,却发现已经被学问给做了,这时难免就要心虚气短心力衰竭。而远在南方的王干因其超脱了师承,超脱了地域那种无形的“场”所发散出的圈里规范,因而也就能一直保持着年轻健康的体魄,文字之中少了一份限制与羁绊,多了一份怡情与忘我。所以他的灵气、他的少年老成的调皮也就藏也藏不住地在流动的描述中汩汩涌动着时隐时现。

3

如果说,中国八十年代的文学批评总是跟那么些个业内人士所熟悉的名字连在一起的话,九十年代的中国文学批评界,无疑也少不了“王干”这样一个名字的。

在没认识王干之前,就听到了坊间散布的种种关于王干的传说。用同是写小说的朋友小关的话说:“一个地区有一个像王干那样的批评家特别重要,要不咋能那样快推出一大批文学新人来呢?”用外文所晓强兄的颇为知根知底的话说:“王干就像一个头羊,率领着江苏的群羊,一拨一拨地冲向中国文坛牧场。”用北京最新晚生代作家座谈会上的七嘴八舌的发言记录说:“咱们《北京文学》怎么就不能像南京《钟山》那样往外推新人呢?你看王干,做出多少江苏新人出来?”

言语之中不乏感叹、羡慕之意。

4

当然,近两年来江苏文坛咕嘟咕嘟成串往外冒男性新人(很奇怪只冒男新人不冒女新人),除了跟新人们自己的刻苦努力、跟苏童、叶兆言等榜样力量的鼓舞、跟江苏众家杂志社的编辑们的栽培分不开外,还跟全国各地文学界一批同是六十年代出生的、正年富力强有朝气有才干的年轻男编辑同志们的辛勤培育分不开。他们共同在为推举新人、为中国的当代文学建设进行着无声无言实实在在的努力。仅举一斑:

王干,1960年出生,主编有“新状态丛书”,作家出版社,1996年出版,内收五位六十年代出生作家的作品;

李师东(《青年文学》副主编),1962年出生,主编有“晚生代丛书”,华侨出版社,1996年出版,内收八位六十年代出生作家的作品;

宗仁发(《作家》主编),1962年出生,率先在杂志推出“青年作家小辑”并策划“联网四重奏”活动,将杂志的封二封三开设成青年作家影集窗口;

兴安(《北京文学》副主编),1962年出生,主编有《蔚蓝色天空的黄金——当代中国六十年代出生代表性作家展示》(小说卷),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年12 月出版。

……

一代作家的成长,总是与一代批评家、编辑家的成长密不可分。比起那些“述而不作”或“著而不述”者,再或者是那些喜欢在成功者的头上捅一炮,专事拆台解构然后建构自身者,他们这些年轻的批评家、编辑家的劳动应该说更有意义,也更应该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尊重。

5

如果仅仅是具有才子气,那么王干还不足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众家之首,兀立于才子之林。这个世界能够动不动随便耍出点小聪明的男子几乎比牛毛还要多。王干还有他做为文人才子的十分仗义豪侠的一面。这一点他倒颇有些不太南方,而是显得相当北方,有些像我们北方的血性男儿。我不知道别人对这个“义”字抱有怎样的心理,至少,在我这样一个北方女人的心中,衡量一个男人的最通常、最基本品质时,“义”字当是高于一切。若是缺了道义、不讲信义、少了正义、毫无仗义,那么这位男人就好比是印度的一种黄颜色的咖喱软饭,“looks like shit and tastes like shit”,看着像屎吃起来也像屎。

当然文人有时一遇到一点风吹草动就爱做鸵鸟,这里边也有极其漫长复杂的历史原因可以追溯。说起来似乎是有情可原。可也正是在这时,那些仍然直立者才更显出了难能可贵的品质。南京的青年作家朱文的一本新书出了一点小小的波折一事,很可以让立志于文学事业的青年们从中窥出许多值得思索颇堪玩味的东西。闲来无事可以随意翻翻各地杂志报刊,顺耳听听各个方向来的传言,看看谁家还在继续发他的稿子,谁家还在一如既往地给他做着评论,我想这实在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情。

王干的评论题目是:《船上 车上 马上——朱文的游走美学思想》,文载《山花》1996年8月号。

早在1993年,王干曾做过一篇题为《一个幽灵:自省或批判——新潮文艺中的“文革”阴影》(《文艺争鸣》1994年第1 期刊载)的文章。文章在纠察诊疗了新时期文艺中的种种“文革”延续下的政治病灶之后,作者得出了一个比较中庸的结论:“事实上,这些年先锋文艺的兴盛就说明‘阴影’并不是最可怕的敌人,而商业化、金钱的诱惑才是毁灭先锋的‘敌杀死’。”以后的事实证明王干还是有点太乐观了。时隔三年,当历史进程已经推进到二十世纪的最后几个年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具雏形,且已经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实惠,而距离“文革”开始和结束也已经整整三十和二十周年的时候,我们所不愿看到、不愿听见的蓄意诋毁改革、扼杀社会主义文艺新生事物的“文革”式的大批判语言仍如幽灵一般在古老的大地上徘徊。对此,王干文尾的结句:“如何在我们的思维中剥离‘文革’的限制与压迫,走出那个巨大的阴影,已变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实实在在地放在我们面前。……还是要把‘文革’病灶的危害缩小在最小范围内,以保证先锋文艺健康并且充满青春活力地生长”,此番话语倒是深中肯綮,且具有无限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6

1996年仲夏我去江苏扬中参加笔会,与朋友顺路到《钟山》编辑部蹭饭。载着我们的车子七拐八拐,穿过南京老城一路婆娑的梧桐浓荫,才在一处端庄的类似于医院白色病房的所在前停了下来。上得南方的木质小楼,又是一阵七拐八拐,找到编辑部的牌子,探头探脑进去,对着那密不见人、层峦叠嶂的火锅城(王干语)一般间壁起来的写字间喊了一声:“王干——”

“……”

没听清他回答了什么,总之是王干应声出来,身上并无炭火炉蓖烟熏火燎的乌涂痕迹,一件丝质的亚麻宽松上衣,一条质地柔软的栗色休闲裤,一双高邦的、美军侵略越南时在丛林里穿的那种软牛皮的翻毛软底鞋,一口松软温润的南方普通话,整个人清清爽爽,不是南方的帅哥才子又能是什么?!

忽然就想起小时候看过的卡通片《没脑筋和不高兴》,想起那些个大脑袋小细脖的聪明小人儿,不由得就偷偷地笑了。

1996年8 月8 日

荆歌:飘逸一才子

这是一个典型的江南才子,长发飘飘,有着莎士比亚一般的巨大头颅,鼻梁穹隆突兀地耸起,三维立体的脸部有着鲜明的异族遗传痕迹。

这人高高瘦瘦,脚步徐缓,在江南小巷濡湿的青石板上无声地走着。冷风细雨斜潲而来,间或吹见隐藏于宽大袖管中苍白的十指——那正是他借以揭破日常生活真相的利器。

这个家伙,不说话时,眉宇间会显出淡淡的诗人般的孤绝与郁悒;而一旦他笑将起来,俏皮狡黠地呲出虎牙,顷刻之间,乖张放诞的皮相,又把这一切脉望都给破了。

这就是荆歌,一个敏感脆弱而又欢乐多情的朋友。多数时候,你分不清哪一个是真正的他,哪一种性格是真正属于江南才子的脾性,哪一种是属于长不大或不肯在现实世界中长大的率性顽童。

就是这么个过分夸张欢乐、同时又是极度脆弱敏感的荆歌,在湿漉漉的南方小镇上,激情四溢、兴致勃勃、执拗而认真地喃喃细语。以他自己南方人的方式,语速很慢,很清晰,富有节奏感,每个音节都要力图发出声音,绝不含混偷懒。不像北方人,说话快时,总会含混过几个音节,在喉咙里一带而过。他总是固执而漫漶地以他自己的语调把事情讲下去,不急不徐,流连忘返,迷恋地讲述《粉尘》《鸟巢》《枪毙》《漂移》《千古之爱》《八月之旅》里的故事,一笔一笔,摹写着江南濡湿的童年记忆。潮湿的才气,就从那笔划里缓缓而出,极度膨胀,丰饶和臃肿了我们身体的每一处感官。当下生活也被那江南烟雨一并洇湿了,仿了古,成了一幅幅旧画,间离出一段段美学效应。于是,人世间的每一粒粉尘都成了流年郦影,都有了可供咂摸的醇厚滋味。

跟荆歌兄的相识,一晃也有了近十年时间。十年一觉扬州梦。十年烟雨满苏州?(现在也许应该说是南京。)十来年间,荆歌将自己的地理坐标不断纵横迁徙,从家乡吴江直到苏州,又到南京省作协,成为一名专业作家。期间活动半径的变化不可谓不大,然而,桃花不知何处去,人面依旧笑春风,他仍是初在北京三环安贞桥边“玫瑰坊”本邦菜馆见面时的模样:精瘦,长发,细高,孤悒,一眼望去,不是艺术家就是诗人。内里,也未见得他如何改变,不光是写作的风格、题材的一以贯之,就是对朋友的真诚友善,也丝毫未变。见面时他那满脸的笑意,仍是当年我们社科院一行人初次去苏州吴江同里时,他热情接待、一路殷勤为探看的样子;也是我们再次、多次去苏州同里退思园叨扰时,他不厌其烦、热情洋溢相陪相伴的虔诚模样。

文人总是靠气相接。气相投时,谁也没有理由不互相喜欢。朋友相聚,荆歌总是最无私、最忘我的一个。他妙语连珠,呲牙咧嘴,鬼话连篇,制造欢乐,牺牲自己,取悦他人,有时往往不惜把自己灌醉掉也要真心把朋友陪好。

最为有趣的是,2002年秋天,我们竟在鲁迅文学院的学习班上,不期然当起了四个半月的同学。一百多天的时间里,虽然每天朝夕相见,回想起来,竟乏善可陈,没有什么清晰难忘的记忆,远不如每次在苏州城里见他时的亲密热烈——什么原因呢?也很难说。在那个受世人睥睨关注的狭小窘迫空间里,“授受不亲”会变得格外触目惊心,每一个代表地方政府前去学习的有理想的文学老青年,都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不愿意孔雀东南飞,而后自挂东南枝。或许更是因为,不只是审美要有距离感,就连朋友间的地久天长,也是需要一定的美学距离来维持的。天天的楼上楼下、低头不见抬头见,听一样的课,说一样的话,吃一样的饭,再好的朋友,也失去了新鲜感,交流时没有了火花,相距咫尺,反倒有了深刻的疏离。

荆歌的不变,他性情的一以贯之,应该得益于这些年来他个人生活的相对稳定——比方说他的妻贤子孝、家庭和美,他的跟我们一样四十而立、应该进入大修年龄段的身体各零部件的充分健康、起步停车上路运转一切正常……就是说,这么些年来,荆歌这部瘦车还从来没出过险,没发生过大的事故,他个人的身体以及灵性丝毫没有受到无谓损耗,并且在事业进阶上还呈直线形步步升高趋势……所有这些,都是造成他能指剩余、力比多异常、解闷儿宣泄、游戏主持编辑这本《情爱对话》的俗世根源。

不管他同不同意,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呵呵。

这本《情爱对话》,于他而言,应是屈才之作,或者游戏之说。就像是在鲁院校园里曾经有过的那样,为着消磨漫长的光阴,南方同学通常会在夜晚闲暇时光里拉着朋友打牌消夜。荆歌也曾是积极主持者之一,他不惜献出自己的好茶好烟,悉心侍奉,也要尽邀朋友们玩上一把。且他牌风凌厉,知人善任,藏而不露。尽管做庄,也要虚怀若谷,躲闪腾挪,尽量照顾到每位参与者的感受,最大限度地牺牲个人输赢而给诸位玩家以快慰感受。他自己又从中得到什么了呢?

可能得到的就是幸福。手谈的幸福。说话的幸福。能够置身在人群之中的、未被那无限广大的空漠苍凉包围吞噬的幸福。

既如此,游戏一场,都是见情见性,谁还会在意牌打得好打得臭呢?

这场《情爱对话》牌局也是,当红的年轻作家几乎被一网打尽,捉对厮杀,相见出牌。众人皆是看着荆歌的面子,信任他的口碑和为人,回报他对朋友的忠诚和热忱,纷纷慷慨相助出来捧场,给他当说客,以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江湖名声做担保,来聊些个不疼不痒的大众化泛化题目,陪荆歌过足一把主持人的瘾。

若说,主持人就是那么好当的吗?当然不是。任何一档节目,都直接表现的是策划和主持者的趣味。荆歌的这档栏目毫无疑问,处处体现出他个人的江南情调,才子趣味。如果换成一个北方人,情形大概就不相同,就不会有这么多绵软的尖团音,话语就会朝着凌厉、铿锵、掷地有声的方向节节逼进。

荆歌倒也不辜负人们的信任,竟然一直做将下去,搞得有声有色,还被评为杂志里最受欢迎的栏目。作为组织者,他得小心纠偏,既让它靠近于流俗,又小心翼翼,握着缰绳,不让谈话的方向往鄙俗的围栏靠拢。同时,要做总结,要理出关键性指导性的词汇,不至于让谈话成为一堆混乱观念的大杂烩,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这时,我们才知道,荆歌原来还有另一方面正经的组织才能。

在选题的策划上,看得出他也颇费了一番脑筋。应时的题目,如何做出不同的效应?就因为发言的是作家,多半还称得上是年轻的作家,他们的话语就具有权威性吗?倒也未必。人多嘴杂时,就能显出各自情趣、品性的不同。看人在里边争抢说话,权当是看个人才智和心性的展示。每每看到熟悉朋友的发言,既觉亲切,有时也难免窃笑。

比方说那个大才子陶文瑜,功底深厚,满腹经纶。同时也是个极其聪明的促狭鬼。跟荆歌在一起,每每他们都成了哼哈二将,相得益彰,斗嘴斗得有趣。

汤海山,那个年轻英俊的“干部同志”,也是荆歌的死党,有签单和派车权。每次我们前去,他都被荆歌拉来全程陪同,鞍前马后,任劳任怨。众人嬉笑时,他则腼腆地侍立一旁,不多言多语。然而,见他在谈“性感”一章里几句不多的发言,优雅品性立现,令人刮目相看!

还有叶弥、魏微、戴来、朱文颖等一干江南美女,大家都喜欢荆歌,并且拔刀相助,但也个个机敏过人,显然她们对这个长着一张莎士比亚脸庞的家伙,怀着应有的警惕。还好,捧完了场,人还是囫囵个儿的,并没有被他给带到沟里去。

最后不得不说的是,尽管我对荆歌兄的才气高度赞美,但在这部小书中,有些题目,比如《换妻游戏》一节,超出了我个人的底线,换成我,是不会去做的,对其倾向和趣味也不尽赞同。性幻想是一回事,道德责任是另一回事,必须严格区分开来。就个人而言,对于爱情、婚姻、家庭,我还是有着保守主义倾向和宗教情绪,从不认为它可以轻侮或轻慢。这关涉到一个人的内心伦理与美学趣味问题。当然,我的这种个人选择,并不妨碍男人们兴致盎然地对此讨论与苛责。然而对于书中如汤海山般的往来有序和谈吐优雅,仍百倍尊崇而心向往之。

2005年7月24日

魏微:从南方到北方

魏微是健康的,美丽、纯粹、落落大方。她给周围人留下的印象是: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她的自画像在她的小说以及一些自述里能隐约见到。

第一次见魏微,还是在2000年的秋天,跟几个朋友应邀去杭州乐园做客。我们从北京出发,魏微跟随另外一个朋友从南方出发,同时到达那里。那一次玩得很开心。魏微喜欢玩牌,一玩起来,乐得什么似的,咕嘟咕嘟抽烟,还爱笑,朗声的,笑出了许多她那个年龄姑娘特有的顽劣和娇憨。在杭州,并没有工夫真正交谈,几个人得空就玩牌,天昏地暗,忙得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极痛快。那之前,曾得魏微馈赠大作《情感一种》,是“新新人类另类小说文库”之一,魏微独具特色。她差不多是第一拨被命名为“七十年代以后出生作家”和“美女作家”的为数不多几个人当中之一,应该算做那批人中的“元老”。早期作品收录于《情感一种》那本书中,个别篇什以前在杂志上就读过,《在明孝陵乘凉》《姐姐和弟弟》等等,都极漂亮,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刻,似乎都有成长之痛,很沉静,很真,令人慨叹。前者很华彩,记得是当年就上了《北京文学》评选的短篇小说排行榜;后者很发力,执拗得近乎于偏执,不可理喻的情绪,表达得很丰满。

后来,魏微就辞去了在南方的工作,只身来到北京,驻扎下来,专心写作,踏上了一条险峻的职业写作生涯。偶尔,众人还会聚在一起吃吃饭,玩玩牌。更多的时候,则因为大家都忙,北京地理交通又不顺畅,见一次面不容易,便只能偶尔通通电话互致一两声问候。

对魏微,我一向觉得有点熟悉了,可是当真正拿起笔,想写下这篇文字时,却发现在眼前走动着的那个真实可爱的魏微,实际上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充满了悬疑和捉摸不定的变数。比方说我们不知道她具体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我们也不知道,究竟是怎样一种伤痛和情感方面的经验和记忆,支配和支撑着她的简洁、内敛的写作叙事;我们也不知道她的“南方”究竟是具体的还是她想象当中的濡湿南方;我们也更无从知道,她的“北方”——这个她已经遭遇或者可能遭遇些什么的“北方”,又能提供给她什么样的干燥写作动力或资源。我们只知道,她在她的文章里,无论南方或者北方,都是一派蛰居而又匆匆过客的模样。

而这些问题,在讨论别的作家时,就根本碰不到。对于那些相熟的或不相熟的六十年代往上出生的作家,我们能清晰了解每个人的履历:故乡、出生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生活经历、成长阅历……这些,都有助于了解作家秉承的文化资源和自我知识结构。然而,对于七十年代往后出生的作家,也包括魏微,这一切都模糊了。这给我们传统的知人论世的研究方法造成了很大的挑战。

这就是魏微的暧昧,以及隐秘。

也许就在她美丽健康外表的后边,隐藏着不为人所知的隐秘的伤痛和忧郁。身处俗世,热爱生活,酷爱加入集体游戏,积极主动与周围同志打成一片,会笑,会说话,明朗又快乐——这就是魏微辛勤奉献给大家面前的魏微。但是在这个欢乐的魏微背后,有一个缠绵、感伤、温婉、忧郁、沉湎于内心的小女孩魏微,远远地游离于我们这个时代之外,安静而有些执拗地叙述着伤痛的成长。那是属于她出生的那个潮湿的南方小城的,个人记忆中的艰难成长。她总是愿将个体的成长,有效地与历史发生关联,但却又尽力使它与我们今天的现实毫无瓜葛。从这一点说,她是她们那个“七十年代以后出生”作家中的异数。

来北京后的魏微,跟上个世纪写《情感一种》时候的魏微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当然,这也只是通过读她的文章而做出的结论。在今年年初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布老虎中篇·春季号》里,有魏微的《夏日1986》。那是一篇用力很深的作品,探索人的内心情感和两个年龄差距很大的男女之间的性爱关系。文中的“姐弟”关系一次次陷入紧张,又一次次得到舒缓。最不能想象的是这惶惶几万字还只是个开头,她正将此铺陈成一个长篇。如此单纯的人物关系,如此单纯的生活背景(她甚至将一切时代记忆和痕迹都故意抹去,努力凸现“成长”本身这个让她迷恋不已的母题,那正是她的乐趣和偏好之所在),要无限地延展下去。我们在为她的才智暗暗喝彩的同时,也不由自主替她捏了一把汗。但是一个人的写作兴趣,是不会因为别人紧张看出了汗而自行中止的。她还会不断继续努力地去制造惊人效果,以体会艺术创造的极度快乐。

魏微是个心性很高,同时又能保持自律,在写作上从不肯马虎将就的人。不光是在同龄人中魏微显得独树一帜,即便是跻身在其他的作家群体中,魏微也时时放射出光彩。她的短篇小说,一直出手不凡,在今年还被中国小说学会评选为优秀短篇之一。

今年年初时,读到她在《青年文学》杂志上开的专栏,开篇谈《关于七十年代》的那篇文章,生动,漂亮,富于激情和理性。许多三十岁往上的老同志们读了后都眼前一亮:江山代有才人出,或许根本不应以“群”或“代”论英雄,而应以“个体”来甄别才对吧?

后来也许是承受了某种压力,牵扯到某些连带关系,后几期魏微做的专栏笔锋收敛,明哲保身,又返归到书写成长记忆,将自身归囿于一个相对安全的地带。但同时,这个地带是不是也面临着越来越狭窄的危险呢?

2002年6月1日

艾真:美女·狗·作家

我认得艾真家的这条狗。这是一条乳名叫“小妹儿”的小土妞儿。我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一只地道的小柴狗,刚从玉龙雪山脚下那个著名的丽江方向乘飞机“偷渡”而来,跟着她的主人住在北京四环路亚运村西边一座人声鼎沸的二十二层公寓楼里。那时的小妞儿,笨笨的,羞羞的,一双黑葡萄似的水汪汪狗眼睛,浑身黑白双色的皮毛,活像一个小熊猫仔。见了人来,“吱——扭”一声,闪到桌子底下,抱着一根假的肉骨头,啃啊咬的磨着小细牙,同时绷起狗脸,一脸严肃相,细致老练地观察打量起来人,眼里闪烁着高深莫测的狗生哲学。

想不到,两年不到的工夫,小柴火妞就出落成一个地道的美女作家!美人儿变得体形丰满圆润,谈吐仪态万方,穿着土褐色狗毛吊带背心,眼睛也变成了双眼皮,一见有客人来,扑上去就热情欢呼套近乎,一个劲地撒娇邀宠,摇尾乞怜,也不管对方是脑袋还是屁股,一律伸出小舌头“噗噜噜、噗噜噜”地乱舔,舔得人一脸一身的狗哈喇子。见此情景,有哪一个叫作“人类”的那个“东东”能不动心呢?又有谁能不被狗类的友好情意所打动?人类这个时候脑海里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涌起那段著名的《狗的礼赞》: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好友可能和他作对,变成敌人。他用慈爱培养起来的儿女也可能变得不忠不孝。那些最感密切和亲近的人,那些用全部幸福和名誉所痴信的人,都可能会舍弃忠诚而成叛逆。一个人所拥有的金钱可能在最需要的时候它却插翅飞走;一个人的声誉可能断送在考虑欠周的一瞬间。那些一贯在我们成功时屈膝奉承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失败的阴云笼罩在我们头上时,投掷第一块阴险恶毒之石的人。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唯一不自私的朋友,唯一不抛弃他的朋友,唯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

或者呢,人类族群的脑海里也会刹时间回想起那个著名的尤金·奥尼尔的《一只狗的遗嘱》:“不管我睡得有多沉,依旧能听到你们的呼唤,所有的死神都无力阻止我兴奋快乐地对你们摇摆尾巴的心意。”

这些话说得多么深刻而动听啊!虽然说得都未免有点沉重,完全是人类以自我为中心的感觉,将自己的人生哲学强加于狗类身上,但是那些信条、格言仍然能够千古流传万世流芳,赢得人类的普遍赞许。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狗类一族一直未能开口说话,他们没法吐露真言,用狗嘴道出自己的生存哲学。

如今,一个掌握了话语权利的狗版小愤青傲然问世了!且还是个美女作家咧!这该有多酷啊!

来看看这条笔名叫“酷儿”的美女狗作家的自述吧!看看她毫不掩饰、做作,大胆而狂妄,颠覆了自以为是的人类多少既成的理论和经验。

这条小美女狗作家,从小耳濡目染,跟着她那个编小说的崔艾真“麻麻”,偷看了太多的属于“儿童不宜”的文学类书籍,因而世界观变得奇形怪状:既简单,又复杂,既感性,又抽象;能说出一些大道理,又不理解这些大道理究竟代表着什么。她的家里呢,又整日价宾客盈门,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来的都是一些似有精神病的一类文学人物。小美女狗作家就偷偷地听偷偷地学,慢慢地就变成了小妖精,也学会了臧否人物,指点江山,在贬低他人的同时不忘了给自己树立口碑——所谓“口碑”,也就是民间口口相传、私下里传老婆舌、用吐沫星儿堆起的一块块石牌牌。小美女狗作家总是要先声夺人,见谁就往谁身上扑,先舔他们一脸狗哈喇子,再抱住大腿往人身上蹭,赢得一番“性感”美名。

这些特点,都是被小酷儿的崔艾真“麻麻”给揭发出来的。她的“星妈”之所以要把女儿特长如实道来,也是因为熟谙明星炒作之道,知道女儿成名以后,身上的缺点立即也会成为优点,所以她要适时抖搂出一些,为狗仔队提供一些炒作猛料。

这个小柴火妞啊!获得的赞美越多,柴火妞先前的自卑越是荡然无存,渐渐把做人的道理也摸透了。她心里说:唉!哪一个美女作家不是出身平庸,长相一般,有一肚子狗心眼呢?我为什么就不可以来一下子?

于是酷儿就牛刀小试,果然显出了力量。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会说话的狗了。激情充沛。喋喋不休。看来,有了文化的狗,果然不同凡响。尤其是女人,掌握了话语权,可以向整个世界表达和倾诉,还可以随意对人和狗进行褒贬。汪!汪!汪!

这又是一条典型的聪明而不用功的小美女狗作家,优裕,闲散,悠然自得,表面贤淑,而内心狂野,艺术口味刁钻苛刻,十分懂得低调做人、高调做狗的道理,也会遵循德行、仁义、正直、友善这些狗类的优点。对于豢养她的人类——也就是养育她的爹和娘,以及掏钱买她书的衣食父母们,有绝对的忠诚和信赖,低眉顺目,笑脸儿相迎;同时,作为一个小美女,她也很自我,有时难免狗眼看人低,看人下菜碟。

小狗美女知道,朝夕相伴是一种力量。她的崔艾真“麻麻”和她那个其其格姨妈,最初脑筋一热,就学做“蛇头”,把她从丽江老家给“偷渡”回来,而一旦上手养上,就会舍不得离开。尤其对于崔艾真“麻麻”家这个资深丁克家庭来说,第一胎是狗,可不得了咧!狗爹狗娘爱她爱得把命也都豁得上。那样一种深爱和依恋,是用狗的语言难以言表的。

美女狗作家在感激涕零之余,她也时常这样想:回望自己的生活,如果她现在还在那个高原上的东巴小县城里,现在该是什么样子?说不定早已儿女成群,面相衰老,每日为了生存而奔波忙碌。哪像现在,如此小资,如此格调,如此布波族啊……

小美女狗作家知道自己现在已经离不开自己的养父母,离不开北京这座大县城。并且,她也知道自己将伴着他们度过十几年的好时光。父母在,不远游。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是能够陪伴在父母身边,相偕相伴,一点点变老。她要每天对他们迎接、相送、撒欢邀宠,永远不弃不离。这是责任,也是快乐。同时,她也要把自己狗类一族的生活态度传导给他们:热爱生命,随遇而安。就像她娘总结的那样:

睡觉要有沙发睡,骨头每顿都有喂,玩耍要够不要累,犯了错误不挨捶。

呵呵,够意思吧?

这就是一条小美女狗作家的欢乐人生。我们已经见识了各种各样的狗。这个小美女狗狗非同一般:它既不像尤金·奥尼尔的《一只狗的遗嘱》和屠格涅夫的《木木》里的狗那么沉重,也不像彼得·梅尔《一只狗的生活自白》和恰佩克《嘿,杰西卡》里的狗那么循规蹈矩过完幸福一生,更不像石墨谦吾和秋元良平的《再见了,可鲁——一只狗的一生》那么有准备地煽情。这个来到人世才两年的美女酷儿,还比较痴顽,叛逆的思想比较严重。她轻松、戏谑、捣蛋、破坏、出其不意、异想天开,正值青春美年华,还不知道什么是忧愁,也不太关心自己是死在人前边还是人后边(有谁会在一出生就想到死亡?又有谁会因为惧怕死亡而拒绝出生呢?)对她来说,反正,活着就是快乐。

这只美丽聪明的来自西南高原的小美女,在这个物欲横流、狗欲当道时代里,借着女权主义猖獗之机,利用手中掌握的话语权利,一吐自己对人世的讥诮之音,以及对爹妈的感恩戴德之情,同时也倾诉着大千世界里,她和她的人类爹妈彼此相识相知的欢乐与愉悦。

2003年9 月21日

(崔艾真:《小狗酷儿》,春风文艺出版 2004年9 月)

张洁:恨比爱更长久

这是我早就想写,然而却一直延宕至今的题目。这个结论让我惊悚,我只怕它一说出口,就把“我们”——无数女人对现世爱情的期待给彻底泯灭了。这样一本用血和泪、疯狂与绝望共同交织构筑而成的《无字》天书,谁能破译得了?怎能想见,写出《无字》的张洁,就是二十年前,那个满怀亲爱、泪眼迷蒙呼唤《爱,是不能忘记的》的张洁?二十年是一个什么概念?二十年的风刀霜剑在一个灵性充溢、智性高韬的女人身上刻下数道年轮后,便会使她修成如此正果吗?

无字天书。无字我心。《无字》其实哪堪破译?!它只如一把无形的利剑,将人世间善男信女对待情事的一点点虚幻,尖锐地挑破了。很凉。也很伤感。作为叙事主角的女主人公吴为,在追忆自己与丈夫胡秉宸及其前妻白帆的关系时,时时回顾追溯母亲叶莲子与父亲顾秋水、外祖母墨荷与外祖父叶志清的一世情缘。三代女人的爱情遭际,一个世纪的离乱沧桑,压抑在传统、流俗、战争与革命情境下的命运坎坷,都令我们扼腕叹息。我们优柔的同情之心被深深地触动了,如同在读《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时一样,书中的结论,在我们心间形成一个大大的疑问:俗世之中,男女之爱,与母女之间的血缘之亲,究竟孰轻孰重?谁是我们最后的情感寄托和皈依?不敢想,不敢问。只是将浸透着血和泪的一本天书拿起来,又惊恐地放下,再拿起来,再放下,如是反复,不忍卒读。

从前我们在《爱,是不能忘记的》那里懂得了爱,深深的爱,由禁忌之中而一定要完成和坚守的爱;现在,我们却在《无字》天书里理解了恨,由无际的爱而化生出来的恨,它同样是柔肠百转、刻骨铭心。若说在世袭传统压迫之下,祖母墨荷与母亲叶莲子那代女人的爱情命运还仅仅是可怜;那么像吴为与胡秉宸建立在革命年代的,有着强大的以反叛为前提的自由自主之恋,到最后竟也脆弱得不堪一击,这已稍微显得有些不可理喻。通常而言,男人都是功利之中的俗物,被生存迫压得躲闪来躲闪去,在计算精确后,总要找一个最稳妥的巢穴供自己安放沉重的肉身之躯;而只有女人能够单纯为爱而疯狂、而歇斯底里。这其中有男权文化一贯统辖、迫害、教唆的原因,也有女人自身内分泌方面的毛病,为爱情而燃烧起来的女性躯体,靠自身力量根本无法控制和扑救。无论是书中那个白帆还是吴为,其实是犯了一样的女人通病,以局外人之眼观瞧,不知她们反复离婚结婚复婚,共同为着争夺一个老同志胡秉宸到身边来供养,究竟有什么意趣。其实她们都很优秀,都能凭自己的力量生活得很好,比那个老来怀才不遇的胡秉宸要活得更好。依今人观点论之,只要她们把目光稍稍从胡秉宸身上侧开去,越过一面巴掌山,看看,好男人在路上到处都有,何必为一个负心人而撕扯不休?

然而,不行。她们的青春年华,她们的血与肉,名誉与热忱,都与这个人浇铸在一起了,她们为他付出了太多,她们的青春热情都要被他吸空、淘干殆尽。他总是把自己和她们分别合成一个人,又总是把自己从她们之中的一个身上强力撕开去,撕碎了,撕成两半,再与另一个人拼接,又粘贴成新的一个人,从而重重地伤害另一个。仿佛他喜欢做这样的游戏,从中得到充分的成就感和快感满足。那便是过往年代给男人脑中遗下的“妻妾成群”的后遗症毒瘤。而女人,在一个思想和身躯业已解放了的时代,谁还堪自己的身体总被撕裂?谁堪自己总被左一次右一次撕扯得血肉淋漓?

由此,怎能不生恨?!撕皮捋肉、撕心裂肺的爱,全身心的奉献、毫无保留而付出的爱,全都化成了恨,痛心疾首的恨,无以复加的恨。她们的恨是一条蛇,嘶嘶作响,吐着疯狂的芯子,将愤怒的火焰喷向仇家。只要她们的仇家还活着,就构成了她们自己艰苦活下去的力量。这恨直到仇家死的那一日方可泯灭。但仍不能泯灭,因为他的死不足以将情债偿还,却反而将她们自身恨着他、摽着他的“活着”也一起葬送掉了。构成她们存活的精神支撑登时垮塌,她们也随之满怀失落、惆怅与怨愤地死去。大幕合拢。人世间的一幕情戏方才收场。

女人们啊!

……然而这恨,却总显得虚浮,显得不那么真切。因为她发现自己明明还是不能放弃,明明还是不舍。在邂逅往日情人时,她尽量装作冷漠,假意寒暄,假装视而不见。然而在擦肩而过的一刹那,她仍听见自己心里“怦”的一声,竟发现眼角不争气地湿了。这时候她才知道,她嘴里说了多少恨,可她心里蕴满了多少爱呵!她为这种爱而愤懑、羞惭,同时充满自艾自怜。

哀莫大于心死。心中还有恨,就值得庆幸,因为毕竟没有忘怀爱,没像电脑没被装置时那样的白痴傻瓜。假如有了爱,不懂得细细体会和珍惜,像那个白帆和胡秉宸,只把它当成阴谋和手腕,那也是白活得可怜。生而为女人,本身就是不幸,就是苦命。一道凄婉哀怨的母性血缘,便是“我们”共同的来路,天生无法选择;而几许未来明亮的去处,却是可以通过奋争而达到。就像那个果敢的第四代女人婵月一样,说走就走,想爱就爱,命运完全由自己主宰。谁也休想以爱情或其他的名义欺侮、蒙骗,令我疯狂自挂东南枝,我却可以运用六脉神剑大法,想把谁挂在树上就把谁挂在树上。

爱不可怕,恨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冷漠。是见面假装不相识,是激情、热望、真心的泯灭,是一辈子都难以复苏的生命热忱。那些伟大的作品流传于世、散发永久魅力的原因,正是在于恨。在于说不完道不尽排遣不开宣泄不尽的恨,它将人带入无限形而上的迷思之中,促使我们早日将人生在世的生存疑惧破解。

而没有爱,哪来的恨?

正是爱,提供了一切恨所必需的先验性前提。

超度他吧。就像超度一朵谵妄的花。那样一种男人的水性杨花。

爱情本无所谓善与恶,只有自作自受,心甘情愿。

心、甘、情、愿!

1999年3 月5 日,酒后酩酊

红真:今晚出去喝一杯

红真:

寄赠的大作《女性启示录》收悉并已拜阅。信中嘱我写点什么,沉思良久,竟一时不知从哪儿下笔。可能是你书中有关女性的生命体验击中了我,静夜吟思,感慨颇多。如此集中论述有关女性的专题,在你,大概还是头一次。八十年代的文学从业人员而今纷纷成了大师,记得我当学生那会儿,季红真的文评著作,曾是文学专业学生的必读抢手物。那时我还仅在书中崇拜上了你,且不辨男女。及至九十年代以后有机会与你相识,而后一再地相逢、相遇,从前较抽象的季红真逐渐具象了。每逢会议,听到一个铁嘴钢牙、脑瓜唰唰疾转的季红真在慷慨陈辞时,内心都欣羡不已。你那种说话吐字的高频率,优雅斜衔的一杆老烟枪,超强雄劲的大脑马力,直陈己见的凌厉风范,都让我的尊崇层层递增。因我自己在话语能力方面的缺欠,每逢必须发言说话的场合,一坐下来就开始心慌气短,听着季红真等人在前边嗒嗒嗒地口若悬河,就慌慌地在心里祷告说:老天爷保佑,快让季红真她们多讲两句吧!老天保佑,轮到我发言时快点到吃饭时间吧!我头一次见到自己的一份未经过目审阅的“访谈录”出现在杂志上时,刚刚读了两句,心一下子就揪起来了,读到最后竟至手心里攥了满把汗。

作为女性,当冲出一条血路突入既定文化时,谁个不披挂上冰的铠甲,哪个不心怀忐忑忧惧不安?就如红真你,一路潇洒写来,以二十个小专题为女性辩明后,末了,在最后的跋里还不忘了极力将自己从“女权分子”中摘出来,极力阐释“我为什么不搞女权主义”。女权主义在这里听起来多么像个贬义词啊!连这么优秀的季红真都不爱搞,别人,还瞎搞个什么劲呢?掩卷长叹息,我在想,是什么导致坚硬强大的季红真也给自己设置了一个自我悖论?你说你“不搞女权主义”,你就不是个女权主义者了吗?(严格说来,应称为“女性主义”更合适。)谁能认为你是作为一个男性在为女性立言呢?谁能不说你是在作为一个女性在替女人说话呢?虽然你在前二十章节里都将自己的感情隐藏得很好,俨然一副客观公正的“中性”立场,偏偏就是在你把自己从“女权”群体中摘出来的跋里,让我感受到了你作为一个在文化的高层中游弋的一代精英女子的一份酸楚和苦痛,让我读出了你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女人”,而不是作为一个男人的历经不惑之后的沉沉的生命体验和凝重。女性主义何尝用“搞”?每一个出来做事的女人都是潜在的女性主义者,就像我们的女人身份不用假装,它挥之不去,打死我们也变不成个男人。然而它却能够通过另外一个途径办得到,那就是文化当中的“木兰情境”,经由男权文化的强硬的格式化训练熏陶,而后化装成男人登场。大凡能够进入文化高层的女人,其命运最后全都一致,那就是格式化完毕后,机器里边打印出来的整齐化一的批量产品。

冰的铠甲呵!其实是坚硬而透明,为的是维护自身脆弱的性别。不像男人可以用牛皮纸将心裹起来,随风塑形,混沌而污浊。女人们不断地争取进入文化,在千年沉默之后获得开口说话的权利,同时又拼命反抗和拒绝那种格式化过程里的粗暴和专断。因而文化中的女子先天就被赋予了一种自由精神,一种既投身进去又侧身而出的独立姿势。觥筹交错或论坛庄严之中,谁没有过因女人无心的“童言无忌”式的话语直陈,而遭至亲朋桌下狠踢一脚呵护我闭上乌鸦嘴的命运?坊间不是也常有季红真在某某次发言中快言快语,又很过瘾的“放炮”之说流行吗?虽然外表上看,觉得红真你已是社会化程度很好的一个,如鱼得水,能在文化里自由往来穿梭,当你刻意去论述“男”与“女”的时候,尚可以把自己的文化身份维护得很标准和规范。可一不小心,在抛开了一切经义之后,你还是在自由抒臆的跋里不经意露出了女人的马脚,露出了你作为女人的难言的坎坷和忧伤。

这还令我想起那次去东北领《芒种》文学奖,我们在一个暖气不足的房间里,裹着大衣,漫天漫地地闲聊。在谈到关于女性写作的某些看法时还显得相当投机,可一说起做女人的感觉时,就完全不一样了。你说为了给儿子辅导作业,才提前回了长春婆家。又说丈夫不爱吃羊肉,你就趁他不在家时煮骨头汤给儿子增加营养。那会儿我突然发现,外壳坚硬的季红真,内心竟有着那么柔软的东西,尤其是一谈到做母亲的感觉,整个身体的线条就全塌下来了。人世间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发现坚硬之中蕴涵着的那一层柔软。你身为人母,对于我等不肯生育的女人怀着巨大的悲悯,连眼神都是劝戒而居高临下的。红真笑我冥顽不化,如同嗤笑一个健康的青年女性残疾人。我笑红真内心白发苍苍,年纪轻轻说起话来就跟我婆婆一个样。

拜读你的论述,诸如“女人与孩子”“女人与女人”等等,我很赞同你对过往历史的总结和追溯。假如今后女性生存的一方天地再宽阔些,“男”与“女”的差别会否降到其次,而每个人的资质和禀赋却要显得更重要了呢?就好比是说,有些已做完母亲的女人,对世界的感知仍旧是死面疙瘩团一个,硬得发不开;而有些不曾生育的女人,毛孔和皮肤仍旧是龇张的,对世界的感受水灵灵毛茸茸,充满母性的慈爱和悲怀。并且,今后也不会再出现单纯的“女人整女人”,男坏蛋和女坏蛋,冒出来的坏水实质上都一样黑,其自私和卑劣,谁也不比谁好半分,谁也不比谁差半两。只要构成生存竞争中的对象化关系,彼此就是暂时的死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谁还体恤顾念对手是男还是女。

我这样说,并不等于就泯灭“男”与“女”的差异,那样像是打自己作为一个女性主义者的嘴巴子。女人作为一个性别群体,在现存文化中的遭贬抑遭轻贱却是一贯而统一的。一个简单的例子:九个能干的女人和一个不怎么样的男人共同在场,常人的目光,肯定一眼挑中那个男人作为这一群中的头羊或牧羊犬。惯常的思维定势就是这么简单。

……说了半天,其实都是瞎讲,只不过被红真你著作中的论断触动了一根筋,努力想为自己无儿无女的生存状态找出一份合理依据。我等一群“无后”的女人彼此相约:将来呵,老了,就开所敬老院,老姐儿几个带上手提电脑,穿上钓鱼背心,找一个依山傍水处,一块儿钓鱼去。小老太太给老老太太端水、倒尿、递药片,老老太太给小老太太传授人生经验,提供小说写作素材。老妪们闲时养花种草吟风弄月,兴起时煮酒烹蟹,玩一玩曲水流觞对酒当歌……那时候,人间的女儿们早已享受到我们这代女人奋斗争取来的权利,亦如我们现在承的,就是二十世纪以来,我们的祖母、母亲们以至于红真这样姑姊辈们辛苦奋斗争来的女性权利的福荫。若不然,如我这般“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流,早被夫家休掉然后自挂东南枝去了。未来的女性权利的争取,还要仰仗和依托于文明发达世事昌明,以及民主与法制机制的健全,个体权利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到那时,女性的一方天空,才真正不再像过去一样狭窄而低矮。

实在说,红真,有时候,我也在想,咱们女人,是不是不该把来路和归途看得太明白?太明白,就活不下去了,等于踩在了地狱的脚踏板上。罢了,罢了。不再想。红真,咱们还是喝酒去吧!醉眼看人生,模模糊糊,摇摇荡荡,像是攀在了通往天堂的秋千索上。你没见今夜的树都蜷在风中懒懒洋洋,你没闻到葡萄酒美丽四溢的绛红色醇香吗?红真,把儿子托付给丈夫,且放开尘世的羁累,今晚咱们出去喝一杯!

咱们荡起秋千上天堂。

1998年4 月里的最后一天

(季红真:《女性启示录》,珠海出版社,1997年12 月)

江山如画皮,人生如梦遗——李敬泽之《小春秋》

敬泽的文字是玲珑的。是玉面玲珑,包了浆的,思接千载,神游万仞,八面威风,水润圆通。《小春秋》是一部才子之书,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历史在他的笔底鲜活,千年智者披发当风,孤独求败,既轰轰烈烈,又灿烂淫靡。终不过,是江山如画皮,人生如梦遗——把历史读成小说,把日子过成段子。非如此,便不能照见历史和人性的本相。

如今江湖之上,勇猛无畏挑逗撩拨历史者何其多也!《小春秋》腰封上那五行广告,从《百家讲坛》一直数落到过世的张爱玲她前老公,竟把庸、昏、奸、痴、娇几种模样唠叨全了。真乃“妖风”,“毁人不倦”矣!商家急着卖,也不带这么比附的。

《小春秋》虽然形式上也轻快照人,然而却大自在中有大庄严,小得意里存小须弥。李敬泽虐浪笑傲,谈经论道,看似拈花摇扇,纵意恣肆,却于轻拢慢挑中随处留意,谨小慎微,苦心孤诣,孜孜以求,怀有国学大师钱穆所说对历史的“温情和敬意”。他隔了时空,穿过《诗经》与《论语》,越过《春秋》《离骚》《史记》《酉阳杂俎》……会访先哲先贤,自由轻松与历史对话。“星沉海底当窗见,雨过河源隔座看”,李商隐的入道诗《碧城》,成了进入历史隧道的入口和出径。星沉雨过,海底河源,皆当窗可见,都隔座能看。“海底”与“河源”,蓦地,竟跳空高开,平起两个八度,在收口时拨了上去,系紧一根虚无完美的弦。义山诗那些繁缛的意象,竟不复隐晦与消沉,转而成一个当世者宏观世界与宇宙的气度和海拔。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对历史的解释和应答。《小春秋》或许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心中的历史,是一代人的怕与爱,是对历史“不二法门”的生动的文学性表达。历史,在一位才情横溢的文学批评家眼中,纷纷还原成“人”的故事。人性尽情勃发与袒露,人性的强悍与弱点同样暴露无遗。从形形色色的历史纪事里,他探讨人类的道德底线(《那些做不到的事》),考量自由的限度(《独步可以舍我乎》),研究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区别(《活在春秋之抱柱而歌》),同时也看到鲁迅所说历史“吃人”的本质(《其谁不食》)。他要努力探究,在没有宗教依托处,那些支撑人类精神的动力来源。从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两千年的孤独,三千丈的白发”里,他看到了英雄的孤独和力量(《伍子胥的眼》),从长期风行的历史悖论里,他更是无畏地为知识和知识分子正名(《当孟子遇见理想主义者》):“对于那些不管以劳动伦理名义还是以精神纯洁性的名义,剿灭人类精神生活的人”,他要大声昭告:“任何一个人的精神活动,都终究离不开人要吃饭这个事实。他的思想、想象和精神是他在世俗生活中艰难搏斗的成果。即使是佛,也要经历磨难方成正果;而人,他是带着满身的伤,带着他的罪思想着。思想者丑陋,纯洁的婴儿不会思想。”可谓嘡嘡嗒嗒,掷地有声!充分体现一个真正知识分子的担当与正义。

《小春秋》里的文字,枝叶纷披,妖娆妩媚。美艳绝色的形容词雕栏玉砌成深宫后闱,人走进去,乱花迷眼,闻香先醉,欲罢不能,后悔自己当初练了《葵花宝典》。看得出,这应当是作者一次比较愉快的写作经历,御风而飞,几千年的歌吟复沓过后,终于在一袭生命华美旗袍上捻出骚子。唧唧复唧唧,离骚复离骚。几千年的文人墨客也都像屈原的门徒,骚情、骚动、骚乱与风骚,薪火相传的才情气质终归涂抹不掉。

由于作者太有才,词藻过于绚烂圆润华丽,因而往往容易滑向边界,一不留神,就跑偏了——不是小沈阳的苏格兰裙裤没开裆开气儿的跑偏,而是观众眼力和理解力的跑偏。我的理解力就不太好,被他那汉赋骈文似的斐然文采撂倒以后,又踉踉跄跄爬将起来,从头检索,才能揣摩出他原本的端庄意义。也正是这种枝蔓缠绕交叉小径的热带花园繁景,才展现了文学家的纪事与史学家学术考据爬梳的不同,也才体现了文人读书笔记与精神思想史记的真正魅力。

小春秋,大般若。华严经说:“譬如一灯入于暗室,百千年暗悉能破尽。”隔着“海底”,隔着“河源”,《小春秋》仿佛让人看到:彼岸,一群披发孤独者,正红尘万丈,月黑风高;此在,一人带发修行,并一灯如豆,倚天屠龙!

2010年5月31日

王必胜:亦庄亦谐说老王

王必胜的智慧,是纯爷们儿的智慧。我一直想写他,至今心愿未了。老王是个批评家,供职于京城著名某报,善写宫阁体文章,雍容工整华丽。表面没有破绽,字缝机锋暗藏。那时我们都敬鬼神而远老王。

后来,二十世纪末某一天,具体说来就是1999年11月20日,一个刮北风的大礼拜六,在东土城路的作协十楼,上下午连开了两场研讨会(据说是浙江方面年底突击花钱),把老王累得脑出血,当场倒在作协会议室里,也算是为文学事业鞠躬尽瘁。

120急救车尖利呼啸,当代文学批评史变得悲催。不料,老王一个月之后神奇康复,史诗湿屎于是变成医学传奇。“神马都是浮云”,病愈后的老王自言自语。从此,他意境通脱,超然淡定,与生病之前判若两人。其后出版的两部著作,不知何故,都命名成了“爪子”,《雪泥鸿爪》和《东鳞西爪》。爪子上面,再也没有猫假虎威的挠人指甲,只剩下掌心粉嘟嘟的小肉垫,犹如家猫和爱犬。我们都怀疑他颅内出血时曾采风去了一趟奈何桥,还被浙江人招待喝过一壶孟婆茶。

说实在话,老王的文章,我还是从“爪子”时代起才认真拜读。以前的台阁体,我也会写,所以每次只看看标题,看他又提携谁也便罢了。谁让他是我的学兄,受训方式雷同呢!这位官人师兄,自从脑子坏过之后,大脑就变得好使了。第一次是在《作家》杂志上,偶读他写的《朋友许中田》,带给我许多感动。贵报部长级的大猫,被他写成挚友,一点也不掺假,充满深切的悼念与感怀,读后令人眼圈发红。我当即给《作家》主编宗仁发打电话,对其表示赞赏:“他要不是脑子坏了,也写不出这么有人情味的文章。”仁发兄在那头笑道:“然也!”

第二次拜读的,是《雪泥鸿爪》里的《病后日记》,病榻前的兄弟之情,实在令人感动!因为那些人我都熟识,那些个潘凯雄、朱晖、李辉、贺绍俊、丁临一们,在老王病重命悬一线之际,都拿他当祖宗一样伺候。家人和单位的照顾,反而退居其次了。于是我就免不了想:这帮人,前世结下了什么缘?即便是断袖、断背、桃园结义、义结金兰,也结不出这样一群好兄弟来!老王是他们当中的长者和大哥,忍辱负重长兄如父的气质,颇像刘备、觉新、唐僧等等所有天下大哥。假若再给他插上一对翅膀,他就是那百夫中的天使长。平素聚会,都是官位最高的老王来张罗,提前守候、布菜、埋单,别的小弟只管见面斗嘴插科打诨,喝得酒酣耳热,他却忙前忙后,自己很少下箸,总爱用慈祥的眼神打量大家伙儿,仿佛是大家伙儿的亲爹,就等着人夸他句“今天的菜点得好”,便心满意足了。酒足饭饱,欲上心来,老王免不了和众牌友手谈切磋一番。所谓“牌中玄机大,座上欢娱多”,“问世间牌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皆是他妙文《牌局》中的格言警句,一不小心,暴露了一干批评家们的那点小嘴脸。因为写得太像,虽然用的代号,还是被人一一对号入座揪将出来。

第三次偶读,又是在《作家》上,《读写他们一组作家书信》,发表的是他十七年前因为编一本散文选集而留下的与作家们的通信手稿。二十多封信,十多位作家,从汪曾祺、叶楠到铁凝、蒋子龙、韩少功,全都保留得妥妥的,足见他是多么珍视,多么有心!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池莉的一封信,说“希望稿费不太低”。呵呵,这也是我想对老王说的。他跟潘凯雄编的散文年选,到现在还只是千字30元。稿费的事他做不了主,老编辑的优良传统,老王却全盘继承。凡他亲自组稿,登出后必会亲自寄送样报,稿费也会立即开出。他供职于那样的大报,又是个日理万机的头头脑脑,能够做到这一点,着实也是不易!江湖里的口碑,从来不是凭空得来的。年轻一代媒体人身上,这份优良职业传统早已经失传。

说起来,老王是大我一轮的师兄,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毕业,是正经做过科的。湖北人老王,生就一副头人相,浓眉大眼,鼻直口方,身高一米七八,两条骚长腿,一把豹子腰,大背头,浓直发,不用化妆,就可以去演电影里的伟人形象。像他这样八十年代崛起于文坛的青年才俊,活了大半辈子,夫人至今仍是原配,从古代到于今,这样的人儿,委实也是不多了哈,嘎嘎!

2011年1月26日

高洪波:赤子之心——写在《高洪波文集》出版之际

《高洪波文集》凡八卷,皇皇四百万言,近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揽卷拜读之际,恰得中国出版集团总裁聂震宁《我们的出版文化观》、陕西作协副主席王蓬《王蓬的文学生涯》大书赐赠。骤见“文学生涯”几字,不禁莞尔:如日中天风头正健的一代,何来“生涯”之论?及见书中这几位北京大学首届作家班同窗间的彼此唱和,不由感叹:“恰同学中年”之骄子,当年鲁院与北大联办“黄埔一期”班学员,历经三十余载,勤勉用智斗力之后,早已做活、入神、通幽。一盘棋,下到如今,九段们渐次开始完美收官。

代际归属

选择高洪波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生产生成发展史”的研究对象,笔者深知这是一次冒险而严肃的旅程。不仅是因为研究对象本身正处于现在进行时的活动时态,前方尚有无限广阔的释义空间;而且,由于研究对象本身涉猎题材领域的广泛,也给最终确定其创作门类归属及其创作身份指认造成了障碍。笔者更愿意把《高洪波文集》(以下简称《文集》)看作是一部活动的当代文人知识分子的心灵史。充分探解其中奥义,探究这一代人在道统与仕统之间的文化传承,以及他们倾力把握二者之间平衡的能力,是这部《文集》提供给我们的精深奥义和价值所在。

无论是从代际归属还是从文学史研究上的个案而论,高洪波都极具代表性。他既为创作者又处于管理层,对其创作历程和作品的分析,就不仅仅要归于单纯以体裁和题材划分类别的当代作家作品系列,而是要归于另外一个“典型文坛”序列:丁玲、周扬、赵树理、张光年、胡风、老舍、夏衍、郭小川、浩然……由这些士人先贤所构成的由现代到当代摆渡的文学史序列(李洁非:《典型文坛》),归入张天翼、严文井、束沛德等儿童文学作家和管理者的序列。由此,高洪波身份的象征意义和作品的隐喻功效才能凸显。

这代人,完全是新政权诞生之后出生的一代新人,没有上一代文人知识分子在政权更迭和代际转换之时的内心纠结。他们从小写着“万岁”发蒙长大,有过鲜花明媚的少年时代,创作活动肇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是经由作家协会这个体制批量打造和培养出来的文艺新人。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他们登上文学圣坛的盛世嘉年华。及至后来他们身处各个部门管理层,在社会主义文化生产链条中担负起承上启下的使命。

干部家庭出身的高洪波,少时富足而有优越感,曾为第二批而不是第一批入上少先队而深感郁闷。当同龄人当知青上山下乡插队改造时,18岁的高洪波又幸运地当兵进了军营,获取了一条那个时代年轻人最光荣的出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他转业进入中国作家协会,由炮兵排长转身而为《文艺报》记者,从此开启文学创作生涯新的一页。如此看来,他简直应该算是“衔玉而生”了,所有的程序都已经事先预置,前程平坦,康庄大道一望无垠。按理说应该天真无忧,只需被按下“开始”键,就会自动按程序一览无余运行下去。

如果不是曾经有过的挫折遭际,如果不是“文革”乱世中他的家庭曾有过受冲击的伤痛经历,高洪波的创作面目和人生走向还是不是今天这个模样?他的文章和人格气质中还会不会有“避”、有遵奉一代巨匠龚自珍的“剑气”“箫心”这些机缘?

“剑气”与“箫心”

我注意到《文集》中多次提到近代史上一代文学巨匠龚自珍对他的影响,从学诗时的手书抄录龚氏诗文,到《文集》第八卷末尾的跋,他将创作的起源和归宿皆落于龚氏诗文的发蒙与蕴藉。

诗海浩繁,古义渊薮。高洪波独选择了龚氏诗文加以尊崇,且最深爱的又是龚自珍晚年辞官南归之时的《己亥杂诗》,不能不说是命数作祟。龚氏这部大型组诗的沉郁与感愤,彼时正跟年轻高洪波的心境相吻合。当其时,他为官的父亲遭受冲击,家庭正跌宕在运动挨整的不幸中。年轻的高洪波心有所悸,且心有戚戚,对龚氏诗文中“落花”“剑气”“箫心”领会颇深。更有甚者,他还将自己书斋题名“避斋”,正取龚自珍诗句“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并请友人刻了一方闲章:“避斋主人稻粱谋士”。用他自己的话解释说,虽然境界不太高,但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乃在生活中疏淡自在、与世无争的性情使然。

一个“避”字,是他对龚氏诗文旨趣的感受和体悟。“避”非躲避与回避,而是不相与争,免除无谓的争议和争斗,力求办实事,忌矜夸。而龚氏诗文中盘桓萦绕的“剑气”和“箫心”的中心意象,则铸就了他诗心的美学向往。剑气多慷慨,而箫心常缠绵。这些意象构成高洪波自身的美学追求和人格期待,其现世宗旨即为直面人生、勇担道义的责任感。

于万千诗文中,独撞上龚氏诗,并由此规定了高洪波的命运和走向,如果不用《易经》里的运数来阐释,几乎很难从中解说。我们也可以换一个假设:假如当初高洪波学诗时喜欢上的是屈原李杜白居易等等,后果又将如何?气质决定诗心,如同性格决定命运。即便遭遇上或者曾经遇逢过那些人,倘若气场不相接,也会如风过耳丝毫不受影响。学诗途中,唯龚自珍之“避”之“剑气”之“箫心”,最能令他领受和会心。

有了“避”“剑气”“箫心”三柄长剑指心,姿态纷呈洋洋八卷本的高洪波诗文面目端的是清明俊朗!

从20岁时在军营发表第一首《号兵之歌》开始,到结集数卷本的诗集问世,其间无论状写边塞、军旅、咏史、怀古,还是感遇、唱和、思辨、抒怀,时时能见峥嵘激烈,继而可闻悯世伤怀。他的诗,着眼于比兴寄托,非显其辞采的华靡和意象之雕润。看似平淡疏朗之句,然“言在耳目之内,情寄八荒之表”。诗人常御风而行,行吟泽畔,诗出每每能与人同忧,与花鸟共乐。高原红土,边陲小路,洞房花烛,求学偶感,俄国纪行,雅典春天……都能让他倍感“人海茫茫,诗歌荣光”(《文集·诗歌卷》)。其写境状物,尤其志深笔长。

高洪波的散文随笔,与诗同源,谈天说地,往来酬唱,承袭古风,博通今雅。尤其是那些玩砚弄墨、拜玉藏石的鉴宝之作:《砚友》《书斋石》《玉缘》《琥珀,琥珀》《欢喜佛》《米什卡》……最能显其造化,已玩出很深的境界,颇有刘伶醉酒、渊明爱菊、东坡玩砚、米颠拜石之风,一度曾快要接近玩物丧志败家炫技的段位。却不知怎样一个机缘,让玩兴正酣的藏家戛然止步,一个华丽转身,重回儿童文学领地,加入“洪波金波大男婴创作群”搞低幼写作去了!

赤子之心

高洪波最后选择软着陆于童书写作且是低幼写作领域,率领一帮正在吃奶的孩子,咿咿呀呀,与鸵鸟对视,跟大象欢歌。于观局者看来,这一盘棋,当一系列高难度的技术动作“飞”“跳”“提”“尖”“劫”完毕之后,大模样已经派定。余者,只需谨慎若愚、守拙,步步为营沉稳官子,前方胜景基本不会有什么改变。

高洪波正是选择了当初落子布局的金角银边之地作为快乐收官之所。八十年代的鲁院与北大联办“黄埔一期”作家班里,他正是以儿童文学作家身份选入的,且是唯一一个获得全国儿童文学奖的作家。如果说,八十年代初为人父步入儿童文学写作领域时,高洪波还是“平调”起步,一切皆出于自在、自然的生命冲动;那么,新一轮他的“高调”重返,就已经是自觉自主的生存选择了。当高层的文艺领导者身份给自身的写作造成了难题时,高洪波选择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且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重返熟悉的儿童文学领地就成了此时最好的选择。

在外人看来,这不啻为是一次巨大的文学和政治上的冒险。彼时的身份已经跟二十多年前起步时不可同日而语。再回原点,大人物而写小小文,如何降低姿态呼朋引类?作品又将遭受如何评判?再则,于陈冗繁缛的行政事务纷扰中,如何还能调整心境进入清澈透明的童书写作之中?须知,童心视野里可是最揉不进半点旁骛、些粒微尘的。

我相信,对高洪波而言,这不单是一次写不写、怎么写以及写什么的有关体裁和题材上的选择,这也是他周旋于群僚之中缓释生存压力的一次非凡努力。以赤子之心,童真之气,来平和、中正俗世烦扰和喧嚣,是为其此时写作的终极目的与目标。他自己也曾说过“童心是上帝对一个人最大的恩赐”。童书写作,在某些人那里可能只是不经意的爱好、稻粱谋的手段、畅销的法宝;在他这里,却是昭示心性、灵气的通道,是安身立命经世治国之大要。

凡跟高洪波打过交道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赤子之心”是离高洪波人格特征最近的品性气质。儿童文学界几位年轻朋友都爱称洪波老师为“任性的大男孩”,说他“天真纯朴,而且内心清澈阳光”。

写童书之于他,绝无牵强之迹,而是浑然天成,充满生趣与快慰。《孟子·离娄下》有“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王国维《人间词话》也有“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句。曹雪芹《红楼梦》的释义,更加贴切:“所谓赤子之心,原不过是‘不忍’二字”。

正是这“不忍”,成就了一个赤子之心的“大男婴”童书作家。他写幼儿故事、编童话和儿歌,同时亦书写儿童散文、小说、评论。他的幽默儿童诗集《懒的辩护》,多次再版,“板凳狗幼儿童话系列”已经成为《幼儿画报》上的超强品牌。用句网络上流行的话说,“哥写的不是文学,哥写的是寂寞”。哥写的也不是小鸭、小鹅、板凳狗和西瓜船,哥写的其实是大隐隐于朝的桃花源!

在童书写作这方圣土和乐园里,一个大象般的巨人顽强地保有心灵纯净并令人信服地保持着高度天真。

不可否认,作为与共和国同龄的一代作家,高洪波的知识结构、承继谱系里,有着前苏联文学的深刻影响,他的诗歌中也能见到郭小川诗浪漫抒情的影子,散文里隐约得现杨朔散文的深情隽永。因领悟了龚氏诗文的“避”,领受了“剑气”与“箫心”,有了赤子之心的情怀萦绕,故而,他的诗文才有效避开前者因时代局限而被赐予的战斗式豪情,也没有陷入后者往复三折“愿变成小蜜蜂”式的布局模式窠臼。

他的为人为文,境界通透,宽和的背后是犀利,一笑置之深处是对世事的洞幽烛微和莫须与辩。“避”字当先,他很少臧否,也免露机锋。然而一旦到了需要表明立场时绝不含糊。如对当年那场可笑的“大陆卷起金融财贸小说梁旋风”的批评,及至出手时也是直指七寸。

而多年的诗情历练,也使他的文思敏捷、倚马可待,常于瞬间出奇字奇句。笔者对此曾多有目睹。仅举一例:某次受邀去河北笔会,行至赵州桥,导游介绍赵州儿女多奇志,仅唐代就出宰相17名,历代进士不计其数,尤其是,新近赵州俊杰名录上,隆重刻有铁凝主席芳名。言毕,请留墨宝。领队副主席高洪波不假思忖,浓墨挥毫,提笔落下“一桥通心”!铺天盖地,几个大字,砉然响然,奏刀然!当其时,我正立于他身后,见字,不由使劲剜了他一眼,再剜一眼。思忖:从此,却要重新打量眼前这个笑意常挂脸上的貌似宽厚人儿了!一管软笔,却能奏出比庖丁解牛还要硬的惊心声响!

说到《文集》,笔者最喜他最后一部散文卷里用的那些炮兵排长高洪波记于1974—1976年的军中日记。那些激扬文字青春理想、年轻人强说愁的忧郁和惆怅,即使在今天也堪称青春美文。真个是质本洁来还洁去。说到底,这个红孩子出身的虔诚文学小青年,如今成为文坛骁将,也是势在必然。在《文集·后记》中,高洪波本人借龚氏诗谦逊,“梦中自怯才情减”“直将阅历写成吟”。我想,于今应该换成龚自珍《己亥杂诗》里另外两句:

“功高拜将成仙外”,“心史纵横自一家”。

2010年2 月20日

徐迅:闲寂风雅处,禅心入定时

徐迅的文字太静了。静得令人心惊。看似波澜不兴,禅定处,却于天地间有大声响。不知为何,读他的文字,总会令我想起日本的《万叶集》及松尾芭蕉的俳句《古池》:“悠悠古池塘,青蛙跳进水中央,扑通一声响。”徐迅把过去推到前台,叙事以平调起步,舒缓,克制,没有高潮,甚至没有一丝起伏,坚定到有些执拗,以一种固定不变的节律,散步与遐思。他又是每个文字都发力,暗藏玄机,恨不得音节里都有灵魂扑上去——灵魂能有几瓣,容得下这许多消陨?

这是我读到的他的第二本书,之前是《半堵墙》。依然写的是时序物候,农事亲情,还有那些已经消失了的乡间手工艺。此时他远在千里之外,隔山隔水,于万丈红尘当中纪念它们,由此凭吊着自己的青春与童年。说不尽的闲寂风雅与物哀。

那文字看似老成持重,温润如玉,明眼人一看,就知还没怎么包浆呢。依然有深山里刚开凿出来时的清光与突棱,无论他怎么自觉摩挲、收敛,也依然藏匿不住那微微的伤痛和冰寒。他的“大地芬芳”,不是北国的一望无际平展展没有天际线的平原,而是南方的,被植物、雨水、秋风落叶、虫豸、小动物逃遁的浅痕分割的田垄、河塘、树林、油菜田。怡然平静的大自在里,却是层峦叠翠、气象万千。

当然,大地沧桑。大地不光如诗如画,还有劳作,有艰辛,他的文字里于是就有了对农人与自身的悲悯与体恤。只是那疼痛如黄连,总是被一小瓣一小瓣掰开,兑入糖水里,在需要时饮用,且细细回味。咂摸起来,才能体验现今日子之甜。当他说起1999年的“双抢”,乡村留给他的“疼痛”的时候,仍按照他自己的美学原则,跟说乡村的“美丽”是一样的基调。对农事劳作的憎恨、厌恶和逃离似乎是没有的。叙述到被收稻累得奄奄一息的弟弟时,却忽然宕开去,叙写弟弟热烈欢快的谈论世界杯足球赛;而磨盘一样转动劳作着的母亲、勤勉劳苦的父亲,对世界也丝毫没有怨言,他们的生命天生就是贴在大地的四季轮回里,永不分离。当说起那些乡间虫豸小动物,“写在虫子边上时”,似乎又有点得意于钱钟书的“写在人生边上”之喻,也像法布尔的《昆虫记》,一举一动里有着真切的欢愉和热爱。

徐迅就是那么一个能把握好温度和调式的人,绝不泛溢,也绝不亏虚。温文尔雅,含蓄冲淡,无数次的,循环反复,咏叹打造他的遥远的记忆中的乡间。一切为了符合美学规范,“克制”是他的优势也是局限。

跟徐迅的交往,是单纯的酒友和牌友的联系。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牌局酒局,他都不是中心的那一个,是主动往后撤,隐身到幕后候场区,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的一个。他的牌,玩得极精的,却不动声色,总是当替补的角色。人手不够时他顶替,人多时他主动让贤。他的酒,也是喝得极好的,即使放量喝,也抵不过矿上兄弟的三分之一,但是态度极虔诚,布酒,热场,当酒司令,学着煤矿人的豪放。他的好,细腻,体贴,你看不见,也不让人看见,属于润物细无声的,让你自是受用和享受着了,却不觉得欠他。

他就是这样凡事极力让别人好,谦恭着,维护着,顾全大局,成全别人。这种品性脾气,是安徽人该有的吗?应该不是,至少那个安庆人陈独秀不是,倒像徽州人胡适之,也许更像老乡张恨水。作为张恨水研究会的一名要员,那股“但愿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气韵,无形中打造了徐迅的闲寂格致、风雅物哀。

曾想,面白形瘦的书生徐迅,应该是穿长衫的,戴一架老式眼镜,右手撑着油纸伞,左手提书,款款迤逦而来,从安徽到京城。罡风吹乱他的头发,棉袍子的一角被北国严冬的凛冽凶猛扯起。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回到一百多年前,那个风云际会的大时代,徐迅这个安徽潜山人,以他的脾气秉性,当是哪个班主和扛旗的角色?张恨水?陈独秀?朱光潜?胡适?徽班进京,曾经改变了一段文娱历史,陈独秀与胡适,更是改写了新文化的命运。

而今,这个浮世里,一切都变了。我们再也无法改变世界,也只能想法改变我们自己。这才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真正物哀。就譬如说徐迅,他只能够“山垂平野”,却无法“月涌大江”,就如同他的两个安徽籍老乡胡适与陈独秀在美学气质上的区别。没有办法,性格使然,命运使然,时代使然。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我们就跟着徐迅的文字一起感受那些即将消逝的大地的美好,跟着他一起在浮躁的世界里努力气定神闲。

2010年8月17日

裘山山的“天堂”和戴玉强的金嗓子

1

这个夜晚的解放军歌剧院注定要属于戴玉强和裘山山。一墙之隔的后海正在桨声灯里温柔地沉醉着,而此时,位于积水潭东南角的这家解放军歌剧院却在豪华灿烂地演绎着五十年前的青春理想和激情。总政歌剧团的歌剧《太阳雪》,豪情万丈,美轮美奂,正在震惊视觉的高原雪景中雄阔地展开。

戴玉强,那个有着一对桃花眼的魅力男人,与濮存昕同封为“中老年女性杀手”的偶像,此时正在舞台上深情地一展歌喉。

该同志近年来体态发福,扮演的穿军装打绑腿的军医造型,十分接近某种国宝级大型那什么科动物,举手投足间有一股斯文胖乖的宽展柔情,大大增加了被宠爱指数。看得出,偶像已然到了艺术生涯的巅峰年代,饱满,成熟,深刻而有控制力。他不需要什么身段,只要站在那里,薄唇轻启,一曲既出,那真是日出高山、月涌大江啊!那也是缠绵悱恻、吹气如兰;那却是波涛翻卷、浩浩荡荡!人间所谓曲水流觞,所谓山垂平野,所谓温柔缱绻,所谓“冬雷阵阵夏雨雪”,也就是这个气度和意境吧?有了如此之华美音色灌溉,即便天地合,又怎敢怎舍得与君绝呢!

这完全是一次听觉盛宴,响遏行云,空谷传音。戴偶像的歌声,舒缓、畅达、从容、奔放,优雅而强悍地覆盖了后海酒吧食肆的推杯换盏轻酌浅唱,把人一次次从俗世的泥泞里解救出来,导引着心灵进入无限的长空,向上,飞升,在一片和谐悦耳的静穆之中施施然飞往天堂。

2

当最后一个音符收拢、聚光灯明照,演职人员返场跟观众谢幕,壮观的旋转舞台被掌声和鲜花所环绕时,小说原作者、女作家裘山山也被导演黄定山请上台来跟观众见面。最后一个被请出来的人注定是最尊贵的。军队真好!军队懂得尊重原作者的创作价值。青年才俊黄定山导演曾经于2002年改编并执导了根据裘山山小说《我在天堂等你》改编的同名话剧,一举斩获了业界所有奖项。这次又在十余部作品中选中这部小说改编成向国庆六十周年献礼歌剧,可见独具慧眼,又情有独钟。他必定是真正被作品中的主人公所打动并跟他们情有所通的。

在舞台炫目的灯光下,一姐裘山山被晃得眼冒金花,一路走一路跟演职人员握手对他们表示慰问(不是的,是感谢),紧接着被礼让到谢幕的演职人员正中间站定。这才是今晚的真正中心人物呢!她是他们的原创,是他们真正的源。“唱得真好”,裘山山握着戴玉强的手说。戴同志则回报以桃花眼的矜持微笑。舞台下的掌声更加热烈。

“我傻乎乎地有点紧张”,下得台来,裘山山怀抱鲜花,跟台下前来观戏的亲友团成员逗闷子说,“差点儿没跟戴玉强说一句‘嗓子真好’。”

“那样可就成了著名段子了。‘嗓子真好’,嘎嘎!”

亲友团女宾们笑作一团。

3

十年前,1999年12月,裘山山的小说《我在天堂等你》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书出版后,我曾替山山去央视《读书时间》栏目做宣传,在位于马甸西北角的新影的院子里录的影。当时的《读书时间》还是一位女编导在管着,她嫌我身上穿的那件黑色皮夹克太吃光,显老气,就让脱下来,换上她身上穿的一件花色大毛衣。人家是好心,我心里却老大不乐意,心说这可是我家里最值钱的一件衣裳,去德国开会花尽身上所有马克买回来的!优良真皮,质地柔软,皮质给鞣得像绸子一样贴身舒服,特美特酷,咋就上不了你的镜呢?那件花毛衣才老土呢,中年妇女穿的。执拗了半天,也没争下来。按我当年的小脾气,是会一扭身走掉的。小爷俺不做便罢,谁没事儿愿意来上电视?!但最后强忍下去继续做的原因是,已经电话里答应过山山了,对朋友的承诺,总应该兑现和信守。得!为朋友两肋插刀,我就牺牲形象、豁出去一回吧!

于是,那一年的秋天,我就穿着一件叽哩咣当的中年妇女大花毛衣,站在下午两点半的新影院子里的树荫下,抖擞起精神,听面前的摄像喊了声“一、二、三,开始”,镜头一开始PLAY,我就啥也顾不得咧,赶紧搜索记忆,深情款款地谈起捧读《我在天堂等你》的体会:

当时特别谈到令人感动的是裘山山的这种“信”,她的信奉和信仰。作为一名军人,她真心信奉和恪守军人的价值准则,赞同他们那种为了理想的奉献牺牲精神。她是首先把自己感动,然后才去感动别人。

小说写了两代人价值观的激烈冲突,情节在当年进藏女兵白雪梅的回忆里展开,以那个单纯信仰年代的军人群体为参照系,拷问当下人的灵魂。

天堂,不仅是指物质地理上的西藏,也是隐喻人类心灵的最后栖息地。它是一块高地,常人无法企及。需要拔一口气,上升到信仰和灵魂的高度才能上去。

在这么一个浮躁的新世纪开端,有这么一本安静的回望理想的书,着实不易,也着实令人感动。

……

话说完了,赶紧换下衣服,穿上自己夹克,撒腿就往家里跑,好像哪里见不得人了似的。我家那时还住马甸东北角双秀公园旁边,离新影很近,一条马路之隔,几分钟就能跑回家。到家,气喘吁吁,还在想,跑什么呀?不就是被穿了件不合身的衣裳上电视了吗?被TV观众都看见了又能怎样?本来就不漂亮,再难看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到时候只要裘山山看见,证明兄弟我够意思给她做完了不就行了吗?我自己换个台不看,不就打击不着自信了吗?!

……

后来得到编导电话通知,说哪天哪天要播出,请留意观看。我只把播出时间转告给了山山,自己个儿果真没敢看。也不知电视镜头里那个被大花毛衣包裹的新疆细毛羊状物体,做出来的书评效果如何?

嘎嘎。

4

当时谁也不能料想得到,这部小说的影响力会这样持久,绵延到十年后的今天仍然生效。小说自1999年12月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之后,好评如潮,获奖无数。从“五个一”工程奖到解放军文艺奖,悉数揽获。改编成的电影、电视剧、话剧更是影响广泛。

这让我不由想起今天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所谓“普世价值”。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那样一个符合任何社会形态、任何历史发展阶段的普世价值?如果有,《我在天堂等你》里所提倡的激情、信仰、理想、奉献、牺牲精神,也是一种普世价值,它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

就像裘山山这个人,三十多年的老兵,一如既往,信奉着,战斗着,热爱着,一直都是忠贞不渝,新美如画,一直也是“永远改造,从零出发”。(哈哈!郭小川的诗原来是为她预备下的。)要说呢,我跟裘山山,自从1993年在《中国作家》发奖会上相识,如今已经有了十五六个年头,那以后无论是在各种会议上的相逢、相遇,还是在西藏、四川地震灾区的艰苦同行,都让我感受到了她浸透到骨子里的独有的军人特质。一个进藏十次(现在十一次啦)、位居“准将”级别(这个是你封的)的女官人,素常里还开博客、见网友,动不动写博文说点小怪话、发一些“跟领导照相不耐烦”的小牢骚什么的,看起来跟身份不怎么相符,怪青春叛逆返老还童的。

但是,请记住,你不能跟她提军队!只要是一说起军队和战士,她的眼睛就亮了,真的是双眼会立刻放光!她不允许人说军队一个“不”字,尤其是不能说“小战士”一个“不”字。在她面前也不能提西藏一个“不”字。否则,她会跟你拉下脸来,是真生气。一气到底。

由此,让人明白了,西藏和军队,是她的信仰。你可以动一个人其他别的什么,例如东西啊,身体啊,甚至于是脸面,但是,你万万不能动一个人的信仰!世界上,有一种人,注定为信仰而生,为信仰而死。为信仰,而慨然赴死;为信仰,而向死求生。

作为世界上的物种最高端的人类,都应该是这种有信仰的人。

5

这次的歌剧改编,剧情做了很大调整,将当代人的部分去掉,只截取了白雪梅回忆在西藏生活战斗的那部分,使剧情变得单纯。没有了那些有关人性、代沟、理想信念、价值观的对比、拷问,也没有了时代、家庭、男女关系的诸多矛盾和纠结,说起来,变成了一个简单的“成长”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角是白雪梅,一个19岁参军、1950年成为第一批进藏运输部队一员的南方女子。一路上,白雪梅通过经历雪域高原的自然灾害、见证战友的牺牲,完成了自己的成熟和成长。舞台上呈现的就是一大群女兵围绕两个男人(一个队长、一个队医),走来走去,唱来唱去。

如果没有读过小说原著的话,单看歌剧剧情,它像不像《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像不像《红色娘子军》?而后者好歹还有激烈的戏剧矛盾冲突,诸如敌人来了,河里洗澡的女兵们要穿起衣服,向法西斯开火;吴清华椰林寨逃跑挨打、报仇枪走火、党代表牺牲等等。《太阳雪》里却没有这些剧烈的戏剧冲突。白雪梅的成长,是由于目睹战友的牺牲而产生心灵震撼:一个是拽牦牛牺牲,一个是救尼玛牺牲,一个是救白雪梅牺牲,都是掉悬崖冰窟里牺牲的。如此一来,戏剧冲突就很不好表现了。

编剧的高明之处,在于采用了意象化的处理方式,采用两条线来叙事:一条是尼玛等几个藏民磕等身长头去往拉萨朝圣;一条是女兵运输队赶着牦牛千难万险给部队提供药品和物资。两条线平行又时有交叉,到了剧情五分之四处女兵苏队长为救尼玛而牺牲,尼玛归队,两条线索合二为一。

滚滚红尘,俗世漫漫,何处放置我们的肉身?尼玛用她天路迢迢磕等身长头朝圣的举动做出了答案;军人们用她们高山雪域无畏的英勇牺牲做出了回答。她们共同渴望天堂,“要把人间变成美好的天堂”。两条路上,军人和藏民们都在践行着自己的信仰。目的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到达目的的过程。这是修炼和锻炼,这是修行和践行。尼玛的“六字箴言”唱诵、女兵的主题音乐《风雪茫茫》,循环往复出现,都在表达着自己的信仰。

这样的处理方式很优美,很当代,很震撼!

稍有不足的是,编剧大概为了迎合当代人的趣味,有意模糊时代背景,弱化或回避了一些政治性话语。歌词里其实应该正面强调那一代人要建设新中国的理想,那种单纯的信仰,理想主义的热情元素要加强。比如,白雪梅她们为什么非要隐瞒体重、死乞白赖要参军?难道不是一种革命军队的光荣在吸引,是革命英雄主义在激励吗?她们这一路走一路受难,队伍又靠什么理念来教导支撑新兵?仅仅靠爱情、靠花儿朵儿的就行吗?一个人为了信仰去战斗,不丢人,为什么要羞答答不肯正面说出来呢?人们都知道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共和国建国初期的国情和氛围是什么样,在歌剧里却没有很好体现。在这一点上歌剧没有将原著的精神表现出来。这方面,应该参考一下《长征组歌》,参考一下《志愿军进行曲》,它们那种时代感,那种符合情境的韵律。“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节奏一响,就令人想起那个年代,那个令人热血贲张的时代。

6

舞台布景什么的就不用说了,花千万元打造的旋转舞台、升降台、漫天飞雪、一望无际的格桑花等等有超强恢弘的视觉效果,可谓先声夺人。音乐叙事也很成功。张千一的音乐也没的可说,写西藏的曲子,大概目前还无人可出其右。音乐一响,就令人闻到张千一的西藏味儿,那也是浸到他自己旋律深处、用熟了的某些固定音符和调式。独唱、对唱、二重唱、三重唱、小合唱、合唱,几乎所有的形式都用上了。

歌剧歌剧,有歌才有剧,听的就是那两口唱。最期待的,仍然是戴玉强的咏叹调。前期的宣叙调太多,有点招人烦。大概是编导总担心听众是白痴看不懂戏,就频繁地用对唱、重唱来叙事介绍剧情。其实不用来回芝麻谷子的介绍,就那么点事儿,谁一看都明白。你倒是唱啊!你倒是炫技啊!你倒是让人饱耳福过足听瘾啊!

我看了下表,演到一个半小时的时候,从晚七点半开演到九点钟的时候,还一个高潮都没有呢,没有一段像样的唱,没有一个激动人心的剧情出现。只牺牲过一个拽牦牛的革命同志,男女主角还你一句我一句搞不成形的试探和揣摸。

多亏还有个戴玉强。多亏他有很好的控制力。多亏有他对粉丝的号召力垫底,人们还能忍得住,还能等得起,还能强忍着听。知道他会来一大段过瘾的唱,早晚都会唱的。

是哦,剧情不足,又没有幕间休息时,被冷冷的空调吹得如坐针毡的观众,全靠对偶像的热爱和渴望支撑着,等下去。是秋天啊!解放军歌剧院的冷气为什么还死命地开足了吹?军队电价低,浪费电不要钱吗?哦,原来台上的演员在穿棉衣表演,他们需要适合的冷度。可怜我们穿着夏装前去观摩的现场观众,冷风飕飕,贴着骨头缝直往脖子里钻啊啊啊……

为了裘一姐和戴偶像,我忍我忍我忍忍忍!

7

偶像不愧是偶像,在与女主角初识的对唱中,先是拉出潺潺流水,渐聚涓涓溪流,丰沛,茂盛,水草丰美;而后长江大河,浩浩荡荡。最后一曲,他卧在雪峰断崖上对女主角白雪梅唱的一曲咏叹调《弥留之际说声我爱你》,缠绵、感伤、遗憾、爱恋、柔情、不舍、舒展、辽阔、激荡。高山雪莲,冰清玉洁,滚滚江水,奔涌而出。直听得人血脉贲张、热泪盈眶!那真是一条被上帝吻过的嗓子啊!直教人觉得,倘能被这样的嗓子爱上一回,人生便也值了!

偶像永在!

偶像永生!

偶像不能死啊!

偶像牺牲,滚落山崖以后,人们就纷纷离座、休息,到外廊喝水,上厕所。剧场里一片嘁嘁嚓嚓的离座走动声。坐在我们前排的一对老年夫妻,老头满脸皱纹老太太头发花白,听完了戴玉强的最后一曲咏叹调后,也起身猫腰,心满意足、毫无遗憾地离开剧场走了。不亲临现场,你能想像得到这情景吗?

8

等在厕所里缓了一缓,将身子骨暖和过来,我又重新走进冷气中的黑暗时,演唱还在继续,却已是强弩之末。一大段的白雪梅独唱《你走了》,怀念战友和恋人。两个八度,上是上去了,但有点声嘶力竭,不悦耳。

扮演白雪梅的冯瑞丽这个年轻演员很有天份,外形靓丽,表演灵动,手眼身法步,功底都很扎实。一个极大的遗憾,就是让一个通俗歌手唱歌剧。她的嗓音,属于流行音乐里有金属质感的那一种,塞擦音重,走性感一线,很适合演老年杜拉斯那样的角色,沧桑之年回望湄公河上的情人之路,一定会非常丰厚、迷人;要么应该是唱百老汇歌剧,是一种午夜梦回时的妖惑嗓音。应该找机会为她量身打造一部音乐剧,发挥她的长处,届时一定会光芒四射!但是,来唱歌剧里的白雪梅,是一个极大的误会。这跟演员本人没关系,是编导在用人时的理念偏差。

首先,跟戴玉强这样的人同台,就是大不幸,如果不是同一个重量级的,没有足够的气场能压得住他,那简直就没对方什么事儿了,只能当陪衬,还愈发露出自己的不足。连坐我身边的川妮也说:这他娘的怎么也得整条幺红那样的嗓子来抗衡啊!就算不是幺红,那也得整个殷秀梅、王静、孙丽英什么的谁来都好。现在呢,戴玉强简直一个人在台上孤独求败,没有对手。

这也太欺负小孩了吧?!(坏笑两声,嘿嘿)

其次,在歌剧里把古典和通俗往一起凑,可能还是不行。一切古典艺术都是力图挣脱大地的桎梏,要向上,飞升,通往天堂,通往至高无上的存在。芭蕾舞、古典音乐等无不如此;而现代艺术是对古典的反动与反叛,是要拼命回归大地、留守大地的,现代舞、流行乐概莫能外。

把冯瑞丽这么一条通俗的嗓子放到这出天堂的剧里,满拧,跟戴玉强的男高音的美声不搭。美声是要引领人到高处的,通往天堂,通俗是要拽着人落地的,在地上翻滚。尤其是白雪梅金属感的嗓音放到雪域高原里,总是令人想到翻浆、泥石流、搓板路,当美声刚把人往天堂提升,通俗的音色就会沙啦沙啦往下拽。总是听得疙瘩疙瘩、磕磕绊绊,一会儿在天上,一会儿在地下。

尤其当戴玉强扮演的医生辛明牺牲后,就不应该再让白雪梅来通俗唱段了。除非她能唱出李娜那样的纯净和华丽的天堂之音,否则,越唱越不对,越唱越觉得我们牺牲了这么多好同志,其他剩下的人却没有得到成长和提升,身心仍在刺啦刺啦地在大地浊淖里翻滚。

这时候,太应该让尼玛,让那个一直在高山顶上唱灵歌的尼玛来一段花腔《安魂曲》了!太应该让藏族女孩的歌声直达天堂,以安妥心灵了!然后,在歌声里,加入合唱队的低吟。白雪梅接过苏队长牺牲后留下的公文包和枪,成为飒爽英姿新女队长,成为一名久经考验的真正的革命战士。

9

还应该给男中音张海庆一个炫技的机会吧?他扮演的欧战军同志那才真正是个大英雄啊!铮铮铁骨的男子汉,比一个辛明卫生员牛多了!也不能为了突出一个面面的卫生员,就配给他最长的一个唱段是这样:“戎马倥偬大半辈,不知家庭什么味。如今见了白雪梅,想要跟她配成对……”像话吗?

美声次女高音王璟扮演的女兵苏队长,表现可圈可点,可惜机会太少,角色性格还需要进一步突出。她是白雪梅真正的领路人,起楷模和示范作用。苏队长之于白雪梅的成长,比起那两个男人来更重要。应该给她更多机会展示性格。一个抱着孩子行走在西藏运输路上的政委夫人,容易吗?她所承受的,比白雪梅她们要多得多。她的牺牲,比起辛明的牺牲,对白雪梅造成的心灵冲击应该更大。以为女人只有靠男人才能成长吗?同性榜样的作用会更加突出、有力!

10

后海波光潋滟,渔火点点,每一间酒肆吧台都有都市人群的饕餮和沉迷。在这里,一墙之隔的歌剧院,另一群人,却在《太阳雪》演绎的五十年前革命战士的天路历程中,经受一次心灵的朝圣和洗礼,享受了一道丰盛而华美的精神飨宴。

2009年9月14日

郭启宏: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

去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编剧郭启宏的话剧《知己》首演,创作室主任吴彤女士按惯例邀我们几个院外作家去观摩。我一听,开口就问:《知己》?有断背吗?答曰,没有。又问:历史剧……有断袖吧?把个吴彤妹子乐得嘎嘎的,说:没有。我说,哦……那最近太忙,就先不去看了吧。

就这么着,错过了第一轮。知己,一个太熟悉的命题,听说又是剧作家十多年前写就的。文人戏,搁置十年后才被导演任鸣重新翻检出排映,如果没有现代新意,凭什么引起观众兴趣?无非是两个男的,谁跟谁以“知己”名义好上了,过后一个腾达,一个落魄,落魄的这个求腾达的人办事儿,腾达那个脸一阔就不认人。落魄这个便开始数落,想当年怎么怎么的,并从人性和道德角度谴责一番。这就是几千年的历史、几千年的文明史告诉我们的有关男人“知己”的故事,不用看也知道。

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不料,后来,一次会上碰到导演任鸣,特地问我,《知己》看了没有?我说没看。他说,你应该去看看。如是重复两遍,可见这出戏对他有不一般的意义。任鸣也是我的话剧《性情男女》的导演,还担任着北京人艺副院长,导演过的剧目无数,获奖者众多。按说有新戏上演,应波澜不惊视同寻常才是。更不料,今年六月,在《光明日报》的一次征求意见会上,偶遇郭启宏老师。领导在前边讲话,启宏老师在下边悄悄用短信传来小纸条:我的《知己》将在八月份再度公演,希望你能莅临指导。我一看,心说,嘿!这老爷子,七十岁的人了,短信能玩得这么溜!真是年轻态!端的是可爱!如若不是这样,他也写不出《李白》《天子骄子》那种飘逸、放达与文人的纯真。也足见这出戏以“知己”寻“知音”的心情。

可也是啊!这都什么时代了,当“断背”已经深入人心时,他遵奉的那一份古典“知己”情怀,还能打动人心吗?

于是赶紧应承下来,回来后立刻跟吴彤打电话预约下八月份的票。到了8月12日上午十点,又接到启宏老师一个短信:小徐,拙作《知己》将于本月13日至28日在我院首都剧场公演,你哪个时间段能来指导?请告知。郭启宏。

见到这条短信时,我不由陡地挺直身躯,正襟危坐,就已经明白这已经不是简单看一出戏的事儿,而是上升到不敢辜负启宏老师的一份信任与委托层面上。之后迅速打电话给吴彤订下次日的票,已经不敢拿“断背”“断袖”啥的轻侮了。

大幕开启,人生如戏。清初一对江南才子,一个叫吴兆骞的蒙冤入狱,流放长白山宁古塔;另一个由冯远征演的那个痴人顾贞观,为救好友展开二十多年营救活动。他救人的唯一本钱就是寄人篱下,以诗才赢得公子纳兰性德的同情,令其说动老爸朝臣明珠帮忙捞人。

看着前两幕冗长、沉重的求人捞人过程时,还稍嫌可疑。什么样的知己可以如此这般,直教人以生死相许,并由此搭上一生?戏中没有交代,只以“知己”一词儿带过。这个且不追究,关键是,第三幕,当流放二十三年的吴兆骞终得大赦活着回来时,却不复是那个倜傥桀骜诗书满腹的牛人,而是见人就打千下跪的奴才!

救的是知己,回来的却是一头猪。

人生的意义、价值、理想、信念,还有什么比这更失落更悲怆更崩溃更轰毁的呢?!

在冯远征巨大无边的愣怔与失落之中,吴兆骞跪地打滚道:没办法,我是从那宁古塔回来的啊……

戏到这里,才如一道闪电,撕破重重有关“知己”的浪漫修辞和躯体暧昧的帷幕,把所有的真谛照亮。

后边的事情,就不用说了。戏散后回家的车里,见都市夜色里的繁华唰唰地从车窗外飞速滑过,我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给郭启宏发短信:启宏老师,戏非常棒!非常震撼!尤其最后,宁古塔对人性的摧残,令人想到古拉格群岛,想到奥威尔《1984》的隐喻……知识分子都知道您想说的是什么。很有力量!祝贺您!徐坤2010-8-13 22:34。

过了快一个小时,我刚刚进家开门进屋,就听手机嘟嘟一响,一看,是一条回复短信:谢谢小徐!很高兴得到你的理解。郭启宏 2010-8-13 23:25。

2010年8月15日

邹静之:歌剧《西施》的情怀

让诗人邹静之来担纲歌剧《西施》,算是找对了人!听着那一首首诗一样的咏叹调:《绸缪》、《春天的鲜花开满伤痛的祖国》、《请你用手指向越国》(西施),《影子之歌》、《风吹的草籽》(越王勾践),《梦一样美妙的生活》(郑旦),不由得感叹:这哪里是在写歌,这分明是在写诗啊!一部美轮美奂的诗剧,缠绵悱恻、凄婉忧伤。“被点燃的春心,让长夜不再寂寞”,“像冰在火焰上滋滋作响的美人,贤淑如香草一样的美人”,“命运啊!对不幸的人你现出了慌张”,“西施,你是越国最痛的伤”……哪一句不是诗?哪一首不是诗人在昭示大时代下个体命运之乏力和无奈?

美人西施的故事千古流传。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西施浣纱、范蠡与西施泛舟五湖……各种版本各个剧种的戏都说唱过八百遍了,越剧、潮剧、京剧,冯宝宝版、黎燕珊版、蒋勤勤版电视剧,更有台湾音乐人黄辅堂(阿镗)与陈丽婵合作的歌剧《西施》也曾于2001年在台湾首演。吴越争霸美女当间谍的故事一遍遍广布人间。静之的戏文还怎么写?已经没有多少可以创新的空间。

情怀。除了专业技巧,一个艺术家,最重要的是要具有情怀。一个将历史故事新编的优秀作家和诗人更不能没有情怀。静之就是个有情怀的人。他博大,飘逸,苍凉,温润,同时他又悲悯,怆痛,仁厚,细腻,怀有沧桑之叹和命运的悲剧感。“西施之沉,其美也。”(《墨子·亲士篇》),就从这个沉江的结局上溯,静之笔下的西施成为一个复国仇、离故土、念家乡、遭沉江的舍生取义、为国捐躯的忠义女子。沉鱼落雁的美人儿,为什么不再是毁坏江山的倾国倾城红颜祸水?西施与范蠡,为什么不再是卿卿我我的一对佳人才子?苎萝江边的小女子,肩负得动雪国耻拯民难、纾解吴越恩怨、完成越王勾践争霸大业的使命吗?

静之在歌剧《西施》里营造的最重要的纠结关系是美人与君王的关系。这不仅是男与女的纠结,更是君与臣的纠结,也造成了西施命运的走向。西施遇到越王勾践,西施死;吴王夫差遇到西施,吴王死。“狡兔尽、走狗烹;敌国破、谋臣亡。”还有什么命运能比这种臣子的结局更悲剧的?在关于西施命运的三种说法中,静之选择了“沉江说”。这个被沉江的《西施》,比之郭沫若剧里自投汨罗江的三闾大夫《屈原》若何?这个担负国家重任去国潜伏的《西施》,比之当年郭老的《王昭君》《蔡文姬》怎样?古往今来优柔伟大的男性诗人剧作家,他们笔底的人物身上究竟寄托了怎样感世伤怀的怅惘?又是怎样一个香草美人、君臣夫妻的隐喻与自况?!历史上被选来承担大业的不幸而又万幸的男人女人们,在他们笔下总是千愁万恨,荣辱悲欢,遗世独立,坚贞不渝。

长夜漫漫好观剧。雷蕾的作曲已经做到了尽心。戴玉强、张立萍、吴碧霞、孙砾等众艺术家的表演让歌剧增色。(我看的是A组。)张立萍那个大西施,西洋歌剧铁的纪律打造出来的好嗓子,响遏行云,气度、仪态,俨然不是小民女,仍是她的蝴蝶夫人、黑桃皇后、叶卡捷琳娜二世,或武则天、慈禧……总之,她的气场太大,台上一站,根本没别人什么事儿了。她的出现,让舞台有了灵魂。

扮演郑旦的吴碧霞是个多么好的歌唱家!她经验丰富,在被打扮得像哪吒或村姑造型出场的不利情况下,几乎是“抢”出来一大段华彩唱腔《梦一样美妙的生活》,她那金丝雀一样的啼哩婉转的花腔,真配得上“丝绸包裹的生活啊”!

我们的戴偶像戴玉强,戴玉强哪里去了?他的唱腔完全被压住了,没有唱出来,配给他的两段咏叹调也没能给人留下什么记忆,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雷蕾是女权主义者,故意贬抑帝王,把他们的曲调写得很压抑?不光是越王,吴王夫差也没能唱出什么声响。好!干得好!就算是替西施出口气吧。能够让人过耳不忘的是源于《诗经·绸缪》的主旋律咏叹调:“正在用绳索,捆着那柴草,天上的三星啊,出在东南角。今天是什么样的日子啊,让我见到了你,你是那样的你,让我可怎么好……”一唱三叹,吟咏四次,出现得有点意外。原以为是西施唱给范蠡听的,或者看中了浣纱的苎萝江边哪个小青年,原来都不是。却原来是对着广大的虚空唱的,想要表达的可能是对故土的思念和对爱情的憧憬。为什么编剧和作曲家都如此钟爱这一段?众人猜测,可能跟静之、雷蕾他们那代人都曾当过北方知青在农田里辛苦劳作过有关。《诗经·唐风》里这段山西临汾一代的爱情歌谣,激起了他们多少青春情愫和怀念啊!朋友宁肯说应该把越王勾践给西施送别的《秋雁》那一段当主旋律,更切合本剧要表达的人类个体命运难以把握的悲剧主题。众人深以为然。

2009年11月15日

《赵氏孤儿》:从高古到俗世

电影《赵氏孤儿》是非常值得一看的。它充分展示了陈凯歌导演目前的演艺状态以及对世界人生的理解水平。陈凯歌的电影,曾经承载了一代人的艺术道德理想,构成了那个时代精神价值最为深刻最有力度的表达。他也曾是我们那代人深刻爱戴和真心崇拜的偶像。

时代还在往前走,精英们应该怎么办?

在《赵氏孤儿》里,我们终于看到时光对人的改造力量。从前那个在《黄土地》《边走边唱》《霸王别姬》里身处彩云端、高蹈桀骜、目空无人、所向披靡的青年才俊,如今裹挟着《赵氏孤儿》浓重的世俗人生之气扑面而来!红尘滚滚流,人间烟火旺。

从对古典的认识解读意义上来讲,如果允许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允许陈凯歌导演有自己的《赵氏孤儿》?一个高古忠义的英雄壮举,变成现代亲情的父子纠结,大抵,也没什么不可以。

用古典的框,装自己的核,这才是《赵氏孤儿》的本意。即便是没有这个古代故事,陈导大概也会编出一个类似的“亲爹爱孩子”“哥仨养孩子”的剧目,就像编出一个原创古装片《无极》一样,来艺术地呈现他现一阶段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谁家要是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儿子,谁都会觉得《赵氏孤儿》改编得合情合理。哪个亲爹都舍不得拿自己孩子去救别人孩子,谁的孩子被摔死了谁都得琢磨着报仇。在这个基点上,影片于是编得风生水起,层峦叠嶂,戏剧矛盾冲突频繁,很能抓眼球。故事的中心议题就是,一个平头百姓,稀里糊涂被托孤抚养别人的儿子,为此却死掉了自己的老婆儿子。他无奈地把这个砸在手里的小兔崽子养大,只有一个目的在支撑他做下来:就是让这小子长大后杀掉仇人,为自己死去的孩子报仇。

成立吗?成立。好看吗?好看。阴谋,灭门,复仇,托孤,坚韧,杀人……各种元素加在一起,能出一个好故事。如果新编一个现代传奇,用陈凯歌卓越的导演功力,再加上诸多大腕演员的精彩表演,影片一出来说不定能跟《霸王别姬》一样赢得满堂彩。

但是,就因为他用的是《赵氏孤儿》——我们太过熟悉的经典,所以,当那些舍生取义的古代勇士程婴、韩厥、公孙杵臼,被降低成常人,以那样一些庸常面目抖抖嗖嗖在大银幕上出现,来演绎现代平头百姓的庸常心理时,我们就变得不适,无法忍耐,越看越怀念先前戏文里那些震撼人心的壮举:京剧里的公孙杵臼问程婴,抚孤舍命何难何易。得到程婴答:自然是舍命容易,抚孤难。公孙杵臼毫不犹豫,揽下舍命之事,以保全程婴让他抚养赵孤——这是何等豪迈的自我牺牲品德!话剧里的韩厥得知程婴救孤的真相后,怆然道:在这浊乱的世上,得见一真正的信义君子,韩厥无愧在这乱世行走一遭。说完后挥剑自刎——这又是何等威武的壮士情怀!当此际,再去看颤颤巍巍的葛优扮的程婴一脸无奈地被迫养活一个倒霉孩子,又看黄晓明扮演的韩厥翻墙跨院出来进去跟葛优就孩子的教育方法进行讨论,确实有点让人疑惑这“救孤”“抚孤”所为何来?

似乎,电影是要以程婴抚孤的无奈、被迫、悲愤和滑稽,以现代的机理,向古意诘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什么江山社稷、忠奸贤佞的仇怨,干我屁事?生命面前人人平等,小命贵贱全都一样值钱。草根群众的本意从来就没想到过要去救什么忠良之后,他们只想打酱油、俯卧撑,老婆孩子热炕头,“过了四十岁才生了男孩,再生一个,肯定还是小子”,古代赤脚医生程婴一边吃着涮羊肉一边满意地说。

高古忠义,俗常亲情,一念之差,天壤之别。死那么多人,为救一个孤儿,值得吗?也好比是,派出了九个人,冒死就为拯救一个大兵瑞恩,值得吗?

这不是以人头算命的问题,而是宣扬一种价值观。是一个世界一个人群价值观与世界观的弘扬与呈现。显然,身处现代的我们,已经缺点多多、惰性满满,有时甚至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有儿子的家庭也许很难再做出“舍子救孤”之事。即便如此,我们心里仍然对古代舍生取义的英雄充满尊敬,仍然钟爱并崇敬“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成,不爱其躯”的古典品德,仍然钟爱并崇敬能怀揣这品德为信仰而献身的人们,仍然希望有那一丝丝古典的阳光照耀今天这些自私卑微的我们前行。

神即便不小心落草为人,我们仍然崇敬神,向往神。从《赵氏孤儿》的改编中看得出,陈凯歌导演的日常生活很幸福,很爱孩子,爱老婆,有居家男人的全部优秀品质。生活让他从青年才俊的激进走向中年人的凡心,也是可以理解的。作为曾经的一个火热艺术时代的符号、象征者和代言人,我们仍然对他的下一部作品怀着热切期待。

2010年12月8日

海天冰谷里的比约克

在冰岛,如果没有了比约克,不知还拿什么当作它的文化符号。对,比约克,就是那个叛逆、激进、鬼魅的女歌手。在欧美流行乐坛,她的名声,甚至盖过了迈克尔·杰克逊和麦当娜。2004年雅典奥运会开幕式上,她一袭绕膝乞丐裙,一曲喑哑激扬的《海洋母亲》,再一次惹足了全世界眼球聚焦。

踏上冰岛,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音像店里寻找比约克,帮朋友给她刚上美院一年级的女儿买比约克的原版唱片。雷克雅未克中央街那爿不大的店里,那个有着通红两颊、身材高大的店主,一听说我们要买比约克,忙不迭地说:比约克?有,有!我们这里,关于她的什么碟都有!

比约克!这个特力独行的怪异女人!只有到了她的家乡冰岛,才能理解她那破天荒的歌声,是怎样从捕鱼人以及喝伏特加酒的海盗后代身上爆发出来。粗犷、低哑,狂放,爆破音的力量,能炸开一切尘世阴霾,仿佛刚才还是黑云万顷的漫漫极夜,转瞬之间便云开雾散,白昼耀眼。

谁说这里终年白雪皑皑?这是七月份的夏天,绵延起伏的白垩纪岩石上,到处都覆盖着一层嫩茸茸的绿苔,一片大地开苞情怀。无尽的火山岩和环形山地貌,虽说有点像月球表面,然而那些湛粉和淡蓝地丁花儿,却把天地间铺得分明又像是高寒的青藏高原。冰川在哪儿呐?在更远的目力所不能及处。而眼前,广阔无边的穹隆下边,尽是冒白烟的地热喷泉,奔涌呼啸的瀑布,蓝盈盈的低陷的环形火山口——比约克曾经在这里举行过音乐会呢!

不光有比约克,这里还有出生于1902年的作家拉克斯内斯,他曾在1955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得奖的原因,是“为了他在作品中所流露的生动、史诗般的力量,使冰岛原已十分优秀的叙述文学技巧更加瑰丽多姿”。谁知道呢!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冰岛现在的年轻人多半已经不晓得。就连那些撰写北欧文学史的人,也有一派认为瑞典文学院将此奖授予他是为了照顾北欧同宗的远房亲戚。只有比约克,是现在时的,挂在冰岛人的嘴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几乎等同于冰岛的民族英雄。

比约克的歌,难说得上是好听——如果是以悦耳为前提的话。按照我们那些宫廷吊嗓子的音乐标准,她似乎还有点不够格,高音部分不够明亮,低音不够浑厚。然而,她的嗓音纯净、宽展、孤傲、醒目,富于表现力,有时甚至是狰狞、刺激、桀骜、石破天惊。像是整夜狂欢宿醉的女人,睡裙上的一只吊带耷拉着,目光迷离,百无聊赖又险些痛不欲生,用破了的嗓子,在四顾茫茫之中喃喃自语。

只有当双脚踏上这块离中国最遥远的欧洲大陆之后,我好像才找到了比约克歌声的来源:完全是冰与火一起浇铸而成的,不光是嗓音,还有性格。就是这个海天冰谷里诞生的野姑娘,出生后不久父母就离异,却也没有什么能挡住她的音乐才能。她11岁就推出个人专辑,15岁组建“逃离”乐队,16岁便用两首单曲揭开了冰岛的“新浪潮时代”。20岁生下第一个孩子,然后远走伦敦,寻求自己的音乐发展。1995年,比约克战胜了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等超级巨星,一举摘得最佳歌手桂冠。2000年她首次“触电”出演电影《在黑暗中漫舞》便轻取戛纳影后桂冠,2001年又获得法国骑士勋章。无数的业绩,无法不让冰岛老乡不为她自豪。

乐评人通常用“激进的音乐风格”和“怪诞得超乎想象的个人色彩”来评价比约克。的确,她也配得上“激进、颓废、犀利、荒诞、不可思议”这些溢美之词的吹捧。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说,一般人也可以用最俗常的口语来评价她:音乐不伦不类,人也长得难看。

我见过比约克各种造型的照片,有脖子套着金属圈、脸抹得像日本艺妓一样的东方偶人妆的唱片封套,也有《茧》MV中的全裸绑红绳照,还有奥斯卡晚会上的白色劲爆天鹅装,以及去年雅典奥运会开幕式上的缠绕乞丐裙。说实在的,除了说她一次比一次不好看之外,剩下的词儿,就只有一句“惊世骇俗”了。因为她那个天生就长得不好看的大脑袋、短腿、粗硬的黑发,任是怎么修饰,也很难达到光彩照人,远不如她的音乐来得痛快。

然而比约克就是比约克,她以她的音乐和个性征服世界。冰岛人就是冰岛人。冰岛人自给自足,自得其乐,并不太在乎别人的评价。没有人能够打搅他们。在冰岛,自由就是一切。就在比约克所出生的那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冰岛的整个社会已经建设有序,一切激进的生活和艺术形式在这里都已经有了合理的解释和安排。看似孤寒窘迫的一方小岛上,其实美丽富庶,安静迷人。他们早已经不必跟自然做斗争,山川万物赐予他们万福:无尽的淡水、地热资源和海洋石油,尤其是海底的鱼类,供养着岛上为数不多的挪威、苏格兰爱尔兰人的后代。没有竞争,没有物质忧惧,福利社会已然安排好了人们从出生到死亡的一切事情。过分的安逸,埋葬了年轻人一切创世的理想,除了造就懒散,简直不知所措。表面上和安静的外表下边,其实潜藏着许多的茫然。对于年轻人来说,他们分泌旺盛的力比多荷尔蒙,该向何处宣泄?

身处这个疆界已然探向北极圈内的冰岛,不叛逆,真不知道怎么活。在将近半年时间的漫长极夜里,年轻人通常扎堆群聚,抱酒饮冰而卧,泡在温泉里极尽狂欢。同时,他们又必须小心翼翼,想法不让他们的女友怀上身孕——冰岛这个伟大的女权国家,法律能否保护婚姻姑且不论,但法律却强悍地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一旦哪个男子被认定是孩子的生身父亲,就要将其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18岁成年。出身和名分有什么要紧?婚生或者非婚生子女根本无所谓,重要的是追求幸福和自我的感觉。

由此,冰岛出了一个比约克,有什么稀奇?!她总是听凭和挥洒自己的感觉,总是直逼时尚的极限,从不在乎别人的评价,或许多半也是因为那些评价根本超出了她的认知体系也说不定呢!你再听听冰岛人怎么说:“比约克的歌?那算不了什么,那只不过是把我们冰岛的民歌改编翻唱,再加上一些淫荡的奇装异服,她在全世界就红了!”——这么说着的时候,表面的鄙夷仍掩饰不住内心的自豪。

2001年的夏天在银幕上看见比约克,才让我死心塌地爱上了她。对,就是那部《在黑暗中漫舞》,她的第一部也是最后一部触电之作,本来她是应邀作词作曲,却不想被拽去当了女主角,结果这一演,就成为了当年的戛纳电影节影后!影片情节极为简单:一个貌不惊人喜爱唱歌的女主角,也是个从捷克移民美国的贫寒单亲妈妈,为了攒足给儿子看病的钱辛苦劳作,饥寒交迫之中却还时时怀着当歌星的梦想。

那是怎样欢快愉悦的演唱!影片里有一大段歌舞,丹麦导演拉斯·冯·提尔创造了同时用一百架摄影机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奇迹,这一经典片断已经载入二十一世纪电影史。女工莎曼的眼睛快要看不见了,她和儿子患的是同一种家族遗传眼病,她只能用手摸索着干一点洗瓶子等轻微的活计来挣足家用。就在大机器的隆隆轰鸣声里,在流水不尽的滴答声中,莎曼陷入幻觉,好像听到了遥远的乐音。终于那乐音一点一点逼近,莎曼情不自禁起立,与工人、机器、集装箱、电缆、电线、流水线上的瓶子一齐翩翩起舞!多么曼妙的情景啊!精妙的舞蹈彩排、由管弦乐、电音、工业交响曲、实物声音营造的电影音乐,俯仰挪移各个角度不停切换的拍摄机位,打造出枯燥现实中的瑰丽音乐天堂。

影片的结局,莎曼因怀疑钱被房东所偷而失手杀了人。上绞刑架的前一刻,律师说她可以用这笔失而复得的钱将自己保释。莎曼拒绝了,她选择了上断头台,要把这钱留下来给儿子治疗眼睛。最后一刻,比约克扮演的莎曼的脸被蒙上了头罩,脖子上套上了绞索,心力衰竭的她被拖到绞刑架上。她踩动了活动踏板,“嗵”的一声,身体掉了下去,悬空吊在绳子上,登时一命呜呼!我这观者的心哪,刹那间也从喉咙里蹦出去了!哭啊哭啊哭啊哭,哭掉了多少眼泪,为着女主角的命运,为她的不屈,为伟大的母爱,为一切在逆境中怀有梦想的人。

比约克实在是演得太好了。她已经完全沉浸到角色中去。导演拉斯·冯·提尔评价她说:“比约克属于那种一根筋的人。她根本不懂得如何表演,她只是把自己完全变成莎曼,真正体验到莎曼的激情。”也许比约克真的是在诠释她自己。谁知道呢!

比约克走了。她早已经逃到了美洲大陆板块,远离冰岛过分的单调幽静,在纽约摩肩接踵的世界性大都会里,体会喧闹、竞争、纠纷,尽情泼洒个性。尽管,她已经将近40岁,在乐坛上挣扎劲舞了20多年,但是,一曲《海洋母亲》却能告诉人们,没有哪个大陆板块的教义和真理可以束缚住这个来自于冰岛的年轻小老太太的灵魂。她的音乐,也许不能够抚慰我们的身心,但却能够刺激我们的视听。就像冰岛人自己所说,世界假如没有冰岛,依然不觉得有什么缺憾。然而乐坛如果没有了比约克,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就少了一道让人灵魂战栗的乐音。

2005年8月4日

张宇的那些球事儿——我看《足球门》

这是一个人的带球表演。经过长距离斜传冲刺,这人已带球突破、冲到禁区前边,只剩泰山压顶临门一脚,射开一个惊天之门!场上万籁俱寂,翘首以待,恍若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蓦地,斯人却骤然倒地,就势滚出一个小腿抽筋科,并做龇牙咧嘴抱头鼠蹬状。场上嘘声一片。队医担架急上,捏揉喷雾忙活,忙抬人下场。离场时担架上这人仍高举着脚丫挺着倒钩欲射的姿势,背地里却觑眯着眼儿偷偷打量观众—— 一只眼睛里是愧疚,另一只眼睛里是狡黠。

这就是张宇。这就是张宇的《足球门》。

张宇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聪明。身为作家,资历老,天分高,著作等腰,曾经位尊省作家协会主席,想当年《活鬼》《软弱》《疼痛与抚摸》等小说大江南北领风骚,引无数60后、70后文学老女青年竞折腰。男性大师王蒙、余华等高人对他也十分称赞,“活鬼”“老狐狸”等鬼狐称谓不胫而走,遂成为这位河南省作协前主席的美丽绰号。

该同志的最大缺点也是聪明。聪明过度,好奇心重,大千世界无穷动,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贪玩与寻欢作乐两不分,体验生活与动真格、拿身家运命相抵互相撕扯。“艺术人生”总被他换成“快男”pk大舞台,别人都正儿八经地哭天抹泪、向观众鞠躬下跪邀宠,他却拿大顶、装跑调、绵羊音,炫技耍宝,挑逗调戏脑残评委以显自己天赋异禀。

曹雪芹给凤姐那句判词怎么说来着,“聪明反被聪明累”,本能够做到总理(全称 “总经理”)的才具,却只做到个县太爷就古文观止;本能冲击诺贝尔文学奖的雄才,却只写到省作协主席就挂笔去掺和足球,结果是本尊下野,活活把一个“在位”变成“名誉”的了。

多大的造化!

《足球门》难道只写的是足球吗?谬也!老话儿是怎么说来着?哥写的不是足球,哥写的是人生寂寞和冲动。冲动之后无法料想的种种“杯具”和“洗具”清仓效果。

在作者笔下,球事就是人事,球运就是命运。作者的书生意气,家国情怀,都凭借一个窄窄的足球门,一球表尽,一球端了!面对强大足球体制与机制,作为一个曾经的大俱乐部足球“鸡内金”经理,他在揭内幕时也有所规避,有盘带,有花活,但是足球股市里的基本面都涉及了,已经做到尽心尽力。

这是官场笼罩下的球场,球事掩盖下的官事。在这个足球文化产业链里,政治、经济、体育,环环相扣;赌球、涉黑、色诱,险象环生。中国足球环境的陡峭与险恶,直看得人无奈长叹,有时也让人义愤填膺!

自古顺境产竖子,从来逆境出英雄。治大球如烹小鲜,试问天下几人行?老子行!张宇行!《足球门》就带着点小小的得意,微微的自恋,带着老子哲学的春风,扑面而来!大河集团投资十三年、砸了三个亿没整明白的球事,让挂职的作家李丁董事长只一年时间就整明白了,就带领几近中甲降级的弱队冲进中超。难怪他有自得的资本!

李丁赤手空拳上任,运筹帷幄,殚精竭虑,曾经当过县太爷的人,最知道队伍怎么收拾。治理足球俱乐部就像治理俺们县,那点球事,一整就中!在不失身、不砸钱、不越线的前提下,全靠人际关系运作,对待周围不同的人,采取拉、飞、拍、打、挤、压、外加紧、夹等策略,率领全体班子成员和足球队伍一年就跨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能把枯燥的足球写得好看,在于将官场厚黑学、足坛揭秘术种种流行元素都用上。诸如李丁一上任实施的“清洗风暴”,把不听喝的前朝遗老一律撵走滚蛋,先利用主教练收拾不守纪律球员,再玩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酒桌上当即解聘狂妄自大主教练。最狠的一招是拿掉掣肘他的俱乐部美女董事长,而后将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自己一肩挑。实乃心狠手辣也!这些手段,不正是从前他当县太爷时玩剩的吗?

李丁独揽大权后,开始整顿作风,危机公关,将大量精力用在利益关系的疏通与平衡上。上到市委书记、公安局长、娱记、球迷、俱乐部中层阴谋小团伙,下到主教练、裁判员、大牌球员、会计、司机、黑道老大,横向还有各俱乐部队伍之间的竞争,合纵连横……真真是机关算尽,无往而不胜。最后是上下同心,冲超成功!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炫耀自己的英明才智时,李丁没忘了歌颂大老板一把手的光荣正确和伟大。没有大河集团大老板在背后无条件信任支持撑腰,作为一个外行来领导内行,作家李丁在俱乐部里算个球啊!

最让人欢呼雀跃的,是大老板还是个女人,是李丁的知青初恋老情人!俱乐部跟他顶牛作对的小美女掌门人,却原来是大老板跟李丁当年在乡下柴火垛一夜情的私生女。这真是足球小说中最痴狂最富有想象力的设置!大老板和李丁,是中国足坛出淤泥而不染的两朵奇葩,是人格完美个性突出的化身。

李丁同志不光用人有术,视金钱为粪土,在男性个人魅力指数方面,也达到了一个知天命男人所能达到的峰值。他魅力无穷,不卑不亢,老少通吃。除了将一老一少两个高层妇女主管全变成了他的血缘亲人外,另外像他的副手执行董事长大龄剩女、铁面吝啬的财会总监大妈,黑道上做球的险恶的南姑娘,开洗浴中心的交际花黑寡妇大婶,球迷协会负责人爆乳少妇……无一不被他的魔力吸引、折服、制服、征服。而李丁呢,却总是守身如玉,弄球人向滩头立,手把旗杆腿不湿,仿佛在昭示一个隐喻:他的“拉链门”就跟中国“足球门”一个症候:绯闻丛生,盘带过度,前戏漫长,关键时刻,却总是拧巴着拉不开栓。

当然,了解情况的人读到这里会不禁莞尔:这是张宇间接向他现任夫人陈静在表忠心哪!

据此,这本原名《寻欢作乐》的《足球门》昭示了三层意义:第一,从行为艺术上说,张宇创造了新世纪中国足坛的神话。一个作家,只用一年时间,就把一个中甲差队带入中超。其功绩,相当于带中国队世界杯出线的米卢。中国足协应该给他立碑竖牌坊以自惭明志。

第二,从写作艺术上说,从《足球门》诞生之日起,写足球的小说,三五十年内,皆可以休矣!揭足球黑幕的那些娱记球记们的报道报告类文字,一二百年内,也可以搁笔废置矣!什么球可以大得过堂堂前建业足球俱乐部董事长手里的球?什么黑幕丑闻这“门”那“门”,可以赶得上作家利笔鞭挞揭露出scandal(丑闻)更有劲?

第三,从人生意义上讲,《足球门》也提供了一个警示:中国的球事,还是留给那些球人们去搞吧!外人还真是不能乱掺和。搞不好,结局就是一个自残;搞得好,结局恐怕也是一个自残,容易乱了志向,迷了心性。对于作家文人来讲,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最好。张宇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转了一圈,又重回书斋。

2010年5月23日

(《足球门》,张宇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0年1月)

千秋大业一场球

当36岁的老将克洛泽下半场71分钟以一记垫射入门把比分追成与加纳2∶2平,从而奠定德国队以小组第一名出线基础的时候,36岁的新生代小将徐则臣正携40万字的长篇小说《耶路撒冷》在北京复兴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文艺演播室大厅里做脱口秀,倾情诉说70后一代作家的成长历程与心灵秘史。巴西赛场,70后一代球员已然是告别演出;中国文坛,70后一代作家正在突出重围,越过80后的追击与50后、60后名家林立的防线,稳健抽射争取破门得分。

当29岁的C罗身姿潇洒独孤求败,26岁的梅西以两粒进球拯救阿根廷队命运带领球员提前小组出线的时候,与他们同龄的作家甫跃辉、郑小驴、马小淘、文珍等80后一代作家,正以娴熟的盘带和脚法,花样年华娇嗔妖娆地崛起于文坛之上,尽显年轻一代的英姿和荣耀。

当一代球王马拉多纳携女儿重新出现在2014年的巴西看台为阿根廷队助威的时候,1989年才出生的作家蒋方舟,已神采飞扬地被邀去巴西现场看球去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当球迷三五年。

世界杯光明正大,山呼海啸,人声鼎沸,高烧不退,环球同此凉热。浩大的赛事为中国人打开了看世界的一扇窗。从1978年中国开始转播第11届世界杯开始,到如今已经有36年了。对于36岁的徐则臣们那代人来说,这个时间长度,意味着世界杯就是与生俱来的。因而,《耶路撒冷》里“到世界去”的急切愿望,从出生起就植根于他们的梦想。宏阔的视野与融会贯通各国大师的叙事,是他们那一代人自然而然的画梦方式。

中央电视台从1986年开始的世界杯直播,更是将80后一代人直接送上了与世界同步的轨道。对于同时期出生的作家们来说,其思维、想象、谈吐、着装、生活方式与语言方式,跟别国的同龄人几无二样。呈现在这代人创作中的全球化图景更是一片粲然。在此基点上再来甄别他们的创作,方可避免率尔成章。

世界杯赛事,以四年一次的浩大声势,用世界一流球星们的精湛表演,不断告诫新老球迷和业界精英:打铁先要自身硬。先有技术,后有艺术。锐意进取,勉力而为,方能赢得尊敬和成就。

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场球。

世界杯赛事,在这个日益全球化的世界上,愈发凸显了国足身份。各种商业比赛、俱乐部联赛里,球员自由来去,个人身份逐渐模糊,只有技艺和能力才是考量标准。而洲际比赛尤其是世界杯,才将球员重又在国家的旗帜下归位。至此,国家信念、个体尊严与球队集体荣誉感合成一处,构成一场浩大的国家荣誉感的争夺!联赛小天地,世界大舞台。梅西、C罗这种超级球星在世界杯上的卓越表演,他们渴望能代表国家有所成就的殷殷与拳拳,给了那些周游世界的90后一代人以教育与启示:爱国从来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为国争光要脚脚落实到行动上。

何当三杯通大道?更是一斗合自然。

世界杯斗转星移,山高海阔,已经举办了20届。它仿佛是个计量器,计量无情时光,计量球星短长,计量球队底气,同时也计量你我情之所钟与心之所向。

2014年6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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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

(2) 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

(3) 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

(4) 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

(5) 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

(6) 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

(7) 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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