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分 成长的烦恼

约翰·托兰自传:我眼中动荡的20世纪 作者:(美)约翰·托兰(John Toland)著


第一部分 成长的烦恼

一、人生之初
1912-1923

来到世上

我听过许多遍有关我出生的故事,以至于后来只要一说到这个话题,我就有一种仿佛当年自己亲历过现场的感觉。那是1912年6月29日———一个炎热的星期六,几周之前,泰坦尼克号沉没了,当时我父母都生活在我父亲的船屋里。下午,我母亲海伦·钱德勒·斯诺感觉自己快要生了,就请我父亲拉尔夫把船屋驶回码头。密西西比河在威斯康星州拉克罗斯的那一段河水时常泛滥,在此段航行的船屋很难操控。不过,我父亲———一名爱尔兰后裔———是干力气活的好手。他身高六英尺,是我们当地有名的运动健将。船屋一靠码头,他就急忙上岸,回到位于葡萄藤大街的那幢红砖房,我的外祖母贝尔·斯诺(其实她的名字是莱尔·斯诺)和安妮·思林太太(一名基督教科学派的护士)正在家里焦急等待。

晚餐时思林太太告诉我母亲不要吃得太饱。之后,她就和外祖母到楼上去做接生的准备,我母亲则走到后院对拉尔夫说:“亲爱的,孩子今晚就要降生了。”天依然很热。

“那当然。”父亲说道。

那天晚上住在街对面的麦克唐纳夫妇过来邀请我父母参加他们家的派对。我母亲说:“谢谢,唐!派对一定很棒,但今晚我们也要举办自己的派对。”

我母亲上楼帮着一起准备衣物和毛巾,外祖母(家里人都管外祖母叫“黛米”)责备她不该管这些事,让她躺到床上去。晚上十点,我出生了。我父亲紧挨着外祖母站在床尾。他们看到我脸色铁青,原来我的脖子上缠着脐带。外祖母从未见过有人像安妮·思林这般手脚麻利,只见她飞快地把脐带从我脖子上拿开、剪断,然后一只手抓住我的双脚把我倒提起来,另一只手用力拍打我的屁股。外祖母忍不住叫道:“噢!思林太太,别用力太猛!”但这名护士继续用力拍,直到我响亮地哭出声来,这才把我递给外祖母。外祖母生过四个女儿,望着眼前的男婴,她一时手足无措起来,问:“我该拿他怎么办?”我父亲建议道:“也许您该用这块毛巾把他包起来。”一切安顿好之后,我父亲走下楼梯,在钢琴上轻柔地弹起了肖邦的乐曲,他哥哥雷在旁边用小提琴伴奏。

我父母一致同意照我那大名鼎鼎的叔祖父约翰·托兰的名字给我取名约翰。我的叔祖父是联邦军队的骑兵上校。我的中间名是威拉德,取自我外公的名字———威拉德·斯诺。我的祖父弗兰克·约瑟夫·托兰在我出生前两年就去世了,但是他的遗孀玛格丽特·雷仍然在世。她是个相貌美丽、富有天分的歌唱家,当时被安顿在拉克罗斯的一家精神病院里。

我出生后第三天,一个矮壮的护士把玛格丽特从精神病院带到了葡萄藤大街。当玛格丽特戴着一顶硕大的帽子,像歌剧明星登台演出般走进房间时,我母亲心中暗想:她看起来可真漂亮。玛格丽特看到婴儿后非常高兴,表达喜悦之情时显得一切正常。过了一会儿,陪护她的护士向她走过去,玛格丽特明白自己马上就要被带回精神病院了,便一把抱过我,取下大帽子上的长别针,对准我的喉咙,说:“拉尔夫,你们要是把我弄回那个地方,我就杀了这孩子。”

我父亲抓住她的手拼命摇晃,想让别针从她手上掉下来。但她很执着,牢牢地抓着别针,不肯撒手,而且拿着别针挥来舞去,十分危险。这时我母亲猛地一下把我抢了回去。最终,我父亲把他的母亲扑倒在地板上。玛格丽特不住地挣扎,两脚蹬来蹬去,两眼放光。我母亲此刻却不合时宜地想,玛格丽特以前从未像今天这么美!我父亲终于控制住了他的母亲,让她动弹不得。护士俯身拉她起来的时候,她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我母亲,拉着我母亲的裙角说:“海伦,你知道做母亲的感受,你求求这些男人,让我留下来吧!”她反复乞求,“你是知道的呀,求你帮帮我!海伦!求你了,海伦!”

我的直系祖辈中大多并非平庸之辈。我的曾祖父是肯塔基州人,后来迁居圣路易斯,他原本并不姓托兰,1848年和丽贝卡·托兰结婚之前他还一直是塞洛斯·C。费奇博士。婚后他立刻改随了妻子的姓氏,据说是为了“显得更专业”,兴许也有掩盖丑闻之类的需要。我的名字是随他的一个儿子取的———联邦军队的骑兵上校约翰·托兰,从军之前约翰是一名牙医。 1863年,托兰上校指挥了南北战争中的一次突袭。这次突袭是南北战争中最为勇猛的军事行动之一,这次攻势攻入南方联盟战线后方二十多英里。在这次突袭中,约翰·托兰上校几乎未损失一兵一卒。他后来带领自己的部队安全撤回,但回营前的最后一天却遭到藏在教堂钟楼里的敌人的伏击,中弹身亡。他死后被追认为将军,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有一支驻扎在俄亥俄州的军队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曾祖父还有一个儿子———弗兰克·约瑟夫·托兰,他就是我的祖父。他自称“全世界最伟大的书法专家”,在中西部成功地开办了十来所商业学校。他爱上了活泼靓丽的十六岁女孩玛格丽特·雷———一个爱尔兰贵族后裔。他和姑娘在1879年“结了婚”,比我现在保存的他们结婚证上的时间早了十四年。这意味着我的伯父和我父亲很可能都是非婚生子。我小时候经常听到他们愤怒地互相骂对方为“私生子”,而这种对话在托兰家再寻常不过了。

我的伯父雷比我父亲大八岁,他写了篇长文,回忆小时候在俄亥俄州的一段往事。那时我祖父为了教人写字,带领全家辗转于一个个小镇之间,中途在旅馆歇脚。雷回忆道:“偶尔会有一两个混混来小课堂寻衅滋事。我老爸从来不找人帮忙,他走出去直接一记重拳就把为首的混混撂倒,闹剧几乎总能马上就收场。我从未听说也不曾记得他搞定一个寻常家伙会超过十五秒。他出手飞快,勇猛无比……尽管骨子里是名艺术家。”

那些年月,在关系亲密的小家庭里,父母的爱自然都倾注到第一个孩子雷一人身上。于是,后出生的我父亲拉尔夫和更小的弟弟“靓子”就很少得到父母的关爱。按照老旧的长子优先的爱尔兰规矩,无论分什么东西给三兄弟,雷得到的总是最多。

还在孩提时代,雷就无法忘记他父亲的爱尔兰暴脾气。“镇上有个人诋毁我年轻的母亲。”他写道,“显然,在那样的小镇里,没有一个长相清秀、衣着得体的女人不会遭人诋毁。不过,这次可把我老爸惹毛了,他带着枪,带着我妈,登门造访那个造谣的‘绅士’,直到那个‘绅士’写下声明,承认自己撒谎并赔礼道歉才算了结。”

我祖父弗兰克坚信著名爱尔兰作家约翰·托兰(1670—1722)是自己的曾祖父。《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这位约翰·托兰的描述是“一位有争议的自由思想家。他的理性主义哲学和政治书稿迫使教会史学家不得不认真考虑基督教正典的有关问题”。这位约翰·托兰1670年生于北爱尔兰,十几岁的时候改信英国国教,曾就读于格拉斯哥大学、爱丁堡大学和牛津大学。他的第一本书《基督教并不神秘》大大冒犯了当时的社会,他因此不得不逃离英格兰。他写了许多颇具争议的书和文章,其中就有反对压迫犹太人和黑人的讽刺文章。

弗兰克·托兰留下了一大堆关于那个著名的约翰·托兰的资料,其中有一份讲一个爱尔兰牧师年轻时在路上邂逅约翰·托兰,于是向自己的上级报告“那个家伙说话的声音就像魔鬼”。我也遭到过某些评论家类似的批评。我无法臆想这位托兰先生就是我的曾高祖父,但他那些离经叛道的想法明显对我产生了一些影响。

我没有见过祖父弗兰克,但我见过一张他一身牛仔装束、骑在马上的照片。他模仿自己的密友著名枪手道克·鲍威尔的装扮,唇上两撇大胡子,下巴上还蓄着一撮山羊胡子,后来这种胡子因水牛比利出了名。我父亲告诉我弗兰克经常打扮成这样去威斯康星商业大学,当时一定引起了轰动。我父亲两岁时,弗兰克给他戴了一顶牛仔帽并拍照留念。我快两岁时,我父亲也给我戴上一顶牛仔帽并拍照留念。

照片里,我父亲和他父亲一样精神焕发,我父亲头上的鬈发和我的一样,看起来很可爱。长大一些后我意识到我并不像父亲。我不擅长体育,身体协调能力也不太好。我就是个一般的孩子,棒球投不出旋转球,橄榄球也踢不出二十五码远。我上初中时已经知道自己是个非典型的托兰家人了。

我母亲那边的先祖里最值得一提的是我的曾外祖母克拉罗贝尔·钱德勒———一个精力充沛、无所畏惧的妇女,她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原本对她一无所知,直到我搭顺风车穿越了大半个国家,到伊利诺伊州的丹维尔去看望我母亲的姐姐珍妮特·路德维克。我在外祖母黛米的房间里看到了一幅克拉罗贝尔的油画肖像。黛米告诉我,她父亲去世后,克拉罗贝尔全凭自己的勇气,在南北战争爆发前,带着八个孩子离开了南方老家,举家迁到北方。她克服难以描述的困难,一手把孩子们抚养成人。

克拉罗贝尔(娘家姓格里格斯比)出生在中西部,嫁给了弗吉尼亚种植园主克雷伯恩·钱德勒。钱德勒少年时被抓去当过水手,是我祖上第一个去过中国的人。他结婚生子多年后,早年在远东地区的冒险经历使他开始在包括加利福尼亚在内的西海岸一带探险。他在西雅图置下了相当多的田产,但后来生了病,接着又被生意伙伴欺骗,回到弗吉尼亚种植园后不久就去世了。

油画上的克拉罗贝尔被画成了典型的南方美丽淑女。黛米告诉我,现实中的克拉罗贝尔,永远都是埋头苦干的密苏里姑娘格里格斯比。她非常细心,比如在照管种植园奴隶的时候。她有六个女儿,第三个女儿莱尔———也就是我的外祖母黛米———对她母亲的故事津津乐道:“克拉罗贝尔非常爱护奴隶们,某些时候她会亲自去检查奴隶们的住所。她就像个陀螺一样忙个不停。她把奴隶们的床铺拆开,检查衣服和食品。她会责备奴隶们:‘这么做不对,你们应该好好养大孩子,他们得有像样的食物,得干干净净的。’”“她赢过许多场赛马,是个了不起的女骑手。我经常看到她骑在马上参加比赛,横座马鞍也好,其他姿势也好,我从没见过比这更可爱的样子了。她的手套一定要戴得好好的,还要戴上这顶高帽子。但她去奴隶住所的时候会穿上裙裤,像男人一样骑在马上。”

克拉罗贝尔从密苏里带来了开拓精神。她丈夫过世的时候没留下几个钱,丈夫死后她决定带孩子们到北方去接受更好的教育。她把十几个奴隶以每人一块钱的价格卖给了答应好好对待他们的朋友,之后带着六个女儿、两个儿子,还有一群不愿离开的家仆去了威斯康星州。克拉罗贝尔对家仆说:“如果我能付你们工钱,你们可以跟着我,因为你们已经不再是奴隶了,我已经解放了你们。如果你们分文不取,我是不会再让你们跟随我的。”于是克拉罗贝尔·钱德勒带着她的孩子们,还有十几个跟了钱德勒姓的奴隶,在1858年搬到了威斯康星州博斯科贝尔小镇的郊区。在那儿,她用好不容易从种植园赚来的一点钱买了一个农场,安排每个人在农场种地、收割。

克拉罗贝尔成了我理想中的人物,我梦想成为她那样的人。她有勇气,有见识,偶尔兴起,大部分时间生活规律而有节制。我上大学时每天会为第二天制订计划。放假回家后我还这样规划自己的每一个小时。这么干通常会把我父亲惹毛,但我相信克拉罗贝尔能理解我。

镇上很多邻居经常受到印第安人的骚扰,有一些人甚至还被杀了,克拉罗贝尔却能和印第安人相安无事。“永远别用敌人擅长的武器去跟敌人打仗。”她告诫自己的孩子们和黑人工人,“不管那些人有多坏,你都要用自己的办法打败他们。”克拉罗贝尔的办法是邀请印第安人到家里,她盛装打扮,用布朗尼点心和苹果酒招待印第安人。孩子们会躲在墙后面一处隐蔽的地方,从小洞里看到起居室发生的一切。莱尔的任务是管好他们那条明显不喜欢印第安人的小狗拉各斯。她会在它嘴里塞一条毛巾,防止它叫出声。

他们到博斯科贝尔两年后,内战爆发了。这让克拉罗贝尔大家庭里的每个成员都无比痛心,因为他们既热爱南方,也热爱北方。我的外祖母曾向我描述她的两个哥哥和自己母亲对话的情景。那天她母亲在起居室织毛线,两个哥哥跪在她面前,一个说:“妈妈,我们得做个决定了。我们必须参战,而且还得做个可怕的选择。”

“那你们打算选哪方?”克拉罗贝尔问道。

“北方。”

莱尔永远忘不了她母亲轻抚着两个儿子的头时说的话:“亲爱的孩子们,你们做的选择很正确。”

男孩子们一离开,莱尔就问母亲:“妈妈,如果他们选择了南方军队,您会怎么回答?”

“乖女儿,我还是那句话。”

数年后,一个从波士顿来的爱尔兰裔小伙儿威拉德·斯诺听说有个美丽的姑娘在博斯科贝尔小镇教书,人们称这个姑娘为“博斯科贝尔镇美人”。威拉德的父亲早年做铜的生意赚了很多钱,后来听到些谣言,转而在威斯康星州经营木材生意。威拉德当时在他父亲的一个伐木场干活,离博斯科贝尔不远。他身材高大,但性情温和,在伐木场的每时每刻都让他感到厌恶。他曾跟我说:“我干这一行实在是受不了眼睁睁看着这些多年长成的漂亮大树被砍倒、卖掉。这是在摧毁我的生活,我不能在这行当里干下去了。”

威拉德来到博斯科贝尔,遇到了“博斯科贝尔镇美人”,也就是我的外祖母。他们恋爱期间,威拉德有一次踩到给熊设的陷阱,还有一次掉进厚厚的锯末堆,险些被闷死。工人们把他从锯末堆里挖出来的时候他笑个不停。跟我讲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还是哈哈大笑。我暗自思忖,哪个托兰家的人会自己笑自己?又有哪个托兰家的人(除了我)会这么笨手笨脚?这么看来,我对他比对父亲家的其他亲戚更感亲近还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威拉德辞掉了伐木场的工作,在小镇上当起了保险调查员,然后和莱尔结了婚。他们迁居到南达科他州的苏福尔斯,生了四个女儿,依次是弗洛丝、珍妮特、格蕾丝和我母亲海伦。只有我母亲有子女,她1910年生了弗吉尼亚,两年后生下我。

克拉罗贝尔的弟弟梅尔文·格里格斯比十六岁就加入了联邦军队。入伍两年后他被俘并关押在安德森威尔。他在《烟熏的北方佬》(The Smoked Yank,1888年出版,有一本现藏于国会图书馆)一书中形象地描述了那所俘虏营的恐怖情形。后来,他当上一支志愿军骑兵团的指挥官,骑兵团叫“格里格斯比的牛仔”,又叫“剽悍骑手”。根据家族记载和当年的书信,梅尔文·格里格斯比邀请一个猎人朋友泰迪·罗斯福(原名西奥多·罗斯福,昵称泰迪)参加1898年美西战争中圣胡安山的冲锋。后来,泰迪·罗斯福凭着这次战斗的功勋,代表共和党赢得了1900年的美国总统选举[1]

罗斯福竞选成功后专程到苏福尔斯感谢梅尔文。当时这在苏福尔斯市是件大事。星期天,我外祖父威拉德·斯诺护送总统来到一座荷兰移民归正教会小教堂,教堂里挤满了人。当礼拜即将开始时,教堂的地板突然塌陷,包括总统在内的一半人都跌落到了地下室里。外祖父望着地下室里的总统,面带微笑问道:“总统先生,您愿意抓住一名优秀的民主党人的手吗?”罗斯福一下子抓住了威拉德的手,被拉了上来。

招待总统的正式宴会结束后,罗斯福问他能不能骑着梅尔文·格里格斯比的母马出去遛遛。半小时后罗斯福回来了,飞快地骑马冲进院子,然后猛拉缰绳,突然来了一个急停。格里格斯比很愤怒,我母亲至今忘不了他气得满面通红的样子。“下来!”他吼道,“你永远别想再骑我的马了!像你这样骑马的人应当挨鞭子!”

罗斯福总统恭顺地下了马。离开苏福尔斯前,总统提出要格里格斯比去阿拉斯加任司法部长一职。梅尔文带着儿子去北方赴任,但过了一周左右就独自回来了。“这件礼物太冷了!”他说。他没有征询华盛顿的意见就直接把司法部长的工作转给了自己的儿子。

梅尔文到临终前一直精力充沛。他八十多岁的时候还独自一个人去芝加哥,晚上被两个年轻人袭击。报纸报道说:“前南达科他州‘剽悍骑手’骑兵团团长梅尔文·格里格斯比上校昨晚遭遇俩毛贼袭击。他用拐杖把毛贼打得落荒而逃。”

克拉罗贝尔的姐姐,由于某种原因一直被叫作马特,她给我们家族带来了不好的名声。她当年与出身显赫家庭的一个年长男子订婚,此人在圣路易斯为她盖了一幢气派的楼房。他们彼此相爱,但就在结婚前夕,男方的家庭坚持让他娶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他结婚后,某日马特正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黯然神伤的时候,这个情郎突然出现,说:“你不能这样过一辈子,我们还是能一起生活的。”

多年之后,直到我母亲的姐姐弗洛丝曝出了这段家丑时,我母亲才跟我解释:“后来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地发生,她的房子也变成了……”

“卖淫场所?”我猜测道。

“嗯,是的,确实成了那种地方。不过,”她语气轻快地继续说,“那还是圣路易斯最棒的房子!”她接着补充,斯诺家的人当然也受到了这件事的巨大打击,都拒绝再和马特有任何来往。

“好吧,那我们和她来往!”威拉德说。他坚持邀请马特到苏福尔斯来。

马特很高兴。“我们太喜欢她了!”我母亲回忆道,我母亲那个时候大约十四岁,“马特真是个可亲可爱的人!她看到我在画画,就对我妈妈说:‘莱尔,海伦应该接受训练。’我妈妈说:‘这儿没人能培训她,而且我们也没钱送她出去学。’马特回答:‘我调查过了,万圣学院有位老师。她虽然没有东部那些老师教得好,但总比没有老师强。’我妈妈说:‘我不知道我们能不能付得起学费。’马特说:‘我可以付。’于是,她就每周给我寄钱让我学习。她在信中写道:‘海伦将来会有出息的,我知道她会的。’但六个星期后钱没再寄来,我们也没有再接到过她的来信。那是最后一次收到她的信。”

威拉德收入微薄,从他那十足波士顿人的视角看来,斯诺一家的生活“贫穷但有尊严”。威拉德在自己的富裕朋友中备受敬重,苏福尔斯附近的弗兰德洛印第安人保留区能建成一座儿童游泳池就全靠他的影响力和勤劳操持。威拉德经常带着两个小女儿格蕾丝和海伦到保留区的游泳池,让她们和其他孩子们玩。其他白人孩子往池子里扔硬币,让印第安小孩潜入水底去捡。威拉德不让格蕾丝和海伦这么做:“这么干你也许觉得自己了不起,但这样做是不对的。别的孩子愿意扔硬币随他们的便,但别让我逮着你们两个扔硬币,印第安孩子并不低人一等。”

海伦跟我坦白,说她以前很妒忌那些印第安孩子:“我看见他们直接吊着我爸爸的大腿,爸爸不得不一路拖着他们走。他们很喜欢我爸爸,生怕失去我爸爸。”

尽管我母亲的名字是海伦,但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以又被家人亲昵地称为柯莉。她是个好脾气的甜妹,人人都喜欢她。她刚过十二岁生日就有一个长相英俊的小伙儿比利·派蒂向她表白。比利的爸爸在爱荷华州拥有五家银行。他们是在爱荷华州的一个旅游景点奥科博吉湖边认识的。他们十五岁那年,比利教海伦在湖上驾驶他的“美少女”号帆船,船的名字是为海伦起的。这时拉尔夫·托兰跟着他父亲弗兰克·托兰从拉克罗斯来到苏福尔斯创办商业大学。弗兰克刚到小镇就给威拉德·斯诺留下了糟糕的印象。威拉德从一个朋友那听说镇上来了个体格像运动员的陌生人,穿着华丽的裘皮大衣,手戴钻戒,还别着个钻石大胸针。这个陌生人神气十足地走进大瀑布酒店的酒吧,用镶金的手杖猛敲吧台,说:“这屋里随便哪个狗娘养的,我都能撂倒。”接着又补充道,“我请客,这屋里每个人喝的酒水都算在我头上!”第二天,威拉德又碰巧看见弗兰克·托兰倚在大瀑布酒店的前台上,那姿势在威拉德看来颇令人讨厌,于是他对妻子说:“绅士是不会那么靠着的。”

几周后,拉尔夫新结识的朋友克利福德·派克带拉尔夫去参加一场豪华舞会———元老舞会。那天晚上他被介绍给了海伦·斯诺。他身材高大(海伦当时的男朋友比利·派蒂个头不高) ,尽管鼻梁塌了,但长相还算英俊,这让他看起来非常与众不同。我母亲后来才知道他那时刚在一所教会学校里打完一场架。他父亲不肯给他治疗被打断的鼻子,用他父亲的话说,那是“男子汉的标志”。

“我有点喜欢他。”我母亲回忆说,“他是个追求者,一个很棒的追求者。”那时碰巧法尔格的表妹米妮·博伊斯来斯诺家拜访,她对拉尔夫一见钟情。拉尔夫一周来斯诺家三到四次,每次都带鲜花和糖果,不仅给海伦,还给已经被他迷住的米妮和斯诺夫人。不久,他就赢得了所有女士的欢心。于是威拉德只好对他稍微客气一些,但仍然不信任他。

海伦知道拉尔夫住在租来的阴暗房子里,就问莱尔能不能邀请他来参加感恩节晚宴。她知道这么做不对,因为她已经邀请了比利·派蒂,但还是抑制不住想要这么做的欲望。

“哦,当然要请!”米妮欢呼道,莱尔同意了。

那时候海伦有内疚感,但莱尔没看出有什么不妥。总而言之,拉尔夫孤零零的,比利有个温馨的家庭,而且很有钱。另外,比利还是个心地善良的青年。海伦几乎能确定比利很快就会给她订婚戒指了。她知道这么做不对。她写信告诉比利,拉尔夫也会来,比利回信说他不来了。“从此一切都结束了。”我母亲回忆道,“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他一想到在我心中还有一个比他还重要的人就感到心碎。我至今仍觉得内疚。”当我母亲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她渴望的表情和声音出卖了她。如果和比利在一起,她的生活将会大不相同。

1909年,拉尔夫·托兰向海伦求婚,她答复说太快了。过了几个月,拉尔夫又向她求婚,得到了同样的答复。第三次求婚的时候她答应了,但拉尔夫忘不了自己被拒绝过两次———也许这就是他生命中一种被拒绝的模式。他父母的第一个孩子,拉尔夫·约瑟夫·托兰,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这让他父母更加把爱都倾注在第二个孩子雷的身上。接下来他们生了我父亲,拉尔夫·约瑟夫·托兰,为了纪念夭折的第一个孩子,他们给他取了相同的名字。拉尔夫告诉海伦:“我从未有过属于自己的名字。”他非常爱自己的母亲,但一年中只有过生日这一天他才能得到母亲全身心的爱,其余时候父母最宠爱的孩子永远都是他的哥哥雷。

拉尔夫在郊区学校读六年级的时候,一个女教师用铁戒尺用力打他的手,于是拉尔夫便辍学了。他讨厌自己的中间名约瑟夫,就把中间名去掉了。他的父母一向很少关注他,他们即使持续收到拉尔夫自己伪造的学习成绩单也毫不在意。从那时起,拉尔夫就开始自学。他离父母最近的一次是偷偷爬上他家马车的车顶跟了他们一程。他真正接触到家庭生活还是到了斯诺家以后。海伦答应了他的求婚后,除了威拉德·斯诺,所有人都很高兴。

威拉德能从拉尔夫身上看到一些他妻子和女儿们没看到的被拉尔夫魅力所掩盖的问题。拉尔夫不像他父亲那么招摇、夸夸其谈,而且在公开场合的行为举止非常绅士,但是很显然,与他超凡的音乐天赋一样,他还有一副与生俱来的爱尔兰脾气。我母亲一答应他的求婚,威拉德就按下心中的种种疑虑,全心全意接受他了。威拉德无论从哪方面说都算得上魁梧,但他走进屋子的时候并不是众人关注的焦点,拉尔夫才是。对我来说,姥爷(我总是这样称呼威拉德)并不可怕,他只会让人觉得安心。他从不和人争长短,连谈政治的时候都不会辩论,更没有树过一个敌人。

拉尔夫认为他的岳父是超级保守派,而自己则正相反。多年之后,我找到了姥爷的“旅行”日志,里面写满了他的社会主义言论和渴望世界变得没有歧视、人人平等的梦想。威拉德相信社会道德,年轻人无论何时在苏福尔斯闯了祸,只要他承诺以后“做正确的事”,威拉德都会施以援手,帮他摆脱麻烦。拉尔夫过去常常温和地对姥爷的“社会工作”表示不屑。我多年后搭顺风车到苏福尔斯时,有好几个人都来告诉我威拉德·斯诺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我崇拜威拉德。他会给我写信,信的抬头上写“J。威拉德·托兰”。如果我出版第一本书的时候他还在世的话,我就会称自己为J。威拉德·托兰。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我和父亲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实源于我对姥爷的热爱和崇拜。在我和姐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一直被灌输托兰家的人比斯诺家的人更优越的观念,因为托兰家的人多姿多彩、趣味盎然,而斯诺家的人则衣着不整、索然无味。我父亲对我矮小的个头、纤若女子的手和不擅体育的身体感到羞耻,而且他毫不掩饰这一点。父亲常常责骂我走路呈轻微外八字,而姥爷则安慰我,说我的走法是“印第安纵列”式,这种姿势走山路非常实用。在父亲眼中,我尽是缺点,所以我觉得姥爷比父亲更为亲近。

我现在明白自己当年一定是因为无法取悦父亲才转而讨厌他。我也明白,父亲无法改变他对我的看法。在诺瓦克,他花了好多天教我和邻居的孩子们打棒球,我妒忌那些比我打得好的孩子。虽然他从来没有批评过我,但我渴望他能像夸赞那个运动天赋高的意大利孩子一样夸我一句:“好球,孩子!”尽管父亲没什么钱,可每每他走进屋子,俨然就是最棒的男子汉。我崇敬他,但我知道自己不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孩子。姥爷带着我和一大群孩子去吃冰激凌的时候,每个人都喜欢他,而我也不会妒忌别人,因为我知道他也喜欢我。

我意识到我和父亲之间的障碍归结于我的错误和他的错误,他的错误或许更大,因为我非常讨厌他。要是我没有一次又一次地缩回自己的保护壳里,也许还有可能变成他理想中的儿子,因为他本质上还是个温和、有爱心的人。其实,当时的我宁愿自己并不崇拜他,我愿意像爱姥爷一样爱他。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是我扒火车旅行的第四个夏天,我突然想通了这个道理,于是我们用两周的时间来理解对方、修复关系。等我意识到自己是个斯诺家的人,而不是托兰家的人时,已经太晚了。尽管我像崇拜英雄一样崇拜我父亲,我的性情却完全是姥爷和克拉罗贝尔的类型。

拉尔夫坚持要在举办婚礼之前把海伦带回拉克罗斯去见自己的家人。海伦还从未见过哪个女人像拉尔夫的母亲那样美:“她的眼睛熠熠生辉,有着最美的颜色———紫罗兰色!她周身散发着可爱的气息。瞧她的皮肤!”

从外观上看,托兰家位于国王大街1402号的宅邸和当地的其他房子都不一样,宅邸一旁的行车道建得富丽堂皇,房子的前脸也令人过目难忘。弗兰克·托兰开办的威斯康星商业大学出资建造了这座漂亮的宅邸。为了迎合居住者对戏剧的热爱,弗兰克祖父还在宅邸的内部改建了一个炫目的舞台。海伦从未见过这种纯美与浮夸的组合,满屋的红木和胡桃木嵌板价值不菲,但装修品味高雅,并不显得过于奢华。她相信在弗兰克·托兰那虚张声势的外表下,一定有个敏感体贴的灵魂。

海伦是第一个下楼吃饭的人,她正奇怪其他人到哪儿去了,众人突然出现,纷纷下楼,来到起居室。先下楼的是弗兰克,他身材不高,穿着无尾礼服,仪表堂堂,仿佛和玛格丽特一样出身贵族。跟着下来的是雷,他的名字取自一个真实性有待考证的祖先雷爵士。他体态轻盈,却真正高雅。他拿着一把小提琴,径直走到施坦威三角钢琴前面,像个舞蹈家一样跃上琴凳。接着又皇家范儿十足地迈步踏上钢琴踏板,开始演奏明显苦练了几个星期的华丽乐章。

然后,出来的是我父亲。楼梯刚下到一半,他就唱起歌来,雷为他伴奏。他是男中音,我母亲从未听过这般歌剧式的发声,感到有些刺耳。我父亲唱完后过了片刻,玛格丽特便像皇后一般款步下楼。她身着精美的绸缎长裙,外罩披肩,头戴一顶插了羽毛的华美帽子,她的华贵优雅令脚下的楼梯黯然失色。走到离楼梯转角平台还有五个台阶的地方,她站住了,缓缓检视下面的观众。拉尔夫此时走到钢琴前,欢快地敲击琴键,弹出了类似号角齐鸣的音乐。雷庄重地从钢琴上下来,站到拉尔夫旁边,用小提琴合奏。玛格丽特,这个被隆重推出的歌剧主角,开始唱起咏叹调来。我母亲被玛格丽特的声音迷住了,这比全世界所有的演出都要精彩。她想象了一下自己的亲人如果见到此情此景会作何感想,黛米肯定会喜欢,姥爷就不好说了。

玛格丽特一唱完咏叹调,拉尔夫便上前殷勤地搀扶她下楼,然后回到钢琴前又弹起了和弦,他母亲则优雅地向大家鞠躬。“她大概鞠了两次躬,说:‘我鞠最后一个躬的时候紧身衣马上就要裂开了!’接着一阵大笑。”

海伦就是这样被带到这个有着可疑贵族血统的爱尔兰家庭的。

斯诺家的人最初是公理教派,后来因威拉德的母亲在北达科他州法戈市接受治疗而转变为基督教科学派。布斯家唱独唱的女孩子们邀请海伦到圣公会合唱团去唱歌。莱尔催促海伦赶紧接受邀请,因为这意味着她就可以参加专为年轻人举办的高雅派对了。她给海伦的唯一建议是“别唱得太大声,也别唱颤音”。

莱尔认为我母亲应该在圣公会大教堂结婚,但遭到圣公会教徒的拒绝。“我们是基督教科学派的,”莱尔抗议说,“在我们的教堂里,谁也不能举办合法的仪式。”结果她仍然被拒绝了。

这时候距婚礼只剩十天了,但海伦并不慌张。“那时我还不太了解情况,”她后来告诉我,“拉尔夫也不担心。如果我们什么都做不了,他就会带我到法院去结婚。”几天后,圣公会大教堂的首席神父给莱尔打了电话,说:“斯诺太太,一个朋友对我说我有责任主持这场婚礼。”婚礼的仪式不能在教堂举行,但他很乐意去斯诺家主持婚礼仪式。

1909年10月2日海伦婚礼这天,她姐姐珍妮特和建筑师丈夫乔治·路德维克从伊利诺伊回到苏福尔斯。弗洛丝和丈夫杰克·翰杰姆———据说他是个什么都能推销得出去的人———也从加利福尼亚长途跋涉赶了回来。天性乐观的威拉德表现得好像对拉尔夫全无成见。托兰家送给婚礼的唯一礼物就是我父亲,他父亲不屑于参加婚礼。“我就一个人。”拉尔夫跟一向崇拜他的弗洛丝坦白道。

“不要紧,”弗洛丝说,“你本来就没有多少朋友。”

童年

结婚的头三年,拉尔夫·托兰是个完美的父亲。我们住在拉克罗斯我出生的房子里。母亲告诉我当年父亲坚持让我和姐姐弗吉尼亚一起住在一间很大的儿童房里,姐姐睡小床的一边,我睡另一边。半夜里我饿醒的时候,拉尔夫就会把我抱到他和母亲的房间,让母亲给我喂奶。我一吃饱,他就把我送回房间,好让我母亲能休息得更好。

我还听说我自打能在地上爬起就不断闯祸。此时再回顾往事,我发现我人生的模式早在孩童时期便已设定。我是迷你版的马可·波罗,永远在探索新世界。快两岁时,在某个温暖春日,我冒着雨,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到了排水管那儿。很快,家人便发现我不见了,母亲带着照看我的女孩朵拉出门寻找。她们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弯腰站在排水管下面,好让水流到我的光屁股上。我抬头看着母亲,还开心地冲她笑。

那时我在楼上的门廊间睡午觉。有一天我翻过小床的栏杆,爬到了相连的屋顶房檐上。他们告诉我,我当时就坐在房檐边缘,嘴里咕咕哝哝地自言自语。我的叔叔休伊特(大家常常叫他“靓子”) ,当时也才十四岁,试图爬上屋檐来救我,但却一次又一次地滑下来。(之所以叔叔得了这个不寻常的名字,是因为他母亲总叫他“靓仔”,而他学着叫的时候总是口齿不清地说成“靓子”,于是他的本名休伊特反倒被人们给忘了。)我以为他在逗我玩,而且我也确实被他的“表演”逗乐了。接着我父亲出现了,在我即将摔下来之际一把抓住了我的脖子。“他有双了不起的手,”我母亲回忆道,“非常漂亮的手。拉尔夫力气很大,又很勇敢,他永远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从他手里接过你,一直抱了大约一个小时才把你放开。”

1915年夏天,我三岁,我们家在附近的湖边买下一所村屋。有一次“靓子”正在屋里换参加舞会的衣服,不经意间瞧见我朝湖边走去,一直走到湖里,然后消失不见了。他赶紧从窗户里爬出来,跳到门廊的屋顶,再跳下地,把我从水里捞出来。这时“靓子”一低头,发现自己竟然没穿裤子,气坏了,把我丢在一边,又冲回屋里,但这一幕已经全被住在他隔壁的女朋友看到了。

一个星期后,我因为参与干坏事,挨了人生第一顿揍。我姐姐弗吉尼亚比我大两岁,个子比我高得多,也比我力气大。她说服我帮她一起捉弄住在我们隔壁的一个脾气火暴、常常训斥我们的老太太。我们把老太太晾在绳子上的干净衣服全都塞到了她家的厕所里。

发现我们的恶作剧后,海伦把老太太的衣服都捞了出来,全部手洗干净。她一边洗,一边哭,每过几分钟就给我们的屁股来上几巴掌。我父亲出现时,以前从未体罚过我们的母亲马上跑过去让父亲揍我们。拉尔夫装模作样地给了弗吉尼亚几巴掌,把我拉到我家的厕所后面,对我说:“我抽自己膝盖的时候你就哭出声来。”我永远忘不了父亲假装惩罚我们的事,那时我太爱他了。

我的五岁生日是在1917年6月的南达科他州的沃特敦过的,我们1916年从拉克罗斯搬到了沃特敦。我父亲在那儿办了一所新的商业学校,从此结束了他在拉克罗斯经营威斯康星商业大学时和他父亲的常年争执。直到那时我母亲还坚持给我留长鬈发,把我打扮得像方特勒罗伊小爵爷一样。我开始讨厌被打扮成这模样,我父亲也不喜欢我这样。7月4日这天,他宣布要带自己的儿子在镇上好好逛逛。我们沿着镇上的木板步道走着,发现一家理发店还在营业。父亲带我走进这家理发店,给了我一个终生难忘的惊喜。理发剪的咔嚓声伴随着缕缕鬈发落地给我带来阵阵狂喜。我知道自己扮方特勒罗伊小爵爷的日子到头了,回家的路上我感觉自己的脑袋无比清爽,但我妈却哭得泪流满面。“我的宝贝没有了!”她哭着说。那珍贵的鬈发,我父亲连一缕都没保留。

那年晚些时候我们又搬回拉克罗斯。接着发生了一件事,差点导致我父亲的歌唱事业彻底终结。父亲和他哥哥雷把船屋停在码头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个壮汉,此人是镇上的恶霸,冲他们骂了句什么。我父亲只当没听到,继续走。这恶霸就朝他走去,雷大叫了一声提醒父亲,结果我父亲刚转过身就被恶霸打倒在地。他起身跟这个恶霸还有恶霸的哥哥恶斗了一场。打完架后,我父亲走回家中,两眼淤青,鼻梁再次断了。

我母亲看到他的恐怖模样吓了一跳,问:“雷帮你了吗?”

“没有。”他回答,“他要是帮忙也许还碍我的事呢。”打坏了的鼻梁从此再也没有矫正过来,而且自此以后他就“托带”不离身了。

这一架成了我家的一个经典,我父亲也成了我心目中的大英雄。鲜血和痛苦在我的记忆中渐渐模糊。我知道他需要勒“托带”,但对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个字眼,直至有一天我看到它挂在父亲的床头上,活像一条丑陋的蛇,让人恶心又恐惧。

我赶忙跑回自己房间,在词典里查到“托带”这个词:“一种维持脱位状态的疝气装置。”由于讨论身体违背基督教科学派的教规,我又查了“疝气”:“某个器官或组织周围的隆起或突出,如腹部区域。”我再查“腹部”:“哺乳动物身上从胸到骨盆之间的部位。”我一直查下去,最后确定这一定是人体裆部的隐私部位!天哪!我可怜的父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勒着这倒霉的东西!我想我当时哭了,不过不太确定。从知道这个真相的那一刻起,我觉得父亲很可怜,希望自己能做些什么,让他感到自豪。

我最喜爱的关于1917年的记忆,莫过于和拉克罗斯闻名遐迩的道克·鲍威尔的儿子们见面。道克·鲍威尔是这一带最有名的神枪手,绰号“白河狸”。他和卡拉米蒂·珍、比尔·柯迪等几个西部名人关系很好。道克是个医生的儿子,回到拉克罗斯后成了市长。他有两个儿子,波格(波利沃格)和泰德(泰德坡) 。波格很崇拜拉尔夫,这多半是因为拉尔夫是镇上半职业棒球队里最好的选手。一个芝加哥小牛队的球探在看过一场拉尔夫让二十个对手出局的比赛后,给了拉尔夫一个试训机会,但拉尔夫拒绝了,他说自己打算做职业歌唱家。

波格几乎每天都要来我家,总是沙哑着嗓子跟拉尔夫打招呼,然后提议我们“玩打仗”。波格会坐在一张安乐椅里,让我从各个方向扑到他身上,直到把他搞得筋疲力尽为止。有一次,我们正这样打闹着,海伦的姐姐格蕾丝来了。她爱上了波格,不久他们就在苏福尔斯结了婚。拉尔夫充当伴郎,弗吉尼亚做花童,我则分到了一份尴尬的差事———负责送结婚戒指,戒指被套在一个很大的百合花花蕊上。很幸运,出席婚礼的宾客中没有弗洛伊德的弟子。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对电影着迷,在大屏幕上看到的一切对我而言仿佛都是真实发生的,能让我哭,也能让我笑。每周六下午,我和弗吉尼亚都会到威斯康星商业大学的影院看一个系列剧的特别放映。我坐在影院的时候,相信电影是我的另一种生活。也许后来我从事写作就是受这种想法的驱使,我在作品里能体验一种比自己的生活更有趣的生活。

很快,我就对系列剧失去了兴趣。别的电影院在放映格里菲斯导演的《党同伐异》(Intolerance) 。我对这部从现代跨越到古巴比伦、分四个独立故事的影片如痴如醉,连着看了好几场,直到被警察找到。原来我母亲因为找不到我几乎急疯了,她给警察局打电话报了警。我主要是被电影里从古代到现代的跨越迷住了。神秘的过去在眼前重现,连同熙熙攘攘的人群和高大宏伟的建筑,而我,仿佛就生活在其中。

1917年年底的时候,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欧洲大战上。我缠着母亲,直到她给我缝制了海军和陆军的制服。我有一个陆军的头盔,是父亲从芝加哥给我买的,还有一套子弹壳和一些战场纪念品,都是1917年夏天在法国度假时碰到的一群步兵送我的。

“靓子”迫不及待想要参军,终于在他十八岁生日的那天被海军接收了。我父亲原本也想入伍。他后来告诉我母亲:“我身强体壮而且正值壮年,但政府不肯收我,说我已经结婚了,还有两个孩子。”他曾跑去跟雷说:“这是我们的责任。我要去打仗了,如果我发生了什么事,你要答应我一辈子照顾好海伦和孩子们。”

“这我不干。”雷回答道。他可从来不是在“责任”面前勇于担当的人。

于是,我父亲就留在了家里,差点命丧于1918年暴发的流感之中。在这场流感里死去的美国人比在战争中被德国人杀掉的还要多。盟军在夏秋两季节节胜利,整个美国为之欣喜。1918年11月7日,这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喜从天降。当广播宣告敌对状态就此终结后,纽约市上空回荡着各种警报声,工厂里和轮船上的汽笛声,汽车的喇叭声,以及教堂的钟声。

整个美国,无论大城小镇,还是乡野农庄,到处都在欢庆胜利。在拉克罗斯,这个拜1848年那一代移民所赐,连镇名都带着德国味儿的地方,德裔美国人的日子很不好过。德裔美国人需要比别人表现得更加爱国。我父亲那天晚上带着我和弗吉尼亚去镇上感受狂欢氛围。我们走到报馆,看见我所痛恨的一战主要策划者和闪电战计划的创始人、普鲁士国王、德意志帝国皇帝威廉二世的稻草人像被吊着。一名男子把稻草人点火烧了,我们全都欢呼起来。我想穿上我的陆军制服,可我父亲让我们都上床睡觉。尽管这次并非正式宣布的停战,当时的情形却令人难忘。真正的停战发生在四天之后,不过这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我已经看到威廉二世这个“皇帝老儿”被点着,也知道一切已经结束了。

嚯,东进!

1919年初,我六岁,父亲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拉克罗斯。他认为和雷一起经营的家族商业学校生意已经走进了死胡同,他渴望去东部继续自己的歌唱事业。“我要去训练一下发声。”他对海伦说,“让学校见鬼去吧,我才不在乎!”

我父母对《星期六晚邮报》上一篇关于康涅狄格州新卡纳附近一个颇有前途的区域的报道很着迷。报道称,一群中西部艺术家和音乐家在那片区域形成了一个艺术家聚居地。我父母谈论这地方和他们的梦想,一谈就是几个小时,他们管这地方叫“月亮谷”。几个月后我们的家具被装船运到新卡纳,我们也坐上了去纽约城的火车。

我为这个新世界做好了准备,拉克罗斯对托兰家的人来说太束缚手脚了。我叔叔“靓子”亦有同感,他央求拉尔夫带他一起走。“你们得带我走!”他说。“靓子”叔叔比拉尔夫个子高,块头大,但走路呈外八字,全无拉尔夫的运动天赋。海伦是他所知的唯一一位真正的母亲,他在海伦面前就像个驯顺的、笨头笨脑的、没娘的熊仔。因此海伦让拉尔夫带上“靓子”。“靓子”弹钢琴很有天赋,可以在父亲的独唱会上伴奏。

我们在新卡纳附近一幢公寓楼的几间逼仄房间里暂时安顿了下来。我父母出去找租得起的房子,结果铩羽而归。最后,他们在诺瓦克找到一个叫山姆·齐勒的房产中介。他得知我父亲是歌手,我们一家是基督教科学教派后,说:“我不会放你们走了,我要在诺瓦克帮你们找到安家的地方。”他知道那一带的科学教派教堂需要一个独唱歌手。由于我们手头不宽裕,他能为我们找到的唯一地方是在诺瓦克和韦斯特波特之间的一个农场。

不久之后,拉尔夫就开始每周数次往返于纽约和农场———到一个著名的意大利老师那里去进行歌唱训练,卖钢琴,举办演唱会,经营我们的农场。

我们搬进新房后不久,母亲就带着我和弗吉尼亚沿着一条路走到一个只有一间屋子的学校。那儿有一个老师,是个讨人喜欢的年轻女人,她一人教六个年级。我被分到一年级,弗吉尼亚被分到了三年级。但一周后老师很难过地宣布这间学校被关闭了,因为上学的人太少。于是,我们被转到了韦斯特波特的贝德福德小学。

这次转学的好处是可以乘公交车。学校本身很好,男生个个人高马大,女孩子人人清高。

我在农场里学着学校里不会教给我们的东西。隔着一条马路,在我家的房子对面住着的是演员哈里森·亨特,他在百老汇热门戏《蝙蝠》里面饰演蝙蝠。和亨特夫妇一起在这里过夏天的是他们的侄女凯洛琳,她只比我大一岁。她喜欢跟我和另外两个住在马路另一头的内尔·约克大宅的男孩一起玩。

内尔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妇人。我们都非常崇拜她。据亨特先生说,她以前是齐格菲歌舞团的。我们都在约克家的游泳池附近玩。游泳池建在小山丘最下面,紧挨着我家的农场。游泳池里长满芦苇,我们把它当作划船比赛的赛场,用长棍子撑着自家做的小舟比赛。有一天我们发现内尔·约克正瞅着我们,都吓得呆住了,连逃跑都忘了。不料她却微笑着对我们说,欢迎我们使用她的游泳池。她还邀请我们到她家的大厨房。厨房里各种能想象到的器具一应俱全,其中还有一个物件是她用来储存易变质食品的。我以为那是个冰盒,内尔解释说那是电力驱动的。内尔招待我们吃点心、喝牛奶。我不住地打量着那物件———以前我从未见过电冰箱。

那天我回到家,宣布受到内尔热情招待的好消息时,我父亲忍不住笑了起来。那根本就不是内尔·约克的大宅。那大宅是纽约一个富人家的,他只过来度周末。不言而喻,内尔是这名富人的情妇。我们这些孩子能想到的只是,大概这名富人也喜欢内尔的点心和牛奶。妈妈态度温和地建议我以后不要再去大宅,父亲又笑了起来:“约翰太小了,还不会被腐蚀,而且听起来她还算不错。”我当时不懂他们在谈什么,多年以后,当我已经懂得他们谈话的意义后,留在我脑中的内尔依然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女子形象。

农场上的各种杂活中,我真正喜欢的是每天早上出去捡带着余温的鸡蛋和鸭蛋。鸡差不多都把蛋下在窝里,可富有想象力的鸭子却让我不得不搜遍谷仓,甚至爬上草垛才能找到它们的蛋,能在草垛上找到鸭蛋可是巨大的胜利。农场上最糟糕的活儿要数打扫鸡舍和在土豆地里锄杂草。不过奶牛黛西是个好伙伴,每个人都喜欢它。它极有耐心,就算我手忙脚乱地给它挤奶,它也十分配合。黛西能原谅我,我父亲却不能,他不明白我为什么如此笨手笨脚。

我热爱四季,尤喜冬天。我会在早餐之前起床,去捡拾鸡蛋、鸭蛋,然后在齐腰深的雪里蹚着走。好吧,或许雪只是没过脚背那么深,不过看上去厚罢了。

我主要的玩伴,确切地说算良师益友,是弗吉尼亚。住在乡村,如果没有她的陪伴,就会无比孤单,尤其是在那些大人都去参加我父亲演唱会的晚上。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未真正害怕独自待在屋子里,因为我知道她能对付任何蠢到敢于闯进我家的毛贼。而放学后的那几个无所事事的小时里,她总能设法做些逗我开心的事。有一个星期天,有个基督教科学派的富家子弟来和我们共进午餐。饭后我们三人去了内尔·约克的池塘,弗吉尼亚意气风发地展示自己用棍子撑船的技术,结果野心太大,一头栽进池塘,身上还穿着她做礼拜的裙子。我父亲听到池塘里扑通的水声,赶忙翻过石头墙冲过来,而此时弗吉尼亚正若无其事地从池塘里爬上来。她颇有风范地说:“我是故意落水的。”然后继续用长棍撑船。大部分女孩子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哭鼻子,我姐姐却不哭。

星期天,我们首先要在教堂的二楼上主日学校,父亲在楼下唱歌。之后,我们开着新买的福特T型车去吃星期天正餐。这顿饭总会有鸡肉,我喜欢鸡肉,但不喜欢鸡从鸡舍被弄到餐桌上的这个过程,这也是乡村生活让我反感的一点。

吃过饭后,我们通常会去观看音乐会或去银矿协会观看艺术展览。银矿协会是诺瓦克附近小社区里的美术家、雕刻家、编剧、作家、音乐家和作曲家的一个社团。我父亲在其中很受尊重,经常应邀为大家演唱。在家中,我不得不无休止地听音乐,但这并不让我感到烦恼,反而是看到父亲在大庭广众之下唱歌总让我紧张不安。我担心他会漏掉一个音符,或是在登台演出的时候裤子的拉链没拉好。

音乐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为父亲但凡能从卖钢琴或农场农活中抽出一小时来,他就会反反复复地练习比较难的歌曲段子。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虽然我讨厌音乐,但已经能够适应这些了。我父亲反复排练的歌曲深深植根在我的记忆里。《弥赛亚》的若干段落在我脑海中永远挥之不去:“为何这许多国家一起如此愤怒?为何人民徒劳空想白日做梦?”我尚年幼的时候这些词句对我毫无意义,但却在不经意间深深植入我的脑海中。就在此刻我还能听到这歌声。

有一天,我父母在诺瓦克银行,柜员冲着刚进门的两个男人点头致意并低声道:“那就是有名的编剧波特·艾默生·布朗,他写了一部很火的音乐剧,正在百老汇上演,叫《大坏蛋》(The Bad Man) 。”

我父亲很高兴能有一次结识编剧的机会。他走到第一个男人跟前,这人个子高,相貌英俊,衣着讲究。“很高兴见到您,布朗先生!”他万分诚恳地说道。

“我是布朗先生的司机。”站在这个男人身后的穿着工装的胖墩墩的矮个儿才是真正的布朗先生。布朗先生见到我父亲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我父亲。

不久,布朗先生和太太就参加了我父亲在希尔赛德(诺瓦克一所时髦的女子学校,他们的女儿普鲁敦斯就在那儿上学)举办的首场演唱会。演唱会举办得非常成功,布朗很高兴,于是请所有人到他的豪宅里吃饭。吃完饭,他又请父亲唱歌。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一般会拒绝,但这次他不得已唱了几首俄罗斯歌曲。布朗对父亲和为他伴奏的“靓子”表示祝贺,接着问母亲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喜欢画画。”她答道。

“你呢,弗吉尼亚?”

“我喜欢跳舞。”

“你呢,约翰?”

像所有八岁男孩一样,我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最后,万分尴尬之中,我脱口而出:“我是他们的经纪人。”

波特·布朗被我逗乐了,他拉着我的胳膊说:“我想给你看看我是怎么写剧本的。”说着把我领进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有一张桌子,旁边是一台打字机。在桌子上有个迷你的舞台,上面摆了六七个小人偶。布朗低头望着他的那些人偶说:“我只是看着他们,让他们做自己该做的事,然后我把他们说的话用打字机打出来。”我被迷住了。

那是我第一次被人严肃对待,我想没人能忘记这样的时刻。他立刻就成了我的榜样,当你印象深刻时,偶像崇拜就自然而然发生了。

我父母觉得弗吉尼亚应该接受更好的教育,于是“靓子”开车送海伦去诺瓦克的希尔赛德学校见校长———一位高贵而富有魅力的女士,布兰德琳格小姐。我母亲建议,让父亲每年为学校做两次免费的演唱会,以抵销弗吉尼亚的学费。布兰德琳格小姐同意了,她听说过我父亲,他那时候已经是基督教科学派教堂的独唱主力了。那天晚上在农场我也跟着乐呵,直到发现自己也被打包在这笔交易之中。我就要成为这所女子学校里唯一一个男生了。

我发现自己落入了男孩的地狱。与希尔赛德学校毗邻的是杰弗逊小学。中午我拿着自己的饭盒到两所学校之间的石墙那儿,看着隔壁校园的男孩子们尖叫着跑回家吃午饭。整个下午,只要一有机会我就悄悄来到墙边看男孩子们做课间游戏,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发现了我,也没想到一年半以后我就成了这些男孩子中的一员。

1921年夏天,我盼望的事情终于发生。那年我父母厌倦了经营农场,他们决定,如果能找到一个合适的首付不多的住所,我们就搬到诺瓦克。这时救星齐勒先生又来了,他帮助我们买到了位于林斯佩雷斯大街7号的一幢外观简朴讨喜的两层小楼。

几周后我们搬了家,我也在劳动节后的那个星期二被允许在杰弗逊小学读三年级。此时我总算体会到一个常年坐牢的人被释放时的感受。那是我生命中最光彩焕发的一天,我再也不会被淹没在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孩当中了。

走进三年级教室时我的心怦怦直跳。费根小姐,一个漂亮的爱尔兰姑娘,在向全班同学介绍我时让我站着。我不知道手该往哪儿放,于是就紧握双拳,贴在腿侧。我能看到几个女孩瞟了我几眼,男孩子们则完全对我不感兴趣。

第一个课间,我刚走出教室,班里的男孩们就开始嘲笑:“娘娘腔!娘娘腔!”高年级的男孩子们也加入了,他们齐声喊:“他在希尔赛德上过学!他在希尔赛德上过学!图奈儿(Toenails,意为‘脚指甲’)在希尔赛德上过学!”

我被惊得目瞪口呆,搞不清“图奈儿”是什么意思。接着,几个男生过来拉扯我。我拔腿就跑,进了男厕所。我身后是一排小便池,面前拥着一大群比我大的男孩子,他们随时准备进攻我,我无路可逃了。

这时一个低沉却十分威严的声音传来:“谁也不准碰那个小男孩一下!”

说话的是一个大块头男生,名叫乔·图米,是个土耳其移民的儿子。他搀着我的胳膊把我带出了厕所。中午放学吃午餐时什么事也没发生,下午课间也没出任何状况。我发现突然间自己被接纳了,因为乔·图米为我说了话。在回家的路上,我问乔他们为什么叫我“脚指甲”。他说:“没什么。他们就是拿你的姓开玩笑,‘图奈儿’与‘托兰’相近。他们会玩腻的。”

我喜欢公立学校的每一天,很快就成了费根小姐最得意的学生。我在希尔赛德被迫学的那些东西让我在这儿比其他人技高一筹。我母亲是对的。我视费根小姐为偶像,也从乔·图米那里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友情。我和乔在诺瓦克河边的小房子里度过了许多放学后的下午。在那儿,我们跟一个年龄相仿的有色男孩(这是当时比较文雅的说法)一起玩,他名叫卡尔文。一个月后我叫乔和卡尔文来我家后院玩,我父亲在后院的苹果树上安了个秋千。有个邻居跟父亲告状,说我跟一个有色男孩玩。于是父亲把我叫了过去:“听说你在跟一个有色男孩玩?”

“是的,爸爸。他叫卡尔文。怎么了?”

“他会唱歌吗?”

我被问糊涂了。

“他会唱歌吗?”他又问,然后迸发了一连串的骂人话,给那些爱管闲事的种族主义邻居听。“去他娘的,你喜欢怎么跟他玩就怎么跟他玩吧。”他走开的时候低声咕哝道。多年以后,我才明白父亲话中的意思:评判人的标准是看他的言行,而不是看他的肤色。

1922年的那个夏天,卡尔文掉到诺瓦克河里溺水身亡了。这是我第一次尝到死亡的滋味。我记得那时又害怕又困惑。在基督教科学派的主日学校里,我们被告知没有死亡,可我却看到我的朋友躺在小小的棺材里,看起来一点也不像真正的卡尔文。我只晓得卡尔文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第二年,我的老师多诺万小姐给我起了个雅号“长除法奇才”,这让我在四年级变得小有名气。多诺万小姐总是在表扬,她不像以折磨男生而声名狼藉的六年级老师拉德夫人。多诺万小姐和费根小姐一样都是爱尔兰人,但她个头更大些,头发的颜色也更深。她看起来对什么都充满兴趣,而且总能看到事物积极的一面。不过,多诺万小姐也带给我一个必须直面的难题,为了帮山姆大叔打仗筹款,她要求我们大家都买战争邮票。我们都收到了贴着战争邮票的明信片,第一个把明信片写好的人就是英雄。

我一分钱也没有,看着其他人填写明信片的时候,我也下决心做点什么来帮助自己的国家。我从母亲衣橱里一个上面写着“家庭开支”的信封里偷拿了二十五块钱。我填好卡片交给多诺万小姐的时候,她非常高兴。她让大家为我鼓掌,我感觉棒极了,直到回家后发现母亲在抹眼泪。她说她弄丢了全部家用,我们没钱买食物了,我父亲会大发雷霆的!

别无他法,我只得坦白了。我母亲没有责骂我,相反,她戴上帽子,牵着我的手,带着邮票,去了杰弗逊小学。多诺万小姐还在,当她听到事情的原委后就退还了那二十五块钱。我羞愧难当,我不再是个英雄了。第二天我强迫自己去学校上学,我以为多诺万小姐会给我贴个小偷的标签。可是,她对我一如既往,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到了此时,我父亲已经完成了他在纽约的歌唱培训,也不再卖钢琴了,他开始尝试出售一套叫作《现代口才》(Modern Eloquence)的书,而且他的演唱会越办越多了,但他唯一的收入来源还是在教堂当独唱。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穷困的,家中的生活永远不乏趣味。

尽管弗吉尼亚经常给我惹些麻烦,有时候她也能帮我摆脱麻烦。比方说,有个男孩子下决心让我日子不好过,最后他揍了我一顿。当我打完架回到家,弗吉尼亚看到我衣衫不整、鼻血直流的模样,被气坏了。她抓住我的手,把我拖到那个男孩家,喊他出来。男孩出现时,弗吉尼亚就一跃而起,把他打倒在地。因为男生不能打女生,男孩只能尽力抵挡。最后弗吉尼亚住手了,说:“如果你再打我弟弟一次,我就宰了你。”

弗吉尼亚是个熟练的小偷,她曾教我如何从位于西大道上的阿里·哈桑杂货铺里偷点小物品。为了得到一本我最喜欢的杂志《翅膀》(Wings) ,她向我演示,如何用一本大笔记本盖在杂志上,拿笔记本的时候把下面的杂志一起带走。她夸口说她什么都能偷到。我打赌她偷不到棒球接球手的面罩,而她则把面罩藏在衬衫底下安全地拖着脚走出了商店。这件事发生在我承认偷了妈妈的家用去买爱国邮票,并发誓再也不偷东西以后。我认为有必要把接球手的面罩还回去。我用纸袋提着它,正准备把它放回原处的时候阿里走了过来。“我一直在到处找这个东西呢。”他说。我等着他喊出“小偷”,结果他只是说:“谢谢,约翰!”然后走开了,而我还在琢磨他到底知不知道我们其他的小偷小摸。

1923年,我四年级的那个夏天是一段非常特殊的时光,因为我姨父乔治,那个建筑师,送来了钱,把我和母亲带到伊利诺伊的丹维尔住了一星期。接着,我们又去了明尼阿波利斯,和我母亲的双亲在哈里特湖畔的别墅共度剩下的暑期时光。我觉得在哈里特湖畔的两个月是我童年里最激动人心的时光。我的外祖父威拉德,陪我度过了每一天。

一周之内,我就认识了哈里特湖上的所有男孩,因为姥爷会带着所有他看到的孩子一起去小商店买甜筒冰激凌吃,还经常护送我们一群小孩子到湖上找有趣的地方玩。我刚到的时候很怕水,因为不会游泳,还差点淹死在密西西比河里。姥爷教会我如何克服恐惧,把我变成一个相当不错的游泳健将,我甚至还赢了一场游泳比赛。实际上,这改变了我的生活。我终于做出能让父亲感到骄傲的事了!是姥爷让我收获了自信心,我父亲和我之间就无法建立这样的纽带。

我的外祖母黛米还不习惯和男孩子们相处,对男孩子们制造的刮擦和喜爱的冒险活动倍感头痛。她无法容忍我晚间到处游荡,窥视和观察别人的生活。她更不能理解为何有人,特别是她的外孙,会愿意在自己的口袋里装一只青蛙。

那年秋天,我父亲确实花了更多的时间和我相处。在周六和周日,我们与附近意大利社区的孩子们一起打橄榄球时,我父亲兼任两个球队的教练。唉,我是其中最差劲的队员,我的手又小又没有什么力气,我觉得父亲一定暗暗为我感到羞辱。

我们从农场搬到诺瓦克的林斯佩雷斯后,我就爱上了读书。我最初看的是《西风母亲》(Mother West Wind) ,然后看《维格利叔叔》(Uncle Wiggly)、《鲍勃西双胞胎》(The Bobbsey Twins)、《汤姆·斯威夫特》(Tom Swift)、《男孩联盟》(Boy Allies)系列。接着,我在拉尔夫的藏书中发现了宝藏。我最喜欢的两本书是《比尔·奈的美利坚合众国历史》(Bill Nye's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和《反传统者布兰》(Brann,the Iconoclast) 。《反传统者布兰》书中标着“幻想中的印第安少女”的一页描绘了一个美丽的印第安女子,而标着“现实的印第安姑娘”的一页上则展示了一个满脸皱纹的丑婆子。《布兰》的大部分内容我都没看明白,但我对“反传统者”一词很感兴趣,我发现这个词的含义是“对基于谬误或迷信的坚定信仰进行攻击者”。对!这就是我想成为的人———反传统者!

我还看了许多霍雷肖·阿尔杰的小说。我看得囫囵吞枣。阿尔杰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总是很穷(像我) ,雄心勃勃(像我) ,在走向成功的路上困难重重(像我) ,最后还都成功了(如同我的将来) 。我要靠我自己,克服一切障碍取得成功!当然,我也要变成一个反传统者!


【注释】

[1] 编者注:1900年当选美国总统的是共和党人威廉·麦金莱,西奥多·罗斯福为副总统。 1901年麦金莱遇刺身亡,罗斯福递补为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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