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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花馆中一过客

和而不同 作者:辛丰年,严锋


藤花馆中一过客

“文革”余震不息的一九七六年夏秋之交,我虽得庆更生却又无家可归,孑然一身暂寄友人家中。他也是临时借了本地图书馆的三间败屋住着。我就挤进去做了一名“三房客”。小屋紧靠着馆中一幢小楼,原是张季直家里人昔年起居之处。这座虽已古旧而秀雅可赏的精舍,颇能助我想象民初年代的光景。我正好在这往昔的气氛中翻阅、摘抄一部馆藏的手稿,季自求日记,从中感受着那时的北京,那时的鲁迅。虽然也像鲁迅日记一样的简略,毕竟是能够唤起实感、联想的。

是听了章品镇君的指点才去寻访这份资料的。捧着这十九册用毛笔抄的稿本,喜不自胜。从一九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到一九三九年二月十八日这二十八年中,所记有不少是令人感兴趣的事。如“见袁世凯”、“陪黄兴游三海”、“赴冯国璋之宴”、“唐绍仪到宁”、“老袁贿选”、“北伐军入宁”;还有什么“观我国新造飞机”、“隆裕之死”和“珍妃移葬”之类。历史镜头有大有小,却是可贵的亲见亲闻。他还记下了四访张季直的情形。张孝若遭害毕命,当时寓居同一地的作者也在日记中记而评说之。当做一部掌故笔记看看是有价值有意思的,只可惜也像古来的此类资料,往往缺少细节,骨多肉少。

不过这些史料只是披阅这部日记所得的副产品,我一心追踪的是他同鲁迅的往还。当时虽已开始体验到“偶像之黄昏”,但鲁迅反而更其显得巍然了。对已见到的传记,不能满足,总想在心里头放映一部更具体、真实的“鲁迅传”。日记中四十四条他同鲁交往的记录,不止是可为鲁迅日记补遗、作注,同时也由于作者是我们乡邦的人物而更感亲切了。

此公履历也有意思:进过南洋水师学堂、江南将备学堂,毕业以后当了教官。光复之后在北京政府干参谋工作。一九一五年的“入蜀日记”中记了他随参谋次长陈宧入川经过(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一九六三年第四辑中收此资料)。

周作人同他在水师学堂有同学之谊,所以这四十四条中第一条(一九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是“得起孟书云,豫才君处已于家书中介绍……”。

十月四日的日记可说是一张他眼中的鲁迅小像:“访周豫才君于山会邑馆,遇之。其人静穆,与起孟如一人。斗室中一榻一案一椅。书架上列古书数种,有足自乐者。”

两天之后,“豫才君来访”了。从此季自求成了藤花馆中常客。这倒不奇怪,因为他确是怀着敬慕之忱去的:“……豫才终日伏案探讨经史,其造诣未可限量,自顾感愧之至。”可注意的是鲁迅回访,前后有十次之多。钱稻孙回忆过:那时候“鲁迅没事不出来找人,都是人家去找他”(钱氏于一九六一年五月与“鲁迅博物馆”人员谈话)其时鲁迅日记上经常出现的人名也不过是许寿裳、许季上、许铭伯、齐寿山和钱氏这屈指可数的几个。这鲁、季之间的四十多次互访之外还有招饮广和居、同游琉璃厂等事。相识未几,鲁便赠以《域外小说集》,后来又赠《炭画》、《百喻经》等。季氏那面回赠的《隋龙山公墓志》、《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自然也投正在广搜金石拓本的鲁迅之所好了。至于鲁迅向他借看《南通方言疏证》,且在某次访季自求于南通州会馆之时“持麻糕一包而归”,则更令与季氏同乡的我为之大乐,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滋味了。然而在这一条下似须加一点不算多余的小注:麻糕是一种崇川特产的茶食。不过如今虽然装进了华美的盒子,可作礼品,而风味已非复当年,不堪鲁迅翁一尝了。

从以上这种种可以想见,在那气闷的年代,除夜以独坐抄碑卒岁的鲁迅,对这位小京官是并不当俗客看的。对照一下看:鲁迅日记中或记某几人来访“未见”,某人馈食物“却之”,甚且有某人“送食物三事,令仆送还之”……更滑稽的,有个教育部办事员来,“对坐良久,甚苦”!

原来并不相识而“欢若平生”的朋友,在鲁迅前期的交往中似乎少有其例。

对照两人日记,常常是季所记较详,正可补鲁记之略了。例如一九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这一条,鲁迅只有寥寥几句,而季所记却保留下一段文物鉴别的谈话:“午前十时许往访周豫才,过一地摊,见画一轴,写释迦像甚奇,异于常画……其制古拙……疑是明人手笔……及见豫才,因具道之。豫才言此当是喇嘛庙中物,断非明代之物,盖明以前佛像无作青面狰狞状者。余深叹服,遂不作购置之想。”

季自求还携友同来。这人是刘历青,也是知堂的“水师”同学。而一见之下也是“倾谈恨相见晚也”。此君善画。于是“豫才又强历青作画一幅”。这回倒是鲁记得详细些了:“历青为作山水一幅,是蜀中山,缭以烟云,历二时许始成,题云:十年不见起孟,作画一张寄之。”

这“强令”又不禁叫人想到鲁迅日记中“捕”陈师曾写对联的那个“捕”字,以及后来“刘历青来,捉令作画”的那个“捉”字,真是有性格,也有味道的!

此详彼略互为补充的还可举一事。某日日记中,鲁迅只说“访季自求,以《文史通义》赠之”。在季自求的日记上是“……余不学,闻见囿陋,章氏书未之前见……向者偶与豫才君道及,豫才许为觅购,今特践诺也”。

二人缔交是知堂的介绍,一见如故之中也看出了鲁迅对他老弟的感情吧?但直到知堂从家乡来京后,季自求才又提到:“访豫才、起孟。前日路遇豫才,知起孟来京。不见已十余年,相见甚慰。起孟举止一如往昔而神气渐有老意,畅谈至十一时许乃别。”

也有些事情季未记而在鲁迅日记中有,约有九条,记了季赠鼯鼠蒲桃镜与鲁赠《会稽郡故书杂集》等等。

交往的记录,在季自求日记上是到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为止。但从鲁迅所记来看,季最后一次出现是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来访。

我们知道,从一九一七年起,“从前那么隐默”(知堂语)的鲁迅,由于老朋友金心异(指钱玄同,鲁迅语)的“劝驾”,用《狂人日记》放了“攻击吃人的礼教的第一炮”,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地写起了文章。

一九二五年他在《看镜有感》中说的那面满刻蒲桃、跳跃的鼯鼠号称“海马蒲桃镜”而实是鼯鼠蒲桃镜,据《全集》编者注云,即一九一五年三月一日日记中的那面铜镜,季自求从地摊上买来送他的。但鲁文中说:“大概是民国初年初到北京时候买在那里的,‘情随事迁’,全然忘却,宛如见了隔世的东西了!”

鲁迅最后的九年都在上海。当年藤花馆、补树书屋中的来客在哪里?他在南福里中做他的海上寓公,隔壁弄堂就是郭沫若等人住过的那个民厚里。不过他早已离开军界,且于一九二二年去了南方。曾做过江西督军蔡成勋的高参,国民党政府的盐务、缉私官吏,然后又入了金融界。从原先写得认真后来变得潦草的日记上看其在上海的生活,经常是到他经营的一爿古玩店里去查看生意如何。钱新之这个亦官亦商的闻人的名字也频频出现于日记中。后来他做了邮政储金汇业局的秘书,也就是钱新之介绍去的。

同居上海,双方日记上再不见彼此的名字。但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九日那天的季自求日记,我在读时和抄录时杂感交集,真觉得“人事之迁变,不亦异哉”(鲁迅一九一二年十月六日日记中语)了!

“故人周豫才于新文学负大名,世所称鲁迅者也。廿年前在旧都过从极密,后遂疏阔。以患肺病,本日殁于施高塔路寓次,年才五十有六。可惜,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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