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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碰撞:美国小说中的西部与印第安文化

美国小说:本土进程与多元谱系 作者:朱振武 等


第二节 碰撞:美国小说中的西部与印第安文化

17世纪初,随着白人移民定居点的建立,来自外界的文明开始进入这片处女地,与本土传统印第安文明产生了碰撞,形成了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特色,也是美国文学本土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维度。

莱斯莉·菲尔德曾经说过,“西部小说的核心不在于与这片土地的接触,而在于与印第安人的相遇……。印第安人诠释了神话般的美国西部。”在美国历史上,“西部”及其派生出来的诸多词汇是了解美国文学尤其是美国早期文学的关键。在19世纪下半叶,美国小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众所周知,美利坚由来自世界各个地方的不同民族汇集而成,所以美国文学的发展也必然受到民族多样性的直接影响。这个时期,伴随着美国小说的这种多样性,伴随着现实主义、地方色彩和自然主义等文学思潮的兴起与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地地道道的美国小说家。这些小说家上承下启给美国小说的迅速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与此同时,文学更加直接地进入了普通百姓的生活。当时出现了以“一毛钱小说”为主要代表的通俗文学。通俗文学的产生与发展充分体现了美国文学的多样性。从这种多样性中,我们也看到了美国西部、与西部紧密相连的印第安人及其文化对美国小说的影响,以及在其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

在美国小说的发展历程中,印第安谱系已经与西部和边疆密不可分,它们是美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异于其他国家的特色,同时它们也是美国文学的重要构成因素,使得美国的文学有了异于英国文学的民族性和地方色彩,形成了自己所特有的鲜明识别度。

一、美国西部与西部印第安人

从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来,白人殖民者都以东部海岸为立足点。多少年来,人们在北美大陆的生活主要局限在东部沿海地区,而广袤的西部则一向以其神秘的荒原之地,险恶的自然条件,以及丛林中神出鬼没的印第安土著人令人们对那片神奇的土地充满了无限敬畏。直至18世纪中期,西部这片有待开垦的土地以其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西部巨大的发展潜力不断地诱惑着“贪婪”的人们向西部挺进。人们对西部的渴望和追求也就越来越明显,于是人们纷纷向这片神秘而又神圣的处女地迈进。同时,刚刚成立的美利坚合众国也急于开拓自己的疆域,所以不断有政府派出的勘探队对西部进行勘察,为国家的发展不断做好探索工作。由于民间和政府两方面的积极影响,人们对西部的认识热情日益高涨,一股认识西部、了解西部和开发利用西部的热潮已经到来。

但是什么是“西部”,“西部”又具体指什么地方?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看一下下面这段大概发表于一个半世纪以前,涉及“西部”这个问题的言论:

然而“西部”一词极为模糊,它可以指北部美洲的任何一个地方。尽管从字面上讲这个词的意思极为清楚,而且使用这个词的人对它的意思也极为明朗,但是矛盾的是,这个词并没有确指任何一个地方。大概二十年以前,对大多数人而言,“西部”指的是阿勒格尼山脉地区;十年以前,六分之五的美国人都认为密西西比河流域地区就是他们心中的“西部”。可见人们心目中的“西部”的疆域限定是一直在不断改变的,并且还会继续变化下去,直到最后在俄勒冈的丛林中,以及被太平洋冲削的海岸上找到大自然给西部所做的最后界限。当然在各地这个词还有其他的地域含义。在费城的居民看来,至今“西部”的含义还停留在密西西比流域。而当俄亥俄州的居民谈及西部时,他就意指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地区。同样如果换作密苏里的居民,他会将自己所在的位置定为这个国家的中心,将西部定位于俄勒冈与密苏里远峰之外的地区。

从以上这段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西部”其实不是指某个具体的方位,而是每个人心中的一个概念。一提及这个概念,大家立刻便会想到广袤的土地、丰富的自然资源、来此寻求希望和未来的漂流者,还有那些头戴羽毛、面涂油彩、充满神秘色彩的印第安土著人。尤其是在此居住的两三百个印第安部落,他们用自己部落世代相传的故事和歌声诠释着这片土地,歌唱着从前,歌唱着未来。从某种意义上讲,印第安人已经与西部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成为西部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正如莱斯莉·菲尔德所说,“西部小说的核心不在于与这片土地的接触,而在于与印第安人的相遇……印第安人诠释了神话般的美国西部。”

毋庸置疑,印第安人、印第安谱系已经与美国西部这片广袤壮美的地区形成了一种相互依存彼此不可分割的关系。早在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这段时间,散居于美国西南部地区的土著印第安人便开始采用农业技术,开采自然资源,这表明他们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文明史。他们在随后的生产斗争中不断丰富着自己的民族或部落文明,在美国西南地区形成了自己辉煌的文化与历史。不过,随着美国作为一个政治独立体的成立,为了帮助白人获得东部的印第安人土地和自然资源,政府开始实施大规模的强迫式迁移政策。大量的印第安人被迫离开东部家园逐渐向西迁移,然而随着白人文明的不断到来与深入,以及他们对于印第安人家园采取的掠夺式开发,这两种文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碰撞。这种碰撞在文学领域的结果就是美国文学作品中多了一股本土特有的力量。

事实上,印第安人是整个北美的显著特征。这种显著的特征自然而然会反映在与这片大陆相关的文学作品中,从而也成为美国文学中的一大特点。这一特点从美国文学早期开始就肩负起了美国文学走向独立的使命,并且也真真正正为推动美国小说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在诸多美国小说中,对西部的诠释,对这片土地上的印第安人的诠释,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文学“文本”,这“文本化”的西部与印第安形象共同构成了美国小说发展大花园中的一朵奇葩,与其他种类不同、色彩各异的小说争奇斗艳,充分展示了美国小说的多样性。

适才提及西部小说的核心在于小说中与西部印第安人的接触,但是随着白人殖民者的西进,东部的印第安人也被迫接受所谓的“印第安保留地”政策。很多原本居住于东部的印第安人在政府的威逼利诱或者说是迫使之下走上了“西进”的漫漫长路,经历了艰难、困苦、疾病、饥饿甚至死亡。他们用自己的这段经历书写了一段历史,同时也书写了一种文化,这历史与文化自然会融入西部文学的创作中。从这些作品中,我们读到了痛,读到了死,读懂了民族,也读懂了人类和历史。印第安人作为这段时期的主角和见证者已经进入了美国历史、文化和文学之中。缺少印第安人的美国历史是不完整的历史,没有印第安人的美国文学自然也是不完整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也不具有真正的“美国”意义。

二、詹姆斯·F·库柏及其笔下的印第安形象

“詹姆斯·F·库柏可能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在文学作品中严肃地涉及印第安土著人的美国作家。”他在美国文学的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许多个“第一”:他被认为是第一位“美国自己的小说家”,第一个以文学形式描写美国本土主题的小说家;他开创了西部小说、侦探传奇小说以及航海题材小说等以后大为盛行的小说题材和创作模式,是美国文学发展史中“里程碑”式的伟大人物。

库柏出生于1789年9月,他的父亲威廉·库柏是纽约州欧茨考湖畔库柏镇的创建者之一。在库柏刚刚1岁时,父亲就将他带到了库柏镇。尽管当时这一带已经没有多少印第安人,但是这一带浓郁的树林和湖畔林地都曾留有印第安人的足迹和他们的故事。库柏和他的兄长们从小就在这一带像野孩子般无拘无束地玩耍长大。然而同时,他们又进入正规的白人学堂学习拉丁文,接受正统的学校教育。由于这样的成长经历,接受了自然文明和学校文明两种气息熏陶,库柏更容易接受来自两个世界——野蛮与文明(我们称之为“野蛮”与“文明”,只是想说明一下两种状态,没有褒贬之意)的交汇思想,从而成为真正严肃地将印第安土著人作为小说主要人物的美国小说家中的第一人。

在库柏的作品中,土著印第安人在多达十一部小说中扮演重要角色,其中最有代表性并且真正奠定他作为小说家地位的主要是他的五部“皮裹腿”系列小说,分别是《开拓者》(The Pioneers,1823)、《最后一个莫希干人》(The Last ofthe Mohicans,1861)、《大草原》(The Prai-rie,1827)、《探路人》(The Pathfinder,1840)和《猎鹿人》(The Deers-layer,1841)。《皮裹腿故事集》展现给读者一幅生动的美国边疆图,描绘了白人与土著印第安人在西部土地上的交锋,以及外来文明与土著文明的碰撞。这些作品以及所表现出来的两个世界、两种文化的碰撞让“全人类开始了解美国的实际,美国的思想”。库柏真真切切地意识到了美国本土素材在文化创作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这种意识造就了库柏伟大的“皮裹腿”系列,同时“皮裹腿”系列也造就了库柏,奠定了他在美国小说发展史上的地位,并为他在国际上赢得了前所未有的认可。正像罗伊·哈维·皮尔斯(Roy Harvey Pearce)所指出的,“要充分地清楚地认识库柏所在的文化环境下他对印第安人的理解,就必须充分理解他的《皮裹腿故事集》。这个故事集还有故事集中出现的印第安形象在美国小说的发展历程中留下了永恒的不可磨灭的深远影响。就连最痛恨印第安人,瞧不起那些为印第安人说话的作家们的弗朗西斯·帕克曼(Francis Parkman)也不得不承认,库柏是我们文学中印第安土著英雄人物的创作之父。”

从五部皮裹腿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库柏小说将当时的土著印第安人置于西部与东部的边界融合区,东部先进的开化的白人“文明”和西部尚存的“原始”“野蛮”的境地之中。作者通过将人物故事置于东西部文化的边缘以及两种文化的撞击之下,其目的在于更好地揭示在这种矛盾碰撞之下,每位人物所展现出来的真正自我,去表现文化的差异以及这些文化的差异对持有不同世界观、价值观的人物的影响。在这五部小说中,作者库柏既描写了在这种碰撞中保存了“文明”特质、并且具有很多优秀传统的“好人”印第安形象,同时也描写了一些本性凶恶,尚处在所谓的“野蛮”未开化状态之下的印第安人。但是不管是“好人”形象还是“野蛮”人形象,都体现了印第安人的双重性,而这种双重性毫无疑问是作者在思想文化意识方面双重性的具体体现。实际上,在库柏的“皮裹腿”系列故事中,作为中心的既不是白人眼中所谓的印第安“好人”,也不是那些“文明”状态下的白人,是夹在所谓“野蛮”与“文明”之中,受两者影响并且吸收两种文化或者说是文明之精髓,展现两种境界之完美结合的纳蒂·班波。他才是美国小说中“第一个真正的美国主人公形象”。而印第安形象作为纳蒂·班波的伴随者,处处都体现着伟大的土著文明。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个系列故事中出现的印第安形象。在皮裹腿故事集中的第一部小说《开拓者》中,印第安英雄是约翰·莫赫干(John Mohegan),在《开拓者》中,作者库柏这样描写他:

因与白人有长久的接触,莫赫干的生活习惯融和了文明与野蛮两种状态,而且更倾向于后者。与所有生活在由欧洲殖民而来的美国人的影响下的印第安同胞一样,莫赫干已经获得无数新知。他的衣着融土著与欧洲风格于一体。

从这段描写中我们不难看出,莫赫干作为一个印第安人来讲,实际上是两种文化的混血儿。除了衣着方面的这种交混特点之外,他的名字也鲜明地表明了两种文化的共同作用。约翰(John)是一个非常常见并且典型的英语名字,而莫赫干(Mohegan)则是一个典型的印第安名字。尽管衣着和名字上都刻有两种文明的烙印,但是我们不能单从这些方面来判断这个印第安人。我们还应该从其他方面来进一步了解他。从白人的角度来看,印第安人约翰·莫赫干是一个理想状况下的印第安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他已经从那种所谓的“野蛮”的状态下走出,身上不再带有让人难以接受的“野蛮”,更大程度上已经开始渐渐向白人社会所谓的文明迈进。所以在皮裹腿故事集中,库柏将莫赫干定位于一个逐渐“被文明化”了的具有白人所珍视的很多优点的一名土著印第安人。同时在该系列故事中,作者还深刻地刻画了莫赫干的白人朋友纳蒂·班波。他们之间的友谊正体现了库柏自己心中所希望的那种白人定居者与土著印第安人共生的完美理想化状态。但是这同时也揭露了库柏在自己这种完美理想下产生的那种又爱又恨的极为矛盾的心理。在库柏创作皮裹腿故事集系列小说时,土著印第安人已经从纽约州北部地区迁出,并且所谓的“西部”已经越过密苏里地区,美国政府实施的“西进运动”以及“文明化进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一切都给库柏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所以和当时的许多美国人一样,库柏一方面希望土著印第安人能够在白人文明标准基础上实现所谓的共生,而另一方面,他自己也在质疑实现这种共生的可能性到底是否存在。然而从事实上看,东部地区无法实现这种白人与土著人的和睦共处,因为土著印第安人的家园已经被白人践踏,他们已经被迫离开了原本的家园,带着仇恨和血泪进入了西部,所以库柏实现共生的理想只能移师“西部”,在这样一个极为模糊的地理名词下来实现他自己那极为模糊不定的“共生”理想。也只有在西部这片白人和印第安人都涉足的土地上,这种“共生”才会显得可信,或者说在其小说中才能成为一种“现实”。

事实上,在美国小说研究史上,研究库柏小说尤其是皮裹腿系列故事集中的印第安人的作品可谓“汗牛充栋”,观点众多,有时甚至迥然不同。其中就有学者批评说库柏小说中的印第安形象完全脱离了现实。并且历史也证明库柏本人其实跟印第安人的直接接触很少。他自己也承认“我从没有到印第安人当中去过。我所了解的印第安人都是通过阅读或者从父亲口中得知的”。但是福罗斯特在他的《小说面面观》中也指出:小说中的人物与现实中的人物注定有所不同,“小说就是基数+或-x。而x这个未知量就是小说家的性情,并且这个未知量总会在一定程度上修改这个基数,有时甚至会将基数完全转变。”所以尽管说库柏本人并未真真切切地体验过印第安人的生活,但是他自身的那种“库柏特性”使他的作品具有不同于其他作家的特点,而且这种特点对美国小说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系列小说描写了美国西部的边疆生活包括西部的印第安人以及印第安人与白人之间的接触,涵盖了英雄主义、所谓文明进程中的西进运动、拓疆运动等。在其随后的近两个世纪中,皮裹腿故事集对美国以及欧洲的阅读大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决定了他们对美国印第安人的态度。首先,他开了把印第安人物作为主要人物认真引入文学作品中去的先河,从而为美国本土小说走上独立起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其次,库柏抓住了当时美国公众的阅读心理与美国作家的创作心理,寻求具有真正美国特色的东西,以此作为美国文学走向真正独立发展的契机。同样重要的是,库柏还探究了美国文明的进程,这又是这类作品的另一层创作内涵。从这些意义上讲,称库柏为“鼻祖”完全是实至名归。

三、库柏之后的小说家以及西部和印第安形象的文本化

库柏为其后来的美国小说家在有关印第安题材和体裁方面树立了一个范式,而这一种范式也成为理解美国文明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实上库柏之前的作家如华盛顿·欧文在其《见闻札记》中就有过对印第安人的描述,他将印第安人定格于“自然”之人,并赞赏其“自然”之美。到了19世纪,印第安题材几乎成为美国小说的创作核心。究其原因,首先随着美国政治上的独立,众多的美国作家想在文学上也划定了自己的领域树立自己的名誉,从而走向文学上的独立,所以作为美国本土所特有的印第安题材必然会受到这些作家的欢迎与接纳。加之库柏在国内乃至国际文学界中的成功也给作家们带来了信心和希望,为这一题材在美国文学界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继库柏之后很多知名作家如纳撒尼尔·霍桑、麦尔维尔和马克·吐温等都受到了库柏作品的影响,在各自的作品中都涉及了这一美国所特有的题材。所以印第安题材成了美国文学诸多元素中的一元,成为美国小说发展中特有的印第安谱系。

尽管纳撒尼尔·霍桑的重要作品如《红字》(The Scarlet Letter)中没有出现鲜明的印第安人形象,但是其作品深受库柏创作思想的影响,也体现了印第安谱系对他本人及其作品的影响。这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方面的。之后的作家如麦尔维尔和马克·吐温等均受到库柏创作和美国印第安谱系的影响,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麦尔维尔和马克·吐温的作品以及其中体现的印第安谱系。

麦尔维尔是秉承库柏传统的一位小说家,与库柏在《皮裹腿故事集》中的做法一样,麦尔维尔也为自己的创作思想寻找到了一个可以寄载的中间地带,也是自然与人类文明的交合点,不同的是这个地带并非充满野性的“西部”,而是浩渺的海洋——太平洋。首先从题材上讲,《白鲸》(Moby Dick,1851)是一个捕猎鲸鱼的故事,然而“美国的捕猎故事,不管其地点如何无疑都是关于西部的故事”。正是在这种人与自然的交汇中,人性才能得到最真实的体现。在故事中同样出现了集“文明”与所谓的“未开化之文明”为一体的印第安人形象,其中最完美的要数鱼叉手——Queequeg了。他是一名混血印第安人。从他身上读者看到了自然环境下印第安人的影子。作者通过描写自然条件下捕鲸船上芸芸众生的形象实际上探讨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在美国历史上这种关系实际上也是过去与未来的关系。而这一主题一直以来都深刻触及美国人的心灵。

在美国文学史中,19世纪见证了两位超级小说大师的辉煌,他们分别是我们刚刚提及的19世纪前半叶的库柏和后半叶的马克·吐温。像库柏一样,马克·吐温清楚地认识到美国辽阔的西部和美国土著印第安人在美国历史和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在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方面,马克·吐温好像有意在与库柏唱反调,以标其新,立其异。他直言不讳地指出库柏在小说创作上完全违反了文学创作的原则,但有趣的是,吐温在文学创作上受库柏的影响却处处可见,而他自己并未意识到或者说不愿承认这一点。难怪有评论家指出,即便说汤姆·索亚和哈克贝利·费恩都源于库柏的《皮裹腿故事集》也毫不夸张。甚至还有人说马克·吐温应该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开篇几句改为:“如果你没有读过一本名为《开拓者》的书,你就不会知道我。”此话有些戏谑的味道,但也足以说明两者在这方面存在的承接关系。就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来说,故事发生在密西西比河流域,尽管当时地理意义上的西部已经越过该界限,挺进到了“西部”的西部,但是这里留下了曾经的边疆风味,有着自然与人的融合,有着当年的西部“拓荒者”留下的痕迹,这地点的中立其实为故事的展开提供了具有很强包容性的场景,为“文明”与所谓的“未开化之文明”之间的碰撞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在对印第安人的描写方面,马克·吐温也极力与库柏唱反调,他吸纳的是历史上形成并遗留下来的与库柏笔下“高尚的野蛮人”(Noble Savage)相反的“邪恶的野蛮人”(Demon Savage)的理念——他们行为极为野蛮,报复心强,没有人性。《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的印第安人乔就是其代表。马克·吐温通过描写这个没有血性的印第安人试图揭示他们那种邪恶的本质,不是因为别的而只是因为他们的“印第安血统”。他们身上流淌着复仇的血液,而这正如他们的报复心理一样是不可改变的。乔永远不会忘记五年前自己被从厨房里赶走的一幕,这一幕已经流入了他的血液,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于是他就发誓一定要报复。马克·吐温认为这就是印第安人的本性,邪恶的本性。

其实,吐温在批评库柏在描写印第安人方面脱离现实的同时,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走向了与库柏相反的另一个极端,结果造成了对印第安人的片面描写。事实上,在美国文学史中,不管是站在两个极端的库柏与马克·吐温,还是站在中间的其他作家,可以说他们把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或者已经从现实生活中逃出的印第安人写入文学作品中都是为了完成其本身作为美国本土特有的文学素材的使命,都是在完成创作的目的。这只是一种创作的题材和手段而已。而这一创作过程,我们都可以称之为这一文学素材的“文本化”(Textualization)。美国文学史上西部与印第安人进行“文本化”的特点有三:首先,文本化使美国西部以及印第安人在美国小说独立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不仅在小说方面而且在整个文学史,甚至美国历史进程中都是如此。其二,通过美国文学史上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时间、不同地域和不同作家对这同一题材的描写,这一题材的文本化给读者提供了多方位、多角度、多思维的审美模式,不仅丰富了文学本身,而且也加强了读者对美国文学和美国社会以及美国历史的理解。其三,这种美国西部与印第安人在美国小说中的文本化同时也是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锋的文本化。在美国的历史中,西部一直都是这两种文化的交叉点,其中有融合但是更多的则是冲突。所以这一文本化清楚地再现了这两种文化间的冲突与交锋。通过这些,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美国的小说、文学、社会以及历史,甚至还包括她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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