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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融: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对美国小说本土化的影响

美国小说:本土进程与多元谱系 作者:朱振武 等


第三节 交融: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对美国小说本土化的影响

前两节分别阐述了印第安文学尤其是小说自身的发展以及美国西部与印第安形象在白人小说中的文本化问题,这一节主要探讨美国小说在语言、结构和文化观念中的印第安谱系,进一步探究印第安传统口头文学以及印第安文明对美国小说走向独立的影响。

美国文学与英国文学尽管都是英语文学,但是相比之下美国文学的历史要短得多。由于多数美国人都是英国人的后裔,因此在美国文学发展道路上,很多人就认为美国文学是英国文学的分支,从总体上隶属于英国文学。甚至到19世纪后半叶,马修·阿诺德在看到有人登广告出售《美国文学要略》时还不屑一顾地说:“我们都是一个伟大的文学——英国文学的撰稿人啊。”但是此种观点有失偏颇。回顾美国文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国作家一直都在致力于建立具有美国特色的文学。小说方面尤为明显。从华盛顿·欧文、库柏到霍桑、麦尔维尔,从马克·吐温到海明威、福克纳,这是一条美国小说家开创本土特色的独立之路。而在这条道路上,印第安文化——包括印第安文学——作为美国本土异于欧洲大陆的特色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对美国小说的独立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印第安传统文学对美国小说的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一点我们可以在众多的美国小说中从多个方面得到印证。然而众所周知,大部分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由于受到外来的侵害和践踏,以及其作为口头文学本身所固有的不足而未能完好地保存下来,甚至还遭到了彻底的毁灭。即使有一部分幸存下来,我们在研究这些口头文学时还存在一定困难:第一个困难是语言上的问题。现在我们所接触到的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多半是经过“翻译”而来的,这种“翻译”包括两种,既包括由最初的土著语言翻译成我们所需要的目的语,也包括由口头形式转化成书面文本形式,而在这两种转化或“翻译”的过程中势必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失真。第二个困难就是文化理解方面的问题。印第安土著文化作为一种“弱势”文化已经被忽视或者说是“践踏”了几百年,与我们当下的文化在时代、地域和民族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可以说,我们对这一文化甚为陌生,所以在文化理解方面肯定也会存在一定的难度。尽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障碍,我们仍然能够在当下的环境中去寻找当时灿烂的口头传统遗留在这片土地上的痕迹,在文学的历史中再现当年部落民族的文化,以及它对这片土地和人民的深刻影响。本节旨在从语言、小说创作以及小说所体现出来的内涵、世界观等方面分析美国小说家作品中的印第安谱系,从而阐述印第安传统文学对美国主流小说家和土著小说家的影响。

一、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对美国小说语言上的影响

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不同,这是公认的事实,其中很大的差异在于美国英语吸收了很多土著印第安词汇。在白人到达这片新大陆时,新大陆上的很多东西对他们而言都十分陌生,特别是有那么多新奇的物种,所以他们便直接采纳了当时土著印第安人对这些东西的称呼,随后这些词汇逐渐融入到他们的语言中,成为其中鲜活的部分。下面我们举一些常见的来源于印第安语的词汇:

tomato西红柿 potato马铃薯 pumpkin南瓜 squash西葫芦

banana香蕉 cocoa可可树 raccoon浣熊 squirrel松鼠

coyote郊狼 Yankee美国佬 cannibal食人者 canoe独木舟

这些只是美国英语中来自印第安语词汇中的一小部分,而此类印第安外来语在美语中不胜枚举,就拿美国各州的州名来说,其中就有27个州的州名来自印第安语,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些州的州名以及它们在印第安语中的意思:

Alaska(阿拉斯加)——Great Land(伟大的土地)

Alabama(阿拉巴马)——Thicket Clearers(拓荒者)

Arizona(亚利桑那)——Silver Slabs(银色板块)

Arkansas(阿肯色)——A Breeze Near The Ground(靠近地面的微风)

Connecticut(康涅狄格)——Upon The Long River(在长长的河流旁)

Idaho(爱达荷)——Gem of The Mountains(山中的宝石)

Illinois(伊利诺斯)——Great Men(伟大的人)

Indiana(印第安纳)——Land of The Indians(印第安人的土地)

Iowa(衣阿华)——Drowsy People(昏昏入睡的人)

Kansas(堪萨斯)——People of The South Wind(南风的人们)

Kentucky(肯塔基)——Land of Tomorrow(希望的土地)

North Dakota&South Dakota(北、南达科他)——Allies(同盟)

Oregon(俄勒冈)——Beautiful Water(美丽之水)

Massachusetts(马萨诸塞)——Great Hill(伟大的山地)

Michigan(密歇根)——Great Lake(大湖)

Minnesota(明尼苏达)——Sky-tinted Water(天色的水域)

Mississippi(密西西比)——Father of Waters(水之父)

Missouri(密苏里)——Town of the Large Canoes(大独木舟之乡)

Nebraska(内布拉斯加)——Flat Water(平川之水)

Ohio(俄亥俄)——Great River(大河)

Oklahoma(俄克拉荷马)——Red People(红种人)

Tennessee(田纳西)——The Vines of The Big Bend(大弯的蔓藤)

Texas(德克萨斯)——Friends(朋友)

Utah(犹他)——People of The Mountains(山里人)

Wisconsin(威斯康辛)——Where Waters Gather(河流聚集之地)

Wyoming(怀俄明)——Mountains and Valleys Alternating(起伏的峰谷)

以上这些说明印第安人对美国语言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美国英语具备了美国本土自身的特点,而这种语言上的特点在美国政治独立之后对文学独立的发展建立了功勋。

在第一节中,我们反复提到美国土著印第安口头文学传统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典仪歌唱等诸多表现形式,而这些形式承载着土著印第安人几千年甚至是几万年来形成的在文化、历史、民族等方面的优秀传统。这些文字形式得以保留和传承,成为美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白人来到这片土地之前以及之后都深深影响着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尽管大部分口头文学传统遭到了破坏,但是它自身的气息已经渗透到了这片大陆的每个元素中,也渗透到了美国作家的小说创作当中。库柏就是受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影响的一位白人小说家。作为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殖民者后代,库柏既在学校里接受英语古典文学的熏陶,同时他还“接受来自土著印第安人的口头传统,并且在其小说中以多种方式使用这些来自民间的口头素材”。这些素材的使用“有时候会给过为浪漫的作品加入一丝现实;有时候会带来喜剧的效果;但是有时使用这些传统的东西只是主题上的需要而已”。但是不管怎么说,库柏已经真真切切地注意到了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的伟大,并且带着寻求美国本土特点的理想而将这种伟大的异于英国或者说是欧洲大陆的东西认真而严肃地融入自己的作品中去。在库柏小说中,总计出现过1286名人物,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特属于美国的。这些人物都来源于新大陆,受新大陆上土著印第安人所传承下来的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典仪、歌唱等口头传统文学的影响。这些人物的名字也传承了口头传统的特点。印第安人喜欢叫别人的“外号”,这一点在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中就有所体现,库柏便采用了这一点。在涉及西部及印第安人的小说作品中,库柏笔下的大多数人物都有自己富有特色的“外号”,这些外号或者以自然界的物体、动植物为基础,或者以自然现象以及其本身的能力特点为基础。这些外号要么直接点出了人物的外部物理特征,比如“Big Pine(大松树)”“Skipping Fawn(跳跃的小鹿)”“Thunder Cloud(雷雨云)”“Withered Hemlock(枯萎的铁杉)”等;要么显示了人物所具有的某项显著的技能或威力,比如“Bounding Elk(弹跳的麋鹿)”“Leaping Panther(跳跃的黑豹)”“Swoo-ping Eagle(猛扑直下的雄鹰)”等;要么就表明人物的性格特征,比如“Cunning fox(狡猾的狐狸)”“Flinty heart(铁石心肠的人)”和“Weasel(马屁精)”等。这些都生动地再现了口语的伟大力量,而这种口语用于小说的创作当中使得作品生动起来,产生了强大的生活感染力,增强了其阅读性和生命力。在小说中运用鲜活的口语是库柏小说创作上的一大特点。

从美国内战到19世纪末的这段时间,地方特色小说发展迅速,成为美国小说的一股重要创作潮流。该潮流的一大特点是,地方小说家纷纷将地方性的方言土语运用到文学创作中,从而为自己的作品建立起一种地方特色的可信度和真实性。同时作家们还极力运用一些细致入微的描写,特别是细小的并且看起来又不是很重要的情节来增加对这些地方的具体了解。他们还经常运用这样一个小说创作模式,即故事的讲述者给我们讲述他道听途说来的有关某地区的一些故事。这些追求本土特色的努力和积累为日后美国小说的发展在语言创作方面提供了借鉴。

马克·吐温就是在这个时期崭露头角的小说家,他立足于密西西比河流域,创作出富有鲜明地方色彩的小说作品。他的小说语言生动诙谐,大量使用了地方性口语,“象征着美国精神的多样性、广泛性和力量所在”。他以这种崭新的活力和美利坚的民族气派立足于世界小说之林,并且鲜明地打上了“山姆大叔”的字样,摆脱了来自英国小说语言上的影响,从语言风格上开创了典型的美国小说特色。这种语言上的特色其中就包括吸收了大量的地方性口语,包括印第安语。口语的传统在文学作品中的应用得到了美国作家们广泛而共同的认可,从语言形式上对美国小说的独立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口头传统文学对本土小说文体结构的影响

提到印第安口头文学传统的特点,毫无疑问“口头”即口语化的体现最为重要。而这种口头文学传统对美国小说尤其是本土小说的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下面我们通过印第安小说家莫马迪的小说写作来看一下印第安口头文学传统在美国小说文体结构上的影响力。

我们知道,印第安口头文学传统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故事的叙述方法。莫马迪吸收了口头文学的这一重要特点,把《黎明之屋》这个故事架构在一个口语化的叙述模式之上,充分利用了典仪、歌唱等口头文学形式,并将它们贯穿于小说始终,为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以及主题的彰显做了重要的烘托。在口头文学中,典仪具有祛痛去病的治疗作用,这里使用典仪正好又强化了小说本身的主题,强化了阿贝尔最终精神上的回归。这些歌唱、典仪等口头文学形式是印第安口头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莫马迪之前或之后的很多印第安小说家的作品中都有所体现,而“这些东西、这些意象、主题以及冲突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印第安土著作家以及印第安人生活的中心所在。”

在《黎明之屋》中莫马迪沿袭了传统的讲故事的方式,利用讲故事者使用的不同手势、不同讲述声音以及歌唱等来增强故事角色的鲜活性和生动性,从各方面很好地体现了传统文学中所具有的美学特点。莫马迪从三个讲述角度来展开故事情节,分别是神话角度、历史角度和即时角度。小说开篇第一段就点明了小说中的神话角度:“黎明之屋,花粉与雨滴之屋。这片土地悠久且不朽,这里有多彩的黏土和沙地。草原上红色、蓝色和斑点的马匹在吃草,远处山坡上则是一片葱绿荒野。这片土地如此宁静而健壮,四周风景美丽如画。”同时小说中对这土地的描写以及贯穿小说的典仪和歌唱等都是神话角度的具体体现。历史的角度是通过小说主人公阿贝尔的祖父对村里事情的回忆,通过教区牧师诵读祖先遗留下来的一本日志等内容反映出来的。而即时的角度则是主人公阿贝尔自己的叙述:他与家人的不和,他的生活经历、内心的痛苦、民族自我的失落以及在别人帮助下的自我苏醒和回归印第安自我的斗争过程等。小说在神话、历史和现实三种角度中任意穿梭,游刃有余地给我们展现了一幅印第安民族文化与当代美国社会的冲突画面,表现了一位印第安青年民族自我的成长历程。这里作家莫马迪通过多个角度不同故事讲述者的不同语气,向我们说明了民族的自我在哪里,通过挖掘当代以白人为主流的美国社会中印第安个体的生存现状和心灵现状,为处于主流文化中挣扎的族裔个体提供了出路。可以说,莫马迪在小说作品中充分利用口头传统文学方式来架构小说,给后来印第安本土小说家在小说创作方面树立了榜样,因此他被认为是当代印第安小说的“真正开路人”。

在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中,还有一大特点我们不能忽视,就是其“恶作剧者”。在之前的章节中我们也提到过这一形象。这里我们谈一下它对小说创作的影响。很多美国作家尤其是本土小说家受这一文学形象的影响较为明显,杰拉尔德·维兹诺(Gerald Vizenor)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位。他曾经在保留地和他的祖母生活过一段时间,从她那里听到了很多有关“恶作剧”的故事。这些亲身经历和听说来的故事对他的小说创作影响深远。他的作品《圣路易斯熊内心的阴影》(Darkness in Saint Louis Bearheart)就是一部采用恶作剧叙述者,并且其人物也清晰地建立在部落传统的恶作剧原型之上的小说。该小说符合“后现代小说”提到的一些标准,比如:没有把艺术太当回事,攻击文化上的虚荣做作,与传统的现实主义相背离,并且多采用宗教仪式幻想的场景等。他后一部小说《忧伤者:一个美国猴王在中国》(Griever An American Monkey King in Chi-na)获得了1987年的美国图书奖。在这部作品中维兹诺更加充分地利用了恶作剧者,而这故事中的恶作剧形象采用的是《西游记》故事中的孙悟空,用“孙悟空”恶作剧者形象更好地去表达自己的思想,摆脱了时间和空间上所受到的种种束缚,游刃于时间和空间之外,战胜了各种生活和工作中的麻烦达到了真实的最高境地的“自由”。

随后,女作家路易斯·厄德里克把口头传统文学中的诸多传统手法在其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路易斯·厄德里克可谓是当代最重要、最多产的本土作家,从1984年起,她连续发表了《爱之药》《甜菜女王》《轨迹》《燃情故事集》《羚羊妻》《圆屋》等多部小说或故事集,描写了当代印第安人的生活,映射了印第安家庭之间、个人之间、印第安人与白人之间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在小说艺术上取得了很多重大成就。她充分利用了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中多叙述者多角度的叙述手法这一典型的本土叙述模式,从小说美学的角度分析,正如约翰·劳埃德·珀迪所说的“她的小说不仅符合现当代印第安书面小说的传统,而且也符合在这片土地上一直沿传下来的口头文学的传统”。

从当代掀起的新一轮印第安文学浪潮来看,成功的印第安作家们一方面秉承了本民族本部落的传统,同时也吸收了包括白人主流社会文明在内的其他诸多文明的精华,使得本族裔传统在新时代展现出新的特色。正是这种融合性或是说“杂糅性”是“使文化永葆青春和活力的优良品质”。“只有当印第安民族摆脱传统的束缚、打破文化封闭的樊篱、吸收借鉴其他文化的先进因素,并与之交汇、融合时,印第安文化才能进一步发展,才能保持生命力和创造力,才能走向持续的繁荣。”

三、印第安文化传统价值观对美国小说的影响

印第安民族伟大的口头文学传统世代相传,为印第安人所珍视,这其中包含了土著民族自己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而且这些世界观、价值观、文化传统观念等与欧洲裔美国白人的观念大相径庭。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印第安人在对土地、社会组织、宗教等诸多问题上同白人截然不同的态度,从而更有利于去理解美国土著印第安人创作的文学作品以及美国文学史上出现的文学作品,因为“土著红色人种既是美洲大陆的特征,也是与土地建立和谐关系的新美国人的象征”。

在土著印第安人眼中,地球上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与人类一样都有自己的生命。他们与这一切事物始终都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周围的自然界到处都充满着美与和谐,印第安人就是这地球上和谐万物中的一份子,周围是其他万物精灵。从很小的时候起,印第安人就努力熟知周围自然界中的一切动植物。这一点在查尔斯·亚历山大·伊斯特曼的自传《印第安童年》中就有所描述。伊斯特曼说到,当他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别人就教他如何在隐蔽的地方观察动物的各种行为,如何模仿狼的动作,观察它怎样在捕食之前通过伪装来迷惑猎物等。而正是这种与自然界万事万物如此近距离的观察与接触,使得伊斯特曼有充分的素材去书写有关自然与印第安捕猎方面的作品。

对印第安人来讲,太阳、地球以及其他可见物体就是神灵的象征,都应该受到崇敬。动物有自己的灵魂,它们奉献出自己的肉体给人类做食物,因此人类应该感激它们。所以印第安人在猎捕动物之后都会停下来为之祈祷。在猎捕的动物遗体之前,猎人会举起自己的烟斗,以示对动物灵魂的敬重。

在美国文学追求自我独立的早期,美国作家从土著印第安人的价值观念以及文化传统那里得到了众多的创作灵感。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得到快速发展,这一文学思潮推崇自然之美以及简朴归真的生活方式,对遥远的故去和远方都抱有深厚的兴趣,追求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等。而这种浪漫主义的文学思潮同印第安文化价值观念十分吻合。印第安人那种对自然万物的崇敬,与自然物我合一的整体统一感等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更深入地了解浪漫主义的真谛。印第安人作为东部定居地与西部边疆——这两个美国浪漫主义时期重要的文学素材之间的串联者在美国文学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后,地方主义文学创作盛行,小说家们开始在他们的作品中探索一些有关印第安社会生活和生活哲理方面的内容,比如在杰克·伦敦(Jack London)的《热爱生命》(Love ofLife and Other Stories)作品集中,伦敦就探讨了白人与印第安人在思维和行为方面的不同:“印第安人总是以同样的方式来做同一件事情,就像冬天到来时麋鹿从高山上下来,春天河里冰雪融化时鲑鱼现身一样,自然万物都以自身同样的方式行事,印第安人对此熟知。但是白人就不同了,他们不总是以同样的方式来做事,所以印第安人对此很不理解。”同时伦敦还通过对一位印第安人的观察探讨了美国印第安人与白人在文化方面的差异,通过对比说明印第安人单纯、朴实的人文之风。

20世纪上半叶美国文学史上出现一位小说泰斗——威廉·福克纳。他以约克那帕塔法系列小说闻名于世。小说中的约克那帕塔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原型是奥克斯福镇。在棉花种植园主、奴隶以及穷苦白人从东部蜂拥而入之前,契卡索(Chickasaws)部落的印第安人在奥克斯福这块土地上生活了几个世纪。因此这块土地上到处都有印第安人的气息。这种气息对日后来此的各色人等都产生了独特的影响,可见福克纳小说中的印第安谱系是有其历史渊源的。而这种气息或者说是渊源自然而然地融入福克纳小说的创作之中,成为他创作中的心理“无意识”行为。

《去吧,摩西》(Go Down Moses)是福克纳一部史诗性的杰作,整部作品由7个独立成篇的故事组成,但是主题统一、结构紧密,探索了麦卡士林家族祖先所犯下的罪恶,和他们对其白人后代所造成的严重的道德负担和负罪感。小说融合了麦卡士林家族100多年的家族历史,探讨了几个方面的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故事《熊》突出表现出来);所有权的问题,其中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奴隶所有权两个方面;南方生活中家庭的本质、种族间的冲突问题以及继承问题等。在这些问题当中,土地所有权和人与土地、自然界的关系问题是贯穿小说始终的基本问题。在开篇第一章《话说当年》(Was)中,福克纳就针对土地的问题写道:“土地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所有的人,就跟阳光、空气和气候一样,”表达了主人翁艾萨克质朴的土地情结,这实际上也是作者观点的一种反映。艾萨克的祖父从印第安人那里弄到了土地,自己成了庄园主,尽管艾萨克完全有权利继承这片土地,但是他却放弃了,因为他从来不想拥有任何财产,土地本来就属于所有的人。他这种与土地所建立起来的情感要感谢他的“精神导师”山姆·法泽斯,他是艾萨克的精神父亲。山姆是印第安酋长与女黑奴之子,他秉承印第安人的传统,接受的是印第安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念。同时他还深刻影响着艾萨克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艾萨克喜欢上了自然,学会了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人与土地的关系。当艾萨克12岁杀死第一头鹿时,山姆为他举行了印第安人正式成为猎人的仪式。“山姆用热血在他脸上作标志,这血是他使之溅流的,于是他不再是小孩而成了一个猎人,一个大人。”“是他给孩子抹上了标志,他那双血淋淋的手不仅仅是在形式上使孩子圣化而已,其实在他的调教之下孩子早就谦卑与愉快地,既自我抑制又感到自豪地接受了这种地位。那双手,那样的抚触,那头一股有价值的鲜血把他和那个老人汇通联结在一起。”可见精神上的引导才是对艾萨克最重要而深远的。从这些影响来看,最终艾萨克放弃了对土地的合法拥有权也是意料之内的事情。

《熊》(Bear)是《去吧,摩西》里的一个重要故事,故事讲述了艾萨克的成长,而这种成长与熊、森林和山姆密不可分。大熊老班身上体现的是自然的力量。大人们组织去猎捕老班体现了人对自然的征服欲望,而在小艾萨克看来,每年的猎捕活动更像是一种朝圣,对老班的朝圣、对自然的朝圣。在艾萨克16岁那年,猎人们终于杀死了象征自然的“老班”,这场景并不意味着人类征服了自然,而更多的则是“显示了非凡的顽强、执着、勇敢和高傲”。故事中的“老班”,还有体现出的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都是印第安人传统文化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反应,而山姆本身具有的印第安血统使得这一切都显现得如此真实而自然。艾萨克每年与“老班”的接触,与大自然的接触更多的是他的成长历程,由孩子走向成熟的经历。从“老班”身上,从自然界那里,艾萨克吸收了成长所需要的一切,这不仅仅是艾萨克的成长,其实也是人类的成长。这成长的经历表明,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学习,人类才能真正走向属于自己的成熟。这些观点都与印第安传统的崇敬自然的观念相一致,体现了古老而朴实的印第安世界观。

当今社会,史无前例的科技成就让我们得以享受着高速发展的社会文明,但是同时我们不断意识到,人类正在变成这个地球的濒危物种,因为我们在遭受着来自被我们污染了的环境的威胁。于是生态研究在21世纪就更具有现实意义。众所周知,印第安人崇拜自然,热爱环境及一切自然生灵,所以在北美,人们把印第安人推崇为最早的生态主义者,是环境主义和生态主义文学的鼻祖。北美大陆上最早的印第安居民给这片土地上的后来人树立了榜样。在印第安人的几百个部落中都有诸多关于飞禽走兽、山林湖泊、雷电云雨等自然万物和自然万象的口头传说或是诗歌颂唱。之前提到的各部落创世文学或诗歌,以及恶作剧者等印第安口头传统文学中都具有自然万物的形象,都具有最为朴素和真挚的生态理念。

例如南部印第安人中有这样一首祈祷曲词:

啊,我们的母亲大地,啊,我们的父亲天空,

我们是你们的孩子,不顾腰酸背痛

我们为你们带来了你们心爱之物。

请为我们织一件明亮的外衣吧;

用清晨的明亮作轻纱,

用傍晚的红霞做纬线

用飘落的雨丝做流苏,

用高悬的彩虹作花边。

就这样为我们织一件明亮的外衣

让我们穿着它走向鸟雀鸣唱的地方,

让我们穿着它走向绿草如茵的地方。

啊,我们的母亲大地,啊,我们的父亲天空!

这质朴的吟唱中表达了对大地、天空和自然万事万物的崇拜和向往,是印第安民族最原始的生态表达,而且随着生态文学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者们越来越关注到印第安民族所特有的原始生态意识。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对印第安文学及文化的探索与研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在许多美国人眼里,印第安人具有当代美国人所缺少的一切美德。印第安人是“最早的生态主义者,原始的共产主义者以及热爱和平的民主主义者,他们的崇敬与哲学都含着深厚的智慧”。美国出版的一些重要的生态文学文集,例如《文学和环境:自然和文化读本》(Literature and the Environment A Reader on Nature and Culture)和《文学和自然,1600—2000:生态文学四百年》(Literature and Nature 1600-2000 Four Centuries ofNature Writing)都收录了印第安作家的作品,并且对印第安人的自然观十分推崇。作为这片土地之上的土著印第安文化传统,对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之上的人们的影响可见一斑。

  1. Marcus Cunliffe,The Literature ofthe United States,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1975年,第1页。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是19世纪英国人文主义文学批评的杰出代表,他有关文学与文化的论述对后世影响很大。
  1. Warren S.Walker,Cooper’s Fictiona lUs eofth eOra lTraditio,James Fenimore Cooper His Country andHis Art,Papers from the 1980 Conference at State University College ofNew York,p.23.
  1. Ibid.
  1. Marcus Cunliffe,The Literature of the United States,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1975年,第120页。
  1. Andrew Wiget,ed.Dictionary ofNative American Literature,New York and London:Garland Publishing,Inc,1994,p.313.
  1. N.Scott Momaday,House Made ofDawn,New York:Harper&Row,1967,p.1.
  1. Andrew Wiget,ed.,Dictionary ofNative American Literature,New York and London:Garland Publishing,Inc.,1994,p.428.
  1. 邱蓓、邹惠玲:《试论〈典仪〉主人公的文化身份探求历程》,载《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第40页。
  1. 同上。
  1. Paula Gunn Allen,Studies in American Indian Literature Critical Essays and Course Designs,New York: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1983,p.149.
  1. Elémire Zolla,The Writer and the Shaman,New York:Harcourt,Brace and Jovanovich,Inc.1973,p.241.
  1. Jack London,Love ofLife and Other Stories chapter three The White Man’s Wa.Web.12 Jan 2017.<http://www.literature.org/authors/london-jack/love-of-life/chapter-03.html.>
  1. 威廉·福克纳:《去吧,摩西》,李文俊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第3页。
  1. 威廉·福克纳:《去吧,摩西》,李文俊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第164页。
  1. 同上,第153页。
  1. 刘海平、王守仁(主编):《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一卷),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一卷),第28页。
  1. Allen,Paula Gunn,Studies in American Indian Literature Critical Essays and Course Designs,New York: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1983,p.270.
  1. 李维屏(主编):《英美文学研究论丛11》,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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