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客厅
今天的《文化广场周刊》一版推出一个《广场沙龙》栏目。初看起来,“广场”与“沙龙”两个词,仿佛河水与井水,犯不着同流的——广场是公共场所,而沙龙(法语中意为客厅)一般指私宅空间,这岂不是“公私不分”么?然而,不分自有不分的道理,比如我们可以说:广场正像一座城市的客厅,客厅也仿佛是一套住宅中的广场,二者的功能在许多方面是相通的。住宅中的客厅自然可以接待客人,但外国贵宾来访,我们的欢迎仪式也往往在广场举行。联系到文化,我们更可以说,广场与客厅实际上都是一种文化空间。
不必从理论上论证广场的文化意味,只举一远一近两个实例。远,就干脆远到城市广场的发源地古希腊。古希腊的广场,一般居城市中央,周围有公共建筑,有神庙,有独立的柱廓、连片的店铺。广场中则站着雕像,设着祭坛,种着树木,喷着泉水。各种公共的集会、仪式在这里举行,甚至法庭在这里宣判,戏剧在这里演出,运动项目在这里竞赛。广场俨然就是城市的文化中心。近的实例正好就在身边:深圳大剧院前的广场,不就发育出了一种“广场文化”么?
客厅文化就更用不着走几何证明题中的“已知、求证,因为、所以”的老路子,只看“沙龙”能作为一个特指文人雅士社交集会的名词通行全世界就足够了。18世纪英国尺牍大家思罗尔夫人家中客厅里盛极一时的斯特拉丹聚会暂且不提,据杨东平先生的书中说,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京的客厅文化也不得了:东总布胡同林徽因家的客厅里常常是学者满座,诗人盈屋,冰心甚至据此写了一篇著名的小说《我们太太的客厅》;而闻一多家中常常传出朱湘、刘梦苇、饶孟侃等读诗的声音;北大后门慈慧殿三号朱光潜先生家中则常常晃动着俞平伯、沈从文、周作人、朱自清、冯至、卞之琳等人的身影,客厅早已变成了星空,徒让我们这些后人高攀无梯,远望无路。
上面这些话的源头,实际上是本期“广场沙龙”中的一篇文章。文章认为,深圳的许多文化人之所以有孤独之感、失落之意、苦闷之情、怀旧之心,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建立起在其他城市生活时如鱼得水的文化小圈子,身边的文化气氛因而稀薄很多,难免上气不接下气。于是我想,建立文化小圈子,不妨从自己的客厅开始。深圳标准住宅的客厅面积很大,但往往名不副实,大家都习惯将门关得紧紧的,客厅里常常有厅无客,厅变成了“筒”——“传声筒”:电视声、音响声、电话铃声、传呼机声……从不同的方向围过来,将“文化空间”挤成了“八音盒”。长此下去,怎么会不憋闷?深圳有广场文化,也许该提倡一下客厅文化了。广场文化会因客厅文化的搀扶而变得更加丰富、温馨、精致;客厅文化也会应和着广场文化的叩门声而变得有更多的现实关怀与建设功效。一旦客厅里有了文化,文化人也许会发现,苦苦寻找的精神家园总以为早成梦影,却原来就在客厅里。
最后的这句话算是“广告词”吧:《广场沙龙》也就是您的文化客厅,欢迎各位光临。
1995年9月10日《深圳商报》
第三版《文化广场周刊》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