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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贫民区

绝非偶然 作者:(美)埃利奥特·阿伦森 著 沈捷 译 黄青翔 编


第1章 不被看好的笨小子——童年时期的自我觉知

无论儿时还是少年时代,我都特别腼腆。在学校我从不主动发言,若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我总是结结巴巴,面红耳赤。相反,哥哥贾森则是明星人物,总是魅力四射。光彩照人的贾森仿佛是笼罩在我头顶的阴影,但我知道,就算移走这片阴影,露头的也不过是个资质平平、腼腆无趣的笨小子。

父母总爱向别人讲述自家孩子的故事,但他们并未觉察到孩子们也在竖着耳朵听。记得最早有关我的一个故事发生在我一岁左右。母亲经常不厌其烦地把这个故事讲给朋友们听。某个大冷天,母亲放我在婴儿车里推去公园玩。“其他宝宝的脸颊都浮现出健康红润的颜色,”她说道,“可埃利奥特却冻得脸色苍白,嘴唇发青。他就是这样一个一脸病容的孩子。”每每听到母亲提及此事,我都能感受到她的尴尬,因为我没能像其他母亲的宝宝那样漂亮,这让我心生歉意。

出生贫民区

1932年我出生在马萨诸塞州切尔西。这是个贫民聚集的城市,隔着米斯蒂克河,与波士顿遥遥相望。切尔西城里布满了垃圾场、二手衣店和储油罐。我三岁时全家搬到邻近的里维尔,那里也是一个贫民聚集地。由于坐落在萨福克·唐斯赛马道和万德兰赛狗道之间,里维尔市里随处可见小本钱的赌徒、赌马人和形形色色的粗鄙之人。这里的主要产业就是赌博。但里维尔的优势在于它是一座海滨城市,拥有一个不错的浴场和一条木板道,还有一个货真价实的木质过山车。我对年轻人的建议是,如果你不得不住在贫民区,务必选坐落在海滨的地方。

喜剧演员山姆·莱文森(Sam Levenson)回忆他在布鲁克林度过的孩提时代时,对埃德·沙利文说:“那时我们其实很穷,但我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句感人肺腑的话语却与我的经历不符。我们贫穷过,而且完全知晓。对那段经历,我有着栩栩如生的记忆:没有供暖设备的严冬,为了驱除寒意,我们饿着肚子早早上床,用毛毯和大衣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没钱修补鞋底的破洞,我只能把硬纸板塞进鞋里;没钱买新衣,总是穿哥哥嫌小的旧衣服。我记得有一次因为拖欠房租,我们被迫半夜搬家。我还记得因为经济拮据和父亲无力养家糊口这类问题,父母声嘶力竭地争吵。

我父亲名叫哈里·阿伦森,1909年他8岁时全家从俄罗斯移居美国。13岁时他辍学了,在波士顿推着一辆手推车沿街叫卖袜子和内衣。后来他挣到了足够多的钱,开了一家小服装店,改在柜台后兜售袜子和内衣。我母亲叫多萝西,在10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大,他们都出生在美国。母亲的父母也是俄罗斯移民,其父本·范戈尔德是个裁缝,靠着经营一家名叫“范戈尔德店——最棒!”的男式晚礼服出租店,逐渐跻身中产阶级。母亲的几个弟弟靠着努力工作摆脱了贫穷,分别成为医生、牙医、手足病医生和小业主。

我父母在1927年结了婚。从两方面来考虑,母亲都觉得自己下嫁了:一来,父亲连小学五年级都没念完,母亲却一向以自己的高中毕业学历为傲;二来,父亲是新移民,而母亲出生在美国。不过当时母亲已经27岁了,那年头这种年纪很难找到丈夫,况且哈里还是一位家底殷实的服装店老板,还开着一辆新款轿车。婚后不久,父亲就买下了第二家店面。那段时间他们过着富足的生活。对于从手推车叫卖起家,到拥有自己店铺的奋斗经历,父亲倍感自豪。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贾森出生于1929年,时值美国股市大崩盘后不久。我出生于1932年,6年后有了妹妹葆拉。

1935年经济大萧条最严重的时候,父亲的商店倒闭了,银行没收了我们抵押的住所,我们变成了穷光蛋。直到美国参战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在贫困中挣扎。伴随着物质匮乏,我们也成了精神上的穷光蛋。父母对任何观点或思潮都提不起兴致,他们从不讨论政治、音乐、艺术、历史或时事。尽管母亲自恃高中毕业,我却从未见她读过一本书。家里仅有的书籍是《圣经·旧约》(Old Testament)和一些希伯来语祈祷文。母亲的主要消遣是收听日间肥皂剧广播,特别是《海伦·特伦特的罗曼史》(Helen Trent)、《女孩桑迪》(Our Gal Sunday)和《凡人比尔,哈特维尔镇的理发师》(Just Plain Bill,Barber of Hartville)。父亲的主要消遣则是赌博。不幸的是他赌瘾很大,什么都赌,赌马、赌狗、赌棒球赛,甚至还赌三分钟内将有多少辆轿车经过雪莉大街和北肖尔路的拐角。

母亲一直不能原谅父亲让全家沦落到一贫如洗的境地,她将之归咎于父亲好赌以及缺乏经商才能。商店已经赔钱了,父亲还不肯解雇员工,而且依然习惯性地赊账给好赖账的顾客。“一旦这些家伙挣了钱,就会到别家商店购物,根本不用和你打照面!”母亲斥责父亲道,“况且自己家都三餐不继,你哪有钱给员工发工资?”

自我服务的偏见

将失败和不好的事情归因于外部环境,将成功和好的事情归因于自己,如个人的性格及特质。

父亲则将家境贫穷归咎于经济大萧条,他的蓝领顾客们丢了饭碗,所以不得不赊账。我10岁那年,父亲曾试图向我解释他的观点:“我还有别的选择吗?他们是我仅有的顾客。他们真的没有钱!如果我不允许他们赊账,我就会失去所有顾客。再说,我怎么忍心解雇那些为我工作、依赖我过活的员工啊?”父亲认为是这些原因导致他没钱付租金,所以才丢了商店。我不能确定,父亲到底是不是那场席卷全球的经济大萧条的受害者,如果他不嗜赌,又会做生意,没准儿就不会变得一贫如洗。

家庭由富变穷的事实令母亲感到无比羞耻和难堪。经济大萧条中,父亲的大哥阿伦设法保住了自己的店,母亲的父亲本也千方百计将礼服店维持了下来,母亲很纳闷,为什么唯独自己的丈夫丢了商店呢?

我不敢想象母亲接受救济时的心情,然而这是全家唯一的活路。我能理解她为何总是忧愤不已:马萨诸塞州的冬天十分寒冷,家里却没钱取暖;要抚养三个幼小的孩子,而家里所有人都饿着肚子;偶尔有亲戚来访带来一袋苹果或橘子,就会令全家人兴奋不已。母亲不得不放下自尊,每周一次穿过小城到救济站排队领面包和麦片。三岁的我跟着母亲一起去。我坐在婴儿车里被母亲推着去救济站,回来时就跟她一起走路,因为车里装满了救济食品。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记得这些事情,还是母亲讲述的故事建构出了这段记忆。

母亲常用一个事例概括那些年她所承受的屈辱。父亲的大哥阿伦伯伯和太太戈尔迪都在他们家的服装店工作。那年是1937年,我即将上小学。母亲推着手推车去东波士顿阿伦伯伯的店里给我和贾森买校服。戈尔迪在柜台旁把衣服包好递给母亲。母亲一边接过衣服一边跟她说:“戈尔迪,我们现在没钱,但我保证几个月后一定把钱付上。”戈尔迪立刻从母亲手上抢回那包衣服,说道:“你把上次那包衣服的钱付清了再来拿这些衣服吧。”母亲见状目瞪口呆。

这件事她翻来覆去地唠叨了很多遍,还给我们表演戈尔迪是如何从她手里抢回衣服,塞进柜台,双手抱在胸前,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阿伦伯伯,一位懦弱的小个子男人,一声不吭地目睹了整个过程。他不敢跟太太唱反调,只能躲避母亲的目光。母亲总以这几句话作为故事的结尾:“那包衣服里没有任何一件是我自己要买的衣服,也没有什么值钱货,不过是几件孩子的衣物:一件衬衫、一条裤子和几双袜子。”随即她开始借题发挥起来,一再强调伯伯依然在做生意,可我父亲却破产了的事实。她反复念叨自己推着手推车跑了老远却一无所获,都是拜父亲所赐才遭受如此奇耻大辱。母亲显然并未意识到,平素自己对父亲的慷慨大方横加指责,这会儿倒期望戈尔迪允许她赊账。

父亲经常一连数月都找不到工作。即便有活可干,也都是一些临时性的体力活,比如为公共事业振兴署修建高速公路。一天深夜,我从床上爬起来上洗手间。我迷迷糊糊地穿过厨房,见到父亲独自坐在餐桌边,双手抱着头,满脸泪水。我能想象父亲有多么深的挫败感,多年来一直拥有自己的店铺,如今却沦落到干体力活维生的境地。

然而跟无活可干相比,这点挫败不值一提,所以父亲一直尽己所能养家糊口。有一段时间他从事保险代理工作,挨家挨户向穷人推销小额人身保险。不过后来保诚保险公司(Prudential)发现他挪用了200美元公款,立刻就解雇了他。那笔钱被父亲用来赌马,很快就输光了。父亲解释说他只是借了那笔钱,下次比赛他的马笃定会赢,他很快就能还上钱。最终还是岳父本·范戈尔德替他还了那笔钱,父亲才免受牢狱之苦。为了还债,父亲不得不去岳父店里帮忙送晚礼服。他痛恨这份工作,因为他讨厌替本工作。本总是不断提醒父亲,如果不是他帮忙,父亲早就坐牢了。但其他工作的确难找,尤其是像父亲这样的人,以前是商人,没什么专业技能,又差点因挪用公款而坐牢。

父亲的苦恼一半来自于钱的问题,另一半来自于母亲就钱的问题对他永无休止的唠叨。母亲的唠叨让父亲一刻也无法忘记,因为自己无能失去了商店和房子,母亲彻底丧失了安全感和自尊心。母亲经常提醒父亲,自己当初应该嫁给马克斯·平卡斯,这个人经营着一家生意很好的五金店,“日子过得很舒适”。餐桌就是父母的战场,他们常常在那里吵得脸红脖子粗。仿佛早就编排好的一样,每晚都重复着同样的模式。先是母亲纠缠不休,父亲随即勃然大怒,用力将手里的刀叉扔向盘子,然后气冲冲地离开家,拉上几个朋友到埃尔克俱乐部的棋牌室或者麦克理发店打发时间。理发店里生意不多,三张理发椅其实是个幌子,遮掩着里屋的赌博行为。

很久以后我突然明白过来,也许父亲是将家庭战争作为到麦克理发店赌博的借口。等我们兄妹几个睡着之后,父亲才会回家。要是父亲上白班,我和贾森起床上学时,他早就出门去工作了。因此我们通常要到第二天晚餐时才能再见到他,这时前一天的唠叨和争吵又重新来过。眼见母亲又要唠叨,贾森向我做出一个“我们还是快走吧”的无奈表情。我们就躲起来,直到听见刀叉哗啦作响,门被砰地一声关上后才默默走出来,继续吃晚餐,喉咙却哽住了。

这种事情多长时间重复一次?是一周三次?还是一个月三次?我不太相信自己的记性。按常理来说有些夸张,但那极富戏剧性的场面令人感伤不已,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如同每天都在发生一般。后来我明白了,一旦循环开始,就很难打破。如果母亲迫切渴望向父亲发泄自己的痛苦和挫败感,我确信她觉得晚餐时间是最好的时机。

父亲总是坐在桌边,餐巾一角塞进衬衫领口,另一角垂在胸前,叉子刚举到嘴边。我想父亲对自己的破落和跌出中产阶级圈子的事实感到非常痛苦,他当然不想反复听到母亲的唠叨,更不想听到马克斯·平卡斯之类的废话,尤其是在晚餐时间。因此他经常声嘶力竭地喊道:“真希望辛劳了他妈的一天后,能他妈的安生一会儿!”

“你觉得自己这一天过得很辛苦?”母亲大声反问道,“在所有邻居的注视下步行四千多米去救济站领食物,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父亲一听这话就愤怒地夺门而出,一直挨到母亲熟睡后方才回家。这样母亲要等到第二天晚餐时才有机会逮着他,然后又开始新一轮的循环。

作为孩子,我自然无法理解他们的无穷斗志从何而来。如今回想起来,我断定,无论结婚早期他们彼此如何恩爱,从第一次开战的那一刻起,浓情就被冲淡了。但我仍然认为他们彼此在心底有一丝心意相通,只是缺乏有效的沟通,如果他们能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也许就能相互扶持,而不是满脑子的责备、自怜和苦恼。

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后,父亲总算被一家工厂录用为半熟练工人。薪水不高,但工作稳定。他还兼职为一个大赌场跑腿,向工人们讨债。家庭经济危机总算减轻了,父母的争吵却未见减少。

明星哥哥与木讷弟弟

无论儿时还是少年时代,我都特别腼腆。在学校我从不主动发言,若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我总是结结巴巴,面红耳赤,很少能回答上来。小学三年级的一天下午,老师被惹怒了,罚每位同学抄写50遍“我再也不在课堂上喧哗”,然后才准回家。写了大概30遍后笔尖突然断了,我吓得半死,根本不敢问老师是否可以削铅笔。眼见其他同学交了作业纷纷离开,我仍然一声不吭地坐在位子上。

我害怕自己会一直坐在那里,脑子里浮现出一幅画面:母亲用力握着双手,在厨房里烦躁不安地来回走动,猜想着我到底去了哪里。最后我终于坐不住了,绝望中居然试着用牙齿咬铅笔头,但还是不行。我鼓起所有勇气走到讲台旁,举起铅笔,怯生生地问老师:“我可以用一下削笔刀吗?”老师一把夺过铅笔,仔细观察过后对我厉声喝道:“果然不出我所料,你居然咬断铅笔头来气我。”我呆呆地站在那儿,窘迫得无法替自己辩解。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现在想起来仍不禁感到一丝战栗。

相反,哥哥贾森则是家里的明星人物。范戈尔德家族里的舅舅和姨妈们对于第一个外甥的出世充满了期待。他们清一色是年轻人,还没准备好生儿育女,因此贾森很快成为大家的特殊玩具。他是个惹人喜爱的小孩子,漂亮而健壮,浑身洋溢着活力和欢乐,简直是天生的讨喜宝。关注他的人越多,他就越发开心和自信。我记得大家得意地逗他说:“贾森,唱个歌吧!贾森,跳个舞吧!贾森,让利奥舅舅看看你的画!我们要发财了,他简直就是诺曼·洛克威尔!”一家人把小家伙从头到脚夸了个遍。

我讨厌哥哥吗?当然啦。无论是家庭聚会,还是在操场上玩乐,只要我们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他总是魅力四射,映衬出我的暗淡无光。1939年我7岁,那年夏天,范戈尔德家族在马萨诸塞州东部组织了一次周日湖滨野餐,所有的姨妈和舅舅都去了。我和贾森把一只棒球抛来抛去,互传高飞球和地滚球,玩得正开心。此时几个舅舅过来说打算租一条小船去钓鱼,邀请贾森一同前往。他们非但没邀请我,还抢走了我的玩伴,令我郁闷不已。于是我怯怯地问是否能跟着一起去。麦克舅舅带着歉意对我说,船太小坐不下,而且我年纪太小,肯定不喜欢钓鱼。我的眼里霎时噙满泪水,千方百计想拦住他们,但却是白费力气。纳特舅舅见状只得说:“还是带着他吧,我们挤一挤。”于是我就跟着去钓鱼了。

我们在船上待了两个半小时。钓鱼的确很无聊,但至少我和哥哥待在一起。上岸后赫比舅舅问:“嗨,埃利奥特,玩得开心吗?”

“很开心。”我答道。

“看来你没白哭。”艾迪舅舅在一旁说。

“哎!快别逗他啦。”利奥舅舅说。可惜这份敷衍的好意来得太晚了。我沮丧万分,早知道就不跟着去钓鱼了。

我讨厌自己在家人心目中的形象,但是也无法否认。一个周六下午我去看电影,那个月正在播放根据一本漫画书改编的系列电影。片中的主人公神奇小队长平日里叫做比利·巴特森,是个唯唯诺诺、书呆子气十足的少年。不过一旦危险降临,比利就高喊咒语“变!”随着一阵轻烟飘过,比利变身为一位高大健壮的超级英雄。与超人克拉克·肯特不同,比利·巴特森并非天生的超人。他不能轻轻一跳就跃上高楼,也并不比火车头更有力量。如果朝他开枪,子弹不会弹飞,只会要了他的命。但这恰恰吸引了我:比利只有变身才能成为超级英雄,而且他只能拥有短暂的超能力。

看完电影回家,我满脑子都是比利·巴特森和神奇小队长。我将旧浴巾当做披风往脖子上一系,然后登上屋前门廊的第三级台阶,右臂笔直地伸向前方,左臂伸向后方,大喊一声“变!”,随即勇敢地跳下门廊,结果落地不稳扭伤了脚踝。见我一瘸一拐地进屋,妈妈数落道:“这次又干了什么坏事?”

几天后去参加家庭聚会。见我跛着脚进屋,一位姨妈问:“埃利奥特怎么啦?”一位舅舅回答说:“他当自己是超人,从台阶上跳下来,以为自己能飞。”“埃利奥特……超人?”不知是谁发出的声音,引得大家哈哈大笑。我想辩解说自己并不想当超人,只想做神奇小队长,但没人听我说话。

社会比较理论

当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时,人们往往通过与他人的比较来衡量自己的观点和能力。社会比较又分为上行的社会比较和下行的社会比较。前者是指将自己与某种能力或特点比自己出色的人进行比较,后者即将自己与比自己差的人相比较。

贾森本来就是任何弟妹都难以企及的榜样,何况像我这样的笨孩子,更加没法跟他相提并论。上学时我比贾森低三个年级,当老师们得知我是贾森的弟弟,就立刻认定我和他一样优秀。其实我在小学和初中表现很好,但缺乏老师期待的那种明星气质。一年级时老师就发现我并没有贾森那么机敏、迷人、聪明和自信,按学校的行话说,我缺乏像他那样的“领导才能”,我能够读出老师脸上的失望。当然这不是贾森的错,我从未有意归咎于他。不过有时我也嫉妒他的魅力,想着自己要是没有哥哥就好了。但自小我就强烈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与别人无关。即便没有哥哥,自己身上的不足依然存在。光彩照人的贾森仿佛是笼罩在我头顶上的阴影,但我知道,就算移走了这片阴影,露头的也不过是个资质平平、腼腆无趣的小子。

撇开偶尔的嫉妒心理不谈,我爱贾森,并且敬重他。他也很爱我,处处关照我:给我示范篮球的运球动作,教我如何将橄榄球抛出一个完美的弧线;他还告诉我,过度手淫不会导致失明或者手掌上长毛(那时青春期男孩子普遍担忧这档子事);他教我体会坐过山车的乐趣;教我打棒球时如何投球、接球和击球。

年幼时我和贾森常常一起去一个棒球场玩,那里到处是结块的土壤、卵石和杂草,比拥有齐整草坪和光滑地面的芬威公园棒球场差远了。在这样的球场上,如果对方猛击一个地滚球,你根本不晓得球会往哪里弹。因此,我总是将身体偏向球的左边或右边,这样不管球弹向哪里都不会击中我的脸。贾森却反对我这么做。他连续打地滚球给我,直到我克服恐惧,敢站到正对着球的位置上。儿时付出的心血在少年时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笨头笨脑的青葱岁月里,我唯一引以为傲的就是凭本事成为了一名棒球选手。

但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贾森为我指引方向,提出建议,帮我击退小混混。“等着吧,看我哥怎么收拾你,他会把你揍得屁滚尿流,大笨蛋!”每次有大孩子欺负我,我就这样对着他们狂叫,然后贾森就会把他们揍得半死。我们是这块穷人区唯一的犹太家庭,街坊邻居大多是信奉天主教的工薪阶层,他们特别仇视犹太人。事实上大多数邻里孩子对我们颇不友善,仿佛我和贾森就是耶稣受难的罪魁祸首。贾森高大强壮,他们不敢欺负。可我弱不禁风,首当其冲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我经常进退两难,不知是战还是逃,逞英雄就会被打得鼻青脸肿,想不挂彩就得当缩头乌龟,每次都是贾森保护我。我对他既感激又怨恨:有保镖的感觉很爽,可需要保镖保护又很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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