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开始

小说的艺术 作者:(英)洛奇 著,卢丽安 译


一 开始

爱玛·伍德豪斯英姿焕发、聪明、有钱、家庭舒适、性情欢快;她似乎同时拥有生活上的几种极致幸福,而且,她已经无忧无虑地过了近二十一个年头。

爱玛的父亲有两个掌上明珠,她是小女儿;由于姐姐出嫁,爱玛早早就当了家里的女主人。母亲去世过早,爱玛只隐约记得她的抚爱,何况母亲的地位也早就被另一位女性——家庭女教师——取代,她像一个母亲那样地宠爱爱玛。

泰勒小姐在伍德豪斯先生家已经有十六年了;她很喜欢这两位小姐,尤其是爱玛;与其说她是一位家庭教师,倒不如说她是一个朋友。她们亲密得形同姐妹。早在泰勒小姐还有名义上的教师身份时,她那温和的性情就已经让她不愿去约束、驱迫他人;现在,权威的阴影已然消退,她们更是像朋友一样地生活在一起,相亲相爱。爱玛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她虽说高度尊重女教师泰勒小姐的判断,但是基本上她都是依着自己的意见行事。

其实,爱玛的处境之不幸,就在于她太自以为是,太刚愎自用。这些缺点都隐隐威胁着她的喜乐。所幸的是,爱玛这时还感知不到这个危险,所以对她而言,它们也还谈不上是所谓的不幸。

哀愁——一股淡淡的,但不会让人不快的哀愁——毕竟来临了。泰勒小姐出嫁了。

简·奥斯丁《爱玛》(一八一六年)

这是我所听过最悲惨的故事。我们认识瑙海姆城的阿什本翰姆夫妇已有九年了,我们熟得很——可是,其实我们之间的关系又像手和契合的手套那样,既贴近又宽松。我和我妻子结识了阿什本翰姆上尉夫妇,就像我们可能结识任何人一样,无啥特殊;然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我想,这种情况只有与英国人打交道时才可能出现。时至今日,当我坐下来仔细思量这件悲惨的事时,我还是一点儿也琢磨不透。我是在半年前才初抵英国;当然啦,我根本没有深入地探测过一个英国人的心。我知道的只是粗浅皮毛。

福特·马多克斯·福特《好兵》(一九一五年)

小说是怎么开始写的?这就像问“人类胚胎是从何时开始算成人形的”一样难以回答。当然,一部小说的肇兴并不是从写下第一个、第二个词开始算的。即便只是脑海中的念头,大部分作家都有初步的草稿积累。有的作家花了数周、数月来构思,又画情节图、又设想人物的个人经历,在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上可供以后参考的点子、场景、情景和笑话。每个作家有自己的写作方式。在写《波因顿的珍藏品》时,亨利·詹姆斯记下的笔记不但几乎不比完成的小说短,引人入胜的程度也不亚于完成的小说。据我所知,缪丽尔·斯帕克会在脑海里为了小说的构想苦思良久,非得要想出一个让她满意的完美的开头句子,她才肯开始动笔。

然而,对读者来说,小说毕竟都是由一个开头句开始的(当然,小说家未必是从那句话开始写的),然后第二个句子,然后再下一句……另一个同样难以回答的问题是:小说的开始,到哪儿才结束?是第一段尾,是书的开头几页,还是第一章完?不管我们怎么定义,小说的开始是一个入门界限,它把我们居住的真实世界和小说家想像出来的世界区隔开来。就像俗话说的,它“把我们拉了进去”。

这听起来倒是容易,做起来可难。我们对小说家的语气、词汇、句法习惯可都还一无所知。我们读一本书,肯定是慢慢地、心有疑虑地开始。有太多的信息急待我们吸取并记住,例如,人物的姓名、他们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要理解故事不可或缺的时间和地点之类的背景细节。我花这心血,值得吗?起码,在读小说的开始几页、还没有决定要不要退回现实世界时,读者们都会这么怀疑。可是,这里的两篇选段似乎一下子就把我们的犹疑不决打消了。它们的开头句一下子就让我们“上钩”了。

简·奥斯丁的经典开头句既清晰明了,又慎思有度,在客观、优雅的语体中又带有丝丝讽刺,宛如光滑平顺的缎质手套背面有粗毛须边。这个开头句里已然巧妙地点出女主角将会栽个跟头。这可是灰姑娘故事——一个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的姑娘,最终却能扬眉吐气——的反面版;从《傲慢与偏见》到《曼斯菲尔德庄园》,这思路一直吸引着奥斯丁。高高在上的爱玛要想找到真的幸福,她可得吃些苦头、挫钝锐气才行。爱玛被形容为:“英姿焕发”(而非常见的“标致”、“美丽”;“英姿焕发”,这个性别暧昧的形容词暗示着男性的权力意志),“聪明”(一个常被用于表达负面意思,含糊表示智力的词,例如“聪明反被聪明误”),并“有钱”(1)——许多圣经典故和成语都提醒我们,财富容易导致道德败坏;她这三个特质,余音绕梁(重音和韵律的搭配都恰到好处,不信的话,请试着重新排列这三个词的顺序),精炼地点出了爱玛乐天知足的“表象”。在“已经无忧无虑地过了近二十一个年头”之后,她立马就要发现生活将发生天大的转变。快满二十一岁,即将步入成年了,爱玛必须为自己的生活负责;对一个十九世纪初的中产阶级女性来说,这意味着决定要不要结婚、跟谁结婚。就个人掌控权这点而言,爱玛享有不同寻常的自由,因为她早已是家里的“女主人”,这情况很可能让她心生傲慢,尤其她又是让一个只知道宠惯而不知道管教她的家庭女教师给一手带大的。

这个暗示在第三段里更为明显;但有趣的是,与此同时,除了叙述者那明智客观的声音之外,我们也开始在叙述话语中听到爱玛自己的声音:“她们亲密得形同姐妹”,“像朋友一样地生活在一起”。在这里我们似乎听到爱玛不无自满地描述她和允许她恣意而为的女教师的关系。这一段结尾的讽刺结构——爱玛“虽说高度尊重女教师泰勒小姐的判断,但是基本上她都是依着自己的意见行事”——很对称地平衡了两句逻辑上无法协调的句子,并由此揭示了叙述者在第四段才会表露的爱玛个性上的缺点。故事是在泰勒小姐结婚之后正式开始:失去泰勒小姐的陪伴及指点,爱玛很快又觅到一个年轻的闺伴密友哈丽埃特。哈丽埃特使爱玛虚荣心大增,为了哈丽埃特,爱玛沉溺在扮红娘、撮姻缘的策划里,引发出了不少误会惨事。

福特·马多克斯·福特那著名的开场白显然是精心安排来吸引读者心思的,它开门见山地就把读者强拉入书里的世界。可是,几乎与此同时,故事叙述中也充斥着一股现代小说特有的晦涩、迂回,一种对于真理到底能不能被发现的迷惘、焦虑。跟我们说话的是谁?他说的虽然是英语,可他本人又不像是英国人。据他自己说,他认识“最悲惨的故事”里的主人公——那对英国夫妇起码已有九年;可是他又声称他直到当下这一刻,对英国人根本还是一无所知。第一句里的“听到”一词暗示他要讲述的是别人的故事;可是很快地,读者又觉得叙述者——还有他太太——也是故事的组成部分。叙述者对阿什本翰姆夫妇十分熟悉,却又一无所知。像这种矛盾倒是可以推诿于英国人的特性,或是英国中产阶级行事之表里不一;所以福特的这段开场与《爱玛》的开端有异曲同工之妙,尽管福特那预警的意味不是喜剧而是悲剧式的。接近这段末尾时,“悲惨”这字眼再次出现,而另一个主题词“心”(故事人物中,有两个有心脏病,而且所有人都有情感扭曲的经历),则在倒数第二句里惊鸿一现。

在形容简·奥斯丁的行文风格时,我打了“缎质手套”的比方;奥斯丁的风格本身常避免使用比喻以获得权威感(比喻是修辞基本手法之一,它与理性、常理相对)。同样地,这个手套的比喻——虽说意思有一点点不同——也出现在《好兵》的开头段落。在此,所指的是文雅的社会行为,那种伴随富裕和品位而生的泰然自若、进退有度的应对之道(“优质”的手套都是定制的);但也暗示了欺骗藏匿和“粉饰”。比如,很快地通过叙述者是个住在欧洲的美国人这个信息,第一段里提到的有些谜团得到揭晓。但是,在读这个所谓最悲惨的故事时,我们还必须考虑叙述者的可信度,以及其他人物是否流露真心这些因素。

当然啦,还有其他许多方法可供小说开始;浮光掠影地速读本书的读者将有机会就这点进行考察,因为我通常选取小说或短篇故事的开头来解释小说艺术的要点(这样我就不需要复述故事的大纲)。可是,我还是得说明,小说开始的方式是千变万化的。小说或可由特定的写景——故事发生的自然或社会场景,电影评论里所谓的“舞台装置”(2)——开始;例如,托马斯·哈代的《还乡》就是以对阴沉的埃顿荒原的描绘开始的;而福斯特的《印度之行》的开头则是以雅致的指南书般的散文语言来刻画昌德拉坡的风貌。小说可以由对话的中间开始,就像伊夫林·沃的《一捧尘土》,或是艾维·康普顿-伯内特(3)那与众不同的作品展示的那样。小说还可以由叙述者那引人入胜的自我介绍开始,比如,赫尔曼·麦尔维尔的《白鲸》开头那样:“叫我以实玛利(4)”;或者,直白地援用自传文体的开始,如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你想知道的第一件事,想必是我在哪儿出生的,我的童年有多么糟糕,我父母在生我以前都做了啥,还有那些类似苦儿努力记的经历;可惜,我没兴趣回忆。”小说家还可以由哲学沉思开启小说:比如,哈特利在《信使》里就是这么写的:“过去宛如异国:那里的人行事与今日不同”;小说也可以在第一句里就让主人公深陷危机,就像格雷厄姆·格林在《布赖顿硬糖》的开头写的那样:“黑尔抵达布赖顿还不到三小时,可是他已经知道对方要置他于死地”。许多小说都是由一个框架故事开始的,这框架说明主要故事的发现过程,或是对想像中的听众描述主要故事。康拉德的《黑暗的中心》就有一个不具名的叙述者描述马洛在一艘航行于泰晤士河口的小帆船上,对一群朋友讲述他在刚果的见闻(“这,”马洛开始说,“也是地球上黑暗不堪的地方之一”)。亨利·詹姆斯的《螺丝在拧紧》包含了一个已逝妇人的回忆录;出乎大家意料地,这个回忆录被当众诵读出来,给一群正参加乡村大宅聚会、以说鬼故事娱乐的宾客听。金斯利·艾米斯的《绿人》的开头则是一个充满机巧的《美食指南》仿写:“在离开伦敦不到四十英里处就找到一个淳朴的旅栈,离M1高速公路只有八英里!——人们还没从这惊喜里恢复过来,他们马上又会为旅栈货真价实的英式料理所倾倒……”伊塔洛·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是这么开始的:“你正开始读伊塔洛·卡尔维诺的新作《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詹姆斯·乔伊斯的《为芬尼根守灵》是从句子拦腰处开始的:“河流啊流,流过夏娃和亚当的居处,从堤岸弯绕到海湾深处,荡漾迂回地,把我们带回豪斯堡周遭一带。”丢失的片断在整本书的结尾处出现——“一条小路顺着这条河的方向,孤独地、最终地、挚爱地、沿着”——这就又把读者带回小说开头,就像环境中水的循环,从河水到海洋到云朵到雨水到河流,又像读小说时文意的领悟总是层出不穷那样。


(1) 这三个词原文分别为handsome(英姿焕发)、clever(聪明)、rich(有钱)。

(2) 原文为法语mise-en-scène。

(3) Ivy Compton-Burnett(1884—1969),英国女作家,以采取一种几乎完全使用对话的小说体裁著称。

(4) Ishmael,《圣经·旧约》人物,亚伯拉罕之子,为父亲所逐;后指为社会所摈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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