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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之谜:科学·哲学·艺术

人生与读书(套装全2册) 作者:金克木 著


文化之谜:科学·哲学·艺术

科学、哲学、艺术的分别大发展是从近代欧洲开始的。

近代指的是:科学从哥白尼(Copernicus,1473—1543年)、伽利略(Galileo,1564—1642年)算起,哲学从布鲁诺(Bruno,1548—1600年)、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笛卡儿(René Descartes,1596—1650年)算起,艺术从但丁(Dante,1265—1321年)、薄伽丘(Boccaccio,1313—1375年)、乔托(Giotto,1267—1337年)、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1452—1519年)、米开朗琪罗(Michelangelo,1475—1564年)算起。这些创始人中除但丁、乔托的时期相当于中国的元代以外,其余的都是相当于中国明代的人(薄伽丘是由元到明)。

明代的城市经济并不比同时的欧洲低,文化也很发达,尤其是民间文化,可是没有出现科学、哲学、艺术的分别突破前人的发展。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不能是同步的,却是相关的,大致先后相应的。像14世纪初诗人但丁的《神曲》,虽然可作为近代的开山,毕竟还是中世纪欧洲的结局上承先启后,开创意义不如活到明初的薄伽丘的《十日谈》。画家乔托也类似。那么,为什么近代欧洲能有突飞猛进的发展,而明代中国不能呢?这需要从包括经济在内的文化本身考察差别。

欧洲所谓文艺复兴起于15世纪南欧,经济上是海上贸易发达。中国明初郑和(1371—1435年)从1405年起曾七次率领大舰队“通使西洋”,远达非洲,其航运力量之雄厚绝不在当时欧洲以下。明朝永乐年间的国力也远超过同时欧洲的任何一国。西班牙派意大利人哥伦布(Columbo,1451—1506年)横渡大西洋,想达到中国、印度,1492年发现美洲,以后发展的结果和郑和的完全不一样。那么,双方的航海和经营贸易有什么大不同呢?明显的不同在于郑和是太监,而哥伦布是受雇佣的职业水手。郑和是奉使下“西洋”的,目的和作用是扬威而不是赚钱。中国是大国,不必像西班牙那样到海外抢地方、抢人、抢东西。特别是在经商方面,中国自有特点。自南宋以来,中国城市经济发达,有个特点是官吏兼营商业。有些大宗交易是朝廷专办的。民间商人也必须交结官府才有靠山。明代小说中写商人的很多,写他们和官吏及恶霸打交道的事也很多。欧洲可能也有这种情况,但是他们的商人很快就转而能左右官府,以经济支配政治。中国没有达到这一点。不但官吏,而且有一地、一乡之霸,总是势大于财。有财未必有势,有势即能有财。财不必凭公平或不公平交易而得。这恐怕要算中、欧双方不同的一个要点。

中国的官府,从皇帝起,奢侈挥霍,使手工业和建筑艺术等得以发展,但又大量投资于修筑宫殿和陵墓、庙宇。这种无再生产性的投资和浪费不流通,不循环,更不扩大发展,是不能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从阿房宫起到清代故宫、明十三陵,在全世界也是罕见的壮丽。项羽烧阿房宫,单就文化说,不亚于英法联军烧圆明园。秦始皇墓的规模岂不如埃及法老王的金字塔?皇帝集中财富而投资于不能再生产的地方,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集中财富的办法不是扩大周转流通而是“竭泽而渔”,设立种种关卡,各霸一方。天下一统而交通不发达。政府为军事需要或则供应帝王及诸侯需要才修路。民间只有靠富户的“积德”来修桥补路。交通阻隔,商品流通不畅,城乡商业不兴,生产不能扩大只能维持,只繁荣几个大都市的消费。而且大小战争经常发生,规模大过欧洲同时的小国战争。明、清政府只重财政收入,不重经济发展,投资于无益之地,又设置重重流通障碍,这可算是和同时欧洲的又一个重要不同点。

从文化方面看,首先是人才教育。欧洲本是教会包办教育,在中世纪末显然已包办不了,而且内部也产生了异端。中国自从秦汉以来便统一教育于官学(“博士”)。秦代规定“以吏为师”,不准私家讲学。汉唐虽不完全包办,但以取士做官的规定迫使读书人都只得走“正途”,谋“出身”。从唐到清,考试制度是控制人才教育的最有力的手段。《儒林外史》中的马二先生说:“天天讲‘言寡尤,行寡悔’,哪个给你官做?”不论官做得上,做不上,为做官而读书的“正途”限制了人才的自由发展。不能当官的读书人的出路除设塾教书外便是随官当幕僚,仍然依附于“官”而为“僚”。欧洲的罗马帝国衰亡后,小国林立,只要不是触犯教会,还可以逃亡外国。中国自从秦以后便是大一统天下,只能隐居,很难亡命,不能再如战国时代那样“游说”列国。分裂时期这样做也为人所不齿。商品流通不畅,人才也不能流通,不能自由发展。这是一种文化窒息。除民间文学,尤其是口头文学限制不住以外,明代的八股文化压倒了一切,势力直到清末不衰。

是不是中国文化,确切说是汉族文化,因为历史悠久已经具有排他性?从一方面看,中国曾经吸收了不少外来文化。例如从西域和南海来的佛教及伊斯兰教。从另一方面看,中国又不大愿意接纳外来文化。例如明末清初欧洲耶稣会教士来华传教,也带来了一些非宗教性的文献如《几何原本》、《经天该》等,在上层人士(如徐光启)中起过作用,但是没有扩散。到清末又有欧洲一些传教士到上海等地,办“广学会”,译科学书,介绍声、光、化、电以及蒸汽机等新学。这些书在中国起的作用不大,反而被日本人拿去翻印,大量销行,对日本维新起了作用。这又怎么解释?答案只能是:中国文化又有排他性,又没有排他性。“排”起来,一切拒绝。不“排”起来,一切全收。这里面必有个重要因素为他国所无。这个因素是什么?

秦始皇用李斯在统一天下后制定大一统国家的基本政策方针,后来汉代承袭下来,制度略有变动,原则照旧。这个原则一直继续,直到明、清,包括元及南北朝、五代时期在内。这个原则便是由中央政府及其下面的官吏机构掌握文化及教育,办法是用“选举”(推荐)和考试的方式建立一整套官吏机构的稳固的和自我更新延续的系统。这一系统掌握文化及教育,以做官为诱饵,使天下人才“尽入彀中”。这些官吏本身由此而来,必然极力巩固这一制度,即使是不由正途出身的幕僚(师爷)也自成宗派和官僚结成一伙,彼此不能分离。秦代统一六国文字本是大好事,应有利于文化发展。但统一便只许有一而不许有二。“焚书坑儒”便是这一原则的具体表现。以后虽不用明显的焚和坑,但原则照旧。例如东汉的“党锢”,宋代的“党禁”,明代的“党争”,都是由内部不统一而起,终于以政权的强力迫使归于一。这一原则在明代的八股文中达到极致。作八股文要“代圣人立言”,就是不许有自己的不同意见。同样原则也应用于民间文化和外来文化。不利于统治机构者禁之,有利者倡之,无害无利者听之。经过两千年,从公元前3世纪的秦,到公元后17世纪的明末清初,这个传统已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并且为读书人及非读书人认为当然。佛教之类有时有损,有时有利,因此时禁、时倡。但民间教派如所谓“魔教”、白莲教之类能组织老百姓,便一律严禁。不过这个长期发展的官吏帮派因为是封闭式的,所以越来越糊涂,利害不明,往往自投陷阱,或出漏洞。有时文化上出现例外便是由于这个缘故。明代有几个离经叛道的如李蛰、袁宏道、金圣叹,他们也还不曾伤害统治的根本,所以未成党禁,只李下狱死,金入清被杀。因为民间文化虽违圣训却对官府无大害。例如《金瓶梅》所说的西门庆等人勾结官府,欺压平民,阴谋害人,纵欲无度,但书中仍宣传因果报应,尊崇官府,虽有害风俗,但无伤统治,所以明代此类民间文学得以发展。编印小说、小曲的冯梦龙也未遭祸。除此以外,书籍由官府集中。经书、史书、类书、丛书都由政府编订,私人修史须经官定。文学作品由官选辑,如《文选》、《玉台新咏》、《乐府诗集》、《太平广记》等,直到清代的《图书集成》、《四库全书》以及“御批”、“钦定”的书。民间编书很难,抄书不易,到宋代才发展私人刻书,但官办文化从秦到清一直是传统主流。由此可以说,中国文化,尤其是汉族文化,有一种具备坚强政治原则的排他性,却并非一概排他。虽则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但在一个大国历时两千多年而不稍衰,大概是世界少有的。从秦代直到清末再也没有出现过战国时“百家争鸣”的文化情况,便是证明。

如果这一解说尚可成立,那么明代经济虽有发展,民间文化虽很热闹,但商品流通不畅,文化控制不衰,不可能出现欧洲同时期的经济和文化变革。欧洲中世纪的教会统管文化的力量还没有这样强大。罗马帝国的政府和教会是分立的,有矛盾的,和中国的一统天下不同。

这还不足以说明中国的科学、哲学、艺术没有像欧洲近代那样发展的原因。外部条件之外,还必须寻找内部特点。

在近代以前,欧洲也像中国一样,科学、哲学、艺术不仅通气而且相连,也是统一用拉丁文如同中国用古文,但欧洲从古希腊起就各有偏重,没有像中国这样强烈的合一。中国只有民间艺术有单独发展,被列为“匠”,但也没有和文人绝缘。往往民间发展新体即为文人吸收。文人也参加民间创作。文人总是和官府通气的,本身多半便是官。因此我们可以而且应当从这三方面的统一思想即文化思想中去寻找同异。

由犹太教—基督教而传播到差不多全体欧洲人心中的常识之一是《旧约·创世纪》中的伊甸乐园。在那里,始祖亚当和夏娃自由自在生活,唯一的禁戒是不许吃智慧树上的果实。这个乐园理想的原则便是:除了明确禁止的事以外,做什么事都自由。尽管教会给被逐出乐园的人类后代加上无数的枷锁,但仍是以乐园为理想,而且原则仍旧是,不违禁令即自由。近代的宗教改革冲破的第一条禁令便是越过教会直接读《圣经》。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年)将《圣经》译成德文,使人人得以和上帝及耶稣直接对话,这样便打破了教会的垄断。于是除不犯上帝和耶稣的禁令外,人的行动是自由的。自由的限制只是不妨碍他人的自由。(因此严复译弥尔的《自由论》为《群己权界论》,确有识见。)这是欧洲“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常识。这是近代思想的起点。

中国恰恰不是这样。《论语》中提的孔子的原则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规定了一切。一切内包括视听感觉对象,不仅言论行动,更不必说思想了。“礼”是一切。“非礼”、“无礼”都不准,不许乱说乱动。后代一直遵循这条原则,也成为常识。近代常为人引用的《礼记·礼运》篇中的“大同”和“小康”的理想也是人人各就各位,“男有分,女有归”,一切都照规定,两不乱。《礼记》、《仪礼》、《周礼》,做了无数的规定,从朝廷一直到个人生活都有细致规定。人从生到死不能“越轨”,不能“乱”。做了没有规定的事便是“非礼”、“无礼”,等于犯禁。人要像京戏舞台上的角色那样,走路说话都得合乎规定的程式,生、旦、净、丑各各不同。“整冠”、“理髯”、“起霸”等一举一动都不能错。“各安本分”。这就是“治”,是“太平”。达到了便是“大同”或“小康”。不能私有,没有个人,因为个人及货物都是依“礼”规定而不许“乱”的。

这个理想的原则和伊甸乐园的原则是大不相同的。一个是除了禁令以外都自由。一个是除了规定以外都禁止。印度文化在这一点上和中国也差不多,也是《法经》、《法典》繁多,连见什么人,说什么话都有规定。印度的“法”(达摩dharma)仿佛是中国的“礼”,笼罩一切。佛教也是戒律为先。在这一点上中印思想原则彼此一致,都和近代欧洲的伊甸乐园原则完全是两回事。理想全不一样。

亚当和夏娃犯了上帝禁令,吃了智慧果,有了知识,被逐出乐园。于是始祖有罪,儿女后代都有罪,这是“原罪”。基督(救世主)出现了,只有信仰他才能得救。这是基督教的教义,也是欧洲人的常识。人人都有罪,所以人人平等,但有信徒和异端之分。信徒便是高一等,站在上帝一边了。但信徒之间照说还是平等的。不过教会有教皇,有机构,“神职”等级森严,仍不平等。近代新教兴起,信徒平等,教会中没有教皇,教派林立,牧师只在代表基督“牧”一般“羔羊”时才高些。可说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不像中国,玉皇大帝或则皇帝之下也不是人人平等。

印度文化中没有“原罪”,但相信“轮回”、“业报”。人死了又生,生死不断;所做的事必有后果,必遭报应。人人又平等,又不能平等,因为所造的“业”不等。有四句话:“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因,今生作者是。”这是中国流行的佛教的“报应”的简明总结。现在的不平等是由于前世(过去),但现世可以使来世改变情况。这是以平等解说不平等,给人希望。在印度,这一信念一直延续下来,还未结束。这是又自由又不自由,又平等又不平等的思想,很难破除。

中国人又另有一种想法:没有普遍的“原罪”,但是有的人总是有罪,有的人总是无罪,依人的身份即社会地位的符号而定,所谓“成则为王,败则为寇”“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为臣必然有罪,有功未必能赎罪。为君必然“圣明”,有错也怪臣下。“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母总是对的,子女对父母而言总是错的。父母是不可能有“不是”的。《孟子》里讲,有人提出问题:舜为天子,舜的父亲瞽叟杀人犯罪,执法无私的皋陶当法官,舜怎么办?孟子答复:舜放弃皇位,背起爸爸逃去海边躲起来。所以父亲有了罪也得儿子担当。“父债子还”。“族诛”便是一人有罪,全族遭殃。因为没有什么个人,集体的族便是个人,个人属于全族。这叫作“以孝治天下”。臣民对皇帝更是这样。古时有“万方有罪,罪在联躬。联躬有罪,无以万方”这样好听的话。皇帝一人象征天下的人,也可以下“罪己诏”。可是历史上没有过这样的事。不可能把皇帝的罪由皇帝自己承当,只能由臣下承当。因为皇帝是个象征,不是个人。除非亡国之君又当别论。“不由分说先打四十板”,或则是照《水浒》里说的,对“配军”(放逐充军的罪犯)先打一百“杀威棒”。有人的符号是定别人罪的,有人的符号是受罪要服罪的。都看地位符号,都代表某种群体。没有个人,因此也没有平等。因为乐园中除禁果之外处处自由;失去乐园之后,人人同有“原罪”而平等。所以近代欧洲人又由此推出,除共同的“原罪”外人人无罪。只有触犯了禁令才有罪。近代法律(刑法)的一条根本原则是“无罪推定”论。除非证明有罪,只能承认被指控的人无罪。英国人曾把这一条用在英国统治时期的印度。为了证明有罪和辩明无罪,法院需要很多律师。律师不仅需要熟悉法律条文和案例,还要长于辩论。于是律师纷纷成为政治活动家。但印度文化中是人人各有不同罪孽的思想,所以照“无罪推定”去“依法”论证犯人有罪就需要特殊训练。律师成为一种特殊职业,和一般老百姓的文化脱离。老百姓仍然照前世造孽无法改变的原则行事。

中国和印度又不同,但也不能接受“无罪推定”。“嫌疑犯”就是犯人的一种。先下狱后审判是从古以来的办法。有人说他有罪,他就可能有罪,“莫须有”就可以判罪。重要的不是证明有罪,而是证明无罪。证明有罪很容易,打板子,上夹棍、锣子,“呐喊堂威”,用刑得出口供就够了。供词不用犯人自己写,画个十字就行。但要证明无罪可就难了。判罪易而免罪难,所以无需律师和侦探。替犯人辩护很不光彩。这大概可算是“有罪推定”吧?不是人人有“原罪”,也不是人人由自己的“业报”而有罪,而是依据身份符号以及关系(同族之类)就可能有罪甚至必须有罪,不能无罪,所谓“罪责难逃”。不过也有时仿佛“无罪推定”,那是对于有某种符号的人,例如皇帝。或则是“上峰”未降罪而平民“滚针板”告状时,官无罪而民有罪。这不能算是“无罪推定”。

近代欧洲出现了这类思想对科学、哲学、艺术的发展有什么关系?由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这些自由、平等、个人无罪的思想所依据的可以同样是教会所依据的经典,但是和教会的统治恰相矛盾。人人可以直接和上帝对话,不用教会插在中间代表上帝,这就引来了近代的“天赋人权”的民主,而不是古希腊、罗马那样小城邦全民投票和元老执政的民主。这是首先承认个人而反了中世纪教会专制的民主。打着希腊和经典的旗号其实是一种“托古改制”。文艺“复兴”其实是“新兴”。首先见于艺术上。但丁的《神曲》引进了异教徒罗马诗人维吉尔(Vergilirs,公元前70—公元前19)。他带但丁游地狱,指引他上天堂会女情人。这已经不合教规了。那些画家绘圣母和其他神人像,以活人的肉体为美,不仅是混淆了神人而且玷污了宗教的圣洁,将希腊异教思想引了进来。薄伽丘的《十日谈》描绘教会人员的丑事,宣扬人间享乐,不以男女阴私为耻,仿佛乐园就在人间。在科学上,哥白尼论证太阳中心说,伽利略上斜塔做实验。哲学上,布鲁诺首先提出怀疑思想,培根、笛卡儿接着来。这就是以理性为最高,认为人类需要的不是信仰而是理智,是论证。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拉丁文这句话(Cogito ergo sum),隐在动词中的代词“我”字要出来了。欧洲哲学从古就追索“存在”的问题,也就是灵魂的问题。若灵魂不依上帝而依个人思想认识才存在,对宗教来说,这岂非大逆不道?培根鼓吹经验,只有经验(即实践)才能得来知识,证实真理。由此当然又突出了个人。这些是从艺术、科学、哲学方面和上述的自由、平等、无罪推定相呼应。引古证今,由今推古。在近代开始时期,宗教的气氛很浓,教会的统治很严厉,著书必须用古文(拉丁文)才能使各国人都看得懂,这些怀疑思想和个人观念便是一阵新鲜空气。在这空气下,自由贸易的经济蓬勃发展,转而促进了科学在技术上的应用,机器发明出来了。

明朝的中国有这一类的思想新潮吗?无论是王阳明、李贽、朱载堉、李时珍、汤显祖、徐霞客、黄宗羲、王夫之等人鼓吹过这样理性至上,经验至上,个人自由、平等、无罪,人间是美、是乐的思想,提出怀疑论,直接向统治一切的教会开战吗?没有。黄宗羲的《原君》当然是很先进的,但仍限于政治机构而且还远不是近代民主思想,和卢梭不能相提并论。明代还没有产生近代欧洲的个人人格观念和理性观念。从思想到知人、论世、处理事务,还是惯于判断而不惯于论证,论证也往往是因果二段式、问答式,不是推理式。直到明末清初也还未出战国时期的圈子,而朝廷的重压却远远过于东周。零星的思想火花各代都可以有,不能发展为文化思想。个人享乐不等于“个人主义”。自私不等于“人权”。中国的文化史上没有出现欧洲的近代。近代的科学、哲学、艺术即使当时进来也不能扩散,何况耶稣会在欧洲是保守的派别?

中国文化中缺了和欧洲近代相对应的一段,这只是说明事实,分析情况,追究问题,不是做价值判断,定近代欧洲文化的善恶功罪,比较优劣,当然更不是要去“补课”。历史是不能倒转的。历史“补课”是不可能的,无论该补不该补。现在的问题是:对待从近代欧洲延续下来的20世纪的欧洲文化以至美国和日本的文化,我们可以怎么办?不说应当怎么办。那是又一问题。我们接受了马克思主义,这是从欧洲文化中生长出来的。可是外国还有很多从近代欧洲文化延续下来而不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而19世纪的马克思又来不及批判20世纪的欧洲文化。这种20世纪的欧、美、日本文化,尤其是当代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我们可以不顾其思想来源而撷摘果实安在自己的树上吗?为什么近代欧洲文化开始时期14世纪的《十日谈》到20世纪末期在中国出版译本时还要讨论出全本还是节本,而最后仍是出节本呢?这本反教会、唱私情的欧洲古书为什么插不上中国文化之树呢?真是文化不同不能接受吗?“三言”、“二拍”不能出全本是不是出于同样原因呢?《聊斋》又为什么出全本呢?是因为读者看不懂古文吗?不论是好是坏,这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对于六百年前的欧洲古书还有忌讳,对于大卫的古代裸体雕像还有忌讳,对20世纪的艺术挑选得只有更严了。那么,什么是“禁果”呢?怎么挑选呢?“非礼”所规定的都不要吗?历史是怎样挑选外来文化的?会怎么挑选当前文化呢?

艺术是最具有国际性的。假如文学、绘画、雕刻、音乐、舞蹈等至今仍在传统和外来之间、历代规定和民间传播之间争论不休,那么哲学思想呢?要不要分别正统和异端呢?科学是不是可以采果和接枝?技术是不是可拿来就用?照清末的先例,这是不能完全办到的。许多人一直是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而反对“全盘西化”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从欧洲不请自来,又曾对一个欧洲国家实行“一边倒”,“全面学习”,最后既不是“西学为用”,也不是“全盘西化”。只要枪炮机器“硬件”,不要文化思想“软件”;只要技术,不要科学;只要科学、技术,不要哲学、艺术。这样做的国家当前世界上也有例子。不过是用人家的折旧武器打仗方便些吧?究竟将来后果如何是不是还需要历史证明呢?历史的面幕向来是揭开又遮上,遮上又揭开的。历史不由人的好恶而转移。

不能“补课”,不易“接枝”,那么会怎样?还是从文化思想本身考察一下吧。不作预言,不作评价,只是解说,看看怎样。

近代欧洲文化思想是从怀疑开始的,是从提问题开始的。不怀疑托勒密(Ptolemaeus,公元90—168年)的地球中心说,哥白尼怎么能研究出太阳中心说?不怀疑,伽利略何必上斜塔做实验?布鲁诺因提出怀疑论而被烧死。笛卡儿提出问题以后才会尊重理性。培根提出问题以后才会尊重知识和经验。若对教会毫无怀疑,但丁何必作《神曲》,以自己意思写天堂地狱?艺术家也是对天上有怀疑,才以人间为天上;对传统形式有怀疑,才去创新;对现实有怀疑,才驰骋虚幻。不怀疑,无问题,何来思想?无思想,何来科学、哲学、艺术?无科学、哲学、艺术,谈什么文化?那就只有捡别人现成的了。可是文化乞丐是当不长的。拿来人家的以为我有是用不久的。可不可以说,由于现实起变化,思想有怀疑,才提出问题,才有了近代欧洲文化?是不是蔡元培当民国第一任教育部长时首先废除“读经”课,才开始了新文化教育?

怀疑的对立面是信仰。信仰的集中点是宗教。宗教是文化中的一个广阔领域。宗教文化思想怎么样?又需要另行考察了。

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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