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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

民国比较文学研究 作者:王福和


第二节 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

中国比较文学的孕育和萌芽,与发端于晚晴时期的“诗界革命”和“小说界革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1899年,梁启超的文章《夏威夷游记》的发表,被公认为“诗界革命”的滥觞。文中这样写道:

余虽不能诗,然尝好论诗。以为诗之境界,被千余年来鹦鹉名士占尽矣,虽有佳章佳句,一读之,似在某集中曾相见者,是最可恨也。故今日不作诗则以,若作诗,必为诗界之哥仑布、玛赛郎然后可。犹欧洲之地力已尽,生产过度,不能不求新地于阿米利加及太平洋沿岸也。欲为诗界之哥仑布、玛赛郎,不可不备三长:第一要新意境,第二要新语句,而又须以古人之风格入之,然后成其为诗。

然而,中国的“诗界革命”又离不开当时的学界对“言文合一”的求索,离不开日渐涌起的白话文对文言文的悖逆。虽然“诗界革命”的口号最先由梁启超提出,但在这之前,诸多有识之士已经在自己的文学创作和理论研究中提出了见解,开始了实践。早在1868年,年仅21岁的黄遵宪就发出了“我手写吾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斑斓”的呐喊,明确表达了与文言文决裂的思想,流露出对白话文的强烈企盼。日后,他又在《日本国志》中指出:

外史氏曰:文字者,语言之所从出也。虽然语言有随地而异者焉,有随时而异者焉,而文字不能随时而增益,画地而施行。言有万变而文止一种,则语言与文字离矣。

为了进一步佐证自己的论点,他列举了中西语言上的现象加以比较:

余闻罗马古时,仅用拉丁语,各国以语言殊异,病其难用。自法国易以法音,英国易以英音,而英、法诸国文学始盛。耶稣教之盛,亦在举《旧约》、《新约》就各国文辞普译其书,故行之弥广。盖语言与文字离,则通文者少;语言与文字合,则通文者多,其势然也。然则日本之假名有裨于东方文教者多矣,庸可废乎。泰西论者,谓五部洲中以中国文字为最古,学中国文字为最难,亦谓语言文字之不相合也。

这是我们所能见到的较早带有“比较文学”内涵的文字。虽然文中的“比较”所“跨越”的界限是语言,但文章所旁及的却是中西文学和文学翻译,是“中西语言文学综合比较的滥觞”,不但初露中国比较文学“起步的明显征象”,而且在中国比较文学史上尤显珍贵。日后,很多学者也对“言文合一”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马建忠(1845—1900),清末语言学家,汉语语法的奠基人,曾留学法国,游历欧洲,精通英、法、希腊、拉丁文,是学贯中西的新潮之士。他所著的《马氏文通》(1898)是中国第一部全面系统的语法书,“是运用英文、法文、拉丁文、希腊文等西方语言文法考求中国古文字,对比创新”,编撰而成的“破天荒的语言文法”著作。该著作以古汉语为研究对象,参照拉丁语法,在“比较”的视域中研究古代汉语的结构规律,以汉语传统和外来理论方法研究汉语,运用“比较借鉴的方法创立了独立的汉语语法学”,在学习外来理论和方法上树立了一个典范,对中国现代语法有奠基性贡献,对日后的汉语语法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于中西语言上的差异,马建忠从句法结构上进行了深刻的“比较”性论述:

余观泰西,童子入学,循序而进,未及志学之年,而观书为文无不明智;而后视其性之所近,肄力於数度、格致、法律、性理诸学而专精焉,故其国无不学之人,而人各学有用之学。计吾国童年能读书者固少,读书而能文者又加少焉,能及时为文而以其余年讲明道理以备他日之用者,盖万无一焉。夫华文之点画结构,视西学之切音虽难,而华文之字法句法,视西文之部分类别,且可以先后倒置以达其意度波澜者则易。西文本难也而易学如彼,华文本易也而难学如此者,则以西文有一定之规矩,学者可循序渐进而知所止境,华文经籍虽亦有规矩隐寓其中,特无有为之比儗而揭示之。遂使结绳而后,积四千余载之智慧材力,无不一一消磨於所以载道所以明理之文,而道无由载,理不暇明,以与夫达道明理之西人相角逐焉,其贤愚优劣有不待言矣。

马建忠对中西语言的比较研究,开了中国比较语言学的先河,对中国比较文学的诞生具有不可忽略的影响。而他在中西文化的视野中对文言文之弊端的批驳,也应和了晚晴时期中国学界对白话文运用的吁求,具有深远的前瞻意义。

裘廷梁(1857—1943),倡导白话文运动的先驱,提倡白话文,践行文体改革,为《无锡白话报》的创立者,《白话丛书》的编辑者,有遗著《可桴文存》留世。

在白话文运动中,裘廷梁发表于1898年的文章《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是一篇“颇有说服力的比较文体学”论文。文中,他一阵见血地指出了文字对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作用,认为“有文字为智国,无文字为愚国;识字为智民,不认字为愚民”。然后,他笔锋一转,直指中国文字的弊端:“地球万国之所同也。独吾中国有文字而不得为智国,民识字而不得为智民,何哉?裘廷梁曰:此文言之为害矣”,进而把批评的矛头对准已经落伍于时代的文言文。他指出:“人类初生,匪直无文字,亦且无话,咿咿哑哑,啁啁啾啾,与鸟兽等,而其音较鸟兽为繁。于是因音生话,因话生文字。文字者,天下人公用之留声器也。文字之始,白话而已矣”。为求证自己的论点,他特举三例加以诠释:第一,五帝时,“凡精通制造之圣人必著书,著书必白话”。第二,三王时,“朝廷一二非常举动,……彼其意惟恐不大白于天下,故文告皆白话”。第三,春秋时,“《诗》、《春秋》、《论语》、《孝经》皆杂用方言”。只是因为“后人不明斯义,必取古人言语与今人不相肖者而摹仿之,于是文与言判然为二,一人之身,而手口异国,实为二千年来文字一大厄”。

由于“朝廷不以实学取士,父师不以实学教子弟,普天下无实学,……乃至日操笔言文,而示以文义之稍古者,辄惊愕或笑置之,托他辞自解”,才造成“文言之害,靡独商受之,农受之,工受之,童子受之,……二千年来,海内重望,耗精敝神,穷岁月为之不知止”的后果。为此,他大声疾呼“崇白话而废文言”,不做文字的奴隶。因为读白话文有“省日力”、“除憍气”、“免枉读”、“保圣教”、“便幼学”、“錬心力”、“少弃才”和“便贫民”八大好处。因为“成周之时”,由于“文字与语言合,聆之于耳,按之于书,殆无以异”,所以“童子始入小学,即以离经断句,为第一年之课程,读书之效如是其速也”。而“观吾今日之中国,举天下如坐眢井,以视古人智愚悬绝,乃至不可以道里计。岂今人果不古苦哉?抑亦读书之难易为之矣。读书难故成就者寡,今日是也;读书易故成就者多,成周是也。此中国古时用白话之效”。

在对文言文之害和白话文之益进行了历史与现实的“比较”阐释后,裘廷梁留下了对比较文学的诞生具有启蒙意义的文字:

耶氏之传教也,不用希语,而用阿拉密克之盖立里土白。以希腊古雅,非文学士不晓也。后世传耶教者,皆深明此意,所至辄以其地俗语,译《旧约》、《新约》。吴拉非氏至戈陀大族也,美陀的无士、施里无士之至司拉弗也,摹法、司喀、贲特三人之至非洲也,皆先学其土语,然后为之造字著书以教之。千余年来,彼教寖昌寖炽。而吾中国政治艺术,靡一事不恧於西人,仅仅以礼教自雄,犹且一夺於老,再夺於佛,三夺於回回,四夺於白莲、天理诸邪教,五夺於耶氏之徒。彼耶教之广也,於全地球占十之八。儒教於全地球仅十之一,而犹有他教杂其中。然则文言之光力,不如白话之普照也,昭昭然矣。泰西人士,既悟斯义,始用埃及象形字,一变为罗马新字,再变为各国方言,尽译希腊、罗马之古籍,立於学宫,列於科目。而新书新报之日出不穷者,无愚智者皆读之。是以人才之盛,横绝地球。则泰西用白话之效。

从对“言文合一”的求索,到对中西语言文学的比较;从对比较语言学的尝试,再到比较文体学的探究,日益渐盛的白话吁求也对文学创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在各类文体当中,最能体现白话文的载体就是小说。虽然“小说界革命”的口号正式出现于20世纪初,但“戊戌前后文学界对西洋小说的介绍、对小说社会价值的强调,以及对别具特色的‘新小说’的呼唤,都是‘小说界革命’的前奏”。早在1887年,黄遵宪就在《日本国志》中对小说的白话性和通俗性赞誉有加:

若小说家言,更有直用方言以笔之于书者,则语言文字几几复合矣。余又乌知夫他日者不变更一文体为适用于今、通行于俗者乎?嗟乎,欲令天下之农工、商贾、妇女、幼稚,皆能通文字之用,其不得不于此求一简易之法哉!

对小说的社会价值极力提倡的还有英国传教士傅兰雅(1839—1928),这位“传科学之教的教士”和翻译家,“半生心血,惟望中国多兴西法,推广格致,自强自富”,在中国近代化进程中作出了不小贡献。

1895年5月到6月,傅兰雅先后5次刊登题为《求著时新小说启》的广告,用以宣传小说,推广小说,不但提出了“时新小说”的概念,而且力陈小说对“革除积弊、富强中国”所发挥的作用,“对以后梁启超提出‘小说界革命’具有直接的影响”。

在这则广告中,傅兰雅写道:

窃以感动人心,变易风俗,莫如小说。推行广速,传之不久,辄能家喻户晓,气息不难为之一变。今中华积弊最重大者,计有三端:一鸦片,一时文,一缠足。若不设法更改,终非富强之兆。兹欲请中华人士愿本国兴盛者,撰著新趣小说,合显此三事之大害,并祛各弊之妙法,立案演说,结构成编,贯穿为部,使人阅之,心为感动,力为革除。辞句以浅明为要,语意以趣雅为综,虽妇人幼子皆能得而明之。

同年6月,傅兰雅曾举办过一次“时新小说”征文比赛。然而,在所收到的162篇作品中,不是“立意偏畸,述烟弊太重,说文弊过轻”,就是“演案希奇,事多不近情理”;不是“述事虚幻,情景每取梦寐”,就是“出语浅俗,言多土白,甚至词尚淫污,事涉狎秽,曰妓寮,动曰婢妾,仍不失淫词小说之故套”,与他所主张的“辞句浅明”、“语意趣雅”和“妇幼皆明”的艺术见解存有相当大的距离。所征集的小说最后虽未出版,但他为这次小说征文比赛所撰写的广告《求著时新小说启》却成为一篇倡导“小说革命”的檄文,傅兰雅本人也因此被誉为“晚清‘小说界革命’的先知先驱者”。

中国小说近代化发端的标志,是1897年《国闻报》上刊载的《本馆附印说部缘起》。文章的作者是严复和夏曾佑。严复(1854—1921)是清末启蒙思想家、翻译家和教育家,中国近代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先进的中国人之一。康有为赞其为精通西学第一人,梁启超赞其为中学西学第一流人物,胡适赞其为介绍近世思想第一人。夏曾佑(1863—1924)是近代诗人﹑历史学家、学者。1897年在天津与严复等创办《国闻报》,宣传新学,鼓吹变法,是“诗界革命”的倡导者之一。

《本馆附印说部缘起》论及了小说的传播力、影响力和社会功用,指出“曹、刘、诸葛,传于罗贯中之演义,而不传于陈寿之志。宋、吴、杨、武,传于施耐庵之《水浒传》,而不传于宋史。玄宗、杨妃,传于洪昉思之《长生殿传奇》,而不传于新旧两书。推之张生、双文、梦梅、丽娘,或则依托姓名,或则附会事实,凿空而出,称心而言,更能曲合乎人心者也”。正由于此,他们才提出“夫说部之兴,其入人之深、行世之远,几几出于经史上,而天下之人心风俗,遂不免为说部之所持”的全新理念。究其缘由,就在于“欧、美、东瀛,其开化之时,往往得小说之助”。所以,他俩“附印说部”的“宗旨所存,则在乎使民开化”。因为“有人身所作之史,有人心所构之史,而今日人心之营构,即为他日人身之所作。则小说者,又为正史之根矣”。

《本馆附印说部缘起》只是刊登在《国闻报》上的一份“出版说明”,作者意在说明在《国闻报》上发表小说并没有违背这家报纸的办报宗旨。然而,“出版说明”一经面世,就以其“深厚的学养和独到的见解”为“小说‘雅化’为文坛正宗提供了理论依据”,在理论上“开启了‘小说’变革的大门,也是实际上引发后来文坛具有‘燎原’之势的‘小说界革命’的星星之火,在学术界发挥着深远的影响”。

中国“小说界革命”的口号于1902年由梁启超提出,那年《新小说》第一号上发表的梁启超的论文《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被看作“小说界革命”的开始。梁启超(1873—1929),号饮冰室主人,中国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学家、文学家,中国近代维新派的代表,是“戊戌变法”的领导者之一,“诗界革命”和“小说界革命”的发起者,留有《饮冰室合集》等著作。

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中,梁启超开篇就指出:

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

关于人们“何以嗜他书不如其嗜小说”,梁启超认为:“小说者,常导人游于他境界,而变换其常触常受之空气者也”。人生在世,往往不满足于对眼前世界的认识,而自身的能力和视野的局限,又使人无法感受“身外之身,世界外之世界”。小说则能满足人的欲望,开拓人的视野,引导人们摆脱眼下的世俗生活,进入到一个以往不曾感触过的新世界,给人以焕然一新之感。梁启超还认为:小说能将人的所思、所想、所感、所知、所经、所历“和盘托出,彻底而发露之”。人生在世,“无论为哀为乐,为怨为怒,为恋为骇,为忧为惭”,经常“行之不知、习矣不察”,经常“欲摹写其情状,而心不能自喻,口不能自宣,笔不能自传”,而小说则启发人的心智,使人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感人之深,莫此为甚”。所以“诸文之中能极其妙而神其技者,莫小说若”。至此,他得出“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也”的结论,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推崇到极致。应当指出的是,梁启超将小说分为“理想派”和“写实派”,认为“小说种目虽多,未有能出此两派范围之外也”。这种用西方的“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理论阐释中国文学的方法,日后被中国学者衍生为“阐发研究”,对中国比较文学的诞生有着宝贵的启示。

关于小说“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梁启超列举四点加以论证:一为熏,即小说对读者的感染“如入云烟中而为其所烘,如近墨朱处而为其所染”;二为浸,即小说对读者心灵的净化,所谓“浸也者,入而与之俱化者也”,“如酒焉,作十日饮,则作百日醉”;三为刺,即小说对读者的激励,使“感受者骤觉”,“能使人于一刹那顷,忽起异感而不能自制”;四为提,即小说与读者的共鸣,“凡读小说者,必常若自化其身焉,入于书中,而为其书之主人翁”。梁启超认为,以上四点,“文家能得其一,则为文豪;能兼其四,则为文圣”。

在论证小说“支配人道”之四的过程中,梁启超广征博引,出神入化,显示出一位学者宽阔的知识视野、学术视野和“比较”视野:

所谓华严楼阁,帝网重重,一毛孔中,万亿莲花,一弹指顷,百千浩劫,文字移人,至此而极。然则吾书中主人翁而华盛顿,则读者将化身为华盛顿;主人翁而拿破仑,则读者将化身为拿破仑;主人翁而释迦、孔子,则读者将化身为释迦、孔子,有断然也。

梁启超发起的“小说界革命”,与变法维新运动相呼应,与文学变革的吁求相吻合,顺应了时代的节拍,“改变了中国小说的走向,扭转了中国小说从乾隆以后走向低谷的不景气而走向繁荣,走向近代化,也为‘五四’新小说的产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他所提出的“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的主张,在当时得到了广泛的回应,“真可谓登高一呼应者云集”。

梁启超文中所谈之“新小说”,是相对于中国的“旧小说”而言。而当时的“旧小说”已成为“中国群治腐败之总根原”,无力担当起“新国民”、“新道德”、“新宗教”、“新政治”、“新风俗”、“新学艺”、“新人心”和“新人格”的时代重任。当时的中国文坛,距新小说的诞生尚有一段时日。既然“欧、美、东瀛,其开化之时,往往得小说之助”,那么向域外文学求助,就成为“小说界革命”之“新小说”的首选。因为“欲求输入文化,除小说更无他途”。于是,对域外小说的译介就成雨后春笋之势,中国比较文学也从小说的翻译和研究开始拉起了帷幕。

  1. 陈平原:《〈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前言》,见陈平原、夏晓红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页。
  2. (清)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见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82页。
  3. (清)夏曾佑:《小说原理》,见陈平原、夏晓红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1页。
  4. 乐黛云、王向远:《比较文学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5. (清)梁启超:《夏威夷游记》,见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78页。
  6. (清)黄遵宪:《杂感》,见《黄遵宪集》(上卷),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0页。
  7. (清)黄遵宪:《日本国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46页。
  8. (清)黄遵宪:《日本国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46页。
  9. 徐志啸:《中国比较文学简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8页。
  10. 徐志啸:《中国比较文学简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8页。
  11. 李喜所:《马建忠与中西文化交流》,见《中州学刊》,1987年第4期,第112页。
  12. 亢世勇、刘艳:《马建忠及〈马氏文通〉的开拓创新精神》,见《唐都学刊》,1998年第4期,第67页。
  13. (清)马建忠:《马氏文通·后序》,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3页。
  14. 徐志啸:《中国比较文学简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0页。
  15.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8页。
  16.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8页。
  17.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8页。
  18.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8页。
  19.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8—169页。
  20.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9页。
  21.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9页。
  22.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9页。
  23.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70页。
  24.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71页。
  25. (清)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71页。
  26. 陈平原:《〈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前言》,见陈平原、夏晓红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27. (清)黄遵宪:《日本国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47页。
  28. 傅兰雅语,见《百度百科·傅兰雅》,http://baike.baidu.com/view/865804.htm?fr=aladdin。
  29. 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57页。
  30. (英)傅兰雅:《求著时新小说启》,见(美)韩南著《中国近代小说的兴起》,徐侠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38页。
  31. (英)傅兰雅:《时新小说出案启》,见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57页。
  32. 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58页。
  33. 范伯群、朱栋霖主编:《1898—1949中外文学比较史》,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
  34. 《严复》,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995.htm?fr=aladdin。
  35. 《夏曾佑》,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44786.htm?fr=aladdin。
  36. (清)严复、夏曾佑:《本馆附印说部缘起》,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04—205页。
  37. (清)严复、夏曾佑:《本馆附印说部缘起》,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05页。
  38. 惠萍:《〈本馆附印说部缘起〉:一份独特“出版说明”》,见《中国出版》,2013年第20期,第56页。
  39. (清)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见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81页。
  40. 此段对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的引文均见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81页。
  41. “阐发研究”也叫“阐发法”,最先由中国台湾学者提出,即“利用西方有系统的文学批评来阐发中国文学及中国文学理论”,后经中国大陆学者完善为“双向阐发法”,即“阐发研究决不是仅仅用西方的理论来阐发中国的文学,或者仅仅用中国的模式去解释西方的文学,而应该是两种或多种民族的文学互相阐发、互相印证”。——笔者注。
  42. 此段对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引文均见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81—182页。
  43. (清)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见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82页。
  44. 钟贤培:《梁启超对中国近代小说革新的贡献——梁启超与晚清“小说界革命”》,见《广东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第115页。
  45. (清)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见黄霖、蒋凡主编,周兴陆、魏春吉等编著《中国历代文论选·晚清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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