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

海边小屋 作者:[美] 梅·萨藤 著,杨国华 译


前言

一九七三年五月迁入海边这所住宅后,心里琢磨着要记日记,记下对这里的最初感受,我生活中发生的重大变化的新鲜记忆。然而有一年半时间,我被一种强烈的意愿驱使着:在讲述此地生活之前,先默默品尝它。几个月以来,海水是那样平静,如同一剂镇静剂。这使我不时在想,我是否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永远不会写作了。《独居日记》在某种程度上一直是在讲述我内心的痛苦。是幸福不易表达,还是人在幸福时很难有什么欲望去归纳日常发生的事情?我脑海中开始被几年前读过的东西缠绕着,大意是日本人在和平时期只描画扇子。

那么我又为什么要搬迁,离开纳尔逊以及那里的朋友,离开那使我懂得了那么多的村庄,离开那“山丘之家”——唯一属于我自己的房子,离开那我洒了那么多汗水、辛勤耕耘了十五年的园圃?那么为什么在我生活的某一阶段,谨慎而为才是明智之举的情况下搬进一所比原来大得多的房子里?

做出如此重大抉择是基于直觉,而不是理智。这当中机缘起着部分作用……当初也是偶尔的机缘令我停留在纳尔逊。那还是在十五年前,我徒劳地在海边寻找房子——寻找海边一处私密的住处,周围要有一片空地,可这样的房子都超出了我的经济能力。现在想来,我意识到离开纳尔逊的决定其实在我心里已酝酿有一年多了。我知道是该离开那里了,是该彻底改变我生活的时候了。

当然这样做是有原因的。我的房子坐落在村里的公共草地上,太显眼。去年有很多陌生人找上门来,我感到像住在博物馆里,成了公众好奇的目标——也许是奉承,但实在难以应付。如果拒绝那些来访者,我心存内疚;但邀他们进屋我又觉得遭到了侵犯。另一个原因是我的朋友奎克和珀里·科尔均已去世,他们是我在那里结交的两个主要朋友。当然最为直接的原因是,在纳尔逊的最后两年,我个人经历了一场令人难忘的痛苦,那房子本身时时让我感到忧伤。

尽管如此,如果不是一次特殊的机缘,不是那特殊的友谊为这重大转变敞开了方便之门,我也许还会继续待在那里。是守护神一直在保护我吗?看来如此。一九七一年四月九日,我的朋友玛丽——莉·斯马特和贝弗莉·哈勒姆从缅因州奥甘奎特来纳尔逊,为贝弗莉的回顾展取她的单版画。她们极为兴奋,因为刚在约克海边买了一个旧庄园,正计划在礁石上造一所现代化的房子。两人生动地描绘着庄园里开阔的田野、礁石、海滨、池塘、一片沼泽地,庄园后有大片树林,她们还把照片拿给我看。我倾听着。之后我告诉她们我心情抑郁,好像生命走进了一条死胡同。那时贝弗莉眼里闪闪发亮,说道:“再瞧瞧那幢老房子。”我仍然不解其意。她们曾提到庄园里有一幢房子,可我不曾真正留意过。所以我再一次看那照片。一幢用木瓦盖的、有多扇窗的房子,坐落在一个山坡上。房子背靠高大树林,从那里越过漫漫田野,可以眺望大海。

“为什么不到这里来住,跟我们租这房子,在此安居下来?”

我当时吃了一惊。即使我可以搬迁,我敢吗?在这一切之后我又怎能离开纳尔逊?难道我真要这么做吗?

我打算到那里去看看。当我站在宽阔的露台上,四下眺望那无垠、平和的田野一直延伸至闪光、宁静、蔚蓝、宽阔的大海时,便不由自主地做出了决定。我不得不来。开始倒不是这房子,而是那景致别有魔力。毕竟斯蒂文斯夫人——我小说中的一个人物,此人物有些像我——觉得大海才是她最终的灵感。

有两年时间我梦想着这种变化,卖掉纳尔逊的房子,到此地开始新的生活。在第二年年底,我把房子卖给南茜和马克·斯特雷奇夫妇。卖给他们最适合。他们年轻,决定在乡村生活,在那里抚育孩子。这样的村庄正是他们所企盼的。马克那时是一个墙柜学徒木匠,打算把谷仓改造成一所木工房。

与此同时,我不停地到怀特诺尔去,测量靠墙书架的尺寸,把屋外大走廊改造成屋内的一部分以便放置那比利时老式家具,在书房内铺上黄地毯(可以使我常常想起纳尔逊的黄色地板),又为很暗的厨房挑选漆料,体验置身于宽敞空间的感受。埃莉诺·布莱尔建议我把那个大飘窗改造成一个花卉窗台。这一改,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得多。它看上去真像一个小温室,一年四季鲜花常开。最初在这些宽敞、阳光充足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时,我关心的是我的工作室安置在哪儿。最后当我爬上三楼时,我即刻觉得那便是我的工作室。房间镶嵌着柔和的棕灰色木板,屋檐下的几扇小窗一边俯望着延伸至大海的田野小道,另一边则可看到树梢,这是由于房子坐落在山坡高处的缘故。

“那小道……”

如果说这里有许多不可抗拒的魔力的话,那么其中之一便是那弯曲延伸至大海的小道。小道始于门前草地上的青石板,穿过两大片松林,然后蜿蜒伸展到冲浪台。六月间它穿过盛开的百合花丛,盛夏时走进高草深处,九月中没入遍布的金针紫菀。放眼望去,这一切弥漫着一种神话般开放又神秘的气氛,使每到此地的人不由得想要探究一番。这是这里的标志,大概也是前房主安妮·罗伯特的特征。

她来到此地后,在住宅两翼扩建了与房子连在一起的游廊,垒筑了大露台和石墙,种下花草树木,围起园圃,使相当朴实的住宅变为气派的“避暑之舍”。无疑又是她安装了落地窗,围起了弯弯曲曲的栅栏,搭起了六月时爬满白色、紫色铁线莲的凉亭。大概也是她,在房子后栽种了松树、云杉、铁杉及橡树。这样一来,房子背靠一片小树林,上有绿荫遮蔽。

她的存在无处不在,一种完全充满仁爱的存在。我在想,如果她知道又有人在耕耘她的园圃,栽种球茎、牡丹树、杜鹃花,使园圃生机勃勃,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她爱这地方,她对这里的爱以及这里带给她的欢乐一直在感染着后来者。

从一九七三年五月搬过来没几天起,我就知道“我悄然溜进这宽阔的地带,这妙趣横生的世界,这令人惊异的天然乐园与栖息之地,就像一条船驶进了它停泊的港湾”。然而在一年半之后,我才觉得写日记的时候到了。原本想记载我在这里的快乐,但记日记不能计划在先,不能随意愿而记。我预料不到在一九七四年和一九七五年之间,我会失去三位多年的老朋友。我也不可能知道一九七五年春,我喉咙会突然感染,差点造成严重后果。这样日记就成了从欢乐开始,到后来以接连不断的悲哀和疾病的打击结束,尽管主题仍是围绕大海、海边小屋以及海边园圃。

最初决定来这里的时候,我同时做出了另一个重大决定,要带一条狗来。这是我的第一条狗。这里远比在纳尔逊的住宅要偏僻得多。第一年我到这里会是独自一人,因为玛丽——莉和贝弗莉的房子正在建造中。而狗,正好能和我做伴。这同时我喜爱上了皮克斯,是住在纳尔逊公路不远处弗伦奇家的一条喜乐蒂牧羊犬。我恳求他们等它下了小崽时,让我抱一条。这样塔玛斯就走进了我的生活。它三个月大的时候开始和我一起生活,晚上睡在我旁边,白天我工作时,它在我书桌旁边的小围栏里玩耍。六个月时,它和我一起去学校。这样到我搬进这住宅时,它已变得很乖顺了。

我对有关狗的一切完全无知。我曾喜欢上一条很特别的狗,即塔玛斯的妈妈。但对这类狗的品种,除了知道它们漂亮敏感外,其他我一无所知。幸运的是,喜乐蒂牧羊犬天生是看守者,而不是猎狗。所以塔玛斯可以随时到外面去,很安全,即使我外出半天,它也绝不会跑丢。它还看守布兰波,那最后一只我在纳尔逊驯服的野猫。对它来说,这汪汪叫的小狗的到来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有三个星期它都不到我的床上来,大部分时间待在外边。但塔玛斯却学乖了,它不再汪汪叫了——那天下午布兰波蹲在我旁边沙发上,塔玛斯走近它,很安静,那情景多么动人。我亲眼看见了这一幕,眼看它想要叫出来,然后抑制住了。那一天有那么一阵子,它们身挨身地坐着,然后一点一点地,很快成了朋友。

每天早晨完成案头工作后,我们都会在中午前一起出去散步。穿过树林,在土路上顺着沼泽地绕一大圈,然后回家。晚上它们俩都睡在我床上,布兰波想进来时,就从窗户进来,然后常常是天不亮就又钻了出去。有了动物,独居生活便有了一种特殊的内涵,鲜少孤独。布兰波和塔玛斯为我带来安慰和快乐。

生活中还有一位家庭成员每月来逗留一两天,即朱迪丝·马特拉克。我们在剑桥一起住了许多年,现在她住在马萨诸塞州康科德市的养老院。三十多年来,她一直是我家庭生活中最亲近的成员。尽管她心智衰退,不再记得我们的欧洲旅行以及我们在纳尔逊度过的每一个夏天,但没有她在,就不会有圣诞节和感恩节,我会觉得像孤儿一样。在这部日记中我也记载了对生活中亲密伴侣年迈衰老的体验。

在怀特诺尔海边生活的岁月里,我的生活变得开阔,而不是狭小了。不仅是这里的房子比在纳尔逊的更大更舒适,而且我的生活也改变了。在工作中认识的许多朋友的来访滋润了我的生活。这些朋友多年来一直写信给我,最后总算会面了。这些新老朋友来自南达科他或俄亥俄,路经此地,顺便来访。每个人迟早都会到缅因州来的!我设法每次只见一个。我的意思是说,每一次会面都不是泛泛闲谈,而是对生活的真正交流,这样单独见面会比见一群人效果要好一些。然而大多数时间我仍是一人清净地独居。没有长时间的独自一人生活,尤其是在冬天来客很少的情况下,我就不会有任何产出,也就不会去敞开接受外界的赐予。独居取代了那强烈专注的个人恋情,在纳尔逊时那强烈的情感甚至把所有的空间都占据了。独居,像细水长流的爱情,随时间的推移愈发深沉,我深信即使我自身的创造力消失了,它也不会令我失望。独居是我走向终点之路。

怀特诺尔

197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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