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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场与政治场相互借力

如何现代 怎样新诗:中国诗歌现代性问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作者:王光明


文学场与政治场相互借力

——论早期新诗的政治话语

伍明春

若要深入谈论早期新诗的各种议题,恐怕都难以完全绕开复杂政治话语的纠葛。众所周知,新诗诞生于政治上群雄逐鹿、文化上中西大碰撞的民国早年,政治话语无疑构成其起源性语境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以胡适为代表的早期新诗写作者,作为那个时代的知识阶层,大多保持着某种程度的介入政治的热情,这种热情也常常反映在他们的文学活动和诗歌写作中。与此同时,沈玄庐、戴季陶、朱执信等一些民国元老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的时代氛围里,面对军阀控制的北洋政府政治上的倒行逆施,也乐于借助新诗这一颇具活力的新文学形式来传达他们的政治理念。上述多种影响因素合力形成的叠加效应,使得政治话语从不同层面、以多种方式渗透到早期新诗的写作中,早期新诗活动中的文学话语和政治话语的对话、交融,折射出文学场与政治场之间相互借力的关系。

本文所谓的“文学场”,指的是以胡适为代表的新文学写作者和拥趸者在当时的思想文化界中所占据的一个话语场域,而“政治场”则指以沈玄庐、戴季陶、朱执信等民国元老为代表的政界人物所占据的一个话语场域。这两个原本相互独立的场域在一个特殊时期出现了交集,清晰地勾勒文学场与政治场之间相互借力的关系,并呈现其中隐含的文化意涵,自然是早期新诗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

《谈新诗》:“大事”的诉求

曾被朱自清称为早期新诗“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的《谈新诗》是新诗史上的重要文献之一,最早发表在1919年10月10日的《星期评论纪念号》上,作者胡适当时为这篇文章郑重其事地加上了一个副标题:“八年来的一件大事”。换句话说,胡适把新诗的诞生标举为中华民国建立以来的一件“大事”,纳入到一个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宏大叙事框架之中。尽管胡适本人似乎刻意要让早期新诗疏离与现实政治的关联,他在该文的开头这样声明道:“现在《星期评论》出这个双十节的纪念号,要我做一万字的文章。我想,与其枉费笔墨去谈这八年来的无谓政治,倒不如让我来谈谈这些比较有趣味的新诗罢。”“无谓”一词,鲜明地表明了他对民国成立以来畸形政治生态的不满态度。然而,有意思的是,《谈新诗》的写作缘起及发表平台的选择,其实都颇具政治意味。从这段声明透露的信息看,胡适写这篇文章可以说是一次“命题作文”。值得注意的是,为他出题的并不是《新青年》同人,而是中国国民党主办的刊物《星期评论》。事实上,此前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等鼓吹新文学的重要文章均发表于大力倡导“文学革命”的《新青年》杂志,也就是在学院知识分子把控的文学场内的话语平台上发声;而他专门讨论新诗问题的《谈新诗》一文,则是应政治场的一个重要话语平台之邀约而作,所谈论的内容尽管还是文学问题,却在传播方式上试图借力于文学场之外的政治场,以期获得更为广泛的影响。此举无疑也是胡适为早期新诗争取一个更大的合法性空间而运用的一种策略。

《星期评论》是“五四”时期由中华革命党主办的一份周刊,1919年6月8日创刊于上海;同年10月,中华革命党改组成中国国民党后,该刊即转为中国国民党主办的刊物,戴季陶和沈玄庐任主编;迫于北洋政府施加的强大压力,该刊在1920年5月1日出版第47期后于同年6月6日停刊。《星期评论》显然是明确支持新文学的,几乎每期都开设有“诗”栏目,专门发表新诗作品,但这并不能改变它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这一事实。发表胡适《谈新诗》的同一期双十节“纪念号”上,还发表了孙文的《中国实业当如何发展》、廖仲恺的《革命继续的工夫》、戴季陶的《英国劳动组合运动》、民意(胡汉民)的《我们要一种什么样的宪法》、蒋梦麟的《实验主义理想主义与物质主义》、林云陔的《唯物史观的解释》、蒨玉的《女子与共和之关系》、徐季龙的《宗教的共和观》等文,除《谈新诗》外,其他文章谈论的都是社会、政治方面的议题,这些议题无不流露出作者鲜明的政治意图。《谈新诗》虽然被排在纪念号的最后一篇的位置,但也赫然出现在本期刊物所列的“本号重要目次”中,这一方面体现了编者对这篇文章及其作者的重视,另一方面表明编者也意识到,应该把以早期新诗为代表的新文学建设问题置于现代民族国家的整体构想之中。

“国语”正是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一项重要指标,自然也成为谈论新文学和早期新诗的一个关键词,胡适曾在当时的多篇文章中使用过这一关键词。据当代学者王尔敏考证,该词其实并非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后方才出现,而是肇始于1903年京师大学堂学生上书时任北洋大臣的袁世凯的呈文中。不过,王尔敏也指出,在中华民国已经宣告成立若干年的“五四”新文学语境中,“国语”一词的内涵相应地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国语’一词之简明定义,即为全国性国家公用语言之意。此一词汇之生成背景,颇有明晰渊源。最重要根本之‘国语’之观念,启导于民族主义思想……”在胡适看来,新诗就是一种“国语的韵文”,是他构想中的“国语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急先锋。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对“国语”“国语的文学”的阐述常常语焉不详,有时在一些文章中相应地代之以“白话”“活的文学”“白话文学”等语词。

关于“国语”和“国语文学”的关系问题的讨论,颇具某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吊诡意味,胡适对此的解释是:“国语不是单靠几位言语学的专门家就能造得成的;也不是单靠几本国语教科书和几部国语字典就能造成的。若要造国语,先须造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自然有国语。”胡适在这里的逻辑很明晰:大力发展丰富的国语文学,是制定所谓“标准国语”的前提。至于具体做法,胡适认为,除了充分利用既有的白话文学资源外,建设国语文学甚至也并不完全排斥文言的成分:“所以我以为我们提倡新文学的人,尽可不必问今日中国有无标准国语。我们尽可努力去作白话的文学。我们可尽量采用《水浒传》《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的白话。有不合今日的用的,便不用它;有不够用的,便用今日的白话来补助;有不得不用文言的,便用文言来补助。这样做去,决不愁语言文字不够用,也决不用愁没有标准白话。中国将来的新文学用的白话,就是将来中国的标准国语。造中国将来白话文学的人,就是制定标准国语的人。”而具体到早期新诗如何才能真正成为“国语文学”的一部分,《谈新诗》分别从语言、音节、方法等角度来说明一首“纯粹新体诗”必须满足的若干条件;而在另一篇文章里,胡适谈到了制定“标准国语”的难度和必经过程:“你想要用国语,千万不要怕南腔北调的国语。你不经过南腔北调的国语,如何能有中华民国的真正国语呢?”

“国语”这一语词显然具有鲜明的政治意涵,胡适关于“建设国语文学”的构想,也得到了政界人物的关注和呼应。这种关注和呼应,除了邀约胡适《谈新诗》一文外,在其他方面也有所表现。譬如,1919年末至1920年初,胡适曾在与当时政界的重要人物廖仲恺、胡汉民、朱执信等人的往来书信中,较为深入地讨论了中国古代的井田制问题。其中廖仲恺1919年12月19日致胡适信的开头,还专门提及也是中国国民党主办的《建设》杂志向胡适约稿一事:“先生能够早日把《国语的文法》做好寄来,不但使《建设》读者得受许多益处,并且使国语的文学有个规矩准绳,将来教育上也可得无限便利,这是我们同人所最恳切希望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在那个特殊的时代,政治场和文学场的互动是颇为活跃的。

民国元老们的新诗写作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开展的时代里,早期新诗的合法性问题虽然尚存争议,然而其对当时的青年读者思想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每一个敏感的政治人物对这一点基本上都不会视而不见。当然,具体到每一个个体做出的反应,却是因人而异的。譬如,“中华民国”的缔造者孙中山曾写过不少旧体诗词来申述他的革命理念,中国古典诗歌的美学传统在他眼中可谓魅力无穷:“中国诗之美,逾越各国,如三百篇以逮唐宋名家,有一韵数句,可演为彼方数千百言而不尽者,或以格律为束缚,不知能者以是愈见工巧”;相形之下,他对新诗的态度可以说相当保守:“今倡为至粗率浅俚之诗,不复求二千余年吾国之粹美,或者人人能诗,而中国已无诗矣。”此语对新诗的批判不可谓不犀利,有论者曾对此做过一个颇为精准的评价:“政治上的激进主义地推进民主自由,文化上的保守主义地呵护古典艺术,在这位民国缔造者那里矛盾地统一着。”但孙中山的追随者却似乎并不完全认同他的这一观点,如戴季陶、沈玄庐、朱执信等人,反而乐于借用新诗的形式来表达他们的政治抱负和革命情怀。

这种表达形式的选择当然也有现实的原因。新诗诞生之初的那几年,正值北洋政府掌握实权,是包括孙中山在内的民国元老们颇为失落的时期,他们被边缘化在一个日益逼仄的政治空间里,自然希冀通过新诗这一为当时青年人广泛接受的文学形式来更有效地宣扬他们的政治主张,从而获得更多支持,为未来回归权力中心做好准备。而此时,最直接也见效最快的做法,就是他们自己拿起笔来客串写作新诗。

戴季陶的《开差》的主题是对军阀混战的强烈批判。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是一个被强征入伍的男子,连年的战争让他和他的家庭都遭受了巨大的痛苦:“昨夜梦见我的爱妻,大声呼救在山林里!下衣撕破上衣单,头发蓬蓬乱如鬼。我那七十岁的老娘呵!被谁绑在大树上,一身的衣服都剥去!我急忙奔上前,忽然一阵喇叭声,吹到我耳朵里。原来是队长要开差去!”作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在被卷入残酷的战争之后,不能保护自己的妻子和母亲,其内心的伤痛是何其深重。这种富有视觉冲击力的场景,往往最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而《阿们》则以一种反讽的手法,表达了对身处都市最底层的工人的深切同情:“一天不作工,没有了米;两天不作工,没有了衣。那严厉的房东呵!他还要硬赶我出门去。这样繁华的上海呵!只见许多华丽庄严的教堂,竟找不出一个破烂的栖留所!‘上帝呵!上帝!!你快些儿来接引我呵!进天国去伺候你!阿们!’”作者在这里向读者表明,面对悲惨的命运,向上帝呼告已完全失去了宗教层面的拯救意义,而是沦为结束当下饥寒交迫的痛苦生活的最便捷解决方式——选择死亡。

同样是写城市里底层工人艰难的生存境遇,沈玄庐在堪称姊妹篇的《工人乐》和《富翁哭》两首诗中设置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情境。他把工人和富翁的生活并置,让读者对二者之间的巨大反差一目了然:“我说:我们棉袄夹裤过得冬。他们红狐紫貂还要火炉烘。我们十里八里脚步轻且松,他们一里半里也要汽车送。绞脑无汁体无力,——何如一手锄头一手笔?世界为有了他们,无冬无夏无休息”(《工人乐》);“工人乐——富翁哭——富翁——富翁——不要哭,——我喂猪羊你吃肉;你吃米饭我吃粥。你作马,我作牛;牛耕田,马吃谷。马儿肥肥驾上车,龙华路上看桃花。春风三月桃花早,道旁小儿都说马儿跑得好。哪里知道马儿要吃草”(《富翁哭》)。尽管是苦中作乐,但作者在这里对工人的前途和命运还是抱着几分乐观的希望,抒情风格上也就呈现出某种明朗感。

与戴季陶、沈玄庐诗贴近现实的表现手法不同,朱执信的诗更重视某种象征和意境的营造。譬如他的《毁灭》:“一个明星离我们几千万亿里,他的光明却常到我们眼睛里。宇宙的力量几千年前把他毁灭了,我们眼睛里头的光明还没有减少。你不能不生人,人就一定长眼睛。你如何能够毁灭,这眼睛里头的星!一个星毁灭了,别个星刚刚团起。我们的眼睛昏涩了,还有我们的兄弟我们的儿子!”在这里,星星显然是革命火种的象征。这种手法可能受到胡适诗作的影响,这首诗的小序也透露了朱执信当时经常阅读胡适的新诗作品:“读胡适之先生诗,忽忆天文学家言,吾人所见星光有数千年前所发者,星光入吾人眼中时,星或已灭矣,戏成此诗。”另一首哀悼英年早逝的革命战友的诗,基本上也可以看作是作者的某种自况,甚至可说是一个谶言,因为作者在写作此诗一年后也惨遭杀害:“你抛弃了将来,来保护你的从前。到了今天,我眼里享自由的仲实早已死了,心里闹革命的仲实从此再无更变!”(《悼黎仲实》)

上文述及的民国元老们的这些诗作,无论是表现手法,还是主题内容,其实大多与胡适的《人力车夫》、刘大白的《卖布谣》、刘半农的《学徒苦》《相隔一层纸》等关切底层民生之作并无二致。因此,许德邻1920年在编选《分类白话诗选》时,就把戴季陶、沈玄庐等人的政治关怀题材的白话诗和胡适等人相同题材的诗都编入“写实类”一辑中。因为,如果仅仅把他们作为一般的白话诗作者,放入当时庞大的白话诗作者群中,那么,他们很快就被湮没无形。我们之所以在这里特别讨论他们是因为他们具有特殊的文化身份;而这种身份所带来的象征资本,使得他们的白话诗写作不仅为他们所处的政治场提升了、拓展了话语空间,也从另一个角度为早期新诗合法性的寻求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政治话语的权宜性

从文学创作的艺术规律看,文学话语和政治话语在多数情况下是龃龉的,二者之间要真正实现在一篇作品里合二为一,关键在于文学形式的成熟——只有文学形式成熟了,才具备足以化合政治话语的力量。早期新诗处于新诗发展的初始阶段,当时只能在语言解放(用白话写作)、主题更新(加入时代主题)方面有所作为,而在形式建设方面还显得十分孱弱。正因如此,早期新诗中的政治话语表现出很突出的权宜性特征。这种权宜性特征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政治场人物借力早期新诗体现的是一种外部的权宜性,文学场中人抒写政治话语,是一种内部的权宜性。所谓外部和内部的差异,主要体现为前者的写作几乎都是一次性的“客串”,因为这些作者的志业是政治;而后者的写作是带有较为自觉的文类意识的,虽不一定是职业的,但至少是持续性的、具有一定的规模,多数作者的志业是文学。

按照布尔迪厄的艺术场域理论,当文学场内部的活力不足时,可能就需要转向外部去寻求新的话语活力:“在平衡阶段,位置的空间倾向于控制占位的空间。应该在与文学场中的不同位置相联系的特定‘利益’中寻找文学(等)占位的原则,甚至寻找场外的政治占位的原则。”胡适等早期新诗作者借力于政治话语,显然也有“寻找场外的政治占位”的策略考量。换言之,当“白话”这一文学革命重要诉求的感召力发挥到极限时,早期新诗必须寻求某种新的话语活力,在那个文化革新和政治动荡交错纠缠的民国初年,政治话语自然就成了胡适等早期新诗作者的首选,这同样也是一种权宜性的表现。胡适《四烈士塚上的没字碑歌》堪称这方面的代表作:

他们是谁?

三个失败的英雄,

一个成功的好汉!

他们的武器:

炸弹!炸弹!

他们的精神:

干!干!干!

他们干了些什么?

一弹使奸雄破胆!

一弹把帝制推翻!

他们的武器:

炸弹!炸弹!

他们的精神:

干!干!干!

他们不能咬文嚼字,

他们不肯痛哭流涕,

他们更不屑长吁短叹!

他们的武器:

炸弹!炸弹!

他们的精神:

干!干!干!

他们用不着纪功碑,

他们用不着墓志铭:

死文字赞不了不死汉!

他们的纪功碑:

炸弹!炸弹!

他们的墓志铭:

干!干!干!

胡适在这首诗前的小序中,先是介绍了民国政府所建的四烈士墓墓主的革命经历等基本情况,最后说明了写作的缘起:“十年五月一夜,我在天津,住在青年会里,梦中游四烈士塚,醒时作此歌。”胡适在这里关于梦游情境的叙述,显然是为了拉近抒情主体和表现对象之间的距离,从而为弥漫全诗的政治话语作必要的铺垫。

胡适还有不少介入现实政治的诗作,譬如1919年6月11日陈独秀被捕,胡适写了《“威权”》一诗,直接而鲜明地表达了他对当局的强烈不满:“奴隶们同心合力,/一锄一锄的掘到山脚底。/山脚底挖空了,/‘威权’倒撞下来,活活的跌死!/”;而在同年8月30日,《每周评论》被北洋政府查禁,作为主编的胡适写下《乐观》一诗,把被禁的刊物比作一株大树,把北洋政府比作“斫树的人”,以一种隐喻的方式曲折地表达了他的抗争态度,也流露出对反动势力必然失败的乐观情绪:“过了许多年,/坝上田边,都是大树了。/辛苦的工人,在树下乘凉;/聪明的小鸟,在树上歌唱,——/那斫树的人到哪里去了?”

作为早期新诗的开创者和大力实践者的胡适,他的文化身份也是多元的,除诗人身份之外,他既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又是北京大学的教授。多重身份赋予他丰厚的象征资本,这个象征资本,让年轻的胡适在诸多北大教授中脱颖而出,正如一位海外学者在论及“五四”时期支持新文学的北京大学教师群体所言:“26岁的胡适是其中最年轻的人物。但是,他那无可怀疑的受过西方教育的归国学者身份,他在北大的地位,以及他与《新青年》的联系,都标志着他是这个虽然规模较小但却条理分明、影响巨大的先锋派的天然领袖。他知道,无论他说什么都会引起人们的关注——至少在那些日子里——也会得到人们恭敬的聆听。”正是凭借在当时文化语境中获得的特殊地位,胡适新诗写作中的政治话语,才发挥出了一般早期新诗作者难以企及的影响力。

不过,《尝试集》出版之后,胡适几乎不再写新诗了,他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现实政治的各种活动中。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体现了胡适新诗写作整体的权宜性,其中包含政治话语的权宜性。当代学者沈卫威曾清晰地描述胡适自由主义思想的转变过程及其重要节点:“‘五四运动’以后,胡适由文化上的自由主义向政治上的自由主义顺转。从1920年胡适签名(7人之一)看出的《争自由的宣言》,1922年列名(16人之一)宣布《我们的政治主张》,以及实际运作的《努力》周报,他都是在做一些实在的干预政治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张扬自由主义精神。”这个转变过程基本上与胡适新诗写作活动的转变相重合。

在早期新诗之后的发展历程中,新诗与政治话语的关联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从左翼诗歌到政治抒情诗,到天安门诗歌运动,再到朦胧诗,这种此起彼伏的更替现象无不体现了每个历史阶段的诗歌革新在文学场中的占位效应:“应该从这个角度,重构诗歌运动的历史,诗歌运动依次反抗诗人形象连续不断的代表……并且依靠合法建立的和有立法权的重要文本,包括序言、计划或宣言,努力重新发现可能或不可能的形式和形象空间的客观概貌,这种客观概貌如是出现在每个伟大的革新者面前,并且重新发现每个革新者关于他的革命任务的表象……一切的发生,仿佛是每一次这种革命都把衰退作用下显示其传统特点的方法,驱除到合法诗歌的空间之外,从而促进了对诗歌语言的历史分析,这种分析倾向于孤立看待最特殊的方法和效果……”事实上,不管是在哪个历史阶段,占位效应的持续力如何,新诗中政治话语的权宜性总是一个相当棘手但又难以忽略的话题。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1. 胡适:《谈新诗》,《星期评论纪念号》,1919年10月10日。
  2. 王尔敏:《中国近代文运之升降》,中华书局,2011,第113页。
  3. 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新青年》1918年4月15日,第4卷第4号,载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1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第56页。
  4. 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新青年》1918年4月15日,第4卷第4号,载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1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第57页。
  5. 胡适:《〈国语讲习所同学录〉序》,载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1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第226页。
  6. 胡适:《井田辨》,《建设》1920年2月,第2卷第1号,载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1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第394页。
  7.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第539页。
  8. 毛翰:《民国首脑们的诗》,《书屋》2006年第5期。
  9. 执信:《毁灭》,《星期评论》第18号,1919年10月5日。
  10. 布尔迪厄:《艺术的法则》,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第207页。
  11. 胡适:《尝试集》,亚东图书馆,1922,第106~107页。
  12. 格里德:《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鲁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第67~68页。
  13. 沈卫威:《自由守望:胡适派文人引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26页。
  14. 布尔迪厄:《艺术的法则》,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第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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