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天堂时,我以为每个人看到的都和我一样:足球场球门竖立在远处,粗壮的女学生在投掷铅球和标枪,所有的建筑物看起来都像极了镇子东北郊那些六十年代兴建的高中学校。一排排低矮宽敞的教室散布在沙地周围,屋顶挑高,空间开阔,让它们看上去颇具现代感。我最喜欢那里青绿色与橙色相间的石板,就像费尔法克斯高中的石板地一样。活着的时候,我经常缠着爸爸开车载我去费尔法克斯高中,好想象一下自己在那里上课的情景。
读完初中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之后,高中将是个全新的开始。等我上了费尔法克斯高中,我要坚持大家叫我“苏姗娜”,我要让头发像羽毛般柔软,或是扎个马尾辫;我要拥有让男孩垂涎、让女孩忌妒的身材。最重要的是,我要对每个人都非常好,好到大家不得不仰慕我,不然会良心不安。我喜欢想象自己受到女王般的尊崇,保护那些在学校餐厅受欺负的同学的情景。如果有人讥笑克莱夫·桑德斯走路像女孩子,我会冷不防地狠狠踹那人一脚;如果男孩子嘲笑菲比·哈特的大胸,我会大声告诉他们那些笑话一点儿都不好笑。其实菲比走过我身旁时,我也在笔记本的边缘偷偷写下过“温内贝戈人”“无敌大胸”“厢型车来喽”等字眼,当然我必须不经意地“忘记”自己也曾如此幼稚。我坐在车子后座,爸爸一边开车,我一边做白日梦,想到后来得意忘形。我想象自己短短几天就征服了费尔法克斯高中,甚至莫名其妙地,高二就拿到了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
这些就是我在人间的梦想。
在天堂待了几天之后,我发现投掷铅球、标枪的运动员,以及那些在龟裂的柏油路上打篮球的男孩都有他们各自版本的天堂。我的天堂虽然和他们的天堂不完全一样,但还是有很多相同之处,所以他们才会出现在我的天堂里。
在天堂的第三天,我遇见了霍莉,她后来成了我的室友。第一次见面时,她正坐在秋千上看书。(我没去质疑为什么高中里还有秋千。天堂本来就是这样的,你要什么,就有什么。秋千的座位可不是普通的木板,而是结实的黑橡胶圈。荡秋千之前,你可以舒服地蜷缩在橡胶圈里,或是在上面跳一跳。)霍莉坐着看书,书上的文字奇形怪状。爸爸有时从“合发小馆”带肉丝炒饭回家,我在外卖盒子上曾看到过类似的文字。巴克利非常喜欢这家越南餐厅的名字,他每次都扯着嗓门大喊:“合发!”不过我现在认识了真正的越南人,也就知道了合发小馆的老板赫尔曼·杰德根本不是越南人,他的真名也不叫赫尔曼·杰德,而是他从中国移民到美国时新取的名字。这些都是霍莉告诉我的。
“嗨,”我说,“我叫苏茜。”
霍莉后来告诉我,她从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里选了这个名字,不过那天她只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我叫霍莉。”她说。因为她想说一口标准的英文,所以在她的天堂里,她讲话不带任何口音。
我盯着她的黑发,黑发闪烁着丝绸般的光芒,就像在时装杂志里看到的一样。“你在这里多久了?”我问道。
“三天了。”
“我也是。”
我在她旁边的秋千上坐下来,我不停地转圈,将铁链缠绕成一团,一直扭到顶端之后才松手。秋千转了又转,过了好一会儿才停住。
“你喜欢这里吗?”她问道。
“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
我们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在天堂里,我们最单纯的梦想都会实现。学校里没有老师。我上美术课,霍莉参加爵士乐团,除此之外,我们不必进教室。学校里的男孩子不会偷掐我们的屁股,也不会说我们有狐臭,我们的教科书是《十七岁》《魅力》和《时尚》杂志。
霍莉和我有许多相同的梦想,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天堂也不断扩充。
辅导员弗兰妮成了我们的良师。四十几岁的弗兰妮,年纪足以当我们的妈妈。霍莉和我过了一段时间才想清楚,原来这也是我们那些单纯的梦想之一:妈妈。
在弗兰妮的天堂里,她勤奋工作,努力有了成果,也得到了应得的赏识。她在世时是个协助游民和贫民的社会工作者。她在圣玛丽教堂工作,这个教堂专为妇女和小孩提供膳食,弗兰妮负责接电话、打蟑螂,大小事情一手包办。有一天,一个男人到教堂找他太太,他一枪射中了弗兰妮的脸。
在天堂的第五天,弗兰妮走到我和霍莉面前,递给我们两杯青柠檬果汁,我们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我来看看能不能帮得上忙。”她说。
我望着弗兰妮笑纹密布的蓝色小眼睛,诚实地对她说:“我们好无聊。”
霍莉伸长舌头,忙着看舌头有没有变绿。
“你想要什么?”弗兰妮问道。
“我不知道。”我说。
“想清楚自己要什么就行了。只要愿望足够强烈,并且想明白原因,真正了解自己为什么想要,你的梦想就会成真。”
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也不难,我和霍莉就这样得到了我们的复式公寓。
我讨厌我在人间住的错层式房子,也讨厌爸妈的家具。从我们家看得到邻居家,邻居家也看得到隔壁邻居,基本上,山坡上的每栋房子看起来都一个样。从霍莉和我的复式公寓往外看是个公园,我们既知道其他邻居的存在,又不至于离他们太近,只是隐约能看到其他房子的灯火,这个距离刚刚好。
到后来我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很想知道在世时从不知道的事情,比方说,我好想长大。
“活着才会长大,”我对弗兰妮说,“我想活着。”
“不行。”弗兰妮说。
“最起码我们可以观看活着的人吧?”霍莉问道。
“你们已经在看了。”弗兰妮说。
“我想霍莉的意思是说,想看看人是怎么过一辈子的。”我说,“我们想从出生看到去世,看看大家怎么度过一生。我们想知道他们的秘密,这样我们才能假装自己的日子更好过一点儿。”
“但你还是没办法体验真正的成长。”弗兰妮强调说。
“谢谢你的提醒,聪明人。”我说。无论如何,我们的天堂是变得越来越热闹了。
这里仍然有高中,天堂高中里的建筑物和费尔法克斯高中的看上去差不多,只是多了四通八达的道路。
“出去走走吧,”弗兰妮说,“你们会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的。”
因此,我和霍莉出发一探究竟。我们发现天堂里有个冰激凌店,你点薄荷冰激凌时,没有人会告诉你:“对不起,现在不是卖薄荷冰激凌的季节。”天堂里有份报纸时常刊登我们的照片,让我们觉得自己成了大人物。因为霍莉和我都喜欢时装杂志,因此报上还出现了不少时尚名人、社交名媛等真实人物。霍莉有时显得心不在焉,有些时候我去找她,发现她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时我就知道霍莉去了她自己的小天地—她的天堂里我们无法共享的那部分。每当这时我就会分外想她,这种思念的心情有点奇怪,因为那时我明知道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我希望哈维先生去死,希望自己还活着,这是我最大的梦想,却无法实现。天堂毕竟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观察,诚心企盼,说不定能改变凡间我所爱的人的生活。
十二月九日接电话的是爸爸,自此揭开了悲剧的序幕。他告诉警方我的血型,还向警方描述了我光洁的皮肤。警方问他我还有没有其他可辨识的特征,他开始详细描述我的脸部特征,越讲越深陷其中。费奈蒙警探没有打断爸爸的话,他还有一个非常悲惨的消息要告诉爸爸,却不知该如何开口。犹豫再三,他终于说:“萨蒙先生,我们只找到一个尸块。”
爸爸站在厨房,悲恸得浑身颤抖,不能自已。他该怎么把这个消息告诉阿比盖尔呢?
“这么说,你们无法确定苏茜已经死了?”他问道。
“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费奈蒙警探说。
爸爸就这么告诉了妈妈:“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
一连三个晚上,爸爸不知道该对妈妈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在此之前,他们两人从来没有同时崩溃过。通常都是一方安抚另一方,从来不曾同时需要彼此的慰藉。以前总有一方比较坚强,遇到状况时,两人互相拥抱,比较软弱的一方感受到对方的力量,心情也就会好过一点。他们从不曾真正了解什么叫作“恐惧”,直到此刻才体会到它的滋味。
“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妈妈念叨着,爸爸希望她听得进这句话,她也死死地抓着这句话不放。
妈妈知道我的银手镯上每一个小饰物代表什么,她记得我们是在哪里买的银手镯,也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它。她列了一张清单,巨细靡遗地列出我的穿戴,如果有人在几英里以外的地方或是某条马路上的隔离带里发现了单子上的东西,警方说不定能凭借着这些证据,找到杀害我的凶手。
我看着妈妈仔细地列出我所穿戴及喜欢的东西,心中充满温情,却又阵阵苦楚。她明知机会渺茫,却仍抱着一丝希望。她期待那些捡到卡通橡皮擦或是摇滚明星徽章的陌生人,能将这些东西交给警方。
和费奈蒙警探通过电话之后,爸爸伸手握住妈妈的手,两人坐在床上,一言不发地瞪着前方发呆。妈妈麻木地紧握着手上的清单,爸爸觉得有如置身黑暗的隧道。过了一会儿,天上飘起雨丝,虽然他们都没说话,但我可以感觉到他们想着同一件事:下雨了,苏茜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雨中。他们都希望我平安,躲在一个温暖干燥的地方。
他们不知道谁先入睡,两人精疲力竭,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雨势忽大忽小,气温也越来越低,到后来下起了冰雹,小石块一样的冰雹敲打着屋顶,激起阵阵声响。他们同时被惊醒,心中充满了罪恶感。
他们沉默不语。房间另一端的灯还亮着,他们在微弱的灯光中看着对方。妈妈失声痛哭,爸爸将她抱在怀里,用大拇指擦去她的泪痕,捧起她的脸颊,双唇轻柔地吻着她的双眼。
他们轻触彼此,我便不再看着他们,而把视线移到玉米地,看看警方隔天早晨能不能在田里找到什么东西。冰雹打弯了玉米秆,也把小动物全赶进了洞穴。离地面不深的洞穴里住着一群野兔,我喜欢野兔,可它们常跑到附近人家的花园里偷吃蔬菜和花朵。人们在花园里放了毒饵,有时,某只不知情的兔子会把毒药带回家,结果,在地面之下,某个远离那些投放毒饵的人们的洞穴里,整个野兔家族蜷缩在一起,悄无声息地同归于尽。
十日早上,爸爸把整瓶威士忌倒进厨房水槽,琳茜问他为什么把酒倒掉。
“我怕我会喝。”他说。
“昨晚的电话里说了什么?”我妹妹问道。
“什么电话?”
“我听到你说星星爆裂的光芒,每次提到苏茜的笑容,你总是这么说。”
“是吗?”
“没错,听起来傻傻的,是警员打来的电话,对不对?”
“你要听实话?”
“我要听实话。”琳茜十分肯定。
“警方找到一个尸块,他们说可能是苏茜的。”
琳茜觉得有人狠狠地朝她胃部打了一拳:“你说什么?”
“没有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爸爸试图解释。
琳茜坐在餐桌旁,说:“我觉得我快吐了。”
“宝贝儿,你还好吗?”
“爸,我要你告诉我警方找到的是哪一部分的尸体,然后请你准备好,我八成会吐。”
爸爸拿出一个巨大的金属搅拌盆。他把盆子放在桌上,摆到琳茜旁边,然后坐了下来。
“好,”她说,“告诉我。”
“警方说是一只胳膊肘,吉尔伯特家的狗发现的。”
说完爸爸就握住琳茜的手,正如先前所言,琳茜果然吐在那个闪闪发亮的金属盆里。
当天早晨稍后,天气逐渐转晴,警员把离我家不远的玉米地围起来,开始进行搜索。雨水、冰霜,再加上融化的积雪与冰雹,使整片玉米地泥泞不堪,但仍看得出有个地方刚被动过,警方由这里开始挖掘。
根据后来的化验报告显示,那里的泥土多处掺杂着高浓度的我的血液,但警方当时并不知情,他们不断地在周围冰冷潮湿的泥土中翻找着,试图找寻一个失踪的女孩,愈挖愈觉得沮丧。
在靠近足球场的田边,好几位邻居远远地站在警戒线外,看着玉米地里站了这么一群身穿蓝色厚重风雪大衣、手执铁铲和类似医疗器具的男人。大家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爸妈待在家里,琳茜在她房里,巴克利留在他朋友奈特家。奈特住在附近,接下来这一段日子里,巴克利会经常待在他家。大家告诉巴克利说,我到克拉丽莎家玩去了,要过一阵子才会回来。
我知道我的尸体在哪里,却没办法告诉任何人,只能悄悄观察,等着看大家会找到什么。当天下午,如同晴天霹雳一般,有个警员突然举起沾满泥土的拳头,高声喊叫。
“快到这里来!”他大喊,其他警员马上跑过去,把他团团围住。
当时,除了史泰德太太之外,其他的邻居都回家了。搜寻人员围着发现东西的警员商议了一阵,费奈蒙警探穿过拥挤的人墙,向史泰德太太走来。
“史泰德太太吗?”他隔着警戒线问道。
“我是。”
“你有个正在学校就读的小孩,是不是?”
“是的。”
“请跟我过来,好吗?”
一名年轻的警员带领史泰德太太进入警戒区,他们穿过凹凸不平、被翻得乱七八糟的玉米地,走到大家站的地方。
“史泰德太太,”费奈蒙警探说,“这个东西您看起来眼熟吗?”他边说边举起一本平装本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孩子们在学校读过这本书吗?”
“读过。”她小声地回答,脸上血色尽失。
“您介不介意我问您……”他展开了问讯。
“九年级,”她凝视着费奈蒙警探湛蓝的双眼说,“苏茜今年九年级。”她从事心理咨询,向来自认能承受坏消息,也能理智地和患者讨论他们生活中各种棘手的问题,但现在她却发现自己扑倒在带她过来的年轻警员怀里。我可以感觉到,她真后悔之前没有跟其他邻居一起离开,她真希望自己现在正和先生坐在客厅里,或是和儿子待在后院。
“谁是这门课的老师?”
“迪威特太太,”史泰德太太说,“读了《奥赛罗》之后,孩子们觉得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轻松多了。”
“《奥赛罗》?”
“是的。”她说。这些学校里的琐屑信息忽然变得非常重要,所有警员都在屏息静听。“迪威特太太喜欢随时调整阅读书单,圣诞节之前,她决定逼紧一点,规定大家读莎士比亚的作品,她把《杀死一只知更鸟》当作奖品。如果苏茜有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这表示她已经交了《奥赛罗》的读书报告。”
这些信息后来都得到证实。
警员开始打电话查证。我眼看着受到波及的圈子逐渐扩大。迪威特太太确实已收到我的读书报告,她后来把报告原封不动地寄还给爸妈,里面还附有一张纸条,写着:“我想你们一定想保留这份报告,我非常非常遗憾。”妈妈难过得看不下去,所以琳茜把报告收了起来。报告的标题叫作“被放逐者:独行侠”,“被放逐者”是琳茜的点子,我又加上了“独行侠”三个字。琳茜在报告边缘打了三个小洞,很快地把每一页仔细手写的纸张塞进了一本空白的活页笔记本,压在衣柜里的娃娃盒子下面,一个盒子里是芭比,另一个里则放着一套几乎全新的、让我眼红的红发安安和安迪。
费奈蒙警探打电话给爸妈,他说警方找到了一本书,他们认为我遇害当天曾带着它。
“但这种书谁都可能有,”爸爸对妈妈说—两人再次彻夜不眠,“也说不定这是苏茜哪天上学时弄丢的。”
证据越来越多,但他们依然拒绝接受事实。
两天之后,也就是十二月十二日,警方找到我在伯特先生课堂上做的笔记。纸张上的泥土和周围所采集到的泥土样本不符,因此警方判断纸张可能是被小动物从命案现场叼过来的。伯特先生在课堂上讲了一大堆理论,虽然我恐怕永远无法理解其中的一些,但我依然很勤奋地在方格纸上做了笔记。有只小猫踢翻了某棵树上的乌鸦巢穴,这些方格纸的碎条就夹杂在树叶和小树枝之间。警方又在其中仔细翻检,发现除了方格纸外,还有一些比较薄而易碎、上面没有格线的纸片。
发现笔记的女孩认出有些不是我的笔迹,而是雷·辛格的笔迹。雷对我心仪已久,他在他妈妈特制的卷烟纸上,给我写了一封情书,可惜我没机会看到了。星期三上实验课时,他把纸条夹在了我的笔记本里。他的笔迹相当特别,一眼就认得出来。警方汇总这些纸条,拼凑出了我的生物笔记和雷·辛格的情书。
一名警员打电话到辛格家找雷问话,他妈妈对警员说:“雷有点不舒服。”但警方还是通过她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信息。她把警员在电话里提出的问题一一转述给了儿子,雷听了之后又逐一回答:是的,他写了一封情书给苏茜·萨蒙;是的,伯特先生请苏茜收小考考卷的时候,他趁机把纸条夹在了苏茜的笔记本里;是的,他曾说自己是摩尔人。
雷·辛格成了头号嫌疑犯。
“那个讨人喜欢的男孩是嫌疑犯?”当天晚上吃饭时,妈妈问爸爸。
“雷·辛格人不错。”琳茜语调平平地说。
我看着我的家人,知道大家都很清楚雷·辛格绝不是凶手。
警方突然造访了雷·辛格家,他们仔细地审问雷,倾向性明显,话语中带着强烈暗示。雷黝黑的肤色以及愤怒的神情,再加上他美丽、颇具异国情调、莫测高深的母亲,更加深了警方的猜疑。但雷有不在场证明,一群不同国籍的学生都可以证明他的清白。雷的父亲在宾州大学教授后殖民时期历史,案发当天,他正在宾大的国际学生中心演讲,雷则在演讲中和大家分享他的青春期成长体验。
起初,因为案发当日雷没去学校,警方把这点视为证据,将他当成嫌疑犯,可后来有人向他们提交了一份出席了“郊区生活:美国经验谈”演讲人的名单,上面的四十五个人都看到雷站在讲台上发言,警方只好承认雷是清白的。警员站在辛格家门外,随手捏断树篱上的小树枝,他们以为不费吹灰之力就已经捉到了凶手,好像变魔术一样,答案真的就从树上掉到他们面前,但结果却并非如此。虽然雷是清白的,但学校里已经谣言满天飞,同学们原本才刚刚开始接受他,而现在,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前功尽弃了。自此之后,他一放学便马上回家,不再多停留。
这些事情令我急得发狂。哈维先生的绿色房子就在我家旁边,他在屋里裁剪尖形塔,拼建一座哥特式的玩具屋,我看在眼里,却不能把警员拉进哈维先生家,心里真是着急。哈维先生看电视新闻,仔细翻阅报上的消息,却坦然地摆出一副无辜的模样,就像穿着件旧外套一样从容自在。先前,他心中曾经波涛汹涌,而现在已经风平浪静了。
我试着从我家小狗“假日”身上寻求慰藉。我不让自己太想念爸爸、妈妈、妹妹和弟弟,但我告诉自己:想念“假日”没关系。我觉得想念家人等于默认自己永远不能和他们重聚—听来或许有点愚蠢,但我至今仍不相信也不接受我已经和他们分开了。“假日”晚上和琳茜待在一起,每次爸爸开门,面对另一个未知新状况时,它总是站在爸爸身旁;它静静地分担妈妈的悲伤;在大门紧闭的家中,它也乖乖地让巴克利拉扯它的尾巴和耳朵。
泥土里有太多血迹。
这些日子以来,陌生人不时上门来访:好心安慰却显得不知所措的邻居、假装关心却残忍无情的记者。一听到敲门声,家人都得先麻痹自己,以免情绪受到影响。十二月十五日又有人敲门,这次,爸爸终于接受了事实。
敲门的是赖恩·费奈蒙和一名穿着制服的警员,这些日子以来,费奈蒙警探对爸爸一直很好。
他们走进屋子。他们现在对我家已经很熟悉,了解妈妈的担心,知道如果有话必须讲,那就在客厅里讲,这样才不会被琳茜和巴克利听到。
“警方找到一件私人物品,我们认为是苏茜的。”赖恩小心翼翼地说。我可以感觉到他在字斟句酌,他知道爸妈一听到他的话,第一个念头一定是警方找到了我的尸体,确认了我的死讯。他必须把话说得很清楚,爸妈才不会这么想。
“是什么?”妈妈急切地问道。她双臂环抱在胸前,准备好听另一个无足轻重、只能引人做出推断的消息。她是一堵墙,警方找到的笔记本和小说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甚至觉得女儿少了一只手臂也活得下来,血迹再多也只是血,而不是尸体。诚如她丈夫所言:没有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她相信这一点。
然而,当警员举起装着我帽子的证物袋时,她瞬间被击垮了。那层罩着她的心的、铅灰色的水晶保护墙轰然倒塌,再也无法令她麻痹自己、逃避现实了。
“啊,绒球。”琳茜说,她偷偷从厨房溜进客厅,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看到她溜进来。
妈妈伸出双手,发出金属破裂般的短促尖叫,她如机械般坚硬的心开始慢慢破碎,似乎想在完全崩溃之前发出最后一点声音。
“我们做了纤维测试,”赖恩说,“不管是谁诱拐了苏茜,他在行凶时似乎用了这顶帽子。”
“你说什么?”爸爸问道。他浑身无力,警方说了什么,他完全无法理解。
“凶手用这顶帽子阻止苏茜喊叫。”
“什么意思?”
“帽子上沾满了她的唾液。”穿着制服的警员说,他一直安静地站在一旁,到现在才说话,“凶手用帽子堵住了苏茜的嘴。”
妈妈一把从赖恩·费奈蒙手上夺下帽子,她亲手缝在绒球上的铃铛发出声响。她颓然跪倒在地,俯身看着她亲手为我编织的帽子。
我看到琳茜呆呆地站在门口,她突然觉得爸妈变得如此陌生。周围的一切都陌生起来。
爸爸把好心的赖恩·费奈蒙和穿制服的警员送到大门口。
“萨蒙先生,”赖恩·费奈蒙说,“我们发现了大量的血迹,这意味着下手的人恐怕相当残暴,再加上我们讨论过的一些物证,如今我们不得不推断你女儿已经遇害。”
琳茜偷听到的一切证实了她之前已然知晓的事实—五天前爸爸告诉她警方找到了我的胳膊肘,从那时起她就知道我已经不在人世了。妈妈开始号啕大哭。
“从现在开始,我们会按凶杀案来侦办。”费奈蒙说。
“但我们还没有看到尸体。”爸爸依然不放弃希望。
“所有证据都显示你女儿已经遇害,我真的非常遗憾。”
那个穿着制服的警员一直没有直视爸爸哀求的眼神,我怀疑警察学校一定教过他们相关的内容。但赖恩·费奈蒙却迎着爸爸凝视的目光,“我晚一点再打电话给你们,了解一下大家的情况。”他说。
爸爸颓然地走回客厅,他已经心力交瘁,无法伸出手去安慰坐在地毯上的妈妈,或是安抚呆站在一旁的妹妹,而且他也不能让她们看到自己这副模样。他蹒跚地走上二楼,想到刚才看到“假日”卧在书房的地毯上,他刚才还在书房看到它。看到“假日”的一刻,他把脸埋进小狗浓密的颈毛里,此时,他才让自己哭出声来。
那天下午,爸爸、妈妈和妹妹蹑手蹑脚地走动,好像害怕脚步声会坐实那个坏消息似的。奈特的妈妈送巴克利回家,她敲敲门,却无人应答,只好又悄悄离开。虽然我家大门和左邻右舍的门看起来完全相同,但她知道屋里已起了变化。她决定和巴克利一起犯规,两人一起去大吃冰激凌,结果最后吃得弟弟都没胃口吃晚饭。
四点钟时,爸爸和妈妈不约而同地来到楼下的一个房间,他们从相对的两个房门走了进来。
妈妈看着爸爸说:“我妈。”爸爸听了点点头,然后打电话给我唯一健在的隔代长辈、我妈妈的妈妈—琳恩外婆。
妹妹被孤零零地抛在一旁,我真担心她会一时冲动做出傻事。她坐在她房里一张爸妈废弃不用的旧沙发上,拼命告诉自己要坚强:深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一动不动,每次尽可能地延长时间;蜷起身子,让自己像块小石头一样;把身子缩成一团,躲在没有人看得到的角落。
离圣诞节只剩下一星期,妈妈让琳茜自己决定要不要回学校,琳茜决定回去上课。
星期一早晨,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座位走向讲台。
“亲爱的,校长想找你谈谈。”迪威特太太悄悄对她说。
琳茜开口说话,眼睛却没有看着迪威特太太,她正在练习一项技能,希望自己能做到视而不见地与人交谈。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事让人不得不付出代价。迪威特太太是英文老师,更重要的是,迪威特先生是男孩们的足球教练,他一直鼓励琳茜加入他的球队。琳茜也非常喜欢迪威特夫妇。但从那天早晨起,琳茜决定只有在面对那些和她吵架的人时,才去直视对方。
她慢慢地收拾桌上的东西,听到教室四方传来窃窃私语。她确定在她离开教室之前,丹尼·克拉克对西尔维亚·亨利说了些什么。她甚至觉得有人故意把东西落在教室后面,只是为了去拿东西的时候,可以顺便和身边的人谈论几句“她死去的姐姐”。
琳茜穿过走廊,穿梭于成排的寄物柜之间,躲避着任何附近的人。我真希望能和她走在一起,边走边模仿校长走路的姿势和在礼堂开会时讲话的样子。每次在礼堂集合开全校大会时,校长总喜欢说:“你们的校长就是你们的一个有原则的朋友!”我会在她耳边学个不停,逗得她忍不住大笑。
她很庆幸走廊上没什么人,但她一走进行政中心,马上就遭遇了秘书们同情的目光。没关系,她早就在自己的房间里练习好了,面对众人的同情,她已经武装到牙齿了。
“琳茜,”校长凯登先生说,“今天早上我接到了警方的电话,我真为你感到难过。”
她直视着他,眼神有如激光般尖锐:“我到底有什么不幸的?”
凯登先生觉得他必须直截了当地介入孩子们的危机,他从书桌后面走出来,带琳茜一起坐在那张学生们口中的“校长室沙发”上。后来当政治浪潮席卷学校的时候,校方对一些问题变得比较敏感,有人提醒他说“沙发容易传达错误的含义,校长室里还是摆椅子比较合适”,凯登先生听了之后就把“校长室沙发”搬走,换上了两把椅子。
凯登先生和琳茜坐在“校长室沙发”上,我希望不管她多么心烦意乱,坐在这张大名鼎鼎的沙发上,仍能感觉到一丝兴奋。我不愿因为自己,而剥夺她所有的快乐。
“我们会尽全力帮助你。”凯登先生说,他确实在尽力。
“我很好。”琳茜说。
“你想不想聊聊?”
“聊什么?”琳茜问道,她露出爸爸所说的“使性子”的神情。爸爸有时也对我说:“苏茜,你别用这种任性的口气和我说话。”
“你所失去的。”校长说,伸手去碰琳茜的膝盖,那只手就像烙铁似的烫了她一下。
“我不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她说,同时鼓起勇气,强打精神拍了拍衬衣,检查了一下口袋。
凯登先生不知道该说什么。一年前,他和薇姬·库尔茨谈话时,薇姬哭倒在了他的怀里。当时情况确实棘手,但现在看来,薇姬·库尔茨似乎成功地克服了丧母的打击。当时他把薇姬·库尔茨带到沙发旁……不,不对,其实是薇姬自己走到沙发旁,径自坐了下来。“我为你的不幸感到难过。”话一出口,薇姬·库尔茨马上像一个吹得过大的气球突然爆裂一样号啕大哭。他把她拥入怀中,她哭了又哭,当天晚上,他就把西装送去干洗了。
但琳茜·萨蒙是个完全不同的女孩。她天资聪颖,学校选派了二十名天才生作为代表出席全州的“天才生研讨会”,琳茜就是其中之一。她档案中唯一的小问题是今年年初她带了本黄色小说《怕飞》到课堂上,被老师训诫。
“想办法逗她开心吧,”我真想对校长说,“带她去看马克斯兄弟的喜剧电影,去坐会发出像放屁声音的椅垫,或者让她看看你那几条上面印着小魔鬼吃热狗图案的拳击短裤!”我能做的只是不停地说话,但活着的人却听不到我在说什么。
学校让每个学生接受测验,以此判定谁是天才生、谁不是。我常对琳茜说,虽然我确实有点不高兴自己不是天才生,但更让我恼火的其实是她的金发。我们姐妹生来都有一头金发,但我的发色却越来越淡,到后来渐渐变成一头毫无个性的灰褐发;而琳茜的金发依然耀眼,还泛着神秘的光泽,她是家里唯一货真价实的金发女孩。
被评为天才生后,琳茜奋发图强,一心想做到名副其实。她闭门苦读,而且专攻大部头书。我看《神啊,你在吗?我是玛格丽特》之类的青少年读物,她则研读加缪的名著《抵抗、反叛与死亡》。虽然大部分内容她都看不懂,但她把书带在身边。同学们,甚至老师都对她敬畏三分。
“我的意思是,我们大家都想念苏茜。”凯登先生说。
琳茜默不作声。
“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凯登先生试着安慰琳茜。
琳茜面无表情地回瞪他一眼。
“现在你得担起责任喽,”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但琳茜始终保持沉默,让他觉得自己或许说中了什么,“你是萨蒙家唯一的女孩了。”
琳茜依然毫无反应。
“你知道今天上午谁来找我吗?”凯登先生一直保留着这个撒手锏,确信这件事一定能让琳茜有所反应,“迪威特先生早上来找我,说他想组建一支女子足球队。”凯登先生继续说,“你将是球队的核心人物。你的出色表现他看在眼里,和他队里的男选手不相上下,他觉得如果由你带头的话,其他女孩一定会踊跃参加,你觉得怎么样?”
妹妹的心房有如拳头般紧闭。她答道:“据说我姐姐在离球场大约二十英尺的地方遭到谋杀,我想我恐怕很难在这里踢球。”
这话正中靶心!
凯登先生目瞪口呆地看着琳茜。
“还有什么事吗?”琳茜问道。
“没事了,我……”凯登先生再度伸出双手,他还抱着一丝希望,指望琳茜能理解他的苦心,“我希望你知道,大家都很难过。”
“我第一堂课快迟到了。”她说。
那一刻,她让我想起西部片中的一个角色。爸爸喜欢西部片,我们父女三人常一起看深夜播出的影片,片中总有一个男人,开枪射击之后把手枪举到唇边,吹一口气,将烟雾吹向空旷的荒野。
琳茜站起来,慢慢走出校长办公室,这是她唯一可以喘息的时刻。秘书们聚集在校长室外,老师们站在讲台前,学生们坐在各自的课桌后面,爸妈在家,警员上门拜访。她绝不能被击溃。我看着她,感觉在她脑海里,有句台词一次又一次地浮现:很好。一切都很好。没错,姐姐死了,但这种事情随时都会发生,人总是难逃一死,不是吗?那天她走过校长室外面的办公室,看起来好像在直视秘书们的双眼,其实她看的是她们那擦得蹩脚的口红,以及她们两件套的绉纱上衣。
当天晚上,她躺在自己房间的地上,双脚伸到衣柜下方,做了十下仰卧起坐。然后翻身继续做伏地挺身,她做的可不是女孩们常做的那种,而是迪威特先生教的海军陆战队的操式:仰头、单手撑地,或是每做一组击掌一次。做了十组伏地挺身之后,她走到书柜旁取下两本最重的书,一本是大辞典,另一本是世界年鉴。她一手拿一本练习举重,直到手臂发酸才停下来。她只专注于自己的呼吸:吸气、呼气,吸气、呼气……
我的邻居奥德怀尔家有个阳台,我从小就很羡慕。天堂的中心广场上也有个阳台似的大露台,此时,我就坐在露台上看着满怀怒气的妹妹。
我死前几个小时,妈妈在冰箱上贴了一张巴克利的蜡笔画,画里有条粗粗的蓝线,将天空与地面分隔开来。我死后的那些日子里,我看着家人在蜡笔画前走来走去,后来我相信,天堂和人间交接处真的有这么一条粗粗的蓝线,那就是所谓的阴阳界,天堂与人间的地平线在此处交叠。我多么希望置身其中,置身于那矢车菊般的浅蓝、瑰丽的宝蓝、绿松石般的青蓝,以及天空的湛蓝之中。
我发现,简单的梦想通常容易成真。比如我想要一些毛茸茸的小动物,我想要小狗。
于是,在我的天堂里,每天早上都会有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狗儿在我门外的公园里奔跑。我一开门就看到这些小家伙,有的胖乎乎乐呵呵的,有的瘦小而多毛,有的精干却无毛。比特犬躺在地上打滚,乳头膨胀黝黑的母狗呼唤小狗过来吃奶,在阳光下快乐地嬉戏。巴萨特矮脚长耳犬被自己的耳朵弄得磕磕绊绊,小跑着穿梭在德国猎犬的尾巴、大灰狗的脚踝和京巴的脑袋之间。霍莉拿出高音萨克斯风,往门外一站,对着公园吹奏一曲蓝调,所有的大灰狗就都围过来坐在她脚边,随着乐声低嚎。邻居们纷纷打开大门,独居或合住的女人们陆续出来观望。我也走出大门,霍莉在大家一次又一次的安可声中,无止境地吹奏下去。夕阳渐渐西下,我们穿着小碎花、斑点、条纹或是花色素净的睡衣和小狗一起随着乐声起舞。我们追着小狗跑,小狗也反过来追我们,大家首尾相接,绕成了圈。当明月高挂天际时,乐声告一段落,我们也停下来,静静地站着。
每当这个时候,我的天堂里年纪最大的贝瑟尔·厄特迈尔太太就会拿出小提琴,霍莉则轻轻打着拍子,又吹起萨克斯风,两人开始二重奏。她们两人一个年长而沉默,一个还没有度过青春期,乐声你来我往,交织出极度矛盾却又慰藉人心的乐章。
随着音乐起舞的听众慢慢回到屋内,乐声继续在空中回荡。终于,霍莉向厄特迈尔太太示意—沉默、正直、历经沧桑的厄特迈尔太太以一曲快步舞曲,为这一切画上了休止符。
四下里一片沉寂。以上,就是我的晚祷。
- 温内贝戈人(Winnebagos),北美印第安人,现居美国威斯康星州格林贝及内布拉斯加州东北部。
- 莎士比亚著名悲剧《奥赛罗》的主人公奥赛罗被称为“威尼斯的摩尔人”,和他一样,雷也是一名黑皮肤的外来者。
- 英语中“校长”一词是“principal”,“原则”一词是“principle”,口语的“朋友”是“pal”。“principal”一词刚好兼有“principle”和“pal”。
- 《怕飞》(Fear of Flying),作者是埃丽卡·容(Erica Jong)。这是一本著名的女性主义小说,探索当代女性折射于性欲望之中的自我迷失与寻找,以及对婚姻、家庭、教育、文化差异等议题的思考。该书于一九七三年出版,在第二波女权主义运动浪潮中颇具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