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堂俯瞰人间,无论什么东西看起来都怪怪的。你大概能想象得出,从这么高的地方向下看,就好比站在摩天大楼上俯视,地面上的东西看起来就像蚂蚁一般渺小。除此之外,我们还看得见世界各地正在离开肉体的灵魂。
霍莉和我经常审视人间,把目光停留在各个角落,目不转睛地盯上几秒钟,想看看在这个寻常的时刻,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有时灵魂会飘过活人身旁,轻触活人的肩膀或脸颊,然后继续飘向天堂。活人通常看不见死人,但有些活人似乎敏锐地感觉到周围发生了变化:有人会说忽然感到一阵寒气,还有一些死者的伴侣会从梦中惊醒,赫然发现一个模糊的身影站在床前、门口,或是幽灵般轻飘飘地搭上公交车。
我离开人间时,与一个名叫露丝的女孩擦肩而过,她和我同校,但我们不是很熟。在我的灵魂尖叫、哭泣着离开人间的那个晚上,她刚好站在我飘往天堂的路上,我没办法不碰到她。我刚刚失去了生命,还是在那样的暴行中失去的,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路径,也没时间多想,只希望尽快得到解脱。当你跨过生死线时,生命就像一艘驶离岸边的船,渐行渐远;死亡则像一条绳索,你紧紧抓着它,随着它晃动,只希望它把你带得远远的,离开眼下的这个地方。
就像在牢里获准打一通电话的犯人,我拿起电话却拨错了号码—我经过了露丝·康纳斯身旁。当时,她站在伯特先生锈迹斑斑的红色菲亚特汽车旁边,我飞快地飘过她身旁时,伸手碰了一下她的脸。我想在离开人间之前,最后一次触摸活人的脸,在这个非同寻常的少女的脸颊上,感受我与人间最后的联系。
十二月七日早晨,露丝跟她妈妈抱怨说她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境栩栩如生,感觉像真的一样。她妈妈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露丝回答说:“我正走过老师的停车场,忽然间,我看到一个苍白的鬼影从球场外面向我飞过来。”
康纳斯太太边听边搅拌锅里的硬麦片粥,她看着女儿挥舞着像她爸爸一样修长的手指,比手画脚地诉说着。
“我感觉得到那是个女鬼,”露丝说,“她从球场上飘起来,眼神空洞,身上披了一件像包干酪的布似的白纱。透过那层薄纱,我可以隐约看到她的面容,她的鼻子、眼睛、脸颊和头发。”
康纳斯太太从炉子上端下麦片粥,把炉火关小。“露丝,”她说,“你的想象力又开始作怪了。”
露丝明白她最好闭嘴。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个不是梦的梦,即使十天之后,我的死讯传遍了学校,她也没有再说些什么。我的死讯像所有恐怖故事一样,被同学们添油加醋,讲得比真正的事实还要可怕。但细节却还是没人知道,比方说,凶杀案究竟怎么发生的?什么时候发生的?凶手是谁?大家众说纷纭,后来竟传出我的死和魔鬼祭祀有关,凶杀案发生在午夜,头号嫌犯则是雷·辛格。
虽然百般尝试,我仍然无法传达给露丝一个重要的信息,告诉她我的银手镯在哪里。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找到银手镯,我觉得它说不定能帮助露丝解开内心的困惑。手镯原本就躺在田野中,等着被人捡起来,认出它来,想到:啊,这就是线索。但现在银手镯已不在玉米地里了。
露丝开始写诗。既然她妈妈以及和蔼可亲的老师都不愿意分享她这些黑暗的亲身经历,她只好借诗句来传达事实了。
我多么希望露丝能到我家里,和我的家人谈谈。但除了妹妹之外,家人从没有听过露丝这个名字。露丝是那种上体育课大家挑选队友时,倒数第二个才会被选中的女孩。上排球课时,每当球传向她所在的地方,她只会畏畏缩缩地站在原地,任凭球掉在地上,队友和体育老师费好大力气才能忍住抱怨,一声不吭。
妈妈坐在玄关的椅子上,静静地看着爸爸跑进跑出。爸爸精神紧张,尽职尽责,一刻也不放松地盯着他的妻子、儿子和他仅有的女儿的行踪。与此同时,露丝也确定她在梦里看到的是我,于是悄悄做了些事情。
她把以前的学校年刊从头到尾翻了一遍,用她妈妈做刺绣的天鹅形剪刀剪下了我在课堂上、化学社以及参加其他课外活动时的照片。我眼看着她愈陷愈深,却仍谨慎观察。直到圣诞节前一周,她在学校走廊上目击了一件事情。
事关我的朋友克拉丽莎和布莱恩·纳尔逊。布莱恩有着让女孩子目不转睛的厚实肩膀,但他的脸总让我想起装满稻草的粗麻布袋,因此我叫他“稻草人”。他总是戴一顶松松垮垮的嬉皮帽,在学生休息室里抽手卷的香烟。克拉丽莎喜欢用淡蓝色的眼影,这对我妈妈来说是个危险的预警信号,但正因如此,我一直相当欣赏克拉丽莎,她能做那些我爸妈不准我做的事,比方说,挑染一头长发,穿流行的厚底鞋,放学之后抽烟。
露丝走向他们,他们却没看到她。她抱了一大摞从社会学老师卡普兰太太那里借来的大部头书,都是些早期的女性主义著作,她把书脊面向自己,这样大家就看不到她抱的是什么书。露丝的爸爸是个建筑商,他帮露丝做了两条极其结实的弹性书带作为礼物,露丝用两条带子把怀里的书兜住,准备利用假期时间把这些书读完。
克拉丽莎和布莱恩正在咯咯地笑,他把手伸进她的衬衫里,手伸得愈高,她就笑得愈厉害。但她不停地扭动,还微微后移了一两英寸,以免他做得太过分。露丝原本打算像往常一样低下头,目光移向别处,假装什么也没看到似的跑开。对大多数事情,她一向置身事外。但大家都知道克拉丽莎是我的朋友,所以她决定站在那里看着。
“来吧,亲爱的,”布莱恩说,“爱我一点点嘛,一次就好。”
我看到露丝一脸厌恶地撇着嘴,我在天堂也是同样的表情。
“布莱恩,不行,不能在这里。”
“那么,我们到玉米地里去吧?”他对她耳语。
克拉丽莎紧张地傻笑起来,但仍轻轻地用鼻子轻触布莱恩的颈肩,但她最终还是拒绝了他。
在这之后,有人撬开了克拉丽莎的寄物柜。
剪贴本、胡乱塞在柜子里的照片、布莱恩背着克拉丽莎藏在她柜子里的大麻,全都不见了。
露丝从未体验过吸食大麻后神魂颠倒的滋味,当天晚上,她拿了她妈妈细长的“摩尔100”褐色淡烟,掏光里面的烟草,把大麻塞了进去。她拿着手电筒坐在工具间里,一边看着我的照片一边抽大麻,她抽得很凶,连学校的那些瘾君子也抽不了那么多。
康纳斯太太站在厨房的窗前洗盘子,她闻到工具间传来阵阵烟味。
“我觉得露丝在学校里交了几个朋友。”她对丈夫说。康纳斯先生正端着咖啡,坐在那里看晚报,工作了一天之后,他累得没精神多想。
“挺好。”他说。
“我们女儿或许还有点希望。”
“她向来有希望。”他说。
稍后,露丝摇摇晃晃地走进厨房,她在手电筒微弱的光线下待了太久,再加上抽了八支卷了大麻的香烟,眼前几乎一片模糊。她妈妈微笑地看着她走进来,告诉她餐桌上有个蓝莓派。过了好几天,当她不再把心思放在我身上之后,她才逐渐清醒过来,也才知道自己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居然一口气吃完了整个蓝莓派。
我的天堂里经常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臭鼬味,我在人间就一直喜欢这种气味。每当吸入这种气味时,我不仅能够闻到,还可以感受到这种气味的力量。臭鼬受到惊吓才会放出这种强烈、持久的臭气,其间混杂着恐惧,却也蕴藏着御敌的力量。弗兰妮的天堂里充满了纯净的上等烟草味,霍莉的天堂闻起来则像金橘的味道。
我不分白天黑夜地坐在广场的露台上观看:我看到克拉丽莎逐渐把我抛在脑后,在布莱恩身上寻求慰藉;我看到露丝在家政教室附近的角落,或是餐厅外面靠近护理站的一角,目不转睛地盯着克拉丽莎。刚开始发现自己能够随心所欲地看到学校发生的大小事情时,我像喝醉酒般兴奋。我看到足球队助理教练偷偷地送巧克力给已婚的自然老师,还看到啦啦队队长极力想引起某个坏男孩的注意—这个男孩不知道犯了几次校规,被几个学校开除过,次数多到他自己都记不清了。我还看到美术老师和他的女朋友在暖气间做爱,也注意到校长对足球队助理教练青睐有加。我的结论是这个助理教练是全校最阳刚的人物,但他那方方正正的下巴让我实在提不起兴趣。
每晚回公寓的路上,我都会经过一排老式的街灯,我曾在舞台剧《我们的小镇》里看到过这样的街灯—铁铸的灯杆顶端弯成一道弧形,上面悬挂着灯泡。和家人一起看戏时,我觉得这些灯泡就像是一个个又大又沉的发光浆果,所以一直都没有忘记。在天堂的街道上,我故意走到街灯底下,这样一来,就好像回家的路上我的影子在采摘浆果。
有天晚上,观察完露丝之后,我像往常一样踩着街灯的影子回家,半路上碰到了弗兰妮。广场上空无一人,前方吹起一阵旋风,落叶随风旋转,缓缓上扬。我停下来看着她,目光停驻在她眼角和嘴边的笑纹上。
“你为什么发抖?”弗兰妮问道。
虽然天气湿冷,我却不能说自己是因为天气而发抖。
“我还是忍不住想妈妈。”我说。
弗兰妮微笑着拉住我的左手,放在她双手之间。
我好想轻吻她的脸颊,或是让她抱抱我,但我什么也没做,只是眼睁睁看着她慢慢离开,蓝色的衣裙渐渐远去。我知道她不是妈妈,我不能这么欺骗自己。
我转身走回广场上的露台,濡湿的空气沿着我的大腿蔓延到手臂,无声无息地沾上我的发根。我想到晨间的蜘蛛网,网上沾满了有如珠宝般的露珠,可以前我总是不假思索,手轻轻一挥就毁了它们。
十一岁生日那天早上,我一大早就起了床,大家都还没起来,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偷偷摸摸地走下楼,朝饭厅看了又看,我猜爸妈肯定把礼物放在了饭厅,可那儿却什么也没有,餐桌还是像昨晚一样空空如也。而等我一转身,就看到客厅里妈妈的桌上摆了一样东西,妈妈的桌子相当别致,桌面永远一尘不染,我们管它叫“付账单的桌子”。此刻,桌上有一沓包装纸,中间摆了一个还没有包好的相机。我一直想要一部相机,我已经苦苦哀求了好久,早已认定爸妈不会买给我。我走过去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那是一部傻瓜相机,旁边还摆着三卷胶卷和一个方形闪光灯。这是我的第一部相机,有了它,我就可以实现成为野生动物摄影师的梦想了。
我四下观望,一个人影也没有,隔着半开半掩的百叶窗,我看到了格雷丝·塔金。(妈妈习惯把百叶窗拉得半开,她说这样房子看起来“又亲切又矜持”。)格雷丝住在街尾,在一所私立学校上课,我看到她脚踝上绑了东西在街上走来走去,赶快装上胶卷开始用镜头偷偷追踪,想象着自己长大后追踪野象和犀牛的情景。我现在躲在百叶窗后面,长大后说不定就藏身在高高的芦苇丛间。我用没有拿相机的那只手提起法兰绒睡衣的下摆,静悄悄地,甚至可以说是鬼鬼祟祟地跟着格雷丝移动,走过家里的客厅、前厅,一直跟到房子另一边的休息室。我看着她的身影越走越远,忽然想到要是跑到后院的话,就不会有东西阻挡我的视线了。
因此,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屋后,却发现早已有人打开了通往后院的小门,门大敞着。
一看到妈妈,我立马把格雷丝忘得一干二净。但愿我能够描述得更清楚—我从没见过妈妈坐得这么笔直,神情却又这么恍惚。她面向后院,坐在走廊外的一把铝质折叠椅上,手里拿着个浅浅的碟子,上面放着杯她常喝的咖啡。那天早晨妈妈还没涂口红,所以咖啡杯边缘没有口红印,或许她晚一点才会涂口红吧。但她是为了谁装扮自己呢?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为爸爸?还是为我们?
“假日”坐在喂小鸟的水盆旁快乐地喘着气,它专注地看着妈妈,没有注意到我。妈妈直视前方,目光似乎延伸到了无穷的远方。在那一刻,她不像我的妈妈,而像一个和我完全不相干的人。我从未见过妈妈脸上呈现出这样的神情,她脸上的肌肤白皙,没有化妆依然柔嫩水润,睫毛与双眼完美地融为一体。妈妈在酒柜里藏了一些裹着巧克力的樱桃,这是她的私家珍藏,爸爸想吃的时候,总是缠着妈妈,叫她“海眼姑娘”。此时我终于知道爸爸为什么这样叫妈妈,我本来以为是因为妈妈的眼睛是蓝色的,现在我才知道是因为妈妈的眼神深邃,有如神秘莫测的大海,让我看了都有点害怕。我灵机一动,没有多想什么,只是凭直觉想这么做:我要趁着“假日”还没有看到我、闻到我的气味,趁着草地还笼罩在湿漉漉的薄雾之中,趁着清晨小草上的露珠尚未蒸发,趁着妈妈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时候,赶快拿起我的新相机,捕捉这一刻。
等到柯达公司把照片装在一个厚重的大信封里寄回来,我一眼就看出这张照片与众不同。只有在这张照片里,妈妈才是阿比盖尔。我拍照的那一刻,她全然不知。随着我“咔嚓”一声按下快门,她又变回三个孩子的妈妈、快乐小狗的主人、好好先生的太太、莳花弄草的女主人和笑容满面的邻居。妈妈的眼睛有如汪洋,里面埋藏着说不尽的失落,我以为我有一辈子的时间来了解她,但我只有在那一天才想到这个问题。我在世时就看到过这么一次,之后也就轻而易举地忘了妈妈内心深处的阿比盖尔。我只迷恋我所熟悉的妈妈,渴望永远在她的呵护之下。
我正在天堂的露台上想着那张照片,想着妈妈,却看见琳茜在半夜里悄悄起床,蹑手蹑脚地穿过了走廊。我像电影里探头探脑的小偷一样看着她,知道她想去我的房间,也知道她毫不费力就能打开我的房门,但她打算到我房里做什么呢?我的房间已成了家里的禁地,妈妈碰也不碰。出事当天我匆忙出门,来不及铺床,到现在我的床还是当时的样子。我的花斑河马宝宝依然躺在被子和枕头中间,那天早晨换上黄色的喇叭裤之前本来想穿的一套衣服,现在也还原样摆在床上。
琳茜走过房里柔软的小地毯,摸了摸床上被我一怒之下揉成一团的海军裙和红蓝相间的针织背心。琳茜有一件同样款式、同样质地的橙绿相间的背心。她拿起我的背心,把它摊平在床上,细细地抚平褶皱。背心实在不好看,却显得如此珍贵。她轻抚我的背心,我理解她此刻的心情。
琳茜的手指轻轻划过我床头柜上的金色托盘,盘里放了各式各样的徽章,都是参加选举或是学校活动得来的。我最喜欢的是一个粉红色徽章,上面写着“嬉皮傻子谈情说爱”,那是在学校停车场捡来的,妈妈说我可以留下来,但我必须保证不戴着它上学。我在托盘里摆了很多徽章,还把一些徽章别在爸爸母校印第安纳大学的巨幅旗帜上。我以为琳茜想拿一两枚徽章,但她没有,甚至连碰都没碰。她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抚过托盘上的每样东西。过了一会儿,她看到托盘下有个东西露出白色的一角,便小心翼翼地把它拉了出来。
托盘下压的是那张照片。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张口结舌地坐到地上,手上仍握着照片。她好像被困在帐篷中,全身上下被绳索团团捆住,几乎喘不过气来。直到拍照的那天早晨,我才看到妈妈陌生的一面,琳茜和当时的我一样,也从未见过妈妈的这一面。她看过这卷底片中的其他照片,照片中的妈妈一脸倦容,但依然面带微笑;照片中妈妈和“假日”站在门前的茱萸树下,阳光透过树梢洒落在她的睡袍上,洒下点点光影。但我私藏了这张偷拍的照片,妈妈有她神祕的、我们都不知道的一面,只有我看到过这一面,我不愿与其他人分享。
我第一次跨过阴阳界纯属意外,那天是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巴克利在睡觉,妈妈带琳茜去看牙医。那一周家里每个人都达成共识要努力照常过日子,爸爸给自己指派了一项任务,他要把楼上的客房整理干净,他向来把这里当书房用。
祖父曾教爸爸在空玻璃瓶里建造帆船,妈妈、妹妹和弟弟都觉得这没什么,我却非常感兴趣,爸爸的书房里到处都是装了帆船的玻璃瓶。
爸爸在查兹·福特保险公司上班,终日与数字为伍,工作勤勉、尽职尽责。晚上下班之后,他喜欢阅读南北战争之类的书籍,或是做瓶中船放松身心。每当准备扬帆时,他总是大声叫我过去帮忙。此时帆船已紧紧地粘在玻璃瓶底部,我跑进书房,爸爸叫我把门带上。通常我一关上门,妈妈就摇铃叫大家吃饭,妈妈对那些她没有参与的事情,似乎特别有第六感,但如果妈妈的第六感失灵,没有叫我们下去吃饭,我的任务就是帮爸爸扶好玻璃瓶。
“扶直,”爸爸说,“你是我的大副。”
瓶口留了一条棉线,爸爸轻轻一拉,哇!帆布缓缓升上桅杆,普通的帆船就成了快帆船,我们也大功告成。我每次都想拍手庆祝,但我扶着玻璃瓶,空不出手来鼓掌。接下来,爸爸用蜡烛烧热拉直了的衣架,把衣架伸进玻璃瓶里,迅速地把瓶里遗留的棉线头烧掉。他必须非常小心,稍有不慎,瓶里小小的纸帆就会起火,甚至“呼”的一声,把我手上握的瓶中船烧成大火球。
爸爸后来做了一个木架取代我,琳茜和巴克利不像我一样喜欢帆船,爸爸使尽招数想引起他们的兴趣,试了几次之后,他放弃了,自己一个人关进书房。对我们家其他人而言,每只玻璃瓶里的帆船看起来都一样。
那天爸爸一边整理房间,一边和我说话。
“苏茜,我的宝贝,我的小小水手女孩,”他说,“你总是喜欢这些比较小的帆船。”
瓶中船原本都在书架上,我看着爸爸把它们从上面取下来,在书桌上排成一列,然后拿起妈妈的一件撕成布条的旧衬衫开始擦拭书架。书桌下摆了一排又一排的空瓶,我们收集这些空瓶,准备做更多的帆船。壁橱里还有很多成品,有些是爸爸和祖父一起做的,有些是爸爸独立完成的,有些则是我们父女俩合作的结晶。有些帆船保存得很好,只有船帆稍微泛黄,有些帆船随着时光流逝船身已经歪斜,有的甚至已经倒塌。书架上还有一个在我出事前一周,在我手中忽然起火的瓶子。
他最先把这个瓶子摔得稀烂。
我心中一阵刺痛。他转头看看其他瓶中船,每个瓶子都留下了岁月的痕迹,每个瓶子都令他想起曾扶持瓶口的手:他过世父亲的手、他死去女儿的手。我看着爸爸砸烂剩下的玻璃瓶,他一面喃喃地说“苏茜死了”,一面把玻璃瓶砸向墙壁和木头椅子。砸完之后,爸爸站在书房里,四周都是绿色的玻璃碎片。所有的玻璃瓶都被摔在地上,船帆和帆船的碎片散落于破碎的玻璃瓶间,爸爸呆呆地站在一片狼藉之中。此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突然在爸爸面前现身:每片尖利的长条玻璃、每个闪闪发光的碎片上,都可以看到我的脸。爸爸低头观望,仔细搜寻房间的每个角落。太不可思议了!但只过了一秒钟,我就不见了。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放声大笑。那笑声发自丹田,有如野狼的哭嚎。他笑得低沉又洪亮,在天堂的我听了禁不住浑身战栗。
他走出书房,穿过两个房间,来到我的卧室。楼上的过道很窄,我的房门和其他房门一样单薄,一拳就可以轻易地击穿。他原本打算把我梳妆台的镜子砸烂,用指甲撕下墙上的壁纸,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颓然地跌坐在我的床边,低声啜泣着,淡紫色的床单被他捏得皱成一团。
“爸爸?”巴克利问道。我的弟弟站在门口,一只手握着我房间的门把手。
爸爸转头,却遏止不住眼中的泪水。他依旧紧抓着床单,缓缓地瘫倒在地。然后他张开手臂,叫巴克利过来。通常他一叫,巴克利就会跑过来,但这次他叫了两声,弟弟才扑向他怀里。
爸爸把弟弟裹在床单里,床单还残留着我的味道。他还记得我曾求他,允许我把房间漆成紫色,贴紫色的壁纸;他还记得他帮我把过期的《国家地理》移到书柜下层(我当时已立志钻研野生动物摄影术);他还记得我曾是家中唯一的小孩,只是没过多久,琳茜就出生了。
“我的小男子汉,你对我来说是多么特别啊。”爸爸紧抱着巴克利说。
巴克利抽身出来,目不转睛地盯着爸爸满是皱纹的脸、泛着泪光的眼角,一脸严肃地点点头,亲吻了爸爸的脸颊,童稚的脸上充满保护的神情。孩子对大人的爱,这样的童稚之情是如此圣洁,连天堂里的人也做不到。
爸爸把床单围在巴克利肩上,他记得我有时睡着睡着,会从高大的四柱床上跌到小地毯上,却还能继续呼呼大睡。他坐在书房的绿椅子上看书,被我摔下床的声音吓了一跳,赶快起身跑到我房间看究竟出什么事了。他喜欢看我熟睡的模样,即使做了噩梦,甚至摔到硬邦邦的木地板上,我依然不会惊醒。在这样的时刻,他确信孩子们将来一定会当上总统、国王、艺术家、医生,或是野生动物摄影师,孩子们梦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他们就能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死之前几个月,爸爸又看到我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只是这次被单下面挤进了巴克利。巴克利穿着睡衣,抱着小熊,背对着我缩成一团,半睡半醒地吮着大拇指。爸爸当时第一次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想到做父亲的不可能长生不老,不由得有些难过。但转念一想他有三个小孩,这个数目让他稍感安慰了一些。他想将来不管自己或是阿比盖尔出了什么事,三姐弟至少还能彼此扶持。这样,他的血脉就会由此延续下去,就算他风烛残年,两鬓如霜,就算他有一天终于倒下,萨蒙家依然会像强韧的钢丝一样存续下去,直到永远。
他在小儿子身上找寻大女儿的身影。他在内心中大声告诉自己:把爱留给生者吧。但我飘忽的影像却像绳索一般,不停地把他往后拉,拉,拉。他看着怀中的小男孩,“你是谁?”他喃喃问道,“你从哪里来?”
我看着爸爸和弟弟,心想我们在学校所学和现实的差距真大。学校里说生死之间泾渭分明,而事实上,生者与死者之间常常是朦朦胧胧,难分难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