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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文章惊海内

他在红尘看风景:弘一大师传 作者:康蚂 著


二十文章惊海内

从南洋公学退学后,李叔同多次参加上海格致书院课题应征,且频频获奖,名闻沪上。这些策论多为与中国社会相关的时政评论,由此可见,李叔同一直站在社会前沿,密切关注时政的风云变幻。

格致书院成立于一八七六年,是中国最早传播科技知识的书院,由徐寿和英国传教士傅兰雅创立于上海。旨在传播西学,探索富国裕民,救亡图存的新型学校。格致书院推行以“季课”“特课”和“月课”为特色的“考课制度”,由主持者出考题,学生依题作文,考官阅卷采用只批不改的做法,以求存真;评定答题优劣则以有理、有据、有新意为标准,划分若干等第,然后张榜公布,奖励优秀者。“季课”始于一八八六年,每年四次;一八八九年起,又在正课外添以春秋两考课,名为“特课”。一九零一年十月起,又推出每月一次的考课,延至一九零四年上半年止。一九零四年秋,书院因经费不足,停月考课,改为季考课。

格致书院统请海关诸位道宪、南北洋大臣、两江总督及上海、宁波、天津道台等朝廷军政要员主持命题,考题内容多为西学传播和时事国事议论等,应征者不限上海,全国各地皆可参加。而考课题目和获奖名单则在《申报》《字林西报》上刊出,每次考课通告一经公布,全国各地反响热烈,应征者济济,动辄百数十人。

一九零三年秋,天津海关道为秋季考课出了二道策论课题,一是《开诚布公论》,二是《中西学术异同得失,试胪陈之策》。出题者为时任天津海关道的唐绍仪。《申报》刊登消息,要求应试课卷自出题日起至九月二十日前缴至虹口中西书院。

李叔同所写《开诚布公论》深得唐绍仪的好评。这年十二月,李叔同《开诚布公论》刊登于《北洋官报》。一九零四年一月,《申报》刊登经唐绍仪批阅后评出的超等、特等和一等奖获得者名单,在一百零七名获奖者中,李叔同拔得头魁,获超等第一名。

开诚布公论

津海关道课格致书院超等第一名 李成蹊

法也者,为治之大器也。然而法奚自始邪?人之生必有群,群之合必有法,法始于群约。其继也,由分而入专,由多而趋寡,势不得不以法权奉诸一人。夫以一人执法权,万民之疑忌因之而起,万民之群谊因之浸亡矣。是故善执法者,惧夫疑忌之起也,有以泯其疑忌焉。虑夫群谊之亡也,有以固其群谊焉。夫至于疑忌泯、群谊固,而法乃行诸上下之间而不悖。

诸葛治蜀,史称其开诚心、布公道。吾以为此其所以能善用法欤。不然,诸葛夙治申韩法术,其治蜀也,以严厉称,万民宜啧有怨言矣。乃直戅如马谡而诛之,褊戾如杨仪、魏延而用之,不闻万民有异说,何也?盖其所以诛者,非有所深怒,必欲置之死亡也。亦曰,彼之所为不利吾群,法所宜刑也。

其所以用者,非有所姑息,必欲加诸贵显也。亦曰,彼之所为利于吾群,法所宜赏也。法也者,万民之法。执法者,即万民立法之义,为一己用法之义。斯诚心存乎人,公道存乎群。法虽严厉而刑者不怨,赏者不惊。其关系密切有如此矣。

后世执法者,罔识兹义。易一己奉群之义,为万民奉己之私,于是有束缚而无感格,有隔阂而无通融。上有专制之名,下有作伪之谤。法之所在,遂重为世所诟病。然亦思立法之源流若何,用法之权限若何,鉴彼诸葛开诚布公之遗迹,其亦知所取法哉。

此文短小精悍,围绕论题,引经据典,展开论证。本文的核心思想是,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国富民强。他认为,国家的治理和规范,需要靠制度的力量和法律的规矩去约束和制约,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接着他又说道,法不得集中于一人手中,法者乃是“万民之法”,执法者是在为万民立法,所以执法者要言忠信,行笃敬,开诚心,布公道。

李叔同有此见识不足为怪,拔得头筹也不新鲜,因为在南洋公学期间,在老师蔡元培的影响下,他主动学习英语和日语。翻译并出版《法学门径书》《国际私法》两本法学著作,由此可见,他对法学有着深入研究和个人独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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