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庶昌传笺
张剑
摘要:黎庶昌是晚清著名文人,但关于其生平的研究却存在不少模糊甚至讹误之处,利用正史、别集、家谱、方志、日记等文献,对黎庶昌的生平重做勾勒、描述和评价,可以推进对相关课题的研究。
关键词:黎庶昌 传记 笺证
黎庶昌,字蒓斋,别署黔男子。贵州遵义人,生于道光十七年(1837)八月十五日寅时。先世由江西新喻徙居四川广安州,明万历中徙遵义东乡乐安里之沙滩。伯父恂,由进士起家,有名于时;父恺,官开州训导。
《黎庶昌全集·遵义沙滩黎氏家谱》(以下简称《家谱》):“庶昌字蒓斋,别署黔男子,道光十七年丁酉八月十五日寅时生。”《家谱》另载黎氏家世源流,凡十一世各房谱系,较繁。黎汝谦《诰授资政大夫出使大臣四川川东道黎公家传》(以下简传《家传》)叙稍简明:“公讳庶昌,号蒓斋,贵州遵义黎氏。先世由江西新喻徙居四川广安州,以上世代不可考。凡历几世,至前明万历中,有曰朝邦者,率其四子怀仁、怀义、怀礼、怀智,由广安徙贵州之龙里,逾年再徙遵义东乡乐安里之沙滩家焉。怀仁生民忻,民忻生耀,耀生天明,天明生国柄,国柄生赠奉直大夫正训,公曾祖也,妣邹氏,封宜人。奉直授徒于四川灌县,卒,门人葬之郭外。实□生山东长山县令安理,妣杨氏。长山令生二子,长曰恂,由进士起家,历官至云南巧家同知;次曰恺,即公考也,官开州训导。三代皆以公贵,赠次政大夫。妣张氏,生母吴氏,皆封夫人。训导公生四子,长庶焘、庶蕃,皆举人,次即公。”
按:《家传》称黎庶昌号“蒓斋”,而《家谱》《清史稿》本传等皆称字“蒓斋”,今从《家谱》。
庶昌幼年家贫体弱,然攻读刻苦。年十四五,赋诗属文,条理井然,每试冠同侪。
《黎庶昌全集·先大夫侧室刘孺人家传》:“庶昌甫四岁,患羸弱,竟日号咷。”
《家传》:“训导卒于开州,时公方六岁,家贫也,而尫弱多疾,伯兄教之严,祁寒盛暑不少懈。年十四五,赋诗属文,犁然成诵。郡县试,屡冠其曹。”
时郑珍、莫友芝以朴学闻名,庶昌随诸兄从之游,学业大进。
《续遵义府志·黎庶昌传》:“时郑、莫两征君以朴学著称。庶昌诸兄与角逐其间,以诗词名,庶昌独留意经世之学。”
夏寅官《黎庶昌传》:“少染家学,从莫子偲、郑子尹两先生游,稽经考道,学以大进。”
按:咸丰四年(1854)四月,十八岁的黎庶昌娶莫友芝之妹为妻;而郑珍母亲是黎庶昌三姑母,黎恂很赏识郑珍,又将长女许配之;郑珍女又许配给莫友芝之子莫彝孙。郑、莫、黎三家互为姻亲。
咸丰七年(1857),中秀才。黔乱,乃走京师应顺天乡试。咸丰十一年(1861)、同治元年(1862)两试不第,困不得归。适诏求直言,遂以诸生上书,论时事万余言,朝廷嘉之,特赏知县,发往江苏曾国藩大营查看差遣。
《家传》:“廿一,入群庠生,食廪饩。自咸丰壬子,黔省苗教乱起,停乡举者十五年,公时学已大成,无所进取,乃走京师应顺天乡试。辛酉、壬戌两试下第,困不得归。同治元年,穆宗御极,两宫太后垂帘听政,下诏求言,公以诸生献策阙廷,上韪其言,召赴军机处面试。又奏言国家之所当兴革者十五事,皆切中时弊,遂特赏知县,发往江苏曾文正公大营查看委用。”
《家谱》:“同治元年十月,在都应诏上书陈言,特旨以知县用,交两江总督曾文正公国藩军营差委。”
《穆宗实录》卷四十五:同治元年十月八日丁亥谕:“前因贵州贡生黎庶昌条陈时务。由都察院衙门代奏。当经谕令该衙门转饬该贡生将应陈事件详细具呈。兹据都察院据呈代奏。详加披阅。其中虽有更改旧章事多窒碍之处。间亦有可采择。业经另行降旨施行。并交该衙门分别核议外。黎庶昌以边省诸生。摅悃陈书。于时务尚见留心。方今延揽人才。如恐不及。黎庶昌着加恩以知县用。发交曾国藩军营差遣委用。以资造就。”
《黎庶昌全集·答李勉林观察书》:“庶昌方十七八岁时,读古人之书,即知慕古人之为,思以瑰伟奇特之行震襮乎一世。故年二十六,而应诏上书言事,颇自傅于苏子瞻、陈同甫一流。”
按:黎铎《黎庶昌年谱》(以下简称《年谱》)认为黎庶昌二十一岁“入府学附生食廪饩”;黄万机《黎庶昌评传》认为黎庶昌“十八岁时成了秀才,二十一岁入府学为附生,不久又得食廪饩,成了廪贡生。”(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第17~18页)并引黎庶焘诗为证。今检《慕耕草堂诗钞》卷三有该诗,名为《喜蒓斋弟充弟子员作诗寄郡中》,实在咸丰七年丁巳诸诗作中,故从《家传》而不从《年谱》与黄著。
明年从军安庆,追随曾国藩六载,稽查保甲,帮办善后局,治理文书,笃学耐劳,屡得曾氏荐举。同治七年(1868),经曾氏保奏,以直隶州知州留江苏补用,复入丁日昌幕。
至安庆时间在同治二年三月十九日。《家谱》:“明年(同治二年)从军安庆。”《曾国藩全集》第二十七册《书信》同治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复倭仁:“黎庶昌三月到营,派司稽查保甲,尚未试以吏事。”均未言某日,独《年谱》言为三月十九日,而未注出处,后电询作者黎铎兄,云系据贵州图书馆藏黎庶昌手稿,然该稿并未收入其主编之《黎庶昌全集》,不知何故。
委查保甲事在同治二年五月二十日。《莫友芝全集·郘亭书札》同治二年五月十四日致莫祥芝信:“莼斋议论颇能见其大,若更能于烦细曲折处,逐事求宜,则大善。涤公颇为酌一不内不外差使,尚未定。”同年六月二十二日致莫祥芝信:“莼斋前月二十后,派专查保甲。节相谓,当就实际处可大可小者磨淬之。”按涤公、节相皆指曾国藩。又据《莫友芝全集·郘亭日记》,黎庶昌系专查东南保甲局。
帮办善后局事在同治三年九月二十日。《曾国藩全集》第十册《奏稿》同治七年九月初二日《黎庶昌请留江苏候补片》:“同治二年三月,该员到臣安庆军营当差,三年六月金陵克复,委办善后事宜。”然曾国藩仅言是在六月克复金陵后。《郘亭日记》同治三年九月二十日则明载:“是日朗轩、莼斋委帮办善后局。”
按:湘军攻占安庆和江宁之后,曾国藩曾先后于安庆、江宁两地设立善后总局,下设团练、保甲、田产、米粮、子弹、火药、抚恤等局。黎庶昌帮办善后局的同时,仍稽查东南保甲局,至同治四年闰五月始辞局。《郘亭日记》同治四年闰五月十七日:“曾相国以上月廿五登舟,廿八开行,溯扬淮,将于徐州开幕府,从行者钱子密、程伯敷、屠晋卿寥寥数人,而先分保甲局之黎莼斋、向伯常、谭春浦、计芾邨并辞局偕往。”闰五月十八日:“琴西自皖还,即接替莼斋东南保甲局事。”
治理文书事在同治四年五月。《曾国藩全集》第二十八册《书信》同治四年五月十九日复马新贻:“国藩定于廿五日起程……幕中钱、程两君从行,向令师棣、黎令庶昌亦俱同往,襄办文案。”《郘亭日记》同治四年六月十七日:“得向伯常来信,伯常与莼斋俱以闰月廿九抵临淮,同司笔札。”
按:《年谱》及《黎庶昌评传·黎庶昌年谱简表》(以下简称《简表》)皆谓同治二年派司稽查保甲、同治三年委派“办善后事宜”,未能言明具体月日;《简表》且误系黎庶昌随曾氏入山东襄办营务时间在同治五年,评传正文亦颠倒时间,语焉不详。
屡得曾氏荐举及同治七年保奏事分别在同治二年十一月、同治三年十一月、同治五年十二月、同治七年九月。《曾国藩全集》第六册《奏稿》同治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奏陈酌保贤员以备器使折》:“……候补知县黎庶昌,贵州人,因上书言事,奉特旨发交臣营差遣。好学耐劳,力矫高亢之习而趋于平实。”《曾国藩全集》第八册《奏稿》同治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续保攻克金陵之水陆等军及随营筹饷各员弁折》,所附筹办军务饷务人员及金陵大营差委各员请奖清单:“委用知县黎庶昌,请俟补缺后,以直隶州知州尽先补用,先换顶戴。”《曾国藩全集》第九册《奏稿》同治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刘铭传军攻克黄陂等处五案并保折》,附有保单云:“直隶州用江苏委用知县黎庶昌……该员等身先士卒,会克坚城……黎庶昌请免补知县,以直隶州知州归于本省遇缺即补。”《曾国藩全集》第十册《奏稿》同治七年九月初二日《黎庶昌请留江苏候补片》:“臣查黎庶昌自到营以来,先后六年,未尝去臣左右。北征以后,追随臣幕,与之朝夕晤对,察看该员笃学耐劳,内怀抗希先哲补救时艰之志,而外甚朴讷,不事矜饰。臣于同治二年十一月密保一次,又于续保克复金陵水陆等军暨铭军攻克黄陂案内明保两次,奏请以直隶州知州留于江苏遇缺即补,均经奉旨允准在案。今臣交卸督篆在即,该员系特旨差委人员,既无经手事件,不必随臣前赴直隶,亦无须补行引见,应即归于江苏听候补用。除俟该员服阕,由新任督臣马新贻咨部起服外,理合附片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敕部查照。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