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向荒野:清教徒移民来到北美殖民地
富兰克林曾声称其父亲乔塞亚是出于“对信仰自由的渴望”来到了北美殖民地。从某种意义来说,此言不虚。1660年,克伦威尔倒台、查理二世复辟,并对清教徒进行了严格限制,很多非国教的牧师都被驱除出了教会。
但乔塞亚的哥哥老富兰克林则将迁往北美殖民地的原因归结于经济。乔塞亚对信仰的态度并非坚如磐石。实际上,他与父亲和大哥约翰走得很近,而那两人信奉国教。阿瑟·图特洛特写道:“所有证据都表明,出于现实的独立加之思维的活跃和朴实的实用主义使乔塞亚和老本杰明成为清教徒,而绝非对教义的信仰。”图特洛特对富兰克林17岁以前的历史很有研究,曾经出版过此方面内容的专著。
乔塞亚最重要的考虑则是养家糊口。19岁那年,他和同样来自埃克顿的朋友安妮·蔡尔德结了婚,两人搬到了班伯里。很快,他们就有了3个孩子。学徒期结束后,乔塞亚就开始正式在他哥哥的店里打工。他的工资很微薄,不足以养家。当时的法律又禁止他未经学徒就从事相应行业。正如老本杰明所言:“他当时认为解决此事别无他法,只能于1683年离开自己的父亲和哥哥远赴新英格兰。”
与富兰克林自身的故事一样,富兰克林家族移民的故事可以帮助我们一窥美国性格形成的究竟。关于美国的“浪漫”传说之一就是人们为了自由,尤其是宗教自由才来到北美殖民地。这也是很多教科书所记载的内容。
与大部分关于美国的浪漫传说一样,这一说法有一定的事实根据。对于很多在17世纪移民到马萨诸塞湾以及随后移民到北美殖民地的人来说,他们的旅程最初的确是朝圣之旅,希望逃离迫害,追寻自由。然而,与大部分关于美国的浪漫传说一样,这一说法也忽略了重要事实:对于那些清教徒移民和随后的移民来说,此次旅程也是一次掘金之旅。
但如果想明确区分他们的动机,实际上是对清教徒乃至美国的一种误解。对大部分清教徒来说,无论是富有的约翰·温斯罗普还是贫穷的乔塞亚·富兰克林,他们来到北美殖民地这片荒野的原因都是出于信仰和经济的双重考量。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就是由温斯罗普这样的投资者修建的,最后不仅成为商业中心,而且成为“山巅之城”。这些清教徒不会在宗教和世俗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区分。清教徒赋予美国的最实用的特质之一就是将宗教自由和经济自由结合起来。商业本身是一种道德,经济上的成功并不妨碍精神的救赎。
实际上,清教徒鄙视罗马天主教那种认为上帝与经济毫不相干的修道院式信仰。他们认为勤劳是一种神圣的也是世俗的美德。正如文学史家佩里·米勒所言:“物质主义和非物质主义的矛盾对清教徒来说其实并不存在。”赚钱也是赞美上帝的一种方式。早在富兰克林出生前5年,科顿·马瑟在其著名的布道《听从召唤的基督徒》中指出:“从事固定职业十分重要,这样基督徒不仅可以通过对他人行善来赞美上帝,对自己也十分有益。”上帝赞赏那些勤奋工作的人,正如《穷理查历书》中所言:“自助者天助之。”
因此,清教徒移民为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整个美国性格的某些特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坚信精神救赎和事业成功并不矛盾,勤奋与对上帝的虔诚并行不悖,思想自由和商业自由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