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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和平等:富兰克林的父亲

富兰克林传 作者:[美] 沃尔特·艾萨克森 著;孙豫宁 译


勤勉和平等:富兰克林的父亲

1683年8月与妻子一道前往北美殖民地时,乔塞亚只有25岁。他们还带着3个孩子,两个稍大一点儿,另一个小女孩只有几个月大。他们当时和100多名乘客挤在一艘军舰上,在海上颠簸了9周多。旅费大约是15英镑,相当于乔塞亚这样一个普通工人半年的收入。然而,这的确是一笔明智的投资。北美殖民地的工资是英国本土的两三倍,生活成本反而更低。

对波士顿这样一个当时地处边境、清教徒聚集的城镇来说,染色的市场需求并不大。实际上,穿过于艳丽的衣服是违背清教教义的行为。但与英国不同,这里的法律并未规定从事新职业之前必须做学徒。因此,乔塞亚选择了一个并不风光但很实用的新职业:做烛皂,即将动物油脂做成蜡烛和肥皂。

这的确是个精明的选择。当时,蜡烛和肥皂正由奢侈品变成生活必需品。从草木灰中提取碱液,并将其与动物脂肪一起熬制数小时,气味刺鼻,的确是一份苦差事。即使是最勤劳、最节俭的主妇也愿意雇人来做。一度稀少的牛则被大规模饲养,然后杀掉,以生产更多油脂。因此,该行业前景广阔。在乔塞亚到波士顿之前,根据官方的记录,波士顿有12个鞋匠、11个裁缝、3个酿酒师,但只有1个做烛皂的。

乔塞亚租了一幢两层半的宅子住了下来,并开创了自己的生意。房子并不大,只有9米多高,坐落在米尔克街和高街(现在的华盛顿街)之间的角落上。一层只有一个房间,房子后面有一个独立的小棚子作为厨房。和其他波士顿的房子一样,窗户并不大,易于保暖,但是色彩很明亮,看起来让人愉悦。

街的另一侧就是南教堂。这也是波士顿清教徒3个聚会场所中最新、最自由的一个(相对而言)。乔塞亚到北美殖民地两年后获准加入,并可以“自己与上帝订立盟约”。

教会的资格在某种程度上是改变社会地位的阶梯,对清教徒来说尤其如此。尽管乔塞亚只是一个艰难糊口的小商人,但正是凭借他的教友资格,他与很多社会贤达成为朋友。其中包括前总督西蒙·布莱德斯特律和法官塞缪尔·西维尔。西维尔曾经在哈佛求学,且坚持不懈地保持着写日记的习惯。

乔塞亚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且很有长者风度,因此很快就在波士顿当地清教徒中获得了较高的地位。1697年,他被任命为十户长,职责是确保所负责的教众参加礼拜,并监督那些“半夜还在街面上游荡的人、酒鬼和破坏安息日的人”,以及任何沉溺感官刺激、非宗教、渎神和持无神论观点的人和行为。6年之后,乔塞亚被擢升为治安官,与其他10个人一道监督波士顿所有十户长的工作。尽管没有任何报酬,但是乔塞亚成功地将政治道德与私人利益完美结合起来:他把自己制造的蜡烛卖给了自己监督的守夜人。他的儿子富兰克林继承了这一点并发扬光大。

在其自传中,富兰克林曾经这样赞美自己的父亲:

他身体很好,中等身材,体格健壮;天资聪颖,擅长绘画,略懂音乐,声音很有磁性。有时候,当他忙碌了一天之后,就拉起小提琴,唱起圣歌,十分悦耳动听。他在机械方面也很有天赋,使用其他工匠的工具也得心应手。但是,他最杰出的才能还在于处理重大事务时拥有出色的理解力和判断力,于公于私皆是如此……我至今仍记得当时经常有重要人物去拜访他,请教镇上或本郊区的公共事务……很多人在自己遇到困难时也向父亲请教,他经常被人请去仲裁争议。

实际上这段描写有点儿言过其实。毕竟,富兰克林写自传的目的之一就是教育他自己的儿子要孝顺。正如我们所见,乔塞亚尽管十分聪明,眼界却很狭窄。他曾经试图限制自己儿子富兰克林受教育的愿望、职业的选择甚至写诗的冲动。

乔塞亚最宝贵的品质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清教徒标志性的勤奋和平等主义。正如富兰克林在其墓碑上所写:“遵从上帝的召唤。”这句话出自乔塞亚最喜欢的所罗门王的《箴言》中的一段,也是他经常教育富兰克林的话:“若是一个人勤勉从事,他将站在君王的面前。”当78岁的富兰克林回忆起他父亲的时候,有一点儿虚荣和自我满足,这种复杂感觉从头至尾贯穿其自传:“从此我认为勤勉是发财和成名的手段。这一信仰鼓励了我,虽然我从未想到我会真正地站在君王面前。但这一点倒真的已经做到,因为我曾经站在5位国王面前,甚至还曾有幸同一位国王共进晚餐——那就是丹麦国王。”

在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同时,乔塞亚的家庭也在不断扩大。在其第一次结婚以后的34年时间里,他一共生了17个孩子。对当时那些健康、强壮的清教徒来说,多子的现象很平常。例如,南教堂的牧师塞缪尔·威拉德一共生了20个孩子,著名的神学家科顿·马瑟有15个孩子。对清教徒来说,孩子是财富的来源,而不是负担。孩子可以帮助干家务、买东西,做很多杂事。

乔塞亚和安妮来到北美殖民地之后,很快又生了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最终长大成人:小乔塞亚,出生于1685年;小安妮,出生于1687年。然而,死神很快就降临了这个家庭。在接下来的18个月中,乔塞亚不得不3次前往南教堂这个令他伤心的地方送别亲人:第一次是1688年,一个男孩出生5天后就不幸夭折;随后是他的妻子安妮,1689年当她产下一个男婴一周后不幸撒手人寰;更不幸的是,一周之后,那个可怜的小男孩也不幸夭折(当时波士顿大约1/4的新生儿在出生一周之内死亡)。

当时殖民地的男子结两三次婚是再平常不过的了。1628年,第一批到马萨诸塞的18名妇女中,有14人在一年内就去世了。因此,对于一个丧偶的男人来说,很快再婚并非一件可耻的事。实际上,正如乔塞亚一样,大部分都是出于经济上的考量。乔塞亚当时31岁,有5个孩子要抚养,还要打理自己的生意,照看店面。他需要一个善良的新妻子,可说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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