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阿斯特财富的发端

美国豪门巨富史 作者:(美)迈尔斯 著,秦传安,王璠 译


第八章 阿斯特财富的发端

阿斯特家族财富的创立者是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一位屠夫的儿子。1763年7月17日,阿斯特出生于德国的沃尔多夫。据说,18岁那年他去了伦敦,他的一位哥哥乔治·彼得(George Peter)在伦敦做生意,卖乐器。两年之后,带着“一套最好的衣服、7支长笛和5个英镑”,阿斯特移民去了美国。在巴尔的摩上岸后,接下来他去了纽约城。

在纽约,他给珍珠街351号一位名叫乔治·迪特里希(George Dieterich)的面包师当学徒,按照老规矩,帮师傅沿街叫卖蛋糕。沃尔特·巴雷特认为,这是阿斯特在纽约的第一份职业。后来,阿斯特自立门户,做起了生意。“很长一段时间里,”巴雷特说,“他沿街叫卖皮毛,并尽可能到处收购皮毛;背着货包交换廉价首饰之类的东西。”另一个故事说的是,他在一位名叫罗伯特·鲍恩(Robert Bowne)的纽约商人的店里得到了一份鞣制毛皮的工作,每周2美元,并在那里搭伙寄宿;正是在这个地方,他对皮毛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总是缠着那些来这里卖皮毛的猎手盘根问底,并以这种方式获得了相当可观的“皮毛动物”知识。故事继续讲道,随着鲍恩年岁渐高,他便把去阿迪朗达克斯和加拿大的印第安部落、为收购皮毛跟印第安人讨价还价的辛苦差事交给了阿斯特。

阿斯特早期的事业生涯

阿斯特积攒了足够的钱,可以自立门户,于是便于1786年在水街开了一家小店,做皮毛生意。有一个推测并非毫无道理:在这一时期,他也像那年头的所有皮毛商人一样,采用了欺骗印第安人的流行方法。可以肯定的是,他想方设法用一壶朗姆酒、几个小玩具或小饰物换取了他们最有价值的皮毛。几趟交易下来,他就会把大量的皮毛装船运往伦敦,再在那里卖掉,利润相当可观。

年轻时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

阿斯特跟亨利·布雷伍特(Henry Brevoort)的一位表妹莎拉·托德(Sarah Todd)结了婚,这桩婚姻给他带来了一位好妻子,她有勤俭持家的杰出品质,还有相当可观的财富收益和家族关系。阿斯特非常吝啬,每一分钱都要反复掂量。金钱每有增长,他立即就把它们用在扩大生意上。到1794年,他已经是个颇有前途的商人了。数十个在荒野中搜寻皮毛的猎手和代理商听命于他。他定期把大量的皮毛运往欧洲。他住在自家店铺的楼上,他简朴节制甚至是小里小气的生活方式,就是故意不让别人认为他是个富人。向别人隐瞒自己的财富和计划,是他始终如一的习惯做法。但是,1800年,他搬到了百老汇223号,位于维西大街的拐角上,当时那里是一个时尚区,此时,人们不可避免地认为他是一个相当有钱的人。事实上,这时候他聚集的财富接近25万美元——在当时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那年头,一个拥有5万美元的人就被认为是富人,一幢好房子的年租金是350美元,750~800美元完全能够支付一个中等富裕家庭一年的开支。

来自皮毛生意的巨额利润,自然把他带进了航运业,自己做船主和货运商,因为他是一位高效率的组织者,清楚地懂得中间商是不必要的。一张海狸皮,花1美元从印第安人或西部纽约的白人猎手那里买来,在伦敦可以卖到6.25美元。其他所有的皮毛也都有着同样巨大的利润。但是,除了这些之外,阿斯特还认识到,他的利润还可以进一步增长,方法就是:把他在英国销售皮毛所得的利润用来投资,购买英国的商品,然后把它们销往美国。通过这种办法,一张海狸皮所能挣到的利润可以高达10美元。那年头,美国的很多商品,尤其是某些等级的毛纺织品和刀具,都要依靠英国的制造商。这些商品都以极高的利润卖给美国人。这宗生意阿斯特是用自己的船来运送的。

阿斯特的生意经

最重要的是要弄清楚阿斯特从事皮毛生意的方法,因为从根本上讲,使得他能够成为一个大地主的那些巨额资金,都是他从皮毛生意中挣来的。他在早年所使用的方法不是很清楚。文献证据中没有包含任何明确的东西。然而,关于他最大的、最成功的皮毛收购企业——美国皮毛公司,却不是这样。前面提到过的那位“通俗作家”说,阿斯特的皮毛和航运活动,其情况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恰恰相反,它们显然不是众所周知的,而且也从未有人讲述过。阿斯特的传记作者当中没有一个人揭示过这些,即使他们确实知道。然而,这些事实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揭示了阿斯特家族巨大财富的整个基础。

在东部,对皮毛动物的追捕和猎杀是如此不屈不挠,以至于到最后,这一地区的皮毛动物几乎被赶尽杀绝。向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河及落基山脉那些尚未开发的蛮荒地区推进变得不可避免。一家在英国保护下运作的公司——西北公司——当时正在搜索蛮荒西部和五大湖地区的西北部。这家公司每年装运的皮毛数量巨大。阿斯特认识到,把业务范围扩展到远西地区,将会给他带来令人难以置信的巨额利润,那里收购皮毛的机会非常丰富。

阿斯特为收购皮毛在俄勒冈建立的阿斯托里亚移民点(1811年)

1808年,他组建了美国皮毛公司。尽管这是一家法人企业,但事实上,他就是公司。他本人为它提供了50万美元的原始资本,决定其政策的每一个方面。他最初的雄心勃勃的构想,是要在俄勒冈建立阿斯托里亚移民点,但1812年的战争让他的如意算盘化为泡影,他派到那里去的探险队不得不离开。倘若他的计划成功了,阿斯特将会成为——正如他自吹的那样——全世界最富的人;他的子孙后代眼下的财富就不是4.5亿美元,而是要多得多。

建立在武力基础上的垄断

阿斯特原本打算在极西北地区获得对皮毛生意的垄断,计划受阻之后,他便把自己的努力集中在沿着密苏里河流域扩展的那一辽阔地区,这一地区北至五大湖,西至落基山脉,一直延伸至西南地区,当时那里居住着印第安部落,间或有一些白人移民点。凭借政府的照顾,以及公开的欺骗,甚或是动用武力,他获得了完全的垄断权,就像从前的封建贵族对领主庄园的垄断权一样完全和绝对。名义上,美国政府统治着这片广袤无垠的地区,制定并执行法律。但实际上,阿斯特的公司本身就是法律。它既动用武力,也利用欺骗手段,无视国会制定的所有法律,就像这一时期的政府报告所揭示的一样清楚。

美国皮毛公司维持着3个收购和分销皮毛的主要驻点或仓库:一个在圣路易市,另一个在底特律,第三个在麦基诺。1831年12月1日,为了回应陆军部部长刘易斯·卡斯(Lewis Cass)要求全面通报皮毛生意的一纸命令,约书亚·皮尔彻(Joshua Pilcher)从圣路易报告:

大约在这一时期[1823年],美国皮毛公司把注意力转向了密苏里的生意,不出所料,很快就消灭了所有竞争对手。像过去一样,有大量的资本做后盾,加上在各个地方为公司做事的技巧娴熟的代理人,到1827年,它成功地垄断了密苏里地区印第安人的贸易,我毫不怀疑,在未来许多年里,他们还会继续这样做下去,因为,对于那些小本经营的冒险者来说,要想跟它对着干,无疑是一桩相当危险的生意。

在这一荒凉野蛮的地区,政府充其量只有一点微不足道的军队,而美国皮毛公司的代理人都全副武装,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并作为一个事实而被接受——任何竞争对手,或者个体商人,都不可能胆敢侵入这一地区。这样做,无疑会招致最严厉的报复,即使是赤裸裸的谋杀也在所不惜。美国皮毛公司威慑并控制了一切,它压根不把政府的代表放在眼里,不承认高于自己的任何权威,除了自身利益所需要的法律之外,不承认任何别的法律。接下来的开发和利用,是任何国家所发生过的类似事情中最深思熟虑、最残酷无情、最骇人听闻的。

印第安人的堕落

当时,如果说有哪一宗犯罪是严重的话,那就是向印第安人提供威士忌酒。政府充分认识到了腐蚀印第安人的有害后果,并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违者严惩不贷。阿斯特的公司厚颜无耻地违反了这部法律,像对待其他任何与其利益相冲突的法律一样。它走私了数量惊人的朗姆酒。商人的古老花招——诱使印第安人酗酒,然后骗取他们的皮毛和土地——被阿斯特以一种前所未有的规模推行着。说阿斯特对其代理人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是一种根本不值得考虑的文过饰非之词;他是一个事无巨细都要亲自了解和参与的人。再者,这些酒都是根据他的命令,直接用船装运到新奥尔良,然后沿着密西西比河溯流而上,运往圣路易及其他边境地点的。这宗贸易的可怕后果以及随之而来的掠夺,被很多政府官员公布于众。

印第安人的营地

指挥底特律驻守部队的J.斯奈林(J.Snelling)上校曾给陆军部部长寄去一份愤怒的抗议,落款日期是1825年8月23日。斯奈林上校写道:

拥有威士忌最多的人,通常能运走最多的皮毛。商号的隔壁就是卖威士忌的地方,那里总是呈现出令人作呕的场景:醉酒、放荡和痛苦。它是万恶之源,我们所有的困难,以及印第安人领地里所犯下的几乎所有凶杀,都来源于此……为了安顿我的家人,我在距离镇子3英里的地方弄到了一幢房子,每天去镇上或回家的时候,我都有机会看到沿路倒伏着烂醉如泥的男人、女人和孩子。诚然,在这一地区确实有禁止销售威士忌的法律,但法律并没有得到尊重。

斯奈林上校补充道,在那一年,共有3 300加仑威士忌和2 500加仑高度酒根据合同被交付给北美皮毛公司在麦基诺的代理人(他指的是美国皮毛公司,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该公司最主要的总部之一就设在麦基诺,并在那里维持着垄断地位)。他指出,高度酒的数量是代理人提出的,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增加”。斯奈林上校继续说道:“我敢说,对印第安贸易的运作方式展开一次调查,对边境地区的稳定来说,是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

违 法

次年冬天,印第安人事务主管托马斯·L.麦肯尼(Thomas L.McKenney)向陆军部提交了一份类似的报告。在一份日期为1826年2月14日的通信中,麦肯尼写道:“明令禁止的有害商品威士忌被认为对利润丰厚的皮毛生意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以至于不仅平息了人们的负疚感,而且还导致商人不惜冒遭受法律严惩的风险。”接下来,麦肯尼讲到了韦恩堡的印第安人事务官蒂普顿(Tipton)将军查获了一套运输装备,装载着数量可观的威士忌,据他说,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归美国皮毛公司所有。接着,他继续说:“必须承认,拥有威士忌的商人能得到更多的皮毛……有很多从事皮毛生意的人都是可敬而高尚的公民,但私利战胜了他们内心的抵触,并使他们为了生意的利润而心甘情愿地冒险。”

在陈述这个事实的过程中,麦肯尼无意中阐明了一个意义深远的真理,其力量只有到今天才被人们所认识,这就是:对利润的追求会把人类与生俱来的善良天性转变为卑鄙、残忍的兽性,并使他们习惯于干如此卑劣、如此不人道的勾当,以至于他们根本不担心世界会受到利润体系的支配,而是想方设法要证明利润体系所导致的无法形容的堕落和犯罪是正当的,并使之看上去很有吸引力。

如果生活在一个更进步的时代,生活在一个能导致最好(而不是最糟)结果的环境中,阿斯特和他的追随者可能都是些善良而温和的好人。但事实上,在他们生活的这个时期:不择手段地获取利润被认为是最高级、最精明、最成功的生意方式。别给他们泼太多的污水,他们只不过是时代的产物,他们所处的时代并不是什么“黄金时代”,而是一个野蛮狂暴、争夺拼搏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每个人都要死死掐住同胞的喉咙,都处在一个疯狂的漩涡中,而政治家、大学教授、媒体编辑、政治经济学家全都把这个漩涡颂扬、赞美为“先进文明”。

像所有其他资产雄厚的利益集团一样,阿斯特的公司也把法律看作是用来严厉地对付贫穷者、无助者和毫无防备能力者的东西,而当它阻挡了有产者的权利、计划和抱负的时候,它就不会得到尊重。据麦肯尼报告,在印第安人地区,所有法律都是无效的。1831年10月31日,安德鲁·S.休斯(Andrew S.Hughes)从圣路易向陆军部部长刘易斯·卡斯报告:

那些在印第安人地区占据着最大、最重要空间的商人,都是美国皮毛公司的代理商和雇员。我所知道的事实是,他们丝毫不尊重我们的公民、代理人、官员、政府甚或是政府的法律和一般政策。

在描述了“这些人的有害影响”之后,休斯继续写道:

用于印第安人贸易的资本想必非常大,特别是每年用来购买威士忌和烈性酒并运进印第安人地区(为的是跟印第安人做生意)的那部分资金。没人相信,带入印第安人地区的烈性酒有一点一滴征得过事务官的批准。威士忌当着政府代理人的面被卖给印第安人。印第安人总是喝得酩酊大醉,举止当然也很粗鲁。

利润及其后果

然而,让印第安人酗酒并不仅仅是为了灌醉并欺骗他们这一明确的目的,而且,销售威士忌也能挣到巨额的利润。那些不敢正视这一邪恶行为的历史意义的人,最好还是记住:这只不过是商业阶级的一种道德表现——也正是商业阶级,组成并统治着政府,制定并解释法律,构成了上层社会的高级群体。休斯继续写道:

有人告诉我,毫无疑问,今年在卖威士忌给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印第安人的生意上,至少挣到了5万美元的净利润,价格从每加仑25~50美元不等。莱文沃斯兵营的随军小贩摩根少校说,今年有数千加仑的烈酒从那里经过,目的地是印第安人地区。

这些官方报告,得到了另一份关于同一主题的报告的补充,这就是威廉·M.戈登(William M.Gordon)从圣路易写给当时的陆军部部长威廉·克拉克(William Clark)将军的报告。戈登在报告中指出:“威士忌尽管是一种未经批准的商品,但却是最近几年来的一宗主要商品,并且我相信,也是一种非常赚钱的商品。”

印第安猎手

这样的生意手段是多么高明啊,先是为了骗取印第安人的毛皮而系统化地使他们堕落,然后又能通过贩卖烈性酒而挣得巨额的收入。毫无疑问,阿斯特正是通过这些手段,在威斯康星和西部的其他地方拥有了大片的土地。但是,上面列举的这些方法仅仅是其他一些方法的先声。当印第安人喝得烂醉如泥并就购买他们的皮毛谈好价钱的时候,他们是否就支付现钱呢?绝不。美国皮毛公司另外还留了一手花招。阿斯特用狡猾的交换商品的办法来换取毛皮。大量的商品,尤其是毛纺织品,由廉价的成人劳力和童工在英国和美国生产出来,它们代表了工人们的辛勤劳动和汗水,被阿斯特定期用船运到西部。印第安人购买这些商品所支付的价格,是其刨去运输费用之后的成本1.5倍以上。1831年10月24日,托马斯·福赛斯(Thomas Forsyth)在给陆军部部长的一份通信中描述了美国皮毛公司做生意的这一阶段。他说:

每年秋天[当狩猎季开始的时候],商人都小心翼翼地避免让印第安人赊购很多昂贵的商品,比如银器、贝珠、红布、精美的马笼头等,还有毛纺织品,比如毛毯、粗呢等,除非他知道这个印第安人有能力还清他所有的欠账。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会赊给这个印第安人想要的任何东西。

商人总是更愿意赊销火药、燧石、石墨、刀子、斧头、锄头、家纺棉布等,并按照300%~400%的利率赊销这些商品,只要印第安人支付了这些商品1/4的价格,他也就足够保本了。

加在那些愚昧无知的土著居民身上的这些不公和恶行并不是最后的。他们的财产被劫夺;他们的权利虽说被严肃的政府条约所保证,但这些条约就像废纸一样,被美国皮毛公司的武装力量抛到了九霄云外;整个部落被烈性酒所腐蚀,然后被欺骗;假冒伪劣商品(在其他地方的市场上一般找不到)以很高的价钱卖给他们,然后,他们注定要陷入贫困。这些方法还不够。人类还从未遭受过像西部这些愚昧无知、天真单纯的野蛮人所遭受的那样可怕的剥削。整个漫长冬天,他们漫游于森林和草原,为了得到皮毛而勤勉不懈地狩猎,而这些皮毛最终被制成美洲、欧洲和亚洲的贵族阶级的锦衣华裳。春天到来的时候,他们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回到营地,然后,他们被那些狡猾、精明的商人灌得酩酊大醉,被他们欺骗和掠夺。不仅仅是利用过于高昂的商品价格来掠夺他们,而且还要在皮毛的重量上克扣他们。福赛斯讲道,阿斯特的公司用来交换皮毛的那些商品,每一美元的东西,能够为公司获得价值1.25~1.50美元的皮毛,毫无疑问,这是使用商人的惯用伎俩——短斤少两。

一份长长的暴行记录

在法律上,印第安人被认为应该拥有某些权利,但阿斯特的公司不仅无视这些权利,而且还愚弄他们。那么,当印第安人投诉的时候,又会发生什么呢?政府——尤其是法院——便会迅速而慷慨地为阿斯特的公司提供最有力的保护,以及最广泛的自由度。然而,当印第安人对他们所遭受的难以承受的掠夺和不公表示愤怒的时候,就会遭到杀戮。他们遭到放肆而冷酷的杀戮,然后,一些大惊小怪的抗议便会被寄送到华盛顿,说印第安人正处在叛乱状态,于是,华盛顿便派出惩罚大军,急忙赶赴现场,用屠杀的手段镇压他们。反过来,在强烈的报复心理的驱使下,印第安人便会求助于原始的武力,拦劫、抢夺和杀害白人代理人和商人。

在1815~1831年期间,共有150多名商人遭到印第安人的抢劫和杀害。其中很多是阿斯特的人。但是,究竟有多少印第安人被白人杀害,从来不为人知,显然没有任何人关心这个数字是多是少。

那么,阿斯特付多少钱给他的人来从事这种可耻而危险的生意呢?那年头,为了生计,人们不惜远途奔波,不惜让自己的感情变得麻木,以至于阿斯特发现,有大量的人乐意去诱使印第安人酗酒,然后欺骗他们,掠夺他们,并因为这一切而反过来遭到抢劫,甚或是被杀害。每年有10~11个月的时间,阿斯特的手下人都要在森林和平原艰苦跋涉,辛勤劳作,茫茫荒野里危机四伏,还有疾病和猝死的危险。他们并不是因为对自己有好处才去劫夺,这就是付钱给他们让他们去干的勾当,同样也希望他们把死亡的直接威胁看作是他们合同的一部分。

所有这一切,他们得到的报酬如何呢?10~11个月的辛苦劳累,换来的只有区区130美元。而且就连这点钱也还不是用现金支付。这些可怜的倒霉蛋,把自己的劳动,常常还有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出卖给阿斯特,而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后人(如果有后代的话),却要遭到掠夺。报酬几乎总是用物品支付,按照过高的价格计算。他们所需要的每一样东西,都必须在阿斯特的商店里购买,等到把一年的供应品买下来的时候,他们不仅已经两手空空,而且实际上常常还要欠阿斯特一笔债。

印第安人在猎杀野牛

而阿斯特又过得怎样呢?他从西部皮毛贸易中所挣得的利润对那个时期来说确实堪称巨大。他本人可能会恳求政府,说公司处在不断衰败的穷困状态。这样的托词骗不了任何人。他惯用的典型花招,就是请求政府减免对出口皮毛的税收,理由是他的公司正在跟英国的皮毛公司竞争美国的市场。而正是在这一时期,阿斯特几乎垄断了美国的皮毛贸易。你大可不必惊讶于这样的借口。整个商业阶级的历史上,这种可怜而荒谬的虚假借口,不断被这一阶级所使用,而且通常成功地从政府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让步和特权,这个政府本身就反映并代表了商业阶级的利益。说来也怪,如果一个乞丐以同样的借口在大街上乞讨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施舍,法律总把他看作流浪汉,并认为应该把他送到教养所里强制劳动。

阿斯特的巨额利润

大约就在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不断抱怨公司不挣钱的同一时期,1831年11月25日,他的儿子兼合伙人威廉·B.阿斯特(William B.Astor)从纽约写信给陆军部部长说,美国皮毛公司大约有100万美元的资本,而且,“您不妨估算一下,我们每年的收益大约是50万美元”。100万美元资本的年收益居然高达50万美元!对那个时期来说,这样的收益大得不可想象。莱文沃斯兵营的印第安事务官托马斯·J.多尔蒂(Thomas J.Dougherty)估计,从1815~1830年,密苏里河流域的皮毛贸易所产生的收益高达333万美元,其净利润为165万美元。这个数字无疑被极大地低估了。

几乎用不着说,作为美国皮毛公司的负责人和受益者,阿斯特从来没有因为大肆违犯刑事和民事法律而遭到起诉,尽管这些违法行为都是根据他的命令、为了他的利益而犯下的。有了数百万美元的利润滚滚而来,他得以能够让一些权势人物为他效命,不仅有当时最有名的律师帮他逃脱法律的惩罚,而且还有当时最著名、最有权势的政治家为他效劳。密苏里州的参议员伯顿(Benton)是民主党的一位重要人物,不仅是阿斯特在西部的法律代表,帮他打官司,而且还在国会里推介那些实际上由阿斯特起草、也只对阿斯特有好处的议案。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位声名狼藉的违法者,借助于法律让自己变得更加富有——这种情况未必会招致特别的批评,因为整个商业阶级普遍在干着同样的事情。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