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个人的集体记忆 作者:李长安 著


阉鸡匠。

阉鸡匠,是那个年代三百六十行里比较少见的行当。阉鸡匠同时也阉猪,但是在城市里转悠的,大多只阉鸡,毕竟那时在城市里养猪的极少,只有一些大点的单位食堂,用潲水养几头猪。

阉鸡匠的行头最简单,挎一个帆布包,里面装有各式各样的手术刀具和一瓶医用酒精。手上一般拿个小铜片,上面吊着一个小铜棒,边走边敲,不用吆喝。“铛、铛”,一听见这个响声,就知道是阉鸡的来了。

那时候,城市里有许多人家喂养鸡、鸭之类的家禽。公鸡吃得多,长得都不肥,肉质粗,既不下蛋,又爱打鸣,所以养公鸡好处不多。除了有些人家自己要孵小鸡崽,必须留上一两只外,大部分的小公鸡,在还未打鸣之前,都要把它阉掉。

阉过的公鸡叫作“阉鸡”,还是有一些公鸡的样子,个子大,羽毛多彩漂亮,长得也比公鸡肥,肉也细嫩多了,所以,阉鸡匠那时总是有不错的生意。

听见有阉鸡的来了,主人会把小公鸡们纷纷抓住,呼唤师傅进院。

阉鸡师傅坐定,抓起小公鸡,撩起鸡翅膀,用嘴一吹,找准腰肋处,几下子拔掉鸡毛,用酒精往上一抹,在鸡肋处用手术刀用力切出一个一寸左右的小口子,再用一个扩张器撑开创口,伸进去一个小铁钩子钩往鸡肾(老百姓称之为“鸡腰子”),用一根细线一扎,十分麻利地就割下了鸡腰子,然后用手指拇往创口上一按,就算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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